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是在一定的场合,面对一定的听众,演讲人围绕着主题讲话的文稿。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演讲稿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演讲稿很难写吧,
同学们:
刚才,我校法制校长、县检察院姚检察官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化课,大家也肯定很有感受!这次法制教化专题会,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让学生学法、懂法、遵守法律。为开好这次会议,姚检察官作了细心的打算,在百忙之中� 这些犯法的人员,在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曾有过学习和深造的机会,有过美妙的童年。美妙的志向也曾在心中扎过根,他们也有过上高校,为祖国、为人民做贡献的远大志向和志向。但是,由于他们平常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青少年时期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小打小闹,不拘小节和违反《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起先,逐步由违反纪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家庭带来了耻辱,也给自己带来了终生的懊悔,能说教训是沉痛的,也是发人深省的。姚检察官所列举的这些案例,无疑都是血淋淋的,这些犯案人员所走过的弯路,以及他们犯罪的起因,给我们以警示,都是特别沉痛的教训。同学们,仔细的想一想,今日,我们坐在宽敞光明的教室里学 只有珍惜今日,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勉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哺育自己的双亲。
从近段状况看,学校政教处狠抓了常规管理,加大了检查力度,对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进行督促检查,目的是为了创建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同学们舒心的学习。学校的校风校貌也因此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绝大多数同学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体现了良好的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德,为我校的振兴和良好校风的`形成,作出了主动的贡献。但是,也有少数同学的所作所为,是不尽如人意的,与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南辕北辙的,与《中学生守则》是相违反的,如不刚好订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很可能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详细表现在有的同学贪图安逸,平常学习不努力,缺乏勤奋学习的意志,刻苦程度差,不愿动一下脑筋,不愿下一点气力,课上不仔细听讲,课下抄袭别人的作业,有的缺乏辨别是非的实力,明知违纪,却一意孤行。有的同学见财生心,见物生意,看到别人的东西就眼红,有小偷小摸现象,这种见利忘义的行为,看起来是一桩小事,但有没有想到过自己这样做既违犯了法律法规,又损害了别人,于法于情都应当受到指责。有的同学不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不爱惜我们的校内环境,如扔垃圾。有的同学,不能正确辨别美与丑,追求低级趣味,穿奇装异服,染发戴首饰,留怪发型,自以为风光得意,潇洒得很,事实上精神上空虚得很;有的张口污言秽语,对他人造成损害,这是文明的学校所不能容许的。有的同学不敬重师长,因为老师管教严格,与老师公开顶对,不听从管理,逆反心理严峻;有的同学不能做到勤俭节约,随意奢侈钱财等不良现象,尽管少数,但是还有。,尽管学校加大了惩罚力度,但仍有个别同学无视学校的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不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无组织无纪律,对那些屡教屡犯的,学校将从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以确保给同学们一个宁静祥和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同学们,大家正处在长身体、学学问的时期,能说美妙的前程就是在这一时期奠基,因此,不但要学好文化课,还必需要有法律学问,做自觉遵纪遵守法律的模范。要不断增加法律意识,把法律纪律带在身边,也就是脑子里时刻要有“法”的观念、纪律观念,大事想到法,小事也要想到法,安静时想到法,激烈时更不能遗忘法,时时刻刻都要用法律、纪律来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都要想一想,这样做合不合规定,这样做违不违法。生活中很多细小的事情,也会酿成大错,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要紧的是大家心平气和地仔细思索一下,有些事情该不该去做,该怎样去做,这也是对每个人的文化涵养、道德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的考验。当你无意中碰了别人一下时,一声“对不起”就能化� 因为,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割不断的联系,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让一分则会心胸宽广。切莫因一些蝇头小利而丢失了自己的人格,也不要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影响了自己的前程。时间匆忙,岁月如梭,莫等闲白了少年头,有限的生命之舟靠自己去掌舵,人生的道路千条万条,全靠自己去开拓。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在这里要求大家肯定要珍惜,一个同等学习创建的机会,同样耗去一年的光阴,有的惜时如金,刻苦学习,勤奋努力,为今后升学、工作和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有的同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所作为,虚度光阴。有句俗话说的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播种什么就会收获什么,有付出必有回报,所
同学们,希望通过这次大会,给大家敲起一次警钟,上一堂生动的法制教化课。会后,要求同学仔细探讨,仔细反思,仔细自查自纠,查一查以前有哪些违规违纪的不良行为,有哪些有悖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做法,从而坚决改正,来争做文明遵守法律的好学生。至于那些犯过一些小错误,还没有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同学,更要引以为诫,尽快悬崖勒马。违纪与违法只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希望同学们要仔细学习法律学问,树立法律意识,培育法制观念,学会依法办事,到处遵守法律,时时遵守法律,养成自学遵纪遵守法律的好习惯,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创建,学生生存,立志成才,努力做一个“爱国遵守法律,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新时代的中学生。感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不知大家发现没有,从今天起我们进入了20xx年的最后一个月,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常言道: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制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而法制观念能影响人、教育人、规范人,促使人追求正义的价值取向,培养良好的道德素养。作为中学生,我们要学法守法,分辨是非曲直、远离违法犯罪;同时,我们还要积极用法,当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理智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及他人的权利,让法律成为保护我们的骑士。
增强法制观念的同时,我们也要注重自身安全。生命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光辉灿烂,追求幸福美满。然而,若没有安全作为保障,顷刻之间一切化为乌有!因而,不论是身处何处,都要注重健康饮食、平安出行、防水防火防电等等,不可因一时的大意而造成终身的遗憾。
同学们,就让我们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安全意识,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最后,愿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日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知法懂法。“法”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养。
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则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则,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青少年是祖国的将来,民族的将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养的凹凸,在肯定程度上确定了将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育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化,不仅可以预防和削减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内,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遵守法律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日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日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盼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关心。,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力量所限,加上时间有限,预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判指正。我今日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很多种说法。
汉语中的法字。古代的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正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奇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原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正、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
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公平地严格根据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根据工人阶级和广阔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阔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需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22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同学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索题:
(1)第一步应当怎么做。
(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
(3)假如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
结果应是(1)尽快送四周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假如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其次百三十五条,过失损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假如是稍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假如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担当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有意杀人、有意损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假如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由于他是过失损害,而不是有意损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担当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示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峻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其次依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第三,根据《治安管理惩罚条例》对违法的惩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根据《刑法》对犯罪分子惩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同学、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训练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经常只有几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肯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爱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同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缺憾,懊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有意损害、抢劫、巧取豪夺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缘由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缘由进行分析,才能实行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缘由有以下几点:
1、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简单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2、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志向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实力和自控实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
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学习中,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学问,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遵守法律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很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缘由。
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在上课之前,有一个问题我提出来给大家思考:学校是神圣的知识殿堂,监狱是肮脏聚集之地,这两个地方相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那么从学校到监狱究竟远不远?我希望大家带着问号认真听我的讲课,相信等课讲完了,对这个问题,聪明的同学们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的。
说起法律,可能有的同学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们都还只是小孩子,法律离我们太遥远了。真的很遥远吗?法律真的只关大人们的事,和我们小学生没有多大关系吗?那么请听下面这个案例:
前不久,有同学到学校交课外活动费时,老师要求学生在报名费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说以前发现有同学使用***,在人民币上签上名字有及时找到***的主人。当看到妈妈把给他的新钞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时,这个同学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知道,这种在人民币上签字的`行为是否违法。同学们,你们说呢?(此处等同学回答)
是啊,这位老师要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字,不但严重伤害了师生之间的感情,更为严重的,它是一种污染人民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