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两年,佛山发生了一件惨不忍睹的事。有关于一个两岁的女童。
一天晚上,小悦悦家在佛山开了一间铺子,小悦悦的母亲在晾衣服,小悦悦独自一人走出了小巷;不幸被一辆汽车辗倒在地,然后一辆二辆二十辆照样从小悦悦身上辗过去;而路过的路人,竟没有一个人把小悦悦马上抱着送去医院或报警。就在这时,一位年迈的奶奶发现了在地上的小悦悦,就坐车去医院;在医院救的小悦悦已经快不行了。等她的爸爸,妈妈赶来医院时。小悦悦已经奄奄一息了,家人痛苦,伤心地大哭起来。最后小悦悦的父母把撞了她的司机以及路过得人对小悦悦的不顾和不理等等。通通告上了法庭。等待她们的结果将会是严厉的惩罚。
最后,官司打作文赢了。他们得到了严厉的惩罚,而那位老太太得到了表扬,还上了中央电视台接受表扬。
为什么是同一件事,而有些人的结果却不同呢?因为有的人自私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人的生命;而有的人大公无私地把小悦悦送去医院。
这件事惊动了全国;老太太的救人事迹感动了无数人;然而小悦悦将永远消失了;如此幼小的生命竟然结束了。
我觉得那些司机及路过的叔叔,阿姨不负责,没有良心,没有爱心,应该接受法律的惩罚。
从这件事,我体会到了只有认真对待身边人和事,遵守法律。不要为了自身利益而牺牲他人,要互相理解帮助。只有这样社会才会更加地和谐,团结。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搭建美好的社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