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精选17篇)
尊敬的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
国不可一日无法,校不可一日无纪。我们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必须要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做人。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更要严格遵守我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诚实守信,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学校。
良好的纪律也是创造和谐社会的条件。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罗兰般清恬的文明;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的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共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历来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五千多年悠久的历史,不但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还形成了讲文明,懂礼貌的传统美德。那么文明是什么呢?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就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的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的举动;是不随地吐痰,等等……总之,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一种习惯。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一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让我们同法一起走向社会!
各位领导:
青春是靓丽的,也是娇嫩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让青春绚丽多彩而不至晦暗无光是我们所期望的,也是必要的。如何更好地自我保护和防范呢?回答我们的是一句屡见不鲜的话:知法、守法、用法。是的,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处处有维护社会有序运行的行为规则,其中法律是有力的。
一次次的普法教育,我们对法律常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我们是否足够重视它们呢?一提到犯法,大多数同学会联想到“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年犯罪数目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
刘备告诫儿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到今天依然不过时。生活中一些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平等的,也是威严的,犯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我们总希望自由自在“畅游天空,遨游大海”,但身处在法制社会,“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我们生活的准则,规范我们的行为,约束我们的行动。冲动、困惑时,让法律唤起你的理智;迷惘、踌躇时,让法律指引你的道路。知法、守法、用法会让我们的青春少走一段弯路。
只有认真守法,才能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守法,我们才能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将“法”根植于我们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法’在我心,我心有‘法’!”
让我们在遵循法律轨道茁壮成长,牢记法律的准绳,豆蔻年华的你我肩负祖国明天的辉煌。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交通安全伴我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周围的车辆越来越多,我们充分享受着现代交通带来的便利,然而同时,交通事故也已经成为青少年意外伤害的主要危险。据统计,在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其中,青少年接近2万。也就是每天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为300人左右,平均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平均每1分钟就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致残。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后面,又有多少家庭失去欢乐?多少亲人痛不欲生?多少生命之花就此凋零?而这一切的源头是什么?矛头不约而同地指向了一个共同的事实: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珍爱自己的生命。
交通安全教育,对每一所学校,每一个家庭,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能缺少的。我们学校地处交通要道,来往车辆非常之多,我校学生更应该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同学们,我们经常看到很多交通要道都标示了宣传标语:“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一停二看三通过,麻痹大意是灾祸”等等。我们不能仅仅把它们当成标语,而应该将内容牢记在心间。然而,由于有的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车水马龙的路面,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或听说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件,都在向我们敲响警钟。追根溯源,都是因为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对青少年进行安全教育是当务之急,迫在眉睫。
亲爱的同学们,当你沐浴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当你与亲人一起欢快地游玩,当你开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你正为着理想而奋力冲刺时,你可曾意识到生命的可贵?如果你拥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那么请常常提醒自己和你的家人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为了更好地珍视我们的生命,在此,我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徒步行走在人来人往的马路时,要时刻保持清醒,注意周边环境安全,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要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决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在学校要养成上下楼梯靠右行的习惯,在校园内自觉列队靠右行走,不追不跑不打不闹,特别是不在走廊上聚集、打闹。
同学们,我们是家庭的希望,是学校的'幼苗,是祖国的未来,我们的人身安全,牵动着父母的心,也牵动着老师的心,我们的人身安全关系着祖国的未来。为了我们能健康成长,请大家一定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从我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使者,争当文明交通的标兵,让我们健康、快乐地生活在师长的关爱中,生活在祖国的大地上!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为你为我》。
在大多数同学看来,法律是很遥远的,因为那是成年人的事,现在只是一名学生。真的是这样吗?让一起来听听一个从事审判工作者的法官是怎么说的。这位法官16年中判过631个犯罪的青年,她认为造成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不懂法。有一个学生,他非常羡慕别人有手提电脑。一天,一个同学告诉他,有一个人偷了一台电脑,不敢拿回家,放在附近楼房的一件工具房里。这学生就说,那去拿了来,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后来他们就真的把电脑偷了来没问他为什么偷,他理直气壮地说,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是不懂法害了他。在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抢劫罪的比例很高,问他们为什么抢劫?很多青少年都会这样想自己曾经被人家抢过,人家抢自己的,为什么自己不能抢人家的。这种观念的形成也是因为同学们本身缺乏保护意识以及缺乏相应的法制教育造成的。还有一个14岁的孩子一进法庭就放声大哭,说他已经把问题都交待了怎么还不放他回家。可是这个孩子和另外一个15岁同伙共撬了3个保险柜,偷了两万多元。这个孩子站在她面前,就感到心情非常沉重。因为他们根本就是一个孩子,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但法律是无情的,该判还得判。
一些同学尚未成年,缺少生活阅历,对于什么是法?什么样的行为是属于犯法?为什么要知法、懂法、守法?怎样遵法、守法等一些问题是一知半解,甚至有些一无所知。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所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学们,法就在身边,学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
国家、家庭、学校、社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那自己本身要怎样做呢?
首先,要遵守的校纪、校规,它可以帮助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只要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自觉遵守《师范生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其次,还要自觉遵守和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营业性的舞厅、吧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像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发展的未来。所以从现在起,不能一味地只看重语文、数学的学习,要多知道一些法律小常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让所有的学生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的规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在此我倡议,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
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严以律已,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学生。最后,祝全体老师工作顺利,所有同学学习进步。我的完了,谢谢大家!
大家好!我是来自xx班的。
我今天的题目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
人们常把少年儿童比喻成幼芽、花朵,这是因为充满活力和希望。但同时又是娇嫩的,经不起风吹雨、打烈日暴晒,因此必须要有人呵护、管理、培养,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而保护茁壮成长的,正是我国逐渐完善的法律法规。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必须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1991年9月4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给予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了解和懂得了这部法,今后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就知道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与法同行,才会健康成长!,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花草树木的蓬勃生长,不仅需要有阳光雨露的滋润还需要有人为它们浇水、施肥,更需要有人为它们除草、捉虫,消除病害。同学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应该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成才,让祖国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法律和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才使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于有了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校园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古语很好地说明了秩序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如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生活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则会造成无序的浪费,甚至更为严重的结果。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有效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因此,同学们,我们要端正,更新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络游戏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勤俭节约,不吃零食,不浪费。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校园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愿我们共同举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锻炼身体和从事健康、文明的活动上,遵纪守法,珍爱自己的前途,珍惜和谐相处的环境,从小做起,防微杜渐,努力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青少年,共同创建我们美丽文明的一小校园。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演讲的主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国家设定的普法日,也是为了能有效地做到法律的普及教育和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吧问题。吧的确有效地把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游戏、沉溺聊天、三个公害,成为"电子",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上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正确对待互联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五(2)班的。今天,我们在这里参加“学法守法,崇德尚德”的活动。首先,我代表全体同学感谢领导,老师的关心与爱护,感谢你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付出的心血。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作为社会的公民,我们要崇尚道德,遵纪守法。“尚德守法”对于一个人有多重要呢?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说:“德之不修,吾之忧也”。那么,我们可以扪心自问:“德行我休了吗?”,或许,我们从来都没有用哪怕一分钟的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会有很多的借口,我们会说自己很忙没有时间去思考这样的问题,甚至可能有人会认为,只要学习好就没有必要去管它什么德行不德行。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狄德罗早就告诫我们说:“真理和美德是一对密友。你想要当作家吗?想要当批评家吗?那么就请你首先做一个有德行的人。”其实,不管我们将来做什么,只要想做好,什么都离不开个人品德的修养。
那么,一个人到底应该怎样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呢?我们要有一颗追求真、善、美的心,并且将这种追求化作行动的力量,坚持不懈的去做。关心一下身边的同学、捡起掉在地上的粉笔头,帮同学擦一下课桌上的灰尘或者是帮他摆一下斜着的椅子。当我们把要求自己做这一切当做一种责无旁贷的事情时,我们的人生其实已经拥有了一笔无形的财富。一个人的德行修养有时候会遇到困难,或者是当你做一件正确的事情的时候担心会遭到同学的嘲笑,或者是你自己不服气别人的长处,不愿意承认自己的不足。其实,无论是面对自己还是别人,我们都需要有勇气。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说:“要养成感知和观察高尚事物的习惯,以便从那种高尚事物无法效仿的借口中解脱出来。我们的心灵境界升高了,凝视神圣榜样的热情点燃了,我们就要设法见贤思齐了。”
遵纪守法的解释是这样的:“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要讲纪律那岂不是等于就没有自由?” 我国古代的教育家、思想家孟子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战国末期著名的哲学家、法家韩非子也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英国19世纪初期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告诫人们说:“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同学们,我明白了。原来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不遵守纪律的自由必然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那就有可能永远的失去了自由。其实,我们经常也能够从电视上看到很多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我们在可怜他们的同时,也应该深思反问自己:“打水、就餐的时候我排队了吗?”,“上下楼梯、骑自行车的时候我靠右行了吗?”“上自习班里没有老师的时候我吵闹了吗”
同学们,我们每个人都是早晨八点钟的太阳,未来终将是我们的。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正值成长的时代,也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要不辜负祖国和社会的希望,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尚德守法的小学生,在学校里遵守纪律、关心同学,努力学习,争做好事。在家里尊老爱幼,帮爸爸妈妈承担家务。我们要学会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学会换位思考,替他人着想;我们要从现在起开始修身,将来才能齐家、平国、治天下!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同学们,老师们:
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遵纪守法。
万物由法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古有商鞅变法,使秦国位于七雄之首。今有国家立法,才能便秩序稳定。人人都要守法,凡事要依法行事,失去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我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所学校,都不可缺少法纪的规范,都不可缺少正常的秩序。
因为法纪是公民的行为规范!没有法纪,人们就会为所欲为,社会就会杂乱无章,国家就会四分五裂!
因为法纪是社会和谐的根基!有了法纪,人们才能照章行事,工作才能井然有序,国家才会繁荣昌盛!
因为法纪是安邦定国的根本!依半办事,社会才能弃恶扬善,人们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遵纪守法是一种高尚的美德。我们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我们的国家纪律严明。因此,只有继承和发扬这种传统美德,我们的国家才能安定团结,我们的民族才能兴旺发达,我们的学校才会和谐安宁。当你看到从水龙头上滴落下的串串珍珠时,当你看到张牙舞爪的废纸飞舞时,你想到了什么?同学们正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学校规定不要买校外的垃圾食品。正是为了保护大家的人身安全,学校规定不要奔饭。正是为了保障大家的自习课效率,学校规定自习课不要说话走动。正是为了大家中午能的到充分的休息,学校规定不许说话吃东西。(为了……)这一切看似苛刻古板的“清规戒律”,实则“苦口婆心,谆谆教导”。
法律像一张巨大的网。一个人一出生就被控制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而我们的正中校规校纪就像我们成长边缘上的护栏,使我们平安顺利地到达成功的彼岸。同学们,不要抱怨,设想一下,如果没有早晨跑操的规定,那么在细菌横行的春季,我们怎么能抵挡疾病的入侵,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来全心全意投入学习?如果没有排队打饭的规定,那么我们怎么能在短短的30分钟内全校几千人都能填饱肚子?如果没有检查宿舍的规定,那么我们在全力以赴学习的同时是否丢了我们的生存所必需的一种技能?如果没有按时就寝的规定,那么深夜里依旧人声鼎沸的校园,复谈学习,如何能够?
对于我们遵纪守法需要耐力和恒心。要不断磨练自己,需要事事处处约束自己。磨自己就能赢!这就需要增强我们自身的免疫力,对不良东西及习惯学会抵制,不断提高自我辨别是非的能力。
同学们,法律赋予了我们每个人追求正义与公平的能力,让我们在正中这片理想与拼搏争苦斗艳的净土上,安安实实,本本分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为正中之崛起而读书,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说到交通安全,是一个沉重而又永恒的话题,它渗透在我们的生活中,关系到我们的生命,涉及到我们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定。
据统计,每年全世界约有120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伤害,每天车祸死亡3000多人,受伤5000多人,道路交通安全是百分之十的速度在递增,中国目前每天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在300人左右。我国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青少年被无情的车祸夺去了生命或造成了终生残疾。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安全,在任何时候都应当被放在首位,没有安全,任何事情都将是泡影,都只是空谈而已。遵守交通规则,这是保障我们人身安全最起码的要求。同学们,扪心自问,对于交通规则,我们做到了多少?
你是否还在为了几秒钟的时间而无视亮起的红灯?你是否还在为了图方便在横穿马路时无视几步之遥的斑马线?你是否还在骑“英雄车”、单手撑把、大撒把、并肩骑车亦或是骑车追逐?你是否还在逆向行车,是否仍在机动车道内飞奔?你是否还会乘坐不安全的摩托车、三轮车、超载车亦或是无牌照的.非客运车辆。这些,也许我们在做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关系,但如果等到悲剧发生才开始后悔,就真的太晚了。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的珍视我们的生命,同学们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时时记在脑中,贯穿于现实生活的每一天。在此,我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密切注意车辆行驶情况,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骑自行车时不追逐打闹,不撒把、不并肩行驶,碰到弯道时注意控制车速,小心避让对面来车。
5、坐车时,不在车内大声喧哗,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成为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镇领导不仅时刻关心着同学们的学习情况,也时刻牵挂着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培养。今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同学们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学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在学校,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祝老师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领导们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实验小学六(4)班的,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在上看到一个视频:一辆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的汽车,因为错过了出口,突然刹车停了下来。结果后车躲闪不及,导致追尾,酿成惨烈车祸。看完这个视频,我陷入了沉思。如果肇事司机能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这样的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像这样违法的现象在生活中随处可见:闯红灯、小偷小摸、杀人抢劫、贪污受贿等等。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践踏社会秩序,对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们不能习惯,更不能麻木不仁。
孟子说“不循规蹈矩,不作方”。场上有规则,就是竞赛规则。只有所有参赛选手都遵守,比赛才能顺利进行;学校有规定,就是校规校纪。只有观察它们,学生才能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社会是有规则的,也就是法律法规。只有每个公民都遵守它们,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古语云:“不要小家子气,也不要善良。”这里说的“小肚鸡肠”,可能是一次交通违章,也可能是一次入店行窃,也可能是一次打架斗殴……当这些“小肚鸡肠”的事情成为习惯,就离违法不远了。俗话说“不积跬步,不达千里;不积小流,成不了河。“只要我们从小事、小事做起,凡事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习惯,就会在不经意间成为好公民。
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不交坏朋友,不看不健康的书,不沉迷络,不欺负同学;爱护环境,助人为乐,尊敬长辈,努力学习,不逾越纪律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生在新时代,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我们要学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学校里,要遵守校规校纪,坚决抵制不良诱惑,时刻自律自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农行衡阳分行在全行组织开展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的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该行从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以及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内控管理。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重要案防制度进行解读,所选案例包括柜员、客户经理、部门负责人、行长等各个岗位,还包括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等类型,多维度、多层次、多岗位展示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
三是强化素质提升。要求每个党员干部结合典型案例学习《准则》和《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守住底线。通过《刑法》解读和案例点评,充分展示并深刻剖析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真正触及员工的内心深处,大力营造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氛围,为全行的改革发展、稳健经营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强化宣传效果。为加强学习活动信息交流与宣传,市分行将利用内部网、信息简报等载体,及时通报、宣传报道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各级行、各部门在发动动员、安排部署、组织学习、检查推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以支行为单位,每半个月要向市分行报送一期活动动态。
五是强化检查督导。活动期间,该行组建专项检查督队伍,对各支行进行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指导、督促活动开展,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对各支行的督导面不少于50%以上。对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和部门,责令整改,并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7)班的,我今天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为成长护航》。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法律为我们的成长保驾护航,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以上是我的演讲内容,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X班的李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哎!这本书中怎么这么多错字,还有那么多不清楚的。不行我得去找书店老板,他明明说这本书是正版的”。有的同学劝我说:“算了,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又不是标准课本,就凑合着看吧。”“那可不行。”我说:“他可侵犯了我的权益,他应该受到处罚的”。
我们实际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类似于以上事例的事情发生,但是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而放弃了讨回公道的机会,则使违犯法律的商家逍遥法外,更大程度上的实行违法行为。
在我们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制定有许多的法律法规。它们的制定给人们的生活了许多的帮助。同时,也给那些不法分子以打击和制约。
目前,我国有许多完善的配套法律,涉及到人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等。例如、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等。
“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这句朴实的话告诉了我们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个人从出生直到去世就和法律结有不解之缘。我们踏进人生的第一声啼哭,就是我们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宣言”。在未成年之前,父母有依法教育和抚养我们的义务,我们有人身不受欢伤害的权利。到了法定年龄,我们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劳动的权力和义务,同时有保卫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义务。经济上有合法继承财产的权力,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年老、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社会保障的权利。我们一生都享有法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可以说,每个人的一生都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
各位领导: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抢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作为学生,我们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