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
人都说深刻的不一定是好的,我现在琢磨着不深刻的是不是一定是不好的。
文笔再好只是皮囊,没了魂就像书中对女子的评价——空有“形态”,没有“态度”。
我一直不明白,像冯唐这样品阅过这么多是非的人,为什么会用这样一种定位做人、做事、做文章。冯唐才华横溢,这一点毫无疑问。书里有一段是说冯唐他想趁年轻看完《二十四史》,人生苦短,能遇到的事也就那么多,一本书看出了不少共鸣,在这一点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冯唐能看懂英文原版……算下来任重而道远,愁人。
我把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句摘了下来,写的是冯唐学妇科那会儿,一个专心科学的同事成天呆实验室——“他一边用一千毫升的烧杯煮方便面,一边小声唠叨:‘对门模拟高血压的狗也快被处理了,又要有肉吃了。’他抱着烧杯吃方便面,笑着对我说:‘暖和得像我老婆的手。’”
我希望能做人做得这么淡然而又有人情味,面对物质,有勇气说出一句——我们已经很满足,再多已是贪婪。
一个从小在富裕中的少爷,一个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的浪漫人物——傅贵,因为赌博被骗了,父亲也气死了,但他因祸得福,最后幸运地活了下来。他的妻子家珍一直陪伴着他,慢慢地用爱和自己的信念影响着他。最后,傅贵终于受到了影响,但为时已晚,伤害了他的家人。
当我读到家珍的死时,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死分离中最安静、最真实的部分。家珍没有抱怨,而是那么善良和平静。当我看到她纯洁的心时,她似乎在净化一些“丑陋”的东西。福贵的女儿和儿子相继去世,最后连女婿都在钢板下惨死,苦� 看到福贵的亲人相继死去,我的`心情也感动了,留下了泪水。但福贵也是可怜的上帝对他如此不公平,让他的亲人死去,只让自己走到生命的尽头,也许这是他的“素命”!
亲戚们的离开使福贵不再是一种新的痛苦。正是他逐渐明白,一个亲戚活在自己的心里,为了让自己活得好,他买的老牛也给了自己自我安慰。
我非常欣赏福贵的精神。他坚定的信念背负着祖先留下的一句话,让自己活下去。我们都必须同样地生活。生活只是一个过程。我只是希望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一种方式,真正清醒,发自内心地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得更长更远。
人都是惧怕死亡的,但是福贵一生经历的最多的就是死亡,是最残忍的亲人的死亡。先是儿子有庆因为给县长夫人生孩子献血被医生抽血致死,然后是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死亡,我感觉对福贵而言这是相当残忍的事情,世间最悲哀的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一个老人要承担着失去孩子的痛苦,还承担着如何面对妻子家珍压力,每每想到这里心里就难过的不行,生活给这个老人太多的痛楚了。
而两个孩子的`去世也最终导致了福贵老婆家珍的去世,但是这还没有结束,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的死亡也再接下来的几年内接踵而来,最后就剩下孤零零的福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生的喜怒哀乐。他死了父母,失去了孩子。说他可怜,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他曾经年轻轻狂,赌博失去了所有的财产,从著名的徐大地主变成了贫穷的农民。而取代他的龙二在解放初期就被枪毙了。他有生命吗?
有一次,他被抓当兵,在军营里度过了几个春秋时期。有多少人在可怕的战争中失去了生命,而傅贵幸免于难,直到战争结束。这又是一条命吗?
人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为了什么?为了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一个人死了,他会谈论什么钱,什么名利!你来了,什么都没带,那你走了,什么都带不了。如果你是无辜的。,你必须无辜地去。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然福贵失去了一对孩子,没有温柔贤惠的妻子,但他还是要活着。从人性的角度来看,他真的很穷。但生活总是那么艰难、残酷和神秘。活着真的很难。他饱受岁月的风雨,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里,他只是一个疯狂的坏老头。但他至少有一个无价的宝藏,那就是生命!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爱与年迈的老者交谈,正因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正因,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在复习作业的间隙,我看了《活着》。余华的书早就听说过了,但一直没有时间,到张艺谋的电影先看了。读完原著后,不禁称赞这本书天生就是一个很好的剧本,我觉得编剧更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充满了镜头感,是我最喜欢的讲故事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任何关于灵魂的话。也许读太多的书不容易被感动,但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大家读完之后都能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书中的一段文字,大家欣赏一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了。我听到老人粗糙而感人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在空旷的夜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青少年游荡,中年想挖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屋顶袅袅升起,在阳光明媚的空气中分散后消失。
女人一个接一个地喊着孩子的声音,一个男人拿着粪桶从我面前走过,扁担吱吱作响。慢慢地,田野趋于安静,周围出现模糊,阳光逐渐消退。
我知道黄昏转瞬即逝,夜晚从天而降。我看到广阔的土地露出坚实的胸膛,这是呼唤的态度,就像女人呼唤她们的孩子,土地呼唤夜晚的到来。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这本书分为四卷,分别是《文字打败时间》,《饭局酒色山河文章》,《如
其实就是冯唐在四十岁之前遇到的那些有意思的事儿,有意思的人和有意思的地方。
他把有意思看得很重要,而人生,如果想要没有遗憾,无非就是调整好有意思和有意义的比重。
《文字打败时间》+《饭局酒色山河文章》,详尽却不全面地阐述了冯唐的文学观。他讲了自己对文字,对书,对文人还有文学流派的感受。
他提到,别人看了他的书,常常骂他是个小混蛋。这部分的基调就是见佛杀佛、见祖灭祖,包含独立思考的自由骂街之态。他确实不需要迎合,文人自古相轻。况且喜欢谁不喜欢谁,喜欢谁的文字不喜欢谁的文字,喜欢谁的音乐不喜欢谁的音乐,喜欢谁的声音不喜欢谁的声音,喜欢谁的电影不喜欢谁的电影,又与他人何关。但是,当下的那种心情和自己的看法,还是需要记录的。
冯唐说古龙是才子,金庸是大师,但是他更喜欢古龙。王小波没有王朔活得久,但他觉得王朔的造诣未必比王小波要大。他列了禁书的书单,也找着四库全书读了古人的思想精华。他喜欢小学学历的沈从文,说北大中文系从来不是培养作家,而是培养小官吏。
他通过文字,结识了一些人,混进了一些圈子,那里的大部分人爱喝酒、好色、有才情。他也通过文字,看到了一些古人,曾国藩,司马迁,钱钟书,张爱玲,李渔,风格各异,似乎却都有着某种侧面的洒脱。
他说有一次凌晨两点和高晓松在故宫午门外约会,在高新改装的大篷车里,喝酒,听他放新专辑《万物生长》中的《彼得堡遗书》,听高讲如何大谈恋爱大绿帽子如何纷飞,看车窗外十米红蓝的警灯闪烁,看车窗外三十米外冤鬼们肩并肩开会的午门。
他们是不羁的,是有意思的。干着自己想干的事儿,也把这些事儿做的很好。他们大喊,有肉体,也要有灵魂。
一部阒然文坛悲剧小说的发轫之作!
沒有绮丽的辞藻,却又没有晦涩;沒有浓墨重彩的描绘,却又斐然成章;沒有结合诡异的`剧情,却又跌宕有致。
倾情之作,获得了一个文本两滴泪的内心振憾。纤悉的笔触,铸就了生命的悲歌和人生的另一中人生境界小学,人是为了活着自身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万事万物而活着。
荣华富贵,一个被上苍肆无忌惮玩弄的人。羸弱的身体,却有一颗钢铸的内心。一双手亲身安葬了自身三代六口人,沒有墓碣。却写满了缠绵悱恻。在残酷的现实眼前,他沒有逡巡不前。滴滴打车血泪抵挡不住他歧望远处的眼光,是那一样的坚苦卓绝,异常的刚毅坚强。
世事沧桑。让眼泪去浇灌期待。
生命的余晷里,荏苒的岁月中,以笑的方法哭,在身亡的随着下活着。
环顾正前方,文本血泪氤氲的人生之途旖旎一片!
“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美丽的矢车菊的花瓣,同时又是那么清,像最明亮的玻璃”,记得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立刻被清透的蓝色漾满了,整个海是一面明亮的大玻璃,那是一种怎样的蓝色才能有如此的骄傲啊。
在大海这块明亮的大玻璃下,应该是一层层光滑的蓝色丝绸吧,把丝绸轻轻抚动,我看到了“海里最深的地方——海王宫殿,它的墙是珊瑚砌成的,尖顶的高窗子是用最亮的琥珀造成的;不过屋顶上却铺着黑色的蚌壳,它们随着水的流动可以自动开合。这是怪好看的,因为每个蚌壳里面含有亮晶晶的珍珠。”在这里看到了人鱼公主,静谧幽深的海里,她是最美丽的,“她的皮肤又光又嫩,像玫瑰的花瓣;她的眼睛是蔚蓝色的,像最深的海水。”
人鱼公主慢慢长大,月光下的城市令她充满幻想,她想当海上风平浪静的时候,在月光底下躺在沙滩上,紧贴着海岸,凝望大城市亮得像无数星星的灯光,静听音乐、闹声以及马车和人的声音,观看教堂的圆顶和尖塔,倾听叮当的钟声……当她到了15岁,头戴百合花花环浮出海面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山了,“可是所有的云块仍然像玫瑰花和黄金似的发着光;同时,在淡红色的天上,太白星已经在美丽地、光亮地眨着眼睛。空气是温和的、新鲜的。海非常平静。那儿停着一艘有三根桅杆的大船。船上只挂了一张帆,因为没有一丝儿风在吹动。水手们都坐在护桅索的周围和帆桁上。空中有音乐,也有歌声。”该有怎样细腻的心才能感受到温馨的画面,淡红色的天空,眨着眼睛的星星,温和的空气,敏感的心在感受着,体味着。
想着当玫瑰花瓣似的几片晚霞慢慢融进海里的时候,月亮从灌木丛中迅速升起,将银色的光刻进沙滩、海和整个旷宇。人鱼公主被一簇簇的火焰吸引了,王子的出场惊起她原本平静的心,一片惊涛骇浪。人鱼公主爱上了英俊的王子,她想变成人,想和王子一样有一个不灭的灵魂。因为老祖母告诉她:“我们在海里结束生命的时候,我们就变成了水上的泡沫,甚至连一座坟墓也不留给我们心爱的人。我们没有一个不灭的灵魂,我们从来得不到一个死后的生命。人类有一个灵魂,它永远活着,即使身体化为尘土,它还是活着的,它从晴朗的天空升上去,一直升到闪耀的星星上。”
人鱼公主能拥有不灭灵魂的方法是与人类相爱,当她爱的人把他全部的思想和爱情都放在她的身上,当他让牧师把他的右手放在她的手里,答应现在和将来永远对她忠诚的时候,他的灵魂才会转移到她的身上,她才会得到一份人类的快乐。他会给她一个灵魂,同时又使他自己的灵魂保持不灭。
人鱼公主可以牺牲一切为争取他和一个不灭的灵魂。
于是,人鱼公主最美的声音消失了,她曾经动听的歌只能在心底里默默的唱,她等待着那个能懂她的王子用心去静静地听,她文雅轻盈的步子的背后是在刀尖上行走,她看到了王子的微笑,为了他迷人的微笑,她不停地舞着,我觉得我看到了穿这丝绸衣服,有长长如瀑布般的黑发的人鱼公主在舞蹈,她旋转着,飞翔着,像一只被追逐的燕子在飞翔,每一个瞬间,她都是那么优雅,就像一个天使。
原本以为童话中的公主和王子经过重重磨难后总会在幸福的在一起,可是我忘了,在人鱼公主变成人的那一刻起,她公主的光环已经属于过去了,她不能说话,王子对她的爱不是能让她获得灵魂的爱,他和邻国的公主结婚。
人鱼公主没有把刀子对准王子,她只是把她模糊的视线朝王子望了望,然后就从船上跳到海里,太阳从海里升起来,阳光柔和地、温暖地照在冰冷的泡沫上,因此小人鱼并没有感觉到灭亡。她看到光明的太阳,看到在她上面飞着的无数透明的、美丽的生物。透过它们——她可以看到船上的白帆和天空的云彩。它们的声音是和谐的音乐,可是那么虚无缥缈,人类的耳朵简直没有办法听见,正如地上的眼睛不能看见它们一样。它们没有翅膀,它们只是凭它们轻飘的形体在空中浮动。
人鱼公主曾经全心全意为她的目标奋斗,忍受过痛苦,她坚持下去了,她的善良使她在300年后拥有一个不灭的灵魂。
我在想,爱也许是生命的一个意外,生命是陆地上的一个意外,陆地也是大海的一个意外,爱情源于大海,最后又回归大海。仿佛每一滴水珠都是一朵蓝色的爱的火焰,即使被酷热蒸干了水份,还会化作云,化作雨,回归大海,生生不息。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月光蔓延开来,我是一个安静的孩子,黑夜常常让我觉得平静和舒心,我衷情于醉人的蓝色,也固执的人为我与大海之间有前生的缘,让我在潜意识里一直默念着它,注视着它,拥抱着它,它的美是击碎在岩石上的浪花,是沉淀在海底的人类的情感,是一个个被人们幻想的童话。我的心里一直珍藏着这样的一幅图画:在碧波荡漾的海面上,有沙鸥点点,宝石一样的蓝在微风的吹拂下显露出层层的水波,在金色的阳光下,它们慢慢地向前涌动着,散发着清新的味道。抬起头看,是一片美丽的大世界,其实美丽多于伤害,人鱼公主也一定是这样的想的吧,因为她看见王子的微笑那么那么美,她一直都看着,记着,念着,想着。
我这个人凡事喜欢赋予“希望”或“意义”,否则就找不到动力。
看完余华的《活着》,我是不大能领会所谓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命运多舛,天灾人祸导致亲人接连离他而去,风烛残年的福贵与老牛为伴。在我看来,福贵的一生太过悲惨。
当外孙苦根被豆子噎死后,生活中仅存的希望破灭,我想不出福贵的生活该何以为继。但是福贵仍然活着,平和宁静没有抱怨。
书中最吸引我的是福贵讲述故事的语气,平静、踏实有些幽默。
在旁人看来,福贵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他的苦难里充满了幸福和欢乐。
“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这是作者的态度,也是作者想向读者展示的高尚:人面对苦难的韧性,“绝望的不存在”。
这种高尚不是个人化的,也不是仅存于文学作品这样的虚幻里。
作者写《活着》的灵感来源于美国民歌《老黑奴》。歌曲是美国作曲家史蒂芬·柯林斯·福斯特根据妻子家中一名老黑奴的一生创作的。
“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我看完书后特地找歌来听。曲调听起来没有哀怨,甚至有些欢快。
又想起20xx年看过的一部电影《四个春天》,是一个叫陆庆屹的圈外人执导的纪录片,以自己的父母为主角,记录他们4年里的日常生活。
两位老人的生活充满乐趣和欢喜。母亲给父亲理发,父亲给母亲染发;母亲高兴时放声唱歌,父亲闲时摆弄各种乐器;他们在露台上仔仔细细的准备食材,满心欢喜地一起做饭。
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幕是,导演的姐姐中年时因病去世,爸妈在姐姐的坟地周围种了很多花草树木,并且非常仔细地照顾它们,剪枝浇水时和姐姐聊天:“崽,我们又来看你啦。等到春天,桃花一开,姐姐的坟就好看的很喽。”。言语间平和宁静,像是女儿就在身旁。
我被古稀之年的老两口乐观的生活态度深深感动,他们用好好地活着对抗“绝望”,也慰藉离去的人。
再来想像如果我们走到了临终之际,会对孩子有怎样的叮嘱?
我大概会说:“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好好地活。”“好好地活”似乎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写着写着,困惑有了答案,这或许就是读书写作带给人的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