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弘扬优良传统推动脱贫攻坚发言稿(通用6篇)
革命老区(以下简称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老区和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大牺牲和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支持下,老区面貌发生深刻变化,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老区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薄弱、人民生活水平不高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脱贫攻坚任务相当艰巨。为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变老区发展面貌为目标,以贫困老区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开发开放、更加注重共建共享发展,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破解区域发展瓶颈制约,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困难和问题,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着力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到20xx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二、工作重点
按照区别对待、精准施策的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带动老区全面振兴发展。
(一)以支持贫困老区为重点,全面加快老区小康建设进程。贫困地区是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贫困老区更是短板中的短板。要把贫困老区作为老区开发建设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改善发展环境与条件,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推动相关资源要素向贫困老区优先集聚,民生政策向贫困老区优先覆盖,重大项目向贫困老区优先布局,尽快增强贫困老区发展内生动力。
(二)以扶持困难群体为重点,全面增进老区人民福祉。切实解决好老区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老区开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打破惯性思维,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快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提高优抚对象待遇水平,办好老区民生实事,使老区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
(三)以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动老区开发开放。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基础设施是首要条件,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是关键环节,改革开放是根本动力,生态环境是发展底线,老区精神是活力源泉。要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思路,选准主攻方向,发扬“钉钉子”精神,使老区面貌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破解发展瓶颈制约。大力推进老区高等级公路建设,优先布局一批铁路项目并设立站点,积极布局一批支线和通用机场,支持有条件的老区加快港口、码头、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实现老区所在地级市高速公路通达、加速铁路基本覆盖。加快推动老区电网建设,支持大用户直供电和工业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自备电厂,保障发展用能需求。增加位于贫困老区的发电企业年度电量计划,提高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加大老区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实施力度。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老区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宽带乡村”工程,加大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先支持老区重大水利工程、中型水库、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大贫困老区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力度。支持老区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安排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
(二)积极有序开发优势资源,切实发挥辐射带动效应。鼓励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民营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因地制宜勘探开发老区煤炭、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页岩油等资源。在具备资源禀赋的老区积极有序开发建设大型水电、风电、太阳能基地,着力解决电力消纳问题。支持老区发展生物质能、天然气、农村小水电等清洁能源,加快规划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建设能源化工基地,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实现资源就地加工转化利用。增加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对贫困老区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投入,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老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支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绿色矿山建设。
(三)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不断增强“造血”功能。推进老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让农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支持老区特色农产品品种保护、选育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广适用新品种、新技术,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扶持、鼓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鼓励大型零售超市与贫困老区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加强老区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邮政快递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老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加大对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的支持力度。依托老区良好的自然环境,积极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养生养老基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充分挖掘老区山林资源,积极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经济。利用老区丰富的文化资源,振兴传统工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支持老区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优先支持老区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向老区倾斜。加大跨区域旅游合作力度,重点打造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加强旅游品牌推介,着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节庆活动。加强老区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建设维护,有计划抢救影响力大、损毁严重的重要革命遗址。支持老区因地制宜开展“互联网+”试点。积极发展适合老区的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四)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打造永续发展的美丽老区。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退牧还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优先安排贫困老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支持老区开展各类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老区开展国家公园设立试点。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加快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涵养区、源头区等水源地环境整治。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对秸秆、地膜、畜禽粪污收集利用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研究将贫困老区列入下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加快推进老区工业污染场地和矿区环境治理,支持老区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
(五)全力推进民生改善,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解决老区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电力保障水平。加快贫困老区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推进剩余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对贫困老区予以倾斜支持。加快老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尽快补齐老区教育短板,增加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消除大班额现象,优化农村中小学校设点布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强化师资力量配备,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支持贫困老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办好一批中等、高等职业学校,逐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实训平台,培养更多适应老区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贫困老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渠道。加强老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支持贫困老区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和大病救助水平。加大社会救助力度,逐步提高老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完善老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国家基础养老金标准相关政策。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以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新华书店等为重点,推动老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
(六)大力促进转移就业,全面增强群众增收致富能力。结合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发挥老区中心城市和小城镇集聚功能,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拓展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贫困老区劳动力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提高转移输出组织化程度。支持老区所在市县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贫困老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参加中长期实用技能培训。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老区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建设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等,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七)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贫困人口脱贫。继续实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致富。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老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推进老区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老区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探索创业扶贫新模式。在贫困老区优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安排年度任务时予以倾斜,完善后续生产发展和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在老区加快落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的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八)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支持老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有序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贷款以及大宗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支持老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探索建立市场化补偿方式。推动相关老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国家战略,与有关国家级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打造区域合作和产业承接发展平台,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等产业优先向老区转移。支持老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动老区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老区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鼓励老区所在市县积极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老区企业到境外开展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商标注册等给予资助。拓展老区招商引资渠道,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贫困老区发展,优先支持老区项目申报借用国外优惠贷款。鼓励老区培育和发展会展平台,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边境老区开发开放,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提升边民互市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支持政策
(一)加强规划引导和重大项目建设。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中长期规划时,对老区予以重点支持,积极谋划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优先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全面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川陕等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加快落实规划项目和政策。推动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向老区安排。探索建立老区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绿色通道,加快核准审批进程,对重大项目环评工作提前介入指导。
(二)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向贫困老区倾斜。增加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扩大支持范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贫困老区倾斜。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区扶贫开发力度,力争实现对贫困老区全覆盖。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对老区的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补助比重。在公共服务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老区开发建设的金融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合理扩大贫困老区分支机构授信审批权限,加大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对贫困老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信贷资金投向老区的激励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老区依法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动有关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老区特色优势农作物保险产品,支持贫困老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
(三)强化土地政策保障。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重点向老区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贫困老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支持有条件的老区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落实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
(四)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政策。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合理调整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研究提高老区矿产、油气资源开发收益地方留成比例,强化资源开发对老区发展的拉动效应。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区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范围。逐步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提供生态产品的老区与受益地区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启动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还湿。
(五)提高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继续提高“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研究其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好老无所养和伤病残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研究逐步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优抚对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加大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政策落实力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老区定向招聘辅助人员。
(六)促进干部人才交流和对口帮扶。推进贫困老区与发达地区干部交流,加大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与贫困老区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力度,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研究实施直接面向老区的人才支持项目,支持老区相关单位申报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县“百县万村”活动,进一步挖掘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单位帮扶资源,逐步实现定点扶贫工作对贫困老区全覆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老区优秀青年入伍,引导优秀退役军人留在老区工作。加快建立省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省内发达县市对口帮扶本省贫困老区的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加快老区开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把扶持老区人民脱贫致富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整合各级财力和各类资源,推动老区加快发展。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的优势和积极作用,影响和带动社会力量支持老区开发建设。加大对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实行年度报告和通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为老区发展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的指导,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不断加强老区基层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选派一批思想政治硬、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老区党政领导班子,优先选派省部级、厅局级后备干部担任老区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推动老区党政领导班子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对长期在老区工作的干部要在提拔任用、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老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服务群众、村干部报酬待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基础保障。做好老区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团结带领老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老区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
(三)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区开发建设。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形式到贫困老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引导一批大型企业在贫困老区包县包村扶贫,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支持老区开发建设。对于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到贫困老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的,严格落实税收、土地、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开展多种类型的公益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及海外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老区扶贫开发。
(四)大力弘扬老区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弘扬老区精神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老区精神融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利用建党日、建军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不断推动老区精神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在全社会营造传承老区精神高尚、支持服务老区光荣的浓厚氛围。积极支持老区精神挖掘整理工作,结合红色旅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培育壮大老区文艺团体和文化出版单位,扶持创作一批反映老区优良传统、展现老区精神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加强老区新闻媒体建设,提升老区精神传播能力。老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等不靠,齐心协力,争当老区精神的传承者和践行者,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不断开创老区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五)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大政策项目实施力度,确保年年有总结部署、有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具体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要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充分发挥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监测评估作用,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一、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使命感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省扶贫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成效逐步显现。20xx年至20xx年,全省累计实现55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升,一大批贫困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多,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中的短板,扶贫任务艰巨繁重,扶贫开发已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期。
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20xx年是党中央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截至20xx年底,我省还有53个贫困县、8103个贫困村、576万贫困人口,要如期实现这些地方和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艰巨,时不我待。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战略高度,从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认真解决好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决不让一个贫困县、一个贫困村、一个贫困群众掉队,圆满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准确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扶贫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使命。
(二)目标任务
到20xx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我省现行标准下的576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53个国家和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三山一滩”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对贫困县实施分类分期脱贫管理,其中国定贫困县中兰考、滑县在20xx年实现脱贫,省定贫困县在20xx年以前实现脱贫,所有贫困县在20xx年前实现脱贫。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2.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3.坚持精准扶贫,推进精准脱贫。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获得感。
4.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5.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6.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合理配置扶贫资源,统筹兼顾好重点地区与非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三、落实精准扶贫方略,确保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四)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300多万人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他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0多万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全面核查,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应退则退。严格按照脱贫标准和脱贫任务进行精准考核,脱贫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定期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贫困户脱贫的由村民小组提名、村级评议、乡级初核,县里组织考核审定;贫困村脱贫的由村级申请、乡级评议、县级初核后,市里组织考核审定;贫困县脱贫的由县级申请、市级初核后,省里组织考核审定,并报中央备案。贫困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并对率先脱贫的贫困县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标准另行制定。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实行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价精准扶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不提不切实际的指标,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制定精准脱贫攻坚规划。各级党委要按照20xx年全面脱贫的目标进行总体谋划,出台脱贫攻坚的政策意见。各级政府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把扶贫开发列为一号专项规划,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明确各自扶贫开发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53个贫困县要按照精准脱贫标准算好明细账,倒排工期,细化措施,落实任务。8103个贫困村要按照精准脱贫标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产业扶贫结合,坚持“五规合一”,因地制宜,找对路子,制定分期分批脱贫规划。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任务与责任,按照精准扶贫措施和脱贫规划,主动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与脱贫规划的衔接,制定分年度的帮扶计划、项目安排、资金投放规模、脱贫成效目标等具体措施。对非贫困县的贫困村、非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实行同样的脱贫扶持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各级政府要充分运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成果,研究编制贫困人口分类扶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根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相关政策足额安排落实财政资金。
(六)落实“六个精准”要求。扶持对象精准,聚焦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实行精准化管理,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省市县有信息平台,建设全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完善精准扶贫基础数据库,实现网络数据对接共享,做到贫困底数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脱贫责任清、脱贫进度清。项目安排精准,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需要什么样的项目就安排什么项目。资金使用精准,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好的扶贫项目要有资金保障,要及时足量,不能搞半拉子工程和“胡子”工程,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项专用,专资专审,专户专管,跟踪问责,避免“跑冒滴漏”。措施到户精准,坚持因户施策,因贫困原因和贫困类型施策,扶贫措施要符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村派人精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派驻的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具备完成扶贫脱贫任务的能力素质,对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要及时调整更换,不能滥竽充数、贻误战机,不能挂名扶贫。脱贫成效精准,要在精准脱贫上下功夫、想办法,出实招、见实效,真正让贫困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认同感,力戒“数字脱贫”。
(七)加强转移就业脱贫。贫困地区要围绕脱贫攻坚谋划发展,把扶贫开发与推进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结合起来,通过承接产业转移、鼓励群众创业、提升产业集聚区等发展载体支撑能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把更多的贫困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转移到城镇落户,实现稳定脱贫。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贫困家庭子女积极就读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加大贫困地区与城市地区产业对接力度,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国内劳务和外派劳务。鼓励市县对跨区域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适当给予交通补助。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并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七)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贫困人口脱贫。继续实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致富。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老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推进老区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老区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探索创业扶贫新模式。在贫困老区优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安排年度任务时予以倾斜,完善后续生产发展和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在老区加快落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的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八)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支持老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有序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贷款以及大宗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支持老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探索建立市场化补偿方式。推动相关老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国家战略,与有关国家级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打造区域合作和产业承接发展平台,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等产业优先向老区转移。支持老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动老区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老区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鼓励老区所在市县积极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老区企业到境外开展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商标注册等给予资助。拓展老区招商引资渠道,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贫困老区发展,优先支持老区项目申报借用国外优惠贷款。鼓励老区培育和发展会展平台,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边境老区开发开放,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提升边民互市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支持政策
(一)加强规划引导和重大项目建设。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中长期规划时,对老区予以重点支持,积极谋划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优先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全面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川陕等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加快落实规划项目和政策。推动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向老区安排。探索建立老区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绿色通道,加快核准审批进程,对重大项目环评工作提前介入指导。
(二)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向贫困老区倾斜。增加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扩大支持范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贫困老区倾斜。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区扶贫开发力度,力争实现对贫困老区全覆盖。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对老区的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补助比重。在公共服务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老区开发建设的金融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合理扩大贫困老区分支机构授信审批权限,加大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对贫困老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信贷资金投向老区的激励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老区依法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动有关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老区特色优势农作物保险产品,支持贫困老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
(三)强化土地政策保障。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重点向老区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贫困老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支持有条件的老区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落实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
(四)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政策。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合理调整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研究提高老区矿产、油气资源开发收益地方留成比例,强化资源开发对老区发展的拉动效应。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区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范围。逐步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提供生态产品的老区与受益地区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启动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还湿。
(五)提高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继续提高“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研究其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好老无所养和伤病残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研究逐步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优抚对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加大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政策落实力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老区定向招聘辅助人员。
(六)促进干部人才交流和对口帮扶。推进贫困老区与发达地区干部交流,加大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与贫困老区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力度,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研究实施直接面向老区的人才支持项目,支持老区相关单位申报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县“百县万村”活动,进一步挖掘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单位帮扶资源,逐步实现定点扶贫工作对贫困老区全覆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老区优秀青年入伍,引导优秀退役军人留在老区工作。加快建立省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省内发达县市对口帮扶本省贫困老区的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加快老区开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把扶持老区人民脱贫致富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整合各级财力和各类资源,推动老区加快发展。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的优势和积极作用,影响和带动社会力量支持老区开发建设。加大对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实行年度报告和通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为老区发展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的指导,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不断加强老区基层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选派一批思想政治硬、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老区党政领导班子,优先选派省部级、厅局级后备干部担任老区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推动老区党政领导班子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对长期在老区工作的干部要在提拔任用、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老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服务群众、村干部报酬待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基础保障。做好老区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团结带领老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老区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
(三)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区开发建设。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形式到贫困老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引导一批大型企业在贫困老区包县包村扶贫,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支持老区开发建设。对于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到贫困老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的,严格落实税收、土地、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开展多种类型的公益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及海外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老区扶贫开发。
(四)大力弘扬老区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弘扬老区精神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老区精神融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利用建党日、建军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不断推动老区精神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在全社会营造传承老区精神高尚、支持服务老区光荣的浓厚氛围。积极支持老区精神挖掘整理工作,结合红色旅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培育壮大老区文艺团体和文化出版单位,扶持创作一批反映老区优良传统、展现老区精神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加强老区新闻媒体建设,提升老区精神传播能力。老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等不靠,齐心协力,争当老区精神的传承者和践行者,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不断开创老区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五)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大政策项目实施力度,确保年年有总结部署、有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具体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要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充分发挥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监测评估作用,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牢记党的历史,弘扬优良传统,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善作善为,以新的作风、新的姿态、新的干劲,推动思南经济社会弯道取直、赶超跨越,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95年光辉历程,是我们党日益壮大的发展史,是我们党励精图治的复兴史,是我们党强国富民的辉煌史。紧跟党的前进步伐,思南也历经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尤其是“”期间,我们抓住党的建设这条主线,紧扣主基调主战略,牢牢把握“激活力、增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主线,坚持项目拉动、工业驱动、城镇带动,全面推进同步小康“三步走”战略,谱写了后发赶超、跨越发展新篇章。特别是今年以来,切实加强和创新党的建设,贯彻“五大发展新理念”,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抓好“两大战略行动”、“三大跨越工程”、“四化同步”发展等重点工作,多项指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确保了“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进入决战决胜阶段,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迈入黄金机遇期。我们要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主动担起推动思南赶超跨越、奋发崛起的历史重任,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营造树信心、干实事、做先锋、作贡献的良好风气,凝聚党心民心,全面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伟大胜利。
要重点突破,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思想建党为根本,坚持以组织强党为保证,坚持以作风优党为准绳,坚持以制度治党为抓手,坚持以廉政净党为底线,始终绷紧党规党纪这根弦,强化从严治党责任,着力构建党委抓、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要忠诚干净,务实担当,争做合格共产党员。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以学促做、知行合一,不断从党的历史中汲取营养,争做理想坚定的忠诚者,在勇于担当中做出新作为;争做推动发展的开拓者,在改革创新中做出新作为;争做改善民生的实践者,在脱贫攻坚中做出新作为;争做改善民生的实践者,在脱贫攻坚中做出新作为;争做道德高尚的务实者,在弘扬正气中做出新作为。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实干家、发展上的带头人,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在“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中做出新贡献。
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指出,中央发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令,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扶持政策,广西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我们既面临乘势而上、实现农村全面脱贫、补齐发展最大短板的重要机遇,也面临资源不足、配置不当、措施不力、错失良机的严峻挑战。机遇与挑战相互交织、相互转化,认清了抓住了就是机会,看不清抓不住就会落伍。近年来,河池市结合自身实际,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认真总结经验,保持头脑清醒,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努力实现两不误、双促进、共发展。
脱贫规划与乡村规划统筹衔接,注重相融共进
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工作是互相关联、辩证统一的整体。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必须啃下的“硬骨头”;乡村建设是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的重要路径,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两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必须统筹衔接、同步推进。河池市注重从实际出发,在脱贫攻坚规划中,综合利用现有资源,有机衔接乡村建设相关工作任务,深化拓展相关工作内容。同时,将脱贫攻坚、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民俗文化特色开发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考虑,同步实施,着力完善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以产业发展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特别是在制定河池“十三五”规划建议时,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将“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建设美丽河池”进行统筹规划,提出增强发展的协调性,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农民脱贫致富与农村面貌改善,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在工作举措上,把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融为一体,提出“锁定目标、分段推进、基础提升、产业带动、能人带动、科教引领、保障支撑、易地发展、连片推进、生态维系、责任保证、健全机制”的工作思路,制定以村为单元、以屯为基础、以农户为对象、以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规划,做到扶贫项目与乡村建设项目覆盖到村、屯、户和人。在发展贫困地区生态产业中,强调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发展产业化,走出一条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发展之路。在推进移民搬迁脱贫的同时,突出把移民搬迁安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与石漠化治理同步实施、与特色城镇同步建设、与整合政策资源同步深化、与民生保障提升同步推进,创造了移民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现代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连片推进与多点开花统筹衔接,注重点面齐推
在脱贫攻坚上,河池市大胆突破零敲碎打旧办法,变“点式开发、点状发展”为“连片开发、连片发展”,集中力量支持连片贫困的村域、乡域、县域整体推进开发扶贫工作,率先在广西探索实施整市推进扶贫产业建设、“整乡推进”开发扶贫示范区建设和连片推进旅游开发扶贫示范基地建设。整市推进核桃产业发展,核桃种植面积从20xx年的13万亩增至241万亩,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核桃产业基地。全力打造开发扶贫“整乡推进”大安示范区取得明显成效,该乡2.1万多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xx年的2978元增长到20xx年的5500元;贫困人口从20xx年底的9116人减少到20xx年底的1503人,减贫速度是往年的4倍以上。坚持以大安为示范,要求11个县(市、区)每年各建设1个开发扶贫“整乡推进”示范点。在乡村建设方面,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面、整体推进”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巴马国际旅游区6县(自治县)、革命老区、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连片推进城乡交通、水利、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环境和农民生活得到极大改善。同时坚持以规划为导向、以产业为重点、以特色为抓手、以增收致富为目标,依托六宜高速公路、河百高速公路和红水河、龙江河、盘阳河为纽带,实施大县城战略,推进沿江沿河沿路特色城镇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县域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统筹衔接,注重合力共推
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都是庞大的系统性工程,覆盖面广、任务繁重,在建设过程中离不开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更离不开群众的主体力量。为此,凝聚各方智慧、汇聚各种资源、形成推进合力是关键之举。河池市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树立全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密切沟通联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确保主体力量有效凝聚,形成整体联动、资源整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建设格局。为便于更好开展工作,河池市将脱贫攻坚指挥部和“美丽河池”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安排由市委一名领导主抓,并建立两项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工作良性互动、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加强贫困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驻村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群众参与建设的主体作用,探索创新“党领民办,群众自治”模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全市各村屯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成立村屯党群理事会,通过党员带头,党群理事会协调,采取党组织引领、充分放权、民主决议、群众评议等办法,深化拓展屯级党群理事会党领民办基层治理模式,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减少了工作的阻力,破解了工作难题。在资金整合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横向统筹、跨部门多领域的资金整合机制,注重发挥财政投入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坚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计其功”的原则,将扶贫开发、乡村建设、石漠化治理、移民搬迁、环境建设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向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中,并采取“财政配套、项目整合、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的“四位一体”投入机制,形成综合性、多元化的投入格局,真正打破资源“条块分割”管理现状,突破各部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投入无章、建设无序、浪费资源的困境。此外,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乡村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大东西扶贫协作、强化定点帮扶,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贫困村的产业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帮扶,全力破解资金短缺问题,为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注入活力。
完善机制与督查问效统筹衔接,注重成效保障
检验工作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必须用成效来衡量。在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中,河池市制定出台了科学、规范的保障机制,以科学的运行管理机制和责任倒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两项工作不断档不停步、持续有效推进。实行最严厉的惩戒问责机制和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将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绩效考评范围,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的考核权重。建立完善“大督查”制度和月季督查通报制度,促进督查问效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同时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将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的实际成果作为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全力把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当前,我省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已全面打响,省委、省政府已发出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总动员,提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要求,明确了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总目标。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兴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多元主体、群众参与、精准扶贫”的基本原则,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制度。
一是大力倡导民营企业扶贫。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技能培训、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扶贫开发,鼓励引导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开展结对共建,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积极从事扶贫开发,鼓励其创建各类形式的扶贫公益项目,打造优秀扶贫公益品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活动提供信息服务、业务指导,鼓励其参与社会扶贫资源动员、配置和使用等环节,建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机制。
三是广泛动员个人参与扶贫。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开展丰富多样的体验走访等社会实践活动,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互帮互助的渠道。引导广大社会成员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
四是切实发挥定点扶贫引领作用。完善省领导和省直单位定点联系贫困地区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创新帮扶形式,做到帮扶重心下移,措施到位有效,工作到村,帮扶到户。各包村帮扶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多渠道筹措帮扶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切实解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定期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扶贫、驻村帮扶。
过去的一年,是我省实施精准扶贫的首年,精准脱贫的效果十分明显,当年减贫83万人。但是,20xx年底我省还有401万贫困人口,居全国第8位,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且剩余的贫困人口都是扶贫难啃“硬骨头”,多为因病、因残、因缺劳动力致贫,脱贫难度更大。今年,我省将确保脱贫75万人。距离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不到5年,确保贫困地区同步实现小康,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全省在持续创新扶贫机制,拿出狠招,精准施策的同时,还要积极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扶贫力量,让更多的人和力参与到扶贫攻坚的伟大征程中。
捧出一份爱心 点燃一片希望
10月17日是国务院设立的 “扶贫日”,今年这个特殊的日子又如期到来。扶贫济困靠大家,温暖人心你我他。我省充分用好“扶贫日”这一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掀起了一股扶贫济困的热潮。
去年“扶贫日”期间,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参与,认领扶贫项目和捐款效果明显,筹集资金达3.2亿元,其中认领项目3.1亿元,捐款1053.76万元,资金项目直接投向贫困村贫困户,取得了良好的扶贫效果。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和社会各界认捐,广泛动员全省各包村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认领贫困村扶贫项目,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贫困户捐款,倡议社会各方面力量捐款。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四大班子及省军区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机关捐款,省直部门积极响应、认领认捐,全省各地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相关单位和社会个人踊跃参与,形成了以上带下、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据悉,全省各地正在紧锣密鼓地组织开展各项扶贫日活动,截至10月15日,全省已经认捐项目数1367个,认捐项目金额达3.43亿元,捐款金额1083万元。其中,宿州市认领扶贫项目242个,出资金额1.01亿元;安庆市认领扶贫项目201个,出资金额4882.68万元;六安市认领扶贫项目124个,出资金额8279万元;合肥市认领扶贫项目203个,出资金额2559.15万元;阜阳市认领扶贫项目63个,出资金额2267.5万元;亳州市共认领扶贫项目270个,认领金额1204.6万元……目前,认领认捐活动正在进行中,社会各界的关爱,正如一股股暖流温暖着贫困群体的心房。
在此,真诚期待您能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份爱心,点燃一片希望,积极参与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活动。扶贫济困,上善若水。当前,在扶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只有全社会以实际行动支持贫困村发展经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加家庭收入;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只有困难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全社会才能共赴小康!
党的xx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xx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分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任务作出部署,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必须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同志扶贫开发思想,坚持精准发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
“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这是对脱贫攻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所处位置的准确判断。越是任务艰巨越要迎难而上,确保到20xx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这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体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一个突出短板。短板必须补齐,否则影响全局。正如同志指出的:“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这既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我们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这块突出短板。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基础和前提。同志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他还指出,新中国成立前,我们党领导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就是要让广大农民翻身得解放。现在,我们党就是要领导广大农民“脱贫困、奔小康”,就是要让广大农民过上好日子。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不是社会主义。
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国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中西部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人口规模仍然较大,而且剩下的贫困人口大多数分布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减贫难度大,脱贫成本高。扶贫开发进入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
贫困人口规模大、贫困程度深依然是我国贫困问题的基本特征。目前,全国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贫困村、近3000万个贫困户、7017万贫困人口。而且,现有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减贫边际效应不断下降,增收难度不断加大,贫困代际传递趋势明显,是难啃的“硬骨头”。
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弱的现象依然十分普遍。20xx年,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610元,比全国农民平均水平低3282元。老少边穷地区贫困问题集中,贫困人口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低、健康水平低的“两低”情况,自我发展能力弱。建档立卡贫困村70.8%没有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力严重不足。贫困人口致贫因素较多,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突出,缺资金、缺技术普遍,因病返贫、因灾返贫、因市场风险返贫常见。
贫困地区区域性贫困、发展基础差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全国12.8万个建档立卡村中,6.9万个行政村不通客运班车。87.1万个自然村中,33万个不通沥青(水泥)路。贫困地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20个百分点。建档立卡户中有652万户饮水困难,580万户饮水不安全。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偏低,市场主体发育不足,市场体系建设滞后,产业发展处于价值链低端。贫困县的存贷比普遍在40%左右,储蓄外流严重。
扶贫政策针对性不强、特惠支持不足问题依然存在。现有政策部分落实不到位、财政投入明显不足、行业支持缺少特惠、工作责任落得不实、社会动员支持体系薄弱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过去贫困面大,一项普惠政策就可以使许多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越过温饱线。现在,贫困人口大多数自身能力弱,或者居住在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地方,仅靠自己很难参与发展进程、享受发展成果。
精准发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同志指出,“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这为脱贫攻坚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的出路在于精准施策。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编制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着力完善综合性扶贫政策措施和健全脱贫攻坚保障体系的规划,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落实到规划中,确保精准施策、实招更实。一是建设国家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在精准识别上摸实情,真正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好基础。精准识别既要体现静态的精准,把现在的贫困人口找出来;又要体现动态的精准,把脱贫的人口退出去,把返贫的人口纳入帮扶对象。二是建设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和县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拓展扶贫投入渠道,切实增加扶贫投入。在县一级,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推动扶贫开发项目与行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试点安排相衔接,扶贫开发规划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特色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相融合,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三是建设乡村扶贫脱贫落实工作平台。在贫困乡建立扶贫工作站,在贫困村选派好第一书记、建设好驻村工作队,配合村两委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保证贫困户有人帮、有人扶。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四是建设社会扶贫对接平台,以社会扶贫网为载体,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帮扶需求和社会扶贫资源有效对接。
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贯彻落实同志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继续深化贫困县考核、干部驻村帮扶、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金融服务、社会参与等精准扶贫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贫困退出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为精准推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大力实施七项专项行动,把行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到实处:实施教育扶贫行动,确保教育脱贫一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健康扶贫行动,确保医疗救助缓解一批,提高贫困人口身体素质,减轻其医疗负担,努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施金融扶贫行动,拓宽扶贫投入渠道,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实现自我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实施劳务协作对接行动,推动转移就业脱贫一批,探索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城乡统筹扶贫脱贫的新模式;实施交通扶贫行动,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交通条件,为其加快发展、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实施中央企业与革命老区百县万村帮扶行动,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助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实施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行动,营造社会参与扶贫氛围,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增强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各地要因地制宜实施精准扶贫工程,把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实施整村推进工程,改变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展致富产业;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工程,对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加大扶持力度,提高转移就业成效;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帮助贫困家庭发展生产;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问题;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帮助贫困地区打开产品销路;实施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龙头企业带动等工程。
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脱贫攻坚必须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积小胜为大胜,最终取得全面胜利。要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党的领导,五级书记一起抓,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落实贫困县主体责任,促使其把主要精力用在扶贫开发上。落实相关部门的行业扶贫责任,把扶贫任务优先纳入行业规划并认真实施。落实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帮扶责任,不脱贫不脱钩。夯实精准扶贫基础,建立分类施策政策体系,确保扶贫资金和政策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其参与度、获得感,激励其自力更生,激发其脱贫的内生动力与活力。实施更广泛的社会动员:提高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广泛参与,凝聚扶贫攻坚强大合力。加强扶贫机构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干部攻坚克难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宣传:宣传同志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凝心聚力;宣传扶贫成就,坚定全国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宣传脱贫致富典型,坚定贫困群众改变命运的决心;宣传社会各界对贫困人口的关心,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优良传统;宣传党的扶贫政策,促进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脱贫奔康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也为我们巴中老区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决胜全面小康的开局之年,展望未来砥砺前行,开启了脱贫攻坚新征程。
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老区面貌发生深刻变化,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多重因素影响,巴中老区的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薄弱、人民生活水平不高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脱贫攻坚任务相当艰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在印发《指导意见》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团结带领老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改变老区发展面貌为目标,以贫困老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破解区域发展瓶颈制约,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困难和问题,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着力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大力弘扬老区精神,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我们要把弘扬老区精神作为党建及老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老区精神融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传承老区精神高尚、支持服务老区光荣的浓厚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老区开发建设。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互助合作等形式,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巴中老区投资兴业,同时积极引导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建设家乡,留住乡愁,为生养的故乡贡献聪明才智和开辟财富源流。
老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等不靠,齐心协力,争当老区精神的传承者和践行者。培育壮大老区文化事业,加强老区新闻媒体建设,加强老区精神的挖掘整理工作,不断创作反映老区优良传统、展现老区精神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持续不断推动老区精神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结合红色旅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升老区精神传播能力,不断开创老区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老区精神的力量是潜移默化的,同时也是持久永恒的。在“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更需要用精神的力量来凝聚人心、激励斗志。我们必须把老区精神与脱贫攻坚、决胜小康的历史使命结合起来,使之成为鞭策各级干部求真务实、一心为民的强大道德力量,成为推进老区开发建设的巨大精神力量,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确保到20xx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
老区精神必定成为加快脱贫攻坚的核能动力,老区精神也必定点亮全面小康的希望之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