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和体会(精选28篇)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书。
《朝花夕拾呐喊》的原名是《旧事重提》,书中讲了二十三个故事,在初中和小学就学过鲁迅先生的《故乡》鲁迅的童年还是比较幸福的。
鲁迅对家乡和家乡的每一个人都记得非常清楚,与故乡的感情没有因时间而生疏的,阿长被称为长妈妈,发生的一些事由开始的仇恨而变成敬意,阿长去世时,作者特意写了小时候和阿长之间的一些故事。
作者由社会现象来描述人间黑暗,反映了对现实的强烈不满,而自己有身单力薄无法抵抗,只能借用文字反映现实和阿长之间的故事,鲁迅先生应该是认为文字的力量是伟大的。
鲁迅没有受那种腐朽的生活方式的影响,不迷恋纸醉金迷的生活,近墨者黑的例子也并不全都是。近墨者主要是看一个人的心灵如何。如果一个人的意志坚定,品格高尚在肮脏的环境中不但不会受其污染,反而更能显示其高风亮节。鲁迅这种近墨者而黑的精神令人敬仰,由此书可以联想现在在近代社会又何尝不是这种现象呢?现在社会尤其需要高风亮节的精神。
“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么?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于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要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我现在与你说话,是我的精神与你的精神说话,就像我们两人穿过坟墓,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话语中所表现出的自尊自爱令人动容。这句话出自一本世界经典文学名著——《简·爱》。它是19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
书中的女主人公简·爱的一生,经历了众多苦难与挫折,她的一生仿佛尽是不如意:自幼便失去双亲,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舅父去世后,她饱受舅母一家的欺凌、冷眼。被送进孤儿院后,她依旧生活艰苦,朋友海伦的死亡,更是让她受到精神上的摧残。再到后来,她寻得爱人,幸福的曙光似乎显现,但她的爱人罗切斯特的妻子突然出现,使她的人生又再次坠入谷底。
困苦的人生如同沼泽,她深陷其中,却从不肯沉沦、放弃。不管在怎样的环境里,她始终自尊自爱,坚强独立,纯真善良,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她从不屈服于命运,种种不幸只不过是带给了她更加顽强的精神力量,使她不停地丰富自己的思想人格。她成为千百年来独立女性的经典形象,永垂不朽。
我们无法决定我们的出身——那是上天给予的。但“英雄不论出处”。人生,命运却是可以靠坚持、努力、拼搏来改变的。清朝史学家万斯同,小时由于贪玩在父亲的宾客前失了面子,遭到了宾客们的批评。而在长期的勤学苦读后,他最终成为了受人尊敬的学者。在这个故事中,万斯同依靠努力获得了人们的尊重。简·爱也是如此,她出身低微却不卑微,执着坚毅。坚信每个人的灵魂都是平等的,并为此不断付出努力。最终如愿以偿地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在坚韧与努力的同时,支撑着人站起来的,还有自尊自爱,这是平等的基础。试问,一个人若是没有廉耻之心,没有独立的人格尊严,又有谁会尊重他(她);一个人若是不懂得自爱,不懂得洁身自好,那便没有资格,也不会去爱别人,又怎能奢望得到同样平等的爱与尊重?说到底,人们给的尊重,都是为了褒奖在任何逆境中,仍不看轻自己的灵魂。这种灵魂不仅应当获得平等,甚至比那些所谓的贵族更加高尚。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所身处的年代。当时,女性的社会地位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只是附属,不需要有独立的思想。而简·爱身上表现出一种高尚的人格,她自尊、自重、自爱,面对诱惑有着良好的克制力,对于社会人格有着理性的认知。既是夏洛蒂·勃朗特内心抗争,追求平等的缩影,也是当代所有独立女性的缩影。
因此,《简·爱》一书给人以难以抗拒的美感,折射出足以震撼心灵的强烈艺术感染力,也因此成为文学无法被超越的经典。
“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事情活着。”余华如此写道,我感到有些寒冷,虽然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一般来说,人睡着年龄的增长拥有的一切逐渐增多。作者在这篇杰作里表达于此相反的观点,人在童年的时候是拥有一切,然后慢慢的失去一切,最后老无所依地死去。如此去讲述一个人的一生未免过于残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拥有富贵,有一个“上辈子嗷了一生”才有的好老婆。然后所有的一切一点点的离他而去,作者作为这个故事的上帝是否无动于衷,还是说从一开始一切便已失控。不管如何我看到有庆那样死去的时候心里格外难受。金庸说他在写某些情节的时候会痛苦,余华也会为了主角而哭吗?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如作者所说“是深感幸福”?不想讨论意义之类的,但只是为了把“一个故事讲得如此之好”是否能够让人接受,不过最有趣的是主角的名字居然叫做“富贵”。
萨特的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就是一切,那么这么小说这这一观点的注脚了。但萨特还说过“人的全部意义在于行动”为何在这个故事里却是如此的无力?我们无法将其归结为时代,不然这本书就右倾得太厉害。我只能说余华同志隐藏得太好,作为一个纯粹的讲述者,他无可挑剔,能够将语言运用得如此本土化,不做第二人想。全篇没有看到作家跳出来评论,只是为了故事而故事。不管怎样,我愿意给这本小说以极高的评价,我没有看过余华其他的作品,但这部《活着》无疑已有了名著的水准。
鲁迅的《呐喊》里,人格的曙光,人权的晨辉,人性的朝霞,在哪个腐化堕落时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但同时,黑暗压迫着愚昧的人们,邪恶在压迫着觉醒的善良。鲁迅描绘了这个善与恶最终决战的时代,描绘了这个时代中的种种悲剧。这些悲剧的起源,从他的作品中便可看出端倪。
《狂人日记》里令人不寒而栗的描述:满本写满了“仁义道德”的历史,字缝里看到的字,竟然满本都是“吃人”。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带来的不仅仅是权力的集中,更是人民的麻木。
而《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那些无知的人的代表。国土遭人瓜分,皇权摇摇欲坠,民族内忧外患。可是有无数的像阿Q一样的人们,用精神胜利法,在自己所创造的伊甸园中苟且偷生。阿Q死到临头尚不知生命的意义何在,尚不知革命究竟是何物。他只是浑浑噩噩地了结了自己浑浑噩噩的一声。
如果说阿Q象征着愚蠢,那么孔乙己就象征着迂腐。《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中举时的癫狂,正是由于封建时代科举制度给人套上的枷锁导致的。人民越无知,就会有越少的反抗的种子发芽,皇帝的位置也方能做得安稳。于是便诞生了无数迂腐愚蠢的秀才,挤掉了无数怀才不遇的人才的位置。至于无才又屡试不中的孔乙己,他的结局只能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
鲁迅的这声《呐喊》,震醒了一个沉睡的民族,震出了一个新的时代!阳光终于穿透了密布的乌云,将华夏彻底地照亮!
奥立费是一个被济贫院收养的孤儿,9岁时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棺材铺的老板,老板娘以及棺材铺的伙计,都欺负他。一次,奥立费因伙计侮辱他的母亲而大打出手,结果被老板误解后遭毒打。奥立费只身逃往伦敦。路上,他遇见一个外号叫逮不找的机灵鬼''的人,这个人把奥立费带到了他那里并待他很好,而奥立费却不知道自己进了贼窝。
一天,奥立费和自己的同伙一起上街,同伙行窃时败露,奥立费被当做小偷抓进警局。幸亏一位书店的老板证明了奥立费的无辜,而被偷的富翁布郎娄心生爱怜,收养了奥立费。
此人正是奥立费亡父的好友。但是他们并没有善罢甘休,奥立费被他们绑架了又中了子弹,警方很快对赛克肆和费根展开抓捕,在逃跑中,赛克斯丧命,费根最终被绳之以法。最后。奥立费终于和自己的亲人团聚了。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奥立弗从小受尽了折磨,经历了很多苦痛,但他很坚强,一直向往着美好的生活。我觉得他很勇敢,想想我们自己,生活得多么美好,多么幸福,还不满足,还经常跟自己的父母发脾气,想想还真是不应该呀。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想放弃,怕吃苦,贪图享受。我觉得我们要向他学习。还有就是,现在世上还有许多象奥立弗一样的孤儿,他们很可怜,需要大家的帮助,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刻苦学习,让自己长大了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有能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的生活也一样充满阳光。
周朴园和鲁侍萍之间的关系招致了最终一切种种不幸的发作。当周朴园与一个真正门当户对的小姐周蘩漪结婚后这也并不是一个美妙的开端只不过是最终那场雷雨的爆发时添加了一根导火线直接点燃了那场大火。我以为周蘩漪是一个极具“雷雨”性格的人物她的行为没有一个是不极端的她有着最不容忍的恨及最严酷的爱。但也就是这样的极端性致使她的生命烧到最终化为乌有急促却充溢着“矛盾”。
周萍和鲁四凤的相恋我以为是对当时封建观念的一个挖苦明明是亲兄妹却由于上一代的过错错误地分离了。而最终成为这场悲剧的牺牲品。而周冲我觉得是一个最无辜的人物固然他充溢着不实在际的想法总是沉浸在本人理想的堡垒里对理想抱有许多神往但他却遭受了与四凤同样严酷的结果。当他真正领悟到理想的严酷随同他美丽的梦一个个的破碎时他的生活最珍贵的局部——情感的激荡最终死了。一个花季少年扼杀在理想的粗恶里。鲁贵不用细谈他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市井之徒满脑子都是金钱他从不有着对家庭的丁点义务感为了钱能够丢弃自尊和子女这令人发指。但鲁大海却是一个耿直的青年他勇于对周朴园对抗争论。这也应该是曹禺当时想传达的那种肉体——在强权面前所表现出的不畏惧不畏缩;同时这也是现今所受倡导的一种质量。
总而言之这部《雷雨》将这四代人之间的矛盾描写的淋漓尽致。经过这两代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分别细致地描画了多个不同性格的人物是一部胜利之作。或许我的感受还比拟浅薄但至少我对当时的社会有一个初步的理解也算是一种胜利吧。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
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家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
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三国演义描写了近200个人物形象。
我最敬仰的要数诸葛亮了,诸葛亮熟知天文天文,能文能武,足智多谋。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巧摆八阵图,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以木偶退司马懿,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他的聪明就是让我学习的典范!
再说关羽,―个红脸,大胡子飘在胸前的大将军,也是五虎大将之首。他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放了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我以为关羽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真是―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_雄,而且我对他的觉得也不好,固然说他是―个人才,十分聪明,而且擅长打仗,但他有谋权篡位之心。固然当时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不过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而且没有杀刘备。这使我感觉到了曹操并不是很坏,毕竟他还很大度。但是周瑜眼光短浅,气量狭小。这也与曹操构成了鲜明的比照。他眼中只要诸葛亮,与诸葛亮誓不两立。他想只需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安定了。
我特别爱看三国演义这本书,看完之后还想看,真是让人耐人寻味。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刚刚从书店里买回一本向往已久的童话书——《木偶奇遇记》。刚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股浓浓的墨香味便扑鼻而来。闻着浓浓的墨香,看着崭新的童话书,啊!感觉真是一个字“爽”。书中的故事情节时而让我哈哈大笑,时而让我泣不成声。书中的木偶皮诺乔因为不想学习贪图玩乐,而变成了驴的模样;因为撒谎不诚实,蓝发仙子把它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因为逃学,被杂技团的人拿去当木偶,甚至被当柴烧;因为捣乱逃跑,而流落街头;……这些事情让我更加懂得学习的重要,我不会去旷课逃学。也使我更深的理解了父母的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书越多,越使我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记得几天前,我买了一本《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恩利科父母的教子篇《学校》。恩利科的父亲对他说:“如果你不去上学,每天将会多无聊,多可怜啊!只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嬉戏玩耍,你是会感到无聊和厌倦的,到后来,你一定会恳求着回学校。”是啊,书本就是我们的武器,班级就是我们的分队,整个世界就是战场,而人类文明就是胜利。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而读书就是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做临阵退缩的逃兵。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够使人诙谐,使人见多识广,使人陶冶性情。读书让我着迷,我从中享受了无限的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来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书籍能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乐趣和丰富至极的知识,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小时候,书籍就给我带来了乐趣。我喜欢听故事,每次听妈妈讲故事,都会好奇地想:几张纸罢了,怎么会让妈妈讲出那么多精彩绝伦的故事呢是不是有神奇的魔法呢……于是,我兴致勃勃地在灯光下研究起“书”来。很快,我就被书中精美的图画和有趣的故事迷住了。我看的如痴如醉:《七色花》使我浮想联翩;《皇帝的新装》令我捧腹大笑……小小的我,认识了书这个良师益友。
渐渐地,我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一名小学生,开始独立阅读中外民着,投入知识的怀抱:《中华上下五千年》介绍了我国悠远漫长的历史;《水浒传》形象生动地刻画了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锄恶扬善的光辉形象;《红楼梦》揭示了富贵下的不安……通过书籍,我来到了一个广阔的世界,成为一株幼苗,努力地汲取书中的营养,茁壮成长。
书,给予人知识,带给人乐趣。“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等俗语,早已告诉我们笼统的读书理。记得有一次,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童话。同学们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而我却胸有成竹,早就想一展身手了。由于老师说,可以模仿(也就是仿写),于是,我拿来了语文书,决定模仿一篇课文。我在草稿上构思,先把题目换了,叫《昔日的友谊》吧;再把主人公换了,鱼儿和鸟儿;然后修改一下对话;还要添上自编的语句段落;最后,抄到小练笔。一篇童话就新鲜出炉了。后来,我的作文得了“甲+好”,老师在文中表扬道:旧中有新,新中怀旧,更加感人。并作为范文在班上朗读。你瞧,书籍给我带来多大的乐趣呀!
书,像一盏永不熄灭的火把,像一缕明媚的阳光,像一叶细小的扁舟,照亮我人生的道路,让我在智慧的天空了尽情欢笑,在知识的海洋里随心所欲地遨游。
书籍教我品味人生,享受乐趣,而读书本身就是一个乐趣。
高尔基的《在人间》这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在上大学之前的痛苦生活。高尔基这个名字并不是他的真名,而是他的笔名,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苦,痛苦,苦呀”的意思,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在人间”所经历的生活十分坎坷和艰苦的。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碦山,到了碦山才知道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通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是刻苦?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或许,我也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面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习的渴望……
面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对曾经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如果我是一棵小树,那么书就是灿烂的阳光,任我成长;如果我是一只小鸟,那么书就是湛蓝的天空,任我高飞;如果我是一条小鱼,那么书就是清澈的河流,任我遨游。
古今中外,有不少的爱书人士,他们写出了家喻户晓的名言。例如:周恩来说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杜甫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记得小时候,晚上睡觉前,妈妈经常给我讲书上有趣的故事,听着听着,我慢慢地、不知不觉地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在悠蓝色的天空中,我仿佛成了一颗长着翅膀的小星星,在宇宙中自由自在地翱翔……上学了,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学会自己看书了,只要一有时间我就跑到图书馆,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不知疲倦地在书的百花园里采集花粉。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一天一天的长大,一本本书更是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我捧起了童话故事,捧起了科幻小说,捧起了百科全书,捧起了世界名着。在书里,我发现了一个有一个秘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恐龙高大可怕,远古时代人们钻木取火……哦,世界原来这么奇妙!从《水浒传》中,我结识了忠义宽容的宋江;在《三国演义》里,我认识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我吸取了战胜困难的力量……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书是冬日里的阳光,带给我春的温暖;书是沙漠里的绿洲,给予我新的希望。就这样,书陪伴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我在书香中渐渐成长。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书籍好似一座航标,它能引导我们寻找求知的方向。
书籍如一滴滴海水,将我们引入知识的海洋;书籍如一把把蔬菜,给我们补上知识的营养;书籍如一盏盏路明灯,让我们攀登科学高峰……
读书,真好!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着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_,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用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
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
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
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
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
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
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
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老人与海》的主要内容是: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海上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起初,有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跟他一道出海,可是过了40天还没有钓到鱼,孩子就被父母安排到另一条船上去了,因为他们认为孩子跟着老头不会交好运。第85天,老头儿一清早就把船划出很远,他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马林鱼。老头儿和这条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叉中了它。但受伤的鱼在海上留下了一道行踪,引来无数鲨鱼的争抢,老人奋力与鲨鱼搏斗,但回到海港时,马林鱼只剩下一副巨大的骨架,老人也精疲力尽地一头栽倒在陆地上。孩子来看老头儿,他认为圣地亚哥没有被打败。那天下午,圣地亚哥在茅棚中睡着了,梦中他见到了狮子。“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这本书的思想感情是:“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圣地亚哥的生活信念,也是《老人与海》中作者要表达的思想。通过圣地亚哥的形象,作者热情地赞颂了人类面对艰难困苦时所显示的坚不可摧的精神力量。孩子准备和老人再度出海,他要学会老人的一切“本领”,这象征着人类这种“打不败”的精神将代代相传。
当我们读到在大海中苦苦鏖战的老人和拼死也要活口的鱼类的时候,我们愿意相信这就是活着之所以应该活着的价值,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对于年轻人以及中年人来说更应该多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本书的内涵,奋斗可能没有结果,可能一切都会是一场空空的“骨架”,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奋斗的过程是何其令人赞赏?正像某书评作家解读《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读者最喜欢的还是西行中的孙行者,而不是已经修成正果的斗战胜佛。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看完了《童年》,我就不由自主地又想看《在人间》,因为在我还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时候,可以多了解人间。
在人间里,高尔基可以说是经历了无数事情,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
阿廖沙仅仅十一岁就来到了人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尽快地适应这人间里的一切,所有事都让他感到陌生,在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小孩子的世界里,因该全是纯真的顽皮,哪里容得这么多沙子。
他在鞋店当店员,在圣像作坊当学徒,在绘画师家帮忙,在轮船上做杂工,虽然并没有挣到多少钱,也没有学习到多少技术,可是他也有非常大的收获,那就是博览群书。
才开始,阿廖沙周围的人,几乎都是浅薄,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他们的狭隘,所以阿廖沙始终没有机会读书,直到他在轮船做杂工时遇到斯穆雷。开始,阿廖沙对斯穆雷的印象并不怎么样,高尔基对斯穆雷是这样描写的:我很不喜欢这个家伙,虽然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去依然很肮脏,指头上长着毛,大耳朵里也突出几根长毛。他说话简直像狗叫一样年幼的阿廖沙还是习惯于以貌取人,不过后来他也慢慢的发现斯穆雷是一个很正直的好人。斯穆雷那很多书出来让高尔基念,尽管高尔基当时觉得很不高兴,但是事实证明这对高尔基是有很大帮助的。
后来,他回到绘画师家,遇到了那个裁缝的妻子,因为阿廖沙的好心,善良的裁缝妻子常常借书给他。但是由于周围人们的愚昧无知,阿廖沙总是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书。裁缝一家搬走后,又来了另一家人,其中一位美丽端庄的夫人引起他的好奇,于是阿廖沙有常去这位夫人家借书看,而且他把这位夫人成为王后,可见这位夫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也暗示了高尔基的理想——做一个有学问,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人。
在人间,阿廖沙也学到了许多书中学不到的东西,对好坏的识别能力,生存能力,他也看到了许多丑恶。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一个小孩的眼里怎么能容这么多沙子,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正是阿廖沙所读过的大量的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只不过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从《在人间》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最重要的是我们更坚定了博览群书的信念,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可以让人从“人间”到“天堂”。
最恐惧的,莫过于对宇宙之黑的未知。
我记得第一次看完三体的晚上,想起三体1封面带给我在无人之时的震撼,仰望着夜空,恰好是书中的一句话:“黑,真___黑啊。”恍惚许久,恐惧在心中滋生。
最近买了一本三联书店的《三体的_种读法》,里面有很多对三体所展现的内容的深刻揭示,但我想以完全不学科的方式去漫谈这部令人“心事浩茫如连宇”的小说。
超脱俗世,超脱规则,超脱地球,发现宇宙。我们只是宇宙的一粒尘埃,在太阳笼罩下的政治和人文,几万年与几千年的历史与文明都显得那么渺小的无以复加,我的脑子里只浮现了人类产生、发展、灭亡的一个快进图,就如白驹过隙一般。只有宇宙,无限的宇宙是真实的,无论小说中谈论了多少人文宏大的矛盾,但始终表达的而已。大刘的黑暗森林理论可能不尽然,我们并不知晓这是对或错,但是我知道,这并非是科幻,对于情节和理论的批判先搁置一边,从另一个距离现实很远的层面来说,这也是现实。但悲哀的是,我们在感受完如此宏大之后,还是要接受现实的支配,淡忘曾经让自己将自己当做浮尘无穷无尽的关于宇宙的恐惧、震撼、躁动。这可能是一个圈链,在所谓的现实与真正的现实之间兜兜转转,思绪万千。
缩小无穷个层面,我在想三体中所反映的一个很突出并出现很多次的问题:“真正的恶魔,是无限膨胀的民意。”
我们每一个人,是站在自我的利益上讲话,受外界信息诱导的蒙骗,而当千千万万这样的人在一起,冲动变成了理性,错误变成了正确,放于一事一物一人上,足以改变所有。毕竟,“法不责众”。我们始终站在利益场上,如果没有人触犯自己的利益,就一切安好,礼笑相迎,如果触犯了自己的利益,那么事情的发展就不可遏制了。由此,社会主义国家的妙处便凸显了出来,只有强硬,长远的计划与宏观的调控才可以实现。民众是思考眼前的,即便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民众,知道长远发展的群众,还是知而犯,因为保护切身及家人的利益是收尾的,没有人愿意或者很少人愿意在和平年代为了所谓的宏观的角度而贡献自己的利益。
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在未知的情况下,便成为了猜疑链,这或许可以放在任何一个黑暗森林里成为通用的法则。这里的黑暗森林可以放在任何一个层面和领域。我需要生存,你也需要生存,可是生存资料并不够我们两个使用,怎么办?这就成为了黑暗森林的法则: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二,宇宙中总物质是有限的。“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是恒定的弱肉强食。
但是是否正确?在三体中,大刘用了很多的笔墨来描写人性。其中“善良”“怜悯”“责任”“救赎”不乏其中,我们的社会到底是由兽性造成的,还是人性造成的?我们是否应该出于自身的阴暗而对人性彻底失望?
人类是拥有感情的。《三体》中有一段了此。法则是恒定的,但情感,或称随机扰动都是永远不可操控的,就像三体人永远也不知道人类所想的一样。我们无可否认的是,在历史的洪流中,人性的闪光点不计其数。是人类对善的趋向,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从奴隶到封建,从封建到资本(社会),错误的、钳制的被否决,自由缓慢而坚定。
在叶文洁的思想中,高科技=高文明=高道德,于是在红岸基地中选择让三体人清荡被叶文洁认为无可救药的人类,而ETO的最初成员中,也是这个原因加入ETO。
在《三体》最开始的时候,爱因斯坦对绍琳的父亲讲:“在中国,任何超脱飞扬的思想都会砰然落地,因为现实的引力太沉重了。”
可能大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也被证实是正确的思想:思想的解放,是社会进步的前提。在大低谷之后的时代也证实了这一理论。那么,由此我们是否就可以得出:思想的解放是人类趋于善的表现,而由此导致的社会进步也是人类趋善的结果。在历史的反抗、躁动、思潮之中,我隐隐的看见了它。
从另一方面来说,“善”也是底线,对于善并未有同意的标准,它可能是底线,是规则,是根植与思想中,令恶人也遵守的,仿佛由历史所掌控的,所以才有了现在的社会。
最伟大的,相较于定律、法则、规律的,是无机的扰动,是一刹那突然产生的思想,是我统称为“情感”的事物,它悄然把握着所有。
大刘的《三体》已经超越了单纯科幻的范畴,他讨论了更多东西。大刘的《三体》已经结束,而现实的《三体》还在持续,“死神永生”。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书名叫《封神演义》。
故事是这样的;在商朝的时候,有一个昏君叫纣王,他很好色,惊动了女娲娘娘,女娲娘娘一气之下,派三个妖精去毁他的江山,其中狐狸精附在苏护的女儿苏妲己身上,她进了王宫,成天陪纣王饮酒作乐,又是造肉林,又是造蛊盆,还乱害百姓,谁敢抗旨,炮烙行罪,后来比干得知妲己是妖怪,就和黄飞虎去她的老巢放了一把火,洞里的狐狸烧死的烧死,熏死的熏死,比干和黄飞虎把狐狸的毛扒了下来,做成一件大衣献给了纣王,苏妲己一看,泪如泉涌,心如刀绞,怀恨在心,发誓要杀了比干,后来苏妲己设了一计,挖了比干的心,西岐的周文王看不惯纣王的暴行,就来攻打纣王。最后,纣王在摘星楼自焚了,三妖也被姜子牙斩了,从此,建立了周朝。
看完这本书后,我恨不得穿越到商朝,去爆捶纣王一顿,真是不辨是非的大昏君,同时也很可怜那些被冤死的人,像姜皇后,不但被挖去双目,还被炮烙双手,最可恨的是苏妲己,我要是姜子牙,我也要先挖了它的眼和心,再炮烙它的手,让它血债血还。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自从我对历史有所了解后,我的朋友不知什么时候就来到了我的身旁,你想知道吗?它就是《三国演义》。
我读完《三国演义》之后,我最喜欢赵云的形象,一个智勇双全,品格高尚的将领。
赵云武功高强,可他并不是武夫,他还很聪明。赵云在长板坡救阿斗中表现出了他有勇有智。曹军追杀刘备的妻儿至长板坡,围住刘备的儿子阿斗和靡夫人,赵云一个人去曹军救阿斗,他直冲曹军阵地,七进七出,顺利救出阿斗。还有在刘备招亲时,诸葛亮单派赵云去护驾,最后在赵云的保护下安全脱身。赵云的智勇让人佩服。
赵云这个人忠直、深明大义,谦虚的品质值得人学习。在刘备要出兵伐吴,替关羽、张飞报仇,赵云苦苦劝阻,让刘备顾全大局,不要轻敌。还有,赵云劝阻刘备不应该将成都的田地分给诸将官员,而应分给百姓,让他们安居乐业,这样可以得民心。俗话说:得民心者的天下。赵云是我心中的英雄。
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善”,他的身上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三国演义》中还涌现出了许多非凡之人,如:关羽、张飞、曹冲……我以后还要多读几遍《三国演义》,这本书真是有意思。
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活着读后感800字。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叮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_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_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_”,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卑鄙的圣人——曹操。巨长的一本书,读了三个月。走过曹的一生,从阿瞒到孟德,从一军之主到一国,越走越孤独。
“窃汉”算得上曹最显眼的一个标签了,但说到底曹与孙刘有何区别?三人都心怀家国天下,都有解民倒悬的善良初衷,只不过形势所造罢了。曹很清楚,唯有实现统一才能结束乱世之苦。书中有一句话很在理——逆天而行才是反!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当曹选择君临天下的时候,也承担了天下的怨恨与盖世的孤独。曹手里的冤魂多的数不清,最怜惜的是荀令君,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完美至极,一生守护道义,用死亡做最后的抗争,谁知他对汉得有多愧疚;最震撼的是祢衡,击鼓骂曹,怕是他之后再无如此胆大之人了吧。
一直在想,死守道义是否值得,“为臣者蓄良志于胸,若不得君之信任,难登其位难谋其政,上不能安朝政,中不能遂志愿,下不能贵己身。即便有经天纬地之才、治国安邦之策,不能与君和谐相处,罢官失位乃至祸福不测,又谈何治天下?”。张居正的为官之道就甚是高级,为治天下而谋高位,为安边疆而收受贿赂。相比之下,海瑞似乎没那么高明。
直到祢衡之死、孔文举之死、荀彧之死,震撼之余,似乎感受到了点什么,有人为建设而生,也有人愿意为道义而忠,心怀道义,即使卑鄙也不会过于离经叛道。这些人以死警后世,所以我说,倒也不可惜。
千年已过,管中窥豹耳。
拿起一本书,放下一本书,是在书海中穿梭,连绵不忘;放下一本书,拿起一本书,是在书海中遨游,忘记自我。
封神演义就是一本这样的书。
它的作者是明朝的许仲琳。
在封神演义中,讲述了商朝被周朝推翻的故事,描写很生动,让人身临其近,流连忘返。
作者用自己天才头脑刻画出了一个个细腻的人物形象,如:姜子牙的机智,申公豹的狡猾,纣王的无道等等等等,这些都是现代文学中稀缺的部分。
再来谈谈我的见解,书的开头写道:纣王写了一首侮辱女娲娘娘的诗,女娲便“大怒、生气、怒不可揭”那我就很奇怪,女娲娘娘为神,怎么连这点小事都可以“怒不可遏”?这就连中国许多绅士都做得到,女娲娘娘怎么不行呢?
但是这本书在性格方面上的塑造是十分可观的,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让人过目难忘。
而书中的移山倒海,撒豆成兵,五行遁术,三昧真火,而且被纣王挖去眼睛的杨任,被赤精子救了,从眼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竟然有两只眼睛,这两只眼睛可以上观天,下观地……看着看着,我就彻底被迷住了。
这篇神魔小说蕴含着中国人民对正义、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蕴含着我们龙的传人丰厚的想象力!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波希米亚少女爱斯美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卡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_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而加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
作为浪漫主义文学的里程碑,这部小说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是雨果把善恶美丑做了鲜明的对比。
但这种对照却不是按传统的方式不美与善,丑与恶分别集中在两类不同的人物身上,或是根本回避丑怪的一面,而是让他们互相交错:外表美好的,其内心未必善良;外表丑陋的,其内心未必不美,未必不善。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简的话是那么的咄咄逼人,相信无论对方是谁,都会无言以对!
看到这一段,我的眼前就闪烁着“简”那倔强的性格和大骂与殴打中站的笔直的身躯,想象着她在罪恶的孤儿院是如何顽强地生活?是啊!无论什么困难在“简”面前都那么一堪不击,她总是昂起高贵的头有信心地去打败身边所有的困难。
命运的悲残,使她从小失去父母,不但没有得到亲戚朋友的关怀,还被关禁在黑暗的房子里、没有伙伴,孤身一人,还得忍受表哥疯狂的打骂,舅妈残忍的折磨,使她不得不进入了“罗沃德孤儿院”,她原以为这是幸福的转折点,但这一切的想象都是悲哀的,她在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下,以顽强的意志和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这样一来命运让她变得更坚强。为了独立,为了实现自我的价值,她自谋职业,结果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命运这时才让她看到了人生的意义所在,因为她遇见了一个与她心心相印的男人------罗契斯特,他们在那个美丽的夜晚相识、相知、相恋。简以为幸福就在自己身边,但生活却和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当她穿上梦寐以求的婚纱时,阁楼上发疯的女人出现了,她不是别人,正是罗契斯特的妻子。为了道德,简作出了选择,毅然离去……
于是她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磨难,最后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任教。不久,她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因为他心中一直怀着对罗契斯特的爱,于是她再一次开始了自己艰难的的旅程,去奔向爱巢,寻找她幸福的伊甸园,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
整篇小说没有爱情的轰轰烈烈,也没有武打场面的电闪雷鸣,但让我体会到了“爱”的深沉,“爱”的执着,“爱”的坚定,更让我体会到了:在困难面前不要退缩,要坚强,要对生活充满希望,才会追求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名著,它以陈寿着《三国志》为模板,经过作者罗贯中大胆的艺术创作而完成的,以一种生动、有趣、贴近生活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现在广大群众面前,并为人民所喜爱、传颂。《三国演义》又是一部小说,作者匠心独运,以生花妙笔勾勒出桃园结义,过五关斩六将,火烧赤壁,神算借东风,长板桥,空城计,望梅止渴等一系列生动的故事,为妇孺皆知。它妙趣横生的文字,深深地打动了我幼小的心灵,同时也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经典。
《三国演义》被人们列为“四大名著”之一,它确实无愧于这一美誉。这里既有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臣武将争权夺利,勾心斗角的纷争,也不乏风花雪月、情意深长的爱情。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分明是在娓娓地讲述一个个美丽而动听的故事,我想这大概就是经典之作与众不同之处吧。
我觉得《三国演义》更经典绝妙是在于它的战争前后经过的细致描写和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的独树一帜,譬如赤壁之战,战争的起因是刘备兵败,曹操妄图吞并吴,诸葛孔明舌战群儒,智激周瑜抗曹是事情的经过,而后孙曹对峙,巧施连环计,火烧战船这一连串惊心动魄的情书掀起了故事的高潮,最后又以曹操兵败,关云长义释华容道这原本出乎人意料却又让人欣然接受的结果圆满地叙述完了这宏大的战争。而在人物塑造方面,更可以看出《三国演义的独到之处,刘备的仁德,张飞、赵云、许诸、典韦的勇猛,鲁肃的憨傻都被描写得淋漓尽致,而“宁可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曹操的阻险毒辣,“安居平五路”运筹帷幄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还有“降汉不降曹”“义拔云天”关公的忠义凛然更是被刻画地入木三分。
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而《三国演义》更是一盏明亮的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之路。
今年寒假我读了美国着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众所周知,中国有四大名著,分别是,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然而我今天要说的就是四大名著的之一,三国演义。
黄巾军起义,桃园结义,刺杀董卓,美人计,空城计,三气周瑜,火烧赤壁,直到三国归晋。有许多许多故事。可是还是诸葛亮的。草船借箭令我大开眼界。
在战国时期,周瑜非常妒忌诸葛亮的才干,想设计陷害他。一天,周瑜以军事为由,把诸葛亮请来,并设计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之箭,而诸葛亮说:“只要三天。”并且立下了军令状。之后,诸葛亮向鲁肃借了二十条船,为借箭做准备前两天,诸葛亮没什么动静,一直到第三天四更的时候,诸葛亮把鲁肃叫来,请他去取箭。此时大雾漫天,江上什么都看不清。诸葛亮就下令擂鼓,曹操听见后下令射箭。这面受到差不多了以后,再换下一面。等两面都受完以后,诸葛亮下令让士兵们高喊“谢谢曹丞相的箭
回来鲁肃把经过说了一遍,周瑜长叹一口气说:“诸葛亮神机妙算,我可真比不上他。”
虽然诸葛亮心地善良,没有太在意周瑜,可是周瑜心思狭小,应该提升自己,而不是想方设法地去害别人他们都应该被历史记载,我们也应该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的智慧,学习他们的寂寞,学习他们的勇敢执念。三国这是一个特殊的时代,而他们是这个时代的领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