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精选5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我们还在忙忙碌碌的追求着,只是不知道远方是什么。
——有感于庸碌的青春
还记得少不经事时口里满嘴的要考复旦的弘图壮志,我以为只要我想的我就能做到。人越长大,仿佛就越能看清许多东西。知道自己有多么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在自己的梦想面前又是多么的渺小。
高三的生活,就像是一场黑白电影,一帧一帧飞快闪过,还没好好感受没得痛的画面就一闪而过。高三的每一天,感觉就是吃饭睡觉,才感觉去了一趟食堂,出来已是夜幕降临,皎洁的月光照耀在地上,透过树枝的顶端,变为点点碎碎的星光。不禁感叹道:一天又过去了,高考又近了一步。像是每天都在重复着一句话,时间一天天流逝,留下的是一丝恐惧与遗憾。
繁重的学业,我们别无选择。一张一张的雪白的试卷就像是漫天飞舞的雪花,不是让你觉得赏心悦目,而是头昏眼花,看不到出路。每天六门科目都要学习,在老师讲课之前要预习,上课时要百分之两百的认真,课后要复习所学内容。一旦有哪一步的节奏被打乱,整个学习就会变得紧张而又痛苦。一道一道的真题演练,不会做也得硬着头皮往下做,我们从来就没有也不能有拒绝的权力。因为心里明白:不做,就只有落后。
反复无味的励志演讲,我们早已乏味。心灵鸡汤听一遍两遍会觉得自己被洗脑,全身心的充满斗志,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可是每天重复着像是八股文一样被固定了格式的所谓励志,心灵早已麻木。我行我素,似乎不会被别人的任何一句话而改变。老班隔三差五的精神灌输,我们听了也只是笑笑,又甚至觉得老班在浪费时间。不知为何,我们变成了一意孤行的木头人,听不进别人的任何话语。
一次又一次的考试接踵而至,我们在伤害中哭着成长。每个月学校都会组织两三次单元测试,在这一场考试中的伤害还没有消去,另外一场考试又猝不及防的到来,不管你是否调整好,也不管你是否准备好,考试就是那么残酷,给你泼了一盆冷水,你得受着,浅尝那滋味,并永远记住它改正它。有多少个为考试而失眠的夜晚,有多少次一个人偷偷躲在被窝里哭泣,有多少次站在窗前沉思自己的未来,考试摧毁了我所有对未来憧憬,对梦想的追求。它像是警钟,警告着那不够优秀的自己不配去追逐那遥远的梦想。
时间太残忍,不曾为谁慢下那飞逝的脚步,高考太残忍,折磨着你那单纯而又美好的那份对未来的渴望;高三这条路太残忍,这条路承载着太多的悲伤与痛苦。我们与青春角逐,却一步一步在青春的年华里迷失自我,开始对梦想产生怀疑,也忘记了自己出发时的本心。在青春的这场斗争中,没有人能幸免,青春路上的我们都在一起承受着。
蛹,挣破了茧,便是蝶。
谁的青春不迷茫,但迷茫之后,总会有另一片天空。
所以,青春路上的我们,可以迷茫但不能迷失。痛苦的时候,想一想自己所追求的远方,我们就会明白这一切都值得。 ——后记
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醉却不憔悴,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青春》
不知道为什么要买这本书,不知道为什么要读这本书,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也许刘同对青春的记忆引发我的共鸣,或者说不经意间触碰了我的那根神经。
细细想想感觉好笑,人所不得不营求者,一食,二衣,三住居。人生大事不过此三者,不饥、不寒,不为风雨所侵,娴静度日,即为安乐。反思自己,膀大腰圆,吃的不错;衣服洁净,尚能遮羞;房子不大,但可遮风避雨。工作不错,尚能应付,不求上进,但求安乐。如此看我应该是知足常乐的主儿。
但此刻我却在感伤青春。三杯两盏淡酒,四季清秋下菜,看人生无常,品世间百态,蜉蝣及夕而死,夏蝉不知春秋,尚若悠闲度日,一岁光阴也觉长久。浑浑噩噩,管他春夏秋冬;一杯浊酒,睡上百年不醒,岂不乐哉。
猛然惊醒,我还青春年少,为何浸染老气横秋,仿佛看穿人生苦短,仿佛经历过多少磨难,其实内心的纠结如同此书——《谁的青春不迷茫》。哭过笑过,才知道青春有苦有甜。陪伴自己的至亲至爱,最终会消失得无隐无终;既然注定孤独,何必让内心感伤。成长本身就是一个蜕变的过程,扒皮抽筋,痛并快乐着。
看着新闻报道,20xx年699万毕业生将面对就业压力。想起当初的自己何尝不也是冲破荆棘,历尽沧桑,杀出一条血路,活着不容易但至少活着,就算是爬着毕竟也是在前行。
再有几天又到高考日,等待着鲤鱼跳龙门的莘莘学子们跃跃欲试,只有过来人才知道走进考场大门不过是人生的第一关。怀揣着伟大理想和浪漫情怀走进大学的校门,四年时光不过是过眼烟云。纠结于爱与被爱,将所有的初恋与青涩深埋心底,走出校园的那一刻,你向东,她往西,不同的轨迹,不同的人生,就当是两道平行线,老死不相往来。
女孩们的青春总会写满了浪漫童话,仿佛只有青涩才值得烙印在心底。其实随着岁月的打磨,美丽容颜爬满皱纹,苗条的身材日渐臃肿,爱你的人就在身边,你爱的人早就死去。如果能相约白头,只不过病榻前多了一个问寒问暖,关心你的人;如果劳燕分飞,只不过记忆中多了一段翻篇的过去。
有的话只能靠岁月掩藏;有的人只能靠酒精想起;有的事只能靠记忆珍惜。谁的青春不迷茫?谁的青春不青涩?谁的青春不值得记忆和感伤。
那一刻我发现前行的脚步更加坚定,我终于可以背负青春继续前行。摔倒过,爬起来,擦干眼泪,继续前行。人这一生,注定孤独。一些人存在的意义总归是让另外一些人能快速成长起来,然后消失在时光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岁月的匆匆过客,记住的,留下的,也许只能剩下青春的某一个片段。
刘同的青春,用笔和文字记录,他爱过,哭过,笑过,真实是过,虚伪过,彷徨过,迷茫过,如同他的文字一样,总会触碰你心中最柔软的部位。一旦揭起这个伤口,你会发现血依然在流淌,还是鲜红的。
我们感伤青春易逝不是为了证明我们老了,刚好相反只是为了让前行的脚步更加坚定。也许是我们走得太快了,有时候停下来,回过头来,看一看我们曾经走过的足迹。你会发现那时的自己幼稚可笑但很真实。那一刻,也许你会笑着说:“瞧,那个笨蛋,他是我吗?”然后转过身继续前行,因为路在脚下。
这就是青春,虽然幼稚可笑,虽然青涩迷茫,但经历过的人或正在经历的人都会笑着说:“我的青春就这样,哥们无怨无悔,因为这是我的青春我做主。”
转过身,一个背影,低着头,找寻自己脚下的路,继续前行,因为路在脚下。
一日的闲暇,偶然的翻阅,让我认识了你。
这本书献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
这本书大概的意思就是讲一个奋斗小青年的逆袭人生,从而将人生中的感悟,点点滴滴记录下来。
文章可谓是字字珠玑,深入人心。让我开始逐渐明白,原来,这世间,并没有什么所谓的不公平,有的只是你的无法释怀。
最喜欢这本书中有一段话“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
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你发现光芒的机会;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知道谁是你的贵人; 你觉得迷茫就对了
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时候,你眼中所认为的逆境,打击,恰恰是给予你礼物最为丰盛的。如果一个人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那么我只能承认,他的阅历,没有我们精彩;他收获的,没有我们多;他所认为幸运美好的人生,相对我们而言,是枯燥乏味的。更多的经历,只会让人成长的愈多,只会让人更加学会珍惜美好平淡的生活。
一直以来,我都在抱怨上天,带给我的挫折过多。我却从不认为这是上天赐予我的精美的礼物,我更不会认为,我就是上天宠爱的那个笨小孩,那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但是,时间越往后走,我越发现,那些挫折,让我学会不再去犯,更加的谨慎小心,也让我明白了一些的哲理,让我看开了人生中一些解不开的结。当我看完这本书那一刻,我终于学会释怀。
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
谁的青春不迷茫,谁的青春不一样。
——题记
人们总把七月描绘成黑色的,可我认为十六岁的仲夏更应该有栀子花,白花瓣,拂面的微风,身边单纯的笑脸。
早上匆匆穿上白净宽大的校服,连早点也顾不上吃就挤上开完学校的公车,忽然记起昨晚作业习题还没做完,摸摸脑袋,露出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在拥挤的清晨,城市被薄雾遮住半张脸,车窗中映照出的侧颜让自己自恋般的笑笑:“谁说我不帅了,这不挺好看的么”嘴角上翘的弧度像枝条般伸展开来,瘦薄的肩膀露出白皙的锁骨,伴随着风摘走脸上细密的汗珠,开始了寻常又不通于以往的一天。
迈着大步奔跑进校园,洗的漂白的校服上歪歪斜斜的写着自己青春的箴言,放肆着自己的个性。“昨晚明明放到书包里的复习资料哪去了?怎么现在就找不到了?”“没带书的自己往出走,你们都是快初中毕业的人了,连书也不带,有想过念书么?”你不由的怀疑自己没带书的时候总是碰倒老班心情不好的时候,针尖似的声音,伴随着同学小声地议论絮絮叨叨的折磨着你的耳朵,这样的感觉真难受。
闷热的下午,伴随着睡意,恍惚的目光对上物理老师的“真眼”,只见她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大声说道:“你们可都是少年,祖国的未来,这么能像学校西墙根底下的老太太!”我们只是以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尴尬的笑着应着,然后继续神游九天,发着呆。
太阳西斜,我们放学。每次冲出被灯火照曜的异常璀璨的教学楼,总有种自由的感觉。像出笼的鸟儿。黄昏中我们三五成群,衣领上留存着吃小吃不小心沾染上的污渍,和小伙伴们望着夜晚中亮晶晶的窗户,注视着校门口走出自己暗恋的佳人,单纯美好。
晚上回家,一脸倦怠。用一张挂在门上的写有“正在复习”的纸板回绝妈妈的宵夜。写完作业大段待在屋子里的时间其实是用来听歌发呆的,有时妈妈假装没看到门上告示进来查岗,虽然嘴里背着不着调的英语单词但是内心还在想着枕头下藏着的小说。
可是你不知道,时间会挖空西瓜中最甜的部分,就像很多事会被风吹凉,很多人像相交线般在一点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后走散。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小时候的公仔,卡片会伴随着记忆一起被扔掉。我们要成熟,要长大,要稳重。要和明媚或悲伤的过去渐行渐远。因为,在未来,我们还有很多旅途要走,我们还需煽动翅膀,扑棱扑棱的昂首向前飞。
追星,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潮流,大多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提起追星族,可能我们都不陌生,或许我们也曾去追捧过自己的偶像。
三年前,我也曾疯狂的成为“韩粉”中的一员,那时候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小宇宙,整天关注着有关于他的一切,把所有零花钱省下来买海报,书籍,明信片等,恨不得把有关于他的一切都收入囊中。想告诉所有人他就是我的偶像,我男神。在那时追星已达到狂热顶峰的我,在所有人看来就像个少女心泛滥的人,也许,在他们看来这无数痴迷粉丝只不过是一只只没有头脑的小麻雀,因为内心空虚和精神无处寄托而去的追星。
嫉妒,是一种变态的喜欢。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他能拥有这么多喜欢他的人,为他所沉迷,或许,我也曾嫉妒他为何会让我为他不顾一切的去喜欢。后来想想,他在背后所付出的努力和汗水有多少,当我们正熟睡时,他却还拖着疲惫的身子在为新专辑的发布而努力练习着,其实他在台上所散发出的光芒。在他顶上顶峰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只是他闪烁的时候,而过程我们却全然不知,他为此流过的泪和汗水不知有多少。
并不是所有潮流都一无是处。我向往着成为和他一样的人,我想走一遍他走向成功的那条路。两年,我为他所痴迷疯狂的那两年。后来,当我整理房间所找到的关于他的书籍再也没有当初的激动。当我把墙上的海报一张张撕下来,把手机里的照片统统删掉,把这些物品收进箱子里封存起来的那一刻起,他在我的人生中也像被关进了内心(☆)深处的那个箱子里。许多人问过我,为什么你不追星了?我只是笑一笑说:“我把当初的狂热变成了暗恋。”偶像情节并不是错误,因为每个偶像身上都有是的我们瞩目的闪光点。只是我把这个闪光点放进心里封存起来了,或许只是少了当初的执着和狂热,但那份喜欢依然在。
成长不就是这样么,不是学到就是得到。谁的青春没有一段迷茫懵懂的时光,现在看来那时自己真的很傻,但谁曾不是这样过来的,生活变得有奔头,才会让每一天都有追求。把喜欢的人当作一种信仰,有信仰的人,总是积极的。把那点光芒当作信念,今天永远对明天充满幻想,才有坚定的信念活到明天。
嗯,他的名字或许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青春曾有过他,现在把他放在心里藏起来了,我要和他一样努力,我想成为和他一样的人,我也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光芒。
偶像,应该是人们心灵深处的“启明灯”而不是占据和统治青春梦想的“独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