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齐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样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爱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留意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留意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最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向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此刻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CALL才行。一向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CALL的时刻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一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正因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CALL,竟然持续着每一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刻,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持续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十分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一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向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能够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一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正因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一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CALL,但他没说,每一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好……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但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正因,正因,正因她务必走了。她昏迷的时刻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CALL。他有些个性,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生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超多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最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能够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一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0521。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能够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一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一天,每一天,每一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那里传到他的耳边——
“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这天天冷,当心点。”
之后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他很优秀,她有很多缺点。“有了这么好的一个他,你就不能试图改变自己么?”她笑而不答,他也笑。有人问过他,“你这么优秀,怎样不好求她改掉自己的坏毛病?”他说,“改掉了就不是她了。”之后,正因她的冲动他出了车祸。她在他的床前哭,“是不是我错了,我真的该改变什么么?”他笑着摇摇头。
习惯会怀念一辈子
如果你怀念某个人,某件事,某段难忘的时光。那么请把它变成你的习惯,这样就会怀念一辈子。
大学时,我常走在老操场门前的那条水泥路,像是老马识途,不同的是我走在这里并不是找不到路,而是为了怀念某个人,一个为了我歇斯底里的人。一段我终生无法忘记的回忆。那时的我们经常走这条路,路过女生寝室她会俏皮的指给我哪个寝室的内衣挂在外面,我会打趣她像男孩子一样口无遮拦。送她回寝室,接她去上课。经常会从这里走过。久而久之没课的时候也会来走走,时而打闹,时而牵手。
走的累了就坐在女生寝室前的大柳树下坐一会儿。任由微风和阳光散在身上。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分开了。每当我一个人走在这条路的时候都在想当初的人儿多傻,总以为爱了就是一辈子,爱了就不会变。为此我还跟母亲吵了一架。殊不知,每个人都会经历几次懵懂天真,几次浪漫疯狂,几次歇斯底里才会明白爱,才会珍惜爱。其余的,都是结婚前的情感准备工作罢了。
一个人出门的时候,我会经常去找一个人少而又干净的小馆子,来一盘尖椒干豆腐,在来一碗米饭。味道不知比姑姑强了多少,可还是刺激不了我的味蕾。我自己心里清楚,醉翁之意不在酒。菜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做菜的人已经阴阳两隔。无论到哪里,味道再好,也吃不出像姑姑在世时那种狼吞虎咽的感觉了。姑姑是急性子,有时做的咸,有时做的淡,有时尖椒还有些夹生。这时姑父会在一旁开几句姑姑的玩笑,我也会附和几句。姑姑会佯装生气的骂我"你跟我一个姓的,你得向着我"。那腔调,带着血浓于水的亲情。
吃过饭,我会点一支烟,俗话说"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烟就是高中那个同学爱抽的那种。记得那时候多次给他别的烟他都拒绝,然后像我晃一晃他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的硬长白,"我喜欢抽这个"。他说这话时的动作和眼神,我至今都记得。那时的我们经常在宿舍里聊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上到国家大事,下到女生内衣的颜色。几乎无所不谈,而他几乎什么都知道一点,看什么都透彻一点。经常在我们争论不休的时候寥寥的几句话就解决了"风波"。
那时的我们总是藏着自己的心事,生怕被人知道,就好像收起耳朵的兔子,以为这样别人就会看不到软弱。其实不然,狼会时常夹着尾巴,可是连老虎也忌惮三分。
第一次注意到她的时候她笑的很开心,大大的眼睛弯成了两个月牙,浅浅的酒窝,宽大的衣服。嘴里叼着个棒棒糖。不知怎么的竟然觉得有些滑稽。我居然也随着她的笑咧开了嘴角,那是我和前女友分手后第一次不由自主的笑……
"我有男朋友了。"
"祝你幸福。"
"谢谢,也祝你幸福快乐。"
从此以后我学会了快乐。或者说,快乐成为了我的习惯。只是想起她时,就连这习惯都无法填平这思念的深坑,我放声的笑,笑声由小到大。直到我听到了好远以外的回音,直到这笑声再也掩盖不了苦涩。
这是我听过最悲伤的感情故事
同学对他们公司新来的一女神一见钟情,弄到号码后不知道怎样打电话给女神。
打给我练习了一个多小时,各种紧张,在我鼓励之下最后鼓足勇气打给女神,结果是一男的接的,说:“她睡了!”
这是我听过最悲伤的感情故事!
那些伤,是否遗忘了
"就把故事埋藏在心里,说好了不回忆,说好了不忘记;就把故事埋藏在心里,谁又在叹息、惋惜"。窗外栀子花散发淡淡幽香,泪滴潄潄划过眸子。那首《一个故事》播放在六月单独背影中,我删除了所有他的信息,迷离地像是个失落者,乱节奏回绕在黑暗中。
晚自习后,我带着忧伤跳进了夜色流水中,只为流水冲去我落花残忍的心事。校园里彩灯与路灯交织着夜景的色调,我躲在人迹无有的角落里,眼泪拼命地划落。耳畔边温软的声音:"陈兮,别哭了,就算掉光你所有的泪滴,也无济于事。忘记他吧!你还有我呢!我们是最好的同桌。张瑞他不值得你去为他心伤"。紫云一边安慰我,一边抽出纸巾来轻擦我脸颊上的泪花。我的心太乱,太痛了,难道一个忘记就可以了吗?夜幕微薄,在紫云的安慰之下,我安静地收起了不该流的泪流。
青春的书籍,翻开又是一页。我与其他女生一样,在这个花季有过初恋,有过失恋,不同的是,我在那段感情落幕时过得比谁都可以痛苦。我试着忘记"张瑞"这两个字,却不知眼泪划过了多少次;我试着去擦干有他的回忆,却不知回忆起他模样时我的心痛了多久。
走在回教室的路上,我无意间看到他骑自行车带着隔壁班的那个她。我失落地朝前走,刚到桌前,就被班主任叫到了办公室,我在班上是中等生,猜想这次被叫是与考试有关。老班说我最近学习不在状态,成绩下划了十个名次(与前次月考相比),且考个好大学难上加难。自从他转身离开后,我上课总是会走神,时不时地想起他的每一个语句,每一个表情。每当深陷片刻,同桌紫云总是会拍下我说:"认真听课吧"。这样的学习大概伴了我半个学期,可能是那段阴影残留了部分于我的心间。
时光里的风,时缓时促地吹起发梢。那一次,他曾骑着自行车载我去学校;那一次,他曾在假期日出日落时提醒我写作业;那一次,他曾在我没考好时抽出课外时间给我补数学;那一次,他曾在我空间留言上写着"陈兮与张瑞要一起考安大";那一次,他曾在我不会物理题用铅笔写满解题思路;那一次,他曾在寒冷冬晨送上一杯心暖;那一次,他曾在我月考进步时赠予诗一首……
如水记忆美轮美奂,唤不出那时的心思。在那个有他的日子里,我是最幸福的女生,在他无情地放手时,我是全世界都遗忘了的人。我承认我那么在乎他,我相信他是快乐的与我在一起的时光里。是她比我优秀嘛?不然他怎会无情地转过有我的时光。那些光阴里,我流过的泪滴告诉我:"你若盛开,清风自来",后来我一心只想把自己变优秀,比之前更努力学习。
高一下学期,在朋友们的隐约的话题中,得知张瑞转校了。我每当走过他班时,会清楚地朝着他座位偷偷的看几眼,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兮,不为其他,只为那个共同的目标———考安大,加油!后来的学习,我比以前更用功了,每次做理综题到很想睡时,我会看看课桌右下角的"那些伤,是否遗忘了——张兮"。时间过的好快,转眼,高中结束了,我考上了安大。
那时好远,那个名字,我曾夜夜念到。不知不觉中,我习惯了隐身在自己过去的语句中,三年了,有关他的消息我一点都不知。
五一假期回去,和紫云走在那个我们高中三年有过泪、喜的校园,聊了些大学生活。那条小路旁栀子花散发淡淡清香,一个熟悉的背景从我身边擦过。"那不是他吗"紫云小声到,我转个身道:那又怎样,或许是他吧,可能他在复读,我们快走吧,不要打扰那个梦想。她看看我,继续我们走在带有青春灰尘的道路上,栀子花的味道淡淡消失在空气中……那些伤,是否遗忘了?只有时光知道,那个叫陈兮的女生再也不是三年前与张瑞认识的那个了。窗外的栀子花依旧散发淡淡幽香……
他喜爱打牌,他的电话响了。“老公,又在打牌啊,回家吃饭啊。”他挂掉了电话。“老公,是我重要还是牌重要?”他说,“你烦不烦啊”然后,他的电话又响了他说,你到底想怎样。电话那边传来喘气的声,“老,老公。我,我肚子,疼。”他站起来,扔下那铁定会赢牌,对电话说:老婆,别慌,我立刻就回来。
她有一个最后的愿望——如果世界末日了,她就嫁给他。
这一天很快就要来了,一切都还是老样:那个外表斯文的老公,依然关起门来狠狠打她,工作依然枯燥乏味,没有一点生气,孩子依然和他一样脾气暴燥喜怒无常……
也许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吧。她这样安慰着自己。内心竟然渴望他再用劲的打她,工作再沉闷些,孩子再无理跋扈些……只有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她这只飞燕才能下得了决心,冲出这一切牢笼和羁绊,走向那个她最想嫁的人。
没想到她赶在末日前夕她下定了决心。这次他用刀划破了她一直珍视的脸。她彻底暴发了。再也不能这样活下去了。找他去,找他去,实现自己的愿望——在世界末日这天嫁给他,做他的女人,要死也死在他的怀抱里。
这次她没有流泪,虽然疼得要死。她好看的眸子冷冷的瞅着他。最后再用这样恨的目光看他。他停住了手,对这样漠然没有反抗的她,他头一次感觉到愧疚。于是他走出家门,出去喝酒去了。孩子依旧没有放学,她收拾好自己的衣服和自己悄悄攒下的积蓄,用一条紫色的纱巾围了受伤的脸。推开门决然离开了。
收到他的短信——他在明月宾馆。房间号521。她飞快地打了车,直奔而去。路上,她反复着想着:见了面会发生什么,他真的如她一样爱他爱自已吗?没错。他会的。他一直叫自己宝贝,一直那么承诺爱她,一直想要娶她。可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她要选在宾馆?对宾馆她一直怀着恐惧感。她一直觉的那儿是罪恶的源泉,是无耻的温房,是男女堕落的摇篮,是欲望的出口……可是爱的召唤让她平添了许多勇气,她感觉自己正走向期待的幸福。
宝贝,你终于来了。他和自己想象的一样帅气,声音也和电话中一样富有磁性。怎么围着纱巾?这时候还不想让我看到你的卢山真面目?宝贝,你还真会折磨人!
不要,不要揭开它。看他想掀开她的面纱。她忙阻止了他。她只想让他想像她的美丽,而不是伤痕累累的丑脸。他有些不高兴,因为他终于看到真实的她了,却还是不能欣赏她的美丽。
他拉她到床边。然后动手脱她的衣服。她挣扎。难道他和自己猜测的一样就是想得到她身体,而不是因为爱,因为怜惜。宝贝,难道你不想要?不想成为我的女人?明天就是世界末日,难道你让我们含恨死去,我们一定会死不瞑目的。她不再挣扎了。她也好想成为女人,她想实现自己的最后的愿望——世界末日了,她就嫁给他。
你要答应娶我,爱我,不负我!
我答应娶你,爱你,不负你!你是我最想要的新娘!他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着。
不是谎言,不是谎言,是爱的诺言,是爱的誓言。她关上了灯,闭上了眼睛。享受他给她的吻和激情。最后她太累了,感觉用劲了所的力气,感觉自己死了过去。她躺在他温暖的怀里疲惫地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她睁开了睛。天已大亮。一切很平静,我没有死。她伸手摸向床另一边,空了。她跳将起来,四处打量,房间里什么也没有了。真的空了,自己的包也不见了。他走了。撇下她走了。她哈哈笑起来。不是诺言,不是誓言,是谎言,全是谎言!也好,心愿已了,死,死得更痛快。
她木然地拉开窗帘,很诡异地看到了三个太阳。除此之外,一切都很平静。也许时间不到,她坐在521的房间里,注视着房间里的时钟。一直看到数字变到2012年12月21日12时。世界依然平静。她绝望了,她恍忽听到服务员开门的声音。她再也不能等下去了,她跳上了窗台。
这时候,房间很合适宜地摇动起来,她露出了甜美笑容,她猛地扯开了紫色的面纱。很快世界陷入了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