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精选9篇)
亲爱的同学们: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又将来临。中消协将今年3.15的主题确定为:“##########”, 强调了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而作为广大的普通消费者,不但要坚定对整体经济的信心,相信困难只是暂时的,更要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合理消费,在消费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选择食品的购买场所。最好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或超市去购买。
二、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按照国家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消费者要注意选购包装标识齐全的食品。
三、注意选购已获得国家认证的并标注有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国家针对绿色食品实行绿色食品使用标志,从20xx年4月1日起,对米、面、食用油、酱油、醋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要求此五类食品必须通过“QS”认证,并在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及准入证号,才能上市销售,消费者选购中应特别注意。
四、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限期使用的商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尤其是食品,不仅要查看有效期,更应认真查看是否临近失效日期。
五、购买散装食品,除了要选择标签标注齐全、规范,保质期、生产日期标注真实外,更应注意查看是否有改动迹象。
六、注意食品的色泽。不要过份追求食品的外观过于鲜艳、好看,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环节越多,添加的成分越多,越容易带来污染。
七、注意保健食品的适用范围。做到科学食用,不要盲目跟风,作为保健食品只适用于特定人群,有调解身体机能的作用。因此在选购保健食品时一定要仔细看使用说明书,看有无禁忌,同时还应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把保健食品当做药品来服用,以免影响及时正常就医。
八、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注意掌握辨别食品质量的方法,提高认购食品的辨别能力。
九、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擦亮双眼,不要轻信经营者对食品的广告宣传以免受宣传误导,做到理智消费,科学选购。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索要保存购物凭证,出现问题后以便投诉举证,如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到各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我做起,共同营造放心、诚信、规范的消费市场新环境,共同开创积极消费、和谐消费的新局面!
倡议人:
年 月 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展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美好前景,很受鼓舞。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从增强自律、规范经营出发,以营造使消费者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构建和谐平罗为己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
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平罗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联合倡议单位:
年 月 日
铁通分公司全体青年员工: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分公司积极响应省公司团委下发的x铁通团[20xx]x 号文件号召,为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员工在优质服务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生力军的作用,努力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满意服务,塑造分公司的良好形象,分公司团委在“3.15”当日及所在一周在分公司范围内开展“争做客户满意使者 努力提供卓越服务”主题团活动。值此3.15来临之际,分公司团委向全体青年发出倡议:
一、树立“客户为根,服务为本”的理念。通信事业和社会经济快速和谐的发展对通信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铁通的青年员工要认清肩负使命,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服务赢客户的观念,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努力为用户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着力提升用户满意度。
二、苦练内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服务需求,我们只有立足岗位,苦练内功,一丝不苟,扎实进取。我们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层次,用高尚的敬业精神、真诚的做人态度感染客户,向社会展示铁通的良好形象。
倡议人:
年 月 日
全市市民:
文明细节构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市盛开幸福之花。又是一年“3.15”,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的责任,为了响应维权主题的号召,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氛围,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倡导文明消费的理念,市文明办、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局共同发起以下倡议:
我们倡议全市经营业主:
1、守法诚信。自觉树立“消费者第一”的经营理念,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严格把好餐饮用品用具的卫生关,做好明码标价,杜绝短斤缺两和价格欺诈,用高品质的服务水平来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2、节能环保。积极推广使用节能、节水和环保设施,严格控制塑料制品等危害环境的物品使用,切实做好固体废弃物和污染物的处理,自觉营造优良的生活环境。
3、文明服务。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环保、服务意识,通过设立“适量点菜、适度饮酒”,“余菜打包、反对浪费”等友情提示牌,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我们倡议广大消费者:
1、文明消费。在公共消费场所讲究礼仪、礼节和礼貌,倡导“不吸烟”、“不酗酒”、“不酒后驾车”、“不大声喧哗”等文明消费行为,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共同营造高雅、和谐的消费氛围。
2、理性消费。反对攀比消费、炫富消费和餐桌浪费,提倡节约用水用电、适度点菜、餐后打包存酒等传统美德。
3、用法维权。做学法、守法、护法的新公民。
当您需要维权时请拔打“12315”,我们随时为您服务。
相信未来 共享美好消费金融专题论坛在上海虹桥国家会展中心举行,由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行业代表,率先发起消费金融行业首个倡议书。倡议书提出坚守金融伦理共建美丽中国,旨在通过建好金融生态、增强创新能力、倡导资源共享、健全防范机制、创优用户体验等方式,践行普惠金融,共建美丽中国,引领行业积极向前发展。
本次论坛,由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与20xx IEBE(上海)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联合主办。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汇达资产托管公司副总经理安起雷、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金定海、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培明,以及360金融集团CEO徐军等行业顶尖智囊,多维度、全方面对消费金融行业进行了解读与展望。
晋商消费金融公司董事长王培明表示,消费金融与互联网的紧密结合,本身就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电商发展的趋势。目前,中国金融业在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中低收入普通大众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不能忽视的是,与发达国家甚至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在有效解决普惠金融风控难、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方面,还有很大改进空间。而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消费金融,成为解决普惠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层次偏少、产品单一、服务覆盖不足等问题的突破口之一。互联网生态下,消费金融的触角可以延伸至各个消费领域,在挖掘潜在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消费体验方面,将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为电商持续创新和发展提供活力。
此外,消费金融与互联网的有机结合,还将使双方在信息、技术、数据、风控、场景以及人才等方面,最大程度实现资源共享,充分推动消费金融+互联网这一新型商业模式的快速发展。
当天,来自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的优秀电商平台、服务商,共同见证分享了消费金融嫁接互联网带来的商业盛宴,为寻求彼此共创共赢的发展新机提供了契机。作为论坛期间的重要成果,晋商消费金融公司还与14家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企业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双方进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
为此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及商家发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我们呼吁:
作为消费者:
1、维护版权所有,购买正版书刊、软件等;坚决抵制假冒伪 劣产品,如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从, 理性消费,保护坏境,绿色消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
作为经商者:
1、 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 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 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展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美好前景,很受鼓舞。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从增强自律、规范经营出发,以营造使消费者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构建和谐平罗为己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平罗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20xx年是建团90周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为此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及商家发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我们呼吁:
作为消费者:
1、维护版权所有,购买正版书刊、软件等;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从,理性消费,保护坏境,绿色消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作为经商者:
1、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倡议人:
年 月 日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