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纪守法的优秀演讲稿范文(通用33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朋友们:
你们好!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对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吗?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香港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
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约束。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儿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失去生命。而在校园里,这种追求所谓“自由”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人吃完了零食便将食品袋信手丢弃,为原本干净的校园涂上了一抹刺眼的白色;自习课上,有人迟迟不能安静,依旧和着mp3的节拍,哼唱着流行歌曲;校园内有人无视学校规定,骑着自行车横穿过往的人流。
同学们,“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当你走进静悄悄的楼道路,对于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当你踏入干净的教室,对于认真读书的同学来说,这片整洁多么舒畅;当你自觉排队打饭,对于心急如焚的我们来说,这份井然的秩序多么可贵。同学间总会有矛盾与摩擦,我们要相互关心和尊重,决不可出口伤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和他人。
同学们,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12月4日我们将迎来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而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出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这样时时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了没有?我按时出操了吗?我按时搞卫生了吗?我迟到早退了吗?我在家里合理安排好玩耍和预习、复习的时间了吗?我按时就寝了吗?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足以体现我们的素质修养。
同学们,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大的失足。生命像一条河,我来了,我走过,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生活也会更加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快乐成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爱生命,遵纪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阴阳棒”的故事吗?说的是有个神仙,他有个阴阳棒,用一头可以把活人点死,另一头可以把死人点活。当然,这只是个神话故事,在现时生活中,人只有一次生命,人死了再也不会复生,我们应该珍爱我们的生命。可是,有的小朋友却因为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无辜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看,他们有的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或在公路上乱跑,被汽车碾在了车轮底下;有的不听大人劝告,下河游泳,就再也没有上来;有的攀高爬下,从高墙上摔得体残肢断;有的玩电***,无端地丧失了自己的生命。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在提醒我们,作为少年儿童,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会酿成大祸,就会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
遵纪守法,首先要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遵纪守法,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同学们,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灿烂辉煌。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法律,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它似一架天平,挑剔的标准衡量着每一件事物,不偏不倚,肩负着公正和平的重任。我们如同大洋中的一艘轮船,只有我们每个人做到遵法、守法、知法、懂法,才能不触碰到那条令人追悔莫及的、犯法的“海岸线”。
随着盐价的上涨,餐馆店主为节省成本,便用亚硝酸盐更替了食盐,导致多人中毒。劣质奶粉使得多少婴儿变成了“大头娃娃”,多少婴儿变成了瘫痪。不法分子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一个“利”字,背离了商业道德,背离了良心,把人民利益和生命抛在脑后,也亲手把自己送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法律是一扇屏障,我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保障;法律是一条铁链,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胡作非为。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就连我们的周恩来总理,都要遵守法规。一次,周总理乘车去开会,司机却违反了交通法规,交警狠狠批评了司机良久。因怕耽误了开会,同车的其它干部想制止交警的话,却被总理制止了。我们想想,总理遵守规章制度,不就是为了给我们做个榜样嘛。
正所谓“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在法律这座天平秤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只有对与错,而无身份的高低贵贱。古往今来,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不逾越法律的警戒线。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都无不体现着法律的公平公正。记得马克思说过:“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要和法律打交道。法网恢恢,无论君臣还是平民,都不能逃脱法律的掌控。只有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我们社会才能有条不紊,完善和谐。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未成年人,现在的一次小小的放松很有可能酝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等受到法律的制裁时才深深懊悔呢?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不守法,就如同给自己五彩斑斓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乌黑的颜色,无法再绚丽多彩,无法再抹去!
法律是是和谐之基,是公正之火,是文明之花。让我们携起双手,真正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用法律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繁荣安定的伊甸园。让法律的幼苗,种植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尊敬的老师: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就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酒后,在街道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下是他们对记者说的话:“这事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怕将来找工作时,会因为这件事而找不到。”“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报警等方法。”“可是在动手时,我根本没有想过后果。”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不懂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
提起“遵纪守法”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作为一名中学生,就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所以我今天演讲的题目就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都知道,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根本保障。作为一名中学生,就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礼仪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制自律;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五中!作为一名公民,就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服从法律的约束,维护法律的尊严。其次,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还要作到珍惜青春大好时光,努力学习,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到惜时,说到勤奋,我不禁想起我国古代的前辈们,孔子读书“韦编三绝”;晋代孙敬,长夜苦读,以头悬梁;战国苏秦,发愤励志,以锥刺骨;车胤家贫,“囊萤”夜读;孙康无灯,映雪而读……“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是的,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通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不是将绍兴兰亭的一清水池变成“墨池”了么?
同学们,三更灯火,五更鸡鸣,正是男儿读书时的大好时光,行动起来,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弱,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让我们珍惜今天这青春大好时光,不要叫一日、一时、一分、一秒、闲过,遵规守纪,勤奋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到法律,往往给人以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的社会和谐有序。作为祖国未来,我们应该知荣辱,树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在学校,我们要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被动接受纪律约束,到主动养成良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现在做起。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学们,我们北坛小学的每一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在纪律和法规的蓝天下,和睦相处,快乐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行动,从现在开始行动,时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讲文明的青少年!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法,挑战法律
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确,天底下的人们千奇百怪,假如没有法律法规,社会将不知是什么样,恐怕人们都生活在担惊受怕的日子里。因此,人们必须遵纪守法,社会才安宁,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名学生应尽的职责。学生或公民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让我们的社会秩序井然。“无米不成粥,无法不成国”,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
不知同学们发现没有,在我们的身边,也偶尔会出现不遵纪守法的同学。我们不说太远的吧,就近来说吧:学校一直以来禁止学生下课追逐打闹、疯跑现象,老师天天讲,时时讲,可现在还是时有发生。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遵纪守法也是这样,我们少年儿童要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争做遵纪守法的小模范。遵纪守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告别不文明行为,理应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的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
同学们,我们身为21世纪少年,身为祖国的花朵,人民的未来。我们一定要杜绝不良嗜好,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再在不随地吐痰,学会遵纪:再不打架斗殴中,学会守法;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遵纪;在实践诚信中,做到守法 ;在一点一滴中,做到遵纪守法。
今天我在这里提出一个倡议——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师生:
大家好!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当我们看到鸟儿在空里飞翔,鱼儿在水里嬉戏,我们会觉得他们是多么的自由。有些学生还会想,“要是我们也能这样,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就好了。”这些学生的想法对吗?当然不是。俗话说:没有规则,就没有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人在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走路不小心,被车辆撞倒,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所以,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如果走进阅览室,很安静,只能偶尔听到书的沙沙声。对于想读书的人来说,这种寂静是多么珍贵啊!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每个人都可以不受干扰地享受冥想和阅读的自由。如果有人不守纪律,大声笑,这种自由就会消失。因此,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如何做一个守法公民?
作为中学生,首先要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能打架、欺负、占别人便宜,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不能进吧、游戏厅,不能看不健康的读物。要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在马路上玩耍,上下楼梯要靠右走,注意自身安全。
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提高自己在生活中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些学生在课余时间没事做的时候,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结交坏朋友,沉迷吧,从违纪到违法,从犯错到犯罪,一步步步入深渊。俗话说“不为善不为恶。”学生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思考,是否正确,是否应该做,是否可以做。你必须三思而后行。
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我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我看到地上的果皮碎屑,伸手去捡;当你看到一个孩子跌倒,把他或她扶起来;看到同学打架,勇敢地上前制止;如果你看到水龙头没有关上,伸出你的手去关掉它。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小事不做,上课及时记笔记;见到老师要热情问候;在同学无助的时候给他们一些帮助;尊重长辈,尊重同学,待人热情,有礼貌。给身边的人关爱,你会更快乐!
遵守法律是一种公认的美德。国法、家规、校规、纪律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于成长和学习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努力做一个自尊、自强、自爱的守法公民。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下午好!我是501班的,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诸葛亮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说得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做,只要是“善’, 即使是小“善”也要做。听到这句话,我们应该反思一下吧,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没有借东西不还;有没有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有没有为了一点小矛盾而大打出手。同学们,如果我们遵守纪律,这些事还会发生吗?
遵纪守法看似离我们很遥远,但与我们的生活和日常行为很贴近。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要从日常行为做起。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呢?首先,我们要学会诚实,诚实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德,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取得他人的信任。为什么不能撒谎呢?因为一个人说了一句谎言,便会用十句谎言去掩饰,就会造成一步错,步步错的后果。所以我们要讲诚信。其次就是守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纪,班有班规。不骂人,不打人,说文明语、做文明事等等,这些话我们时常在说,可是否又时常在做呢,也许在我们眼里这些都是琐事、小事,根本不用在意,但别人就能从这些都是琐事、小事看出我们班集体的文明程度,看出我们班的班风怎么样。可能还有人会说,是老师没有把我们教好,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不!老师每天都在给我们说这些话,让我们记住,让我们做到。可我们却不能为老师争一口气。所以,我们一定要守规矩。但诚实守信、守规矩这些事只有我们做到还不够,我们还要以身作则,呼吁身边的小伙伴、同学都要遵纪守法,向别人展现出一个遵纪守法的班级。
同学们,遵纪守法就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每个人做起!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的题目是《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你们可曾知道,鸟和鱼也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大气,鱼和鸟的自由是有条件的,不存在什么“绝对自由”。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而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由于一些未成年人没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知法、不懂法,导致近年来我们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举一个小学生投毒案件,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酸奶咬破一个小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低年级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桌厢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酸奶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来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
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我们小学生中可能存在这样一些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三、在家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
四、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今天的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
早上好!
同学们,说到法律,它会给人一种神圣和威严的感觉。事实上,法律就像道德、习惯、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因为法律的约束,我们才可以生活在一个稳定的社会中;正是因为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保证他人的安全。
如果世界上没有法律,它会变成什么?我无法想象。小偷偷了东西,还可以向别人炫耀,街上到处都是强盗,谁能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国家里?没有法律,国家和社会就不会安全、稳定、有序。人们想要和平地生活和工作,必须要有法律。
作为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然而,近年来,由于各种负面因素和不利的环境影响,青少年犯罪依然存在,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给依法治国带来了挑战。
那么我们如何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呢?首先,我们应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有意识地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对陌生人的过分要求,我们一定要学会拒绝。如果遇到违法的事情,我们应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和其他人寻求帮助。
青少年必须学会保护自己,面对各种伤害时,我们往往因为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们必须学会保护自己。我们要有自我保护的本能、自我保护的意识,这是未成年人走向成熟的重要一步。
面对一些突发事件和违规行为时,我们应该积极寻求社会、家庭和学校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必须学会保护自己,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并逐步提高自己的防范能力。
我们还应该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专业法律知识,帮助推动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整个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接受法制教育,为法制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抢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作为学生,我们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成长路上,遍布荆棘。与法同行,阳光满地,周道如砥,前途光明!法制生活的时代已经来临,法时时在我们身边。
我想大家对“法”这个词并不陌生。无论是看书读报,还是看电影、电视,我们都能感受到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密不可分,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呢?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目的在于为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旁的骑士,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走在成长的路上,蓦然回首,昨日的生活早已成为了一段曾用哭声、笑声,泪水、汗水编织起来的历史。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与法同行,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的人生道路阳光灿烂,不再迷茫!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知法、 守法、 用法,“法”在我心》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如何让青春绚丽多彩呢?回答我们的是一句屡见不鲜的话:知法、守法、用法。是的,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处处有维护社会有序运行的行为规则,其中法律是最强有力的。
一次次的普法教育,我们对法律常识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我们是否足够重视它们呢?一提到犯法,大多数同学会联想到“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年犯罪数目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平等的,也是威严的,犯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青少年的我们,希望自由自在的“畅游天空,遨游大海”,但身处在法制社会,“法”无处不在。要将它作为我们生活的准则,规范我们的行为,约束我们的行动。冲动、困惑时,让法律唤起你的理智;迷惘、踌躇时,让法律指引你的'道路。知法、守法、用法会让我们的青春少走弯路。
只有认真守法,才能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守法,我们才能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将“法”根植于我们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法’在我心,我心有‘法’!”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让我们遵循“法”的轨道茁壮成长,在平时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走到寝室里认真学习学校的寝室规则,走进教室里认真学习教室规则,对照守则、规则找差距,整改自己的不良行为,在行动上“学最好的别人,做最好的自己”,远离违法、远离违规,今天做最好的自己,明天做更好的自己。 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有句俏皮话是大学生是高中的天堂,为了步入我们理想的天堂,我们经历了黑色的高三。进入大学,就是走进一个新的环境,接触新的人,我们的所有过去对现在来说都是一张白纸,现在是重新塑造我们自己的形象,改掉以前的缺点,适应和学会应对的开始。
我们的适应和应对既要符合我们自身的能力范围,又不能触放法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也有校规。可我们如何去把握这尺度呢?也许你们会说这太简单呢,只要不触碰就行了。可是,真的能做到一点点也不会去触碰到它吗?只是你们触碰的程度不同罢了。
我用一句话来形容最简单的例子吧:“劝君多走几步路,莫把草坪当马路。”你们可以回想一下,是不是有很多的草已经被践踏不成样子。难道能说这属于守法的范围吗?也许你们会说踩的人又不是某一个人或者你们会说不就是踩下草嘛,有什么大不了,又不会被处分。
难道我们只是单纯的求学,两耳不闻窗外事,不被处分就ok了吗?难道我们不愿在校园里做个修身求学的学子吗?
所以在校园里我们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以刘邦著名的一句;“以善小而不为,恶以恶小而为之。”做为我们永恒的规范。
当然我也知道,进入大学后,我们的情感上一定会有很大的起伏,也许会扭曲我们的心理,做一些不仅是违反校规的事,甚至是触范国法的法律都是有可能的。我就举一则在网上看到的例子吧:
前不久,某高校学生胡某贪图享乐,为了有更多的金钱来消费,把手伸向了学校微机室。胡某利用上晚自习的机会,先潜伏在意微机室内,大楼熄灯后,开始疯狂作案,拆卸电脑内存条,cpu等主要部件被当班巡逻的保卫人员当场抓获。已涉嫌触犯刑律。
像这样触犯法律的人实在太多,我也就不一一举例了。那我们要如何去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呢?我想不外乎两点:成熟和认识自我。
我说的成熟可不单单是生理上的成熟,还有心理上的成熟。我知道我们的价值观念尚不稳定,时常处于被动,迷茫,抉择之中,其心理成熟又落后于生理成熟,因而我们的情绪不稳定,情绪变化起伏大,易受周围环境变化的影响,心境变化快,学业,生活,人际关系等等,变化会引起情绪的波动,容易偏激。如何减少这种的发生以及真正让心心理成熟,那么就要学会认识自我。
古希腊戴尔飞神庙的入口处刻着一句名言:“认识你自己。”认识自己一直是西方认识活动中最神圣的事情。当代还流行一句话:“寻找自己,但请不要忽视自己的途径。”
认识,简化后是“人”和“只”。这仿佛告诉我们,认识是一种个人的生命体验,是你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区认识自己和自己的生存环境。使自己能接受自己,有自知之明,即对自己能力,性格和优缺点都能做出恰当的,客观的评价;对自己不会提出苛刻的,非分的期望与要求;对自己的生活目标和理想也能定的切何实际。因而对自己总是满意,同时努力发展自身的潜能,即使对自己无法补救的缺陷,也能安然处之。
心理上的成熟与自己的认识是遵纪守法的延伸。其实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并不难,让我们一起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吧。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看见马路两旁的红绿灯了吗?那是安全的标志;看见马路中的斑马线了吗?那是行人安全的保障;看见维护交通的警察了吗?那也是我们安全的标志!在这个大千世界中,随处可见安全的标志,可是人们却无视它的存在。
人行道,保护人们过马路的卫士。但现在,这个卫士却起不了一点作用。许多车辆遇到它,不减速,不慢行;路人为了贪近路,也不光顾它,好象它只是一个装饰品而已。当这时,行人们是否想过这样做所造成的后果呢?没有。他们完全没有顾虑到!终于,有一天,悲剧上演了——
一天黄昏,太阳公公刚回家。一位漂亮的小姑娘哼着小曲,来到了马路口。她离人行道就只有小小几步,可是她却像没看见似的,绕了过去。就在这时,一辆疾驰的白色汽车从左边开来。那小姑娘却丝毫没有发觉,依然悠闲自在地走在马路上。而那辆白色汽车似乎也没准备停止“行动”,依然朝这边狂奔。只听见“啊”的一声惨叫,殷红的鲜血已染红了白色汽车,也染红了地面。路旁的人们都因叫声停住了步伐,大家伙都一下子惊呆了,交通也因此堵塞了——原来两个幸福美好的家庭就因这场意料不到的车祸破坏了。唉!可这个又能怨谁呢?
当我得知这件事情时,真是为此而感到无比惋惜——刚才好端端的姑娘,现在却命丧轮胎之下,就那么一瞬间,发生了一件令人难过也令人深思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那时因为人们早已无视安全的标志,从未遵守交通规则才导致这个悲剧上演的。因此,我真心的希望从这件事后,人们能够觉醒,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让这种悲剧再次上演!
安全,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只要懂得遵守交通规则,懂得遵纪守法,安全一定会伴我们走一生!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少先队员们: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就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酒后,在街道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下是他们对记者说的话:“这事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怕将来找工作时,会因为这件事而找不到。”“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报警等方法。”“可是在动手时,我根本没有想过后果。”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不懂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做起。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就会有良好的秩序。”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就有法治一词,所谓法治,即是依法治国,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法律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制性规范。我们常说法律无情,可我们每个人又处在法律的保护伞之下,它如一把无声的钢尺,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利。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是根据其法律的完善、民主程度来衡量的。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最后我想身为学校的学子,虽然“能做事”但是要做不违规不违法的事,就算犯了错也还应该有我是学子我“敢担当”的那份担当,孔子七十岁时能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最后希望每一位“有智慧”的学校人能效仿孔夫子能随心所欲而不越出规矩,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而不是勉强去做。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知法学法,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按交通规则行驶,不然就容易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一旦违反法律,必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少年儿童,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杂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事件。这个时候,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对我们成长的人生尤为重要。
“遵纪守法”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很多人以为不盗窃、不抢劫才是遵纪守法。其实不然,我们平时的很多小事也能体现出是否遵纪守法,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是懂法、守法呢?当然要从遵守身边的法律法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首先,不能以解决矛盾。我们性急,一旦有尴尬、矛盾、辱骂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容易一生气就动手打人,希望以此震慑对方,达到最终胜利的目的。而这样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首先尝试着自己化解矛盾,如不小心把人家的足球弄坏了,可以赔偿而没有必要动手;如果是别人给自己取不好的外号甚至是辱骂,可以尽量把心放宽一些,要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相信你的大度和宽容反而会更赢得对方的尊重。
第二,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学校教学工作的良好有序,必然少不了“不随地吐痰”、“不攀折校内花草树木”、“上下楼梯靠右走”这些制度,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如果疯狂打闹、推来推去,就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多么可怕!
最后,做到诚实守信,不贪小便宜,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这是我们少年儿童理应养成的行为规范,可是有些同学却忽略了。
对少年儿童法律意识的养成教育,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就说过“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说的就是从小养成了什么样的习惯,习久成性,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品质。所以,要增强我们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一定要从身边的小事着手,我们要从最平常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
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当你觉得受了欺负,受了委屈,怎么办?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打架是最愚蠢的行为,发生矛盾和摩擦要立即向老师或家长说明情况,请老师和家长协助处理,相信学校、老师和家长一定能够正确的处理,这样才是处理问题正确途径。家庭、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要从中受到警示,受到启迪,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对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在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中提出的一项要求。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就叫遵纪守法。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而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我们必须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荣辱,明是非。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健康成长。“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的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以遵纪守法为荣,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将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同学们,你们说对吗?
下面我想通过一些事例回答上述问题:他曾经是一位多么优秀的少年!品行端正,成绩优异,在学校的光荣榜上总能见到他的名字,在荣誉的领奖台上也常看见他的身影,在老师眼里他是上好学生,在同学们心中,他是天之骄子。但,就在十八岁,这五彩的梦就像泡沫一样破灭了!父母的离异使他一下子坠入了无底深渊,于是他觉得无人管教自由了,空虚无聊,他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上网甚至打架,从此教室里鲜见他的身影,光荣榜上不再有他的名字。他远离了老师和同学,却与不三不四的人做了朋友,就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他因参与社会上的打群架,致人重伤,而锒铛入狱。法律无情,铁窗无情,他有的是用眼泪浸泡的悔与恨!十八岁的花蕾,顷刻间便叶落花调,白白的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少年犯中平日表现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显然,有的同学说的“讲纪律就没有自由,将自由就不能守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同学们!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畅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了水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自已课你有讨论的自由,也就限制了周围同学做作业的自由;就寝是你有谈笑的自由,却使室友失去了休息的自由。
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纪律限制自由,但又保护自由。(部分省略...)这个时期的我们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正向成年人过渡期间,各方面还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动,最充满冲动。幻想而最动摇的时期。这个时期的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那里也是最危险的地方。游戏机和网吧容易时人上瘾而不能自拔,里面有些内容也不健康。另外要注意慎重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个时期的我们仿佛漂泊在变幻莫测的海洋上的航船,血气方刚,说干就干,不大顾及自己所作所为的后果,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也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生憾事,所以我们不能漫无目的,随意远航。
西方哲学家有这样一句名言:"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形成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收获一种命运”。
十八岁,我们不孤单,因为我们有朝夕相伴的同学,师长和无边无涯的知识海洋!十八岁,我们很充实,因为我们知道只有做好日常的小事情才可能创造辉煌业绩!十八岁,我们有理想,因为我们明白只有当好普通的中学生才可能成为杰出人才!十八岁,我们很快乐,因为梦想已为我们插上腾飞的翅膀可以在蓝天上展翅翱翔!我的演讲完毕.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当你觉得受了欺负,受了委屈,怎么办?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打架是最愚蠢的行为,发生矛盾和摩擦要立即向老师或家长说明情况,请老师和家长协助处理,相信学校、老师和家长一定能够正确的处理,这样才是处理问题正确途径。家庭、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要从中受到警示,受到启迪,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对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中提出的一项要求。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就叫遵纪守法。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而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我们必须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荣辱,明是非。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健康成长。“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的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501班的何文博,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诸葛亮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说得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做,只要是“善’, 即使是小“善”也要做。听到这句话,我们应该反思一下吧,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没有借东西不还;有没有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有没有为了一点小矛盾而大打出手。同学们,如果我们遵守纪律,这些事还会发生吗?
遵纪守法看似离我们很遥远,但与我们的生活和日常行为很贴近。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要从日常行为做起。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呢?首先,我们要学会诚实,诚实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德,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取得他人的信任。为什么不能撒谎呢?因为一个人说了一句谎言,便会用十句谎言去掩饰,就会造成一步错,步步错的后果。所以我们要讲诚信。其次就是守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纪,班有班规。不骂人,不打人,说文明语、做文明事等等,这些话我们时常在说,可是否又时常在做呢,也许在我们眼里这些都是琐事、小事,根本不用在意,但别人就能从这些都是琐事、小事看出我们班集体的文明程度,看出我们班的班风怎么样。可能还有人会说,是老师没有把我们教好,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不!老师每天都在给我们说这些话,让我们记住,让我们做到。可我们却不能为老师争一口气。所以,我们一定要守规矩。但诚实守信、守规矩这些事只有我们做到还不够,我们还要以身作则,呼吁身边的小伙伴、同学都要遵纪守法,向别人展现出一个遵纪守法的班级。
同学们,遵纪守法就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每个人做起!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出错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
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作为教师,更应该知法守法,为学生做好表率,教育我们的接班人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有人说:“教师的一言一行无不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有的甚至影响学生一辈子。因此,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地;自己要率先做到;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求学生不迟到,预备铃一响,教师就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等等,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精神做表率。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基本的要求。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
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要让学生知道法律不会因为你是未成年人就对你网开一面,也不会因为你不懂事而忽视你的罪过。只有在学校中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各种条约,规定,才能受法律的保护。
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一所学校的校风校貌与教师的行为表现息息相关,一个教师的师德好坏对教风、学风影响极大。应该承认,目前,敬业乐教、无私奉献于教坛的教师是绝大多数,他们在工作繁重,生活清贫的情况下以自身高尚的师德与良好的师表行为影响与培育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学生,的确令人可敬可贺,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存在,也有少数教师表现出失德的行为,在学生中、社会上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如有的工作消极,纪律涣散;有的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有的赌博成性,作风下劣;有的吃喝玩乐,贪图享受;有的计得患失,事必讲报酬。如此种种,都玷污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要求。因此,提倡“身教重于言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
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遵纪守法,人人皆知。可是有多少人能真正把它放在心上呢?
三国时期,刘备曾告勉过儿子刘禅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青少年要预防犯罪,就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我们去看看社会上一些不好的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律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有的因怨恨而报复,把法律置之度外,杀人放火……这些行为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都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引导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只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法律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认真学法,才能懂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一句“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遵纪守法小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俗话说“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之所以有了现在的美满幸福的生活那是因为在多年前的“法”。其实遵纪守法说的轻巧,可是做起来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教师节,同学们都纷纷给老师送花儿。但是嘴上说的会努力,没过几分钟又有几个淘气的孩子在跟老师吵架了。这,是嘴上说的努力吗?难道这就是我们报答老师的方式吗?现在都是法治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一点法律。但我从未想到,就算了解一点法律知识,这世上还是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人。这若让外国人见了,又得让他们给嘲笑和讽刺,我们能视而不见吗?
当今,犯罪分子虽然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些家伙、特别是那些不听悔改的犯罪违纪人,对整个世界的道德影响不是渺小的,正是这些家伙破坏了法律,摇晃了我们的道德之根,不仅自己不遵纪守法还给别人灌输犯罪意识,让别人也跳进犯罪的火坑里。所以说,要把遵纪守法的知识深深刻进我们的心里,而且还可以做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叛逆期的孩子们。但这还不怎么够,还要继续加强道德教育,不仅仅是要让那些害人之狼和社会蛀虫受到法律的严重惩处,还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让他们尝尝犯罪的苦头,使他们今后不再犯罪。否则,该惩罚的不知道惩罚,该批评的不知道批评。只有如此,才能让人们知道触碰法律的后果,也让他们看到遵纪守法对自己的益处。
我们都知道,我们如果酿成了什么不好的习惯,想要改正过来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需要自己的毅力和决心。所以,我们得从现在开始养成良好的习惯,克服那些对自己以及他人不利的行为,学会自我调节、也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善自己,预防及减少犯罪违纪的行为。国法国规、规章制度毕竟是我们行为的底线了,是触犯的“高压线”。提高我们自己的道德修养,这就是更高的境界,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不断的进步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加的完美。我们要共同遵守社会道德,提高公众遵纪守法的意识。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还要学会经常关心自己身边的人。不做损害他人,社会,学校,自己的事,我们还要学会多参加公益活动和乐于助人。成为对这个社会,自己身边的人有作用的人。我们大家都要学会辨于是非的能力,知道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有鲜明的荣辱观。对恶鄙夷不屑,对善云集响应,扬我们祖国遵纪守法的规矩。
现在社会中的法律就如亚里士多德说的:“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做贡献的责任。所以我们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接班人,更不能忘“遵纪守法”。我们要大声地喊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每个国家,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一份规矩。要建设高度文明、富强的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梦想,就必须在全中国形成“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守规矩成为我们的习惯。作为一名青少年,更应该知法守法,为小弟弟小妹妹们做好表率,尽自己最大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
有一次,我赶去补习的路上。我边看手表边“飞奔”着,忽然,到了一个红绿灯口,我连忙“踩了急刹车”,才停了下来。看着红灯,还有60秒,我特别焦急。这时,我的心里萌生了一个不好的念头,时间快来不及了,如果去迟了,会给老师留下不好的印象的,要不,闯红灯吧!可是,闯红灯既不安全又不文明,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纠结了半天我终于决定了:哎,算了,算了,等这一分钟就一分钟,大不了跑快点就是了。就在我作出决定的时刻,一位身穿T恤,破洞牛仔裤的年轻小伙看了看周围的车,马上跑到了对面。什么?他居然闯红灯了,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好青年,现在更是如此。几秒钟前我身旁一位专门守在红路灯旁指挥的婆婆看到他正准备闯红灯,就马上吹了两声哨还提醒了那个人,可是那个年轻小伙完全不当回事儿,还是闯了红灯。我身边的人都对刚刚那位年轻小伙指指点点的,我突然觉得我刚才的那个想法是多么的愚蠢,多么的不道德。我们小时候经常背:“红灯停,绿灯行。”可是在我们身边不止那么一两个人闯红灯。是啊,要是我们在世上的每一个人都犯一次错误的话,那这个世界早就乱套了,并且,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后果是不敢想象的。要是这一点小事都不能做好,那还说什么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就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比如,现在的我们能做好的就是,好好学习,不打架,不违反校规和班规。在日常行为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道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时时刻刻牢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自从爷爷提出“八荣八耻”以后,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得点点遵守国法,滴滴做好自己,这样就会慢慢长成一片文明的花海,在—个穿花蛱蝶的春天,遵纪守法变成了我们的习惯,文明也就像一个人的文凭一样,他的人品如他的学历一样重要了。其实,规章制度束缚着人们,也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可怕,他不难做,只是看你愿不愿意做,它如柔和的春风;它如双温暖的双手,帮你看你选择的道路正不正确,温柔地引你快速正直的生长。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只要你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你就不用担心哪儿出错。诚信也是,只要你不出尔反尔,言诺必行就行。总而言之,做一个举止文明,遵纪守法的人,不是那么困难和遥远的。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祖国的日益发展,社会上那些不良行为也时时发生。作为为21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懂得“遵纪守法”。所谓的“遵纪守法”也就是遵守纪律和法律制度。作为新世纪的人才,就应该人人争作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我们应该处处重视学校、社区、社会、国家的纪律和法律,不可视而不见,要有一种严于律已,决不违反的态度。把违反纪律当做一种可耻的行为。
除了遵纪,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了解法律,就会受到别人的欺负,或是走上不轨之路。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些和我们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掌握一些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条文,并用法律缓解纠纷、矛盾。
在生活中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事情。例如:闯红灯、横穿马路、破坏公共财产、打架骂人、欺负弱小……假如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决不能袖手旁观,要及时的加以劝阻,承担起一个小学生应尽的责任。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有一个初二的中学生,他小学时成绩名列前矛,可是由于在初中迷恋上了网吧,不能自拔,成绩直线下降,还学会了打人、骂人。以至于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监狱。当人们问他时,他后悔地说:“当初我沉迷于网络,就感到杀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杀一个人就能拿到一些钱……我真后悔我迷上了网络啊!”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上网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啊!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同学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历来都是我们每名学生应尽的职责。学生或公民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让我们的社会秩序井然。“无米不成粥,无法不成国”,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
不知同学们发现没有,在我们的身边,时时遵纪守法的同学又有几何。我们不说太远的,就近来说吧:学校一直以来禁止学生从正门走,而现在呢?中午放学时,在正楼门走的同学却仍是络绎不绝,从这么小小的一件事就能反映出某些同学的素质问题;虽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明确指出了不许打架斗殴,但有一次放学时我却看见两个同学正在为碰倒一辆自行车而相互推卸责任,甚至后来大大出手。从这件事情就能反映出个别同学的道德问题。
我觉得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中学生吸烟了,第一天步入这所学校的时候,我内心充满了无限的期待,可是下课后我到了厕所里,一看,我懵了,满地的烟头儿如响雷一般震碎了我对中学那颗向往已久的心。从中学生吸烟这件事我们也可以看出某些同学的不良嗜好问题。再就是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同学们叽叽喳喳,嗑瓜子、嚼口香糖的也不足为奇。要知道国旗是祖国的象征,不尊重国旗就是不尊重祖国,从这种事中也不难看出某些同学的道德素质问题。还有中学生到网吧去上网玩游戏的问题。网络里面的世界虽然精彩,但网络是把双刃剑,如果你能正确的利用网络能使你提高智力,帮助你解决问题。但是对网络使用不当就会让你坠入“网络深渊”不能自拔,沉醉于“网络生存”。这种事情直接反映了某些同学自控力的问题。
据有关统计显示,目前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正逐年上升。我们身为21世纪少年,身为祖国的花朵,人民的未来。我们一定要杜绝不良嗜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名遵纪守法的21世纪好少年。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