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演讲什么主题好(通用3篇)
几乎很多人都知道中国神话故事中有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月老。但大部分人眼中月老的职责即红娘,只牵人世间的姻缘,不过我认为只要关乎情感,这个快乐的小老头都会去帮一把。于是在某一日,他的快乐将我们这一群人牵在一起。于是78这个快乐的家庭便诞生了。
相聚在78,我们时刻感受到她的骄傲与自豪。军训时的崭露头角,广播操时的独领风骚,英语单词默写时的医芒毕露……一次次的成功绝非天赐。只有我们知道,这些付出了我们多大的精力;年终评为优秀班级,只有我们知道,我们还不够优秀,几次活动的夺冠并未达到优秀的标准,但我们又在努力,相信我们会更好。
我们的老师真得很好。他们小心翼翼地照顾着我们这一群简单却又判逆的孩子。为了我们,班主任相荣娜一次次的上火,每一次的愁眉不展都会是我们心中的痛。遇见我们,她的"Lucky"似乎不再为她带来幸运,却在无形中庇佑了我们。
上帝说,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守护自己的天使在人生最悲伤的时刻,我们前行的路上只会发现一行脚印。那时的你或许会责怪天使离弃你,但你可知道天使此时正在背着你前行。天使不会离弃她的孩子,因为她的名字叫天使,每个学生的天使就是自己的老师。所以学生时代的自己应该是最快乐的,因为-有众多的天使守护,我们的前行多了一份温馨。
每一份友情让我们学会珍惜。伤害朋友后的自责使我们希望自己更加完美,即使朋友没有责怪,而对朋友的每一次请求,我们不忍拒绝。在对朋友有愧疚中我们一日日蜕变,经历风雪的洗礼,我们一起成长,一起欢笑。伤害朋友后有的只是对自己无知的悔恨。如果我曾经伤过你们,那么"对不起",虽然这句话并不能代表什么,但却是我是真挚的道歉与祝福。或许半年,或许三年后,不会再有机会给你们说这句话。
因为某一天,月老醉酒后很有可能会稀里糊涂地将我们这群人送至不同的天涯与海角。但我希望距离不会使我们生疏,因为我相信,距离只是思念的借口。
一只蜘蛛生活在佛的屋檐下,日日听佛诵经。千年后,它问佛说:"您认为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佛沉吟了一会儿,说:"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曾经得到的和将要得到的了。"
失去后才懂珍惜,又有什么意义,人生最重要是下一步的路。不论前方我们会遇到什么,我希望,我们的78班没有"悔".若干年后,我希望,在我们的心中,78班是一份温馨的回忆,回忆中有你,有我,有我们的老师与我们的欢乐……
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读书只要惬意、祥和就可以。是书这无声的朋友使我明白,读书使我获得更多的知识,不断地充实自己。
而今天,闲来无事,便爱读书。不为黄金屋,只是为了读。读书已成为一些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论怎么读,如果没有一本书做伴,就要心下茫然。
我最喜欢夜深人静,打着灯,到书海中漫游。你可以在书的世界里一无阻碍地上下遨游,读三毛洒脱、豁达的人生,读朱自清那深沉的父爱,读鲁迅那铮铮的铁骨,读那尔虞我诈的三国。还可以在书中随心所欲地纵横驰骋,跟着鲁迅去看社戏,随鲁滨逊去航海,和刘备一起争霸天下。也可以步入路遥平凡的世界,更可以“飘”去目睹乱世佳人郝思嘉的风采。在书中实现了思想的交流,时而有所憬悟、时而有所生发。那种深沉的体验,正如空谷幽兰为你送来的一缕芬芳,回环往复,绵绵不断。
有一本好书在手,我会不自觉地被它吸引,难以割舍,于是便一心一意、细细地展阅。随着一页一页地翻过,书香会沁入肌肤,随着你的血而流淌、奔涌,虽难为人理解,却能自得其乐。
读书需要有闲心、闲情、闲致,忙忙碌碌、心烦意乱是读不进书的。看古人在泽畔行吟,在月下操琴,在松篁里读书,不受丝毫的干扰,这是一种何其风雅的人生。可是,这样的人生已随昔人一起远去了。
只要拥有了一份恬雅旷达的胸襟,完全可以在忙里抽出一点闲时,而不必非等到有许多时间时才去领略读书的趣味。只要偷得片刻的闲暇,一样可以体会书的深蕴。而一旦当步入了书的心扉,则那种恬静,同样令人无所止追,与书沉浮此间滋味,也只有读书者才能领会。
在书中,我能领悟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境界;在书中,我得到了“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自信。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在书中,《鲁滨逊漂流记》教我做生活的强者,笑迎人生;《苦菜花》教我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读书的时候,我可以把烦恼抛掉;读书的时候,我拥有了一片宁静的心境。我可以跟着李白吟诵几句什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也可以跟着李煜吟诵几句什么“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何是福?读书也。茫茫人海之中,熙来攘往的人群,都在为着尘俗的利欲而奔趋着、追逐着。惟有书,惟有好书,才是一方净土,是一方释放灵魂的乐园。
我想起《双城记》中开篇时的那句话,这是一个最繁华的时代,这是一个最萧条的时代,我们永远在时代的夹缝里徘徊、挣扎、踌躇独行,天上地下人间更仿得找不到一个立足之地。而我却以为,不论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都该怀着宽恕与爱,去面对这个世界、去活着。
生活在十九世纪的狄更斯,彼时改革初行社会动荡,英国贵族与底层贫民矛盾激化,资产阶级戴着虚伪的面纱招摇过市,那算不上一个好的时代,换句话说,那并非一个适合文艺发展的时代。可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狄更斯并没有纵情歌酒怀着绝望的心情自暴自弃,也没有愤懑偏激、用一支笔写作生命的孤注一掷,相反他给当时的英国开出的一剂良方是宽恕与爱。他书写《双城记》、《雾都孤儿》,他写的不是革命时史,而是捕捉了那个时代的氛围,用一个故事告诉人们仇仇相报终无已时,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血,只有宽恕能拯救这个世界,仁慈如狄更斯看似最不适合那个阴暗的时代的,可是他能勇敢地直面它,用自己的力量去感化那个社会,在最不适合的时期里做出了最合适的壮举。
而在现代,二十一世纪的伊拉克,我仿佛又看到了这种力量——那个生活在巴格达的八岁少年卡马尔。哈希姆。他行走在哀鸿遍野、民不聊生的那片土地,有这么一句诗歌形容这个时代的中东,“山坡上的灵车来来往往,日以夜继。”没有少年的玩乐,没有吃得饱的热饭,只有硝烟与战火,明灭不熄,多少人在贫民窟、难民营里祈祷,来生不要生在这里,可是卡马尔并没有,他拿着相机记录伊拉克的点点滴滴,每一个温情的画面:有老人坐在书店的门口阅读,太阳从棕榈树后徐徐升起,咖啡馆的门外摆着一杯免费饮料。这算是一个糟糕的时代,这是一个没有任何孩子愿意生活的时代,然而卡马尔用自己的微薄的力量去记录那些爱与温暖,鼓励每一个伊拉克人勇敢地、努力地活下去,这是在最不适合的时期里最合适的救赎。
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卒,然而又有多少人终生困于自己的生不逢时而最终郁郁而终。如那个错生在帝王家的亡国诗人李煜,如那个最忧愤了一生最终病死的贾谊。倘若他们能正视自己的年代,能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一些什么,那么历史会否有所不同?
不论我们生在繁华的时代,抑或萧条的岁月,都应当拿出自己的力量。那不是残忍的力量,不是无情的力量,它或许微弱并伴随苦难,却能在深渊中带来光明,在坚韧中捍卫我们的爱——这便是生逢其时的全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