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凡卡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4篇)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luo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我喜欢读书。如果问我对哪篇课文印象最深,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凡卡》。因为学完这篇课文后,我的心里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心酸,尤其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凡卡的遭遇,更让我体会到了“旧社会”的深层含义。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9岁的凡卡,在一家鞋店干活,但是处处遭到老板娘和那些伙计们的欺负。凡卡决定要给在乡下的爷爷写封信,信中写道:“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里,回到我们的村子去吧!我再也受不住了!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带我离开这吧,要不我就要死了……”可是凡卡并没有写清地址,也没贴邮票,邮差还是醉醺醺的,因此凡卡的爷爷无法收到这封信。即使收到了,也不会来看凡卡的,因为凡卡的爷爷并没有那么多的钱……
凡卡的悲惨遭遇,牵动着我们每个人的心,尤其是凡卡信中的内容,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一个年仅9岁的孩子,竟然受到了那么多痛苦的遭遇,难道这还不足以代表着旧社会的邪恶力量吗?乡下的日子虽然会挨饿受冻,但却是快乐的。
再想想现在的我们,吃的是美味佳肴,穿的都是新衣服,玩的还都是高档的玩具。在爸爸妈妈的眼里,更可以称得上是“掌上明珠”,可是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可凡卡呢,幼小的凡卡父母早已双亡,只凭着爷爷那点单薄的收入生活着,每天还要给老板的小崽子摇摇篮。而生活在这样好的环境里的我们却从不知足,现在的我们和凡卡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
在课文中,凡卡想要见到亲人竟然是一个梦想!而我们呢?我们拥有了很多的幸福与快乐,应该更加去体贴、去爱自己的亲人。
学了这篇课文,我心里有太多感触。我想: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读书,努力学习,共同开创美好明天!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面对困难,失败了靠自己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己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和“理想”中他选择了“生命”,因为只有“生命”才是穷人唯一可以选择的东西。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一夜之间,爱德蒙成了亿万富翁,从此他改名为“基督山伯爵”。他在自己的恩人莫雷尔就要破产时,替他还清了债务。之后,便为了复仇,实施周密的计划……书中的主人公爱德蒙·唐泰斯是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但我更欣赏他的感恩之心。人生中最为重要的情感便是感恩,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心中不存感恩之心,他会被自己对手的儿子所尊重吗?答案是否定的,不会!正因为他的感恩之心,赢得了更多人的尊重。
从他的身上,我们难道不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吗?父母对我们的爱是多么地深,可我们是否曾经想过报答他们呢?感恩你的父母吧!是他们给了你生命,是他们让你来到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他们是你永远的避风港湾。难道你不该感恩他们吗?感恩你的老师吧!是他们给了你打开世界大门的金钥匙,给了你遨游知识海洋的扁舟。是他们在你灰心时给了你自信,在你失败时给你鼓励,在你成功时同你一起喜悦。尽管他们的付出不求一丝一毫的回报,但你不该感恩他们吗?感恩离别吧!你或许会问为什么要感恩它呢?因为它使你享受到重逢的喜悦。
某一天,你与故友在街头不期而遇,那时你会发现,你是多么的欣喜,你会惊异的发现于你俩的友谊已到了这等地步。离别,不就是为了下次重逢的开始吗?感恩失败吧!它让你明白生命本来就是一条布满荆棘与坎坷的道路,使你懂得不是每一段路程都铺满鲜花,不是每颗种子都能发芽。当然。乌云是遮不住太阳的光辉的,于是你会再次扬起生命的风帆,向理想的彼岸进发。
天空,是柔软,亦或潮湿。它不言不语,不眠不休,始终以一种桀骜的姿态迎接我们,不曾退缩,如期而至。季节的风吹落了一季又一季的树叶,时光划破岁月的脸,如此不堪,光怪陆离。让我们用心去感知世界,拥护感恩。
也许我不曾像基督山伯爵一样敢爱敢恨,但至少我和他一样有一颗感恩之心,愿感恩与我同行,愿感恩让世界更美丽!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剩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可以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一定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美好,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一定可以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这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这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人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啊!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消失,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啊,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童年,向往着快乐,向往着喜悦。我就拥有一个这样的童年。而凡卡呢?那个九岁就到鞋匠那儿做学徒的凡卡?他和我的童年比起来简直差远了。他每天都要在提心吊心掉胆,他的学徒生活实在过得太可怜了:挨饿、挨打、挨冻,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我和凡卡的童年相比,要比他好几万倍想到这里,我愧疚不已凡卡的童年是那么悲惨,而我们却是那么幸福。
凡卡,你童年的遭遇做学徒穷苦的悲惨命运我仿佛看到了凡卡他那骨瘦如柴的身体,一双又小又细的赤脚都冻得红彤彤的,在想很心老板就是因为凡卡给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睡着了,老板就用皮带抽打他。
在想想我们做错了一件事家长也不打我们,在往下读我仿佛看到了小凡卡的老板娘,也不给凡卡吃一点东西,可怜的凡卡白天只吃一点儿面包,中午一碗稀粥,晚上又是一点儿面包,还要干繁杂笨重的活。听到声声呼喊:“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回到我们村子在也受不住了!……我给你跪下了,我会永远为你祷告上帝。”这一幕幕悲惨的情景,那一声声哀伤呼唤我不禁想到了和自己同龄的孩子都在家里享受这快乐的日子;而凡卡呢,本该和我们一样,他却在做苦工,我读到最后一节时,又陷入了沉思,受尽了很多折磨,过着痛苦的生活。
他写信给爷爷,把自己的不幸遭遇告诉爷爷,希望爷爷带他回去,反映了他对幸福生活的渴望,有些情节令我心酸,凡卡虽然寄出了信,但是地址不详细,爷爷是收不到的,凡卡仍然是逃脱不掉孤独、凄惨的生活。
“如果我们在真实的世界里缺乏挑战的勇气,和柯勒一起在远古荒野历险和成长,你终将会找到答案……”刻在书上的这段话让我走进了《狼国故事》。
主人公柯勒是一头有勇气的狼,它敢在巨齿虎嘴下装死;敢于和狼群决斗,争夺不属于它的肉;敢与雪崩比赛,获得生存的机会。它的勇气和不屈服都来自它不放弃的信念。它加入狼群后一直遵守着规则,在困难和危险前面,不是选择逃避而是面对。最终,它建立起自己的小团队,帮助卡斯梅消灭了“入侵者”—雪狼。
在狼的世界,想要生存就只能遵循自然法则,它像是一项长跑,比的是勇气、不认输和不认命的信念。虽然我们人类生存没有狼那么残酷,但同样需要柯勒的生存的勇气和永不放弃的信念。著名的阿里巴巴创办者——马云曾经想考重点小学、中学都失败了,大学也是考了三年,想念哈佛大学也没有成功。可他勇往直前,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成功创建了国内最大的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他说:“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但很多人都死在明天的晚上,故而只有真正的英雄才能见到后天的太阳!”
柯勒、马云身上的勇气和坚持,是我们所缺少的,更是我们所必需的。曾经的我在学习上面临一次次的挫败,总是选择逃避。面对学习更加漫不经心。直到“57”这分数刺痛了我。我才告诉自己,不能再自暴自弃了,定要全力以赴。我奋发向上:上课认真听讲,课后争分夺秒复习,不遗漏任何一个知识点,不放过任何一个疑问,终于迎头赶上。当掌声响起的那一刻,我心里明白:没有奇迹,只有努力的痕迹!
认真读了大文学家鲁迅的《少年闰土》之后,我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鲁迅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色彩,眼前不由得出现了一幅幅令人怡神的自然美画。
我读鲁迅的这篇充满童年回忆的散文时,如同身在临其境,仿佛正在读着鲁迅爷爷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在与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聊个不停呢!那是鲁迅与闰土相遇的第一天。
闰土是个健康的少年,为什么呢?文中说“紫色的圆脸”是暗指闰土健康的肤色,经常劳作的象征。不仅如此,闰土还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少年。他不停的把自己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瓜地刺猹、看跳鱼儿的事告诉鲁迅。鲁迅也十分渴望有闰土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薄,从现在开始,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成为一个爱国的祖国栋梁。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出了两个杰出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这个寒假,我结识了一位美国著名作家———海伦·凯勒。
海伦是一位残疾作家。她刚出生时,健康美丽,但她一岁多时,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夺走了视力和听力,最后还成了哑人。自从海伦变成盲聋哑人过后,她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古怪无礼的女孩。不久,海伦的母亲又生了一个妹妹,叫密尔特蕾特。密尔特蕾特还小,需要母亲照顾,可残疾女儿海伦在看不见、听不见的情况下,更需要母亲的关爱和照顾。于是,父母带着两个孩子四处寻找家庭教师,来教育海伦这样的残疾孩子,顺便帮忙照顾一下她。在朋友贝尔博士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位优秀的启蒙老师———安妮·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在海伦七岁时来到她的身边,教她认字、阅读、简单的算术……还和她玩各种游戏。自从海伦认识第一个单词———“水”时,她就对学习产生了兴趣,和莎莉文老师友好相处。在她十几岁时,莎莉文老师帮助她上了剑桥中学,在中学里,她学习了日、法、德、英、拉丁、希腊语,并成功掌握了这些语言。最后参加了哈佛大学入学考试,这对海伦来说相当困难,但她坚持不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有名的哈佛大学,最后成为世界闻名的作家。
海伦的一生,使我感到惊讶。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少女,竟然会克服那么多困难,考入哈佛大学,成为作家。她的坚强,使我震撼,她的勇气,值得全世界学习。
当然,海伦的成功永远离不开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是一位美国教育家,她大学毕业后,便成为了海伦的家庭老师,担任海伦的良师益友长达50多年。莎莉文老师在80多岁时,成了盲人。她是一根熄灭的蜡烛,照亮了海伦的心灵,燃烧了自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坚强,用勇气去面对困难,用爱心去拥抱整个世界。我要像海伦那样永不停歇,做一个真正的强者。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她的一生是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这个暑假看了一本童话书,叫格林童话。《格林童话》是格林兄弟从民间搜集的童话故事,再把它们进行整理加工,1814年—1822年陆续出版了三卷《德国儿童与家庭童话集》,俗称《格林童话》。
因为童话里的天空永远是蔚蓝的,那里阳光灿烂,白云悠悠;童话世界里到处是孩子们的欢声笑语;童话世界里到处是鸟语花香,飞蝶漫舞;一切都是那样清新可爱。格林童话里的世界,永远都有公主、王子、巫师、王后和小动物,公主是善良单纯的,王子是正义帅气的,王后是爱美狠毒的,小动物是可爱善良的,巫师是时好时坏的,在这样的世界里生活着会有许多奇思妙想。在书中我们可以穿越时空隧道,看看这世界的过去;也可以化身成小动物,走进大自然;可以做一颗四叶草,去实现童话里人们美好的愿望。
格林童话为我们呈现的是一个奇幻莫测的世界,是一个新奇美妙的乐园,是一个智慧博学的课堂。
手握《青春之歌》,我的心却不由的飞向我的“青春”,回忆起我的“青春”来,嘴角间也不由哼起这首越哼越让我感叹我逝水年华的“青春之歌”。 青春叫人无限的追忆又叫人痛苦的无奈,青春应该倍加珍视却又被我们无情的挥霍,我们不自知的就已写下一行行所有的青春诗句,却在再次读到时潸然泪下。我们不自觉间肆意挥洒着自己的青春,是那么的“潇洒”、那么的“大度”。我们还有多少个青春、还有多少个年华去让我们“潇洒”、让我们“大度”?我不由痛苦的去思考问题,思考这个明了而又故意去糊涂的答案。暮然回首,青春只留给我们一串串伸向我们不能退却的脚印。此时的我们,站在这青春最后的尾巴上茫然四顾,是否更应该好好的活,更应有意义的过?只为这可爱又可惜的青春画一个完美的句点,让我们坚定前行。
林道静,我以一个大男子的角度去思考,她就是一个弱小的女子,弱小到放到只有她一个人的广场上,你也无法去想象她有什么特别之处。恰恰相反,林道静,青春洋溢着激情,挥洒着希望,蕴含着力量,年轻的声音唱响的是一曲铿锵嘹亮的青春之歌,冲破黎明前可怕的黑暗,怀着坚强不屈的灵魂迎接初升的太阳。是那么的美,是那么的感人,那种青年特有的热情力量,那种为实现真理而不顾一切的勇气,那种为实现目标而不懈奋斗精神,无不展现她特有的美感。
就是这种力量、勇气和不屈的精神,锻铸了一个使人景仰的“女战士”。我们的女主角的人生又是波澜壮阔、历尽沧桑的,壮阔到让很多男子汉萌生再世为人的念头,沧桑到让世界都改变了颜色。如果说她代表了中国革命时期的热血青年,书中的青年们,如同一个个动人的音符,在中国大地上谱出一曲动人、激昂的青春乐曲,在20世纪上半世纪青春躁动的中国,他们将自己与国家命运联系起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新中国的未来而奋斗。他们为他们那可爱又可惜的青春画了一个完美的句点。他们为他们无怨无悔的青春而坚定前行。
我们青年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书中那个时代离我们并不遥远,可是那个时代的精神却与我们相隔的太远。也许现在,尤其改革开放后,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理想丧失的年代,也许有个人理想,但更多的是从身边耳濡目染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我们失去了社会理想,只剩下生存的需要、金钱的追求、权利的追逐,我们不为此而感到悲哀么?哪怕只有那么一点点。我们不去苛求能像林道静一样的伟大,但也让我们的精神看起来更像是一种“精神”。多一点奉献、少一点索取,多一点勤俭、少一点浪费,多一点美好、少一点丑恶。古语云:“有志尚者,遂能磨砺,以就素业;无履立者,自兹堕慢,便为凡人。”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
对于我们现在已参加工作的青年来说,在学校,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而今作为煤矿人——新集煤矿的一份子,践行新集精神,把我们的矿上建设的更加美好,除了为理想而奋斗外,我们肩负着更多的是使命感和责任感,我们不应该将目光拘于狭小的个人天地,这样的生活是苍白没有意义的,只有紧紧靠拢于企业的组织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鼓足干劲,为国家,为企业,为人民奉献个人的绵薄之力,才能更好的实现自身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我们激情的青春。让我们青春担当得起“青春无悔”这四个字,当我们回首我们的青春,我们能够自豪而又骄傲的说“青春无悔”。
我们青年人是需要一点信仰的。林道静的成长与一年多的监狱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思想上更是有了一个质的飞跃,用书中的话说是:“反动派把我们抓来不是让我们蹲监狱,而是让我们上了马克思主义大学”。信仰像一盏明灯照亮了阴暗的牢房,更照亮了前方曲折坎坷的道路。30年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富了,但是人们也发现社会变了,社会矛盾激化,价值观裂变,出现了道德的迷失和信仰的错位。作为新一代青年人,我们要树立起我们的信仰,保持“君子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践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方式,由个人而家庭,由家庭而社会,由社会而国家,由国家而天下,把个人的追求与整体的核心价值统一起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如是观,作如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指引我们前进步伐。那青春之歌和着义勇军进行曲显得更加浑厚动听,那青春的热血映着鲜艳的五星红旗更显耀眼夺目。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公平,一生只给予我们一次机会。转瞬即逝、弥足而珍贵。但是每个人却将这仅有的一次“青春”的机会演绎各不相同。
今天,我阅读了《凡卡》一文,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不断闪现出一个个画面。
九岁的凡卡,他只有九岁呀!这么小的年纪,就被老板折磨。在寒冷的冬天,他蜷缩成一团,决定给自己的爷爷写信,他希望爷爷能来接他回乡下。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信根本就寄不出去了,爷爷是不可能收到的。凡卡带着对现实的绝望和对乡下美好生活的向往,偷偷给爷爷写信,只能以梦幻为结尾,引人深思。
凡卡在寒冷的冬天,只能在墙角蜷缩着身体。与他相比,我们实在是太过幸福了。我们住在温暖的房间里,身上穿着暖和的新衣,“寒冷”这个词离我太遥远了。凡卡不仅过着寒冷的日子,每天还要忍受饥饿。然而,我们感受到饥饿吗?每天吃饭时,我们都可以吃到丰盛的菜肴,父母已预备好了我们爱吃的菜;夜晚,母亲又为我们准备好了夜宵,对我们的关怀无微不至。因此,“饥饿”对我们实在太陌生了。
面对亲人的关怀,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这对凡卡来说,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他后来进入了甜蜜的梦乡,他梦见了,他梦见爷爷正在炕上读着他的信,梦见了自己离开了这个鬼地方。可是,这只是美妙的梦幻,对凡卡而言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童年,然而,凡卡的童年却充满了伤痛、无奈与绝望。读着《凡卡》,看着他写给爷爷的信,不禁心里绞痛,我仿佛听到了他深深的叹息声。幸福与凡卡是多么的遥不可及啊!与凡卡相比,我们实在太幸福、太幸运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们的生活如此幸福,亲人对我们更是关心有加,让我们加倍努力,用实际行动回报那些关心、爱护我们的亲人,回报祖国,回报社会!
这个假期里,我看了三本的书,分别是《爱的教育》、《励志勤学》、《汪汪先生》。
读了《爱的教育》,我从中获得了许多启发,书中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和那真诚、友爱、坚强、善良、高尚的真情,也深深的感动了我。
看了《励志勤学》,我明白了长大要做一个有用的人,就必需从小做到勤奋好学、勤学苦练,还要具备“悬梁刺股”的精神和“愚公移山”的决心。
《汪汪先生》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小说,这本书非常有趣,作者把一只流浪狗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先生,常常引得我捧腹大笑,想象力真够丰富的。
书真像是我们的老师,她总是在教我懂得更多的知识;书更是我的朋友,当我没有小伙伴时,他会带我去一个个神奇又美丽的地方,当我心里委屈不高兴时,他会给我讲一个个诙谐有趣的故事,逗我哈哈直乐。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鲁滨逊漂流记》之后,我真的被它震撼了。
《鲁滨逊漂流记》记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行中,不幸遇上了海难,整个船上只有他一个人幸存下来,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鲁滨逊在这个荒岛上吃尽了千辛万苦,历尽了各种磨难,但他思念家乡的心永在,千方百计思考着如何逃出荒岛,经过成千上万次的努力与失败,他终于凭借自己的聪明、勇敢和执着,回到了阔别28年的祖国。
“我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莫大的恩惠。从此,我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些试验,使我成为了种田高手。”
虽然他做的许多事情大多是白费力气,但他从不灰心失望,最终,辛勤的劳动和努力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再想一想,我们的学习也一样,坚信自己有能力去学好各门科目,这样在学习的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上进。同时,我们还要有一种坚持不懈的信念,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止步不前,要有一种精益求精的精神,力求做得更好。
鲁滨逊还是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滨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经过荒岛,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八年!于是,读完后,我一直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不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那重重的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足够的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能像他那样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自救,因为我没足够的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利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不能像他那样勇敢地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同时也深深地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都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挑战厄运,勇敢地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胜利者。我的人生一定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这人生的航海之旅中,奋勇前进、永不放弃!
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原著是明代的吴承恩。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战胜千难万险最后取得真经修炼成佛的故事。
孙悟空令我印象最深刻,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机灵活泼、永不服输的性格主要从《三打白骨精》中体现。孙悟空辨认出给他们师徒四人送饭的妖精,于是二话不说把她打死了,唐僧认为他草菅人命就念紧箍咒惩罚他。第二次妖精变成老婆婆想继续害唐僧,再次被孙悟空认出,又一棒把她打死了,唐僧把紧箍咒念了二十遍,告诉悟空万万不能行凶了。第三次妖精又变成老公公,孙悟空知道唐僧不相信他,但为了保护师傅他三思后仍然把老公公打死了,最后孙悟空被唐僧逐出师门。让我感动的是孙悟空这种认定真相,绝不妥协,永不服输的精神。
书中有很多引人入胜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要不畏艰难,永远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毛手毛脚,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着,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ZZ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渴望在呼喊吧!
《三国演义》是我国著名长篇历史小说,写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其中许多故事深受大家喜爱,如“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等,我最喜欢“三顾茅庐”。它讲的是刘备仰望诸葛亮仁慈忠义,有德有才,希望诸葛亮能帮助自己成就大业,曾三次去诸葛亮隐居的地方请其出山。说明刘备为人十分谦虚,广纳人才,以及可以放下架子不厌其烦去请诸葛亮。更体现出他的求贤若渴和对高人的尊重。
看完这篇文章,我觉得我有很多地方应该向刘备学习,首先我没有刘备那样对一件事情很执着,尤其是遇到挫折时,常常就忘记了目标,老盯着眼前的困难,甚至打了退堂鼓,所以常常是半途而废。平时学习时,也是不踏实,有不会的也不虚心请教,还动不动跟人发脾气,所以我要学习他的那种谦虚执着的心向别人请教,我相信这样一定会改正坏毛病的。
《三国演义》这本书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能让我们明白一些道理,有时间你一定要读!
合上书籍,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的幸福和快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他的子女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叫福贵的老黄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福贵的一生经历的苦难,是那个时代的不幸。人们生活唯一的目标就是活着。也许现在的人,永远无法理解!书中人物貌似离我们很远,但一个个人物又是那么的真实。因为现实远比小说残酷!那段残酷的岁月,大家只为了活着。
福贵是地主家少爷,曾是个不学无术纨绔子弟。输光了家产,他爹也被他气死了。又被征兵,亲眼所见上千人一夜冻死。士兵临死前的哀鸣犹如蚂蚁不断的啃食着福贵的心。他命大,活了下来。辗转返家,发现大女儿得了急病成了聋哑人。生活是残酷的,贫穷的生活更是炼狱。接二连三,福贵的儿子为了献血救县长的夫人。医生把他的血给抽光了,女儿生孩子时也死了,女婿施工时被砸成的面糊,外孙吃豆子撑死了。福贵后来想,也行吧!大家都走了,我最后一个走就不用再担心你们了···
读这本《活着》犹如经历了一遍那个年代,走了一遍福贵的人生。与我而言是震撼的!福贵一生苦难无数,却从未放弃生之希望。美好生活之希望!我们是幸运的,生存在这个和平年代。但更不应虚度光阴!
活着,就要有意义。好好活!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为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它是我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更是家喻户晓的读物。小说主要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讲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故事。以公子贾宝玉微视角,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展现了人性美和悲剧美。
在小说中有名有姓的人多达480余人,可其中能给人带来深刻印象的经典人物寥寥无几。而宝玉,黛玉,宝钗和王熙凤更是成为了千古不朽的经典形象。《红楼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与独特,以不同的角度写出了人物的不同层次。
在最近学习的课文《红楼春趣》中,写的是大观园中孩子们放风筝的场面,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林黛玉。在文中的林黛玉在放风筝时,见宝玉因为放不起来而生气,黛玉十分聪明地将错归在风筝的顶线上,从此可以看出黛玉,她十分地聪慧,情商也非常高。不单单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们还可以追随到林黛玉进贾府的一回中,贾母问黛玉读没读过书,黛玉回答道,只念过《四书五经》。当宝玉问她同样的问题时,黛玉却说,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许认得几个字。为什么不一样呢?因为面对贾母,要说出事实,这是基于长辈的尊重,而面对宝玉,历来小心谨慎的黛玉,不想惹人记恨。从此就可以体现出黛玉的机敏与谨慎。在生活中,能与到这般聪慧的人,不但会给人的第一印象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在社会中生存,也有很大的帮助。
读书使我获得知识,懂得怎样说话;读书使我思想深刻,读懂怎样去人与人之间交流;读书使我陶冶情操,明白一个人的品性可以从话语中看出。读懂《红楼梦》,更是使我修炼了品格。
今年寒假,我阅读了《童年》一书。
《童年》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幼年丧父,从此被送往外祖父家生活,亲眼目睹了这个俄罗斯下层社会人民的黑暗家庭的故事—外祖父残暴,自私,喜怒无常.甚至为一点点的小事毒打阿廖沙。两个舅舅尔虞我诈,为了争夺家产斗得你死我活,把自己的妻子活活打死。这个笼罩着黑暗与冷漠的家庭,空气中充满了残忍的气味,使我感到不寒而栗。
但是,在同时,微弱的光明也存在于这个家庭。外祖母就是这个家庭的光明。她用她的爱抚慰阿廖沙心灵的创伤,她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光明与希望。在他绝望的时候安慰他;在他高兴时鼓励他。善良的老长工格利高里教会阿廖沙做一个正直的人;机灵可爱的小茨冈帮阿廖沙挡下外祖父的鞭打,教会他面对困难要乐观,永不放弃。正是这些人的鼓励与爱,使阿廖沙即使面对黑暗,始终保持着一颗友爱宽容的心。
即使我们的身边只有微弱的一点光明,只要我们还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光明也会被无限放大,洒进每一处黑暗的角落,照亮你的心灵。
有一些人,有一些事情使你感到痛苦和绝望,他们的残暴行径甚至无时无刻不侵蚀着你的心。有些人因此堕落,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但是,你要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光明终会到来。无论在任何时候,信心都是让你成功的强大支柱。即使现在身处绝境,亦当坚守,万勿轻言放弃!阿廖沙也正是因为有了信心,才坚定地向着光明走去。保持不灭的信心,即使你的眼前还是黑暗,即使你的生活仍是悲伤,坚持做一个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人,再邪恶的实力也会在你面前望而却步,再狡诈的心灵也会被你的光芒所掩盖。
还有,我认为我们要能经得起诱惑。有一些坏的品行、坏的风气,都是因为经不起诱惑而一步步变得堕落。《童年》的末尾讲述了阿廖沙跟一群偷东西的孩子们一起玩耍,而最后又抵挡住了诱惑才保持住了自己的原来良好的习惯,因此,我们从中也可以看出,学会抵制诱惑是非常重要的。
再者,我们现在的生活也许不像阿廖沙的当初,我们衣食无忧,我们在家长的宠溺下过着小皇帝的生活。在遇到困难时,我们就像折翅的鸟,没有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过自己,最终的结果就是坠落。所以,我们也要做一个自强的人。人生自强少年时,在年少时就培养优秀的品质,即使以后遇到困难也能沉着面对。《童年》告诉我们的不仅仅是阿廖沙艰苦又黑暗的童年时代,更是告诫我们在任何环境中都应该保持自己原有的态度,抵制诱惑,做一个自强、乐观、富同情心的光明磊落的人。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
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是完整,美是全能,美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20xx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20xx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太过傲慢,太过自傲,太过自我,让你对我退避三舍;太过片面,太过偏激,太过偏见,让你对我束手无策。在这一场傲慢与偏见的对峙中,在这一场自由与真爱的抗争中,在这一场尊严与人格的争斗中,我不知何时对你动了心,你不知何时为我伤了情。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有一位小乡绅名叫班纳特,他有五个待字闺中的掌上明珠,这五个姑娘都各具特色,别有一番风情,也都拥有各自的恋爱观,人生观和择偶观。尤其是他那位二女儿伊丽莎白,更是小家碧玉,如花似眷,她的美就算用惊心动魄来形容也不为过。不过伊丽莎白最打动人心的,最勾人心神,还要数她那一身傲气,一腔志气,以及一心自强,自尊,自爱。
有一次娇美却好强的伊丽莎白在舞会上邂逅了故事的主人公达西,人人都以为这位家境殷厚,腰缠万贯并且风度翩翩的俊朗男子本该是伊丽莎白的白马王子,命中注定,可偏偏却事与愿违,好事多磨。伊丽莎白听闻达西为人傲慢,于是对他的好感荡然无存不说,还处处挤兑他,时时排斥他,这让对她一见钟情的达西心烦不易,苦恼不已。不过随着两人渐渐深入交流之后,他们总算是解开了心结,解除了误会,认清了彼此,爱上了对方。
伊丽莎白这个伟大的女性,让我们看到了什么是自尊自强,什么是自爱自惜,什么是坚毅果断,什么是理智成熟,什么是励志励诚,什么是人间真爱。
寒假里,我读了《西游记》这本故事书。故事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了千辛万苦,战胜了许多妖魔鬼怪,终于到达西天,取得了真经。
故事中的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不动脑,没主见,妖怪的话他也听,好多次被妖怪抓去,都是他三个徒弟救了他。孙悟空机智勇敢,会七十二变,有一根非常历害的金箍棒,一双火眼金睛,许多妖魔鬼怪听到他的名字,都吓得缩成一团。沙僧非常老实、猪八戒好吃懒做,他们遇到事情都不愿动脑筋,但他们都有正义感,对师傅很忠心,师傅有危险,他们会奋不顾身地去保护师傅。要是他们遇到事情,能多动动脑子就好了。
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四个人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神通广大,聪明,爱动脑子,不怕困难,喜欢帮助别人、能分辨好人与坏人,很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做事情的时候,要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 God`s boy 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在今年寒假我读了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马克吐温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因家境清贫高中未毕业就外出谋生。作者一起脍炙人口的幽默与讽刺的写作手法以及对儿童心理世界的精密刻画,是汤姆索亚这个文学形象,一百多年来享誉世界。
《汤姆·索亚历险记》塑造了一位活泼、淘气、喜欢耍花招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的顽皮少年。这本书有序地展现了一系列的故事,情节扣人心弦,故事妙趣横生,景物描写得细致入微,是我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整本书都洋溢着乐趣无穷的童真,朝气蓬勃。
小说中马克吐温以亲切的口吻,幽默的笔调塑造出一个活泼的小男孩和属于他的世界。在汤姆身上集中体现了正义,智慧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合集,也能反映出当时美国乡村生活的镜子。作者以幽默的叙述方式塑造力汤姆索亚这样一个形象,汤姆索亚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少年,他厌恶家庭学校乃至教会生活,换想干一番大事业,在众人眼里他是一个顽童,调皮捣蛋,而最终汤姆的正义行为使他成为总人钦佩的对象。
汤姆顽皮、好动,有许多鬼点子,而且不喜欢学习,总是逃学去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他甚至还喜欢上了一个叫贝琪的女孩,并想尽办法来讨他的欢心;汤姆十分善良,因为“谋杀案”他整天坐立不安,时不时地去看望那个被诬陷的墨菲·波特,并给他送去一些小玩意。在法庭上,他大胆地说出了事实的真相。为了不让此时还正恨他的贝琪受苦,他挺身而出,把贝琪犯的错按在了自己的身上,汤姆的变化又有些让人难以捉摸……
书中的故事让我难以忘却,其中“汤姆挺身而出”的故事更是让我铭记在心。故事是这样的——贝琪因为汤姆没有在意她而苦恼,甚至对汤姆说:“以后再也不和你说话了。”可是贝琪一不留神将老师最心爱的书撕坏了,这一幕正好让汤姆看见了,贝琪说汤姆一定会向老师打小报告,只等着看她的好戏,太可恶了!汤姆觉得也没有必要向老师报告,老师自己会一个人一个人地挨着问的,到时候贝琪就惨了……当老师发现他的书被撕破了后,便开始一个一个地“审问”,当老师转向贝琪的时候,她的脸已吓得发白,老师又加重了声音说:“是你撕了这本书吗?”此时,汤姆跳了起来大叫着:“是我干的!”此时我对汤姆顿生敬佩之情,当时贝琪非常恨他,等着想看汤姆被老师打的时候(有人在汤姆书上洒了墨水)他却毫不犹豫的站起来保护她,这种精神真的挺让我震撼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也悟出了马克·吐温写这本书所要表达的情感,我想,他是想借此书来讽刺死板的家庭环境以及枯燥乏味的功课等限制儿童活泼健康发展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也算是我们少年儿童的心声了。
我喜欢这本给我带来紧张刺激,却又不缺欢快甜蜜的一本书!也希望你能喜欢!
可以说这是一本让我百看不厌的一本书,也可以说从来没有像这样一本书深深打动我。这本书的作者是苏联当代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是一位具有30多年教育实践经验的教育理论家。在这本书中他每谈一个问题,既有生动的现实作为事例,又有精辟的理论给予合理的分析,是一本非常好的教育名著。
书中告诉教师:教学并不是机械的把知识从教师的头脑里疏导到学生的头脑里,这是一种极其复杂的道德关系,在这种关系里起主导的决定性作用的特征,就是培养儿童的荣誉感和自尊感。我们教师的任务就在于,要敏锐而巧妙的、坚持不懈而严格要求的培植儿童的智力和道德力量。帮助儿童把学习看做一种要求做出很大努力地劳动,这种劳动只有在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克服困难而取得成果的时候才是愉快的。在此他又给孩子划分三个阶梯:做出自己的努力,靠劳动取得成果,享受到脑力劳动的欢乐。我们教师可以据此评价学生,让学生感觉到热爱劳动的乐趣,让孩子的一生中都在追求“我比今天知道的多”的不可动摇的愿望。从此我们可以正确的评价学生,让孩子拥有一个正确的道德观。
他还告诉我们让孩子学会在集体中交往,因为“唯一真正的美是人与人交往的美”。
是呀,一个人将成为怎样的人,这里有赖于他与人交往中的表现,有赖于这种交往会激起他什么养的思想,以及这种交往会把他的知趣引向何方。他为了培养孩子的交往能力,让孩子去发现美,他和孩子们把一些地方称之为“童话角”、“美丽角”。让孩子在那里体验美、感知美、发现美。因为这样孩子才会有美的心灵,才会用美去对待他人。回想我们的教育确实也注意到此方面,但我们与作者却不能同比。反思之,不由让自己又充满力量前进、
可以说这边儿本书的点点滴滴都存在着教育,可以说读它可以排解烦恼,可以指点迷津;在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给予以帮助,让每个人充满信心……所以我会反复读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也不一样,有的人的童年很美好,但也有的人的童年一点也不幸福;我的童年却是代表幸福和美好的,而凡卡的童年却是代表不幸和悲痛的黑色!我和他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凡卡如果做不好事情,就会受到老板的毒打,老板娘那鱼嘴直戳他的脸。他早上支持一点儿面包,中午一碗西周,晚上还是一点儿面包,这样一定吃不饱;在寒冷的冬天里,老板还不让他睡在过道里,那可是寒冷的新加坡啊!只要他们的小崽子一哭,凡客就别想睡觉。而我在寒冷的冬天,盖上暖和的棉被,睡在软绵绵的床上,幸福极了!在学校有老师的帮助,又有同学的陪伴和父母的宠爱;我早上有香喷喷的饭菜和面包,还有营养非常高的鸡蛋,而他又是一点面包;中午有面条,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他却是一碗稀粥。
一个求岁的孩子是多么需要关心和关爱,这正是学知识的时候,而他却不能上学。被爷爷送到鞋匠拿去做学徒,老板对他一点也不好,凡卡只有一个亲人,而我们身边到处都是亲人。我们是家人的贴心小枕头,他的道德却是社会上的冷漠和残酷。上天为什么给予我们是多么公正、公平,给予他的却是截然不同,是因为凡卡是穷人家吗?上天应该对每个人都公正、公平,为什么对他不公平。
为什么我们同样是孩子?童年确实不一样的,那是因为社会的制度不同,我们生活在新中国,而他还是在那个旧俄国居住着。
想想自己,在想想凡卡,我更加感到社会主义无限好,决心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海伦·凯勒,这个名字相信所有人都熟悉,虽然她双耳失聪,双目失明,但是她创造了奇迹,这奇迹,让所有人惊讶,虽然她不会说话,但她却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希腊文字,正常人都无法达到,她做到了,这真是了不起啊!
作为一个正常人,我们都会抱怨学习太苦,太累, 还想不上学。可她却以顽强的精神考上了哈佛德克里夫学院。不管怎么的苦,不管怎样的累,她都忍受了,她都坚持了,这样的人,怎么不是楷模,怎么不是榜样?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要去看人、物,看一切美好的的生物。”这只是正常人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要求,可对于盲人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假如你只有三天光明,你是否会珍惜?我想是的,可你有没有现在就珍惜它?三天光明,你会珍惜,三十年的光明,你是否会让它可惜溜走。海伦·凯勒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这精神是伟大的,是值得学习的,这不靠运气,靠自己的努力。
“如果我现在站在生命的终点,生命的火花即将灭亡,我会怎么想,怎么做呢?是否也会感叹生命的短暂与脆弱,而后悔没有好好珍惜呢?善用你的眼睛吧,假如明天你将遭到耳聋的灾难,聆听乐曲 的妙音,鸟儿的歌唱,假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厄运,抚摸每一件你想要抚摸的物品吧。人啊!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之后才后悔莫及呢!为什么总要如此的贪心,极少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却渴望那些我们所没有的东西!也许,你会认为,上帝赋予我们这些美好的东西,甚至生命,都是理所当然的。可你有没有想过,当某一天,你拥有的东西,甚至生命,都将失去,你会是怎样,后悔懊恼,还是自暴自弃?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可悲了。是的,我不能重蹈别人的覆辙,我宁可现在就珍惜。
1968年6月1日下午,海伦·凯勒在睡梦中去世了,享年87岁。凯勒在出生后19个月的时候就因为猩红热而导致失聪失明成了一个聋哑人,然而却奇迹般地走完了一生。
朋友们,珍惜吧,一起享受这光明,这美好的世界。
凡卡的悲惨遭遇,令人怜意顿生;凡卡的绝望倾诉,令我心阵阵悸动;凡卡的痛苦失意,更引人陷入深思……
——题记
凡卡,一个年仅九岁的男孩。在我们看来,九岁,正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纪,正是无忧无虑而又自由自在的年纪,也正是放飞欢声笑语与幸福快乐的时期。然而,这一切,对于凡卡而言,都是遥不可及的奢望……
凡卡,一个只梦想生活安宁的孩子。在他的心中,幸福,只是能和爷爷在乡下过那虽不富裕但食不果腹的平淡生活,只是可以远离老板一家的恶意打骂的安宁生活。他要的幸福,而已……然而,就是这在我们看来平淡无奇、触手可及的事,在那时黑暗的社会制度下,残酷的现实将凡卡仅存的一丝希冀无情吞噬。凡卡的梦想,就此支离破碎……
当看到文中的凡卡怀着最后的无限憧憬,将信放入邮筒中时,我泪眼朦胧,好想大声告诉他:“凡卡,写不清地址的信,是寄不出去的呀……”;当看到文中的凡卡怀着甜蜜的希望,梦到爷爷在看他的信时,我却又希望,文中的一切都未曾改变,让凡卡能在美梦中感受到片刻的欢愉与幸福,让他能在美梦中找到这黑暗中的一丝曙光,多么希望这梦,永远不要醒来!
然而,是梦,便必会醒来。梦醒时分,凡卡心中的一切希望与美好也随之烟消云散,化为泡影……
凡卡的最后希望会随美梦的逝去,如流星般陨落,被现实的黑暗掩埋。然而,我们的思维不会就此停歇——如果当时的俄国沙皇励精图治,凡卡怎会有那样的悲惨境遇?如果当时社会前景一片光明,凡卡怎会写信向爷爷绝望倾诉?如果当时社会制度完善,人们可以安居乐业,凡卡怎会如此痛苦失意?
当凡卡的美梦化为泡影,我们明白了很多,很多……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欺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
《爱丽丝漫游奇境》和其姊妹篇《爱丽丝镜中奇遇》都是卡罗尔写的。卡罗尔的原名叫查尔斯勒·道奇逊,英国的数学家、逻辑学家、摄影家和小说家,曾发表过数学著作许多篇,但独以儿童读物见长。
《爱丽丝漫游奇境》主要讲了爱丽丝梦见自己一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里,这个洞很深,爱丽丝很久才落到了底,她发现了一个小瓶子,瓶颈上贴着一张标签,上面写着“喝吧”,爱丽丝觉得“喝吧”这两个字很好听,可是,爱丽丝并没有性急,她把瓶子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了一圈,没有发现“有毒”两字,所以她冒险尝了一口,发现很好喝,她便一口气喝光了。然后,她发现自己变小了,之后,就发生了一系列怪事:爱丽丝碰见了红后,她发现红后动不动就要砍别人的头,还有红后的槌球场,红后的木槌就是活火烈鸟和活刺猬,球门则由士兵弓腰双手按地做成梦醒后,爱丽丝把自己梦见的事情都告诉了姐姐,她姐姐继续做起了爱丽丝的梦。
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以后,我很佩服爱丽丝的勇敢和机智,当然我也希望自己能有一次这样的奇遇。
看了鲁迅的《故乡》文章,最想说的就是闰土。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说,闰土是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海边的沙滩上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银戒指,手里拿着钢叉,想尽办法捅驴,但驴扭着身子,从胯下跑开了。”是典型的南方帅哥形象。在一次家庭大祭祀中,润土和鲁迅相识,并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当时,虽然润土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事情。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我整天被困在天上。润土还告诉他许多奇怪的事情:獾猪、刺猬、角鸡、悍妇……这些鲁迅永远不会忘记。
看完《故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写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眼前铺开了一片海边的绿沙,上面深蓝色的天空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我想: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有独特的解读。这本书。主要是想告诉人们,有希望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有奋斗才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虽然“希望”很难实现,但只要你去探索去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之路是祖先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实践的路,是祖先探索的路。
刚开始看《故乡》的时候觉得太无聊了,经常浪费时间,没有认真做作业。匆匆忙忙的写,潦草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阅读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记得那句谚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相信大家都会很熟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为了钱杀人。看,这是鲁迅的名言。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