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下面是编辑为大伙儿整理的15篇我的朋友作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最好的朋友叫张云斐。她跟我一样是个小个子女孩儿,她长得白白嫩嫩的,眼睛小而有神,笑起来眯成一条线;她的嘴似樱桃般大小,嘴角两边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非常讨人喜欢。
她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跟“假小子”一样,又活泼、又顽皮、又爱聊天。有时候还跟男生打架,但是她心里却很害怕,见到我就会躲到我后面寻求我的帮助。
画画是我们共同的爱好。我们还一起加入了班级里的黑板报小组,经常一起画画一起讨论,非常开心快乐。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愿她永远开心。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们总是形影不离。现在,让我介绍我的朋友。
她的头发又长又黑,闪闪发亮。每次和她一起玩,我总觉得她的头发僵硬而不柔软。她的眼睛又大又圆,就像一颗大葡萄。当她看起来很惊讶的时候,她的两只大眼睛比白色的枣还要大。你认为她的眼睛更大吗?
我最喜欢她,因为她很讲理。如果我不小心伤害了她,她不会生气,只会慢慢死去,所以我们一拍即合。
我的这个朋友很不寻常。她是舞蹈天才,也是长笛、单簧管和古筝天才。她总是在星期六去无锡练习。正是通过这项艰苦的工作,她才有了跳舞的天赋。更不用说短笛和单簧管了,它们才刚刚诞生。说到她的古筝,太棒了!她不仅要忙于学校的工作,还要回家练习古筝。现在,她的古筝已经达到三级了!我真为她高兴!
关于什么?听了我的介绍后,你喜欢我的朋友吗?事实上,只要你通情达理,你就会有很多好朋友。交朋友一点都不难!
我的朋友叫雷岚婷,她身材消瘦,皮肤是麦芽色的,非常健康。有一双泉水般的大眼睛,扎着一个马尾辫,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短袖上面还有一只小猫,它好像在对我说:“咪咪。”她下身穿着一条灰色的裤子和一双公主鞋,非常可爱。
她学习非常认真,字非常漂亮,老师经常说她的字像打印出来的一样,非常美观。而我的字却没有她的好看,她会经常教我怎样把字写好。
她特别有爱心,有一天晚上,她看见广场上有一些蜗牛,害怕别人把它踩死,便把它们装进一个瓶子里,再放进草丛里。
她运动特别棒,跳绳技术非常高,能连续跳几十个呢!游泳游得飞快,像鱼一样,所以她的身体很健康。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她真是我心目中的明星呀!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们是在1年级的时候认识的,那是我们互相不认识。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绑着头发,前面有刘海。黑黑的脸蛋,给人一种很可爱的样子,她笑起来的时候脸上就会出现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他是从外地来的,一见她我就觉得她一定很活泼。她被来势安排在我的做为边上。小学是他是我第一个朋友,她有点粗心,但粗心里带着点细心。她会给我们带来快了。我们在一起时他,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和她相处的那段日子,便成为我温馨的回忆。
记得有一次,快下课了,他在做一道数学题时,慌里慌张,竟把百位和十位上的`数字看颠倒了,老师给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叉号。但他算来算去,可就是不知道错在那里。没办法,他只好问我。我看了看他的错题,又看了看书上的原题,“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你看看,我指着书上的数字?”他仔细一看,拍着脑门说:“哎,原来就错在这里呀!”我拍拍他的肩膀,又摇摇头,老师还叫他去办公室和他谈了谈,就因为这样她反思了好几天。
他虽然现在转学了,但是我依然记得他,也清楚地记着我们在一起快乐的日子,不管多长时间我都会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那段日子多么美好啊,多么值得回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的好朋友——张文秀。
乡下人在城里有几个朋友,是件有面子的事。尤其城乡差距比较大的年代,城市代表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让人艳羡的气质。他认识城里人,就和城市发生了关联。即使城里的朋友不能给他带来实际利益,但起码还可以显耀于乡亲们面前。所谓“城里人”,因地而异,没有一个固定的概念。常年居住在村子里,可能把乡镇就当作城市了,而乡镇的人,把县城才叫作城市。住在县城里,自然又以省城的人为城里人。越远的地方,就越具有神秘感和好感。在我的记忆中,湖北十堰曾经是梦想中的大城市。我的三姨和姨夫在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上班,经常给我们邮寄表哥表姐们穿剩下的衣服。我穿着这些衣服去上学,得意洋洋,觉得自己也是城里人了。
小时候,村子里有个叫小庄的本家哥哥。他见多识广,交游甚繁。去县城赶集,别人中午要赶回家吃饭,或者在小吃摊上买两个馒头,吃一碗豆腐脑,就高兴得什么似的。他却可以到县城的朋友家里吃饭,每次都喝得醉醺醺的,天黑时才骑着自行车一溜歪斜地回家。夏天农闲时,他的城里朋友也成群结伙地来了。小庄的母亲做了好多菜,在院子里摆好,这些年轻人就吆五喝六地划起拳来。村民从旁边经过,小庄总要喊一声,叔叔、大爷,过来喝一盅!村民有的摆摆手婉谢,有的真就凑过去,乐乐呵呵跟他们喝起来。小庄挨个儿给叔叔、大爷介绍,这是我的朋友某某,在县城某某单位上班,那是某某,住在县城某某街。听说,小庄还和其中一个拜了把兄弟,很隆重,就像结婚一样,双方父母也见了面。逢年过节,两家都要走动。
现在想来,他那些城里朋友也不是多么富有,都是些普普通通的人。一次,我听见他们喝酒时说,小庄,将来我们混不下去了,就到村里来,一起种地。随便种点什么,够吃就行了。小庄把胸脯拍得山响,来吧来吧都来吧,我养着你们!
小庄和他的朋友们,互为进可攻退可守的港湾。有了这个港湾,生活就有了底气。
但是小庄太能喝酒了!一杯又一杯,一瓶又一瓶,后来喝成了肝癌。我娘告诉我,小庄疼得死去活来,常常整夜惨叫,半个村子都听得到。他去世时还不到三十岁。出殡那天来了很多人,那些城里朋友还开来了当时比较少见的汽车。
小庄的生命结束了,然而乡村所代表的淳朴,城市所代表的高贵,继续编织着虚幻的二元故事,支撑着人们活下去。
浓眉,大眼睛,每天咧嘴笑,他是我的好朋友。
当他在小学五年级转到我们小组时,起初我欢迎他,但不到一天我就知道了他的真实面目。
无论是课后还是课堂上,他的手脚每天都很忙。下课后,他总是喜欢拿我的东西。当他们够到他的手时,他们断了。我告诉了他好几次,但他不听,还是把我的东西给毁了。我以为没什么,所以没有告诉老师。
老师一说完,“我就;小组讨论或背诵在课堂上,他又把它扭回去了,不是干扰了我的背诵,就是在我的书上乱涂乱画。我真的很生气。我真想让老师把他调到别处去。几天后,他真的离开了。他离我的座位还很远。我很高兴。然而,自从他被调走后,我觉得这一点都不有趣。我想我太想念他了。他以前的生活仍然很好,但他离开时变得灰暗了。
他活泼开朗,乐于助人。我应该和他交朋友,因为他的性格。当我告诉他任何事情时,他总是急于帮助我。当我哭的时候,他会让我开心和大笑。
在初中的第一天,我们被分配到一个班级,座位非常远。他仍然无法改变自己的性格。他的喜悦使我羡慕。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做一个快乐的人。
朋友,事实上,一个人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并非每个人都像每个人想象的那样完美。我们应该学习别人的优点,努力做一个优秀的自己!
羊是一种炖、炸、烤都很美味的动物,但是我有一个朋友叫“烤全羊”。让我们来看看这个“美味烤羊”。
这只羊是足球队的替代品。虽然他只是足球队的一个小替补,但他仍然坚持练习运动。努力成为主力军。
这只“羊”很幽默。有一次,他的铅笔盒掉了。他说:“红烧鱼(我叫吴楚玉)。帮我把“香蕉”和“种子”拿出来。”我看着地面,对他说,“对不起,地上没有“香蕉”和“种子”,只有一个不是香蕉的铅笔盒和几支不是种子的黑色钢笔。“香蕉”是一个铅笔盒和“种子”,你应该知道——它是掉落的黑色钢笔。这种“烤全羊”有两个缺点。第一,在课堂上与薛、、郭子恒、等人交谈太令人不安。第二个是捣蛋鬼,有一次他在我的班级后面拿了我的红领巾,导致我被老师打了五次,“烤全羊”也没有好生活。他被打了十次,打得他怀疑自己的生命。
这是我的朋友,他的大名是杨海瑞。听了我的介绍后,你想和他交朋友吗?
我最好的朋友叫陶心悦,我跟她是从二年级认识的。我讲我跟她的经历吧!我跟她玩了一年半了。
直到四年级上册期末考试时,我记得那次期末考试陶心悦妈妈来了说是来办转学手续,熊老师好像说要什么单子所以她妈决定在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了再决定转不转学,在她妈跟她谈的时候我去偷看,我看见陶心悦两眼闪着泪光马上就要哭了。
之后期末考试放了七天那时我几乎天天在跟她玩像是我已经知道结局一样在抓紧我跟她在一起的时间,到领通知书的那时我知道了她的分数开始担心她会不会走,她数学没及格而我得意洋洋的像是自己每科都考了一百分,而她确是马上要哭了,我和王莹莹一起安慰她。到有一天过年时我们都回了老家,在老家那时我加了她姐的`QQ问她陶心悦真的要转走了吗?她说是的。陶心悦姐说“小妹妹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话让我感到非常伤心。
之后如果想跟她聊天就只能拿她姐的手机了。她说她除法算得很快了而且又对,她说她们语文老师不讲作文自己写但还是得优,我替她感到非常开心!
虽然我现在还是小学以后会遇到更多的朋友,但我此时此刻最好最好的朋友就是她!
小时候手牵手说着悄悄话的是朋友,初中时代手挽手谈心的是朋友,青春时代手拉手畅想未来的是朋友。其实,朋友的性质没有变,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朋友的内涵有了更深的认识。
朋友的故事值得回忆。朋友的故事值得留恋,值得珍藏。
高中,我走进了重点班,让我与许多梦想擦肩而过,同时又让我与更多的梦想邂逅,相逢就是缘,翾就是我的一个缘。那天下午,前三节课,天气晴朗,我们都在嬉戏中度过。第四节课,突然刮起了沙尘暴,我们被迫回到教室。
不一会,某同学申请恍惚的问我借手机,我就随手给了她。因为看她好象有点急事,就没有多问。可是没有想到的是手机里的卡被弄丢了。我的心理突然跳得好快,我感觉好失落,一下子不知所措了……
平时悦耳的放学铃声,今天听起来却如此烦躁。平时收拾书包最快的我,现在却对着地面发呆。翾走来,似乎不知道什么却又高兴的说:“今天有新杂志到,你不一起走吗?”我没有回答什么,然后我们彼此保持了沉默。
可在我需要她的时候,翾却一声不响地走了。一种孤独感油然而生。我的心情坠入了谷底。回家的路上,我找了许多的借口来安慰自己。我走的很慢很慢,因为我在等翾的出现。天很快就黑了,可我最终还是没有等来她。孤独的内心让我产生了交朋友不慎的念头。
也许,君子之交,不必要求交融。让水就是水,乳就是乳,才能彼此得到尊重。躺瑞不安本分的水硬生生地要把乳澄清为水,而不甘寂寞的乳又硬生生地要把水溶化为乳,结果呢,两败具伤,水不是水,乳亦不会是乳。
也许真正的友谊,是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的。有距离才会有尊重,有尊重朋友谊才会天长地久。
好几天,我一个人早早的回家了。平时短短的路,此时却格外的长。没有了疯狂的嬉笑,没有了浪漫的话语,只有那星星泪花伴着车来车往。难道朋友情不会永恒吗?如此脆弱吗?还是我想的太多,嫉妒得太多?朋朋友,我没有——没朋友。
丁零零……“喂!梦吗?我是翾!这几天你跑那里去了,放学也不等我,太不够意思了。嗨,明天有新的杂志到,你陪我去吧……”
之后,我笑了,笑我的多虑,笑我的强求,笑朋友还需要我。再后来,我学会了容纳,容纳朋友,容纳朋友的追求。第二天,阳光下,有俩人同行……
朋友,我有,我真的有朋友。
“龙王,快快束手就擒”炎炎夏日,“大明湖畔”,上面放着一个“乾坤袋”,湖边坐着一个“齐天大圣”,他冲着水里说,然后来了个“大闹龙宫。”水被他搅得十分浑浊,逼得“龙王”派一只只“虾兵蟹将”去抵御,“大圣”一把将他们“定住”。用“乾坤袋”将他们收了,最后,“龙王”只得束手就擒,也被“乾坤袋”收了……
这人便是我的伙伴——“悟空”胡标。
他是个抓龙虾的能手,有一回,他带着我去抓龙虾……我们来到了一个小水塘,刚下过雨,泥土还湿润,水塘里的水涨了不少,胡标说:“你看好了!”他脱掉“铠甲。”纵身一跃,跳入水塘,久久没有上来,水面上冒了一些白泡泡,我有点担心了。我刚要喊人,他扑哧一声的钻出水面,举起手,对我说:“看!”我应声一看,他的手上有一团红色的东西,乍一看,原来是龙虾。我说:“额——这个方法太危险了。”他叹了声气,只得向我展示他的另一种方法。他拿来他的`“乾坤袋”,然后将他的“麒麟臂”伸入水中,不停地翻搅。水被他搅得十分浑浊,“虾兵蟹将”慌了阵脚,都向他发起进攻,“悟空”脸色变得很难看,连忙用乾坤袋一收,那些“虾兵蟹将”就被收了。只剩下“龙王”一个“光杆司令”在水中急躁的游来游去。东一“碰壁”,西一“碰壁”。“悟空”,将“乾坤袋”绑在“金箍棒”,对着龙王一挥,龙王也被“乾坤袋”收了,我们打开乾坤袋,里面一只只“虾兵蟹将”不服气的游来游去,仿佛在说:“放我们出去。”
这就是我的龙虾手朋友。——“悟空”胡标。
时光化作流水,冲走了曾经的伊人,淹没了记忆里的花。
我们站在曾经生活的地方茫然,身边的风景依旧,然而却物是人非,只有我们在时过境迁之后,夹在记忆与现实之间,不知所措。
喧嚣一如既往,却少了曾经的笑脸,静静的站在人流中间,沉默的感受着熟悉的场景递解的陌生,无助的想要落泪。
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东西。
我第一次听到把时光比做流水的句子是孔子的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我记得当时老师是拿它来教育我们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而我却想到了无关紧要的另一件事,不由的有些难过起来,时间不停的在流逝,曾经的朋友与恋人总会分离,我相信世上没有永恒的。但分离之后呢?那曾经温暖而美好的回忆是无法忘记的,曾经的快乐与幸福终会化为忧伤的记忆,慢慢的噬咬我们的灵魂,让我们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泪流满面。
然而时光总会不断的逝去,曾经的分离与相聚终会不断上演,在我们的记忆里构建五彩的青春,让我们在跨过18岁的时候可以义无返顾。
是谁说的,让我们老了的时候,如果还有回忆可以回忆,是多么幸福啊,那些记忆里的人,某个眼光明媚的早晨,必将成为我们心中最珍贵的珍藏。在我们孤独无助的时候,只要在想起远方的朋友还在某个夜深人静的好似后幸福的忧伤着,我们就不再孤独。
面对那些逝如流水的岁月,请让我们歌唱,为那些流过泪的和将要六国的做个天真的笑脸。请不要在感到难过,虽然我们会为那些逝去的东西感到哀伤,但它们依旧还在我们心中珍藏,在未央的某一天,当我们再次想起的时候,会幸福的笑出来的。所以我的朋友,当我不在你们身边的时候,不要难过,不要哀伤,只要你们依然幸福,我也会快乐。
我是一个十分爱音乐的人。只要当我听到音乐,就会情不自禁陶醉在其中,无法自拔。
然而音乐市一种优美而神奇的东西。在你难过的时候,它能够把你带到音乐的世界里,忘掉一切痛苦。
不知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一次数学考试的成绩下来了,我整个人是霜打的茄子——焉了。说话声音变小了,别人跟我说话也爱搭不理的。这是,突然下着淅沥沥的小雨来,让我觉得情绪更烦了。我想出教师里透透气,呼吸外面的空气,可我觉得这空气也是“苦涩”的。我低着头,走着走着,走到了音乐教师门外。里面正有一位老师在也走钢琴曲,看着老师那么投入,我把眼神盯住那儿,静听着音乐······旋律是多么优美,虽然我不明白这是什么乐曲,但我总会跟着旋律哼一哼。此时此刻,这些音律好像走进了我的心里,让我沉侵在音乐的世界之中······突然,老师戛然而止,我把眼神从钢琴老师那地方收了回来,定了定神儿。此时的我重新呼吸了这空气——啊!这空气多么清新!我的情绪也由这首曲子不再那么糟糕了。
音乐你真是优美而奇妙的东西!
我有一个好哥们,他是我平日里关系很好的朋友,从我认识他的第一天起,他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高高的个子,有点儿胖,脸上每天都露出动人的笑容。他有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黑黑的瞳孔仿佛在向你问好,上面还有两道会跳舞的眉毛,真讨人喜欢。他还是个纯正的吃货,尤其是他那敏锐的鼻子和怎么填也填不满的嘴巴,我的零食常常被他一扫而空,真是既叫人气愤,又叫人可笑。蓬头历齿的样子使他看起来每天都很精神,真像一个活泼的小精灵。
他为人正直,有一次,我和他放学后一起回家。刚出校门,他就有点不悦,我看了他一眼,笑着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皱皱的纸钱。说:“给,拿去吧。”他那原本枯黄的脸,看见钱后立马变得精神抖擞,他接过钱,对我说:“真不愧是我的好兄弟,嘿嘿,等我回来。”几分钟后,只见他手里拿着一个烧饼走来。“我的肚子早就打铃了,还是你了解我。”他一边大口的吃着,一边模糊不清的跟我说着话。“唉,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快吃吧。”我笑着说道。我们俩个继续走着,当我们要过马路时,我猛然看见脚下踩住了一张一百元的钞票!我先是一愣,然后急忙捡了起来。我小声对朋友说:“你看,我手里拿的什么?”他扭过头来,吃惊的望着我,两个小眼睛瞪的很大。“你从哪里拿的?”他回过神来对我说道。“我从地上捡的。”我挥舞着手中的钞票说道。“不如,我们去买好吃的吧,嘿嘿,好多钱呢。”我开玩笑着对我朋友说道。“不可以!”他看起来很生气,“那是别人的钱,我们这样,跟小偷有什么区别,老师告诉过我们,一定要拾金不昧,我们不能这样做!”说完后,把钱从我手里夺走了。我从没见过他这么生气,连忙解释说:“哎呀,不要生气啊,我只是开个玩笑啊,没想到你会有这样的反应。”他平静下来,看着我,说:“真的?”“那还有假?”我拍着自己的胸脯发誓。他又笑了起来,脸上露出了往日的笑容。我们一直站在那里等,直到失主拿到钱后,我们才起身回家。他那天的样子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也更让我相信,他是一个我值得学习的人。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贪吃、调皮,却又正直的人。
我有一个好朋友,个头不高,身材苗条,已整整陪伴了我四年。四年里,它既让我体会了喜怒哀乐,也让我尝尽了酸甜苦辣。它就是我的二胡。
先来说说酸。每次和小伙伴一起去旅游,妈妈都会让我带上朋友二胡,虽说并不重,但我却感到沉甸甸的。因为大家一到目的地,都会迫不及待地冲向游乐场、游戏厅等地玩耍。每当我也准备跑去玩时,妈妈一句:“练完二胡再去!”就把我的腿给别住了。每次我练完时,小伙伴们也都玩得差不多了。看着大家兴高采烈的表情,我的内心却满是酸楚和委屈。
再来诉诉苦。与这位朋友相伴这四年,皮肉之苦没少吃。老师要求每天练习两小时,每根手指都磨出了厚厚的茧,有时这些茧还会非常疼。当然还有更痛苦的呢!有一次,老师让反复进行“活指练习”。因为力度用大了,我的手指被琴弦嵌出一条口子,瞬间感到钻心的疼痛。每到这时,我都用爸爸经常说的“唯苦过,方知甜”这句话给自己打气。
还得讲讲辣。有一天,我的二胡老师突然告诉我,她要去英国交流学习,在此期间,我的课由她的父亲邓建栋老师代教。这可把我紧张坏了,邓建栋老师可是全国最顶尖的二胡大师,而且是出了名的严格,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为了给新老师留下好印象,我可是一点都不敢懈怠,争分夺秒反复练习所学的曲子。去上课之前,我认为自己已经胜券在握。没想到的是,老师听完我拉的几支曲子后,面无表情地说了四个字——“练得不够”。我的脸瞬间感到火辣辣的,感觉无地自容,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最后谈谈甜。通过四年的不懈努力,这个朋友也给我带来不少甜蜜,比如:北京市民乐比赛金奖、东城区艺术节一等奖;历次考级成绩都是优秀,我还作为优秀代表参加了全国政协礼堂的展演。每到我翻看我得过所有的奖状时,我都会由衷地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我的心里也像吃了蜜一样甜。
与二胡这个朋友朝夕相伴的四年里,经历的酸甜苦辣让我懂得了人生就是先苦后甜这个道理。为此,我要对我的好朋友表示深深地感谢。指导老师:王洪艳
小苏是我的好朋友。
我喜欢苏紫滢,因为活泼开朗、热情大方。每次我去她家玩,她都会毫不吝啬地把好玩的、好吃的拿出来。同学问她问题,或请她帮忙,她会手把手,毫不厌烦地教那个问问题的同学。每当课间,她都会把一个个真实故事添加搞笑元素编成一个个令人捧腹的笑话,使得大家每次都会笑得前仰后合,忘记了课上的劳累。在课上,也常常会看见她那高高举起的小手,听到她那精彩的'回答,还有欣赏到她那娟秀的字迹。她与人和善,不喜欢跟别人争吵,有时候也难免会引发一些摩擦,但每一次都是以她的宽容大度重新赢得友谊和大家的尊重。
我喜欢她,还因为她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她是学习委员,管理早读是她的任务,于是,她每天早上都早早地来到学校管理早读。我们班有好几个顽皮的同学,为了管好他们,苏紫滢可谓想尽了办法,费尽了口舌,但她从不跟老师喊一个“不”字,一直坚持着做好自己的工作。我去年是宣传委员,她是宣传小组的成员。每一次出黑板报她都那么认真,即使没有轮到她,也会主动帮助我们一起做。
让我最感动的,是苏紫滢的乐于助人的精神。上个学期,我班一位叫秦硕汶的同学得了一种不能吹风的病,正好她和苏紫滢在一个地方吃饭,那里的阿姨让苏紫滢帮秦硕汶送饭、倒饭。虽然她因此而每天不得不很快地吃饭,饭后不能跟我们一样自由地再外面闲逛一会,但她还是坚持着做着,坚持了近一个月,直至秦硕汶的病痊愈。她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苏紫滢,我的好朋友,我为有这样的好朋友而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