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文600字【优秀8篇】

一、什么是读书笔记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读书笔记作文600字【优秀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读书笔记 篇1

《巴黎圣母院》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作为一个教堂的祭司,认为感情是罪恶的。但当他见到秀丽的吉卜赛姑娘爱斯梅拉达之后,却不择手段地想占有她。但是在罪恶感的压迫下,他的追逐转成了疯狂的迫害。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相貌丑陋、身体残疾,自幼被弗罗洛收养,他也同样爱慕爱斯梅拉达。但是,这种爱是无私的,高尚的,与弗罗洛构成了鲜明的比较。当罪恶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弗罗洛采用嫁祸于爱斯梅拉达的方法,残忍地将她送上了绞刑架。与此同时,原本忠实于弗罗洛的卡西莫多,被主人的残暴无耻所激怒,把弗罗洛从教堂的高楼上推了下去。

这篇小说以下层市民攻打巴黎圣母院为背景,赞美了受压迫者的正直、善良的品性,揭露了当时神职人员虚伪的本来面目,证明了爱、善良、仁慈将胜过僵化的宗教和说教。

从这篇小说中,我看到了世界上的美与丑,也明白了鉴定美与丑的方法不是在于外表,而是在于灵魂。就像卡西莫多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拥有高尚、纯洁、无私的爱,敢于为自己爱的人献身。然而,与卡西莫多构成鲜明比较的是巴黎圣母院的副教主克洛德·弗罗洛。他在受千万人尊敬的外表下,却长着一颗奇丑无比的心,使他走上了不归之路,由他抚养了二十多年的养子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又怪得了谁呢?而卡西莫多,他依旧在自己心爱的钟旁。

这真的是一本很好的书,期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书笔记作文600字 篇2

《青铜葵花》讲述了一个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在一次偶然中认识了一位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就在这时爸爸却意外死亡,使得葵花成了孤儿。贫穷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青铜无微不至的呵护着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青铜放弃过上学,在冬天去卖芦花鞋,做冰项链……青铜一家遇到了许多困难:盖草房、闹蝗灾……但一家老小同心协力,艰辛却又是快乐地活着,从容坚韧地应对着一切困难。12岁那年,葵花又回到了城市,失去妹妹的青铜日夜思恋着葵花。

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时代苦难总是围绕着人们。困苦总是让人无奈,却又力不从心,也许我们需要的是面对困苦。正像罗曼。罗兰说过的那样:“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并尊敬痛苦。”不经风雨,就不会看到美丽的彩虹,没有破茧而出的艰辛,就不会有张开翅膀,在阳光下翩翩起舞的美妙情景。

因此,苦难是成功的前兆,黑暗预示着黎明即将来临。不畏苦难与黑暗,你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天空有满布乌云的时候,大海有狂涛怒吼的时候,大地有荒凉萧索的时候,乌云狂涛总会退去,生机也会重回土地。所以朋友们,当灰色的季节到来时,不要悲伤,不要放弃,要坚信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但生活总不能一帆风顺,在我们成长的旅途中也总是满布荆棘,坎坷连着险滩。既然我们避免不了与这些苦难相对,那何不以微笑代替泪水,化悲痛为动力,用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笑傲人生。

是的,在我遇到困难之时,我会去想破茧的虫儿与青铜葵花两兄妹的精神。这时,我便有自信去面对困难挑战困难。

读书笔记 篇3

爱,能够给予人全新的生命;爱,能够给予人阳光般的温暖;爱,能够给予人无限幸福和快乐。

这是讲述一个小木偶的故事——老木匠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取得生命的小木偶当成儿子。老木匠卖掉上衣,供小木偶上学。但是小木偶一心贪玩,被骗多次而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最后,他掉进一只大鲸鱼的腹中,意外与老木匠皮帕诺相逢,经过这次历险,皮诺曹最后长大了,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的男孩。

这个故事虽然大多只是讲述小木偶遇到挫折的过程,但是有那个读者能够想到这个故事蕴含着浓厚的爱。小木偶没有课本,老木匠皮帕诺把自己的上衣换了一本书给小木偶,尽管自己受着寒冷,也要用最大的力量带给小木偶幸福,多么伟大的父爱阿。

小时候的我,最爱的就是妈妈,因为她时时刻刻都是守护、爱护着我,而爸爸却只是关心几句。随着我慢慢长大,也渐渐地谅解了爸爸。妈妈给的是温暖的爱,爸爸给的却是严厉的爱。

即使爸爸的工作很辛苦,对我的学习他一点也不会疏忽。当我进步时,没有夸奖我,却只有一句“下次再考好一些,争取属于自己最好的成绩”;如果我退步了,就会下达一道像是古时皇帝的“谕旨”;“下次必须要做好点!”然后就是啰嗦几句,但在这时,在他的话中,很多的都不是批评,而是关心、鼓励……

其实每个父亲都是爱自己的子女的,不是直接地表现出来,而是从心中默默地期望自己的儿女能懂事、健康、快乐……为了儿女的幸福,尽管工作再辛苦,也不会抱怨一句话。

珍惜你父亲对你的这份爱。在将来,要靠自己的成绩去回报自己的父亲,表达你对他感激之情,以及你浓厚的爱意。

《童年》读书笔记 篇4

我在寒假里读了《童年》这本书,它的作者大家都不陌生,是享誉世界的高尔基。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中的第一部,讲述了围绕主人公阿廖沙展开的一系列故事。

在描写父亲时,作者用了这么一段话来形容——“他穿着白衣,身子显得特别长。光着脚的脚趾古怪地交叉着;往常爱抚我的双手安详地搁在胸口,手指也是弯曲的……和善的面容上脸色一片晦暗,两排难看地龇着的牙齿使我觉得怪可怕的”这段话中的“古怪地”:“显得”:“怪可怕的”等形容让我感受到阿廖沙的童真:好奇,阿廖沙那时是多么小,根本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

之后,他的母亲瓦尔瓦拉和外婆带他一起来到了外公家,阿廖沙在那个家里受了许多的委屈,发现了许多新事物,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他能干慈祥的外婆讲给他许多动听的故事,给高尔基带来极大鼓舞,高尔基在书中描写道:“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从外祖父家打架时场面的描写(两个舅舅忽地一声站起来…冲着外祖父大叫大吼,像狗似的冤屈地龇着牙,哆嗦着……叫声像公鸡打鸣似的响……外祖母痛苦得面孔都变样儿了,说:“全都分给他们吧,你也好落得耳根子清静,分吧!”“住嘴,都是你惯的!”外祖父叫喊着,两眼直发光……别看他个子小,叫起来却直震耳朵)中作者把吵架时那种眼红脖子粗:激烈的争吵:大声地喊叫写得惟妙惟肖,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

读书笔记作文600字 篇5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书名是《外号像颗怪味豆》。

刚开始我对这本书并不是多么感兴趣,可是看了几页后我就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这本书中的两个故事是围绕某学校初中一年级一个班级里不同性格的两个女孩来写的。

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字叫陈佳佳,她是一个性格自卑,不爱劳动,体形肥胖的女孩子,同学们给她起了一大堆外号:肥肥,肥妹,除减减…… 班里很多男生欺负她,或者骂她,可是她却无力反抗,而且她的学习也不好,经常被老师批平。在家里妈妈为了让她减肥,严格控制她的饮食;为了增加她的数学细胞,妈妈去儿童培训中心给她报名学单簧管。开始的时候她并不喜欢,后来他们班要参加大合唱比赛让她伴奏,结果她的演奏得到了老师和全体同学的赞赏,并且和班里最强的“女生四人组”和好了,从那以后她开始学着理解别人和宽容别人,终于找回了自信和友谊。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叫胡晶晶,是班里“女生四人组”成员之一,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戴着眼镜和牙套,所以同学们给她起外号叫“四眼钢牙妹” 。胡晶晶的妈妈喜欢带她去参加朋友聚会,在一次聚会上,她认识了邻班的一个男生,她的麻烦也开始了,好朋友怀疑她,邻班的同学给她造谣,她都伤心的哭了,不过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就像胡晶晶自己说的“这就是成长的。痕迹”。

我喜欢阳光姐姐写的这本书,更喜欢书中的两个主人公。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想有朋友,要想得到别人的尊敬和喜欢,就要有一颗宽容之心,要学会理解别人,包容别人,改正自己的缺点,还要有一颗积极进取的心。

读书笔记作文600字 篇6

看了《论可能生活》这本书,觉得有点困惑,有些地方不太读的懂。也许是我这个年龄还不能对此产生共鸣,获得更深刻的理解。总体感觉这是一本有关幸福生活的书,可以给想要幸福的人找到出口,提供一些帮助得到启发。

生活是幸福的赞赏,通过大的哲学视野来探索细处的关乎每个人生命的细小话题伦理学的根本目标是为了询问生活意义。赵汀阳在《论可能生活》里,从对生活的意义叩问入手,以生活本身的目的为主题。

在今天,关于生活意义的疑问似乎已经变得奢侈与可笑。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经济的高度发达,人们在利益的昏迷中失去了幸福,做什么事都想着利益,认为只要对自己有益满足了自己的利益就是幸福。在社会规范中遗忘了生活,就好像行为仅仅是为实现体制的规范目标的行为,而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生活意义。()社会成功了而人失败了。生活本意在于创造幸福生活,幸福是生活的根本目的。幸福是什么?幸福,从心理上的一种满足感。所以我同意——幸福是一种幸福感。幸福应该是一种感觉,所以幸福不幸福不是别人能够说了算的。

作者的观点,抨击了传统文化中“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说法。这种观点的可悲之处在于,很多时候,我们完全忽略了内心的感受,而只在意跟别人比较是否在人之“上”。人心都是不满足的,在人之“上”并不能满足这些人,他们只能拥有一时的满足感,而不会拥有长久的幸福感。也许他们在取得成功的时候会说自己是幸福的,但是这种感觉不能长久,在一段时间之后,他又会不满足于目前所拥有的。

读书笔记 篇7

国王杀害哈姆雷特的阴谋因为海盗的突然出现而失败了,被诛杀的反而是国王派出的两名送信的奸臣。阴差阳错之下,哈姆雷特回到了国内。另一方面,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也在闻知父亲死讯后回国,在国王的唆使下,他将复仇的矛头指向了哈姆雷特,并成为国王谋杀王子阴谋的一枚棋子。

奥菲利娅的葬礼上,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相遇了,两个都急于复仇的年轻人正中克劳狄斯的下怀,国王的赌注让两个年轻人走上了决斗场。讽刺的是,虽然比赛开始之前哈姆雷特向雷欧提斯道歉并赢得了对方的谅解,但还是没能避免惨剧的发生。两人所谓的“友谊赛”还是让剑上的毒汁发挥了作用,国王事先准备的毒酒也排上了用场——王后出于对子女的疼爱和对王的权威的敬畏,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毒酒。

国王的奸计没有得逞了,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为毒剑所伤,雷欧提斯在最后时刻向哈姆雷特道歉并告知其国王的诡计。算是冰释前嫌。之前背叛丈夫的王后也为了自己的子女而死,算是洗刷了自己的罪孽。哈姆雷特在垂死之际用尽全部力量将剑刺向了万恶的国王克劳狄斯,复仇的目的达到了!哈姆雷特饮下了仅剩的毒酒,与死亡拥抱。

福丁布拉斯凯旋而归,正好遇上这一幕宫廷惨祸。故事的最后,获得胜利的挪威王子下令将哈姆雷特的遗体抬上露台,鸣炮向哈姆雷特致敬。笔者窃以为,这次致敬,也是莎翁对于自己笔下人物的情感的体现。

读书笔记 篇8

这天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第二十章最后的名将——蓝玉。主要写了朱元璋不放心北元,明洪武十三年和十四年向北元发起两次远征,都取得了胜利,但并未对北元构成致命的打击,不断骚扰明朝的边境。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一次下令远征,蓝玉在历次正沙漠的行动中只是担任了几次配角。蓝玉是安徽远定人,是常遇春的内弟。蓝玉是一个要强的人,他从不会承认比任何人差。这次远征无疑给蓝玉带给了一个最好的机会,朱元璋同意了蓝玉的请求,给了他右副将军的位置,主帅自然是冯胜。蓝玉来辽东击破了庆州的重兵把守,纳哈出率二十万军队投降明军。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带兵远征北元,脱古思帖木儿丢下军队逃走,元军投降,北元灭亡。

好词:明目张胆、朝思暮想、百般无奈、无处不在、瓦解、震慑、洋洋得意、狰狞、凶神恶煞、不共戴天。

我欣赏的句子有:“其实他采取这一政策是能够理解的,毕竟本来在大都当皇帝的父亲被逼得搬了家,亲戚都被拉去吃牢饭,此仇实在不共戴天。”“这些明军士兵用恶狼般的眼神看着他,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还大声呼喊,很快,更多的明军士兵围拢了来他们一看珍稀动物似的眼神注视着他。他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俘虏。”

实现理想之后的蓝玉任意妄为,让朱元璋再次挥动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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