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遵纪守法的演讲稿(精选26篇)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
国不可一日无法,校不可一日无纪。我们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必须要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做人。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更要严格遵守我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诚实守信,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学校。
良好的纪律也是创造和谐社会的条件。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罗兰般清恬的文明;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的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共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历来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五千多年悠久的历史,不但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还形成了讲文明,懂礼貌的传统美德。那么文明是什么呢?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就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的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的举动;是不随地吐痰,等等……总之,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一种习惯。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一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让我们同法一起走向社会!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少先队员们: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就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酒后,在街道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下是他们对记者说的话:“这事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怕将来找工作时,会因为这件事而找不到。”“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报警等方法。”“可是在动手时,我根本没有想过后果。”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不懂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做起。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出错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
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我今天要说的就是指法制法规。因为有了法制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才有了所谓的规矩。在当今社会,法制法规已经进入了每一位老百姓的家,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离我们中学生的生活也越来越近。
首先,我想问的是,什么是“法制”,法制法制,顾名思义,就是法律和制度的结合。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又或许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也让我们越来越熟知。法制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领导着我们不断向前进步。同学们,我们都是21世纪主人青少年,我们是未来祖国的主人,对于学习阶段的我们来说,我们不断要学习书本知识,还要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制知识。因为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今年是我国普法教育的第20xx年,而今天又是法制的宣传日,此时此刻,我向全校师生提出倡议:让我们一起来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个人只有学习了足够的法制知识,才能真正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还很漫长,在这漫长的人生道路中法制知识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只有学习了法制法律知识,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合法,怎样做才能不违法,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我们才能明辨是非,才能遵纪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优良习惯,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我们才能够真正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所蕴含的深刻道理。法制法规是神圣的,它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守护着法制这道神圣的围墙。因为,法制法规它保障了我们生活的安全,让我们享有公民所应有的权益。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同学们,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就如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给我们保护,作为新世纪的青年,我们要合理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知识,学会保障自己以及身边的人权,让我们都加入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列吧,让我们的祖国在法制法规的保护下,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对于“法纪”这个名词,大家不陌生,但你是否感觉到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它重要的作用,维持着国家地区的长久安宁呢?假如没有法纪的规限,任由人们随心所欲,那最终引发的是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当遵纪守法已经渗入了你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你的习惯,那么一切的平安顺意,幸福快乐就会降临。社会就会安定,人民就会快乐。而在学校同样有着各种规章制度,它们有着重要意义,它保证着我们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不受干扰,让每个学生感到安全,而且可以明白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让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充分享受教育的权利。
可惜,在我们当中,也有部分同学不理解校规的意义,不明白学校依法管理的权利,总觉得是一种束缚,比如课堂上顶撞老师,在校园课室中乱扔垃圾,对门卫叔叔骂脏话,这些现象都是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更有损《中学生守则》的威严,是与国家所倡导的法治精神相冲突的。不配文明市民的称号。东莞是一座新兴的城市,东莞市也正在打造“文明东莞”的城市品牌,是使东莞市民的行为准则与文明意识达到更高的要求,让东莞真正成为一座民风朴实,民情温和,民意文明的具有国际吸引力的花园城市。东莞的经济可以创造无比优美的生活环境,但要塑造具有高尚品格,高度文明意识的市民,还需长久的努力。在场的各位,我们应该努力地让法纪观念,文明意识在我们的头脑里生根。做个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从领导老师管理的文明自觉的好学生。别让课堂上的老师生气,别让管理的班主任费心,别让清洁阿姨劳累,别让优美的校园添乱,别让我们快乐的生活打折扣。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我们一起努力,把规章制度装在心上,把文明礼仪展现在我们的言行举止,做个快乐的学生——一个让家长,老师放心的文明青少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作为教师,更应该知法守法,为学生做好表率,教育我们的接班人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有人说:“教师的一言一行无不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有的甚至影响学生一辈子。因此,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地;自己要率先做到;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求学生不迟到,预备铃一响,教师就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等等,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精神做表率。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基本的要求。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
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要让学生知道法律不会因为你是未成年人就对你网开一面,也不会因为你不懂事而忽视你的罪过。只有在学校中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各种条约,规定,才能受法律的保护。
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一所学校的校风校貌与教师的行为表现息息相关,一个教师的师德好坏对教风、学风影响极大。应该承认,目前,敬业乐教、无私奉献于教坛的教师是绝大多数,他们在工作繁重,生活清贫的情况下以自身高尚的师德与良好的师表行为影响与培育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学生,的确令人可敬可贺,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存在,也有少数教师表现出失德的行为,在学生中、社会上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如有的工作消极,纪律涣散;有的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有的赌博成性,作风下劣;有的吃喝玩乐,贪图享受;有的计得患失,事必讲报酬。如此种种,都玷污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要求。因此,提倡“身教重于言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
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敬爱的老师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四(2)班的吴君如,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我们都知道,从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法、懂法、守法是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的关键。
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守法要从学法做起
小学生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要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常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有句古话大家可能知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礼貌的好习惯。在教室里,在马路上,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果皮、纸屑;在公共场所不大喊大叫,妨碍他人学习、工作或休息;不在建筑物上或课桌椅上乱刻乱画;遇到师长、来宾,主动敬礼问好;上下楼梯,注意谦让;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马路;我们身边的公共财物有很多。如学校的门窗、桌椅教学设备等,公园里的花草、树木,马路边的路灯、路牌、公用电话等,我们不仅要做到自己爱护,而且还应当劝阻、制止他人破坏公共财物的不文明行为。
(3)守法要从我做起 从改变自身不良习惯开始
有些同学下课时未经同学同意乱翻同学的书包、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擦、借了同学的钱耍赖皮不还、给同学起污辱性绰号、欺负打骂同学……这些不良习惯要及早改正。
也许,同学们认为这些都是小事,认为偶尔违反一两条纪律没什么关系。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学会做人要比求知更重要。
同学们,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遵纪守法,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为每一个中国公民,我们都要继承和发扬这个优良传统。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遵纪守法应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这是多么简单的四个字啊,真要是认真做起来,可就难了。就拿我们小学生来说吧!国粗制定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明文规定:小学生应该不吸烟、不喝酒、不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可有些学生就是不遵守规定,他们进出网吧、游戏 厅就好象家常便饭似的,受到了许多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因此,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事例起来越多了。还有,国家正在提倡保护地球,保护环境。并要求我们小学生要爱护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可有些同学听完后像耳旁风似的,还做了许多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
前不久,国家又颁布了“八荣八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八荣八耻”就是我们的航标灯,为我们照明,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和谐,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繁荣昌盛。
现在,北京奥运会正迈着矫健的脚步向我们走来。主会场鸟巢、游泳馆水立方正敞开双臂欢迎各国的领导和运动员们。北京以及其它城市都鲜花簇拥,严阵以待。到时,五湖四海的朋友都会来参加这伟大的盛典。如果我们不遵纪守法,做出了有损国家形象的事情,那将会给我们中国造成多么大的负面影响啊!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新世纪的精英。我们肩负着传承文明发扬光大的伟大重任。我们难道不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吗?时间是不等人的,让我们踏踏实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法律,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它似一架天平,挑剔的标准衡量着每一件事物,不偏不倚,肩负着公正和平的重任。我们如同大洋中的一艘轮船,只有我们每个人做到遵法、守法、知法、懂法,才能不触碰到那条令人追悔莫及的、犯法的“海岸线”。
随着盐价的上涨,餐馆店主为节省成本,便用亚硝酸盐更替了食盐,导致多人中毒。劣质奶粉使得多少婴儿变成了“大头娃娃”,多少婴儿变成了瘫痪。不法分子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一个“利”字,背离了商业道德,背离了良心,把人民利益和生命抛在脑后,也亲手把自己送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法律是一扇屏障,我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保障;法律是一条铁链,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胡作非为。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就连我们的周恩来总理,都要遵守法规。一次,周总理乘车去开会,司机却违反了交通法规,交警狠狠批评了司机良久。因怕耽误了开会,同车的其它干部想制止交警的话,却被总理制止了。我们想想,总理遵守规章制度,不就是为了给我们做个榜样嘛。
正所谓“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在法律这座天平秤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只有对与错,而无身份的高低贵贱。古往今来,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不逾越法律的警戒线。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都无不体现着法律的公平公正。记得马克思说过:“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要和法律打交道。法网恢恢,无论君臣还是平民,都不能逃脱法律的掌控。只有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我们社会才能有条不紊,完善和谐。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未成年人,现在的一次小小的放松很有可能酝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等受到法律的制裁时才深深懊悔呢?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不守法,就如同给自己五彩斑斓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乌黑的颜色,无法再绚丽多彩,无法再抹去!
法律是是和谐之基,是公正之火,是文明之花。让我们携起双手,真正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用法律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繁荣安定的伊甸园。让法律的幼苗,种植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朋友们:
你们好!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对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吗?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香港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
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知法学法,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按交通规则行驶,不然就容易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一旦违反法律,必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少年儿童,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杂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事件。这个时候,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对我们成长的人生尤为重要。
“遵纪守法”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很多人以为不盗窃、不抢劫才是遵纪守法。其实不然,我们平时的很多小事也能体现出是否遵纪守法,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是懂法、守法呢?当然要从遵守身边的法律法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首先,不能以解决矛盾。我们性急,一旦有尴尬、矛盾、辱骂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容易一生气就动手打人,希望以此震慑对方,达到最终胜利的目的。而这样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首先尝试着自己化解矛盾,如不小心把人家的足球弄坏了,可以赔偿而没有必要动手;如果是别人给自己取不好的外号甚至是辱骂,可以尽量把心放宽一些,要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相信你的大度和宽容反而会更赢得对方的尊重。
第二,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学校教学工作的良好有序,必然少不了“不随地吐痰”、“不攀折校内花草树木”、“上下楼梯靠右走”这些制度,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如果疯狂打闹、推来推去,就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多么可怕!
最后,做到诚实守信,不贪小便宜,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这是我们少年儿童理应养成的行为规范,可是有些同学却忽略了。
对少年儿童法律意识的养成教育,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就说过“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说的就是从小养成了什么样的习惯,习久成性,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品质。所以,要增强我们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一定要从身边的小事着手,我们要从最平常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
俗话说“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之所以有了现在的美满幸福的生活那是因为在多年前的“法”。其实遵纪守法说的轻巧,可是做起来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教师节,同学们都纷纷给老师送花儿。但是嘴上说的会努力,没过几分钟又有几个淘气的孩子在跟老师吵架了。这,是嘴上说的努力吗?难道这就是我们报答老师的方式吗?现在都是法治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一点法律。但我从未想到,就算了解一点法律知识,这世上还是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人。这若让外国人见了,又得让他们给嘲笑和讽刺,我们能视而不见吗?
当今,犯罪分子虽然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些家伙、特别是那些不听悔改的犯罪违纪人,对整个世界的道德影响不是渺小的,正是这些家伙破坏了法律,摇晃了我们的道德之根,不仅自己不遵纪守法还给别人灌输犯罪意识,让别人也跳进犯罪的火坑里。所以说,要把遵纪守法的知识深深刻进我们的心里,而且还可以做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叛逆期的孩子们。但这还不怎么够,还要继续加强道德教育,不仅仅是要让那些害人之狼和社会蛀虫受到法律的严重惩处,还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让他们尝尝犯罪的苦头,使他们今后不再犯罪。否则,该惩罚的不知道惩罚,该批评的不知道批评。只有如此,才能让人们知道触碰法律的后果,也让他们看到遵纪守法对自己的益处。
我们都知道,我们如果酿成了什么不好的习惯,想要改正过来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需要自己的毅力和决心。所以,我们得从现在开始养成良好的习惯,克服那些对自己以及他人不利的行为,学会自我调节、也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善自己,预防及减少犯罪违纪的行为。国法国规、规章制度毕竟是我们行为的底线了,是触犯的“高压线”。提高我们自己的道德修养,这就是更高的境界,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不断的进步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加的完美。我们要共同遵守社会道德,提高公众遵纪守法的意识。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还要学会经常关心自己身边的人。不做损害他人,社会,学校,自己的事,我们还要学会多参加公益活动和乐于助人。成为对这个社会,自己身边的人有作用的人。我们大家都要学会辨于是非的能力,知道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有鲜明的荣辱观。对恶鄙夷不屑,对善云集响应,扬我们祖国遵纪守法的规矩。
现在社会中的法律就如亚里士多德说的:“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做贡献的责任。所以我们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接班人,更不能忘“遵纪守法”。我们要大声地喊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每个国家,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一份规矩。要建设高度文明、富强的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梦想,就必须在全中国形成“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守规矩成为我们的习惯。作为一名青少年,更应该知法守法,为小弟弟小妹妹们做好表率,尽自己最大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
有一次,我赶去补习的路上。我边看手表边“飞奔”着,忽然,到了一个红绿灯口,我连忙“踩了急刹车”,才停了下来。看着红灯,还有60秒,我特别焦急。这时,我的心里萌生了一个不好的念头,时间快来不及了,如果去迟了,会给老师留下不好的印象的,要不,闯红灯吧!可是,闯红灯既不安全又不文明,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纠结了半天我终于决定了:哎,算了,算了,等这一分钟就一分钟,大不了跑快点就是了。就在我作出决定的时刻,一位身穿T恤,破洞牛仔裤的年轻小伙看了看周围的车,马上跑到了对面。什么?他居然闯红灯了,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好青年,现在更是如此。几秒钟前我身旁一位专门守在红路灯旁指挥的婆婆看到他正准备闯红灯,就马上吹了两声哨还提醒了那个人,可是那个年轻小伙完全不当回事儿,还是闯了红灯。我身边的人都对刚刚那位年轻小伙指指点点的,我突然觉得我刚才的那个想法是多么的愚蠢,多么的不道德。我们小时候经常背:“红灯停,绿灯行。”可是在我们身边不止那么一两个人闯红灯。是啊,要是我们在世上的每一个人都犯一次错误的话,那这个世界早就乱套了,并且,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后果是不敢想象的。要是这一点小事都不能做好,那还说什么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就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比如,现在的我们能做好的就是,好好学习,不打架,不违反校规和班规。在日常行为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道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时时刻刻牢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自从爷爷提出“八荣八耻”以后,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得点点遵守国法,滴滴做好自己,这样就会慢慢长成一片文明的花海,在—个穿花蛱蝶的春天,遵纪守法变成了我们的习惯,文明也就像一个人的文凭一样,他的人品如他的学历一样重要了。其实,规章制度束缚着人们,也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可怕,他不难做,只是看你愿不愿意做,它如柔和的春风;它如双温暖的双手,帮你看你选择的道路正不正确,温柔地引你快速正直的生长。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只要你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你就不用担心哪儿出错。诚信也是,只要你不出尔反尔,言诺必行就行。总而言之,做一个举止文明,遵纪守法的人,不是那么困难和遥远的。
各位同学,今天由我为大家做国旗下的讲话。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学会自律,做合格的中学生。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寻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著名的教育博士黄全愈先生有篇文章:《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他在书中谈到美国校园内的自由。他说在美国的校园内允许五花八门的观点存在,但是学生每天必须宣誓,而且人手一册校规,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没商量的“天条”。在美国,学生吸烟初犯被罚星期六上学,再犯将三天不能上学,三次,将罚五天不能上学,四次,将罚十天不能上学,并建议开除。对一些违反纪律的孩子甚至可以罚禁吃午饭;在美国,任何学生不能购买饮用酒、烟等违禁品,违者开除。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外在的纪律规范是一种提醒,一种爱护,也是一种训练,它的目的是帮助我们学会自律。
所谓自律,就是在没有他人的影响下,主动控制情绪,约束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能力。
怎样培养自律的能力,做个合格的中学生呢?
我认为自律可以落实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如老师不在的午休里,你能安静的在自己位置上休息,就是自律;上课时同学找你聊天时,你能控制自己认真上课,就是自律。当你克制自己爱玩的心,先认真完成当天作业,再享受自己的兴趣爱好,就是自律。当你吃完食品,把包装袋放入分类垃圾箱或随身带的环保袋,就是自律。
自律意味着克制自己随心所欲的热情和兴趣,约束自己的一时冲动,这对于天性好动好玩、热爱自由不受拘束的我们,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但是,从长远来讲,不自律的人是缺乏自由的,“不自律的人其实是情绪、欲望和感情的奴隶”。没有克制与坚持,无法得到随之而来的各种独特技能和能力,也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时候,每一点小小的克制,也会使人变得更坚强;每一点小小的放纵,都会使人变得更软弱!
总而言之,自律并不是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同学们,当你认识到自律的必要性,逐渐将纪律变成一种自律的时候,学校就是你求知成人的真正乐园了。
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法,挑战法律
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
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
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有句俏皮话是大学生是高中的天堂,为了步入我们理想的天堂,我们经历了黑色的高三。进入大学,就是走进一个新的环境,接触新的人,我们的所有过去对现在来说都是一张白纸,现在是重新塑造我们自己的形象,改掉以前的缺点,适应和学会应对的开始。
我们的适应和应对既要符合我们自身的能力范围,又不能触放法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也有校规。可我们如何去把握这尺度呢?也许你们会说这太简单呢,只要不触碰就行了。可是,真的能做到一点点也不会去触碰到它吗?只是你们触碰的程度不同罢了。
我用一句话来形容最简单的例子吧:“劝君多走几步路,莫把草坪当马路。”你们可以回想一下,是不是有很多的草已经被践踏不成样子。难道能说这属于守法的范围吗?也许你们会说踩的人又不是某一个人或者你们会说不就是踩下草嘛,有什么大不了,又不会被处分。
难道我们只是单纯的求学,两耳不闻窗外事,不被处分就ok了吗?难道我们不愿在校园里做个修身求学的学子吗?
所以在校园里我们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以刘邦著名的一句;“以善小而不为,恶以恶小而为之。”做为我们永恒的规范。
当然我也知道,进入大学后,我们的情感上一定会有很大的起伏,也许会扭曲我们的心理,做一些不仅是违反校规的事,甚至是触范国法的法律都是有可能的。我就举一则在网上看到的例子吧:
前不久,某高校学生胡某贪图享乐,为了有更多的金钱来消费,把手伸向了学校微机室。胡某利用上晚自习的机会,先潜伏在意微机室内,大楼熄灯后,开始疯狂作案,拆卸电脑内存条,cpu等主要部件被当班巡逻的保卫人员当场抓获。已涉嫌触犯刑律。
像这样触犯法律的人实在太多,我也就不一一举例了。那我们要如何去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呢?我想不外乎两点:成熟和认识自我。
我说的成熟可不单单是生理上的成熟,还有心理上的成熟。我知道我们的价值观念尚不稳定,时常处于被动,迷茫,抉择之中,其心理成熟又落后于生理成熟,因而我们的情绪不稳定,情绪变化起伏大,易受周围环境变化的影响,心境变化快,学业,生活,人际关系等等,变化会引起情绪的波动,容易偏激。如何减少这种的发生以及真正让心心理成熟,那么就要学会认识自我。
古希腊戴尔飞神庙的入口处刻着一句名言:“认识你自己。”认识自己一直是西方认识活动中最神圣的事情。当代还流行一句话:“寻找自己,但请不要忽视自己的途径。”
认识,简化后是“人”和“只”。这仿佛告诉我们,认识是一种个人的生命体验,是你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区认识自己和自己的生存环境。使自己能接受自己,有自知之明,即对自己能力,性格和优缺点都能做出恰当的,客观的评价;对自己不会提出苛刻的,非分的期望与要求;对自己的生活目标和理想也能定的切何实际。因而对自己总是满意,同时努力发展自身的潜能,即使对自己无法补救的缺陷,也能安然处之。
心理上的成熟与自己的认识是遵纪守法的延伸。其实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并不难,让我们一起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吧。
谢谢大家!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看见马路两旁的红绿灯了吗?那是安全的标志;看见马路中的斑马线了吗?那是行人安全的保障;看见维护交通的警察了吗?那也是我们安全的标志!在这个大千世界中,随处可见安全的标志,可是人们却无视它的存在。
人行道,保护人们过马路的卫士。但现在,这个卫士却起不了一点作用。许多车辆遇到它,不减速,不慢行;路人为了贪近路,也不光顾它,好象它只是一个装饰品而已。当这时,行人们是否想过这样做所造成的后果呢?没有。他们完全没有顾虑到!终于,有一天,悲剧上演了——
一天黄昏,太阳公公刚回家。一位漂亮的小姑娘哼着小曲,来到了马路口。她离人行道就只有小小几步,可是她却像没看见似的,绕了过去。就在这时,一辆疾驰的白色汽车从左边开来。那小姑娘却丝毫没有发觉,依然悠闲自在地走在马路上。而那辆白色汽车似乎也没准备停止“行动”,依然朝这边狂奔。只听见“啊”的一声惨叫,殷红的鲜血已染红了白色汽车,也染红了地面。路旁的人们都因叫声停住了步伐,大家伙都一下子惊呆了,交通也因此堵塞了——原来两个幸福美好的家庭就因这场意料不到的车祸破坏了。唉!可这个又能怨谁呢?
当我得知这件事情时,真是为此而感到无比惋惜——刚才好端端的姑娘,现在却命丧轮胎之下,就那么一瞬间,发生了一件令人难过也令人深思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那时因为人们早已无视安全的标志,从未遵守交通规则才导致这个悲剧上演的。因此,我真心的希望从这件事后,人们能够觉醒,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让这种悲剧再次上演!
安全,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只要懂得遵守交通规则,懂得遵纪守法,安全一定会伴我们走一生!
现在的报纸上、电视上都展开普法教育,要求所有人都要遵纪守法。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没有很好地遵守法律。比如说交通法规在生活中和我们息息相关。要求在过人行道时汽车应该礼让行人。在去年的报纸上报道一辆公交车没有遵守交通法规,在人行道上没有礼让行人,结果撞死了六个人,害得别人家庭破裂。
有一次,我过马路时看见一个人看车不多的时候闯红灯。因为红灯停留的时间太长了,所以我也想闯过去。但是我又想:平时老师教我们不能闯红灯,要等绿灯亮了才能走,所以我还是再等等吧。作文
我们大家不仅要遵守交通法规,还有其他的法律法规我们也要遵守。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规,小的如偷盗、打架,大的如抢劫、杀人,就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就会造成许多家庭破裂,妻离子散,让家人悲伤痛苦。如果大家都遵守法律法规,不但自己安全,家庭平安,社会也就安稳了。
我们不但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小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主人。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说到法律,人们总会觉得很威严。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要看我们去不去留意。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遵守法律的人,如:有一些高年级的学生,仗着自己年龄大,在放学路上威胁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让他们把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交给他们,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会殴打低年级的弟弟,妹妹们,有的甚至亮出刀子;还有,一些学生想要买自己喜欢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但父母不同意,为了买到,就去偷父母的钱,少则一,二十,多则一两百。有些被父母发现还不承认,最后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一些不遵守法律的现象,当然,也有遵守法律的人,如:发现有人偷盗,贩毒等,及时向警方报告,如果有人诱惑自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坚决拒绝,不受诱惑的人等。
来自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得不使我们随时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
以前我上网时曾看见过这样一则新闻:在20xx年12月9日,在泰安市老泰汶路制梁厂向北约500米处,一辆大型货车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大货车司机被困,所幸消防部门及时赶到,将被困人员救出,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后果真可怕!
看完这则新闻,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还好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然,死者的家属肯定会非常伤心。所以,我们在出行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开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伤亡。你还要知道,生命不单单是你一个人的,就算你自己不珍惜生命,你总要为你的亲人想想吧,如果你死了,你的亲人一定会无比悲痛的,想必你也不想看见你的亲人为你伤心流泪吧!
通过局统计的这些数字和泰安市发生的这起事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想:在今后的生活中,作为一个少先队员,我们一定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触犯法律的事情不去做,发现触犯法律的人和事,要头脑冷静地去处理。平时也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
一个国家即便经济实力再强,假使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看来,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4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从的公共道德时,中华民族才能软硬实力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毁灭性地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伴随财富和金钱而来的铜臭气又蒸熏模糊了、甚至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就没把党纪国法当回事,不仅没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法律和道德意义上的耻辱,反而把善钻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或者特权,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本分做人在他们眼里反而成了“没本事”的代名词。
违法乱纪分子虽然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些家伙、特别是成克杰、胡长清之流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败坏是不可低估的,正是这些家伙破坏了党纪国法的尊严,动摇了我们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许多人的法纪意识。 因此,要把“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深深烙进人们的心里,长期不断的宣传教育当然是必要的,而且必须从娃娃抓起。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不仅要让那些害群之马和社会蛀虫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还要让他们付出道义上的沉重代价,千夫所指、唾沫淹死。否则,臭的不够臭,香的不觉香;荣的不觉荣,耻的不知耻。惟有如此,泾渭才能分明,正气才能上升,法纪才会令所有人敬畏。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遵纪守法,人人皆知。可是有多少人能真正把它放在心上呢?
三国时期,刘备曾告勉过儿子刘禅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青少年要预防犯罪,就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我们去看看社会上一些不好的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律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有的因怨恨而报复,把法律置之度外,杀人放火……这些行为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都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引导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只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法律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认真学法,才能懂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一句“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遵纪守法小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律是保证社会安定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基础,它是经济生活平稳的纽带。
青春都是花季少年,不知法、不懂法、往往都是在事后才知道自己是犯法,如三年前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犯罪者因家境贫穷,受到社会的污辱,从而让这位花季青年走上了黑暗之道,也有一些青少年因为年龄的增长,随着时间的流速不得不去做那些违法之事,那是因为他们不懂法,没有规范自己的行为。
我们都知道育和素质的普及是对全社会的贯彻,它完善各个领域中的立法,使法律法规更具有严密性,只有法律认识淡薄的人才会认为法是不可行的,法没有严明的认识,法只是社会人们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最终走上犯罪之道。
同学们可知道这样一件事,在今年的2月份,南京有一位18负的女孩,她在一节体育课上突然倒下,经医生的确认她严重患有肾全时,当时她是那样的安静,可谁会想到她却独自一人来对抗人生,有谁会想到她会走上犯罪之道,她很纯洁,但是一场大疫将她送往死亡之路,就这样,她开始去做一些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情;一天,当她来到一家百货商店门前看见里面珠宝成群,她不干于此,却偷了一些东西,谁知当她未走出商店门口时却倒下了,人们将她往医院,在她口带中发现了些东西,当她醒来时,发现床头的一张彩纸,上面写着只有养成好的教育才能获得新的生命,当她看到那张纸时,她全灰的改变了思想,感觉到了自己的行为。
社会是规范化的,对于青少年来说,我们首先,要知道违法犯罪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为了更好的远离犯罪, 们必须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护法,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地必严的青年,向社会各个角落进行传播,让教育与法伴随我们共同走过世间的每一个角落,让我们共同欲扬法育之得。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四(二)班的马建城,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在现实生活中,人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爱自己的生命。可是,有的同学却因为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无辜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有的同学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或在公路上乱跑,被汽车碾在了车轮底下;有的同学不听大人劝告,下河游泳,就再也没有上来;有的同学攀高爬下,从高墙上摔得体残肢断;有的同学玩电***,无端地丧失了自己的生命。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在提醒我们,作为少年儿童,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会酿成大祸,就会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有了生命的存在,才会成就我们一个个五彩的梦。
遵纪守法,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如果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现在不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将来谈何建设祖国!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作为小学生,首先要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遵纪守法,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文明修身,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 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