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侦探集读后感【优秀8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心得吧。但是读书心得有什么要求呢?这次为您整理了福尔摩斯侦探集读后感【优秀8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最终派一些流浪儿找到了凶手霍普,骗说要租用他的马车,霍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了楼下……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篇2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 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篇3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捧起一本书,心底就不禁涌起愉悦之情。因为对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交一个朋友,而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便像交到了一位充满睿智和神秘、以及无穷魅力的挚友。

初见时,《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情节和结构便惊艳了我,同时,这也是它最大的艺术成就。它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而且结局常常来得十分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寻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他十分聪明,善于观察、分析,勤于思考,思维敏捷,动作灵活……再看看我,每次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总是喜欢依赖他人,自己则懒得去动脑筋,有时我甚至不写,心想:反正老师会讲的,到时候抄个答案不就完事了吗?而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对比起勇敢聪慧、勤于思考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明白以后该如何努力,变成更加出色的人。

其次,《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那就要数《血字的研究》这一章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他从墙角的烟灰得知凶手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他还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地推测出凶手的特点,这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耐心和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震撼到了我!

最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巧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让我发现,读书其实并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们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没有《西游记》那样动人心魄;没有《三国演义》那样气势磅礴,更没有《红楼梦》那样凄美缠绵……但它曲折的情节、惊险的过程、性格多端的人物,皆使我徜徉在那个神秘莫测的侦探世界中,刻骨难忘。

福尔摩斯侦探集读后感 篇4

我读过各种各样、不计其数的书,但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侦探集》,它是内蒙古出版色出版的,我已经反反复复看了好几次了。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是在我家吃分岁酒时,姐姐送给我的,我一看马上入了迷。这本书主要叙述了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大夫怎样利用他们的聪明才智侦破了一件又一件离奇的`大案。华生虽然小学一年级是大夫,但在破案中却帮了很多的忙。这些案件都比较离奇,一般人都难以攻破,但只要经他们联合,任何案件都能自攻而破,真是好神奇呀!他们攻破的案子有《巴斯维克魔犬》、《空屋历险记》、《红宝石被盗记》等等。从中让我知道遇事不要紧张,要沉着、冷静,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不可惊慌失措。

特别在读到《血字之谜》时,我完全被尔摩斯的勇气所震惊了,故事讲述了一名男子在自己家被杀压力,经过严密的调查,揭开了故事内幕。一名叫杰克的人,不幸被一帮可拍的追踪者盯上,追踪者限他30天内交出他女儿改过自新。还没等到最后期限时,他就要逃跑,结果被杀了压力。他的女儿被猎手带到深山老林,打算在这儿过日子,可有一天猎手被杀,女儿被带走,至今也没消息。经过福尔摩斯的大胆推测、调查、勇敢地和罪犯进行周旋,一个巨大帮派全部落网,我不由地竖起大拇指对他说:“你太厉害了,连这么复杂的案子也能攻破,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从故事中我懂得了每个人只要细心观察压力、头脑冷静、谨慎小心地做事,任何事都能迎刃而解。我今后一定要向他学习,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都要见机行事、勇往直前,不怕困难,从小事做起,一点一滴,脚踏实地地去创造更好的明天关于狗的作文。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5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6

英国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破案无数,令罪犯们闻风丧胆,他敏捷的思维让所有人为之敬佩。

在所有案件中,《歪唇男人的真面目》一案案情最为玄妙。有一次,福尔摩斯接到一个案子,原来圣克莱尔先生1889年6月突然失踪,家人四处寻找,但毫无音讯。妻子在斯旺德姆大街慢慢走着,忽然看到圣克莱尔在一座烟馆的客房里休息。于是,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经过心细如发的侦察、耐人寻味的探访和大胆的推理,使案情慢慢浮出水面。深思熟虑后,他们找到了这个奇异案件的谜底。圣克莱尔在报社工作拿的钱很少,他发现当乞丐不用工作就能赚这么多钱时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失踪的几天里,他就跑到伦敦街头拿着破碗干这种勾当。

福尔摩斯的探案过程犹如一场场游戏,让人在平淡中见惊奇。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中,没有大量的打斗过程,但期间福尔摩斯慢条斯理的推测却无时无刻在帮我们揭开凶犯罪恶的玄机。幽默的语言蕴含着绝妙的逻辑推理。在福尔摩斯心如止水的前提下,捕捉到凶犯的蛛丝马迹。他缜密的思维、舒缓的心理、近乎谈笑的案情分析让我感受到名家侦探所具备的优良素质。

看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不仅灵活了思维,还开阔了眼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7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每次做事都很认真,很平静,很细心。连我的一个弟弟也很喜欢他,我也很喜欢他。而且,他每次都会认真,细心的破案。

我非常佩服他,也很喜欢他。因为在这里面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是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平静,细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8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就很着迷。天天爱不释手地拿着它看。这本书的作者是侯海博,里面的人物有福尔摩斯、助手医生、葛菜森和雷斯垂德。只里面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讲的。

我最喜欢看他们解决线索的是:血字研究。里面大概讲述的是:有一次,警察想让福尔摩斯给他指导指导那个死人的是怎么一番情况。于是他们开始研究,最后终于发现了坏蛋。可是这还没有完,有一个坏蛋的团队。他们最终才知道了事情的发生,于是就把这些坏蛋抓了起来。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觉得福尔摩斯真是好帅啊!我长大也要向福尔摩斯一样。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这本书吧!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