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
同志们:
我们又迎来了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大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和谐”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20xx年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20xx人次,受理投诉169件,解决169件,投诉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5万元。
目前,我县消费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坑害农民等行为仍然存在,消费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文明、消费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我县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结合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状况,把主题确定为,其涵义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其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自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要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组织开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活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把“责任”放在首位,不但要经营者履行好责任,也要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责任,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
谢谢大家!
各位观众、各位朋友以及各位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很荣幸能做客3.15直播特别节目。在此,我代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保护协会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问候,向奋斗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同志们以及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消费者是一个广泛的群体,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牵涉面广、事关重大,所以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历来都非常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重视消费者维权工作的开展,重视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的活动安排。
20xx年,我们主抓“一会两站”的规范化建设,并逐步向商场、超市、企业和景区延伸,进一步完善了消费维权的社会监督体系。截至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共有“消协分会”184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1507个、“消费维权服务站”75个。我们积极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0__余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0万余元。活动期间,我们通过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咨询、讨论消费维权案例等形式,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活动参与人数约32万人,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今年,国家正大力深化机构改革,我市机构改革也在有条不紊推进,在原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家单位完全整合的基础上,划入其他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组建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这是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改革的一件大事。目的是完善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保障市场秩序稳�
今年,国家层面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也是全社会对安全、稳定、健康消费环境的热烈期盼。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消费领域呈现新特点、新趋势,消费维权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面临这些新情况,我们准备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紧扣主题,突出宣传教育引导
今年的“3.15”系列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突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这个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社会各界对信用与消费的认识,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有意义、有影响,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的浓厚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载体,结合消费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引导、消费提示,促使经营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特别要深入农村开展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消费者的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要建立健全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要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拓宽监督范围,畅通诉求渠道,创新救助机制。要加强与媒体的深度合作,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弘扬消费维权的新人新事,发掘典型案例,揭露问题。
二、注重民生,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舌尖安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继续督促食品经营者自律,做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让广大消费者吃得放心。
二是加强商品质量监管,确保“质量达标”。围绕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消费者申诉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服务行业,认真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执法,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让广大消费者用得放心。
三是加强执法查处力度,确保“从严查处”。积极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虚假宣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专项执法行动,大力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要针对当前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房地产买卖、汽车销售、农民消费等民生热点问题,我们要从严查处,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企业付出付不起的代价,督促企业提高信用和信誉。要用信用来引领消费,用消费来拉动内需,用内需来带动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你我。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参与。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同把消费维权工作做细做实,为“平安”建设贡献更坚实的力量。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这个节日和我们有多少关系,那些都是大人的事情!打假、维权啊!可不是我们小学生管的事情!
但是今天我要告诉你只要你拿钱买东西,你就是消费者!当我们从附近小商店买到假冒的矿泉水,买到过期的方便面,吃到不卫生的没有任何卫生许可证的各种零食的时候,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响到我们生命的安全的时候!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各位领导,广大消费者朋友,同志们:
又是一年春风绿,又是一年“3·15”。在这个具有仪式感的日子里,我谨代表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消费者委员会,向现场的各位领导、全体同志和全市广大消费者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
什么事情最能动人心弦?也许每个人的答案不一样,但我们市场监管人可以肯定,一个“12315”的消费投诉电话最容易撩动我们的神经,赋予我们前行的力量!我们希望消费市场得到净化,让消费者更放心;我们希望消费权益得到保护,让消费者更安全;我们希望消费环境得到改善,让消费者更满意!
“3·15”是什么?“3·15”不只是今天,而代表每一天。今天,我们市场监管人站在这里,是表达对全市人民的承诺,我们要喊出一句响亮的口号:“天天都是3·15,我们大家来坚守”!过去的一年,我们受理消费者投诉2450件,接待消费者咨询1万多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这些数字的`背后,折射出大家的坚守,我们的这份坚守,不只是为了生活,还有人生的追求。我们思索,在消费多元的今天,不管是“你加我”还是“我加你”,只有共同维护我们的消费权益,才能净化我们的市场环境。
“3·15”是什么?“3·15”从来不完美,但不会缺少美。我们在消费维权的工作中,尽管有争论、有情绪,甚至有矛盾,但在我市1。8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也有美丽的色彩!美就美在“红色基因+绿色主题”。把党的建设这个红色基因植入市场主体,让党的组织建在非公企业,让党的声音传递到生产经营一线,让党员成为诚信品质、红色之美的守护者。把“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这个绿色主题溶进消费者心里,让信用成为一种美德、一种时尚。信用是微妙的、自愿的、共建的。一个社会靠一个人、几个人讲信用是不够的,只有人人都讲信用,我们的市场环境才会好起来,才会形成一片绿色的“诗和远方”。
“3·15”是什么?“3·15”与百姓为友,为消费者代言。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站在新起点,顺应人民群众消费新需求,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全市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自律,守法、诚信生产经营,主动积极参与法律宣传、打假维权、消费者权益维护,传播诚实守信的正能量。我们将携手企业,共同为消费者代言,“岁月不老,我们不散”!
同志们,生活在继续,消费维权在哪儿?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是你、是我、是他!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共同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谱写高品质生活新篇章!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x年级x班的xxx。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民生,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随之而来的,便是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用好这双慧眼,在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消费前,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发经营者进行斗争。而在交易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同志们:
今天,市工商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315暨诚信单位表彰大会,并确定为以弘扬维权,倡导健康,引导消费这样的鲜明主题,这个会开得十分有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的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借此机会,我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的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各级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发挥消协职能作用,用心地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市消协共办理团体投诉四起,人数达120多人次。接待来访咨询202人次,接受电话咨询268次、受理投诉252件,结案235件,结案率达100%;,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加大消协调解纠纷工作力度,在全州率先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解消费纠纷235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一年来,市消协通过加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提高了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的服务水平;通过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消费侵权行为。
你们所做的工作,市委、市政府是十分满意的。针对当前消协工作,我提三点希望: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改进工作方式,研究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推介,扩大影响。要把握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加强干部素质建设。要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狠抓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打造学习型队伍,增强干部职工驾驭市场经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三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二、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经� 一方面,在管理上要宽严相济,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放宽政策,减少限制,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努力营造宽松优良的发展环境。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进而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诚信,打造诚信工商,加强消协诚信体系建设,从而推动企业信用创建工作。要利用我市现有资源,积极构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三、提高消费者健康维权意识
从现实情况看,我们的消费安全环境尚难令人乐观,在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工业酒精勾兑的酒致人失明、死亡、甲醛泡制水发食品、垃圾油、有毒大米等。无不让人触目惊心。提出消费责任的年主题,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只有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保障,落实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消协要多组织一些关于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同时,适时对全社会发布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提供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做好健康维权年主题的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保护意识。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 ”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健康”指的是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的层面,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今年,确定“健康维权”为消费年主题,目的就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我区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保护状况有所改善,但是形势仍不容乐观,食物中毒等损害消费者的案件时有发生。此外,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还体现在交通、医疗、娱乐、住房等多个方面。因此,各有关部门还要坚持不懈地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区消协要以突出抓好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为重点,在3月15日前后,组织协调有关行政部门、新闻媒体、诚信经营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加强《消法》和消费年主题的宣传;全区工商系统要深入开展打假维权活动,继续抓住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整治力度,逐步规范我区的消费秩序;各新闻媒体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同时,区消协要积极协调和配合工商、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等有关行政部门参与监督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加快建立和形成我区健康安全的消费关系。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全区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强化健康消费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造健康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希望各商品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证人们的身心健康。
最后,祝全区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全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同志们、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会,纪念第xx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个大力倡导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特殊日子里,谨向广大消费者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愿,向全市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全市工商、公安、农牧、商务、卫计、质监、食药、烟草、金融等部门和各级消费者协会始终坚持 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制约我市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根据人均GDP、城镇化率等指标综合测算,目前尚处于工业化中期,而全国已于20xx年进入工业化后期。正是这种发展阶段与全国的不同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我市表现得尤为突出。
目前,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的重大政治任务,面对消�
同志们,朋友们,人人离不开消费,所有人都是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 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县四大班子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实践县委县政府“惠民生、促和谐”两大任务、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我们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与电视台联合开办《维权3.15》栏目,就食品、饮用水、农资、手机等消费热点及时发布警示,深入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咨询578人次,受理投诉189起,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我们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起,查获劣质农资种,收缴假冒伪劣食品公斤,收缴仿冒、劣质手机186部,有力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县的消费环境。
20xx年,我们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消费者权益工作向纵深发展,把12315维权品牌建设成为政府和人民沟通交流的有效渠道,成为解决群众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平台。一是加大力度、确保市场安全。对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重点检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安全、扰乱我县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二是加快效率、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12315集中受理、协作办理、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开展12315维权点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主动、热情、快速、到位的服务;三是加强协作、共铸消费和谐。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与电视台等媒体的通力合作,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消费安全的浓厚氛围。
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工商局的领导下,我们将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的理念,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我们消费者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的重要日子,3.15也是我们社会呼唤诚信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天我就以诚信为话题,为同学们做一次国旗下讲话,讲话的题目就是《诚信,做人之本》
诗人说诚信是三月的春风是三月的花海。商人说诚信是百年的字号千年的招牌。作家说诚信是一本厚厚的日记、是一张不能背弃的人生契约。我说诚信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前提,是做人之本。
《中庸》中就主张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大学》中则讲得更为透彻:欲修其身,必正其心;欲正其心,先诚其意。可见在我国古代先哲们的观念中,要做人就必须修身,正心,而修身正心的关键就在于诚实守信。正所谓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不立。古人尚把它作为金科玉律来推崇,可见诚信就如高山上的奇景,沙漠中的清泉,是很重要,很宝贵的。华夏五千年,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求的是诚信,昔有尾生抱柱而亡的执着,关云长勇闯五关的忠诚;今有钱学森毅然归国的坚定,蔡振华重振国球的誓言。诚信是生命的本色,是历经千年而不变的生命本色。
然而今天,诚信这一美德却被一些人逐步淡忘和遗失。在我们的生活中,仍然存在着种种违背诚信的现象:有人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造假酒,卖假烟, 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竟成青霉素,明星虚假代言、烟草企业冠名助学,偷菜医生,塌桥事件、楼歪歪、毒餐具等等一时窜红网络,或许有人会把这些归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归于法律规范、行业规范不够健全,归于国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等等。然而,还有一点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那就是 诚信的丧失。
且不说社会生活中的尔虞我诈,就在我们美丽的校园里也有着不和谐的音符:同学们,当你有抄袭作业动机的时候,当你有考试作弊企图的时候,当你拣到别人财务准备占为己有的时候,当你撒谎骗人的时候;当你盗用老师的名义自批假条,来欺骗家长老师的时候。.。.。.也许你会说,这些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到了做大事的时候,我自然会讲诚信。殊不知,高尚的品德是靠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修养而成,在小事面前尚不能以诚信严格律己,何谈大事?一种在小事中养成的惯性只会让你在背离诚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我记得经济学家茅于轼说过,诚信是在于量的,每个人都从自己开始改善信誉,形成量的积累,才能造成一个诚信的社会。是的,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这是提高每一个人诚信水平的必由之路。
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待人之德。诚信是一扇窗,擦亮了它就会让人看到真,善,美的心灵,校园的建设需要诚信,人类的发展需要诚信,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我们带着诚信上路,相信将来有一天,诚信也如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广大消费者朋友:
大家好!
今天是第xx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非常荣幸能作为企业代表在这样一个有着非凡意义的盛会上发言。工贸有限公司作为安康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始终坚持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经营管理理念,把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保障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荣誉并不是我们的终点,恰恰是我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新起� 始终以诚信为立业之本,坚持自愿、平等、公平、信用的'原则,守信践诺,做诚信企业;
二、遵法守纪,依法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信守合同,公平竞争。决不为企业自身利益而侵害、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见利忘义商业欺诈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
三、奉行公平交易,把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企业发展之基,牢固树立天天“3.15”的服务理念。
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广大消费者朋友:“人无信而不立、企无信而不兴、政无信而不威”。我市良好的消费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让我们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共同携手、自觉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 20xx年,12315平台实现“五线合一”,通过投诉举报集中受理、统一分派、限时办结,切实保障消费者合理诉求,累计受理调处各类投诉举报687件。上报的《旅游合同起纠纷,消费维权得赔偿》《预付式消费有风险,消费者维权得解决》案例分别入选20xx年《xx省消费环境建设蓝皮书》、12315系统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xx年,县消费者协会将紧紧围绕全力关注消费民生,服务和谐发展,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权合力。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平台作用,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积极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开披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二是创新维权机制,全面履行职责。在全社会倡导和坚持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念。继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依法履行消协组织反映、查询、建议、披露曝光、监督检查、支持起诉及提起诉讼等各项职责,督促社会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责任,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三是聚焦消费难题,提升监督效能。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消费调查等手段,聚焦服务消费、线上消费、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开展社会监督,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完善调查、测评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加强对调查监督结果的宣传和使用,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并提供意见建议,提升消费监督成效。
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科学理性消费。适应消费转型升级新趋势,高质量开展消费教育引导,重点引导更多消费教育资源向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和未成年人倾斜,不断提升各类消费者群体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针对政策关注、民生热点、消费升级的商品和重要民生领域商品开展比较试验,为消费者选择优质商品和服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有效信息参考,推动相关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同志们、朋友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国计民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希望大家积极踊跃参与到20xx年“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各项活动中去,切实强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为构建和谐、诚信做出应有的贡献。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迎来了一个重要的日子——3·15消费者权益日。这是一个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消费环境改善的特殊日子。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享受到安全、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作为经营者,我们有责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思考和认识。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是市场的主体之一,他们的需求和选择决定了市场的走向和发展。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市场就会失去公平和透明,经济秩序就会混乱,最终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需要通过法律、道德、舆论等多种手段,共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政府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企业需要坚持诚信经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也需要提高保护意识,理性消费、维权有道。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保护意识,敢于维权、善于维权。作为经营者,我们应该坚持诚信经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应该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推动消费环境的改善和优化。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呼吁:让消费更公平、更透明、更安全!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推动消费环境的改善和优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可能有些同学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们的事,离我们小孩子还太遥远。其实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美食城消费,到文化园买学习用品,在小商贩的摊上买小吃或小玩意儿。.。.。.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大价钱买文具用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小摊上买小吃一饱口福,却吃出了毛病,吃坏了身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气壮地去找商家或有关当事人理论一番讨个说法呢?这就对了。可见,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日子。
那么,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呢?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