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又称同窗,是指有共同学习环境的一群学生。可小分为同班同学、同级同学和同校同学等。下面是整理的我的同班同学作文优秀7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看,我们班的同学,可真有意思!
说他们调皮吧,却又调皮得离谱!瞧,昨天就出了件震天撼地的大事!那个胖乎乎、黑黑的波波,差点把我们学校四年级的一个学生给“掐死”了,幸亏老师及时赶到,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最后,在老师的细心教导下,他开始觉悟了,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同时,向那位四年级的学生主动承认了错误。
喏,那个风度翩翩、神采奕奕的胡君赢走过来了。瞧他那副笑眯眯的脸蛋,就知道老师又表扬他了,过去一问,可不是,原来他的一篇作文在绍兴县报上发表了,怪不得那么高兴呢!告诉你们吧,他可是我们班的“第一人”呢!我们班的同学时时在努力学习,为的是“击败他”,可是,结果总是胡君赢反胜他们!
瞧,我们班的“大书法家”宋巨梁又在施展他的才华了呢!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在纸上一笔一画地写着,怪不得有“大书法家”之称呢!他的作品要是给你看到,一定让你忘不了。正因为他,我们班很多同学都拜他为师了呢!
当然,我们班的“人才”是数不胜数啊!那风趣幽默的马军总是逗得大家捧腹大笑,那神采飞扬得盼飞,在球场上是无人可挡,那“百灵鸟”王露萍总会让大家一饱耳福,那……,总之,我们班确实是个“人才”倍[]出的大家庭。
要是你来我们班,准能偿遍“酸、甜、苦、辣、喜、怒、哀、乐”。
我有一个特殊的同班同学,她已经三十多岁了,但还是那么活力四射,体重102斤,身材优美。很多同学的妈妈都认识她,她也能叫出我们班好多同学的名字,她就是我可爱的好妈妈。想听听我和妈妈“同班同学”的美好故事吗?
为了让我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妈妈带我一起去嘉园学游泳。说来真巧,报名后,我们拥有了共同的教练,还被分在同一个游泳池。妈妈像孩子般欢呼:“我和儿子成为同班同学啦!”我暗暗下决心:不仅自己要学好,还要帮助妈妈学会游泳,我要有男子汉的气魄!
游泳班的学习时间一共是十二节课。第一节课,教练先教我们在水下憋气。这一下就难倒了妈妈,她憋不了气,在水下尽咕噜咕噜喝水。怎么办?我得帮她呀,要知道,我这个大同学还是第一次下水呢。我就在妈妈身边练习,就算是给她做示范动作,这样一来妈妈很快就学会了。
在学习的过程中,妈妈十分刻苦认真。有的动作我练习几遍就会了,她却总是一丝不苟地按教练的要求反复练习,有时也会和我这个“小同学”交流一些学习体会。
到了第七节课,我们就基本上会游了。我和妈妈决定来个20米游泳大比拼。随着一声“预备——起”,“扑通”一声跳下水后,我像一支箭一样射了出去,感觉就像在地面上一样活动自如。我拼命地游,冲啊!冲啊!我太厉害了,转眼就到达对岸啦!回头一看,妈妈还在池中努力游呢,我不停地喊:“妈妈加油!妈妈加油!”一会儿工夫,妈妈也顺利游到了终点。妈妈气喘吁吁地说:“你就像一条小鱼儿一样轻快,妈妈却像小乌龟爬行一样慢,但是妈妈不放弃,也不错吧?”
是啊!妈妈最大的优点就是努力和坚持!和妈妈做同班同学,相互帮助,相互鼓励,我们一起学会了游泳。我还会继续和妈妈做同学,学习她的孝顺、乐观、守信……和妈妈一起进步,一起成功。
暑假过去了,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我又来到了一个新的班集体里。在这个新集体中,我又认识了许多新的同学。其中,“眼镜蛇”我最喜欢。
他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大嘴巴,淡淡的眉毛下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可惜戴了副眼镜,由此,同学们给了他一个外号,叫“眼镜蛇”。其实,他的真名叫陈李彤,今年十三岁,属狗,他十分活泼开朗,打他一出生,他的眼睛就散光,所以,他从小就戴了副眼镜。他喜欢英语、打乒乓球,他的球技在班上还不错。他最怕的就是他爸爸,因为他爸爸对他很严格,希望他考上南京外国语学院。虽说爸爸对他很严,但这也是关心他。有一次,他一个人在家,中午他没吃饭就去别人家玩,他爸爸知道后,回来时打了他一顿,告诫他:以后家里没大人时,一定要自食其力。
除了上面这些,我还知道了一个其他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其实,陈李彤还喜欢一种昆虫——荧火虫。
在陈李彤小的时候,有一次,他家停电,他坐在院子里乘凉,隐隐约约看见远处有一点亮光,便跑了过去。可当他走近亮光时才发现这是一种虫子发出的亮光。出于好奇,他便捉了一只来观察。他发现,这种光可以当灯使。于是,他便又捉了一些放在罐中,当灯使用。从此他就喜欢上了这些荧火,每到夏天,他总要捉几只来玩玩。
我和这样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儿做同学,真好!
夜里,心绪有些遭杂。独自漫步在海边,望着那微风吹起的波浪。不由的回首起了往事……
九月,本应是秋高气爽的季节,而今年,却如同那火炉般
炎热。今天,我进入了那梦寐以求的中学。
由于父母是从外地来的缘故,所以我是外校来的插班生。虽以进了中学,但生活却不如我想象的那般美好。课下,没有了与我嬉戏的伙伴;路上,没有了与我一起的同学。我感受到了无边的孤独与寂寞!我曾多少次想过:难道我要被这孤独与寂寞所占领?难道在这时我就寻找不到属于自己那真挚的友情?其实并不然。
那天,我还是同往日那样看着窗外的同学们在那无拘无束的玩耍、嬉戏,心里是多么的羡慕。忽然感觉到背后有人拍了我一下。一回头看到一个同学,只见他高高的、瘦瘦的,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上挂了一副小眼镜。“咱们俩出去玩吧!”他笑着对我说。“好呀好呀”我巴不得立刻拉着他的手出去玩耍一番。
此后,我们一起上学、放学,一起玩耍,一起学习。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那日,我们还如往日那样在放学的路上有说有笑的走着。忽然迎面来了一个恶狠狠的家伙。张口就管我们要钱。“不给”要只到我可是一向不服软的!那胖子听到这话。变得更凶狠了。那残暴的脸憋的通红。举起那只大拳头,猛的向我砸来。只听“砰”的一声。那拳头打在了他的身上。啊!是他为我挡住了拳头!我不宁的心绪散尽了……“快走”他拉着我连忙离开!“你这个混蛋!”望着那可恶的胖子我气得简直要疯了。要不是他硬拉着我走,当时我就跟胖子拼了!
第二天,我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那胖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课下我问他为什么替我挡那一拳,他说“你是外地来的我应该照顾你。”我听了他的话,眼里模糊了……
想到这里,望着那泛起片片波浪的海水,我发出由衷的感叹:愿我们友谊长存!
一天中午午休的时侯,小强第一个冲到图书角,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又跑回来,坐在位子上,欣喜若狂地看了起来。我定眼一看,这本《安徒生童话》是我已渴望已久,但是还是拿不到这本书。于是,我讨好道:“小强,我的好同学,这本书可以先借我看吗?”“不行,这本书我已经等了三个星期了,今天才拿到呢,让你先看,这是不可能的!”我生气了,哼,小气鬼,还是好朋友。你不让我先看,我也有办法。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想从他的手中夺来这本书。不料,也许他捏得太紧了,也许我的动作太粗鲁了,只听“嗤”的一声,书破了,就像一张漂亮的面孔破了相一样,丑丑的,“你、你。”小强的声音有点抖,他瞪了我一眼,拿着书,掉头就走。望着小强的背影,我忐忑不安。
第二天,小强走进了教室,我不敢正眼看他。我悄悄地瞥了他一眼,只见他在书包里拿东西,我的心像十八个水桶——七上八下。许多不安的猜测占据了我的心,我不由自主地盯着他的书包。他掏出一本“新书”,我一看,不就是昨天被撕破的《安徒生童话》吗?已经被他给修补好了,像新书一样。他捧着书,递给我,说:“我身为一班之长,却不知道要互相谦让,这本书先借你看吧!”我说:“不,不,不,是我的错,还是你先看吧!”就这样,书一会儿在我这,一会儿在他那。
最后,小强说:“不要在推了,你就先看吧!”说着,就把书递给我,我接住书,心里就像大海的波涛,汹涌澎湃。我接的不仅是一本书,还是一颗真诚的心。
在熙熙攘攘的大都市,你不可避免地会看到这些人物:流浪儿童、残疾街头艺人、乞丐。这些人被人歧视,被人看不起,以为自己是影响市容的代表。然而,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
我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在江南西新华书店买完书,就回家了。走着走着,就被江南各种招牌和来往的人群吸引住了。可能是因为这里人太多。江南有很多残疾人和乞丐。坐在花坛里的一个乞丐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我看到他手里有一大堆钱,他在仔细数着。但他似乎并不十分快乐,而更像是一种悲伤和沉思。数完钱后,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新的时尚的白色钱包,然后把钱放进去,放进口袋里。看到这里,我心想:这个乞丐怎么会有这么多钱?肯定是假的。为了证明我的想法,我找了个能看到他的地方坐下。
十分钟过去了。
二十分钟后,他仍然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口袋里的钱包再也没有碰过,他也没有去大吃一顿。突然,一个穿着黑西装黑裤子的白领从人群中走出来,走向一个乞丐。他低下头,好像在寻找什么。当他走向乞丐时,他礼貌地问乞丐:“你看见一个白色的钱包了吗?”“有一个。”他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是这个吗?”那人点点头,接过钱包,数了数:“一切齐全,不缺。非常感谢!”之后,他从钱包里拿出100元钱递给乞丐。他赶紧拒绝,笑着说:“不,我从来不帮人拿报酬。你应该记得下次不要丢钱包。这个社会,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好的。”男人回答:“嗯嗯,我明白了,谢谢!”说完,鞠了一躬,然后回到人群中。
看到这里,我才知道我误会这个乞丐了。他没有假装骗钱,只是拿起钱包数了数里面的东西。他的敛财精神值得学习。
这件事之后,我改变了对乞丐的看法。虽然他们看起来邋遢,但他们有我们可能达不到的优秀品质。
聊起曾经,同班同学阿萍竟是我小时候的玩伴,阿萍说我们那时候玩的很好,还有一个叫什么敏还是谁的。其实我已经忘记,对阿萍的记忆,大概只停留在一开始见到她的时候,其他都已忘却。
阿萍甚至觉得还有点可惜,可能是那时年幼,许多事情都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对于阿萍,现在已经很陌生,我们现在的关系也只是普通同学的关系,要算上朋友的话,那也许还差那么一点点。阿萍有她的朋友,我有我的'朋友,平时在课间休息时,经常见到她也出来。没有那种老朋友相见的感觉,我对她甚至不太喜欢。
阿萍和她三四个朋友经常在一起,里面却有两三个是我挺讨厌的。
反正我和阿萍也没什么共同语言,没什么好说的。对她的话,最多也是同学情。
阿萍长的还行,我是那种外貌协会,挺喜欢和长的好看的人交朋友,并不是歧视那些相貌一般的人,我只是喜欢欣赏,无论男女,只是喜欢好看的人或物。阿萍的同桌真的让我很讨厌,我妈和我说不能去讨厌别人,我没有资格去讨厌别人。其实不然,而且我也控制不了,人总会有几个讨厌的人。阿萍的同桌很令我反感,感觉有点作,说话语速快,而且做事也不是让我很喜欢。
呃还是不能在人家背后说坏话。
我知道我有讨厌的人,也有很多人讨厌我。
对此我也不想说什么。讨厌或者不讨厌这是一个人的权利,只是不能说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或者子虚乌有的话去诋毁别人。
我很少在背后说别人坏话,对那个人有什么反感的,都藏在心底。实在讨厌那个人对我说的话做的事情,憋不着,才会和死党抱怨几句。要是那个人实在惹急了我,我就当面说他的不好,说他怎样怎样,呃这样好比是在吵架吧。
其实我是不怎么想说别人坏话。也没什么可说的。
跑题了,其实是想说阿萍的故事,后来觉得和她没什么可说的故事,平淡无奇,三年来说过的话也不过就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