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法制的作文【9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在法制的蓝天,我们从羽毛未丰满的小鸟转换成展翅腾飞的雄鹰。
----题记
人人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父母做什么孩子都会跟着效仿。换句话说,父母的法治观念薄弱很可能会导致孩子不知道法律,甚至走上不归路。
最近,在学校的响应下我读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及《青少年安全教育手册》。读完后,我受益匪浅,并有感而发写了这篇文章。号召广大青少年要学法,懂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人。
曾从报纸上看到,某某中学的一名女生无情地将同班一个男生杀害。手段是那么残忍,那他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女学生孙某是一名自尊心很强的学生,自从意外落下残疾后,除了自卑外她就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来开玩笑。初二时,同班同学杨某偏爱跟大家开玩笑。它不仅喜欢跟孙某开玩笑,还给她取了外号。一天她因几个小朋友跟她闹着玩而对杨某起了杀心。便约他到小树林中,趁他不注意拿出水果刀杨某胸口刺了下去,几分钟后杨某死了,孙某挖了坑将他埋了。.。.。.。
16岁女生因杀人判处有期徒刑19年。
这本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可它却发生了。两位本因拥有的美好年华就在那一瞬间破碎了。请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杨某在取笑孙某后跟她道歉,孙某要是有一颗坚强的心不管别人说什么都会乐观面对,那结果会不会反转呢?这很难说。正是因为他们没有遵守法律,才会酿成如此大祸。这也告诫青少年,要学法,守法,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懂得依法保护他人合法权益。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公民。
也曾有,黑心的老板为钱谋财害命,有一个如花的生命离我们而去。有些人,所谓的哥们儿义气,而错杀害了人。.。.。.一起起让人痛心的案例难道还没有唤起你们心中的法律意识吗?还想悲剧重演吗?就愿意看到一个个如花的年龄在你眼前消失,却无动于衷吗?人心啊,该醒醒了!世界还需要你们。
如果人们用理智的心态去看,或许悲剧不会发生,可既然发生了就挽回不了了。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去学习法律。让法律常驻心中,约束人们的行为,心中有了法律,人们就会管住自己,不会去伤害别人,侵犯别人权利,去保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和人民的安全。这样我们的国家就是一个富强和谐的大国。我们会生活得很快乐。
其实,由上可见,依法治国,政府和国家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然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他们身上不经背负着家人的期望,更有着祖国赋予他们的神圣使命。青少年要成为祖国栋梁,必须学会健康成长。但青少年经历少,会受到身边一些不良事物的潜移默化,从而致使他们年纪轻轻就走上不归路,受到法律制裁。为此,社会,国家需重视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传授,正确引导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有些人会觉得未满18岁的青少年不受法律限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你们就错了,有那么多血的例子,而当中有几个不是未成年的。当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他们也是这么想的。正是青少年缺乏的这种对法律的无知致使他们得到法律的制裁。这该责怪谁呢?所以让青少年学法是为了让他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学会用法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侵犯的神圣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去学习法律才能将此发扬光大。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志则国志”。让我们在阳光下,在法律的庇佑下,大声高呼吧!法治护航,快乐成长!
傍晚,吃饭时,听妈妈又在说了:“现在的诈骗现象太多了,接到的报警电话中关于诈骗的就有什么医保、上淘宝买东西诈骗、退货诈骗……”听着妈妈的一番牢骚,我想起了老师曾讲过的一种诈骗:一个人故意往地上扔个东西,让你看见,再装作有良心要和你平分,其实都是假的。虽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但是这些现象在我们身边还是会发生。
法,对社会很重要,如果人人都遵守法,词典上没了“犯罪”这个词及解释,警察叔叔也不会这么忙了,如果人人都不遵守法,那么地球将变成邪恶星球,抢劫、盗窃、殴打、赌博、杀人、放火等将成立家常便饭。法治化小点来说,就是小孩子玩游戏要讲规则,谁都不遵守规则,大家都会不高兴,游戏也就玩不成了。
我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个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地方叫慧真山谷,那儿环境很美。里面住着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青春”和“法”,有一天,他们一起去打猎,紧追一只大野兔,却迷路了,“青春”见西边有许多漂亮的房子,便说:“那儿不是慧真山谷吗?”“法”一看,说:“那儿是邪恶山谷,老祖先说那儿的人很坏。”晚上,“青春”偷偷去了邪恶山谷,到那已经凌晨了,“青春”被一个人请进屋后就挨了一顿打,赶紧跑了,后来……
简单的故事却也发人深思。我们必须遵守法规,这一点要从小事做起,要合理安排时间,有些不遵守法的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监狱里度过青春,世上没有后悔药,很多罪犯在犯罪时一点也后悔,却在牢里失声痛哭。这样做一举两失,既失去时间,又失去本身的价值。其实遵守法很简单,只要过马路时红灯停绿灯行、不纠纷、不贪钱、不记仇,法治将使世界更美好。
有了法治,原本一些贪钱的人见到地上的百元大钞不会自己偷偷拿走,而会及时归还;有了法治,原本一些想闯红灯的人不会直接闯过去,而会在看见红灯时马上减速;有了法治,原本在街头引起纠纷的人不会和别人打起来,而是对路过人露个微笑,说声“你好”,大家全都快快乐乐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每个人都得遵守法,有了法治世界也会很美好。
孟德斯鸠曾在《论法与精神》中写道:“必须要有一个社会准绳,去约束行为,从而和社会的某种精神理念所契合”,这里所说的社会准绳就是法律,精神理念就是承载法律的道德。
“法”之一脉,渊源流行。罗马从《十二铜表法》到《公民法》,虽说还有许多弊端,但它们为后代法律提供了种子,从而使它得以茁壮成长,能慢慢演变为如今体系比较完备的法律。无论是法国大革命、英国光荣革命、美国独立战争,还是中国商鞅立柱求法、韩非子法家学说,各代王朝的更迭,都伴随着法律的光辉,正如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道:“国不可一日无君,更不可一日无法”。法律,融入了民族的血脉,锻造了社会的骨骼,在永不停歇的历史长河里流传,传承精神的火焰。
法,立国之根本。倘若国家无法,则终会沦为荒蛮社会,而我们也只能是野蛮人。而若国家动荡,社会不宁,假使没有强有力的手段贯彻法律精神,那它也只是一纸空文罢了。五代十国时期,堪称中国最黑暗时期,草莽,平民,乃至土匪都能够割据一地,成为皇帝。群朝并立,纷纷扰扰,人民的哭声似乎已窒息,而那法律也被深埋。难怪欧阳修在编五代史的时候,不禁把笔掷地,骂道:“乱贼匹夫尔”。经历了那个动荡的时期,人们才重视法律对自身的保护,统治者才会切实把法律看作根基。
而观现代,青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做出的各种不法行为层出不穷。毕淑敏曾说“到底是孩子们的错,还是这个社会中毒已深?”青少年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或许他们是受社会污浊的染缸影响,丧失了本心。社会作为人类共同居住的环境,理应弘扬法律,让法律在人们心中扎根,严惩不法分子,给大家营造一个法治社会。
德以承法,法以传德,两者密不可分,又各司其职,只有有机结合,才可创建和谐社会。
狼火烽烟染丹心,何见江山一片晴?
待得重法出天日,悠悠清风伴我行。
作为社会的传播领域,新闻总是浮在风口浪尖上,它是社会的窗口,每天都为人们提供鲜活的风景,因此总是备受社会关注。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与新闻出版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的数量日益增多。事实上,我们很难找到一种有效的机制来获得“社会感受”,很难对其可信性举证。这就决定着当我们在使用“社会感受”这个概念时,似乎主要是在表达一种推测或者愿望,而非一种确定的'判断。
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虽然未当过法官,没做过律师,不是执法人员,不从事法学研究,也未曾去法院打过官司,没有“亲密接触”法律的经历,但是,我们仍然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法制的存在。
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遵纪守法,人人有责”。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指定的法律。我们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商标法》《劳动法》等。我们要学习法律,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会不感情用事,不会做违反国家、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情。当我们的行为都符合法律道德的规范,我没得国家就会和谐,大家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我们。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由于不遵守法律,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有个邻家的孩子,他小时候见到同学的东西比自己的好,他就想据为己有,他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拿了同学的铅笔盒、尺子、橡皮、铅笔等。后来,他胆子慢慢大了起来,就偷矿上的煤、铁、铜等。父母知道了他干这些事后,并没有制止,反而投来了赞许的目光。他的胆子就更大了,长大了以后,居然抢起了银行,后来被公安局的人逮去,在押赴刑场之前,他最想见的就是父亲母亲了,他对父亲母亲充满了怨恨,就是那次偷了铁以后。他们没有及时制止他,反而默许了他,让他的胆子越来越大,导致了做了许多偷窃的事,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得以和谐,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让法律在我们心中!
在我们美丽的校园里,却有一些同学时常在楼梯上追追打打。那样是多么危险,可是他们却浑然不知!如果一个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怎么办呢?严重的可能摔成残疾,轻微的可能一点儿小磨擦!可是,那是血的教训!更有同学,为了逞威风,坐在窗台上。可是,如果一个不留意,从上面掉下去怎么办呢?可是有生命危险的啊 ! 有些同学可能会说,现在的医学技术那么发达,还怕这些小伤吗!那么你就错了,你有没有想过,父母亲看见你受伤了,会多么心疼啊!
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我们应该感到庆幸。生命是多么宝贵,我们要好好珍惜它才对!我们是小学生,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我们是社会的接班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遵纪守法,爱惜生命!我们是池塘里洁白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 不投毒,不杀人,不放火,不抢劫,不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我们虽然是小学生,但是要知法,守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要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灿烂!同学们,犯罪就好比一杯咖啡,虽然好喝,但是没加糖就会让你感觉十分苦涩!我们是新中国的少年,认真学法,好好用法!新时代的接力棒要靠我们传递,用我们充满智慧的头脑为祖国母亲作出贡献!让我们做一只雏鹰,在蓝天下地自由翱翔 !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了法制,那么那个国家将是一片混乱……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连孔子都如此遵守法律,我们常人就更应该遵守法律了。
小时候,我们是否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小时候总是偷班级东西给母亲看,母亲不仅没有批评他、阻止他,还表扬了他,让他继续做。长大后,他因为偷别人钱财,被判死刑。当他母亲上来时,他冲上去咬自己的母亲:“都怪你,都怪你我才会落到这样的下场,如果你当初阻止我,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恨你!”我听完后懵懵懂懂,好来才知道是什么意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便是这么来的。
现在许多青少年因各种原因走上了犯罪之路:
① 17 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 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 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他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②xxxx年6月16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了,然而这一天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却令人刻骨铭心。
这天凌晨2点40分左右,位于北京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一幢小楼2层的招牌为“蓝极速网络”的网吧突然起火。顿时,烈焰腾腾、势不可挡,大火还引起电器设备和显示器屏幕玻壳爆炸。由于网吧只有一个门,着火时还锁着,窗户也都被铁护栏封住,网吧里的人无路逃生。经市民帮助撬开个别护栏和及时赶到的消防队采取紧急措施后,部分被火围困的网民从窗户跳出或被救出。待9部消防车将过火面积达100平方米的大火扑灭,火灾当场烧死20人,17名伤者送医院抢救,后受伤者中又有5人死亡。
这场火灾造成的群死群伤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市伤亡最多的,而纵火者是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因和网吧服务员发生纠纷后起意报复,故意纵火将网吧点燃。北京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认为这几名中学生刘××、宋××、张×,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因三人在犯罪时均未成年,依法对他们从轻处罚,判处刘××、宋××无期徒刑,判处张×《女》有期徒刑12年,参与纵火的还有张×《男》因不满14岁,未追究刑事责任,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养。
人们之所以对此案无比震惊,不仅是因为这场火灾造成北京市伤亡之最,更主要的是对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的罪行竟如此恶性,如此危害社会和他人而触目惊心。
以上事例令人震惊,作文我们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遵纪守法。 不要等到被抓住了才肯罢休,如果等到了那种地步,将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们要从今天开始,从先在开始,遵守法律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为祖国的和平、平安做出一份贡献,更是给自己的人生安全做一份保障。我们每个人如果都遵守了法律就不会害怕,就像这句话说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们遵法、守法就不会犯法,我们不要走向犯罪的道路,我们要走正路,如果每个人多这样想的话,每个人多那样做,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美丽。
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你可以用法律澄清事实,让你受到保护
法律是一个天平,如果没有它,两端就会失去平衡,邪恶将重于正义。法律是一位法官,如果没有了它,公平公正的界限将会模糊不清。它更是恢复社会稳定,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
法律,应该被每个人牢记在心。以前,我也不重视法律,认为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以了。谁知道法律还可以用来保护自己。那是我去超市买东西,只买了50元的东西,刚走到收银台前,我先把50元付给了收款员,谁知在扫完条码后,售票员竟然说:“小弟弟请付50元”。“可是,刚刚我交了50元啦!”我小声地辩解说。“你没有付钱吗?如果你不付钱就请你把货物放回去!”收款员强悍的态度令我始料未及。情急之下,我只能尴尬地自言自语:”我、我!”最终还是一位好心的叔叔说:“这样吧,我和收款员去看看监控,如果这孩子确实付了钱,而你又让他在付钱,那么,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这件事!”在叔叔义正言辞的语言和法律的威严下,收款员低下头,灰溜溜的将我买的商品还给了我。从这以后,我懂得了知法用法的重要性,也明白法律可以用来保护的自己,在适当的时候给予你的力量来保护自己。
法律,应该每个人都时时刻刻牢记在心中。切记,在用法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如果将法律比喻为一艘在大海里航行的船,船上便是可以自由活动的区域,但只要你跨过围栏,你就会坠入大海,再也爬不起来了。而坏人就是有刺的玫瑰,你想去采摘它,就得流血流泪。如一个好学生在坏朋友的影响下抽烟喝酒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抢劫、收保护费等等。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坏人就是这样,你只要去摘采它手中的玫瑰,就得流血、流泪。因此,我们应当自觉抵制坏人的诱惑,不吸毒、不犯罪。遇上坏人,应该立即报案。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家族黑帮的一般都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他们为什么会犯罪?就是因为没有学习法律,从小偷偷摸摸,长大以后就偷金。一针不补,十针难缝。所以我们青少年就应该学法、懂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应该牢记在心中,而且应该是随时随地都记在心中。其实法律并不遥远,他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的点滴中,就在我们心中。
法治是什么?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回答不清。其实“法治”一词很早就出现在古书中。《晏子春秋·谏上九》曾经说过:“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淮南子·氾论训》也曾经说过:“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
法治代表着一个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他是一个社会的标志。人的法治的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的不断完善。一个人要是从小受到好的教育的话,那么他长大后将是国家的一代栋梁;如果没有教育好,那么他将一事无成。比如说小偷,他偷了别人的东西,就将遭到法律的制裁。
王明从小是个游手好闲的人,还喜欢整天泡在赌场里。有一天,王明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人家一屁股的债。晚上回到家,看到家里四处空空,能卖的都卖光了,想到三天后就要还人家钱了,愁的连觉都睡不好了。
忽然,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邻村的王老汉家有头牛,晚上去把它偷来,第二天卖到集市上去,不就有钱了吗?哈哈!于是,王明立刻爬起来,趁着夜色,赶了10多里路,来到了王老汉家门外,听听里面王老汉的呼噜震天响。王明暗自高兴,偷偷的打开了院子里的门,来到了牛圈旁,一头大水牛静静的卧在里面。王明立刻跳进牛圈,拉起缰绳就走,连夜回到了自己家里。
第二天早上,太阳刚升起,王明就拉着大水牛到了集市,还在吆喝着的时候,王老汉却带着警察来到了他身边。当时王明还想抵赖,说这个水牛是自己从小养大的。王老汉却说这个牛是自己的,这时候,警察说话了,谁能说出牛的特征,这个牛就是谁的。王明说,这个牛有啥特征,,就是长了2个大角。王老汉却说,这个牛因为小时候被狼咬过,屁股上有个疤。警察于是转过去看了下,果然,在大水牛的后面,一个淡淡的疤痕留在身上。于是,警察就知道这个大水牛到底是谁的了。
王明看看情况不对,连忙想跑,可是,哪里跑的掉呢?警察一把抓住他,立即给他带上了手铐,还对他说:”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讲的是证据,证据确凿,我们就会把你抓起来,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王明苦笑着说:“真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啊!“
同学们,法律是严肃的、是神圣的。谁触犯了法律,谁就要受到惩罚。我们绝对不要触碰到法律的底线。我们要实践社会法制,就要从这“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从自己的坐言起行上下功夫,就要告别不法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