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倡议书(精选9篇)
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
礼让为先、文明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深入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活动,提升和展示旬阳文明新形象,我们倡议:
一、文明驾驶,礼让行人。严格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行驶,服从交警指挥,遇到斑马线行人减速慢行、主动礼让,做到不争道、不抢行。
二、遵守交规,文明出行。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请主动走斑马线,做到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遇到车辆文明礼让时,尽可能快速通过斑马线并向驾驶人点赞示意。
三、行业带头,率先垂范。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和党员干部私家车,要带头做到“车让人”,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到“人守规”,用文明交通行为带动影响身边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全民参与,互相监督。文明交通人人共建,交通文明人人共享。我们每个人都是文明交通参与者、建设者,都有义务、有责任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监督。
“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让出一片秩序,让出一份温情。“人守规”,守住一份理解,守住一份和谐,守住一份文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群众满意的文明城市而携手努力。
尊敬的老师、亲爱同学们:
当我们朝气蓬勃,肩负希望,怀揣理想,行走于人来人往的宽阔街道时,是否注意到交通线上隐藏的危险呢?一组组惊人的数字、一幕幕惨不忍睹的画面、一个个载着锥心伤痛却又一去不返的年轻生命,这一切的矛头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共同的事实;不遵守交通法规即是不珍爱自己的生命。
我们拥有年轻的`身躯、远大的志向,却往往会忽略交通安全这种“小事”。对交通法规的忽视就是对安全的忽视、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亲爱的同学们,请珍爱生命,为自己,为家人,为爱我的人,为我爱的人,因为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我们多么希望生活的每一天都五彩缤纷,每一天都能成为美好的记忆,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在此特向全体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崇尚守法的交通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和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行车、走路。
二、崇尚礼让的交通行为。积极开展车让车、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的“四让”活动,自觉养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相互礼让的良好习惯。
三、崇尚文明的交通行为。坚持做到,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乘坐公交车排队上车,不在车厢内随意丢弃杂物,不向车外乱扔杂物;主动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人,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崇尚模范的交通行为。行车走路,遵章守纪,争当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以自身良好的素质感染和带动其他交通参与者遵守信号、文明交通,在全社会营造“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五、崇尚安全的交通行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所有人应尽的义务,是我们每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严守交通法规,我们的社会就会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一步。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我们相信:人人文明一小步,社会前进一大步。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共同创造文明、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
日期:
市民朋友们: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弘扬文明出行、人车守规的社会风尚,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的参与者。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坚持低碳绿色出行,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做到文明出行!
二、争做“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的推动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交通违法,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提醒亲友远离闯红灯、酒驾、违停、超速超载、路口违法穿插和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不良违法行为,主动向身边的人宣传“车让人、人守规”理念,示范带动更多的人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三、争做“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的践行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随意鸣笛、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行人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自觉服从交警和协勤人员的指挥,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文明素质的良好氛围。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每一个文明细节做起,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我们的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__年6月15日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来临,寒窗苦读多年的莘莘学子即将迈出人生至关重要的一步,去绘制未来美好的人生蓝图。高考,牵动着无数人的心,也改变了众多人的人生轨迹。为考生助一臂之力,俨然成为社会共同的愿望。然而,高考中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依然存在着,借着“送考”之机,不听从交警指挥、我行我素,造成考点道路拥堵,使考务车辆、送考客车无法进入考点,给交通管理工作和考生迎考带来很大不便。为了让考生出行更加畅通,感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关爱,临夏市交警发出倡议:
如果你是考生家长——
考试当天请根据路况安排好出行计划,留出富裕时间,防止路上遇到特殊情况耽误考试;为保证全体考生利益,驾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请做到在指定地点停车,“即停即下即走”,听从交警指挥;考生家长尽量不要直接把孩子送到考点门口,可以提前让孩子下车步行至考场,以免发生拥堵;一旦遇到意外事件,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求助附近的执勤交警。
如果你是社会车辆驾驶员——
高考期间,考场附近居民请尽量不开车上路,减轻交通压力,如必须驾车出行,请尽量绕开考点行驶;行车过程中要礼让考务车辆和爱心送考车辆;遇考点周边道路临时限行,要给予理解和配合,服从交警指挥绕行;行驶时不抢道、不乱穿行、不人为制造堵塞,确保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在各考点附近,不鸣笛,不制造噪音,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如果你是爱心送考车辆驾驶人——
要礼让考务车辆和送考客车;听从交警指挥,做到即停即走,不要长时间滞留在考点门口。
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为广大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请大家接力转发,让更多的看到并践行,让我们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祝所有学子考出好成绩,迎来美好的明天!
临夏市局交警大队
20__年6月4日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是礼貌线、文明线、安全线。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最能体现一个城市市民的素质,最能展现一个城市的精神风貌。斑马线前的礼让,让出的是安全,是和谐,是关爱,是温暖。为此,修武交警向全体市民倡议:
遵章守法,做一个合法行路的交通参与者。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驾驶员要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不争道抢道,不抢闯信号,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主动营造“路畅人和”的出行环境。
率先垂范,做一个模范带头的交通参与者。礼让斑马线是尊重生命、传递温暖、彰显文明的一道风景线,全体市民有责任、有义务,带头宣传交通文明礼仪,践行文明交通行为,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路、文明行车,从自身做起,做文明交通的先行者和示范者,从而影响身边的人,一起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共同提高整个城市的安全指数、文明指数和幸福指数。
全民动员,争当文明交通的监督员。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司机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通过行车记录仪、相机、手机发现记录遵章守纪、文明礼让交通参与者的典型,曝光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不文明行为,在修武交警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诉和举报,争当文明交通的监督员。交警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车让人”让出一份温情、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秩序、安全。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让礼让斑马线的文明行为蔚然成风,带动整个社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彬彬有礼修武人。
尊敬的各位教职员工,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整洁美观、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是全校师生快乐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基础,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是全校师生共同的心愿。随着校园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的日渐增多,校园交通管理压力不断加大,校园交通安全风险不断增加,校园部分路段及区域已多次发生交通拥堵甚至交通事故。为规范管理,共建文明、安全的和谐校园,特发出以下倡议: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2.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校园服从管理和指挥,进出校门时自觉排队,主动配合门岗执勤人员指挥;
3.驾驶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4.专注驾驶,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时不发生接听电话等其他行为;
5.驾驶机动车在校园内不鸣笛和播放高音音响,驾驶非机动车不逆行、不并排齐行,行人走人行道,经过路口时注意观望来往车辆;
6.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时自觉停入停车位(线)内,并停放整齐,为其他车辆留置合理空间。杜绝占道停放、随意在未设停车位(线)的校园路面或绿化带上停车;
7.倡导绿色校园交通,校内办事尽量不开车。
8.共同监督违反校园交通规则的驾驶行为,乱停乱放行为,请大家积极劝导,必要时可通知保卫处及相关学院、部门。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做校园文明交通、规范停车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美丽师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浙江师范大学保卫处
远光灯本是方便夜间行车的照明工具,但在很多车主手上却变成了“马路杀手”。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无庸赘述,临沭县使用远光灯的情况并不容乐观。在此,临沭团县委发起“文明出行,拒绝滥用远光灯”的倡议。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为自己和他人营造一个安全的行车环境。
众所周知,远光灯会让两车交会时“瞬间致盲”,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滥用远光灯对道路安全所造成的危害并不亚于醉驾和超载。那些因大开远光灯致死致伤的血淋淋的案例应该足以警醒我们。
其实,点滴小事做起来并没想象的那么困难。我们倡议在有路灯的市区街道,关闭远光灯,切换成近光灯。会车时及时关闭远光灯。在您距其他车辆后方100米以内时,关闭远光灯。等红灯时,关闭远光灯。尤其是下雨天,路面积水经过强光反射会更加“炫目”,更应该关闭远光灯。
遵纪守法,文明出行是每个交通参与者应尽的`法律义务。每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都具有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潜在危险,切记不要有侥幸心理。拒绝滥用远光灯,为他人更是为自己。你为大家少开一次远光灯,就能换来无数人的感激,降低危害发生的风险。当面对他人滥用远光灯的无奈,我们也要将这个倡议传播出去,让广大司机朋友在每次夜间驾驶时都铭记于心,养成一个良好的行车习惯。
规范使用远光灯,从我做起,向所有支持并履行活动倡议的朋友致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到我县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乡居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文明交通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积极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是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开始,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人人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在此,绥棱县交警大队向全县沿街单位和居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按灯行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的文明习惯。服从交警指挥,不争道、不抢道、不占道、不乱停乱放、不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距、系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向车外抛撒物品,驾驶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二、养成文明规范停车好习惯。请将机动车停放到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车库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在路内停车泊位临时停车一定要靠右侧顺向停车。请不要私自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停车。
三、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践行者。驾驶二、三轮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时不要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到指定区域。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或者实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劝告自己的家人、亲戚和朋友,要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
四、不驾驶非法生产、销售的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等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是未申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将按法律规定应进行查扣和处罚。请您并告知您的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
五、自觉维护沿街单位、店铺门前交通秩序。城区沿街各单位、商铺门前,不得违法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超门头经营或有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为,保持单位门前停车秩序良好。
六、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文明共同营造。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携手共济,文明出行、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民朋友们:
道路交通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动,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交通文明的程度取决于市民的交通行为素质。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为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市民倡议:“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我们倡导“自我约束和文明礼让”的社会公德,自我约束是文明礼让的基础,文明礼让是和谐社会应有的道德品质,予人方便与己方便,每个人既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要对他人的安全负责。为了能在日常的交通行为中,体现出温州文明交通新风尚,我们提出以下几条倡议:
1、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从我做起,从脚下做起,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维护“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切实履行对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法定义务,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3、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有交通信号灯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翻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4、乘车人排队候车,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车辆,不向车外抛洒物品,做到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
5、非机动车不闯信号灯和驶入机动车道,不在人行道上骑行,不乱停放、不骑车带人;遇有停止信号时,不超过停止线;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6、机动车不闯信号灯、不违法变道和争道抢行,不超速、超载,不违法鸣喇叭、不乱停乱放、不酒后驾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不向车外扔垃圾;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头盔;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
7、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营造。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构建文明和谐新温州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