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通用14篇)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对于法律,尽管我们年龄小,但通过学校近年来对我们的普法教育,我们还是学到了不少的法律常识。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加知道了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常言说:“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了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却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请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他们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慢慢地一步步而走向犯罪道路的呢?所以,“小恶”就像是一只不起眼的小白蚁,如果任其发展,千里之堤终会溃于蚁穴。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并不陌生。那么,什么是法?形象地说,法就是安全的眼睛,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就是智慧的窗口,能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对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每个人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家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们生活在社会上,一定要法在心中,时时处处遵守法规,否则,必将会受到相应地惩罚。
而今,我们正是身体发育成长的时期,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灿烂阳光,也有阴霾夜暗,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会出现一些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会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站在这里,看到你们的微笑,便增添了无穷的信心和力量。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法律 :过马路时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这是《道路交通法》规定的;适龄儿童要上学接受教育,这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当我们小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时可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大家都知道,为了行车的安全,马路上增加了护栏,这原本是好事。可有一天,我在街上却看到了这样一个场面:一个中年男子在马路边急匆匆地走着,好像有什么急事,当他想过马路时,恰好没有人行横道线,只见他毫不犹豫的一脚跨过护栏。正在此时,一辆小车急驶过来,司机急忙刹车,尖锐的刹车声,把这位男子惊呆在马路中间。我也惊出一身冷汗,想像着,如果不是司机的反应灵敏,惨剧将瞬间发生,那又有多少人将为此悲痛?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为什么总是不遵守法律呢?违法者往往都抱有侥幸心理,违反一点点法律不算什么问题,但是他们哪知道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前些天南京撞车案中,一对幸福的夫妻只是像平常一样手挽手,走在公园的林荫小道上,却惨死在醉酒司机的车轮下,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快要出生的胎儿!车祸剥夺的不仅仅是司机的自由,更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碾碎了亲人的心!难道只有通过血的教训才能让人们明白酒后驾车的危害,只有亲身经历,才能让人们发觉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吗?!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就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有些同学却自我感觉已经长大了,因此有些学生喜欢在校拉帮结派,讲“哥们儿义气”,崇尚“暴力”,更有人无视法律的存在,在校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记得上届六年级毕业的徐某,因从小自由散漫,经常在学校欺负小同学,对老师教育置之不理,参与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在我们学校也有些同学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经常在校小摸小偷。在此,我要真诚地提醒这些同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它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但它又是正义的化身!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知法守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同学们,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心,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律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园》。
众所周知,古往今来,上至国家集体,下至黎民百姓,谁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我们国家一直把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作为根本的治国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治国如此,治校亦然。依法治校,用法制规范和保护我们的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已成为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中学生都是处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易冲动、重哥们义气,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涨,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农村家庭为了改善生活,父母大多在外打工,造成家庭教育缺失。再者现在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等不正常的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故事,他是我以前的一个邻居,名叫小军(化名),他有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哥哥,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平时常在外地打零工,对孩子的管理教育自然也就很粗放。由于经常不在家,总是怕亏待孩子,所以平时的零花钱就给的多一些,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毕竟是孩子,有了零花钱,兄弟二人经常上网、抽烟。结交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在一起瞎混。后来被父母发觉,真是又生气又寒心。为人父母的在外地如此辛苦的挣钱,却换来这样的结果,自然会很生气。大发雷霆之后,他们决定,从此零花钱一分不给。这兄弟俩上网成瘾,为了5元上网费,小军在校门口拦截低年级学生索要钱物,被欺负的学生找来一位高年级学生将小军吓跑。第二天,小军叫来哥哥和几位朋友,在上学路上截住那位高年级学生,争吵中,小军的哥哥拿起砖头朝那位学生头部砸去,被砸着当时就晕倒在地,后经检查颅骨塌陷。由于都是未成年人,没有判刑,但小军家赔偿其医药费3万多元。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认为学校在这方面应加大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我们开座谈会,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是一把双刃剑,要使同学们通过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实现依法治校,首先要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权利意识。那么如何来做到这一点呢?我认为一是学法知法,二是守法护法,三是用法维权。我们学校在这一点上做的比较到位。学校法制教育课由校长及学校领导亲自担任,每位教师都是法制宣讲员。在法制课上师生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我们都熟记于心。目的是为了让学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负责。如今,遵纪守法、照章行事已成为我校师生自觉的行动准则,
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新教育观念,用法律保护全体师生的利益,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因此,我要说:依法治校,势在必行。功在当代,利泽千秋。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大家好!
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民主国家,我们确立了依法治国方针;然而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我们更要注重以德治国。
百行孝为先,华夏子女最基本的美德就是孝顺。自古以来,多少文人雅士孝顺的故事滋润着我们的心灵。汉文帝刘恒在母亲卧病期间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亲口尝过母亲的药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东汉黄香夏天为父驱赶蚊子,扇凉床和枕头,冬天为父暖被;还有花木兰替父从军等。这些看似没什么了不起的举动在古人看来是可以称得上孝感动天,虽说有点夸张,却是当代青少年乃至华人应该学习典范,只可惜现状却是截然不同。爱刘德华成痴的杨丽娟,为了见偶像一面,不惜让其父亲捐肾,其父亲最终无能为力选择了跃入江里自尽。愿意为只是陌生人的偶像付出一切,却从来不回头看一眼被自己逼上绝路的父亲,这样的女生连孝顺都做不到,哪里还有美德可言?上海浦东机场的刺母案同样叫人心寒,一留学生只是因为母亲不能给予所需的生活费,竟拿出尖刀砍、刺母亲致重伤,这样的人即使有再高的文化修养,也弥补不了在道德上的缺陷。
孝,贯穿千年历史,若在我们这一代被弱化甚至丢弃,岂不是会被外国人嘲笑?让我们拨开一点物质、资本的迷雾,拾回第一美德——孝,人人做到孟子所言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构建起和谐社会,这样的中国才能无后顾之忧地再迈向新的辉煌。
在孝的基础上,“知节明礼”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凸显重要。一位年轻人到一家汽车公司应聘,眼看前几个人的学历都比自己高,便自觉没什么希望了。当他走进董事长的办公室时,顺手捡起了门口的那张渍纸并扔进了垃圾桶。只因这一个小小的举动,他就被录取了。这位年轻人就是制造了美国汽车业一时神话的福特。能够看得见眼前的小事,懂得如何弯下腰,这一种谦卑的美德正是为当下不少年轻人所缺乏。同样是应聘现场,北京某大公司的测试却让人感叹。最后几位优秀的面试者被请进了经理的办公室,在经理外出的二十分钟里面,他们百无聊赖地拿起了桌面上的文件,左掀右翻。结果可想而知——无一被录取。随意翻看别人的东西,连尊重他人这样基本的礼貌都不懂的人,再优秀也难以取得成功。
人们总会忽略身边的小事,以为它无关要紧,殊不知一个小举止就可以反映出个人的修养美德。个人、社会乃至国家,都需要“知节明礼”,方能和平共处。日本、韩国等不少东南亚国家都在大力宣扬中华传统美德,因为他们知道,文化软实力的力量比炮弹来得更为惊人。而我们呢,几年来一味追求经济发展,强调法制建设,落下了文化、道德,若再不重视以德治国,恐怕只会在无形之中一步一步丧失了最根本的内在。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上,法律系统需要完善,但想要真正强大,屹立于世界,以德治国尤为迫切。
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一直到现在的大学,我的生活从未曾和学校脱离过关系,作为一个学生,放假期间在家,上课期间在学校,往返于家和学校之间,就算是在路途中也会有父母的接送,时刻生活在父母的关心下,生活在学校温暖的怀抱里,感觉到生活幸福,不仅拥有对个人人身安全的信心,更拥有对财物安全的信心。时时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以至于对电视上、新闻里、社会中所听到的有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并没有更深刻的认识。听到“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我在想这是不是离我很遥远呢?
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们会听到因为一些人不守法给他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而感到痛心。学生时代的我们没有机会去踏进社会感悟它的好与坏,我们就像是花朵倍受呵护。但是我们始终要踏入社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去打造自己的人生,我们不希望那些违法的事情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更不希望发生在自己的亲人、朋友身上,我们希望我们将来生存的环境是平安的、和谐的,所以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更要监督别人,勇于和不法之徒做斗争,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只有弘扬法治精神,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我愿意为我心中的法制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网络安全是目前我们所接触到的重大安全隐患之一。前几年听同学说她辍学的堂妹去见网友,后来便再也找不到了,虽说网友会面的见面地点离家不过几百米,但却如人间蒸发了一般,她的叔叔婶婶整日打听堂妹的下落,奶奶整日哭泣至一病不起,一个家庭从此失去了快乐,家人整日担心女孩的生命安全,让听到的人无不痛心。也听说过有的同学因为会见网友而被传销组织非法控制,家人和学校都无法得知其下落,束手无策,幸运的同学可能最后会平安逃脱,但谁能保证大部分的人是幸运的?网络这个词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作为大学生,电脑普及率高达90%,我们利用网络学习、写作业、搜学习资料,我们不能拒绝网络,不能拒绝进步,我们同样也不能忽略网络带来的危险。
有很多人沉迷于网络聊天,进而网友见面,不管是学生还是社会上的成年人,被骗财的人屡见不鲜,也许有人会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如果被骗的是生命呢?那将会是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尽管社会在进步,在政府和人民的努力下,不良现象得到了抑制,但是有些不法之徒仍然趁机危害社会,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更要保护好自己不受到伤害,一旦受到不法伤害,要运用智慧与其做斗争,弘扬法治精神需要社会上每一个人的力量,我心中的法治社会是一个没有欺骗,没有伤害的美好社会!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次,我和妈妈街道上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有一次,我悠闲地走着,只见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对红灯毫不理会,飞速地闯过红灯,差一点把一辆面包车撞上了。如果所有的司机都像这个司机那样的话,一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零。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怎样从一只没有长满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准备高飞的雄鹰呢?
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密相连,所以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得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懂法,将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好朋友骗到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用绳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个无辜的生命。当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赶到现场时,小男孩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见小男孩的两手深深地抓在泥土里,绳子还紧紧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这种残忍的情景,他的母亲晕了过去。由此,许多家长都心惊胆战,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虽然这两个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犯下的罪行,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少年朋友,并且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个社会的好公民。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学会珍惜自己的生命,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保护自己。我们要同法律做朋友,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21世纪的栋梁之材!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是神圣的,如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分辩来者是妖魔还是鬼怪。在法律的殿堂上,伤害别人的坏人会的到相应的惩罚,而被别人伤害的人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现在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青少年,防止青少年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这个法则中,我觉得有一条写的最好,那就是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不能沉迷于网络。沉迷于网络常常会害了我们自己也会害了我们的家人,在我们的身边就有这样的事例:一个17岁的少年小新,两年前,开始沉湎于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辍学了。因为担心小新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了。小新就想到了偷,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对小新一顿打骂。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小新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那天中午小新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着了,就去翻东西,可一想又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爷爷。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小新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说:“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故事,看完以后,我惊讶的张开了嘴巴,一个17岁的少年,竟然为了上网而杀了最疼爱他的奶奶。我只能说这些人,他们轻视法律,,他们在不良的环境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沉迷上了网络,害了家人也害了自己。
我们可千万不能像文中的小新一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啊。要不然,就像是一张雪白的纸,一不小心沾上了一滴黑呼呼的墨水,沾上就很难擦去了。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我与法律共成长,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我与法律共成长,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我与法律共成长。我们的明天更美好!
敬爱的党组织:
今年10月召开中共xx届四中全会,将聚焦“依法治国”。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的全会中,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还是党史上第一次。从司法实践方面,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
“中国梦”里,“法治中国”是最重要的一道景色。自党的以来,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并指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蓝图。全国民众通过媒体获知习的精神,甚至法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最有利的保障。
有的“法治中国”的美好愿景,最现实的一个问题也迎面而来:“法治中国”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实现“普法中国”,让每一位中国公民都能够执法懂法守法,但是如何实现普法教育的最大化,如何让中国公民都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成为了一个难题。据权威部门调查现实,由于此前曝出的各种政府司法部门的***,民众对司法部门存在怀疑状态,相反开始相信以法律电商为代表的律师事务所,法律电商成为获取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渠道。
在一个名为“最受欢迎的法律网站”的投票选举中,法律电商网站成为网民的热门选择。其中,夺得榜首的广州易法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旗下开发了 “合同宝”、“诉讼宝”、“法务宝”、“结婚宝”、“离婚宝”等“宝”字辈互联网产品。或许是因为电商环境下的选择习惯,该网站迅速成为法律服务用户的首选产品,该法律电商聘请了大批专业律师在线为网民宣传法律知识,也为民众解决了一系列大小案件。
归根结底,普法工作的落实困境,根本原因出在普法教育的错位。普法主体范围过窄、普法对象确定错位、普法内容脱离实际、普法成本分担失误、普法评估办法呆板、普法目标本末颠倒等问题都直接导致了普法工作未能真正得以贯彻和落实,最终导致违法事故频发,而事故发生的原因竟是不懂法的荒谬新闻。
是中共中央第一位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他频频指出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在近两年来,在“法治中国”的国策之下,打老虎,治贪腐,博得老百姓的一致赞许。以笔者看来,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群众利益。此间,最关键的要让人民群众也执法懂法,让他们能够在司法案件中庸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14级电气一班的王龙龙,此次代表14级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演讲。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积极响应依法治国号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我做起".
今年10月,中国共产党xx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会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史上首次将全会主题落脚于"依法治国".这一主题表明今后的执政思想,也反映出党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的重大政策考量。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前车之鉴十年"文革"动荡不安,如何避免这种历史性悲剧,邓主席同志曾说:"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讲:"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万象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只有法治才能保障我们社会生活的顺利运行,只有法治才能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法治才能让中华民族在现代化的征程上拓展更加广阔的天空,让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振翅高飞!
新制度、新起点、新变革、新境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必须沿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实现路径。在这一漫长而坎坷的路途中,学习法治精神,树立法治观念尤为重要。当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法治的观念深深地驻扎于每个人的心中,这个古老民族的复兴指日可待,这个伟大国家的崛起触手可及!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进步,一个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不停的、反反复复的思考,民族复兴伟大理想的实现也需要全体公民的不懈努力。作为青少年,我们也应当深刻认识到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一部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应该从自身开始,有法必依,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在党纪国法允许的范围内;坚决支持依法治国方略,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早日实现民族复兴贡献一己之力!
愿天下太平,国家安泰,百姓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书生意气,零星薄愿,拳拳之心,日月共鉴!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治改变我们的生活》
法治是一道治国的阳光,法治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梦想。然而,昨天的昨天,我们还在人治的漩涡里挣扎:今天的昨天,我们开始提到法治的字眼:到了今天,我们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法的字眼到法的精神。短短十年,法治在中国快速前进,走过了西方国家上百年走过的路。我们似乎已经看到梦想的阳光照进了灰暗的现实。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稳定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国是保障国家稳定和繁荣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1997年9月,党的xx大向世界宣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X年10月15日,举世瞩目的17大报告将指出“坚持依法治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这标志着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将进入一个新时代。法治也是生活的一道阳光,它涉及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举3个比较贴近我们的例子:
第一:拾得物品必须归还.《民法通则》第97条:没有合法根据,获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该将不当利益返还损失的人。受损的人在得知他人非法占有自己遗失物品的情况下,可以自己索取,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归还,如果原物灭失无法归还,受损人有要求他人赔偿的权利。
第二:不得损害他人的名誉,不得恶言侮辱他人。《民法通则》第9条: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生活中,有人因嫉妒,憎恨同学,就散布一些无中生有的传闻,这是一种损害他人名誉的违法行为,是极不道德的。
第三:讲法律也要讲道德。有些人为了逃避责任,在受到追究时躲躲闪闪,含糊其辞甚至否认事实真相,最后即使躲过法律的制裁,但从道德的角度看,他们要受到良心的谴责。
对法治,许多人从陌生的怀疑到日渐熟悉的信任,生活规则,法律有明示;重大决定,先看看法律;遇到纠纷,让法律说话;权利受到损害,理直气壮地说一句:“我要告你!”。法治如此亲切地走进老百姓,与大众生活水乳交融,得益于社会主义法治本身的正义性。法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折射出人类政治文明的光辉。
我国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草案,听证会,座谈会等渠道,稳步推进公民有序参与,充分收集民意,集中民智,使法律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护卫者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的权益。
相信法治,崇尚法治,让我们做一个讲道德,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仁:
下午好!我是,来**县地税局,我演讲的题目是《法治地税——我们的最高追求》。
当我们头顶国徽,身穿税服,就是选择了“为国聚财,为民服务 ”的地税人生。作为地税人,规范管理、法治地税乃是我们当下地税工作的最高追求,这不仅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国家赋予我们地税人的职责和使命。那么,进入真正的法治地税时代,我们需要改变什么?
法治地税,应该上升成为我们地税人的“精神信仰”。记得我刚刚被分到永兴第三税务分局的第一天,我曾向连续两次获得 “省级稽查能手”称号的刘永建局长请教独门秘籍,他告诉我:要做好税务工作,用最简单的方法最好——按规矩办事。按规矩办事,咋一听普通平淡,细想却别有深味。按规矩办事,我们得先知道规矩是什么,这是一个信法畏法学法尊法的过程。其次,按规矩办事,强调严格守法用法,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做到“敬畏规则在前,敬畏领导在后”,“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规矩办事”,简单而朴素的表述,就是一个“地税老兵”对法治信仰的最佳诠释。
法治地税,要求我们积极适应“新常态”,进入“新状态”。地税已经步入2.0时代,金税三期,各方面形势都在不断变化,工作“新常态”要求学法进入“新状态”。如果税务干部不知规不守纪,必然跨过“警戒线”,触动“高压线”,不仅损害纳税人利益,损害税务部门形象,更危及政府公信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守法才能执法。只有不断学习税法新知识,强化法治手段,才能真正实现征税公平、执法公正。只有把税收执法与优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牢牢把握征税新理念: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努力建立和谐文明的征纳关系,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才能不愧于地税干部的神圣称号。
法治地税,更需要身体力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与纳税人的日常接触中,可以说成也一张嘴败也一张嘴。我所说的绝不是用嘴巧言令色,而是用嘴传播依法纳税理念,解读税收政策。刚到分局大厅开票的时候,纳税人看到税票明细后脸色大变,质问为什么还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说实话当时我对此也毫不知情,只有对纳税人投以标准的八齿微笑。站在身旁的票证管理员见状一条条向纳税人耐心解说,最后纳税人发出了标准的知会声——哦~这样啊,并询问可否拿几期涉税月报回去看。几句温馨话语,无形中化解了一场危机。试想,如果当时票证管理员不在,只有我抱歉的微笑,征税部门的依法纳税形象将大打折扣。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与方向,而税务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成效。“法治之路,任重道远”,作为地税人,必须真诚地信仰法治,奋进地学习法治,耐心地传播法治,依靠我们每个地税人的心血和汗水,努力将依法治税打造成郴州地税的名片,成为郴州地税人的精神信仰,让我们头顶的国徽更亮,身着的税服更蓝。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一直到现在的大学,我的生活从未曾和学校脱离过关系,作为一个学生,放假期间在家,上课期间在学校,往返于家和学校之间,就算是在路途中也会有父母的接送,时刻生活在父母的关心下,生活在学校温暖的怀抱里,感觉到生活幸福,不仅拥有对个人人身安全的信心,更拥有对财物安全的信心。时时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以至于对电视上、新闻里、社会中所听到的有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并没有更深刻的认识。听到“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我在想这是不是离我很遥远呢?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们会听到因为一些人不守法给他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而感到痛心。学生时代的我们没有机会去踏进社会感悟它的好与坏,我们就像是花朵倍受呵护。但是我们始终要踏入社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去打造自己的人生,我们不希望那些违法的事情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更不希望发生在自己的亲人、朋友身上,我们希望我们将来生存的环境是平安的、和谐的,所以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更要监督别人,勇于和不法之徒做斗争,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只有弘扬法治精神,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我愿意为我心中的法制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网络安全是目前我们所接触到的重大安全隐患之一。前几年听同学说她辍学的堂妹去见网友,后来便再也找不到了,虽说网友会面的见面地点离家不过几百米,但却如人间蒸发了一般,她的叔叔婶婶整日打听堂妹的下落,奶奶整日哭泣至一病不起,一个家庭从此失去了快乐,家人整日担心女孩的生命安全,让听到的人无不痛心。也听说过有的同学因为会见网友而被传销组织非法控制,家人和学校都无法得知其下落,束手无策,幸运的同学可能最后会平安逃脱,但谁能保证大部分的人是幸运的?网络这个词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作为大学生,电脑普及率高达90%,我们利用网络学习、写作业、搜学习资料,我们不能拒绝网络,不能拒绝进步,我们同样也不能忽略网络带来的危险。有很多人沉迷于网络聊天,进而网友见面,不管是学生还是社会上的成年人,被骗财的人屡见不鲜,也许有人会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如果被骗的是生命呢?那将会是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尽管社会在进步,在政府和人民的努力下,不良现象得到了抑制,但是有些不法之徒仍然趁机危害社会,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更要保护好自己不受到伤害,一旦受到不法伤害,要运用智慧与其做斗争,弘扬法治精神需要社会上每一个人的力量,我心中的法治社会是一个没有欺骗,没有伤害的美好社会!
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是大家所共知的。可是现实生活中,道路上出现的“横冲直撞”、“醉酒驾驶”等不良现象层出不穷,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被无情的车轮夺去,一场场车祸片刻发生,一幕幕悲剧令人万分痛惜,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酿成的恶果,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相差甚远。看到那些正直花季的少男少女失去双腿,看到那些在车祸中失去父母的孤儿无助的眼神,看到那些被车轮撵走的幸福,我真的想责问想痛斥那些醉酒驾驶的人,你们有什么权利剥夺别人的健康,剥夺别人幸福的生活?这样的人是可耻的。要想制止这些恶性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加强执法的力度,不让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人钻法律的空隙,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每个人都严格监督违法之徒,与其做斗争,为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出一份力。我心中的法制社会是一个没有伤害,没有违法逃逸,人人把他人的生命当成自己的一样去爱惜,司机们都能做到饮酒不驾驶,驾驶不饮酒一路安全的幸福社会。
一直听说有很多人骂90后是没有羞耻心、爱心和同情心,冷漠的一代90后这个称呼似乎是贬义的代名词。虽说我不是90后,但我并不认同这一观点我认为这是非常片面的无论是70后、80后、还是90后,每个时代的人都有好也有坏,一个人的品质不在于他出生于哪个时代,而在于他所生长的环境在于他的父母、亲人,他身边的人是否给了他良好的影响。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应该为了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应该树立榜样,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保证精神文明不落后。这样还会有90后这样那样的门事件吗?还记得世博会的安保人员被殴打事件吗?究其原因是这些人的道德底线出了问题,其法律意识的淡薄酿成了让社会寒心的悲剧,也更加反映出我们的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切实贯彻邓小平同志的“法制建设要从娃娃抓起,从学生抓起”的思想,让未来的花朵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道德素养。由此可见,法律的确是人类社会和谐的基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不竭源泉。我心中的法治社会是一个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
建立一个文明、法制的城市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目标,只有了我们懂得了法律,了解了法律才能去遵守、去维护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一个懂法执法的好市民,只有我们自己先执法懂法,先成为了一个良好的榜样,这样,其他人才会跟着我们去做,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然而,建立一个法制社会这个如此重大的工程,仅仅依靠我们是远远不够的,只有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治国水平。以思想文化教育为说服力来影响人们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以法治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政府要做好的事情,作为公民,我们要严格约束自己,为儿童、为他人树立良好的榜样,法治社会的建设人人有责。法制建设的加强能推动一个社会的发展,完整的法律体系,严明的执法机构能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能增强我们捍卫法律尊严的意识,能促进人与人的和谐,能为和谐社会的到来搭建坚实的基础。
法治建设加强了,没有人因为醉酒驾驶而置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没有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他人人人为孩子、为他人树立良好的榜样,人人懂法、守法、护法,和谐的社会离我们还会远吗?我坚信,我心中的法治社会必会成为现实!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大家知道,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需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逾越法律。
我们作为一个学校,讲依法治校就是这个道理.而作为学校的主体,同学们更应懂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要通过老师的引导,社会的教育,家庭的教育,更重要的是通过自身自身的努力,领会现代法律精神。
首先,我们要加强同学的权利意识教育,我们都知道的《未成年人维护法》,但很多同学,对他的了解是肤浅的。我们要熟悉自身的权利,学会行使和维护自身的权利。这里蕴含着一个重要的道理:只有真正懂得权利的人,才会更加尊重他人的权利。一个人人真正懂得权利的社会,才是一个人人享受高度自由、文明的社会。学校也一样,而权利与义务是一个统一体,人没有了权利,或者被任意侵犯,而要他们去履行义务,这是不可能的。强调权利并不忽视义务。对权利的追求,会很大程度地调动大家学习成才的积极性,为自身的健康生长发明了有利的条件。其次,我们所进行的守法教育,是要使同学们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在行为上和情感上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从而促进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守法就是遵守法律。守法是维护权利,实现权利和发展权利。守法,要求我们每一个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但权利是不能任意扩充的,否则你就是超越了法。比方,这几天来,我们发现个别同学,把教室里挂在墙上的老师、同学的照片摘下涂上脏物或乱划,请问有这个权利吗?假如,那个人是你的家长,你的兄弟胞妹,你作何感想?你应该是一个人,是个正常的人,那么这种作为就不是正常人做的事,按正常的司法解释,这样的行为犯有三种罪:一是破坏公共财物罪,应予拘留15天。二是严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三是破坏公共治安罪,三罚了并罚,必需进行劳动教养和精神名誉赔偿5000元。
所以说,只有在人人守法的有序的环境下,人们的权利才干最大限度地实现。
同学们,培养法律精神的同时,我们同样要加强自身道德精神的培养,这样就能进一步促进现代法律精神的形成。在集体生活中,法律与道德都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维护生活稳定和发展的两个必不可少的支撑点。道德精神是道德的灵魂,是法律精神的精髓。对我们来说这与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一致的、吻合的。法律通过立法可以推动道德的普和,严格执法可以弘扬道德精神。法制越健全,法律中的道德内涵越丰富,越人性化。可以培养我们的现代法律精神,必需与培养道德精神结合起来。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学法用法,从我做起。”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
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张家庄学区张家庄小学的牛艳芬。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之花绽放校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是,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当今社会是法治的社会,学校要发展,离不开教育,离不开师德,更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作为班主任,要向学生贯彻学习法律知识,引导他们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通过教育,要让他们从小就明是非,识善恶,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我班有一个学生李某,因为家庭环境优越,从小养成了花钱如流水的毛病。他的父母发现后,为了让他改掉恶习便开始限制他,给他很少的零花钱。但这早已不能满足他的胃口。渐渐地,他便去偷,由偷父母,偷同学,到偷邻居。由几元、几十元、到上百元。我了解情况后,曾几次找他谈心,给他讲一个个因不能控制自己而走向犯罪的真实例子。并且告诉他,如果他不能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作法,以后很可能会发展成为犯罪。他听后很后悔,向我保证说“老师,我一定改正,请您帮助我!”于是,和他谈心,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
可是有一天,班里另一个同学书包里的十元钱不见了。于是,他马上被锁定为怀疑对象。我调查时,他矢口否认。第二天,钱有了下落,原来那个同学把钱放错了地方。但是李某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不明白大家为什么会怀疑他。我告诉他说:“要想让大家改变对你的看法,首先要改变你自己。这样,你才会取得同学们的信任啊!”他坚定地点了点头。从此以后,他果然改掉了恶习,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当中。教师节到了,我收到了他的贺卡:“老师,是您的教育让我不再懵懂、彷徨。您就像妈妈一样,让我感受到了温暖,看到了前方的光亮!祝您幸福!”我热泪盈眶,是啊!看到这个在法制光环下重新振作起来的少年,我为自己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感到骄傲!
花朵是美丽的,它的美丽可以渗透到人的心灵深处。如果我们播下一粒法制的种子,那么就会升腾起一个生长的希望;如果我们播下一种行为习惯,那么就会收获一个法制梦想。亲爱的老师们,让我们做一轮红日吧,让法制之光在校园里闪耀!做一面旗帜吧,让法制精神在校园里飘扬!做一缕轻风吧,带来法制的缕缕清香!依法从教吧,让法制之花绽放校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