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承诺书合集(汇编三篇)

居间承诺书合集(精选3篇)

居间承诺书合集 篇1

贵居间人作为居间服务方受我银行委托以银行间定期存款形式引资人民币10亿元整(大写:壹拾亿元整),存入银行济宁分行支行,特委托贵居间人协助提供订约机会。作为有关服务费用实际支付方,我银行现以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签署此份不可撤销居间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内容如下:

一、贵居间人引存该形式资金成功之日起(备注:银主实际与我银行签订协议书并按照该协议书中规定存款到接款银行相关账号即为成功),并承诺按每笔实到款额2%标准(税后),当日同台批存批结足额兑现支付该笔全部居间服务费。

备注:

1、该款项有关的协议书由有关资金银主与上文规定的接款银行直接签订,居间人只负责提供双方的订约机会。

2、本协议书所涉及到的一切居间报酬计算基数以银主实际与上文规定的接款银行签订的协议书金额为准。

二、我银行保证出具的此支付承诺书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如果不按照此承诺书执行,我银行愿意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惩罚。贵居间人可以凭此承诺书向贵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判决,我银行将自动放弃一切抗辩权利。

三、贵居间人应得的居间服务费如需要分流,将按照贵方提供的名称和账户(见本承诺书中下文的规定)给予分别汇划支付,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关于居间人服务费的纳税事宜,由我银行向当地税务机关依法为贵方缴纳税金。

四、若银主与接款行发生纠纷至不可协调,贵居间人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五、如在融资成功后,我银行未按时足额向贵居间人支付居间服务费,则每延迟一天,须向居间人支付相当于居间报酬总额5%(大写:千万分之伍)的滞纳金。

六、如果我银行与贵居间人引荐的资金方未能当时完成此次银行间存款业务,而在此后的12个自然月内,我银行与贵居间人引荐的该资金方直接洽谈,完成存款业务的(存款金额可与本承诺书不同),仍然算贵居间人引荐成功,仍须向贵居间支付本承诺书约定比例的居间服务费。如我银行不支付的,贵居间人可以保留追索的权力,我银行将自动放弃一切抗辩权利。

20xx年XX月XX日

居间承诺书合集 篇2

致: 先生

我公司经由 先生居间工作,获得了符合我本公司所需要条件的资金。 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下承诺:

1、我公司委托 作为本公司在北京地区的融资代理人,其融资代理行为由本公司承担。

2、我方所获得投入的人民币资金是真实、合法、可移动,符合我所需要的相关条件的;

3、我方同意该笔资金用于项目或领域行业,并同意建立共管账户对款项进行调配、审核工作;

4、同意在首款到帐后,第一时间向您(一次性)支付居间费为此次融资款项总额的1%(净额*) 作为中介人居间应得佣金;

5、我方与借款人如増加或减少融资额和资金使用年限,本承诺继续有效。 6、如未能兑现本承诺,我方无条件放弃上诉和抗辯,甘愿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发生纠纷双方约定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 净额为完税后款额 即1%为税后额 附:承诺人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企业)全称(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居间承诺书合集 篇3

甲方:

乙方:陕西省xx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买方(以下简称丙方)向甲方购买煤炭,并甲方委托乙方帮助甲方完成商务谈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与丙方就建立购销合作相关事项提供商务谈判及相关服务。甲方授权乙方为与丙方建立购销意向合作的唯一中介代理,并有对本业务的运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务资讯及其他方面的服务的范围包括:

1、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与甲方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和获取丙方购买煤炭相关信息和意向;

2、向甲方介绍丙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宜,并将丙方具体要求详细地介绍给甲方;

3、参与销售经营的谈判,就购销合作事项跟各方一起进行价格商谈,技术调研和技术分析;

三、乙方负责与丙方就甲方销售煤炭事宜进行深入的沟通、联系和协商,对此甲方认可乙方此前所作的这些工作。

四、甲方同意丙方购买甲方的煤炭,车板完税 847 元/吨,甲方同意与委托乙方的销售价格 847 元/吨(含票)的 3 元/吨(税后)差价为佣金,每月每批次按实际供货吨位计算。

五、甲方同意与丙方建立购销合同,并同时与乙方建立佣金协议。

六、甲、乙双方承诺签约佣金协议确定之后,在重大经营方针和政策、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日常经营活动方面应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七、佣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双方同意佣金在甲方和丙方达成签约后并在丙方每次与甲方结算货款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把经纪人佣金现金转账到乙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账户。时间以转账单的传真到乙方为准。

八、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之间达不成购销合作,甲方、甲方的子公司或者甲方的关联公司不得单独与丙方、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采购本协议涉及到的煤炭购销业务。如果乙方发现甲方、甲方子公司或者甲方的关联公司单独与丙方、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洽谈上述购销之事宜,并达成协议,视为本协议已经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已经达到,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佣金。

九、双方同意丙方与甲方协议签署采购电煤协议,即视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资讯服务和其他服务的义务全部完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拒付和少付本协议规定的佣金。

十、违约责任,甲方若不按协议第七条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甲方同意凡乙方所提供资讯服务的合作商,其将来

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协议的第四条条款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按受协议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续签后的佣金可随市场和交易价格变动而双方协定。对本次业务保密协定不以任何理由越过乙方操作,如越过乙方操作即认为自愿违约并支付交易额的30%作为罚款。

十一、本协议签订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本协议一经签署,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协议的条款。

十三、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具有完全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和连续性,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并愿意就各自因提供虚假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双方承诺在本协议谈判过程中及本协议签署后5年内,双方对本协议相关的信息、资料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参与本协议谈判和制定的双方行政和管理人员、聘用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有权知晓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协议另一方有关本协议的相关信息、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五、本协议附件若与本协议的条款不一致,应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准。

十六、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请守约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协商,制定书面补充条款加以约定,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附件包含甲方资质,甲方和丙方签定的正式合同复印件一份,及补充条款若干。 (以下为协议签署区,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李 免

电话: 电话:18 1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 账户:

日 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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