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的文章,就是以人物描写为主,通过具体事例来表现人物特点、性格、道德品质及思想感情。那么如何将人物的作文写到重点突出呢?这次为您整理了初中生精选写人作文【8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这学期,我从外地的学校转回到家乡学校就读。由于学校离家有七里路,我只好选择了住校。我11岁了,可从来没离开父母,更不要说一个人住校了。最难熬的是晚上,特别想家,怎么办呢?我忍不住趴在桌上哭了。晚辅导的老师和蔼地询问我:“哪儿不舒服?”“我头疼。”我想也没想谎话脱口而出。于是老师拨通了我家的电话……不一会,爸爸风尘仆仆地骑着摩托车赶来了。他关切地问我,哪儿不舒服,还要带我去看医生。我摇了摇头说:“爸,奇怪你来了我就不疼了。”就这样,爸爸陪了我一个晚自习。第二天晚上,我又故伎重演,不过这次说的是肚疼,爸爸又赶来陪了我一个自习。到了第三天,我实在无法再装下去,我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孩子,再也不要爸爸来陪我了。我家里有十几亩田,现在又是农忙季节,爸爸妈妈太辛苦,而且晚上骑车赶这么远的路很不安全。
一节晚自习下课了,我心里又涌起了想家的滋味,可不能再哭了。我走到教室外,借着朦胧的灯光,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原来是爸爸站在走廊上默默地注视着教室,我忍不住扑了上去:“爸爸。”爸爸抚摸着我的头安慰着我。我忍不住说:“爸爸,前两天我都是骗你的,我哪儿都不疼,只是想家。”“爸爸知道你是装的,可晚上不来,我心里总是不踏实,玉儿,你平时要和同学友好相处,想家的时候就给家里打电话。”“我知道了,爸爸,这么晚了,您还是早点回家吧。
爸爸骑着车消失在夜色中,望着远去的熟悉的背影,我的泪水又一次夺眶而出,父爱无痕啊。
有你,我的年华不寂寞。
从兵马俑中,悟一代帝王
七(1)班殷欣宁
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
——题记
他,曾谱写了一段历史传奇。指尖朝南一点便横扫六国,头上流苏一甩,龙袍加身。
他,曾铸造了一座万里长城。横跨江山,沟通中华文化交流的龙脉,也曾抵御外敌。
人们曾说他是一个暴君,修灵渠、筑长城受苦的都是劳动人民;人们曾一直认为秦始皇的过大于功。焚书坑儒言,严刑峻法,繁重兵役。因此对秦始皇的评价,古代主流一直不高。但是,秦王朝的许多政治制度和思想意识也为当今社会打下了基础,毕竟当今世界领土面积大的国家很少有像中国这样团结统一的。
但如果仔细体味秦始皇的功过之举就能发现其实秦王身上还有许多难能可贵的品质。只是我们也曾忽略过……
骊山脚下的秦陵街道旁,秦兵马俑见证了两千多年前的历史奇迹。秦始皇作为一个开国皇帝,如何在红尘滚滚、岁月如歌的历史长河中记忆永存?秦俑们也许把这位皇帝的故事永远地封存在了土地里。秦始皇帝为了守护住自己的灵魂,特地为自己铸造了一支地下军队来守护自己的灵墓。看着这些栩栩如生的“秦军"们,我们心想,做成这些各具其貌的兵马俑,需要花费很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吧。财、物力有余,人力怕是不足了。仅仅一个陵墓,就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其实,在我们大多人眼里,这封存在两千多年前的兵马俑墓坑,证实了秦始皇帝的残暴统治。但他修兵马俑的目的真的只是为了体现自己的狂妄自大,自己至高无上的君主权利吗?也许这只是我们所认为的而已。若我们仔细品味这些在地下“居住”的“秦军”,就能对秦始皇和他的秦王朝有新的认识。
这些兵马俑们为什么都不戴头盔?有专家认为兵马俑们不戴头盔是为了突显出秦国军队的勇气和战士们英勇善战的气概。可见秦王在军事上对军队的控制是多么森严。花这么多的精力和时间来铸造这样一支地下军队秦始皇一定也花了不少的心血。秦始皇造兵马俑来守护自己的魂灵,故说他目光长远也是不可否认的。而目前所知,兵马俑由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铁等成分组成,然后经过陶冶烧制的方法制成兵马模型。但是秦朝并没有这样的工艺基础,更何况兵马俑的数量之多,规模之大,秦始皇帝想要造出一支这样的军队也真是奇迹中的奇迹。这也是秦兵马俑成为世界奇迹之一的原因了。可见秦始皇也是一位敢想敢做的“伟大的暴君”兵马俑的平均身高1。85米最高的兵马俑竟有1。9米,如此高大的军队,秦朝时期的入征身高定是应有的,并且秦兵马俑本来就是要保护秦始皇墓的,那么自然要制作成为英勇高大的形象。而徐州出土的兵马俑却各个都是小矮个,那是汉兵马俑,这么秦汉一对比。秦始皇的高大威严也就自然而然地展现了出来。
所以,秦始皇的威严,他的尊严,他的长远目光,他对自身权利的维护,他对国家的关注。兵马俑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一个新的秦始皇帝。只可惜,后来岳飞的军队把这个伟大的军队一番摧残。因此墓坑中总是冒出一些没脑袋的,断手的,或是断胳膊的,他们手上的兵器,我们也再也没见到过。--遗憾!
这秦王朝的珍宝--兵马俑,便是关于这“伟大的暴君”秦始皇的历史神化……
如果初三时我过得最开心的时光,那初二就是过得最无拘无束,惬意的时光。
初二的时候还没有和紫薇妍妍玩,那是我,高珍,明珠,王新是最好的朋友,高珍最会说,口齿伶俐,我和王新都比较文静吧。还记得我们一起逃课,一起挨骂,一起追过的他吗?想想那时真是无忧无虑的,初二是最好的年纪,不必想那么多,所心所欲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好像所有的美好都是初二给的。那时候我们很疯{别人是这样认为的}但是我们很快乐,只要自己快乐就行了,何必在意其他人那。王新本来学习很好,但是好像是被你们给带坏的,我也是从学霸变学渣,导致现在狂补。那些年我们真的很开心,还记得我们集体不上的时候嘛。那时候真的谢谢你们可以和我站在一起,让我有了安全感,很踏实。我们那时候经常上课别点名,喊报告的永远都有我们,理由永远是上厕所,每回班长总是以我们为榜样来训斥其他人。那时候的我们没有那么的考虑,可以和男生玩的那么好,不拘小节。记得我们只要和别的同学一说话,那些同学就会说我没钱,我们经常到处借钱,蹭饭,回想起,真不知道是怎样挺过来的。初二马上毕业的时候高珍不上了,毫无预告的就不上了,那时候是我第一次知道失去朋友的感受。
温暖的父爱
七(2)班肖媛元
尘埃里的芬芳,心灵中的温暖。
——题记
父爱灿若银河,星星点点,洒落心间;父爱香似繁花,丝丝缕缕,沁人心田;父爱暖如冬阳,温暖心灵。
教室里,头顶的电风扇还在嘎吱嘎吱地转着,周围窜动着闷热的气息。同学们一个个陆续被接走了。我感觉有些烦躁,心里对父亲的埋怨之火熊熊燃烧。
班主任皱着眉头极不耐烦地问:“你家里怎么回啊?”我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抹抹头上豆粒大的汗珠,向教室外走去。“给你爸打个电话!”班主任在后面命令道。我走过去,接过班主任的手机,拨通了父亲的电话,手机里发出缓慢而悠长的嘟嘟声加剧了我的心跳。许久才接通——“喂,你到没?”我没好气地说。“马上就到。”低沉的声音过后,便是一阵忙音。我顿时火冒三丈,天知道还要等多久,不争气的泪水夺眶而出,心里埋怨着父亲的不靠谱。
远处依稀的灯光,似乎有一个身影闪过,却始终不见上楼的人。我的心里只有恨了。我随意擦拭脸上的泪痕进了教室,将手机归还给了班主任。同学们都走了,只剩我和班主任这样对峙着,我仿佛芒刺在背,只盼有个人来打破这尴尬的面。“不好意思,老师,我来晚了。”父亲傻呵呵地对班主任说。他总是对我所有的老师态度特别好,像总有事求于他人。
我给了他一计白眼,轻蔑与鄙视显而易见。“您这腿怎么弄的啊?”班主任一脸惊慌地指着父亲的右膝盖,凝固的血迹上粘着一些泥沙和汗毛,散发出让人恶心的血腥味。他毫不在意地回答:“刚上楼梯一着急给摔的,没事,没事。”他连连摆手。原来他还是着急的,看看他残烈的伤口,心中的怨恨少了几分,我便跟着父亲回家。
父亲依旧急匆匆地走在前面,像没事一样,我一声不吭地走在后面。来到楼下,他却兴奋地打开后备厢,孩子似的举起一个汉堡和一瓶可乐,硬是往我手里塞,笑着说:快吃,快吃,我排了好长时间队咧。”这大概是他来晚的真正原因吧,我的心酸酸甜甜的。
迎着晚风,我倚在父亲的后背上,怀念那些如花美丽的流年。他总是把我举到他的头顶上,抑或是用两只强劲有力的臂膀做我的秋千。睡觉前,他陪我领略童话王国……不知不觉间,父爱的种子早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其实父爱一直都在,只是我有时忽略罢了。
父亲用汗水浇灌我人生路上的片片绿荫,用真情为我铺就生活中平坦的大道,温暖了我的心灵。
刚放假,我和孔子、聪聪参加了乒乓班。我们的乒乓教练长着尖尖的下巴,脸型看上去像一只猴子,脸上还布满了青春痘。最初的训练啊,凶得很。我们一商量,送了他一个外号——“尖嘴猴腮”。
说他严厉吧?的确是啊,在基本动作训练的最后一天,我们和教练对打。由于是初次尝试,许多人都控制不了球的方向,身子扭过来扭过去的,忙极了,互相看看,都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尖嘴猴腮”有些生气了,眉头渐渐皱了起来,一会儿,他的“狮吼功”来了:“安静!不准笑!”把我的耳朵快震聋了。几个正在哈哈大笑的同学也像被点了穴一样,一动不动的。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过了一会儿,几个调皮的同学以为没事了,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尖嘴猴腮”一边给我们“喂球”,一边瞄着其他人,他看到有两人正在悄悄开心说笑,眉头就又皱起来了,这回,他使出了“乒乓神功”,抓起两个球,“嗖!”的就飞了出去,球不偏不倚落到他们头上。大家都看呆了。于是,接下来的训练也就老老实实的,没人敢偷懒了。
怎样,我们的教练厉害吧?别看教练训练时这么严肃,有时他还是会开玩笑的。我们初级班里有一个“小萝卜头”。教练很喜欢他。最后一天,休息时,“尖嘴猴腮”突然大步冲过去,一把抱起“小萝卜头”,往空中一抛,吓得他哇哇大叫,等把他稳稳接住后,教练又将他塞进装乒乓的大脸盆。“小萝卜头”不知是力气不够还是怎么了,在盆里挣扎着,尖叫着,就是爬不起来。“尖嘴猴腮”在一旁乐得拍手跺脚的。笑够了,抱起“小萝卜头”又转开了,过了十几秒钟才停下。他自己是一点没事,苦了“小萝卜头”,跌跌撞撞像个醉汉,都快摔跤了。我们目睹了这一连串的“恶作剧”,又是笑,又是后怕,幸亏没找上我们折腾。
这就是我们的乒乓教练,一个活脱脱的“两面派”。不过,7天下来,我们基本能够开始对打了。又看了许多“精彩”的搞笑镜头,说实话,大家开始喜欢他了,商量后我们决定以后叫他“悟空脸”了!
对于小欧的第一印象我只能说无。
欧。徐是我对她最深的印象
我也不知
自己为何如此喜欢她
甚至成为闺蜜
我也是迷迷糊糊的
那一天
我忘不了
她望着我的眼睛淡定地道
不做闺蜜了吧
我们其实不合适
我忘记了当时我的回答
只记得当时内心翻涌成浪
不知如何反应
我真的喜欢她
哪怕她和我喜欢同一人
哪怕她毫不留情说这话
她说寝室厕所曾有人死过
晚上爱唱那些灵异的歌
这些让室友不敢靠近
她将自己伪装成蛹
不敢绽放那美丽刹那
没人注意到
睡前
她的淡淡而忧伤的语调:
其实,我也很怕
我妈妈有两块心头肉,不用猜一块当然是我啦!那另一块是什么?你猜猜看。哈哈!猜不到吧,那就是人见人爱的小苹果——手机!我不知它究竟是何方神圣,竟然能与我这个从母亲肚里呱呱落地的儿子相媲美。
通常,妈妈完成一天繁重的工作后,回到家还要帮我们解决吃喝,检查我的作业。当妈妈完成了这些工作,躺到温暖舒适的床上时,就已临近八点了。此时的我连想都不用想,就知道她下一步的行动――一定会掏出她心爱无比的手机,但我是不会怪她的,因为妈妈在外面工作没有一刻消停,要到处跑腿,跑得腿脚酸痛,有时难免在别人面前要低声下气,回到家里还要帮我们擦屁股,也就此时能拿出手机来释放一天的压力,放松放松自己的心情,这样的话我是理解的,毕竟是劳逸结合,何乐而不为呢?
平时,妈妈一而再,再而三地叮嘱我:玩那些电子产品,要有个适量的度,不可以过度地沉迷。妈妈虽然自己是这么说的,但却没有以身作则。有天晚上,我想上厕所,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揉了揉眼睛,一抬头,看见睡在我旁边的妈妈仍然捧着她的宝贝——手机,它像是块磁铁把妈妈的目光牢牢地吸住了。
我瞅瞅墙上的钟表,那时大概是凌晨一两点了,妈妈见我醒来,显然有些吃惊,那嘴张得老大,惊讶地问道:儿子,你你干嘛啊?我看到这一幕,愣了一会儿,说:妈,你怎么管不住自己啊,半夜三更都还在玩它,眼睛不痛么。还有玩物丧志啊,手机的危害你又不是不知道,都多大的人了妈妈并没有打断我,只是弱弱地说了一句我知道了。那情景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似的,我叹了口气,对妈妈的表现显然有些失望。
这就是我的妈妈,中了手机的毒,深陷其中不可自拔,连我这个亲身儿子也无可奈何,不知何时妈妈才会知道手机的危害,浪子回头啊!
我拥有一身“健康的肤色”,两个一大一小的芝麻眼,还有“奇大无比”的椭圆脸和“富有特色”的朝天鼻,长相相当“幽默”。
“韩励治”,你一听就知道这是一个“富有寓意”的名字。因为这个名字给我带来许多绰号,有富含营养的海鲜“海癞子”、美味好吃的西餐“三明治”、酸辣可口的土特产“咸(方言音同韩)菜干”,可是,竟然还有人叫我“韩傻瓜”!哼!
唉,我这个人,怎么说呢?一个字:皮。我可比《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还要“更上一层楼”。不过,当然不会一昧施展暴力,小女子动口不动手嘛!如果有人说我黑得发亮,我会回敬:“健康的皮肤才发光!”如果有人说我黑得掉进煤堆里也找不出来了,我会反击:“黑黑一条汉,白白大笨蛋!”呛得他一口气硬憋着缓不过来。
我可是名副其实的“危险人物”,闯下了许多祸。上个学期,我用铅笔把周韵的手指戳出了血。我呢,事后才“觉醒”,而且这小萝卜头儿还爱吓人,说皮肤中铅超过两毫克就小命不保了,吓得我是多少天寝食难安哪!(天知道那一下他的皮肤里沾了多少?)就说那天下午活动课,杨璐和黄静在跳“双人舞”,我便滑着脚冲过去,结果皮糙肉厚的黄静没事儿,可怜细皮嫩肉的杨璐却饱受煎熬,双手捂着左腿膝盖,只能直着走路,到现在我还有点后怕呢!我这个人哪,总是一时冲动,不顾后果。在老家,七大姑八大姨提起我是既爱又恨:“唉,这么大了,该改改啦!”我总是悄悄溜走。如果长大意味着要改变,那么我永远也不想长大。
我这个人,没有圣马玛丽亚那么博大的胸怀,所以,嘿嘿,有时会乱发一通脾气。我这个人,生活邋遢,小房间乱得象狗窝。可金窝银窝,都比不上我的狗窝。我这个人,也奇,每次借人家的笔来用没事儿,但笔套总是不翼而飞,害得总有人跟在我后面要笔套。
说了这么多不足之处,其实我也不是一无是处。我的成绩在班级中名列前茅,科技小制作在省里比赛还获过奖呢。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我还会煮饭烧菜呀!虽然第一次煮的饭是黑锅巴白米心,虽然第一次烧的番茄蛋汤是一锅蛋糊糊,虽然第一次做的红烧鱼又焦又碎,但我们一家人依然吃得很香。
我的性格用好听的话说是活泼得过了头。每次亲朋好友劝我改一改时,我总是不屑一顾。20岁以后再说吧!“人的性格是扎根在血液和骨头里的”。我,就是我!为什么要改变呢?我才不要让身上的棱角一块块磨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