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读完了华裔女作家伍绮诗的小说《无声告白》( 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一部极其压抑的关于异族通婚的小说,通篇的压抑让我难以忍受。
小说以莉迪亚死了为线索开篇,莉迪亚是詹姆斯。李先生家里的大女儿,也是他们寄予最大的希望的一个孩子,母亲玛丽琳因为奉子结婚未能实现的职业女性的理想,通通传递给了莉迪亚,使莉迪亚变成了那个完全不是自己的自己,直到有一天,她失踪了、死了,玛丽琳还是没有觉悟女儿的死,是因为这个家庭,这份沉重到无法释怀的希望杀了她。
这本书让我看到身为母亲,在一个家庭里的位置何其重要,只有一个阳光,积极的母亲才能够成就健康向上的孩子们,也只有这样的母亲才能够让一个家庭充满凝聚力,玛丽琳婚后的生活在别人眼里或许是幸福的,但是对于她的内心,却始终充满挣扎和痛苦,这份揪扯让她失去了作为母亲的敏感,失去了和孩子们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她终究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身为母亲,我想她是失职的,因为她并没有真正成为孩子们精神世界、成长路上的那个最好的陪伴,而只是一个不称职的主妇。
很遗憾,这个家庭的男主人华裔大学教授,詹姆斯。李是一个内心压抑的男人,为了逃避他人对这个异族通婚家庭关注的异样目光,他让孩子们失去了每年假期旅游的机会,并完全放任自己躲避在安全的世界里,这样的母亲和父亲用行动不断的提醒着三个孩子他们的特殊性。当然,詹姆斯的压抑来自于他从小的生活环境,这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作为生活在美国的华裔底层,詹姆斯的父母承受了巨大的生活和精神压力,这份压力也毫无意外的传递给他们的孩子詹姆斯,虽然他有幸寄读在贵族学校,但是他永远都知道自己是低人一等的,而这种感觉终将成为他生命中最深刻的烙印,影响他一生。
身为一个哈佛大学肄业女大学生,莉迪亚的妈妈玛丽琳的内心始终有难以释怀的遗憾,遗憾自己没有完成的学业,遗憾自己变成了一个家庭主妇,她是那么渴望被这个社会的认可,那么渴望能够成为完全的自己。在莉迪亚只有5岁某一天的早晨,玛丽琳消失了,我无法明白她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方式离开家庭和孩子去追寻所谓的梦想,身为母亲的我更是无法理解她怎么可能就这样离去!因为任何一个有爱的母亲都是无法主动的放弃她心爱的孩子的,更何况家里还是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需要她的照顾,哦,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两个孩子带来的繁重家务,让她不胜其烦,所以,她才会想要逃离。我一直相信,当你带着爱去做家务的时候,那就是爱;当你带着厌烦去做家务的时候,那一切真的就变成了烦扰。
玛丽琳离开了,因为她想要去重新找到人生的方向和自己的定位,但是这种离开是自私的,此刻的她已经不是孑然一人,那段离开家的日子成了全家人的噩梦,不辞而别的妻子让詹姆斯从恋爱伊始就恍惚的所谓自己的"不值得"变成了现实,毕竟那是一个还有很严重的种族歧视的时代,小个子的华裔男人在那种文化里永远显得那么特别和尴尬,玛丽琳给予他的爱情曾经让他重生,却又始终令他忐忑,所以当玛丽琳突然不辞而别的时候,这个男人的自信被摧垮了。当然,母亲的离去受到伤害最重的一定是两个孩子,内斯和莉迪亚,他们失去了对生活的信任,变得惊恐万分,母爱所能给予的那份成长的安全感在那一次出走事件中完全的被剥夺了。
所以,当玛丽琳回家时候,全家人并没有欣喜若狂,而是变得小心翼翼,敏感的孩子们容忍母亲每天的不做饭,容忍母亲提的任何要求,尤其莉迪亚,容忍并接受母亲把全部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身上,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又一次相信,娶老婆必须要娶一个情商高的女人,一个能为自己和别人负责任的女人,只有一个心智健全的女人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母亲,而玛丽琳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虽然她为了这个家庭完全失去了那个年轻时的自我,可是这份失去给予她的不是愉悦的对生命状态的接受,而是让自己永远的变成了一个受害者,这种受害的心情毁掉的何止是自己的人生,詹姆斯幸福吗?当年娶了一个如此爱他的白人妻子是喜悦和深情的,但在漫长的婚姻生活里,这个女人的表现却击败了他们共同创造的这个家庭、这个家庭里的每一个人,当然这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詹姆斯觉得妻子就理所应当被丈夫养,这种思想源自从小看到母亲做工的辛苦,他以为丈夫养家是对女人的救赎,殊不知正是这种思想最后害了玛丽琳,最终更是伤害了他心爱的女儿莉迪亚,所以异族通婚是一件绝对需要慎重面对的事情,因为它包含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两种文化的融合,而这种融合可能需要一辈子的时间。
莉迪亚最后变成了一个敏感孤立的姑娘,她和兄妹们的长相遗传了爸爸的东方人面孔,妈妈的蓝眼睛,那个样子在70年代的美国,她只能被称为"东方女孩",长相上的特别,铸就了她内心的孤立,而母亲近乎疯狂的管教和期望更是勒的莉迪亚喘不过气来,她没有自己的时间,也就完全失去了业余社交的可能性,这个女孩太多内心的痛苦无以表白,最后统统化作了"无声告白".
莉迪亚在哥哥内斯即将要去哈佛上大学的时候,自己选择了离开,因为哥哥原本是她最坚定的依靠,她无法想象没有哥哥的日子。
孤立的她,没有勇气去面对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抑的家庭,没有勇气去面对没有同伴,没有朋友的学校生活,莉迪亚的这些痛苦和挣扎妈妈并不知道,或者说完全不曾觉察。玛丽琳从来没有去关心过她的孩子们内心的需求,一份以自己的需求为出发点的所谓母爱是自私的,我只能说那不是爱,而是以爱的名义实施的对孩子的控制。
真正的爱是需要把焦点放到对方的身上,切实的去感知对方的需求,而不是让被爱的人成为施爱者情绪、思想的寄托。,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只有一个内在匮乏的人,才会在缺乏安全感的情况下希望通过对他人的控制来让自己安稳。这,或许正是玛丽琳的状态,她对自己失望了,所以转而在莉迪亚身上寻找希望,却完全没有想到那所谓的母爱最后成为戕害莉迪亚的凶手。
我不喜欢这部小说,太过压抑,从这本书里我才知道,原来今天如此开放的美国也曾走过那样一段排斥异族的时期,那是时代的产物,作者揭示的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可能就是这部小说的意义所在,从这本书联想到近百年中国人漂洋过海的历史,会是怎样一部深重的苦难史啊,所有的悲苦最大的莫过于加诸于精神上的伤害,那种伤害的传递会让一代代人背负承重的枷锁,如同莉迪亚的不快乐,内斯内心的压抑,汉娜的惶恐,只能在这里祈祷,现世安稳,愿更多这样的家庭一代代健康成长,沐浴阳光和爱,生命永远充满希望。
第一次读《瓦尔登湖》是在读高中的时候,那时书里有选文,于是找来原书用了一个晚上囫囵吞枣的翻完,心里想也不过如此。第二天坐在一群朋友之中热烈的讨论关于隐居的话题,甚至在辩论赛的时候也要把梭罗的“不要企图占有大地”作为了环保的理论依据,现在想来,在那个时候的稚嫩心态和浮躁心境下读这本书,怪不得能把书里的精髓糟踏成那样。
如今再读《瓦尔登湖》,在第三极书城偶遇徐迟翻译的版本,就买了下来放在枕边。于是每天睡前和醒后下意识的一件事就是摸起那本淡绿色封皮的书来翻几页。每天夜里,当世界静的只剩下我和一盏台灯的时候,就连桌角的百合都悄悄隐退了喧嚣的香气,关掉一些可以与外界联系的方式,卸掉身上一切的束缚和伪装,就坦然的像个书虫一样粘在书页上,任什么事都赶不走我了。
读《瓦尔登湖》的初期境界是觉得有味道,在瓦尔登的春夏秋冬里时刻都感到一股清冽自然的水雾之气扑面而来,好像自己真的喝下了冰镇的梅子酒一般。再读的时候就能感受到些许同病相怜的孤寂了,但这种孤寂一点也不难过,在心底里竟然就像很享受的样子,痒痒的寂寞快感催着人继续往下读,心里开始升起一些激动,仿佛与梭罗有个私密的约定,谁也不会透露谁在世上寂寞的快感,这时候感动也掺杂进来,因为从来没有什么时候我能寂寞的这样美,甚至这样成瘾,也从未在哪一个作品里想现在这样不孤独过,以前的作品,都是我游离在外,再精彩也是作者的,与我无关。而《瓦尔登湖》却让我亲切的称为“我的瓦尔登”,我相信那不是一个什么真正的所在,那是心灵,可以在书里共享到的东西。梭罗绝对是个思婺八极、神游太虚的高人,在每一根木头的香气里他能想到那么多仿佛毫不沾边的东西,跟着他一起想,有着上天入地般的激动,仿佛灵魂在一次次玩着过山车和蹦极。
看到《冬天的湖》那篇的时候是个微亮的清晨,初夏的清晨慵懒而清新,我就斜靠着看那些关于凿冰的描写。更妙的时候睁开眼翻开一页的时候手触到的文字这样写道:“睡过了一个安静的冬天的夜晚,而醒来时,印象中伤佛有什么问题在问我,而在睡眠之中,我曾企图回答,却又回答不了--什么--如何--何时--何处?可这是黎明中的大自然,其中生活着一切的生物,她从我的窗户里望进来,脸色澄清,心满意足,她的嘴唇上并没有问题。醒来便是大自然和天光,这便是问题的答案。”看到这里我仿佛觉得身边的同伴在跟自己说起昨日的梦境一样真实,一样巧合。于是清晨一下子闪亮了许多。紧接着冰湖水里的梭鱼和铃儿叮当的驴马也出来了,清晨一下热闹了起来,有趣的梭罗开始带领我去丈量所谓的“无底之湖”,去盯梢地主老爷们精明的交易,我们仿佛两个特务一样,看看这里,管管那里,然后视线最终落在了对冰的研究上,像两个好奇的孩子,研究为什么瓦尔登的冰是那样美丽而又特别的微绿色,挖冰人的雪车走过,有一大块冰掉在村中街道上,躺在那里有一星期,像一块很大的翡翠,我们就每天都跑去看那块绿色的翡翠。然后敏思的梭罗话锋一转开始露出思想者的面目了,“他们告诉我,他们有一些冰,放在富莱喜湖的冰栈中已有五年,还是很好的冰。为什么一桶水放久了要臭,而冻冰以后,却永远甘美呢?”看到这里的时候我被那种诙谐和智慧震撼的不能起床,生生的把上班的时间忘在了脑后。
紧接着,我想说,如果不是这文还有那么小一段,那么精彩的要命的段落,我真想今天就彻底“躲进小楼成一统”了。哦,是这样的文字,真精彩的要命:“似乎紧跟着将要有查尔斯顿和新奥尔良,马德拉斯,孟买和加尔各答的挥汗如雨的居民,在我的井中饮水。在黎明中我把我的智力沐浴在《对话录》的宏伟宇宙的哲学中,自从这一部史诗完成了之后,神仙的岁月也不知已逝去了多少,而和它一比较,我们的近代世界以及它的文学显得多么地猥琐而藐小啊;我还怀疑,这一种哲学是否不仅仅限于从前的生存状态,它的崇高性,距离着我们的观点是这样地遥远啊!我放下了书本,跑到我的井边去喝水。瞧啊!在那里,我遇到了婆罗门教的仆人,梵天和毗瑟奴和因陀罗的僧人,他还是坐在恒河上,他的神庙中,读着他们的吠陀经典,或住在一棵树的根上,只有一些面包屑和一个水钵。我遇到他的仆人来给他的主人汲水,我们的桶子好像在同一井内碰撞。瓦尔登的纯粹的水已经和恒河的圣水混合了。柔和的风吹送着,这水波流过了阿特兰蒂斯和海斯贝里底斯这些传说中的岛屿,流过饭能,流过特尔纳特,蒂达尔和波斯湾的入口,在印度洋的热带风中汇流,到达连亚历山大也只听到过名字的一些港埠。”
读到这里,这篇文刚好结束,既震撼又有点扫兴,意犹未尽的情绪之下才百般无奈的合上书页,剩下的还要留待慢慢享受哩!有人说《瓦尔登湖》是一本寂寞的书,我想那是因为他自己太热烈,他的生活太过于丰富。《瓦》不寂寞,恰恰是在嘲讽我们这些不会享受寂寞的寂寞人的。然后,被它嘲讽,确是那样的快乐!
报纸版面创意,是一门实践性的科学,也是一门新兴的艺术。它需要编辑有着“十年磨一剑”的功力,博览勤作,使得其创意看似信手拈来,但却是自然皆成美妙文章。在进入读图时代的今天,文和图作为报纸版面的两大基本元素,成为了我们进行报纸版面创意的基石。
然而,今天摆放在你我面前的报纸,已经具有了几百年的发展历程,在对文字版面设计几近思路枯竭的今天,人们将报纸版面创意的目光更多地投向了图片的运用,而图片的涵义也正悄然改变着。从过去仅仅指“摄影图片”,扩充完善至如今汇集了“照片”、“漫画”、“图表”等多种表现形式的集合体。图片的功能也从过去简单的一种新闻形式、一种版面美化手段,上升为吸引读者注意力、提高报道现场感和贴近性的一个亮点,进而成为增强报纸竞争力的一大要素。
“图文并茂,两翼齐飞。”,前新华社社长穆青把文字和图片在报纸上的作用比作腾飞的两翼。1999年《天津日报》提出“以图片带版面,以版面带新闻,以新闻带记者,以及着带队伍”的操作思路,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天津日报》在一年后的中国记协版面评比活动中,取得了两金一银的好成绩。事实证明,我们对于图片在版面创意中所起到的作用的认识正在一步步加深。
随着读图时代的到来,图片已成为人们打开报纸后的“第一视点”,是版面和读者的“第一接触”,这时图片对版面最大的贡献就是抓住读者的眼球。新闻图片是报纸版面的眼睛,要做到直逼人眼、光彩夺目,要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强大的吸引力,使读者在“五步三秒”内产生继续读报的欲望。
正因如此,我们对图片内容和运用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那么,什么样的图片是报纸需要的好图片呢?真正好的图片,要能够作为一个较为独立的角色来激活整个版面,要能够成为版面创意的精灵,这一点在现今报纸的体育版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新闻图片在报纸体育版中发挥着无法取代的重要的作用。体育,尤其是竞技体育,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时时刻刻关注的焦点。竞技运动,则是在动感中体现力量之美,速度之美,技巧之美,而作为印刷媒介的报纸,怎样才能让读者拥有置身于赛场之内的现场感呢?大量运用新闻图片正是能达到这种效果的最佳的途径。
但是,怎样才能避免盲目追求新闻图片数量、忽视报纸版面整体设计而产生的图片运用多而乱、图片冲击力不够等结果呢?我根据自己所学的体育新闻专业知识,结合对《报纸版面创意艺术与电脑编辑》、体育新闻报道领域内较为前沿的《体坛周报》和各大报纸体育版的精读、选读,对于报纸体育版新闻图片的应用有了一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体育新闻报道应形成版组。
国外综合类大报的惯用方法是将体育新闻报道单独列出形成版组,并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有机的组合,既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同时又方便不同需求读者的选择性阅读。
第二,以图片带版面。
“以图片带版面,以版面带新闻”,正如《天津日报》的思路,在体育版的版面创意中,以“图片带版面”的上乘之作正是我们所追求的。而若想达到以“图片带版面”的效果,无论是独立的新闻图片还是配片,都必须至少具备两特点:一是图片本身具有较强的新闻性,即使是配片也应如此,读者读了文字新闻之后,还可以在图片上再得到一些未知的新闻信息。第二是要有美感,图片既是具有新闻性的,也是有美感的,不仅是图片本身的美感,更重要的是指图片在整体版面设计中,选材的切题,最佳的的编排,独到的视角等等。只有具备以上这两个特点,图片才可能成为带动版面创意的精灵!
第三,应重视图表的运用,必要时后也可采用漫画等形式。
在体育新闻报道中存在大量的比赛时间、比赛双方力量对比、比赛结果等较适于以图表形式来表达的信息。各种形式的图表,再配以精心设计的电脑制图,将会给读者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体坛周报》经常使用图表来向读者介绍各大比赛的赛程安排、赛事结果,场上各种技术数据统计等。图表形式多样、变化灵活,让读者一目了然,亦可达到“一表胜千言”的效果。
除了新闻图片,漫画也是增强报纸可读性的重要途径,让大家在诙谐幽默中不知不觉地获得了新闻信息,同时也起到了活跃报纸版面的作用,是报纸版面创意中的又一亮点。
《教育走向生本》一书中郭思乐教授所提出的“一切为了儿童,高度尊重儿童,全面依靠儿童”的生本教育体系的理念让我重新审视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
一、一切为了儿童的价值观
郭思乐教授在书中提到:“学生是教学过程的终端,是教育的主体”。生本教育的特征之一,就是真正认识和把握儿童这个本体,把一切为了儿童作为教育价值原则。我们每天都在面对教育对象,但传统观念使我们对教育对象缺乏完全而准确的认识和把握,并没有把儿童当作活生生的人;我们的教育过程,并没能从对象的生长和生成规律去设计;我们的教育常常为社会习俗所左右,从而偏离了教育对象的本体。我们常常有这样的认识,把教师的教育设计误认为是为儿童设计的,教师的意志误认为是儿童的意志,教师的兴趣误认为是儿童的兴趣。现在,我们教师迫切需要的.是把为教者设计的教育,转变为学生设计的教育,即是把师本教育转变为生本教育。而我们目前教育的模式,正是忽视了教育主体这一点。在日常教学中,大多数教师都是从自己的角度去思考,备课,以自己的内心想法去揣度学生的内心想法,这是有所欠缺的,并不能完全做到以学生为本,学生学习的效果当然也不会太好。
要想提高孩子的学习效果,首先要知道孩子在什么样的状态下学习最有效,那就是孩子在快乐的状态下学习是最有效的。这就要求我们应充分调动孩子的快乐情绪,运用能激发孩子快乐情绪的方式方法,让孩子在快乐的状态下主动地去学习。任何生命都会对某些对象表现出特别的兴趣,一旦他们发生兴趣时,也就是教育的好时机。“兴趣是学习和求知最大的动力”,这句话在今天和以后都不会过时,这不仅仅是一种方法,它所包含的是人类知识获取的一个古老而充满智慧的法则。同样,“诱导是教育和培养孩子的最好的方法”,这句话今天和以后都不会过时。
教育面对的是一群活生生的人,他们不是一个需要填满的罐子,而是一个需要点燃的火种。儿童的潜能是不可限量的。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既不能像裁缝那样对儿童进行裁剪,也不能像理发师那样对儿童进行修剪,更不能像牙医那样对儿童进行打磨。我们要改变的不是儿童的外部,不是装饰儿童,而是改变儿童自身。我们可用语言来影响他,用环境来教育他,用活动来培养他,但就是没有办法像裁缝、理发师、牙医那样地对儿童进行裁剪、打磨。我们所做的,全都要通过儿童自己去最后实现,这一点似乎有点无奈。然而,一旦我们醒悟这一过程的必然性,就会明白教育过程的主人和主力,原来就是儿童自己,我们教师只不过是儿童自主发展的服务者。因此,在教学中,我们所有教师都应力争做到一切从学生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教学中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学生。
二、高度尊重儿童的伦理观
郭思乐教授在书中提到:“对学生的尊重是生本教育的本质和基本原则,其关键是从内部和外部去了解孩子。”儿童是天生的学习者。儿童的天性是活动的、创造的,儿童是天生的学习者。如,人在成功时获得的快乐;在自我实现是得到的高峰体验;在学习活动中获得的充实感。都说明儿童无时不刻地在运用自己的思维跟物跟人打交道。儿童的这种天性,需要教育者去引导,正确地对待与呵护,才能长久地保持。儿童的潜能无限。人的潜能无限在于人是一个可以自激励的系统。如果你有了成功的表现,你又受到激励,你就会走向更大的成功。英国斯宾塞在快乐教育这本书在论述儿童的潜能无限时写道:当人类没学会开发石油时,不能说这里没有石油的存在,这个地方不储藏石油,也不能说这个地方没有储藏其他有价值的东西。这说明人的潜能不是不存在,只是一个等待人去开发,等待人去激发的过程。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应给出时间、空间和氛围去激励它。教育者不能代替学习者对他们自身的潜能进行开发。苏格拉底说,教育者这种地位犹如产婆。产婆再辛苦,也只是助产,而不是自己生产。教育的本体是儿童,而教师只是服务于这个本体的。教育最终不是为了发挥我们教师的聪明,而是要通过教师,去最大限度地发挥儿童的聪明才智。
什么是教育?教育是为了培养孩子适应未来生活所需求的身体、心智与道德。它不是一种用固定模式进行简单的复制的过程,而是一个反思,实践,再反思的历程。而自我教育,是儿童自主学习的一种学习方式,它是推动一生的力量。在自我教育方面,我认为,应该尽量鼓励孩子自我发展,应该引导孩子自己去进行探讨,自己去推论,给他讲的应该尽量少些,而引导他们自己去发现的应该尽量多些,从人类获取知识的方式看,最主要的获取方式是自我教育,而且取得了最好的效果,孩子的知识获取与能力培养也应该参照这一方式。这一点,在许多靠个人奋斗而成功的人身上已不断得到证实。一些从学校练习中教育出来的人,总以为教育只有在那种方式下才可能实现,总觉得让儿童自己做自己的教师是不可能有希望的。其实这的确是一个误区,要相信孩子的自我教育的能力,并促成他在这方面的愿望,要尽量培养他这方面的能力就像他的身体一样灵敏,一个从来没有上过学的孩子,他的生存能力和面临各方面考验时所表现出来的智慧,甚至让成人都感到吃惊,同样如果有一天你让孩子完全自由地表达他们对事物的看法,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敏锐,生动也会使你吃惊。
三、全面依靠儿童的行为观
郭教授还指出:“生本教育的方法是全面依靠儿童。”因此我们活动过程中应让儿童有独立有效的思维时间。教师不应全面控制整个活动过程,让儿童做思维的奴隶。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曾说过:没有人能教会任何人任何东西。当然这里我们应该这样认为,儿童学会任何东西,最终都需要通过自己的内化,因而这个最后过程并不是教师完成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的获得最终不是依靠教,而是依靠学。
儿童不仅是教育对象更是教育资源。儿童的全部既有经验、智慧、知识和学习的内在积极性都应为教师的教学所用,应当成为动力之源、能量之库。而且它不仅是教育的一般性资源,更是基础性资源。生本教育体系的重要思想,就是借力,依托儿童资源来进行教育,而获得事半功倍之效。长期以来,师本教育总是把儿童的蕴藏看作与正规教育无关的,它对教育过程的认识是单向的,认为教育的主要资源是教师和教材、活动室设备等。它对极其丰富和生动的儿童资源视而不见。在这样的状况下,依靠儿童资源来时行教育,就变得更有潜力。
总之,生本教育体系充分相信学生的潜力,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力。“一切为了学生”“高度尊重学生”“全面依靠学生”,相信“儿童是天生的学习者”“儿童人人可以创新”“儿童潜能无限”,相信“儿童的独立性”。这些最基本的理念平时不以为然,然而今天在书中读来竟蕴含着深厚的内涵,当然,更深刻的理解还需要自己在教学中深刻体会。期盼着在自己今后的课堂中,自己的学生也能如此的成长、如此的学习,期盼着“在美丽的教育世界里,两个生命——儿童的生命体和知识的生命体在嬉戏游荡,构成了整体领悟的教育乐章。”
中国社会从大局而观,是乡土性,但其中并不乏城市社会,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与其悠久的历史沉淀有关,从孔子时期传承至今的“礼”对构成中国乡土社会有着极重要的作用。
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基础是农耕社会,有地才能有乡土。庄稼人一生最敬畏的便是土地,种地也许是中原人最原始的谋生手段,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地里的,一代一代,不太有变动。而大多的村民都是居村而居,村子,即为一个熟人社会,这也是乡土中国的特性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是熟识的,这一点与陌生人所构成的现代社会是有许多不同的。
孔子很推崇“礼”,各居其位,做自身应做之事,对待不同的人,应该以不同的礼对待。“礼”并不是一个靠外在权力推动的,重在教化,因此,“礼”的存在依靠的是一个主动性,否则“礼”便成了“法”,“法”是一种规矩,“礼”也是一种规矩,但不同的是,一种是硬性成文规定,一种是人心文化衡量。
西方的社会,是一个个的圈子交织在一起,自己是它们的共同部分。而乡土社会,应该说是中国社会,以己为中心,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中国乡土的人情社会,以利己、利亲为原则,对待与自己无关的人,与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处理事情的方式与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这可以说是双标。但这种差异在乡土社会中并不矛盾,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适用,在确定了对象之后,再确定了与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采用何样的标准,这样也无非乡土人对于“礼”的一种解读,“人情”本就是一种狭隘的“礼”的存在,却是这一礼治社会的基本的体现。
在陌生人中构成的现代社会中,凡事口说无凭,需签个字画个押,这样才发生法律,而在乡土社会中,大部分人不会这样做,大家都认为“这样子不就见外了”,在熟人构成的乡土社会中,口头契约同样具有巨大的约束力,来源是心中对于“礼”的衡量,这种“礼”是在多代人的传承中,是在熟悉当中产生的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是对于即将发生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这一切还要归于文化。一个人的记忆是一个人的能力,在原文中来说“他有能力闭着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景中人。在当前包含的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选择累积。”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的共同社会经验,简言之,文化相当于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人又是一种群居动物。因而将人与人紧密联系的纽带,这便是文化,因为共同或相似文化,人们才能感受到民族归属感,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才能有所为“祖国”、“故土”等概念的出现,中国人所具有的寻根问祖的特性,源于的就是对文化的需求,而“礼”的存在,又衍生于文化之中,也难怪国人对于“礼”的这般重视,以至于它嵌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乡土社会中,乡下人多为文化程度不高的一群人,但这并不能称之为愚蠢。在一个小众社群当中,语言的必要性远远大于文字,在这种面对面的社会里,人与人的交流显得异常重要,书面文字用语中“礼”的存在更容易发现些,但在生活中的言行更能让人意识到,乡土人的“礼”是由内而外的,不拘泥于形式的。
中国是一个家族、氏族观念极重的国家,一些传统地区中排斥外来人口实在正常,不过在这些社会中,注重的是传承,在西洋家庭中,以夫妇为主轴,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个团体,而在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有着显著区别,家是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在于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妇反倒成了配种,亲子之间讲究的是负责与服从,是中华文化久来中,“礼”与“孝”的释义中重要的一环,在乡土社会中,长幼次序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伯仲叔季分得清清楚楚。对中国而言。长幼次序辈分是教化权力与家族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晚辈尊重长辈,是“礼”的体现,长辈照顾晚辈也是“礼”的体现,父亲以小明称呼孩子,表示的是亲昵,而孩子若这样做,将视为逾矩。年龄上的尊重是有根据的,生活的时间长,经验与阅历自然也不会少,在闽南俗语中,有着“长你一岁相距甚远”的说法,就是这样,事实上作为前辈,看见后辈比自己各方面都要强,自然不忿,但仍然想会用长辈的威严去压制,也是乡土局限性的体现,作为晚辈,即使自身能力较强,也会去尊重,不咄咄逼人,也不失为对“礼”的传承。
相比于现在的法制社会,乡土社会更像是一种礼治社会,“礼”的存在就像是一种习惯,一种无需一纸空文去强调的本能一般,乡土社会就是中国久来的社会模式,当今的世界和社会也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对乡土社会探索,实际上也是对中国人性起源的探索,也是对传承已久的“礼”的进一步发掘。
让阅读成为习惯有一种习惯,穿越历史,历经沧桑,因为终有所成,所以永不褪色。——题记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短短几十载,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当垂暮之年,回忆过去种.种作为,不禁潸然泪下,后悔当初的年少轻狂,但为时已晚。对于我们来说,唯一的幸运便是我们手中还拥有一份相对其而言比较充足的时间。眼下,我们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珍惜时间,好好读书。
千古词人苏东坡有诗曰:“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由此可见,书的好处有多大。多读书,不仅可以拓宽视野,还可以修身养性。书读得多了,自然就会领悟人生的真谛,懂得品味生活的美好。沉浸在淡淡的墨香中,去享受陶潜“采菊东篱下”的悠闲自在,去领略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豪迈清高,去欣赏李易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纯洁烂漫,去学习陆放翁“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爱国情怀。沉浸在历史的清香中,流连……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确实不错,但书籍也有好坏之分。乐读好书,会受益匪浅,甚至会一生受益;偏爱不好的书,会影响人生的航向,甚至会误入歧途。所以说,不仅要好读书,还要读好书。读文学书,可以提高个人修养,打造文学功底;读科学书,可以活跃思维,培养创新意识;读旅行游记,可以开阔视野,增广见闻。这三类书,皆有益处。
读书的时间,就是这样一点点挤出来的。面对现实繁复的世界,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最好的办法应该就是读书。从书中,隐约可以看到这样一幅画面:陶潜满目忧伤的样子站在菊花丛中,一袭青衫,一壶浊酒。无限惆怅,借酒消愁后皆云飞雾散。读史以明志。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点点星辰,朵朵奇葩,座座城堡,无不散发出迷人的光芒。四大名着无疑是中国古代文坛上最亮丽的一朵奇葩。三国乱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代枭雄曹操,是治世的能臣,乱世的奸雄,他胸怀大志,从容不迫,却飞扬跋扈,纵横恣肆。仁者刘备,寄人篱下,一味谦恭,但他知人善任,用人唯才。千古良相诸葛亮,有经天纬地之才,鬼神不测之机。空城妙计、巧借东风,无不彰显他的亘世才能。纷争战乱,尔虞我诈之间,寻找为人治世之道,安邦治国之理。浪漫西游,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才取得真经。
人生就像西游,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苦难的磨砺是不能看到天边绚烂的彩虹的。凄美红楼,宝黛的爱情悲剧正因封建社会的落后所酿成的,无奈让黛玉抱憾终生。所以,社会在进步,思想也要紧跟时代潮流。仗义水浒,一百零单八将齐聚梁山,奸臣当道,他们无惧无畏,为兄弟而战,为正义而战。即使结局悲惨,可过程不也轰轰烈烈吗?兄弟与正义不可抛弃,不可放弃,更不可背叛。阳光肆意地洒向大地的每个角落,和煦的春风刮过,带走了冬日的寒冷,带来了希望。柔美的小花,在嫩绿的小草的衬托下,五颜六色,分外妖娆。
捧一本好书,静坐窗边。窗外河里的冰,好似被一缕阳光腐蚀得解冻了。潺潺的溪水划过心房,不仅吟道:“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多么美好的意境啊!阳光炙烤着炎热的大地,蝉鸣穿过蔫头耷脑的绿叶,划过耳畔。在夏天这种快节奏、乱旋律的生活里,寻一棵古柳,静坐柳荫下,默读一本好书,即使再热的天气,心也会平静水。秋风席卷,吹落了枯萎的落叶。看那蝶舞秋风,别具韵味。黄昏时分,坐在草地上,品味唐诗宋词的韵味,任凭“夕阳无限好”,却已近黄昏。暮色苍凉,心如止水。冬天在落叶的呼唤下,终于迈着优雅的舞步款款走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开”。一夜之间,满树枝头已经盛开了一簇簇洁白的花朵。白色。冷漠。凄凉。不禁想起“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黛玉,你是否后悔过你的痴情柔肠呢?穿越五千年的悠悠岁月,回到现代纷繁复杂的的世界。黎明,车水马龙。夜晚,灯红酒绿。寻找一份心灵上的净土,可谓难得。此时此刻,如果去野外,一个空气清新的地方。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听那潺潺流水,嗅那淡淡花香,黄昏时分,看百鸟归巢。这应该是一种心灵上的享受吧。当职场失意,跌落在人生最低谷时,找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伴着阵阵鸟语,阅读励志的书籍,看那细水长流,会觉得人生虽曲折变化,但只要专心致志做一件事情,总会成功的。从此,在工作上兢兢业业,领导和同事好评如潮,事业蒸蒸日上。只缘于那本书的精心开导。
当很长一段时间,总是三点一线地来回,重复地做着一件事情,感到厌烦的时候,不如停下来休息一下。心平气和地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当你在这本书中迷失自我时,你便会忘记工作的烦恼,脑海中只有故事的情节是怎样的扣人心弦,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美好,所有烦恼,通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当好奇心不期而至,面对各种各样的科学问题无以作答,这时,如果有一本关于科学的书籍,便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遨游科学的海洋,强烈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当感到累,想一个人去长途旅行,行李已经收拾好,但却无从选择目的地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这些年虽然一直在辛苦工作着,但除了对工作的事情了如指掌外,似乎,一无所知。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这时,不妨找一本旅行游记或风景指南一类的书来读,当阅读得知某地的名胜吸引的游客以亿计数时,绝对会叹为观止的。就这样,订上了机票。一个人的旅途中,有书为伴,不觉寂寞。当因为一点小事生气时,便会突然想起书中的一句话:生气时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顿时会觉得生气是毫无意义的,是没有丝毫积极作用的。然后心头的浓烟缭雾就会散去。
不管是在混乱的战争岁月,在贫苦的封建社会,在繁华的开元盛世,还是在纷繁复杂的21世纪,始终有人不离不弃地以书为友,与书同行。古有孙康囊萤映雪,他家境贫苦,却勤于读书。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孙康就是一个乐于读书的人。东汉时期,孙敬悬梁刺股,以警醒自己。天道酬勤,他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近代有林海音,着有《窃读记》,她少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就会冲进书店,不,是冲向书店,然后“偷偷”进入书店,并躲在人群里看书,还得时刻关心着书店老板是否注意到自己。有时也会感到饥饿,但她把书籍作为精神食粮,如饥似渴地读书。这也是后来她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最受爱戴的领袖,也是至今美国人仍然念念不忘引以为荣的伟大人物。林肯有年家境凄凉,到学校受的教育加起来不到一年。他的仁慈、智慧和卓越的能力基本上是自学成才。小时候,林肯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当他得知邻居家有许多藏书之后便去邻居家借来了一本《华盛顿传》,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在油灯下常常读书读到深夜。少年的勤学苦读,是后来他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基础。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书籍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实现了一位又一位有志者的梦想。书籍使人类从无知到有知,从有知到好知,从好知到乐知。书籍培养了各行各业的有用之才,推动了人类思想的快速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者。不必惊叹于他人的出色才能,不必厌恶自己的过分愚笨,因为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你,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善读,可以,医愚。如果你还有一颗上进的心,如果你还想超越某人,如果你还希望变得智慧,如果你还想保持一颗平静的心,那就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现在,你可以选择赞成阅读,抑或是反对。但在绝版的青春里,不能犹豫,更不能选择一个错误的选项。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一本以中国人为研究对象的关于研究人城乡变化的书,它是继全球畅销书《首先,打破一切常规》的又一本对于发现自身平凡的一本书,它旨在识别最普遍的人类的平凡,并告诉世人将这种平凡应用在个人和事业上,以致达到成功的表现。
现如今的人们是越来越自由了,虽不能说想干啥就干啥,但至少从就业到择业,以至于出国,存在主义的计划经济的“上帝”都不干预了。对于不少人,机会终于来了。从过去梦想不到的机会到过去梦想不到的成功。我们国家的社会整个都变了。
然而焦虑任然存在,听人摆布的痛苦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选择的迷茫和自由的焦虑。还记得“牧马人”吗?“牧马人”是痛苦的:那场浩劫断送了他的事业。然而。“牧马人”又能找到“安慰”,因为浩劫解释了他的结局。现在不同的是浩劫结束了,“上帝”也退休了,别人成功了,而如果你作为一个“牧马人”一度渴望而没能实现辉煌人生,那你连怨天尤人的机会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自责。这种痛苦恐怕不亚于当年得“牧马人”。难怪有人说人又陷入了自由的厄运。
何为成功?见仁见智。有学者曾这样定义:成功就是充分实现你的潜能。在外部条件给定的前提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准确的识别并全力发挥你的天生平凡。何为平凡?就是你天生能做的一件事,不费劲,却比其他一万个人做得好。如果说得概念一点,就是做一件事的持续的、近乎完美的表现。
尽管平凡如此总要,但人们历来并不太注意它,更妄谈珍惜和发挥。我们从小到大都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夸耀自身有点事不谦虚的陋习,做人应该谦虚,只有发现和改正缺点才是进步。这是否恰好与物尽其才有所矛盾呢?当我们只知道一味的去努力改正我们缺点的时候,那些注重平凡的人早已走在我们前面品尝到了胜利的果实,当然,缺点一点不在意也不好,应该适当加以控制就好,这才是最好、最有利于我们成功的做法。
那么我们如何来发现自身的平凡呢?首先,如果你想揭示你的自身才干,就请关注你对你所遇到的各种情形的自发的、悠然而发的反应。这些反应提供了
有关你自身才干得最好线索,他们揭示了牢固精神联接的位置。孙少安、孙少平这些默默为人生承受苦难的人们诚然,这是些富有戏剧性的例子,表明人们如何在危急时刻原形毕露。但生活中充满了较为平和的时刻,同样能引发具有歧视性的反应。
你油然而生的反应固然揭示了你最清晰的才干线索,但你还要记住另外的三条线索:一是学得快,顾名思义就是你在学习的时候那方面的学习得最快,那么方面就很可能是你的平凡所在。二是满足,意思个就是说什么东西或者什么样的感觉让你满足,因为这样的满足感的来源也许就是你才干的又一样源头。三是渴望,渴望揭示了才干的存在,特别是你幼年时期就感到的渴望。一切只要你留心观察,细心分析你就可以发现你的平凡。
学得快提供了你识别才干的另一条线索。有时一个人的才干并不通过渴望而示意,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才干就在你的身上,但你却听不到他的呼声,相反,在你后半生,某个事件将他突然点燃,如若你学习一种新技能特别快,就充分说明你具有某种强大的才干。
满足是揭示才干的最后一条线索,如前所述,你最强固的联结有一个结构性的特点,就是你使用他们时,会感觉良好。既然如此,如果你从事一项活动时感觉良好,那么你就很可能在使用一个才干。我们每个人的秉性都与众不同,因而我们对满足的满足的体验也会各不相同。在这里,作者建议密切关注那些似乎给你带来满足的情形。如果你能识别他们,你就朝准确的判断自身才干迈了一大步。
不假思索的反应、渴望、学得快和满足都是能帮助你发现自身才干的蛛丝马迹。当你为生活二奔波时,不妨停下脚步来,避开从你耳边嗖嗖吹过的风,转而倾听这些线索。他们将帮助你发现自身的才干。
《平凡的世界》一书中还介绍了平凡识别器的功能,也就是能够非常准确的识别你的平凡,并且告诉你,它是通过测试来完成的。“平凡识别器”意在帮助你提高你的观察精度,他向你提出一一配对的问题,捕捉你的选择,分析他们,揭示你的主导行为模式,继而告诉你,你的最大的平凡领域在哪里。
自古以来,人类笃信好就是坏的对立面,因而孜孜不倦地关注谬误与失败。医生们通过研究疾病来了解健康;心理学家们通过调查悲伤来了解欢愉;家庭顾
问通过探究离婚的原因来了解美满婚姻;世界各地的学校和工作单位鼓励我们每个人识别、分析和纠正我们的弱点,以求变成强者。此种忠告虽然用心良苦,却误入迷途。谬误和失败固然值得研究,但它们对什么是平凡却无言以告。平凡自有其自身的模式。
如果你想要在自己选择的领域中出类拔萃,并获得持久的满足,就必须了解自身特有的平凡。你必须精于发现、描述、应用、发挥和增强你的平凡。因此,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停止关注你的缺点,转而细细探究你的平凡,做一遍“平凡识别器的测试”,学会它的语言,发现你的平凡源泉。
世界上的人数以亿计,测试出来某两个甚至某几个人的才干主题完全一致这是有很大可能性的,然而你的行为和他们却并不完全一样,因为你有的并不只是这这个主题,你还有其他比较弱的主题没有在测试中显现出来,所以不要奇怪你的行为为什么会和其他人不同,这都是天生的“才干”在领导你的行为。所以一个人的才干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他,不然你会错过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的。
既然才干这么的重要,但为什么有的人不愿意研究自己的这种平凡呢?本书认为他们之所以不愿去发现自己的平凡,很大原因是因为他们不认识他们的真实自我有什么样的惊人之处。无论我们用什么名称,自卑感、不安全感这样的症状我们都不陌生。尽管不无成就,他们却仍会怀疑自己是否真如人们所想的那样富有才干。引起怀疑也许是运气或环境,而不是平凡造就的成功。你耳边老是有一个焦虑的声音:“你什么时候原形毕露?”尽管你的理智结论相反,但这话你却听进去了。这部分充分说明,为什么人们在被要求描述其自身平凡时,很少提及自身才干。相反,他们会谈到自一生中获得的身外之物,如证书、文凭、经验和奖励。这些是“证据”,能证明他们取得了进步,获得了一些可以拿出手的宝贝。本书并不是认为这种恐惧是完全消极的,毕竟不安全的反面是自满。然而,这本书提醒我们:如果由于害怕收获不丰盛而不去研究自己的平凡,就很有可能错失你的平凡。平凡并不是当然的产物,平凡也需要被珍惜和重视,然而我们却常常犯错,忽视了他的存在。从现在开始把握自己的平凡还为时未晚,发现你的平凡去寻早属于你的成功吧!
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伴随着我成长。在生或中我们要多读书。成国家之懂梁。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人,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我是说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里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
——霍尔顿
虽然还没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却已经被书中主人公——一个十六岁“坏小孩”所感动了,尤其看到他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谁也无法不为之动容——那是孩子独有的纯净得让大人们惭愧甚至感到害怕的梦想。
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最后打算收拾行李离家出走,去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最终因为妹妹的恳求与挽留留了下来。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真的不知道作者要透过霍尔顿表达些什么,可是做事情要有始有终,于是硬着头皮往下看,也因此渐渐被吸引了。
初始,只觉得霍尔顿是个爱抱怨,不求上进的少年——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和取笑周围一切虚假的人和事,讨厌无聊至极的电影,他讨厌肮脏的“阿克莱”,讨厌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他经常口是心非,说谎胡扯,在心里看不起别人,而且也爱装B……
可是继续看下去,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孩子,一个善良的孩子——他会怕他那贫穷的舍友有自卑情结,于是把自己的高档次的手提箱从架子上卸下来,放在床底(只是后来他的舍友把自己的便宜货放到架子上,目的是想让别人以为霍尔顿的手提箱是他的,这跟霍尔顿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会由衷地喜欢心地好,笑得甜的人;他主动帮修女捡起篮子,并主动捐钱给两位修女,即使知道她们并非募捐……他很爱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的妹妹菲比……
其实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
对于他的学校潘西的“自从一八八八年起,我们就把孩子栽培成优秀的、有脑子的年轻人。”他说:“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在潘西也像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栽培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也许有那么一两个。可他们很可能在进学校时候就是那样的人。”
对于厌恶的朋友,他同样会承认别人的好,这与“阿克莱”有很大的差别。
在大家都为厄尼弹的钢琴曲子(他认为被糟蹋了的曲子)鼓掌时,他则说:如果他是个钢琴的或者演员什么的,而那些笨蛋认为我很厉害,我是不会喜欢的。我根本不希望他们为我鼓掌。人们老是为不该鼓掌的鼓掌。他甚至为厄尼惋惜,因为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弹对。
在评论一场电影中演员演技时,不像其他人对演员演技大赞特赞,他在承认他们演得棒的同时也说到:一件事如果你做得太棒了,然后一来二去,不注意的话,你就会开始有点儿炫技,这样一来,你就没那么棒了。瞧!多么棒的说法!
对于恋爱,他讨厌那些玩弄女孩的混蛋,他说:我觉得如果你并非真的喜欢一个女孩儿,就不该跟她瞎胡闹。真的喜欢她,就应该喜欢她的脸,就不该对她的脸做出下流的事,比方说往她脸上喷水……
看到这些,你会觉得霍尔顿是一个思想多么奇特的孩子,让你不敢看小他。或许因为这本来就出自一个成年人之手,想法当然深刻啦!可是不可否认,当我们像霍尔顿一样的年纪时,思想的确能够这么深刻细致,且总不被大人们知道认可。
相比于他那两个糊涂的舍友,他更清楚地认识到他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他厌恶一切虚伪的东西。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他厌恶虚假,可他也摆脱不了这样的生活:学校里全是伪君子,你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学有所成之后买辆他妈的凯迪拉克。然后他们让你觉得足球队输了你得表示伤心,你要做的就是整天聊女孩,酒还有性。每个人都在肮脏的小范围里天天混在一起。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可最后依然没走成,表面上是因为妹妹的劝阻,可根本原因又怎会如此简单?事实上,霍尔顿也离开他所处之境。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在这一点上说,他是可悲的。
他厌倦世间的虚情假意,不愿同流合污,表面上又颓废堕落,谈一切被人为捏造过但又脆弱无比的东西,同不喜欢的女人搂搂抱抱,在影院听一大堆爱显摆的人对片子胡扯一通,在歌手唱的很烂人们却乐在其中的酒巴里与老女人调情,与连琴的名字都搞混的家伙打架,而打完后那人依然不明所以,不是他没有企图同他们深入探究,只是他们膜拜于那些被广泛认可的世俗价值,而只有他一个人被嘲笑了,处于被冷落的境地,最后他疯了,究竟谁活的更悲惨,是脑袋清醒却被看作精神病的疯子,还是不懂思考哗众取宠的正常人?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和叛逆埋藏在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未来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是的想法渐渐被封藏于心底。我们试图改变命运,到头来却发现总被命运捉弄;我们试图探讨人生,到头来却发现人生如梦;我们试图张扬个性,到头来我们只能无奈的接受被同化的命运。
那么,我们还能做什么?
我们最终无奈地加入到社会大潮中,为了今天的晚餐,明天的衣服没命的奔波者,谁会探索到孩子们内心深处的想法?谁又能记起我们也曾有过“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纯净梦想?
看完小说《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泪,在震撼中回顾了牛虻的一生。这时候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无情的击打着礁石,并且伴着寒风的呼啸声……
我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里欺骗,被无耻的神父卡尔迪出卖,无辜的挨了一记琼玛的耳光。一些片断还在我的眼前停留:当得知自己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时,他狂笑着用锤子打碎了上帝的塑像。“这么容易”他喘着粗气“我真是一个白痴”、他计划制造投海自尽的假象,他留了两封简短的“遗书”,一封写着:我相信过您,正如我曾相信过上帝一样。上帝是一个泥塑的东西,我可以用锤子将它砸碎。您却用一个谎言欺骗了我。另一封则写着:去达赛纳码头找我的尸体。他在大雨中离家出走……
之后的十三年,作者一笔跳过(十三年被写成中断的友谊),之后,牛虻返回意大利,并用了化名费利斯?里瓦雷兹,他成了一名优秀的讽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间的折磨,听者都觉寒心。从好好的富家子弟沦落为残疾在甘蔗园卖苦力,在斗牛场里干脏活,忍受着病痛当小丑,受尽了屈辱,他对琼玛说过一些话,让人震撼,我绝对忘不掉,他说:“你想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许有灵魂——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吗?你对一切都以慈悲为怀——你可怜那个穿着傻瓜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你可曾想过那个凄惨的灵魂,那个甚至没有五颜六色的衣服遮掩、赤裸在外的灵魂?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冷得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感受到鞭子一样的讥笑——他们的狂笑就像赤红的烙铁烧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过头去——在众人的面前那样无依无靠——因为大山不愿压住它——因为岩石无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够逃进某个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一个灵魂已经麻木——想喊无声,欲哭无音——它必须忍受、忍受、再忍受。噢!瞧我在胡说八道!你究竟为什么不笑出声来?你没有幽默感!”谁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在狱中,他受到最残酷的刑罚,只要动一下,皮带就深深地陷进他的肉里,他还有重病,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里看望过他一次,这一次,牛虻告诉他,他就是他的儿子,一阵幸福和激动过后,亚瑟让蒙泰尼里选择,是要他还是上帝?他……选择了上帝,放弃了心爱的儿子。不久过后,亚瑟被押往刑场,临死前他坚决不忏悔,这多荒.唐!不向上帝忏悔而走进坟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绑,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灿烂的笑容,调皮的问“我就在这棵树下被枪决么?”他直视马枪兵,然而,他们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亚瑟致死的那一枪不是自己打的,而亚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伙计们,打得太差了!”“再来一次。”“上校,你带来了一支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看看能否把他们调理好些。好了,伙计们!把你的工具举高一些,你往左一点。打起精神来,伙计,你拿的是马枪,不是煎锅!你们全都准备好啦?那么来吧!预备——举枪——”他临死还这样说,还执行自己的死刑,看样子,他对蒙泰尼里已经不报希望了,他死而无憾了吗?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之后,蒙泰尼里也死了,死前,他神经错乱了,这是必然的结果。我真搞不懂,一开始放弃这个职位多好!到头来还要伤心的死去!蒙泰尼里其实就是一只披着慈善的面纱的恶狼!一个多么虚伪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亚瑟了,他现在叫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一本以中国人为研究对象的关于研究人城乡变化的书,它是继全球畅销书《首先,打破一切常规》的又一本对于发现自身平凡的一本书,它旨在识别最普遍的人类的平凡,并告诉世人将这种平凡应用在个人和事业上,以致达到成功的表现。
现如今的人们是越来越自由了,虽不能说想干啥就干啥,但至少从就业到择业,以至于出国,存在主义的计划经济的“上帝”都不干预了。对于不少人,机会终于来了。从过去梦想不到的机会到过去梦想不到的成功。我们国家的社会整个都变了。
然而焦虑任然存在,听人摆布的痛苦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选择的迷茫和自由的焦虑。还记得“牧马人”吗?“牧马人”是痛苦的:那场浩劫断送了他的事业。然而。“牧马人”又能找到“安慰”,因为浩劫解释了他的结局。现在不同的是浩劫结束了,“上帝”也退休了,别人成功了,而如果你作为一个“牧马人”一度渴望而没能实现辉煌人生,那你连怨天尤人的机会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自责。这种痛苦恐怕不亚于当年得“牧马人”。难怪有人说人又陷入了自由的厄运。
何为成功?见仁见智。有学者曾这样定义:成功就是充分实现你的潜能。在外部条件给定的前提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准确的识别并全力发挥你的天生平凡。何为平凡?就是你天生能做的一件事,不费劲,却比其他一万个人做得好。如果说得概念一点,就是做一件事的持续的、近乎完美的表现。
尽管平凡如此总要,但人们历来并不太注意它,更妄谈珍惜和发挥。我们从小到大都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夸耀自身有点事不谦虚的陋习,做人应该谦虚,只有发现和改正缺点才是进步。这是否恰好与物尽其才有所矛盾呢?当我们只知道一味的去努力改正我们缺点的时候,那些注重平凡的人早已走在我们前面品尝到了胜利的果实,当然,缺点一点不在意也不好,应该适当加以控制就好,这才是最好、最有利于我们成功的做法。
那么我们如何来发现自身的平凡呢?首先,如果你想揭示你的自身才干,就请关注你对你所遇到的各种情形的自发的、悠然而发的反应。这些反应提供了
有关你自身才干得最好线索,他们揭示了牢固精神联接的位置。孙少安、孙少平这些默默为人生承受苦难的人们诚然,这是些富有戏剧性的例子,表明人们如何在危急时刻原形毕露。但生活中充满了较为平和的时刻,同样能引发具有歧视性的反应。
你油然而生的反应固然揭示了你最清晰的才干线索,但你还要记住另外的三条线索:一是学得快,顾名思义就是你在学习的时候那方面的学习得最快,那么方面就很可能是你的平凡所在。二是满足,意思个就是说什么东西或者什么样的感觉让你满足,因为这样的满足感的来源也许就是你才干的又一样源头。三是渴望,渴望揭示了才干的存在,特别是你幼年时期就感到的渴望。一切只要你留心观察,细心分析你就可以发现你的平凡。
学得快提供了你识别才干的另一条线索。有时一个人的才干并不通过渴望而示意,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才干就在你的身上,但你却听不到他的呼声,相反,在你后半生,某个事件将他突然点燃,如若你学习一种新技能特别快,就充分说明你具有某种强大的才干。
满足是揭示才干的最后一条线索,如前所述,你最强固的联结有一个结构性的特点,就是你使用他们时,会感觉良好。既然如此,如果你从事一项活动时感觉良好,那么你就很可能在使用一个才干。我们每个人的秉性都与众不同,因而我们对满足的满足的体验也会各不相同。在这里,作者建议密切关注那些似乎给你带来满足的情形。如果你能识别他们,你就朝准确的判断自身才干迈了一大步。
不假思索的反应、渴望、学得快和满足都是能帮助你发现自身才干的蛛丝马迹。当你为生活二奔波时,不妨停下脚步来,避开从你耳边嗖嗖吹过的风,转而倾听这些线索。他们将帮助你发现自身的才干。
《平凡的世界》一书中还介绍了平凡识别器的功能,也就是能够非常准确的识别你的平凡,并且告诉你,它是通过测试来完成的。“平凡识别器”意在帮助你提高你的观察精度,他向你提出一一配对的问题,捕捉你的选择,分析他们,揭示你的主导行为模式,继而告诉你,你的最大的平凡领域在哪里。
自古以来,人类笃信好就是坏的对立面,因而孜孜不倦地关注谬误与失败。医生们通过研究疾病来了解健康;心理学家们通过调查悲伤来了解欢愉;家庭顾
问通过探究离婚的原因来了解美满婚姻;世界各地的学校和工作单位鼓励我们每个人识别、分析和纠正我们的弱点,以求变成强者。此种忠告虽然用心良苦,却误入迷途。谬误和失败固然值得研究,但它们对什么是平凡却无言以告。平凡自有其自身的模式。
如果你想要在自己选择的领域中出类拔萃,并获得持久的满足,就必须了解自身特有的平凡。你必须精于发现、描述、应用、发挥和增强你的平凡。因此,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停止关注你的缺点,转而细细探究你的平凡,做一遍“平凡识别器的测试”,学会它的语言,发现你的平凡源泉。
世界上的人数以亿计,测试出来某两个甚至某几个人的才干主题完全一致这是有很大可能性的,然而你的行为和他们却并不完全一样,因为你有的并不只是这这个主题,你还有其他比较弱的主题没有在测试中显现出来,所以不要奇怪你的行为为什么会和其他人不同,这都是天生的“才干”在领导你的行为。所以一个人的才干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他,不然你会错过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的。
既然才干这么的重要,但为什么有的人不愿意研究自己的这种平凡呢?本书认为他们之所以不愿去发现自己的平凡,很大原因是因为他们不认识他们的真实自我有什么样的惊人之处。无论我们用什么名称,自卑感、不安全感这样的症状我们都不陌生。尽管不无成就,他们却仍会怀疑自己是否真如人们所想的那样富有才干。引起怀疑也许是运气或环境,而不是平凡造就的成功。你耳边老是有一个焦虑的声音:“你什么时候原形毕露?”尽管你的理智结论相反,但这话你却听进去了。这部分充分说明,为什么人们在被要求描述其自身平凡时,很少提及自身才干。相反,他们会谈到自一生中获得的身外之物,如证书、文凭、经验和奖励。这些是“证据”,能证明他们取得了进步,获得了一些可以拿出手的宝贝。本书并不是认为这种恐惧是完全消极的,毕竟不安全的反面是自满。然而,这本书提醒我们:如果由于害怕收获不丰盛而不去研究自己的平凡,就很有可能错失你的平凡。平凡并不是当然的产物,平凡也需要被珍惜和重视,然而我们却常常犯错,忽视了他的存在。从现在开始把握自己的平凡还为时未晚,发现你的平凡去寻早属于你的成功吧!
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伴随着我成长。在生或中我们要多读书。成国家之懂梁。
余秋雨在《何谓文化》一书中,给文化下了一个定义,那便是:“文化是一种包含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的生态共同体。它通过积累与引导,创建集体人格”。而中华民族在集体人格方面的最独特的文化标识便是君子。把君子作为人格理想,是中国文化独有的特征。而做个君子,通俗意义上讲,就是做最合格、最理想的中国人。
《君子之道》结合儒家与诸子百家的理解,在人格模式上,作者阐述了君子之道。儒家用一种划界确定法,将君子与小人定义出来。小人作为君子的对立面,如影相随。它们既可以存在于不同人群之间,也存在于同一人群,用可以存在于同一人身上。每个人身上既有君子的一面,又有小人的一面。每时每刻,这两个“我”都在斗争。西方的弗洛伊德说,每个人的潜意识里都有自己、本我与超我。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哲学家阿德勒说过,“人生就是自卑与自己超越的博弈。”这种博弈的直接体现便是我们所倡导的修身养性。比如,“三人行,必有吾师”,“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以及“一日三省其身”等。在不断的自己超越中,最终让君子接近中庸之道,在人格上尽善尽美。
首先,在君子之道中君子怀德处于首位。因为君子怀德是君子之道的起点,是公民社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在价值取向上也是“利人利他利天下”。德是一个宏大的范畴,仁义礼智信可以作为其临近概念。君子怀德,君子弘道,君子以厚德载物,只有德才可以行天下。就教师而言,首先要有公德,其次要有师德。
其次,君子中庸让君子之道与中庸之道合流,中庸成了最高的道德。中庸避免了极端,允执其中,从而远离了“人心惟危,道心惟微”的困局。因此,中庸不仅仅成为生活中的方法论,而且成为我们的价值观。就教师而言,教育的中庸之道就是回归教育原点,关注人的发展。人既是教育的起点又是教育的终点,人是教育的目的而非手段。只有在教育实践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满足学生作为一个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属性,符合教育规律与学习者的认知规律,设置多样化的课程,鼓励个性化的选择,搭建育人平台,最终帮助学生,成就学生。这样的教师,我们才可以称为真君子。
最后,君子不器时刻提醒君子不要跑偏。君子不器简言之,君子不是器具。我们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尽量不要变成器物的奴隶,自己也不要变成器物。余秋雨先生在书中说道,“很多老师都是“年年岁岁人相同”,他们用完全一样地语句和口气复述着同一本陈旧的教材。虽毅力称道,但未免太“器”了。因为他们让多彩的生命变成了复制之器。”教书到最终成了教书匠,匠气十足。教学变成了一潭死水,那些鲜活的生命最终在教学生产线上变成了考试机器。而课堂模式化,更是让学生失去了学习的乐趣。赵校长在《我们的教育追求》册子中说过,271教育不再提模式。因为模式一词,容易束缚人的思维,让一切形式化,固化和僵化,将课堂环节化是简单粗暴的。我们的课堂,不论是以前的讨论展示点评还是现在的三环节,一开始是为了引领老师有章可循。但课堂的目的绝不是环节,而是放手学生让他们自由自主。这一点,我感同身受。二,不要把他人变成器物。有的教师在素质教育的路上越走越远。对他而言,学生的大脑只是知识的容器。一切的重复与练习只是让学生的高分。育人等同于育分,认同了分数,却割裂了学生基本的人格属性,忽略学生的情感,是一种对教育的犯罪。这种唯我试图,唯分数图的价值观无异于杀鸡取卵,最终葬送的是学生的未来。最令人担忧的是,课堂更成了扼杀学生好奇心与求知欲的场所。万玮在《向美国学教育》一书中写道,通过自己对西方教育的感性认知,会像大学时期的教育课是多么的可怕。教育学老师用最不符合教育学的原理完成了教育学的授课,那便是照本宣科。那种课本中心论与教师中心论,完全忽略了学生的情感诉求,把学生看做一个个冷冰冰的客体。照本宣科越多,学生的想象力与好奇心损耗就更厉害。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性思维,恢复其儿童的天性,就要从课堂变革。
总之,君子之道向我们展现了作为社会人的我们追寻的最高人格规范。它不仅是独处的文化,也是群处的文化。它不仅是个人的修养,也是团队的历练。君子之道如同水利万物而不争,自然流畅,道法自然。君子用一个理想的人格形象来引领着我们的前行,不断给我们传递这正能量。在教学实践中,只要我们践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想的信念,怀揣君子弘道的理想一路走下去,那么我们的教育之路定会越走越宽。
这是一本字宁静恬淡、充满智慧的书。其分析生活,批判习俗处,语语惊人,字字闪光,见解独特,耐人寻味。这是散文大家徐迟这么评价《瓦尔登湖》的。鄙人不才,见识浅陋,未能将梭罗的这本宁静而又意蕴悠远的书读透,但也凭借自己的一点见解有感,与各位一起去品尝瓦尔登湖的一缕和风,一泓清水,是从纸上得来,从别的角度看大自然的机会。
梭罗并非隐士
我也挺想过这样的生活:乘一叶扁舟,望江畔渔火。看两岸青山对酌,品晚霞秋水一色,竹林小筑,书卷满屋。当然这也只是想了,可美国十九世纪的梭罗却做到了。不尽相同的是,他在农场生活,他观察着自然万物,还有行色匆匆的人,而我,只在一隅之地,独观罢了。梭罗在书中说到:“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的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对啊,活的深刻,有人说,梭罗就是中国的陶渊明,爱隐居山水之中。可笔者认为,他与陶渊明,是不同的。他隐居与瓦尔登湖畔是为了远离人群,去亲近大自然,他有的是澄澈的心境,与独立的,质朴的气质。反观陶渊明,出于对官场腐败的无能为力,污浊的世事令其心力交瘁,从而逃离这样的环境,多少有点避世的意味。《海上钢琴师》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繁华的都市应有尽有,唯独没有尽头。”世事过于繁复,而索罗在湖畔静静思索,好像用他灵魂深处的眼在世事面前洞若观火。他不是单纯的隐士,从来不是。他不愿坐在船舱里,宁愿站在世界的前与甲板上,因为在那里,他更能看清群峰中的皓月。他告诉我,如果一个人能自信地朝他的梦想方向前进,努力地经营他向往的生活,他通常会与意想不到的成功不期而遇。而陶渊明他并没有这样的勇气与斗志。或许是时代的不同吧,同样的山水诗意却造就不一样的人。
瓦尔登湖并不平静
这本书大概出版于1854年,那个时候美国正兴起淘金热,社会矛盾突出,很多人的都赶往加州,希望有一夜暴富的机会,是美国立国之后迷茫和价值缺失的时代。然而梭罗作为哈佛大学的毕业生,并没有急于寻找获取钱财的工作,而是跑到了湖边自己通过双手探索生活的本质,抛出所有的杂念,在一个最接近原始的环境中生活。笔者之所以认为瓦尔登湖不平静,是因为梭罗从来不是在里面简单的写流水账。从红蚂蚁大战红松鼠,从观察猎狐犬的活动,观察到大自然的美妙,可以看出他生活地多姿多彩,这是多少人可欲而不可求的事?从记账来反应他对俗气的消费方式的反驳,他并没有脱离社会,并将他的经历,写入这本书,化为一缕清风,吹拂当时那污浊浮躁的社会,也因如此,瓦尔登湖不平静。再这,也许会有人认为这本书平淡无奇,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曲折的故事,但是我认为,只有这种深刻的理性中带来的反思与力量,才是当下社会浮躁人群最需要,也是最缺少的。这不是一本平平淡淡的书,而是在一字一句中,含有对人生的大智慧。
梭罗并不孤独
梭罗在书中有言:“我爱独处,我从来没有发现比独处更好的伙伴了。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外出,到人们中间去时,比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更为孤独。”很多人在看完书之后,都不禁感叹,那种一个人看尽日出出落的日子尽管很美好,但的确也很寂寞,很难熬。但我觉得,这不是熬,这是一种生活方式。现在这个社会熙熙攘攘,我们为了所谓的名与利,为了所谓的前程拼尽全力,今天和别人比,明天又和另外的人比。好像所有的输赢和美丽都在那张排名表上,超越别人则欣喜若狂,排名落后则自我怀疑,而却没有人能静下来,认真想想如何做一个有趣的人。试想梭罗在宁静的湖边,记录自己认为有趣的事,和大自然对话,和自己畅谈,世界开始变得丰盈饱满,是一种不需要外人打扰的有趣,可以深刻的思考脑袋瓜里面奇奇怪怪的东西,这是一件和美妙的事情。这样的生活又怎么能叫作孤独呢?我一直相信,孤独是心与心的距离,而并非腿与腿的距离。就如梭罗在书中说到:“无论两条腿如何努力,也无法让两颗心的距离更加接近.”我并不是说向往一种无欲无求的状态,而是希望自己时刻保持清醒,挣脱世间的繁杂的虚荣,去向往心中那片无诟的星空。同时也因有我们,梭罗并不孤独。
最后用梭罗书中的一句话结尾,这也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重要的一句话。
只有我们清醒的时候,黎明的日子才会到来。——后记
说起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结缘,是在高中的时候,因为青年文摘对塞林格的简介,让我有了想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二才得以如愿,看完了之后,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守望的内涵是什么?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他说他真正喜欢干的就是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上面的一段话都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梦想。让我们来看看他在现实中都干了些什么。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歌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看吧,这就是他的人生。他的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多么远的差别啊。他想做的是捉住孩子的守望者,但他自己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就是一个四处狂奔不知道自己往哪里跑的孩子,可是又有谁来守望他捉住他不让他跌入生活和精神的悬崖呢?
守望显然带有挽救人生挽救灵魂的意义,也就是看护心灵的迷途者,避免其掉入精神的悬崖。这也就是霍尔顿梦想中的“守望”。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守望这个动词在书中的施者(霍尔顿)和受者(四处狂奔的孩子),就会明白它近似于一种利他主义,也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助人为乐的利他主义也就是佛陀和基督仁慈伦理中的“善”。但是守望究竟算不算一种美德呢?斯宾诺沙给美德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
这么说来,守望这种行动的力量似乎很小,守望便该排除在美德之外。但是实际上,霍尔顿的守望让他得到精神上的宽慰和自豪,这种精神的满足更能让他认识到自身人格的存在,因而也更能维护他肉体和精神双方面的生存。所以,守望可算是最大的美德之一,即使他的现实是混帐的,是非守望的;但是,他的梦想是美好的,是守望。因此,不管怎样,守望,它都象征着一种理性,一种追求幸福的愿望。而这,正是守望的内涵和核心所在。
读书大家都会,但认真、仔细读书的人不多,古往今来有许多名人用诗句、诗文来赞颂书,书是我们的益友,他带领我们到书的王国去获取“能量”-那就是知识!
从小学甚至幼儿园老师就教导我们好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提高人的文化修养和文化素质。这种好事情有些人就不懂得珍惜,而这种人就会失去获得知识的好机会!
说道读书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高尔基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这句名言的意思是:你要想进步,就要看书。书就像楼梯一样一步一步向上爬,最后抵达终点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书本中的知识和经验是人类社会前进阶梯!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物,往往这些名人都是养成了热爱学习、酷爱读书的好习惯,例如:毛泽东经常看书看得很晚,他的保健医生徐涛很担心他的身体,劝他多休息,但是他不听后来,徐涛发现毛泽东喜欢聊天,就找机会和毛泽东到户外散步聊天。有一天,两人出去散步,毛泽东说:“我在湖南读师范的时候,喜欢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书读得不多,还得补课。”徐涛说:“我正好相反,社会科学的书读得太少,现在也得补课。”毛泽东兴致来了:“我们以后多聊点自然科学吧。”后来,他问徐涛:“石油怎么开采?怎么炼?有哪些用途?”徐涛回答不了,就去查书,查完书再聊。这样一来,毛泽东常常向他提出新的问题,徐涛只得一次次地查书后来,徐涛发现自己读的书,毛泽东也在看,因而问的问题也越来越深,被他难住的时候就更多了。徐涛问:“主席,您是有意考我吧?”“哪里是考你,你在帮助我读书,帮助我增长知识。”
一听这话,徐涛茫然了:本想劝他少读书,其结果倒逼他多读书了。于是他趁势说:“主席,您读书很多,但方法不科学。您这么整天读,不休息,太疲劳,违背辩证法嘛。”又说:“主席,您电影不看,对打扑克、下棋没兴趣,体力活动不搞,长时间进行一种劳动,最容易疲劳。”
毛主席却摇头了:“你那点辩证法不全面,你对事物的理解也有局限。看文件累了看报纸,看正书累了看闲书,看大书累了看小人书,看政治书累了看文艺书,我这也是一种休息。你不承认?”毛主席就是这样执着地从书本中吸取知识;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一点都没错,人如果一旦犯上“书瘾”一天没有书将会像犯毒瘾一样!
读书不是只看一遍就算看了,这样就是自己骗自己,这样是不会懂的知识的。其实毛泽东不止会打仗,毛泽东还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
读书的方法有很多但不会掌握方法等于没看。有些人认为读课外书耽误学习,这个观点是错的因为读书本是一种学习,读书能把书里的知识学到自己的脑子里,学习语、数、英能记住各种那个知识,好读书的习惯每个人都应该养成。
要读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在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都要画出来并记住,自己觉得非常好的需要背下来要深深地记在心里!
2。读书要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谁,要知道这本书讲的什么事能见的概括出来!
3。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主人公,来站在主人公的角度上想想要是自己是主人公自己会怎样,要是在生活中自己会怎样!
4。读一本书就要读透彻,一遍又一遍不断从书里获取知识,读一遍根本不能叫做读书只能叫做看书!
5。读书的时候脑子要思考,要认真的思考,看不懂的地方要谦谦虚虚的问别人,把问到的知识记下来不断思考看看对不对再继续看书,这样看书你才会汲取书中的知识。
6。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少年富兰克林刻苦求知,忠诚伟大的科学家。读完一本书后想想自己有没有理解书的内容,书里的知识是否掌握,没掌握继续读,知道读到全会才算把书中的知识全部掌握,才会成为强者!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不常作笔记者须记忆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生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滚球利睾肾,射箭利胸肺,慢步利肠胃,骑术利头脑,诸如此类。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读数学,盖演题须全神贯注,稍有分散即须重演;如不能辨异,可令读经院哲学,盖是辈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阐证另一物,可令读律师之案卷。如此头脑中凡有缺陷,皆有特药可医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爸爸妈妈和老师都要求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好我们才好读书,好读书我们就要读好书。大家可以这么理解!大家都知道“中国的高尔基”-鲁迅先生生平最爱看书,出版一部部小说,被毛泽东同志评为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人民称为“民族魂”。他就是小时候好学习好读书,才有所成就的!所以说要珍惜时间、博览群书才能像中国几代伟人一样做一个有气节的中国人!着名数学家苏步青主张读书要多读、精读、他读书时,第一遍一般先读个大概,第二遍、第三遍逐步加深理解。他就是这样来读《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的。他最喜欢《聊斋》,不知反复读了多少遍。起初,有些地方不懂,又无处查,他就读下去再说,以后再读就逐步加深理解。苏步青读数学书也是这样的,他总是边读边想,边做习题,到读最后一遍,题目全部做完。他认为,读书不必太多,要读的精,要读到你知道这本书的优点、缺点和错误了,这才算读好、读精了。这样的读书方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夫人曾说:“我们必须让我们的年轻人养成一种能够阅读好书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一种宝物,值得双手捧着,看着,别把它丢掉。”
现在的社会特别看重读写能力,他是我们接受教育和选择职业的垫脚石。如果你不喜欢读书,或者因为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比别人差而灰心,这样的人必须要有耐心和恒心寻找你的读书办法。
大量阅读是完善自我的必由之路。因为阅读好书就像跟历代的名贤圣哲长谈,他们高尚的情操会对我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大家要知道,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并不在于作者告诉你什么,而是因为读书使你积极思考。在作者的书里,你的想想在书里驰骋,你的思考有可能比作者的文笔更好,更详细这样一来你不仅从书中了解世界,体验作者的生活,你也会重新认识你自己。但是,只有诚信读书,读书才能成为一种乐趣。假如你因阅读而变得高尚、聪明、善良、文雅,读书就不再是一种负担!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读书的益处很多,不仅能扩大人的知识面、陶冶人的情操、让人明真理,辨是非,对学生来说更能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可以使学生受益终身,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人应从小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自己想读书而又不喜欢读书怎么办:自己看看伟人读书的故事,看看伟人是怎么成名的。
看书不要上瘾玩的时候痛快玩,读的时候认真读。一天到晚伏案苦读,不是良策。读书到一定程度就得休息、补充能量。读书之余,一定要注意休息。但读书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手脑并用。不要让自己在很累很累的情况下读书这样也会读不好书的。这样反而会消耗体力,体力不支!
记住!读书对人是有益的,读书多了,就知道了读书的好处了!让我们大家在阳光底下快乐读书,快乐学习!
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他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虽然少了--时期老一辈文艺人的束缚,我却多了九零后的浮躁不安。总有自己不能窥探到的地方,毕竟历史太深。动荡不安的年代的是是非非我也只从胜利者撰写的书上读来又何况还是草草过目。简单写了罢。
在那儿啊,那个老北平(历史我就不写了,名誉我也不重复了)和众多-时期的积极分子一样,老舍先生也从生活的疾苦中走出来,为积极的充满希望的新政权唱热情洋溢的颂歌,茶馆便是这样诞生了。就像先生深知戏剧的艺术魅力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具有的内在的悲剧精神,只有能够产生壮阔的悲剧美的戏剧才有可能称得上是伟大的戏剧一样_____命运也深谙此道。
茶馆,对于一个四川人来说,再熟悉不过,然而现在的茶馆恐怕先生要觉得陌生了。那儿的茶馆和现在很像,世人一看便知是茶馆,许多桌椅,许多杯茶,许多闲谈的人。那儿的茶馆又与现在不同:灰大衫,洋缎裤褂,挂鸟笼的钩,打群架又有人来协调的场子,还有那越变越大的“莫谈国事”的字条......那儿的茶馆叫“裕泰”。
那儿的人就复杂了,因为人在社会中总是有着复杂微妙的关系。谁推动了故事,谁又给它画上句点,这一代会不会在下一代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个人的命运在黑白颠倒的社会面前难道不是早被注定了呢?社会是个大染缸,有些生命被它染得黢黑,有的却化为了土地下紫色的灵魂。三幕戏,三代人,三个动荡的时代(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
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太监买老婆、爱国者遭逮捕。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唯有王掌柜改良经营,把茶馆后院辟成租给大学生的公寓,正厅里摆上了留声机。尽管如此,社会上的动乱仍波及茶馆:逃难的百姓堵在门口,大兵抢夺掌柜的钱,侦缉队员不时前来敲诈。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国民党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要霸占王掌柜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实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了结了一生。
然而我感觉故事却远不只这些,远远没有结束,而其中人物又何只王利发,常四爷以及秦仲义!心眼好,但胆小怕事,懒散而无能的旗人松二爷,说媒拉纤,拐卖人口的地痞刘麻子,算命骗人的无赖唐铁嘴,靠坑害别人钻营偷生,顺风倒的奸邪小人吴祥子和宋恩子......六七十个主次人物,三教九流见证那茶馆的兴衰,见证着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悲哀,也不只,他们还是这兴衰悲哀的始作俑者和承受者。“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看(从筐里拿出些纸钱),遇见出殡的,我就捡几张纸钱。没有寿衣,没有棺材,我只好给自己预备下点纸钱吧,哈哈,哈哈!”
茶馆的魅力在于语言,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在动笔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应该要求自己是在作诗,一字不苟。作者须既有高深的思想,又有高度的语言艺术修养。他既能够从生活中吸取语言,又善于加工提炼,像勤劳的蜂儿似的来往于百花之间,酿成蜂蜜。”先生真的做到了他所说的,以北平为驻地的茶馆有着浓重的京味儿,时而婉转,时而慨叹,时而轻巧,时而深沉。那深处的却是我跳跃的思考只获得了片段,毕竟没有见过那样的景。剧中地地道道的小角色的描绘绝无庸言赘笔,譬如卖小妞的乡妇,收电灯费的但都是有血有肉,个性鲜明。全剧严谨,一气呵成地实现了老舍为三个旧时代送葬的创作主题。
然而先生想不到,命运呵,总是不甘心一路凯歌。-初,老舍受到迫害,这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日子,让他不堪忍受。肆意的屈辱,委屈让老舍终于选择了一条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路。他于1966年8月24日在北京太平湖投壶弃世。先生的最后选择让人扼腕叹息,《茶馆》的命运也坎坷不堪,等到它大放异彩的时候,老舍先生已经永远也看不到了。
每当静下心来翻阅这篇文字,总觉得悲从中来。我总觉得自己像是在旁观一只被关在玻璃匣子里的蝴蝶,看着它在瓶子里一次又一次绝望地跌落,想去帮它一把,却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走向心灵的死亡。就是这样一个哀伤的故事,它发生在旧中国的一个遗老之家,主人公名叫曹七巧,她自身是很不幸的。
在那时的旧中国,父母哥哥有权做主未出阁姑娘的婚姻大事,就因了这她哥哥曹大年贪图礼财将她卖给了姜家,使她被迫做了那个生活不能自理,终年躺在床上的残废人二爷的媳妇。可自从嫁进了姜家,七巧有过上别人想象中的好日子么?姜家的上上下下,甚至连佣人在内都打心眼里瞧不起她,鄙视她家境贫寒竟是开麻油店的,谈吐一点儿也不拘谨反倒粗俗不堪,说白了让她做奶奶,连佣人们都觉得她不配。然而,有人曾为她想过她的心酸么?家里是开麻油店的,不像那些大家门户的小姐们养尊处优,也没什么条件接受教育,谈吐称不上优雅自然带着点乡村野味。
况且彼时七巧不过十--岁,正值青春年少,人生中最美的光景,却嫁给了一个毫无人气的废人做妻,还要为此付诸一辈子的长度。这样的无奈和痛苦,就算有补偿,谁能赔得起?更何况,这根本没有补偿,相反,招来的却倒是姜家那群势利人的不断欺侮与损害。他们对七巧如此有偏见,却不能够说七巧一定很坏。七巧也曾努力对人很热心,三奶奶兰仙刚到那会儿对着她问长问短,看二小姐云泽面色憔悴就前去关心,我总觉得她该是真心的,可是云泽们却从不曾领情,反倒恶狠狠地骂她,讽刺她。对于她所受的种.种委屈,七巧每每用笑嘻嘻地方式来对待,自嘲拿冷脸贴热屁股。没有人去理解她,关心她,甚至连她哥嫂来看她仅仅是单纯的问候么?想必是冲着那一堆金漆箱笼去的罢,走出大门她嫂子不就原形毕露地说她道“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么?其实这些七巧都知道,可她还是念着情谊送予他们金挖耳,金鉻子·······
没有一次让他们空手回去的! 可是所有周边人的冷漠,终于使她活着的希望就只剩下了钱,她开始疯狂地追求金钱,以后的以后一直一直把自己困在金钱的枷锁里。其实她本该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一直喜欢着三爷,每当三爷在场总是身不由主地走近,恨不得把兰仙撵走。可是,事实只教她趁早死了心。本以为此生与爱情无缘了,谁知时隔多年后,三爷姜季泽竟再次出现并告诉了她他也曾一直喜欢着她,即便大半辈子已经就此过去,七巧听了还是有那细细的喜悦,但是也终于因为被金钱困久了,使她以为这只是骗她钱的把戏,便又亲自赶走了他。当他即将真正地离开她的世界时,她又跌跌撞撞,性急忙慌,踉踉跄跄地要跑上楼去,并不住地“撞到那阴暗的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一大块淡色的灰”她想要再从楼窗户里看他最后一眼。她终究还是这样爱他,也终究完完全全地错了。最终只能捏着自己麻了的脚,寂寂地回忆那个男人曾给她的温柔。这之后,七巧会因为春熹只是扶住了长安将其抱下来而破口大骂,骂他想娶长安想霸占她家的财产,并一味告诉长安男人没一个好的,让她好好待在家里给她裹了小脚,会因为长安经常弄丢些小零件而想找校长理论,当长安被迫辍学后又想办法把学费讨回来,当长安生病了却不给她看病,让她吸***!她简直就成了一个无法理喻的疯子,她一定是被金钱锁得太久太久了······
七巧想要报复!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自己曾经受到的痛苦,一定要加倍还到别人的身上!七巧处处摆控着她的儿女,让他们被自己所占有!他们不能离开她!于是,芝寿像被带进了疯人院似的,受尽凌辱后带着比七巧更甚的痛苦,也终于安息了,她觉得她是解脱了。长白也只是逛逛窑子或者陪着七巧吸***从早上一直到晚上。对长安呢?看到长安幸福得笑了,七巧咬牙切齿地阻挠,她总觉得比起自己曾经遭受的,女儿不能有幸福!如果有也应该用来陪葬!七巧用一个疯子该有的机智,像是不经意地道出——长安是吸***的,让童世舫彻底地震惊了失望了,于是长安的幸福像长了脚似的,跑了,七巧看到了,一定是笑了,“你也休想幸福!”她一定在心里默默地想,像个可怕的巫婆,用变态的巫术,任意摆布其他小人物的命运,致使他们也走上同样悲剧的路途。
七巧的一生无疑是悲剧的,曾被侮辱,被损害,也曾感到悲伤,自卑,不平,最后被金钱的枷锁扭曲了她的灵魂,疯狂地去报复无辜的人,希望别人同自己一样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以此来获得自己内心的平衡。她就是这样一个变态,就是这样一个机智的疯子,让人对她既有同情又有对她那强大的破坏心理的憎恨与厌恶,说不上的一种复杂心情,很容易陷入纠结的境地。究竟是什么?是什么使她变得如此可憎?她就这么想让别人恨她?不,不可能是那样的。我觉得是那旧中国时那“被食,食人与自食”的家庭关系使她变成了后来那副样子,如果当初不是她哥贪钱让她嫁给一个病怏怏的人,如果当初她可以自己选择,那么至少有一个人会真心对她,可是那都只是如果,一个句子前面一旦加了如果就应该知道这个命题没办法实现。在那种时代背景下,她一定曾努力想改变现状,可她做的了什么?没有爱情,没有人来理解,没有亲情,旧家庭这种吃人的关系,对于小人物来说永远都是盛气凌人的,小人物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所以悲剧在所难免,那强大的力量总能够吞噬掉人最真的灵魂。像是罪恶的渊薮,让人近了身就无法摆脱,要么食人,要么被食,要么自食,只有这三种选择,没有自由。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经沉下去了,可是这三十年前的故事怎么会结束呢?看看长安,她会是下一个七巧,就这样一代一代,毒害下去······只要旧家庭制度关系不破,总有人会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作鲜艳而凄怆的牺牲。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感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异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备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外表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污浊、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的老师,那位有异性恋之嫌的安多里尼的经验之谈。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但仔细想想,安多里尼的认识倒也无可非议,在这样一个理想主义早已远去的年代,我们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带着面具生活,不得不让自己屈服于种.种压力,为了生存,我们必须丢掉儿时的纯真和对生活的理想,在忍耐、克制甚至卑贱中生活,这听上去有些残忍,但是却又无奈。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外表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自己也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的确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如果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
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确让人感到了莫名的悲哀,进而象霍尔顿一样,竟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痛苦,就象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明显地过于引人伤感",具有一种"内在的死的欲念"。当然,我们对生活的过程是充满着热爱的,生活中不仅仅只有痛苦和烦恼,还有许多值得去追求和奋斗的东西,甚至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说起来读这本书,读的过程中心情是挺沉重的,这是一本让人不太愉快的作品,有着阴郁、灰暗的格调,但是书中主人公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还是给了人些许慰藉。
执锦问故
一个叫福贵的老人牵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嘴里唱着旧日的歌谣,向这块古板的田地走来,也向我走来。恍惚听到“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这些尘封在记忆的名字,是他专属的,也是我欲忘而不忘的人儿。如果不是福贵的讲述,那么我恐怕无论如何也是想象不了,这样一个皮肤黝黑,痴痴颠颠,与牛为伴的老者,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如今到这般田地,其中辗转的四十年,他是怎样活着的……谁知道呢?
幽魂香还
活着,是一种正在进行的状态,不是已然过去的或者还未来到的。当冰雪过后,韶华已逝,泪水拂去,人,要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去承受,去回忆,去追逐;人,还要用怎样的目光,去同情,去揭穿,去悲哀,去放逐。我讨厌医院!从小就是,那只看钱不看人的医院,简直比周扒皮还让人厌恶,我的外婆,也是在医院里面走的。为什么?为什么电视上报道的那些悬壶济世,妙手回春,仁德仁信的医者,在现实里面,我们看不到?小说中的医院,是在离我们稍远的时代,可惜了,医生的品性似乎是一脉相承的,所以福贵的三位亲人,在同一家医院的同一房间中,离他而去。
家珍,多好听的一个名字,而她的父亲也的确把家珍当作家里的掌上明珠来呵护,直到遇到了福贵……她美丽,善良,聪颖,能干。我想她应该就是男人理想中的好妻子吧。在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思考,到底家珍是不是爱着福贵的,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很傻,如果没有爱,家珍怎么会甘愿嫁给福贵,还给他生儿育女呢?家珍的背景在当时也是很优裕的,家里并不缺钱,不是那种一般小说里面写得苦不堪言的贫困家庭的可怜小女生。可她就是嫁了福贵这样一个玩世不恭,伤风败俗的纨绔子弟,福贵在公众场合羞辱过她,还对自己的父亲不敬,但是家珍竟然依旧不离不弃。即使自己被父亲接走了,生的孩子还是坚持姓徐!还有,灾荒的时候,瘦弱的她去父亲家了,可是竟然不是要离开福贵,而是将米藏在胸口,带回来,煮粥给福贵和孩子们。身份转变了,地位也改变了,可是热烈的情感还在,这是经得起折腾的感情!我一直记得她说过她害怕死去。害怕见不到福贵,见不到家人。我想她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她要离开那经历了无数磨难和多次死里逃生才建立起来的家庭,虽然穷苦,但是幸福的家庭。“春生,你要活着。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几年后的--,春生说自己已经活不下去的时候,最后来他们家道别。春生走的时候,家珍从屋内喊的是这么一句话。这也是家珍和春生的最后一句话。虽然家珍对春生抱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感情,但是在生与死的一霎那,她还是要春生活下去。坚强的活下去!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完美到极致的女人,却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她走之前,即使闭着眼睛,也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去抓福贵的手,仿佛不让死神带走自己,不让死神将自己与福贵分开。可是一切都是徒劳,她什么也没能带走,什么也没能改变。当然,在这之前,她的子女已经先她一步了,这莫大的无言的悲哀,让我第一次尝到什么是语言的苍白。每次想到家珍,我就想到我的母亲,曾经瘦弱胆小,却为我变得坚毅勇敢的妈妈。
有庆,我最悲痛的一个人物,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乖巧的,如此重情懂事的,如此让人不舍让人光是想到就想流泪的人儿,他善良纯洁地不像一个真实的人,在他的身上,我完全看不到半点的自私,半点的贪念,半点的人类的劣根性。福贵,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有庆施暴,又是打又是骂,可他,小小的年纪,却已然习惯了把什么都放在心里,一个人默默承受,他还是个孩子阿,本应该天真活泼,有着快乐无比的童年,可他拥有的是怎样的艰苦而又悲哀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有庆,一个洋溢着无限活力,未来充满着无限可能的生命,在那个年代里戛然而止了。这是一种断然的空白,无声无息的,潜入心魄,在思绪落寞间久久地激荡震颤,余音不止。那个头不高的青涩少年,那重视亲情对姐姐有无限依恋的有庆,那懂事的主动为家庭分担的有庆,那揉着惺忪睡眼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的有庆,那舍不得穿鞋在乡间小路上来回奔跑踏出咚咚步音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憨厚正直固执的勇于承担的有庆阿,你一定是还活着,对不对……
有庆之后就是一连串接踵而至的死亡,这死亡,给予我情感上的震荡却越来越淡,仿佛麻木般的我,看着那些文字描写中的那些我熟悉的书中的人物,凤霞,二喜,家珍,一个个相继离去,一直到小小的苦根的近乎无声的死,仿佛,将生命视作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尘埃,或许第一次是给予人关注的,然后越来越多的尘埃,落下来,你却无暇顾及了,于是熟视无睹了,多么悲哀。苦根的死为全书画上一个既圆满又不圆满的句点,而我的神经到了这里,也仿佛已经麻木到快要窒息了。
苦根走后,整个世界,仿佛在一瞬间,都寂寥了,其实在苦根之前,还有福贵身边的人相继死去了,使诈骗取福贵田宅的龙二被枪毙了;被抓去做过壮丁,又跟着解放军征南闯北的春生,在--中被打成走资派,上吊自杀;逃得不想逃,认识好几个军队里的壮丁的壮丁老全也被子弹打中了。这些人无论好坏,都是曾经在福贵生命中出现,并给予他一定生命启示的人,可是他们不在了,都不在了。好人坏人,一旦落入黄土,就无所谓了。
此时的福贵,头发雪白,身体枯槁,心力憔悴,可是即使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独独一个人,他也终究没有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生与死之间,对于福贵而言,死是更容易的选择,可是,就像当时废了双腿的史铁生一样,他选择了活着,而活着,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曾经想过,如果我断了手脚,我一定会选择死,可是真到了那时候,我会去死吗?我不知道,也许人只有真的体会到人生的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疼痛与苦难以后,才会明白活着是一件多么让人奢望的事情。所以,就像小说里面所说的,福贵也许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当一切自己所要追求的,所要维系的,倾尽心力所要保护的,都不复存在的时候,我们的面前呈现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空白和虚无时,我们所要做的也许就是好好地活着,即使是在黑暗中,也要一步一步,向前,向远处,向自己的归宿,走去,再慢再难,也要走去,走去,走去……
秋后余响
几乎所有对这本书的品评都是沉重的悲哀的凄凉的,可是,这平淡无实的文字,一一道来的人生,又渐渐远去的生命。是否也带给我们除了沉重悲哀以外的东西呢?
小说中,最终离去的人儿,每一个,都曾经为生命争取过,有庆,家珍,凤霞,二喜,苦根,尤其是家珍,这个顽强坚毅的女人,这个身染软骨病还固执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她放心不下儿子和女儿,所以她抗争了,柔弱的她依靠怎样的力量,明明已然在死亡边缘,可又再次回到自己深爱的家庭,看着最爱的凤霞嫁给一个疼她爱她护她伴她的二喜,她坚持地太久了,真的太久了,倘使她早一点离去,也许就不会承受两次失去子女的痛苦,这样双重的打击,任是哪一个坚强的人,也无法承受的,家珍,你太苦了,所以你终于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不对?所以你还是走了,无力与命运抗争了,也不想抗争了,是吗?去吧,家珍,在那边,你会比现在幸福。
很多时候,我也会像那些社会评论家那样,去探讨社会,可是社会一如既往地如此发展,就算我们看清了,深知了,却还是逃不开这禁锢,既然身在这社会,唯有默默地承受,默默地顺从,默默地活着,活着,也许就是这社会对你最好的恩赐了。我的外公也经历了-那段可怕的岁月,当时,他是党员也是村长。到现在,他还活着,并且像福贵那样,已经不会哭了。那时候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似乎都有几笔悲哀的色彩,因为无论我们自身的生活条件多么好,我们也绝对不可能一口咬定,我们的和谐社会没有悲哀没有凄凉没有苦痛。没有一个国家,是没有贫苦人民的,而这些贫苦人民的悲哀就是他们见不到天日,倘使要见到,也必须要经过一系列的光鲜亮丽的包装,并且受过严格的说话训练,绝对不能说错一句话。他们,也许曾经作为一个群体的代表,被媒体推到我们面前过,可是之后呢?又有谁去继续关注他们了?好像我们从来都只是提出问题,而很少去解决问题,甚至深入问题关注问题,没有持久性,于是贫富差距大了,于是悲哀愈演愈烈。如果说那个时代曾经是荒谬的,那也是从我们现在的眼光去看待的,在当时的人民眼中,悲哀地认为,这是个新时代开天辟地的光明时代。那些社会底层的人并没有错,却为那个时代,那个巨大的悲哀背上了永远无法卸去的黑锅。对于生命,什么时候,我们能够重视地如同金钱呢?真的好讽刺阿!穷了,就代表生命贬值了。
薄薄的纸张终结了安妮的篇章,却燃起了我的无限愤怒与悲哀!
德军竟这样压迫、剥夺犹太人的一切,要至他们于死地。
德军与战争无法想象鱼儿离开水面的痛苦,鸟儿折了翅膀的无助。就在小小的阁楼里有一股力量在垂死挣扎,但面对冰冷的枪口,她怎能奈何得了呢?
这本日记本是安妮生日时得到的一个礼物,安妮很喜欢,给它取名为基蒂。呵!一本白白的本子,成了安妮两年多的精神伴侣,而正是这位伴侣,将安妮的一切永恒的留下!
安妮每天都会写日记,记下自己的心情、想法、和身边的事。基蒂的每一处无不凸显出德军的残忍与恶毒,日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
“一个接一个的专制法律出台,对犹太人尤为不利。犹太人必须佩戴有一颗星星的标志,必须交出自行车,不许再使用电动交通工具,汽车就更不用说了。犹太人只许在三点到五点之间——而且在犹太商店——买东西。晚上八点后不许再在街上行走,在这以后也不许出现在花园里或阳台上。犹太人既不许进戏院也不许进电影院,其他的娱乐场所也不许涉足。也不被允许游泳、打网球和曲棍球,一概不许再做体育运动犹太人不许在进入--,犹太孩子必须上犹太学校。如今我们就是在这么一大堆的禁令下生活。约皮总是说:‘我干什么都没有信心了,因为我总是害怕,那是被禁止的……’”
不许不许,这么多的不许,让犹太人怎么活,德军啊德军,你们好好想想,如果囚禁的是你们,你们会怎么做,激烈反抗?人人都是平等的,为什么你们要给犹太人设下这么多规定,难道犹太人是奴隶吗,难道他们就不是人了么,人人都要生存,在这个社会上没有人能限制他人的权利,ok?
当我平复心态,回到第一页仔细去想想安妮的时候,我真的挺佩服她的,她的这股力量、勇气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也许嘴上说说很容易,但要是我们真的碰到了,就不会有当初的“霸气”了。
1942年7月8日安妮对基蒂说:“从星期日到今天短短的几天之间就好像过了好几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仿佛天塌地陷了!但是基蒂,我还活着,父亲说,这是最重要的。”一句“我还活着,这是最重要的。”让我的心不禁一颤,活着原来是那么的幸福——对于当时的犹太人来说。而现在的我们却不断的宣泄心中对物质上的不满,抱怨学校的种.种,当看了《安妮日记》后,才知道孩子们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在怎样的环境下完成家庭作业,甚至有一些孩子不敢去读书,在家看着“世界名着”“数学公式”“科学道理”“英语单词”这些没有摆在他们面前的食粮,他们愿伸手去奋力地抓,而我们呢?这些难道没有明明白白的摆在我们面前吗?而我们又是用什么态度去对待?
1942年7月8日到当月的9日,安妮一家一直在奔赴他们认为安全躲藏的地方直至当月10日赶到,是安妮父亲公司的仓库里,简陋的住宅让安妮觉得无聊,可是就是在这无聊的仓库里画下了基蒂的“样子”,写下了《安妮日记》两年多的这场完美的戏!
安妮把这两年多的仓库生活当做一场惊险、有趣的探险,她天真的想象没有预料到这场探险的恶毒,1944年8月4日,警察进了后屋,逮捕了所有藏匿着,并把他们送进德国和荷兰的集中营。
“‘后屋’被敌人洗劫一空。米普和艾莉在留下的一些书籍、杂志和报纸中发现了《安妮日记》,并将原文印刷”
在“隐匿者”中,只有安妮的父亲得以生还。克拉勒和科弗斯经历了苦难,在荷兰集中营侥幸存活,又回到家中。安妮于1945年3月——解放前两个月,在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去世。
安妮虽死,但她的日记活着,会一直活到——世界末日!
鱼儿离开水面,是多么想念水中的快乐
鸟儿折断翅膀,是多么想念天空的自由
风筝断了绳线,是多么想念主人的牵绊
而人们被“囚禁”时,是多么渴望得到释放
然而只是挣扎,仅仅只是挣扎
渐渐的,慢慢的……
人们只是顺从,仅仅只是、只是顺从……
是因为习惯了么?
某一种东西使得人们喘不过气来,
说不清是物质上还是心理上的
慢慢的他们感到劳累了
就微笑着看见远方
远方架起了一座炫丽的彩虹
他们仔细想了想
……
……
天依旧蓝,水依旧清,云依旧白,人依旧有情,日子依旧这样过着,一天一天的过着
它们,不曾为谁改变过,不曾伤心过……
我想在这之后犹太人会更好的享受生活,感悟生活中的一切安详,就这样过着幸福的生活!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风风雨雨都接受,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
《边城》被誉为“文学史上最纯净的一个小说文本”,它所呈现纯净的感情带给人们恒定而久远的感动。
《边城》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小镇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养育了一方儿女。这个名叫茶峒的山城里。在西边白塔下住了一户人家,但是,家里只有外祖父,翠翠,还有一条大黄狗。
《边城》是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乡土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刻画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生活中难以逾越的伦理桎梏。
边城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如愿以偿、如醉如痴、如坐针毡、任重道远、依依不舍、依依惜别、一往情深、取长补短、热火朝天、千辛万苦、千言万语、千载难逢、事倍功半、失之交臂、诗情画意、轻描淡写、受宠若惊、受益匪浅、人心所向、荣华富贵、洗耳恭听、如虎添翼、荣辱与共、小巧玲珑、饮水思源、叹为观止、如火如荼、山盟海誓、胸有成竹、雄才大略、与日俱增、与众不同、天经地义、添枝加叶、同心同德、神通广大、神魂颠倒、脱胎换骨、脱颖而出、网开一面。
边城读书笔记摘抄好句:
1、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的必然。
赏析:这句话有点儿宿命论的意思,说的是我们遇到的事情往往是那样的凑巧,但结局却又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这边是宿命的必然。
2、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真性情的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
赏析:这个句子是对社会现象中某个特定人群在思维层面的总结,换句话说,龙生九子各有所好,而真性情的人算是一类人,他们的思维自然也是有独特之处的。
3、一个人记得事情太多真不幸,知道事情太多也不幸,体会到太多事情也不幸。
赏析:俗话说“鸵鸟的幸福——一堆沙子”,意思就是说鸵鸟这种动物没什么智商,懂得的事情少,因此很容易就获得幸福感,而人作为高级动物,本身就是智慧的,加之懂得的知识太多之后,就会伤春悲秋了,自然有对人生等各种思考,也是不幸福的表现吧。
4、人事就是这样子,自己造囚笼,关着自己。自己也做上帝,自己来崇拜。生存真是一种可怜的事情。
赏析:我们经常提到一个词叫做“作茧自缚”,一般是用来形容坏人的行为受到了惩罚,实际上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营造的环境中生活和生存,最终又不得不依赖这个环境,自己也被困在其中,也是可怜的。
5、水是各处可流的,火是各处可烧的,月亮是各处可照的,爱情是各处可到的。
赏析:这句话用类比来表达爱情的可贵和力量之大,影响力之大,水、火、月亮都是无情之物,但爱情却是真情实感,因此更加伟大。
6、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方配活到这块土地上。
赏析:这段话写出了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和活动,处在挣扎的状态,但精神的力量总是很强大的,勇敢和理性会超越这些哀伤,最终会战胜困难,迎接阳光和美好的明天。
7、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赏析:这句话写出了翠翠的思念之情,他的歌声就可以打动翠翠的灵魂的,深深地印在了翠翠的脑海里,埋下了深深的印记,这是震撼灵魂的歌声,表达了离家出走的年轻人对翠翠的人生的重要性。
8、月光如银子,无处不可照及,山上篁竹在月光下皆成为黑色。身边草丛中虫声繁密如落雨。间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会有一只草莺“落落落落嘘!”啭着它的喉咙,不久之间,这小鸟儿又好象明白这是半夜,不应当那么吵闹,便仍然闭着那小小眼儿安睡了。
赏析:边城这本书的伟大之处就是作者将湘西的景色写进了爱情,让读者读到的不仅是爱情的纯真和原始的淳朴美感,更有湘西的美景映入脑海,两者相得益彰,让这本书的文字更加具有自然的美,因此也给小说增添了独特的魅力。而我们应该学习沈从文这种对景物的刻画能力,当然也展现出了作者的文字功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9、黄昏时天气十分郁闷,溪面各处飞着红蜻蜓。天上已起了云,热风把两山竹篁吹得声音极大,看样子到晚上必落大雨。
赏析:又是一处对景物的极致描写,寥寥数笔变刻画出了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画卷,让我们似乎在阅读一副图画,而这幅画又是极美的,自然、和谐也布满其中,这种美感是写景的高手精练所成,对作者的文笔佩服至极。
10、他们生活虽那么同一般社会疏远,但是眼泪与欢乐,在一种爱憎得失间,揉进了这些人生活里时,也便同另外一片土地另外一些年轻生命相似,全个身心为那点爱憎所浸透,见寒作热,忘了一切。若有多少不同处,不过是这些人更真切一点,也更近于糊涂一点罢了。
赏析:虽然这群人生活在乡村,与外面的热闹、现代化的世界格格不入,但正是这种淳朴的情感,质朴的民风,形成了独特的自然的美,一切都是真情实感,掺不得半点假,边城的文字之美更是因为有真实存在的湘西的美,因为这一切都是原始的刻画。
我们学中文的学生们读了很多文学作品。但是,我觉得老舍的《茶馆》是很特别的,读者可以把《茶馆》作为历史材料,就能更深的了解从清朝到国民政府时代人民生活上的问题。虽然这个时代不算长,只是一个人的一辈子。这段期间中国经过了好多的改变,这时候,中国是灾难深重的。《茶馆》里,读者不但了解到那时候的政治,而且也可以看到人民生活的方式。老舍先生的话剧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中国人,从有权有势的庞太监到最可怜的康六。我想每一个读者一定会找到一个你同情的人物。
因为我在大学上了中国历史课,所以我觉得《茶馆》特别有意思。我们大学生念了好多政治家的书,但是我们很少有机会学中国历史,尤其是从老百姓的观点。为了彻底地了解中国历史,我们应该学文学作品,虽然我念了好多历史书,但是没有一本象《茶馆》那样,给我那么深的印象。我以前念了一些有关中国的政府贪腐情形。但是到我看王掌柜被压迫,我才明白政府的贪腐到那么厉害的程度。美国人不容易承认共产主义有好处,现代的中国跟旧时代的中国无可比拟。在老舍先生的《旧时代的画卷》里,挨饿的人很普遍;卖女儿的人多,虽然我没有看见过很富有的现代中国人,但是我也没看到很贫穷的中国人。我觉得现在的中国是值得赞许的。
除了学中国立时以外,我也享受了学老舍的文学作品,他写得太好了,而且真有地道的北京味儿。我真羡慕他的写作技巧和才能。他能包括那么多人物在一个短话剧里。每一个人的性格分别的很清楚,他们说的话也明显地表示他的社会地位。
因为我是个女人,我特别对女性人物有兴趣。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康顺子,所以我很高兴地演那个角色。从康顺子的性格,读者可以看出中国女人的能力,他受了一辈子的苦,但是他的精神还很坚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旧时代的女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但是《茶馆》的故事也暗示这个情况会慢慢儿地改善。小花代表下一代人;虽然她是个女孩,她的父亲,爷爷,和康婆婆都鼓励她要好好念书,我看了这些女人的情况之后,我庆幸自己的好运气。有一次,一个人问:“如果你可以见到任何一个人,你想选择谁?”我回答说,“我的曾祖母。”因为我很想了解我家的历史,我不知道《茶馆》里哪一个女性人物象我的曾祖母。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也觉得木坤演得非常好!)观众一看大傻杨的样子就马上知道当时人民的情况,在第一幕时,他说得很活泼,但是到第三幕,他的样子是“半死半活”的。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我们学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从王掌柜的台词里,我学了一些客气话,他专门说客气话;他自己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所以,我现在知道一些话;比方“我的脸上有光”或者“那儿的话”,我听到新加坡人用这两句话,所以我学到的东西真有用!老舍先生写的对白也包括了面誉背毁的话,比方秦二爷跟庞太监似乎彼此标榜,但是秦二爷一走后,庞太监马上很凶地说他的坏话,显示他看不起秦二爷。还有一些说法我以前没听过的,比方说人人常称呼“某某人的妈”,当然也表现出大家对女人的看法:中国女人最重要的任务是生孩子!我想如果人叫我妈妈“禾火、王利的妈”她一定会生气。我们现代的中国女人坚持我们有自己的名字!
《茶馆》对我来说还有另外的意义,我发现了中国人佩服“洋人”,我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中国人想象洋人?为什么中国人会想洋人比他们好?在《茶馆》里的第一幕可以看得到洋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在第一幕,马五爷是“吃洋饭的,信洋教,说洋话。”茶客也说刘麻子的洋服,洋玩艺儿很巧妙,在第二幕跟第三幕,洋人的习惯慢慢地变成中国人的习惯,连他们的通货也叫“现大洋”,人听得音乐有洋味儿,不想再听传统的评书。小刘麻子最受洋人的影响。他说洋人的话很吃香。甚至有洋味的话比普通说的话有力量。小刘麻子说“你看人家不说‘好’人家说‘蒿hāo’”,连王掌柜也会说外国话的“Alright!”中国人越来越脱离中国人含蓄的习惯。小丁宝干脆说小刘麻子他的计划用“缺德公司”最好,我觉得太爱洋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我看这种态度的时候觉得不舒服,可能我是特别敏感的,因为我有一些华裔美国人的朋友有这个态度。
我最同意秦二爷,我相信他的心是好,他的志愿好,不管他本来那么骄傲,我也想做社会服务的工作。我听了秦二爷最后的几句话我自己问“我会不会象他那样后悔呢?”我们年轻人应该不应该听他的劝告“吃喝嫖赌”?我的父母亲常告诉我,我的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秦二爷说的是实话吗?我并不相信!
“茶馆”不但是好的文学教材,《茶馆》也帮助了我了解中国的历史,我家的历史和我自己的理想。并且,《茶馆》给我们机会发挥我们的演戏才能。我上了三年的中文课,但是我从来没有看过学生们对教材有那么大的兴趣。我唯一遗憾的是别的同学不全听懂我们的表演,《茶馆》真留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
土
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入手,作者展开了对中国社会乡土性的阐述。在作者看来,"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土气",是一种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藐视;一种是泥土、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于我而言,一个从农村来的人而言,土对我们,是有着特殊含义的。村落的形成必须有土地的存在,土地, 带给我的是种踏实的归属感,突然想起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作者论述的乡土社会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浓厚的淳朴气息,和谐的乡土社会在渐渐向现代社会过渡,内心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某一角落,可以一直有"土气"的存在。
愚
乡下人因没见过先进的器物被称为"愚",但有些城里人,甚至教授在基本技巧上却不如乡下人,在我看来,各有各的长处,谁也没有资格对另一人做出评价。费孝通先生在文中论述了文字与"愚"的关系,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大家才会使用"特殊语言",推行文字下乡,的确需要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记忆
学习,若要打破今昔之隔,必须要通过记忆。"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读了这篇文章,愈发的感觉,任何一件事的实施,都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比如推行文字下乡,不仅要考虑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还要考虑社会特点(基层)。
私
作者以苏州人家城里的水道、走廊为例,展开了对"私"的表达,"私"与"公"相对,"私"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种以"自我"、"自家"为中心的网络结构,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利欲的诱惑,有些人也变得越来越极端,社交的圈子也变得越来越乱,作者提到了孔子的"推己及人",我认为,人都应该以一种包容的心态,由己及人,使自己拥有一种宽阔的格局,一种心怀大事的气魄。
道德
社会的格局决定道德。课本上学到了我们的行为应该以道德为标准,以法律为底线。我认为,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引导,引导着个人去构建更美好的社会。提起道德,脑海中首先闪过的是"百善孝为先",其次便是"忠义理智信",作者提到了"仁","仁"与"礼"是孔子学说的两个核心,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应该通过学习,见闻丰富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有格局的人。
家族
看到文章的题目《家族》,倍感亲切,因为从小生长在大家族里,村里几乎一半以上的人都姓刘,从小到大,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远,家,对于离开家的我来说,意义重大。曾有制作了一份简易家谱,发现,四世同堂的我们家,真的很幸福。作者在对家的阐述中,尤为认真的指出了其生育功能,家是绵续的。
别
作者说,男女有别。不仅是生理上的区别,更是一种在社会分工,地位上的区别,大概正因为这种区别,才形成了安稳的乡土社会(作者一直在强调,乡土中国是安稳的社会),因为对感情方面的是不太了解,而且文章读的也不是很懂,所以,也没什么感想。
礼
作者以"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开头,引出后文乡土秩序的维持是靠一双看不见的手来维持的——"礼治",不同于法治的被动,从作者的论述中,我感受到礼治是一种主动的、自发的、由内而外的规范,乡土社会是传统的,因而"礼"在其社会里发生作用便成为顺理成章,乡土社会给我的感觉是"车马很慢",在慢悠悠的生活状态下,礼治社会出现了。
讼
在礼治的乡土社会中,社会秩序必然是稳定的,但也有例外,一定会有人因为特殊情况而"逾矩",诉讼便变得必要,但又由于乡土社会传统、稳定的特殊性质,那些从西方引进的法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发生着很特殊的副作用,传统的观念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碰撞,使得推行法下乡成了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权力
一直以来,课本中的权力与权利是同时出现的,作者从社会合作与社会冲突两个角度分析权力的存在。当今社会,权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的确是比金钱更诱人的,作者看来,权力可以带来经济利益。在乡土社会,在小农经济的体制下,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微弱无力的。
契约
这篇文章,作者带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提出:在乡土社会中产生的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对社会规律的论述中,引入了社会契约,社会契约的确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我认为携着社会契约的教化权力在维持社会稳定、慢步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缘
但从"缘"字来看,我认为"缘"代表一种关系,由于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及社会的生育的持续性,在规模比较小的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在范围较小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又多了一种地域上的联系,即地缘关系,血缘与地缘像两条丝带,维系着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乡土社会整体向前发展。
名实
随着社会的变迁,时势造成了乡土社会权力结构中的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慢的,这种"慢",又导致了时势权力的不发达。这样,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就存在四种权力: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
需要
从欲望到需要,作者由时势权力想到了社会计划,因计划就"需要",作者在文中又将欲望与需要为我们做了区别,由于这篇文章读不太懂,所以没有更多的感想。
人有人格,文有文品。时下批评家论及近世作家,似乎有过分关注其为文而忽略其为人的倾向。实际上,心胸狭窄精神颓丧者难为旷达之文,胸怀大志气吞星河者始有豪放之辞,人格的高低与文品的优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然,在中外文学史上也不乏作家的人品与文品相互分裂的现象,但对于像巴金这种主张“在生活中做的和在作品中写的要一致,要表现自己的人格,不要隐瞒自己的内心”的作家(《谈文学创作》),却是以其崇高的道德人格和高品位的艺术追求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坛,在几代读者心中产生巨大影响的。
有人说这是一本悲观的小说,我自己也称它为“绝望的书”
从本质上看,巴金是一位理想主义者,他始终生存于崇尚理想、追求光明、坚信未来必胜于现在的精神空间里。早在“五四”前后,少年巴金就寻找和确立了自己的“信仰”,并在心灵的祭坛上立下了为理想奋斗终身的誓言。后来随着时光的消逝,巴金所追求,巴金赖以奋斗不息的心灵支柱逐渐从原来具体的信仰转化为具有象征意义的“心灵的灯”,转化为抽象的理想、光明与正义。甚至到了晚年,他也还满怀信心地说:“任何时候在我的面前或远或近,或明或暗,总有一道亮光。不管它是一团火,一盏灯,只要我一心向前,它会永远给我指路”(《“寻找理想”》)。
正由于始终有着这“心灵的灯”,有执着的理想追求,巴金对人类的命运和社会的前景又一直是乐观的,他不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巴金总是坚信,“春天是不会灭亡的”,“生活里是充满着春天的。秋天里的春天,冬天里的春天,而且有很多很多的春天”(《〈秋天里的春天〉译者序》)。他“从来不曾怀疑过:旧的要灭亡,新的要壮大;旧社会要完蛋,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巴金选集〉后记》)。
与这种理想的光环和必胜的信念相映照,巴金的人格精神中还时刻闪现着一种以奋斗为生命,以痛苦为力量,以献身为幸福的英雄主义气概。在确立信仰时,他就立下了“奋斗就是生活,人生只有前进”的座右铭(《家庭的环境》),后来他大多把那些意志坚强、奋斗不息的战士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他歌颂那些为主义而死、为理想献身,为奋斗牺牲的革命党人、民粹派英雄和志愿军战士;他推崇克鲁泡特金、罗曼·罗兰那种以痛苦为力量,在痛苦中净化心灵、寻得欢乐的人生态度。直至耄耋之年,巴金还表示“不敢躺倒,不敢沉默”,仍然要“奋斗到底”的决心(1991年10月15日《致冰心》)。
然而巴金又决非个人英雄主义者,他所追求的是人类平等、自由、互助的共同理想,而不是一己私利,他的人格精神中始终包含着自觉的群体意识。巴金认为,应该“把个人的命运联系在群体的命运上,将个人的希望寄托在群体的繁荣中”。“人对他的同胞必须真诚,必须互助;离开了合作与互助人便不能够生存”(《怎样做人及其它》)。他常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与接受;人只有在众人的幸福中才能求得个体的幸福。
总之,理想主义、乐观主义、英雄主义以及群体主义是巴金人格精神中的四块基石,它们代表着巴金最根本的人生追求与价值取向,人们从巴金身上所看见的无私奉献、善良正直、真诚热情等诸多美好品格正是这些人格精髓的具体显现。这一切融入文学创作,也就使巴金的作品显示出一种迥异于其他作家作品的文学品位。远大的理想、必胜的信念与奋斗的精神,使巴金的创作带上了鲜明的崇高品格,他总是在作品中叙说信仰的力量,呼唤春天,讴歌理想、赞美未来,他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也总是太阳、星光、明灯、圣火等充满光与热,能给人带来信心与力量的意象。在巴金笔下,英雄们的思想境界是最高尚的,美好爱情是高洁的;他时时在传递着一种美好的信息,不合理的制度和罪恶的势力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他的作品能给与读者一种精神的鼓舞、奋斗的力量,伴随读者去摧毁旧的世界,催化新的萌生。许多读者正是读了巴金的作品而选择抗争、选择奋斗,从而开始不息的追求。
有着远大理想和必胜信念的巴金是幸福的。他向旧势力大胆地喊出“我控诉”,执笔宣布一个垂死制度的死刑,不停地对敌人实施攻击,也可以毫不犹疑地说“春天是我们的”。但是,理想与现实总归是有距离的,在通往理想社会的进程中,到处是崎岖的布满荆棘的山路,时时有先驱者倒下的身影。因此,一旦巴金更为深入地观照和描摹现实,有时也会陷入矛盾与痛苦之中。他笔下的英雄为信仰而献身,但这种献身有时却难免成为无谓的牺牲;也很早就宣判过封建专制制度的死刑,但封建专制的阴魂却迟迟不肯退出历史舞台;他预告说将会有很多很多的春天,但自己又常常觉得并非真正看到春天的花朵。幸运的巴金只能时时感到心灵的悲痛,只能进行着永无止境的奋斗,他的作品也由此而显示出一种执着,几分悲壮。
文学并不是巴金最初的人生选择,但文学上偶然的成功并没使他忘记自己的社会使命;巴金最终选择文学也非为着个人功名或一己私利,群体的精神使他更加坚信文学的目的是为着全人类。他从不把文学当作沽名钓誉的工具,而是把创作当成服务人类报效祖国的工作。面对祖国与人民,面对同样关注着人类前途与命运的读者,巴金不必要隐瞒自己的内心,也没理由不献出他的全部真诚与热情。他从不忸怩作态故作高深,也反对炫耀新奇玩弄读者。读他的作品,人们都可感受到一个真诚自我的存在,小说中的“我”与人物交心,散文中的“我”同读者对话。在七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巴金有过幼稚,有过偏激,也有过轻信,这一切在他作品中留下的印记,正好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他创作时的坦然与真诚。或许可以说巴金的创作有过许多的成功,也有过某些闪失,但这种闪失并无损于他坦诚的本色,因为他只不过把一个真实的自我,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到读者面前,奉献给人类的明天。
执着于理想,呼唤着崇高,带着几分的悲壮,一片的真诚,巴金以他的人格精神和艺术良知,以他相得益彰的人品与文品,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留下一种独特而永恒的光彩。
常有朋友写信,让推荐书籍。这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因为,每个人的知识结构不一样,所处行业不一样,需求差异也很大。
读书最忌太功利化——需要什么就去读什么书,唯恐读了与自己的利益或追求关系不大的书而耽误了时间、浪费了金钱。很多人吃顿饭大方到一掷千金,买本书却再三掂量。时间的因素、金钱的因素,导致现在的国人读书越来越少。媒体披露的统计数据表明,每年,中国人用于书报消费的纸张人均10公斤,美国是146公斤;中国人均购书开支4美元,美国为120美元;中国人均消费图书0.7本,日本则是30本……
其实,读书范围尽可以宽泛一些。很多知识都是相通的,非专业内的书籍,往往更能突然触发你的灵感,让你尽情享受视野开阔后的愉悦和欣喜。
小时候,由于贫穷,对于读书是没有任何选择的,我基本上是遇到什么就读什么,这种没有漫无目的的阅读,为我打开了一个绚烂的外部世界。说不清是哪本书影响了我的追求和命运,唯有感恩,感恩于那个时候读到的每一本书。
现在的孩子,常为语文而头痛,其实,学语文并不难,阅读的积累本身就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欣赏水平和文字驾驭能力。如果不去阅读,而像学英语那样去学语文,其结果只能是会说而不会写,因为只有阅读才能真正影响到语感,提升文字的表达、布局能力,除此,没有任何捷径可言。很多孩子的语文成绩远不及英语,这是何等悲哀的事情。
语言的培养需要从小学开始。阅读、写作能力,在小学培养是事半功倍的,因为,这个时候的语感最强,更容易受到书中语言的影响,流畅、严谨的叙述方式,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真正培养出来。由于阅读对分数的提高远没有背英语单词、做数学题那样直接,很多家长不愿意让孩子在读书方面花费时间。即使读书,也往往限定在与考试有关的范围内,这是一种可怕的抑制、扼杀孩子能力的做法。
靠组词、造句来提高语文能力是一种舍近求远的可笑做法,没有任何方式可以替代阅读。
让孩子跟随着兴趣去读书吧。
成年人读书面临着同样功利化的问题。做企业的一进书店就往管理、营销方面钻,搞文学创作的则往往站在琳琅满目的文学作品前流连忘返……有趣的是,我们所缺的,往往是专业以外的知识!这一点被很多人忽略。专业以外的知识与自己专业内的知识融会贯通,才能有所成,而且,专业外的知识往往成为更好的引燃个人灵感的***,迸射出最激动人心的火花,引领人开悟。
做企业的读点历史、人文、哲学、养生等等方面的书,或许更能帮助自己搞好管理和经营。管理、经营的细节只是“术”,或说雕虫小技,而真正的大管理家掌握的是“策”,他们早已摆脱了“术”的局限而走出了一片全新的天地。遗憾的是,世俗的人看不到这一点,只是在细节上绕弯弯,以为那些大家的成功取决于“术”,却忽略了大道。
“术”可效法,而“策”则必须靠感悟、领悟。形成“策”必须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顿悟,而超然于物外。
投资如此,治国亦如此。放到一国范围内来看一个民族的成长和发展历史,同样令人感慨!
德国为什么成为一个制造业发达的国家?看看其国内出现的大哲学家、思想家、军事学家、经济学家等等就知道了:莱布尼茨、黑格尔、马克思、康德、叔本华、尼采、费希特、克劳塞维茨、李斯特、费尔巴哈、胡塞尔、韦伯、海德格尔、弗洛姆等等,是一个民族智慧开启的灯塔。哲学家、思想家,引领着一个民族前行的方向。当今强国美国、英国等等,无不如此。人类历史上,还没有一个知识分子被阉割的民族能够真正屹立于世界之林的。
前几年,曾有华人专门捐款给国内一所着名大学,希望改变中国的哲学等学科落后的局面,结果却被挪用给了物理系研究之用。这种功利化的定位,束缚了一个民族前行的脚步。如果金钱、房产、汽车等等可以量化的东西,可以成为一个民族前行的推动力,那么,这个民族一定是存在于地球之外。当腐化堕落的官员与开发商一起,取代哲学家、思想家的位置,而成为一个民族的旗手,我们就进入了一个空前堕落的时期。
中国仿佛一个没有文化的暴发户——通过透支子孙未来的资源等换取的暴富。过分功利化的宣扬,让这个民族成为人类历史上罕见的群体性迷失的民族。
尽管,读书在这个时代并不受到推崇,但它却几乎是打开一片新天地的唯一捷径。
物化的世界是可悲可怜可憎的,如果孩子延续目前的理念,做一个金钱的奴隶,作为家长,这将是何等悲哀的结果?
救救孩子,让孩子本着自己的兴趣多读书吧!
在初次看到这本书时,就给人一种乡土的厚重感。作者费孝通在书本开头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时还不甚理解为什么这么说,看完之后便完全赞同费老先生的观点了。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关于乡下人“土气”的观点便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接着看了下去,发现这本书并不是那种深奥难懂的理论书,他不但语言通俗易懂,里面的一些示例也非常精彩,而且主题明确,叙述简明扼要。因为我也是从小在乡村长大,在观看的过程中,还常常引起我的共鸣,看到书本对某些现象的分析,有时我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有时则对作者敏锐的观察佩服不已,拍手称好。
费老先生在谈到乡下人的“土气”和“愚笨”时,他是这么说的,“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他的话算是给乡下人洗刷了冤屈,他还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一看到这里,我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在乡下是很少用文字交流的,即使有的人上过学,也因为经常用不到文字,而忘记书写了。
中国基层人们身上的乡土气息,除了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依靠土地生活,还因为他们身上的性格。书中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我小时候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当时只觉得非常得委屈,没有去深究其背后的原因。直到看到这本书里的分析,我才明白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所以中国人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
“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间得相敬如宾,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什么话可说’。早起个人忙个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的。回到家,夫妇间合作顺利,各人好好的按着应做的事各做各的。做得好,没事,也没话;合作得不对劲,闹一场,动手动脚,说不上亲热。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象西洋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我想到我们村里面老一辈的夫妇们,几乎没有一起出门玩耍的,女的都是和女的在一起聊天,男的都是和男的在一起玩,他们或许就是碍于这种传统,不善于表达,给人看来夫妻感情非常淡漠。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扎在泥土里。
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多年的跨度了,书中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正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对自己生活的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乡村基层正因为它的乡土性,它变化发展的速度比较慢,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乡土性中也包含着不少优秀的品质,如勤劳质朴,追求和谐,与人为善,亲近自然等。城市里的人有城市里的生活,乡下人也有乡下人的生活,我时常怀念小时候家乡绿油油的田野和满山鲜果的山岗,这些就是我童年的美好,而这一切却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或许以后中国的乡土气息不再这么浓厚了,但《乡土中国》这本书会让我们记得我们以前是乡土中国,我们的根牢牢地扎进土里。
看完《好妈妈胜过好老师》一书,收获很多,本书的题目就一再提醒我:老师固然很重要,妈妈也很重要,不是说孩子开始上学了,将孩子交托给学校就万事大吉了,妈妈仍须要尽上当尽的责任,生下孩子,更要养育孩子,要照管和正确地教育孩子。作者在书中有不少观点,对我很有启发,分享如下:
第一,对于必须要让孩子承受的一些痛苦,大人应有几个原则,其中之一是平静自若,不要表现出焦虑。如果大人首先一脸焦虑,孩子就会觉得问题严重,会吓着他们。(第4页)这的确是我们大人要注意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孩子面前学会保持冷静,不要吓着孩子,孩子会受大人情绪的影响,会恐惧。
第二,教会孩子在困难面前从容镇定些,既能减轻痛苦,又能保护自己。(第6页)比如,诚实地告诉孩子“打针有些痛”。回想自己所见现象,有时大人会遮掩说:没事,不疼。其实,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既说了谎,还容易造成孩子以后不再信任自己,不如告诉孩子事实,同时教导孩子要坚强,毕竟这是孩子完全可以承受的。
第三,分清“逗”孩子与“捉弄”孩子的区别。(8-9页)“逗”孩子应该是以儿童的快乐为前提,成人把自己降低到儿童的情趣中,以儿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制造出让儿童快乐的事件,其中包含着童心、快乐,甚至幽默和指挥。而“捉弄”孩子,则是成人居高临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让孩子犯错误、哭泣和害怕,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兴,给孩子带来的却是羞辱、担忧和失落,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惧和对他人不信任。作者针对自家孩子举例说,宁愿得罪同事,不愿得罪孩子,结果不仅孩子受到保护,同事也能理解父母了。
第四,学会饶恕。作者用给小板凳揉痛来说明,(12页)不要教导孩子复仇行为,比如孩子不小心磕碰到小板凳,孩子痛的时候,大人不要拍打小板凳以示出气,在孩子眼中他也许不能辨别小板凳和人的区别,这种复仇行为教给孩子遇到不痛快就去责怪别人,导致不宽容和报复,不利于儿童心理健康。碰撞是双方的事,要善待对方。不妨教导孩子说小板凳也受撞击了,小板凳也会痛。一个能给小板凳揉痛的孩子,他对别人会有更多的理解和爱心,遇到问题从不偏执于自己的理由和利益。(14页)“利己主义”和“孤独”是同义语。一个只顾及自己利益的孩子,容易与孤独为伴,家长要教导孩子如何做个好人,学会饶恕、宽容和恩慈。否则,当他们急于维护自己的利益时,人生中一些真正的利益却悄悄消失了。(17页)
第五,家长身教影响大。当家长教导孩子“给小板凳揉痛”时,别忘记自己要以身作则,当孩子不小心犯错时,要体谅、豁达,不要爱物胜过爱孩子,要让孩子有“揉板凳”的品格,家长也要体谅孩子,包容孩子的一些行为。
第六,用充满阳光的内心感染孩子,信任孩子。只要大人内心阳光,孩子内心也会阳光。成人以干净的目光看待孩子,以健康的信念理解孩子。比如,当孩子在青春期时,对于孩子的情感,大人要有阳光的心态,作者认为,“有男孩子喜欢你,说明你是个可爱的孩子,你对别的男孩子有好感,说明你也是个懂得欣赏他人的人。除去不安和自责。”(29页)事实上,作者作为家长对孩子的引导带来很好的结果。作者认为,人是很容易受到暗示的,包括成人在内,被暗示为品行端正、善良友爱,孩子就会自我肯定、品行健康。(28页)家长信任孩子,以阳光的心态来感染孩子,孩子会往正确的方向上走。
第七,要陪伴孩子阅读。作者认为“儿童的天性喜欢阅读,凡那些表现出不喜欢阅读的孩子,都是因为家长没有在合适的时机给他们提供合适的阅读环境。要么家中很少买书;要么是买了书懒得给孩子讲;要么是整天用电视机哄孩子,总之,孩子从小与阅读是隔离的。”(79页)孩子之所以长大后不爱阅读,与小时候的习惯有关,的确孩子常会找家长讲故事,不要用电视打发孩子时间,要多多亲子阅读。
第八,陪伴阅读时用书面语,不要用口语。作者认为“好阅读尽量用书面语,坏阅读抛开书面文字大量使用口语。”(80页)这对家长是很好的提醒,有时图快,就用口头语给孩子表达书中图画的内容,但其实自己的口头语毕竟不规范,不要图省事,要按照规范的书面语给孩子读故事,让孩子学习规范的语言。此外,家长不要为了孩子不比别人落后和自己的要求强行让孩子读书,要巧妙地运用智慧让孩子自己有兴趣愿意阅读。
第九,随着孩子年龄增长,培养孩子阅读文字的能力。作者认为“文字是一种抽象的语言符号,可以刺激儿童语言中枢的发展,并且这种符号与儿童将来学习中使用的符号是一回事,他们在阅读中接触得多了,到课程学习中对这种符号的使用就熟练自如,这就是‘读字’可以让一个孩子变得聪明的简单陈述。”优美的文学作品可以陶冶孩子情操,而且可以真正提高让孩子的写作水平。读古诗也是培养孩子心灵意境的一个选择。
这本书还有不少作者观点,绝大多数都给我非常大的启发,包括
我认为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随着工业、大机械化的进程,和时代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之后让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中国的城市如同雨后春笋般一个个出现,中国迈向了现代化。城市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代表,而农村似乎被遗忘在了某个角落,然而不是这样,大多数的人们都和农村,和自己的家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都或多或少继承了乡土文化。我认为保住农村,也是保住中国发展和稳定的根基,是非常有必要的。
追求稳定是乡土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每一代人在此繁衍,生生不息。而年长的人拥有更多资源和生产经验。所以需要树立长辈的威信。而在家庭内部,年轻的后辈还需要供养前辈。所以劳动力是很重要的。而耕织方式,医术、艺术这些经验是传统,也是文化,依靠这种方式来传承,在这块地域是一脉相承而行之有效的。而“礼”、道德的约束,也是因此需要深入人心的,而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框架,“异端”是会被稳定的团体唾弃的。并且乡土社会需要抑制情感,因为情感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是很大的,而乡土社会的根本是追求稳定,维持基本秩序,所以需要明确的分工,和同性之间资源的传承。
而似乎在追求稳定的乡土文化中,看似和谐也有着非常隐晦的蛮横。这可能并不指的是所谓“落后的封建思想”,地主土豪等阶级压迫。而是在礼仪外衣的包裹下,论“实力”占据话语权。中国的乡土文化和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文化的家庭定义是可以伸缩的,团体的界限也是不清晰的,而家庭成员的多少也代表着家庭实力的大小。中国的乡土文化的差序格局中,团体格局植根而产生与于农耕的中国,其中乡绅、族老,大家族的实力和威信是很高的,其中多德高望重的老人,因其后辈多,并且拥有众多的土地,因此其在这个地域的话语权是很大的,所以能左右乡村的秩序,如发生案情,意外,战争等,那么乡绅的责任也是比较大的,不仅其代表了家族与这个团体之间利益,其实也捍卫的是其在乡村中占有的大部分利益。
这种现象在灾荒、疾病流行的变乱时期更为明显。作为农耕为主的社会,人无法进行生产,消耗资源,因此可能会出现争夺的情况。而人丁较少的人家和地区,在农耕社会不仅代表了其生产能力较弱,也代表着其实力较弱,因此也无法养活更多的后代而维持氏族的而最弱的氏族,最终也可能会出现绝户的现象。因此留有后代,维护稳定的家业和生产也成为了乡土中国的重要观念。
而这种“实力主导话语权”的状态以乡村为起点,往下延伸,可以反应家庭之间的关系,如兄弟,夫妻,父子;进而兄为弟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往上延伸,需要忠君报国,可以反映国家,这种家天下政权形成的原因。
《乡土中国》中把关于权力的的论述分成几个部分,横暴、同意、长老等,我认为这些权力的产生也来自于乡土中国的社会关系。我认为这些权力也是这种“实力”关系的反映,塑造了几千年来乡土中国相对稳定的状态。
因此这种状态,最终能让中国形成稳定的格局和形态,这也因此产生了孝、悌、忠、信、多子多福这些观念与思想。如孔子的“仁”而言,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也讲求的是差序社会的一种秩序感。但落到具体实践上,还是需要孝、悌、忠、信这些观念与思想来匹配,而这些含义是可以具体解释的。自此古代中国的的社会形成了一脉相承的稳定局面,人们能够在自己的一方土地生活、代代相传,安土重迁。以邻里社群为纽带,能够在无促成了和谐稳定的局面。乡土社会中的很多观念是有利于社会延续和发展的。
中国的城市也是从农村而来,是作为政治和贸易的中心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和农村不一样,中国人所以中国的文化植根于农耕的乡土社会,而乡土文化和中国在漫长历史中衍生而来的儒家文化,佛道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捆绑。诸如三皇五帝,孔孟老庄等中国文化的塑造者,其功绩莫不是从乡土文化的影响中而来,在数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农村扮演着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也是中国当今社会的基本盘,而深受乡土文化影响的广大中国人,在近代以后也塑造了中国的历史格局,也左右了中国现代的发展为何选择这条道路,这甚至也影响了中国在当今世界所扮演的角色。多姿多彩的乡土习俗,也塑造和丰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家庭为单位的乡土中国,孕育了整个大统一中国的气象。
而当今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短短几十年,这种稳定可能正在被打破,随着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的城市高速发展,大量劳动力涌入城市,少数农村变成大城市,随之带来变化是城乡之间割裂、乡土习俗的消亡,社会原子化、分工化。最终导致的是大量自然村的消亡和人口过度集中,这种变化有其历史进程所在,但是也有人为的不利因素,乡村稳定的根基被打破。中国已经有超过半数人口住在城市,城市化还在进行之中,未来的路会走到何方还是未知,但是保存乡土文化的传承,不要让乡村的气息凋零,青壮年流失,还留有“人气”,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主要看法和观点:
1、我认为中国的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而乡土文化的承载体,乡村和中国广大的腹地,不仅是古代中国的基本盘,也是当下中国基本盘。
2、乡土文化中如安居乐业、多子多福等很多价值观念是对社会延续和发展是有实际意义的。我们需要反思有些观念为什么会式微,并且重新塑造它们。
读后主要困惑与问题:
1、中国的乡土文化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今天,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2、乡土文化对当今的现代中国人和城市居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前所未有的现代化,乡土文化是否正在随之衰败凋零?这会对于当下所对应的“城市中国”造成多大的影响?
寒假期间,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轻轻翻动着雪白的书页,细细品味着优美的文字,我被它深深吸引住了,如饥似渴,手不释卷。精彩的内容,跳跃的思维让我的内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以至于有点埋怨自己从前的阅读范围是如此的狭窄,像《三体》这样精彩的小说竟未曾发现。
《三体》是一部科幻巨作,是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刘慈欣著。虽说也是一部科幻小说,但它却与其他的科幻小说大相径庭,在骨子里就是一本独特的书。
举例来说,在大多数小说中,外星人都有着上帝般的形象,对人类亲切至极,会安慰人类,帮助人类,可谁知外星人是善是恶呢?《三体》便一反常态,将外星人刻画成一个合情合理的形象——迫于生存的危机而侵略地球的生物,存在着缺陷,却又十分的合于情理。这一下,就将它们活灵活现地刻画出来。
书中还提到一个新的词语——智子。刚开始,我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终于明白,这是一种被三体人(外星人)用我们前所未有的高科技赋予了生命,可随意维度化的微不足道的质子!这想象,真是既天马行空,却又有着科学的依据。我们当中有几个人能够将它想象出来!
这部小说,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别之处,那就是写作的手法。它一改以往习惯的“因为——所以”式写法,使用了“所以——因为”式。说详细一点就是将以往一成不变的先写事情发生前的事,再写事情结果的手法变成先写事情发生后的事,再写事情发生前的原因。
中间一些细微的地方又透露着一些隐隐约约的线索,引人深思。读书的时候将这些线索串联起来,再仔细一想,对整件事情的理解便简单明了多了。
这就像小孩子拼拼图一样,让读者自己一点一点去探索发现,这真是一种高明的写作手法,让读者能够有充分的空间去想象。
当然,每一部作品都一定会有它想表达的意思,无论深浅。而三体想表达的则更丰富。在一开始讲述叶文洁的记忆时,还描述了一幅-时的景象。
我想,在此作者一定是想批评讽刺--时,人们迫害知识分子的那种无知、可恨。把历史与科幻相接合,也就更加大大增加了想象的实在性,绝不是胡思乱想,这也是作者写作上的一个精炼之处,想象不能无限度。
书中还讲到了地球叛军,虽然他们的出发点是善的,只希望三体人到地球上来消灭坏风气,可他们的思想太过于极端,竟然想毁灭人类,毁灭地球!即便我们的社会真的无可救药,我们也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努力维护这个世界。
这里毕竟是我们赖以呼吸、生活、生存的家园。试想没有了它,我们去哪儿生存?如此这般,还有许许多多,等待着读者去思索,去发现!
整部三体都以和平——战争——生存——毁灭为主线,在我眼前展现出一个广阔、神秘的世界。它开阔了我的思维,让想象不再受到约束,自由飞翔。其实,每一个人的头脑里都有一个世界,愿我们用想象的翅膀,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精彩的三体世界!
大刘的这部作品被尊为代表了目前国内硬科幻小说的最高水平,因我脑子不够使,逻辑思维也不好,平时对科幻小说都绕道走,所以不知道目前国内科幻小说处在什么状态。毕竟我上一次真正看科幻小说已经是小学六年级了。说起来小学时很爱看凡尔纳的书,中学后反而退化了。
还用我介绍内容吗?估计你是没看过,还是介绍一下吧,会很罗嗦,要小心。
三体作为一个飘荡在宇宙中的星球文明一直苦于三个太阳变换排序带来的恶劣气候,苦苦寻找宇宙中其他气候稳定的星球,这时处于秘密寻找外星文明的地球发出的信息被三体通讯员收到。通讯员恐怕三体世界会摧毁地球于是发回信息警告地球不要回信,只是已经处于对人类完全失望的文—革时期的叶文洁下定决心要让高科技外星文明来拯救地球人类,于是地球上出现一个组织叫ETO,地球三体组织。
第一部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三体游戏,这是一个仿真游戏,其实我当时没怎么看懂,到底是现实还是游戏?这本也是被大刘自认为三本中写的最好的一本,他自认烂尾,但《三体》爆红是第三本完结开始。三体游戏非常逼真的模仿了三体世界景象,通常是高智商的知识份子会很感兴趣地玩下去,这就给ETO提供了高智商人群。
在游戏里可以遇见中外历史高智商人物比如秦始皇、老子、牛顿、伽利略等等,这些人都凑到一块儿来商量问题,如果你做的够好他们会记得你,下次进游戏别人还会表示佩服你。三体世界利用各种手段来阻挠地球物理发展,这种方式我很欣赏,但是也很绝望。你想想,让一个物理家发现其实物理是不存在的,此人立刻就能崩溃。还有什么比摧毁一个人信心更绝望的事儿咧?
第二部是我个人最喜欢的,看了三遍。这部中心人物有俩,罗辑和章北海。罗辑莫名作为面壁者很诡异地经历了大起大落,章北海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有脑子有手段,坚定不移。
因为三体世界对于地球人类任何计划都能看透所以选定四位面壁者,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来保护地球,前提是这些想法都在他们的脑子里,除了他们没有任何人知道。因为三体世界唯独不能看透人的想法,也不懂撒谎和阴谋,他们的思想是透明的。
当三位面壁者都失败的情况下罗辑变成了令人捉摸不透的存在,而章北海进入未来后才透露自己是人类必败主义者。
当罗辑冬眠后醒来发现人类技术已经发展到打败三体时很开心也很不安,我在看这段儿时一直冷笑:愚蠢又天真的人类啊。果然,在三体世界的一个小小探测器几分钟内就把人类所有太空力量摧毁后人类整体崩溃了,看的我超爽快。本来么,智子让你发展到几时就是几时,这种感觉有点儿像某一期世界奇妙物语,一个小女孩玩玩具,抬头一看,原来她也不过是玩具。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因为看了三遍,第二遍时某些细节才被我注意到,所以私以为这种书都要多看几遍。
第三部是让我很期待却没有预期心情的一本。我知道最后是全灭,结果全灭的如此有希望感……想到专访中大刘说他认为结局很光明,还是很多人不理解。我理解啊大刘!就是很光明的感觉有没有!!看的我这叫一个郁闷,一点都不爽快。
宁帆说我一定会讨厌女主,事实上我对女主并没有特别大的反感。在我看来女主代表了人类,人类就是这样优柔寡断又自以为是,武断又易后悔,时而把自己当救世主时而自责到恨不得自杀谢罪,本书给最大的感受还是整个人类社会对于某件事态度转变之剧烈,令我作呕,在阅读过程中几次隐隐作呕,生理反应。这也是从第二部顺延下来的最大感觉,人类社会太容易集体转变态度,罗辑是最明显的对象。
在他做事时以为他神秘而崇拜之,在他隐居时又认为他毫无作为唾弃之,在他被三体恐惧时又认为他是上帝,在他冬眠醒来又不屑地取消了他的面壁者,在他的预言成真后又把他送上神坛还要吻他的脚,在他做事时又觉得他自私每个人都辱骂他,在他成为面壁者怒视三体世界时又崇拜他。
感觉怎么样?我认为这部作品最好的一点就是很明确地点出了人类本性,这点也最为我感受深刻,入戏太深,看的我浑身发冷,几次作呕,恶心地要命。
之前看南方周末对大刘专访,根本看不懂,看了两三遍才勉强看懂。印象最深刻是大刘回应读者抗议结局全灭,他认为人类文明作为宇宙中很渺小的一员已经存在了这么久已经不错了,反正人类迟早要全灭的。而且他认为最后描写已经很光明了,记者表示无法理解,既然全灭何来光明?但是我这次看,觉得最后全灭的太曲折了,虽然是全灭但真的给我一种光明的感觉,觉得很有希望,甚至有种女主没有死掉的感觉。所以看的我这个不爽,难得跟大刘想一块儿了却是这么憋屈的情况。
当然了,第三本里头有很多地方都看不懂,我估计哪怕再看两遍也看不懂,太专业了那些术语。即便如此还是无法掩盖这是一部非常棒作品的事实,当然之前它已经被捧上天了,我也无需赘言。分数不必说啦,如果你有心情有时间一定要看看,不是推荐,是强烈建议。
作为一个反人类分子,真心希望有人类快快灭亡。其实对于地球来说,人类文明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在它长长的历史里人类只是微不足道的存在。同理,对于宇宙来说,地球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到不行的星球。这么说起来,人类那些自以为是的小心思和纷争真是可笑到不行啊,还自以为自己对于地球做了什么大事情整天诚惶诚恐又继续糟蹋地球资源。
有两处想不通,不知道是BUG还是伏笔:第一,第二部中和史强一起押送罗辑的警察被史强称为郑儿,后面罗辑又遇见他时却被称呼为张X。第二,思想钢印族后面再也没提过,我很不解。
千言万语只汇成一句话:强烈要求加入ETO!
“少而读书,如日出之阳;壮而读书,如日出之光;老而读书,如炳烛之明。”读书可以成为每一个孩子积蓄成长的力量,读书可以满足每一个人心灵深处的需要,可以照亮学生前进的道路。因此,作为老师的我们,应该重视读书的重要性。因为书籍不仅能带来知识,还能带给读书者快乐 、宁静和收获 。
对于读书,我觉得我们老师应该起到好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多读一些励志、科普的优秀名著,是书本真正成为学生的好朋友。
为丰富学生的课外阅读生活就,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和文化道德素质,激发学生们的阅读热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我觉得应该营造良好的班级书香文化。
一 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就是营造书香班级文化的重要途径。
班级不仅是传授知识的场所,也是探究知识和发展潜能、拓展技能的场所,还是老师引导学生实现师生互助共赢,展现师生智慧的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兴趣,形成正确的价值认同,把学生的读书兴趣热情推向最高潮。
1 开展体现阅读。有了好的读书环境,有了好的书,还要让学生爱上读书,有充足的时间来读书。让每个学生都有一份读书计划,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情况,让学生自己制定自己的每月读多少书,一个学期读多少书。读书,但是不能读死书,要与快乐相结合,同学们在读书的时候,教室内播放一些轻音乐,让孩子们一边享受音乐的熏陶,一边在书海里快乐的遨游。下课时,同学们可以边做游戏,边回想一下上课的内容,例如,跳绳时,可以复习一下语文课本的古诗词、优美的句段。游戏、学习两不误。
2 积极准备好读书节的各项活动学校设定读书节,让老师和学生在读书实践活动中以师生对话,为精神打底,为人生奠基,以经典为友,为博览同行,为生命添彩。开广阔的视野,体会学习的愉快就,享受生活的快乐。读书节日里,认真组织班级学生积极准备,从而促进学生的读书质量,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
3 阅读经典篇章 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阅读能力,分年级介绍贴近学生生活,益智有趣的读物,帮助挑选浅显易懂的童话、故事、儿歌、优秀小说等。如《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加强课内交流,课外延伸阅读,拓展孩子们的知识面,如讲授《卢沟桥的狮子》时,可以让学生先收集卢沟桥的相关图片、资料,再结合在课堂学习的基础上,体会文中的情感, 使让孩子们的知识面纵横沟通 ,提高阅读的质量。
4 开展同读一本书活动同学之间可以共同读一本书,这样,可以让孩子们交流各自的读书感想,在获取知识的同时,提高他们的沟通能力,享受交流的快乐,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审美情趣,接受中华传统的文化熏陶。
5建立图书角在教室的一角让孩子们拿出自己的觉得好的书,愿意与同学们分享的图书贡献到图书角,成立班级俱乐部,让班级中爱读书学生以点带面促进读书活动的开展,丰富学生的知识。
5 用好读书笔记在组织阅读的同时,让每一个参加学生都准备一本读书笔记:首页上写上个人资料,扉页里积累好的句子、成语,也可以写自己读某一本书或一句话的读书心得。也就是说,在阅读过程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将有关的词语、句子、段落、或整篇的文章摘抄下来,或对阅读的重点部分画上记号,这样,将警句名言摘抄下来,可以为以后的作文积累丰富的素材,也可以将一些报刊上有趣的画面、内容剪下来,粘贴在本子中,让读与思共,思与读随。在阅读的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要学着运用自己的阅历和知识去审视对比、评判书中内容,并及时记下自己的读书感受和疑点。总之,读书要做到手脑并用,阅读才会变得更精彩,更实效,既培养了学生的阅读能力,又锻炼了孩子们的动手动脑能力。
二 作为老师的我们在学生读书时我们更应该多读书。
1 我们可以利用自习课,语文课,课余时间为孩子们朗读经典作品,讲一些励志,有趣的故事,提高学生的读书兴趣。
2 教师之间应该相互交流,使自己能够更好地教导学生。各种主题活动的开展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们的阅读兴趣,启迪孩子们的智慧,也可以带动更多的学生加入读书队伍。在书香的浸润下,使学生在读书中不断成长,进步,使校园在朗朗读书声中增加魅力。
通过我们的努力,我校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多彩缤纷,激扬快乐,活力十足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