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强加于别人身上。这句话说得短小而经典,因此被许多人引为座右铭挂在身上。这里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演讲稿优秀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家好!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先贤孔子的这句话,简洁地概括了“己”与“人”的关系: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要施加给别人,应根据自己的喜好推及他人的喜好。它是人与人相处的底线,体现的是一种同理心,即在人际交往中,能体会他人的情绪和想法,理解他人的立场和感受,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
我怎样对待别人,别人就会怎样对待我。别人把你桌上的书本碰到地上,你宽容地露齿一笑,别人也会报之以歉意的一笑。相反,你如果口出粗言,拳脚相加,他人往往也会把拳脚回报给你。我替别人着想,他人才会替我着想。给别人的,其实是给自己的。“投之以桃”,别人才会友好地“报之以李”。
想要他人理解,先要学会理解他人。上课铃声已响,一学生向教室狂奔而来,到门口,嘴里还在骂骂咧咧,一脚踹门,正好撞向门后的学生。门后的学生怎么反应?好是忍住痛,看他渲泄完了,问他怎么回事,然后,再指出他的错误。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动手回击。原来该名学生刚被老师狠狠批评一顿,心中一肚子火。询问他情况,理解他的行为发生的原因,再去批评他,就会有效避免矛盾。
要学会从别人的角度看问题,将心比心。朋友借给你一本心爱的动漫书,是从国外带回来的`,结果你给弄丢了。朋友对你大动肝火,而且怀疑你私吞了,甚至要跟你绝交。你怎么办?是不是冲冠一怒:绝交就绝交?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从朋友的角度去理解他的言行,用自己的真诚求得谅解。
要不设防地以我真实的一面示人,真诚对待每一个人。自己能把内心深处的东西暴露给对方,才能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真诚坦白,才能获得信任。自以为是,耍小聪明,凡事斤斤计较、机关算尽,是得不到别人的真心相待的。真情流露,真诚交流,说出自己的心中话,才能得到真情回报,对方才会把你当作好朋友。主动对人友好,主动表达善意,主动对人表达肯定赞美,才能获得他人好感。
我们需要别人的爱、宽容和谦让,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个体都是脆弱而不够强大的,是有缺点而不够完美的。而爱、宽容和谦让,只能由他人提供。只有每一个人心中拥有爱、宽容和谦让,我们才能得到爱、宽容和谦让。要想幸福自己,就必须幸福他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已被镌刻联合国总部大厅,它是国与国交往的准则,也是人与人交往的准则,当然也是我们学生与学生间交往的核心准则。
谢谢大家!
尊敬的教员、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恰巧昨天上课的时候教员也有提到这句话,今天就由我和大家谈一谈我对这句话的一点浅薄理解。
早在2500年前,子贡问他的老师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告诉子贡: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想请一位同学为大家解释一下这两句话的具体含义。
前一句话是子贡问老师:有没有一句话可以终身奉行?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简单地说就是自己所不愿意接受的,不要强加给别人。它和咱们常说的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换位思考等等,指的都是一个意思。我认为这句话道出了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这也是我一直奉行的一个行为准则。
中国传统文化里讲究因果循环:你种下什么因,收获的就是什么果。播种一个行动,你会收获一个习惯;播种一个习惯,你会收获一个个性;播种一个个性,你会收获一个命运;播种一个善行,你会收到一个善果;播种一个恶行,你会收到一个恶果。你有权利非公平地对待其他人,但你这种非公平的态度,将会使你自食其果。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大禹治水的故事。大禹接受治水的任务时,刚刚新婚。当他想到有人被水淹死时,心里就像自己的亲人被淹死一样痛苦、不安,于是他毅然告别了新婚妻子,率领数万群众,夜以继日地治水。在这个过程中,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经过13年的奋战,终疏通了九条大河,使洪水流入了大海,消除了水患,完成了流芳千古的伟业。
到了战国时候,有个叫白圭的人,跟孟子谈起这件事,他夸口说:如果让我来治水,一定能比禹做得更好。只要我把河道疏通,让洪水流到邻近的国家去就行了,那不是省事得多吗?孟子很不客气地对他说:你错了!大禹治水是将水引至大海,与己有利,与人无害。而你的方法只是修堤堵河,把邻国当作大水沟,结果洪水都流到别国去,与己有利,与人却有害。这种治水的方法,怎么能与大禹的相比呢?这就是成语以邻为壑的由来。
从大禹和白圭这两个人的治水方法来看,大禹这种推己及人的精神,才是值得我们钦佩和效仿的。
以上呢就是我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一点个人见解,不足之处还请教员和同学们批评指正,完毕!
大家好!
在《论语·卫灵公》中有这样一段话“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翻译成的意思就是:子贡问道:“有没有一句话可以终身奉行的呢?”孔子说:“那就是‘恕道’吧!自己不愿意的事,不要强加给别人。”
想必老夫子当年说这话的时候一定也很得意于自己的思想认识水平很高,觉得只要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算修炼到家立地成佛了。后世也有很多追随者把这句话作为做人处事的标准,但是从我一个自由主义者的眼中看来,这个命题绝对是包含了一个可怕错误的伪命题,因为如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命题成立的话,它的逆否命题“己所欲,施于人”也就可以成立。也就是说“自己不愿意的事,不要强加给别人”但是如果是自己愿意的事,就可以强加给别人!
如此野蛮强盗的理论可以被认为是正确的而学习,培养出来的人不是奴才就是刽子手,奴才们正着用,刽子手反着用,反正都有道理。所以子可以光明正大的罗织罪名诛了少正卯,所以就有统治者打着“民主”旗号到行逆施,所以就有愤青们以“爱国”的名义侵犯人权。
所以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我认为应该不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且己所欲也不能施于人,这是一个文明社会公民起码的认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