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里是勤劳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阿q正传》读书笔记优秀7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十分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仅与赵太爷迥然不一样,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就应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就应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期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我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此刻,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18年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鲁迅的小说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鲁迅的小说思想深刻,技巧精练,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重要的杰作。它写于1921年,最初分章发表于《晨报副镌》,后收入《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鲁迅笔下的阿Q,无权无势,处在社会的底层,在封建旧社会,受到了人们的耻笑和压迫还得忍气吞声。这样的群体,只能屈服于压迫,不顾面子和尊严死皮赖脸地活着。若想要做一些翻身的改变,在权势和封建等级社会大背景的欺压下,就只能残酷并无意义地牺牲。
而阿Q多少有一些不同。他的出身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凭一己之力和整个社会对抗,必然也做不出翻天覆地的改变,他不可能成为阿里巴巴一夜暴富,也没有条件让他读书识字高中举人。能够让鲁迅为他立传,正是因了这被视为民族劣根性的“精神胜利法”。
让我们来看看阿Q与别的封建末时代人物的不同之处。别人安分守己,不问出处,阿Q偏偏要抬高自己的身世,声称自己姓赵,挨赵老爷打之后又在心里想到“儿子居然打起老子来了”。他进城感受到自己与城里生活的格格不入,回到村子里却把城里人的生活大大嘲笑了一遍,把“洋”说“土”,认为城里人把“长凳”叫成“条凳”、煎大头鱼时加葱丝,都是可笑的。垂涎于女人,阿Q心里垂涎,嘴上还要嫌人家水性杨花,脚生得太大。阿Q时时处在不平等的状态下,又时时处在欲望和求之不得的矛盾中,他只有靠“精神胜利法”来维护自己的面子。阿Q与别的底层人物最大不同之处就是他好面子,说好听一点就是维护人格尊严,他生了一副下等人的躯壳,却时时怀着变成高富帅的梦。
有梦想是可爱的,比起苦难压迫后的麻木不仁,仍怀有一丝追求的阿Q令人敬佩。暂不论梦想的雅俗,吃饱穿暖是老百姓的梦想,革命是革命者的梦想,但它们都值得维护。得到人们的尊敬,有女人,过上好日子,就是阿Q的梦想。这样归纳起来,其实很真挚,很朴实。“精神胜利法”是他与残酷现实唯一的对抗方式,也是他还没有完全向世界妥协的证明。尽管在人们看来,他的妄自尊大和畏强凌弱、吃软怕硬是愚昧浅薄的象征,但阿Q不是鲁迅,不是托尔斯泰,不是甘地,更不是海明威,作为一个没有受过教化的民众,他的抗争大概只能至此,无力的抗争好过麻木不仁,我觉得人们要对阿Q多一点宽容。
从另一角度解读,“精神胜利法”未尝不是对人格的一种维护,只是这种维护的局限性使它增添了几分可悲可笑的色彩,但这终究是社会背景造就的。许多外国评论家都指出,“精神胜利法”并不单单是中国人民才有,当人处于社会底层,受到压迫而无从反抗,“精神胜利法”是常常根植于他们心中的,是弱势群体能采取的唯一维护尊严和面子的方式,因此它具有普遍性。与其说“精神胜利法”是国民的劣根性,不如说是人类的普遍弱点。
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证明。即使在社会高速发展,人们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的现代社会之中,“精神胜利法”并没有消亡,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存在而已。资本积累形成的贫富差距下,中下层人民仇富的心理也在风吹草长。官员节节高升,人们便要议论他做坏事;商人下海发了大财,买得起豪宅几间,名车数辆,人们便怀疑他偷税漏税,干了非法的勾当。你可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为怀疑的东西往往会成真,但回头想想,嫉妒心理才是大多数人开始质疑的根源,而并不是出于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当年韩寒一书,“趁我还年少,我要万水千山走遍……切记,要不附权威,不畏权势,不贪权力……”引得无数愤青为他叫好追随,视若明灯。何谓愤青,就是一群无权无势又有点知识理想的年轻人对这个世界怒目而视。所以说愤青是会消亡的,只有少数人是天性使然。有些人一辈子不得志,他就能做一辈子愤青,而大多数人都在成长中逐渐以收获来磨平愤怒,逐渐与这个世界和解了。你能说他们不可爱吗,也许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这样的时期,以批判来对抗不平等,梦想着做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觉得贴着愤青的标签似乎平衡了人生中未曾体验的空白,得到自我高尚的满足感。你能说这可悲吗,没有愤青,这个世界就得陷入可怕的平庸。
其实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精神胜利法”不过是人们调节情绪,获得自我满足的一种途径,当我们处于不平等之中,用精神来盈利无可厚非。阿Q在封建年代只能是阿Q,到了现代社会,他也许可以成为一名愤青,继续将“精神胜利法”发扬光大。能在心理上找到自身于社会的价值,也算一种伟大。至于人们声讨的“国民劣根性”,我只能说,时代不一样啦,都说追求自由思考独立精神,不允许有相反的声音发出吗。喏,这亦可以被解读成一种精神胜利法。
《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
今年寒假我又重温了一遍。
大概是我自己头脑特别笨的缘故吧,不像有些人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奥妙,一眼就能挖掘出它的现实意义来,并让它创造出价值,带来丰厚的社会财富(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财富),同时也宣传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厦的建设垒了n块砖,加了m片瓦。我实在是非常佩服这些高明人士的头脑和眼光的。
也许是因为我曾经读了几本古书,中了旧思想的毒,思想比较保守,属于呆子一类,故从来只知道有为圣人立祠(如武侯祠——武侯可能是“智圣”),为鬼神立庙 (如文昌庙、药王庙等),而从不知竟会有人为阿q这样的不知名氏不知行状更无丰功伟绩且曾被拉到十字路口枪毙示众的最不起眼的小人物建祠立庙的。
然而,在我国的灵秀山水地绍兴,却有一家“土谷祠”专门为阿q建立起来了。土谷祠是鲁迅小说里阿q住过的地方,是在未庄的。它何以会出现在绍兴,我不得而知,也许这是分店或者连锁店吧。但我又太孤陋寡闻了,没听说过哪里还有一家土谷祠,这到现在为止应该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也许未庄就是绍兴,绍兴就是未庄吧,但我又不懂考古,也没有考证过。究竟土谷祠为什么会开在绍兴,那就只好等渊博的学者们来考证考证了。总之,现在绍兴就是有这样一家土谷祠。
那么土谷祠里供奉的是什么呢?我没去过,不大清楚,大概就是社神谷神吧,好保佑当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而,我们精明的商家,好像还没这么博爱,眷顾到上至神只,下及黎民。但里面又不供奉阿q,因为他不是圣人,他们为阿q立这一家土谷祠,只是因为这是阿q曾经“下榻”的地方。就这问题我想来想去,最后总算想通了:所谓的“土谷”者,土地和稻谷者也。而现在保佑土地和稻谷之神,就是钱爷爷、孔方兄,亦即财神爷。试想那土谷祠的老板、庙祝,不就是在这万能之神的保佑之下获得建屋买房的土地和吃饱肚子的稻谷吗?至于阿q和鲁迅,只不过是财神爷香案上的香炉罢了,就专门等待那些热爱鲁迅、热爱文化、热爱旅游的 “香客”们前来上一炷香。想通了这些,我就更是对那些老板和庙祝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们既保佑了自己的土谷,也给当地带来了土谷,而且让“香客”们获得了无价的精神享受,就像是善男信女们礼拜祷告完毕之后的精神上的舒坦一样。他们建立了这土谷祠,真是利己利人,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真真足可为圣人矣! 上面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从“耳听为虚”的东西上引发的。
绍兴土谷祠的情况,我只是从那些写得绘声绘色的旅游指南中的介绍和游人的叙述中得知的,自己并未去过,看什么时候去瞻仰瞻仰吧。然而,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却是“眼见为实”的。阿q有一些名言,那就是“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 或者是“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阿q先前是不是很阔,他的儿子(不知道他有没有儿子)会不会更阔,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阿q的现状很糟,这从小说中就能看出来,不用多说。阿q的这些名言我好像不只是在小说里看过,仿佛在现实的世界里也能经常看到、听到过。
也许是人们引用了阿q的名言,并发扬了阿q的精神吧。有时候,我很觉得咱们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很像阿q对未庄人的态度,很落实了他名言里的精神。
这就是我读完《阿q正传》的一些感受。
《阿Q正传》,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读它不禁有了些共鸣。
初中时读它,觉得这是一篇有点滑稽的文章,还会感叹阿Q的幽默细胞,在这样大家都看不起他的情况下,他还能麻木自己,愉悦自己,虽然自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但他的世到底是怎样?是阔得不得了?还是和他现在这样,一天到晚,只要干完活,就一定是无所事事?
像阿Q这样乐观的人,在旧社会,是不是很多?还是一个比一个悲观?阿Q这种性格,让我自悔不如,要是我能交许多朋友,每天快乐地玩,该做什么做什么,这样的我,才是最好的!只要我能把握时间,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什么我在什么时间可以完成,我一定不会经常反感爸爸,而爸爸也不会说我为什么不完成作业等等的话,不再唠唠叨叨地烦着我。
阿Q的生活,我发现,现代的人从不会过这种生活,每天干完活,上街逛一逛,凑凑热闹,招惹一些人来戏弄他,打他。还参加一些政府反对的'事,加入革命党,使得他最后被政府枪毙,还让人说他坏。我想问,现在,还会有人要这样做吗?
最后,我还想知道,在鲁迅先生的笔下的中国人被他贬得一文不值,可他也是中国人啊,难道,鲁迅的文章,中间还有别的用意吗?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