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优秀演讲稿(精选33篇)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为一个人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同学们:
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现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二、帮助他人 抵制不良诱惑。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物质,还有一些奢侈享受,我们呀一定要顶得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放松自己的防线。
首先是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交往对同学们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他们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还利用同学们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使少数抵抗力薄弱的学生误入歧途。
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误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现在的成人娱乐场院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特别多,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再次是互联网问题,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儿童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毒品”,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最后,预防和减少毒品必须从青少年儿童抓起。青少年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富强,中华民族的复兴,希望都寄托在你们身上。但是,由于青少年儿童涉世不深,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磨练和考验,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加之特定的年龄、生理、情感和性格等方面的特征,往往存在着判断能力、自我防范能力、自控能力、抗拒诱惑的能力不强,以及易于偏执自信、好冲动、爱冒险等方面的弱点,如不能及时正确地加以教育引导,就难免产生不利于身心健康的问题,甚至也很容易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
为什么青少年儿童容易成为毒品侵害的对象?从近年来我们对吸毒青少年儿童的调查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差。不少吸毒青少年儿童在吸毒前对毒品本身知之甚少,甚至无知,对毒品的害处只是道听途说,口耳相传,略有所知,非常肤浅。
二是在不正当的好奇心驱使下而涉毒。青少年儿童好奇心理强,同时自控能力又差,容易做出轻率的举动。而且未成年人越是禁止的东西越想尝试尝试,结果就是因为这种不正当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驱使一些青少年儿童染上了毒瘾。
三是交友不慎被拉下水。在吸毒青少年儿童中,甚至包括一些成年人在内,他们都是因为结交了一些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以后,逐渐丧失了正确的是非观和人生观,最终或被引诱吸毒,或因精神空虚,为寻求刺激而吸毒。
四是承受压力和挫折的意志力不强而希望在吸毒中寻求解脱。现代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青少年儿童一般生活环境都比较优越。但是,现代社会又是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青少年儿童的学习负担重,加之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家人又往往忙于自己的事业,与孩子交流沟通少,而要求又很高,使青少年儿童的心理压力大,容易产生孤独感和苦闷情绪。一旦遇上学习成绩上不去,家长、老师责备多,或者遭到家庭破裂等不幸,他们就更难承受这样的压力和挫折。在这种时候,如果家庭、学校、社会帮助引导不及时,就难免对生活丧失信心,对社会产生失望悲观情绪,甚至破罐子破摔,通过吸毒麻醉自己,寻求解脱。这也就是一些因此而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儿童所说的,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感谢12中的给我这次机会和同学们交流一下关于校园暴力的有关问题,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校园暴力的涵义、种类及巨大的危害;导致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观(学生自身)原因;校园暴力的预防及处理方法。向大家汇报一下,在没有汇报之前,我简单向同学们介绍以下工读学校——锦州市工读学校坐落在紫荆山脚下,成立于1979年8月,至今已经走过了30年的风雨历程。为锦州市教育挽救3000多名问题学生。现有教职工29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6人、中级教师10人。这所学校是对违法和轻微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问题学生进行早期干预、早期教育、挽救的特殊学校,是九年义务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它是一所包容“工读教育、托管教育、职业教育、校外教育”等多位一体的综合型学校。
一般情况下,问题学生通过以下渠道进入工读学校学习。
第一、由派出所、刑警队等公安部门直接送到工读学校学习。
第二、由所在学校向工读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批,进入工读学校学习。
第三、由学生家长同意,向工读学校申请,直接进入工读学校学习。
这里我重点说一下第二个途径即——由所在学校向工读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批,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局年100号文件,对那些小错误不断,大错误不犯,屡次违反校纪校规,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同学,经原校教育不能改正错误,又不能开除的,由原校直接送工读学校接受教育。
近年来,我们市的中小学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勤奋好学,努力向上”正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与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园暴力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我们所讲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这也就是我们理解的通常意义上的“校园暴力”,我们称之为狭义的“校园暴力”。由于时间关系我今天要向大家汇报的就是这种狭义的校园暴力。
我想用不着多举例了,校园暴力这个毒瘤的确在给学生、学校和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给施暴者和受害者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校园暴力在很多受害者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但是,这种不良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施暴者的危害:
1、走上犯罪道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都走上犯罪道路。学生李旭亮的例子。
2、社会遗弃。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社会归属感长期得不到满足,最后仇恨社会,危害社会,最终被社会遗弃。
3、“捷径”意识。喜欢畸形发展道路,做人不会脚踏实地,难以感受到小成功的激励。最后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
受害者的危害:
1、肉体损伤或者残疾、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
2、使受害者更加懦弱。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缺乏信心和勇气、自卑、逃避。
3、痛苦。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可能一辈子也挥之不去!
同学们,老师告诉大家,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的学校是一个神圣的殿堂,出现任何问题我们一定要及时的与家长、老师和学校沟通,如果这些都不能沟通,我们还可以诉诸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绝对不能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这种想法不会解决任何问题!请同学们切记!
再有,同学们是未成年人,在遭遇校园暴力的时候,不提倡你们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你们用特殊的方式一样可以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那就是在你的身上或者在你的身边发生类似情况首先不要慌张,不要害怕,要保护好自己不受肉体上的侵害,巧妙周旋,脱离险境,然后,及时的向学校的老师、家长等成年人报告或者拨打110求助,一定要说清人物的外观特征和地点!通过这些方式我们一样可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使这些犯罪分子没有藏身之地、没有可乘之机。只有这样同学们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使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最后,如果感觉自己的心理受到了伤害,那么一定要做心理调适。在教育心理老师的帮助下,消除心理阴影。
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了校园暴力的涵义、种类及巨大的危害;导致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观(学生自身)原因;校园暴力的预防及处理方法。希能有所收获。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同学都能高高地举起法律的盾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中学生,加强防范意识,远离校园暴力。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阖家欢乐!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快乐!谢谢大家!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以这种方式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东西溪派出所向战斗在教育一线的园丁们致以由衷的敬意,并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们问好!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同学们,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气风发之时。未来是属于你们的。由衷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理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公民。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
大家好!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是我国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首先,我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律?
有人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还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新成立以来,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严格门卫值班制度。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我是二年级的崔艳军。今天我的主题是“安全在我心”
我们的生活总是离不开安全两个字。那么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有了安全,校园的幼苗才能茁壮成长。有了安全,社会才会更和谐。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起。
同学们,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尊敬的: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保证学生安全,顺利地度过暑假,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学校特召开全体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大会。
一、安全第一,防范意外。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远离各种安全隐患,敢于同不法侵害行为做斗争。
2、禁止到危险水域玩水。学校明确要求学生不准在水库,池塘等旁边玩耍;不准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下水游泳,捉鱼;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防溺水事故是我们夏季在安全方面存在的最大隐患,因为每年在这个季节里我们的周围都会发生许许多多令人惨痛的事故和教训,并且这些教训往往是以生命的失去而作为代价的;而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孩子生命的失去往往就意味着一个幸福家庭的破裂甚至毁灭。在防溺水教育方面,我们学校是反复强调,一再重申,通过各种教育形式明确要求我们的同学要远离危险的水域,珍爱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在这一方面,我们的绝大多数同学的表现是令人满意和放心的,这些同学听从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教导,真正做到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同学当中,确实有少部分人无视学校在安全纪律教育方面的三令五申,把学校的安全纪律教育当作耳旁风,拿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当儿戏,明知有些地方存在着危险的安全事故隐患,可就是敢于迎风而上,明知故犯地违反学校有关的安全纪律规定。学校要求全体同学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为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远离各种危险,隐患。
3、遵守交通规则,严守交通法规。严禁骑摩托车,不开各种机动车辆,禁止扶机动车辆行走。服从交通红绿灯的指挥,过马路走斑马线。旅游时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不到铁路周围玩耍,逗留,不得损坏铁路上的各种部件设施。
4、在任何时候都禁止携带火种,***。不携带,玩耍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各种物品。不携带,玩弄刀,枪,棍棒等危险物品。不乱摆弄电器。远离高压电线和配电室。学习防汛,防震,防台风,防电等防灾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和能力。
5、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6、外出或回家时向父母打招呼。一般不单独外出或在夜间单独行动。未经父母同意不得在外留宿。
二、遵纪守法,行为文明。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言行文明,以礼待人。
2、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听从教导,不任性。
3、正常交往。不接触不三不四的人;不结伙四处游逛,惹是生非;不打架斗殴。
4、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乱花钱,不参与迷信活动。
5、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进入游戏厅和网吧。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6、遵守群众纪律,不偷盗,损害他人财物。不随便进入校园或在校园附
近闲逛,逗留。禁止进入镇村的空闲房屋内玩耍。
三、劳逸结合,不忘学习。
1、认真完成好各科假期作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看好影视片,读好书,唱好歌曲,写好文章。
以上是本次暑假前学校法制和安全纪律教育大会的主要内容。最后,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合家幸福,高高兴兴度假,平平安安返校!
尊敬的各位、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首先我代表上庄中学全体师生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中心的感谢。
同学们,天气这样冷,乡政府、市局、中心校的各位还来参加我们的法制教育大会,充分体现出上级对我们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大力支持。
同学们,老师们,“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
今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也是__普法的的年。今年普法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促进社会和谐”。关于学生工作的内容是“为了明天”。明天是你们的世界,你们是明天的主人,你们是明天的建设者,国家、社会需要你们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经过今天的学习,我们每位同学都要深刻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的主要性,在你今后的生活中遵守法律,宣传法律,利用法律,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
同学们,刚才派出所的同志,用详实的数据、鲜活的事例、形象的语言给我们作了精彩的法制报告,给为我们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同志的报告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既有理论又有事实,把枯燥无味的法律知识讲得通俗易懂,听后既让人深思又令人警醒。同志的报告告诉了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就是怎样做事如何做人。
同志列举的案例,用活生生的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些犯法的人员,也曾和你们一样有过美好的童年,高尚的理想也曾在他们心中扎下根。但是,由于他们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青少年时期从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起,不注意小节,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家庭带来了耻辱,也给自己带来了终身的悔恨。同学们,案例是血淋淋的,教训是惨痛的。
同学们,认真地想一想,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承受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接受老师谆谆的教诲,大家不要辜负国家、父母、老师,而是要珍惜今天、努力学习。
我们学校始终注重德育工作,多年来始终注重养成教育,从入学那一天开始,老师们就在培养你们的良好行为学习习惯,要求大家有礼貌、爱学习、讲卫生。
尤其是今年,我们开始了一系列的学习《弟子规》的行动,很多同学已经开始在自己的生活中实施。比如回家孝顺父母,在学校尊敬老师、爱护同学,在外讲诚信等等。我们在班会课、晨会课、学校大型集会一直在对同学们进行法制、德育教育,更是充分利用了每两周一次的法制教育课。我们的德育处也加大了检查、评比力度。
可以说,学校的校风校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绝大多数同学都能遵守学校纪律,体现了良好的道德品行。但是还有少数学生的所作所为不尽人意。比如贪图安逸抄作业、不完成作业,不热爱学习等,这些都是非常危险的。
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文化素质不高、分辨是非能力较差,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以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中学生,正是青春好年华,正是学知识的最好时光,也正是模仿能力强、易受各种诱惑的时候,很容易走错路,那么学生怎样做才能避免走上犯罪道路呢?
1、要树立远大理想。
周恩来总理在13岁时就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正是这个理想,它才以“面壁十年图破壁”的刻苦,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有远大的理想,才能抛除所有杂念,才能专心致志,才能在学习中寻找到乐趣,同学们就没有时间去做坏事,没有犯错误的机会,我们班级里就会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我们学校就会呈现只听到琅琅的读书声,只看见专注读书身形的好局面。
2、选择好品质的朋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问同学们:你是选择好朋友还是坏朋友?相信不会有同学说选坏朋友。但是,当真正与同学朋友相处的时候却常常是错误的。有同学傻乎乎跟在那些懒惰、欺负人、话谎的人后面,这些同学其实非常危险。请同学们相信:与出色的人为友,想不进步都难。同学间还要友爱。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团结合作。如果意见不一致、出现矛盾,不可张口骂人,更不可挥拳打人,伤到自身或他人。
3、要从点滴小事严格要求自己。
有句古话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意思是说小时候偷根针,这是很小的坏事,可是一旦小的坏事做多了,形成了习惯,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宋代有个县令叫张乖崖,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吏从府库中慌慌张张地走出来。张乖崖叫住小吏,发现他头巾下藏着钱。那个小吏支吾了半天,才承认是从府军中偷来的。张乖崖把那个小吏带回大堂,下令拷打。那小吏不服气:“钱算得了什么!你也只能打我,不能杀我!”张乘崖大怒,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张乖崖当堂惩罚这个小吏。
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在学校守法,也就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尊敬的领导、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有法在身边,快乐每一天》
作为一名中职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争当文明学生,争做守法公民,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也是杜绝一切违法行为的基础。
同学们,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大家的思想还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过激的事情,甚至不知不觉中逾越了法律的界限,从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尤其是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等公共场所,对同学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因为有太多的人为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要尽量避开这些营业性场所,给我们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多一些宁静,而少一些嘈杂。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几点建议: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环节。
2、增强法制意识,加大行为管控。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明确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以及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及约束能力。
3、胸怀宽阔,三思后行。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不说刺激性的话语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法律的权杖捍卫校园的文明与和谐。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一班的何林阳,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我今天要说的就是指法制法规。因为有了法制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才有了所谓的规矩。在当今社会,法制法规已经进入了每一位老百姓的家,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离中学生的生活也越来越近。
首先,我想问的是,什么是“法制”,法制法制,顾名思义,就是法律和制度的结合。对于中学生来说,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又或许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也让越来越熟知。法制影响了的生活,引导着的学习,着不断向前进步。同学们,都是21世纪主人青少年,是未来祖国的主人,对于学习阶段的来说,不断要学习书本知识,还要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制知识。因为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的终生。
今年是我国普法教育的第24年,而今天又是法制的宣传日,此时此刻,我向全校师生提出倡议:让一起来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个人只有学习了足够的法制知识,才能真正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每个人的人生道路还非常漫长,在这漫长的人生道路中法制知识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只有学习了法制法律知识,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合法,怎样做才能不违法,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明辨是非,才能遵纪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够真正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所蕴含的深刻道理。法制法规是神圣的,它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21世纪的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守护着法制这道神圣的围墙。因为,法制法规它保障了生活的安全,让享有公民所应有的权益。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同学们,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就如身旁的骑士,时刻给保护,作为新世纪的青年,要合理运用手中的法制法规知识,学会保障自己以及身边的人权,让都加入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列吧,让的祖国在法制法规的保护下,变得更加繁荣富强。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各位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日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一样、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当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我。
我的演讲完了,多谢大家!
各位、老师: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为一个人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叫,在信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给同学们讲一个XX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再就是一个发生在XX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马上暑假就要到了,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我在9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我市甜梦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带湖路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后进屋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我们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我办理的舒某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我们信州区五中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三中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们办理的发生在去年十月份的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北门村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祝大家过一个愉快的暑假。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为一个人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为保证学生安全,顺利地度过暑假,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学校特召开全体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大会。
一、安全第一,防范意外。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远离各种安全隐患,敢于同不法侵害行为做斗争。
2、禁止到危险水域玩水。学校明确要求学生不准在水库,池塘等旁边玩耍;不准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下水游泳,捉鱼;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防溺水事故是我们夏季在安全方面存在的最大隐患,因为每年在这个季节里我们的周围都会发生许许多多令人惨痛的事故和教训,并且这些教训往往是以生命的失去而作为代价的;而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孩子生命的失去往往就意味着一个幸福家庭的破裂甚至毁灭。在防溺水教育方面,我们学校是反复强调,一再重申,通过各种教育形式明确要求我们的同学要远离危险的水域,珍爱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在这一方面,我们的绝大多数同学的表现是令人满意和放心的,这些同学听从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教导,真正做到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同学当中,确实有少部分人无视学校在安全纪律教育方面的三令五申,把学校的安全纪律教育当作耳旁风,拿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当儿戏,明知有些地方存在着危险的安全事故隐患,可就是敢于迎风而上,明知故犯地违反学校有关的安全纪律规定。学校要求全体同学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为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远离各种危险,隐患。
3、遵守交通规则,严守交通法规。严禁骑摩托车,不开各种机动车辆,禁止扶机动车辆行走。服从交通红绿灯的指挥,过马路走斑马线。旅游时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不到铁路周围玩耍,逗留,不得损坏铁路上的各种部件设施。
4、在任何时候都禁止携带火种,***。不携带,玩耍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各种物品。不携带,玩弄刀,枪,棍棒等危险物品。不乱摆弄电器。远离高压电线和配电室。学习防汛,防震,防台风,防电等防灾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和能力。
5、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6、外出或回家时向父母打招呼。一般不单独外出或在夜间单独行动。未经父母同意不得在外留宿。
二、遵纪守法,行为文明。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言行文明,以礼待人。
2、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听从教导,不任性。
3、正常交往。不接触不三不四的人;不结伙四处游逛,惹是生非;不打架斗殴。
4、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乱花钱,不参与迷信活动。
5、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进入游戏厅和网吧。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6、遵守群众纪律,不偷盗,损害他人财物。不随便进入校园或在校园附
近闲逛,逗留。禁止进入镇村的空闲房屋内玩耍。
三、劳逸结合,不忘学习。
1、认真完成好各科假期作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看好影视片,读好书,唱好歌曲,写好文章。
以上是本次暑假前学校法制和安全纪律教育大会的主要内容。最后,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合家幸福,高高兴兴度假,平平安安返校!
尊敬的各位、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三二班的,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今日是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自年12月4日起,我国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规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有的同学对校规校纪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礼貌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学校的和谐氛围。
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构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期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能够知兴衰,以法为鉴,能够晓规则。”让我们从此刻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学校。而和谐学校的另一个重要资料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我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异常提醒以下几点:
一、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二、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三、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四、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提高;法律是礼貌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既是成为新时代优秀人才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对公民的要求。所以,为了祖国灿烂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我,我号召大家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优秀中学生,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此刻做起!
我的演讲结束,多谢大家!
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现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二、帮助他人 抵制不良诱惑。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物质,还有一些奢侈享受,我们呀一定要顶得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放松自己的防线。
首先是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交往对同学们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他们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还利用同学们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使少数抵抗力薄弱的学生误入歧途。
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误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现在的成人娱乐场院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特别多,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再次是互联网问题,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儿童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 “电子毒品”,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最后,预防和减少毒品必须从青少年儿童抓起。青少年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富强,中华民族的复兴,希望都寄托在你们身上。但是,由于青少年儿童涉世不深,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磨练和考验,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加之特定的年龄、生理、情感和性格等方面的特征,往往存在着判断能力、自我防范能力、自控能力、抗拒诱惑的能力不强,以及易于偏执自信、好冲动、爱冒险等方面的弱点,如不能及时正确地加以教育引导,就难免产生不利于身心健康的问题,甚至也很容易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
为什么青少年儿童容易成为毒品侵害的对象?从近年来我们对吸毒青少年儿童的调查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差。不少吸毒青少年儿童在吸毒前对毒品本身知之甚少,甚至无知,对毒品的害处只是道听途说,口耳相传,略有所知,非常肤浅。
二是在不正当的好奇心驱使下而涉毒。青少年儿童好奇心理强,同时自控能力又差,容易做出轻率的举动。而且未成年人越是禁止的东西越想尝试尝试,结果就是因为这种不正当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驱使一些青少年儿童染上了毒瘾。
三是交友不慎被拉下水。在吸毒青少年儿童中,甚至包括一些成年人在内,他们都是因为结交了一些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以后,逐渐丧失了正确的是非观和人生观,最终或被引诱吸毒,或因精神空虚,为寻求刺激而吸毒。
四是承受压力和挫折的意志力不强而希望在吸毒中寻求解脱。现代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青少年儿童一般生活环境都比较优越。但是,现代社会又是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青少年儿童的学习负担重,加之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家人又往往忙于自己的事业,与孩子交流沟通少,而要求又很高,使青少年儿童的心理压力大,容易产生孤独感和苦闷情绪。一旦遇上学习成绩上不去,家长、老师责备多,或者遭到家庭破裂等不幸,他们就更难承受这样的压力和挫折。在这种时候,如果家庭、学校、社会帮助引导不及时,就难免对生活丧失信心,对社会产生失望悲观情绪,甚至破罐子破摔,通过吸毒麻醉自己,寻求解脱。这也就是一些因此而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儿童所说的,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要讲的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有,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才刚刚建国,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相当艰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场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最后祝同学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其他财物等等。还有的同学有打架的不良行为,总之在他们的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不良行为记录。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有的可能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违法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如果能完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是一位好的学生。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中队会或班会。通过主题班队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受侵害。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各位、老师:
大家好!同学们,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要讲的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有,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才刚刚建国,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相当艰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场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最后祝同学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以这种方式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东西溪派出所向战斗在教育一线的园丁们致以由衷的敬意,并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们问好!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为什么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呢?是因为一般违法的适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你认真学习、了解、领会了法律的内涵,就可使你的行为规范。从而避免违法甚至犯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发布,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是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三章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第四章是处罚程序,第五章是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涉及违法行为名称有151个。
那么哪些行为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呢?那就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
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有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部分内容,我所摘录的部分,我认为与同学们的成长关联密切。青少年,年少气盛,血气方刚,初生牛犊不怕虎,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杨某(男,24岁),某厂工人,20__年7月3日上午十时许,去县城南大街商店买了一个西瓜,并让售货员给切开口,杨某见西瓜是生瓜,要求换一个,售货员不给换,双方先是激烈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先是杨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顺手用算盘还手打杨某,杨某抓住算盘又打了周某,这时,另一售货员张某也来助打,用雨伞打了杨某一下,杨某就绕开柜台打张某并踢了周某小腹一脚,后被制止,经医院检查,周、张二人多出软组织挫伤。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殴打、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小事引起,后动手殴打致人受伤。虽不属于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但属于情节轻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因此,分别给予周某、张某、杨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赵某,20岁,于20__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在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参观游览时,明知该山庄某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并严禁污抹或刻划。但赵某却用水果刀在该古建筑上刻划了“赵某于20__年5月1日到此一游”字样,当即被管理员抓获并送往派出所。对此,公安机关给予了警告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某中学高一学生因病去县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家长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孩子死亡,于是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燃放鞭炮,致使医院的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是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但应给予治安处罚,即处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四:某中学学生张某,男,十五岁,在家中听说了某地发生了大规模的疫情,他道听途说之后,便在校园里见同学便说:我县爆发了大规模的疫情,县城很多学校都放学了。结果学生们人人自危,无心学习,以致很多学生不敢到校读书了。
后经学校调查,方知谣言的源头是张某。由于张某谎传疫情,制造混乱,扰乱了社会秩序,本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考虑到张某不满十六周岁,免于拘留,由其监护人缴处200元罚款。
同学们,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气风发之时。未来是属于你们的。由衷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理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公民。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感谢12中的给我这次机会和同学们交流一下关于校园暴力的有关问题,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校园暴力的涵义、种类及巨大的危害;导致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观(学生自身)原因;校园暴力的预防及处理方法。向大家汇报一下,在没有汇报之前,我简单向同学们介绍以下工读学校——
锦州市工读学校坐落在紫荆山脚下,成立于1979年8月,至今已经走过了30年的风雨历程。为锦州市教育挽救3000多名问题学生。现有教职工29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6人、中级教师10人。这所学校是对违法和轻微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问题学生进行早期干预、早期教育、挽救的特殊学校,是九年义务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它是一所包容“工读教育、托管教育、职业教育、校外教育”等多位一体的综合型学校。
一般情况下,问题学生通过以下渠道进入工读学校学习。第一、由派出所、刑警队等公安部门直接送到工读学校学习。第二、由所在学校向工读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批,进入工读学校学习。第三、由学生家长同意,向工读学校申请,直接进入工读学校学习。
这里我重点说一下第二个途径即——由所在学校向工读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批,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局年100号文件,对那些小错误不断,大错误不犯,屡次违反校纪校规,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同学,经原校教育不能改正错误,又不能开除的,由原校直接送工读学校接受教育。
近年来,我们市的中小学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勤奋好学,努力向上”正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与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园暴力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我们所讲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这也就是我们理解的通常意义上的“校园暴力”,我们称之为狭义的“校园暴力”。由于时间关系我今天要向大家汇报的就是这种狭义的校园暴力。
我想用不着多举例了,校园暴力这个毒瘤的确在给学生、学校和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给施暴者和受害者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校园暴力在很多受害者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但是,这种不良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施暴者的危害:
1、走上犯罪道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都走上犯罪道路。学生李旭亮的例子。
2、社会遗弃。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社会归属感长期得不到满足,最后仇恨社会,危害社会,最终被社会遗弃。
3、“捷径”意识。喜欢畸形发展道路,做人不会脚踏实地,难以感受到小成功的激励。最后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
受害者的危害:
1、肉体损伤或者残疾、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
2、使受害者更加懦弱。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缺乏信心和勇气。自卑。逃避。
3、痛苦。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可能一辈子也挥之不去!
同学们,老师告诉大家,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的学校是一个神圣的殿堂,出现任何问题我们一定要及时的与家长、老师和学校沟通,如果这些都不能沟通,我们还可以诉诸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绝对不能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这种想法不会解决任何问题!请同学们切记!
再有,同学们是未成年人,在遭遇校园暴力的时候,不提倡你们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你们用特殊的方式一样可以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那就是在你的身上或者在你的身边发生类似情况首先不要慌张,不要害怕,要保护好自己不受肉体上的侵害,巧妙周旋,脱离险境,然后,及时的向学校的老师、家长等成年人报告或者拨打110求助,一定要说清人物的外观特征和地点!通过这些方式我们一样可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使这些犯罪分子没有藏身之地、没有可乘之机。只有这样同学们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使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最后,如果感觉自己的心理受到了伤害,那么一定要做心理调适。在教育心理老师的帮助下,消除心理阴影。
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了校园暴力的涵义、种类及巨大的危害;导致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观(学生自身)原因;校园暴力的预防及处理方法。希能有所收获。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同学都能高高地举起法律的盾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中学生,加强防范意识,远离校园暴力。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阖家欢乐!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快乐!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下午好。我是X校法政学院法学系的大三学生,受区政府的聘任,我担任本校的法制辅导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将会在本校进行相应的法制宣传。
上星期三下午,我陪同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去参观了看守所,并在回学校后给他们进行简单的讲解以及回答他们的疑问。今天,我想通过学校的广播,给大家简单地讲一下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问题,这也是今年霞山区“关爱行动”的重中之重。由于时间有限,我并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在这里讲清楚,所以今天也就简单讲述一下一些概念性的理论性的'知识。或许同学们有些会听不懂,我等一下讲完之后,也会去各个班级的教室看一下,如果同学们在听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也可以记下来,等到我去了你们教室的时候就可以向我提问。
要讲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先弄清楚三个概念。一个就是法律,一个犯罪,还有一个是未成年人。(请老师将三个关键词写在黑板上,谢谢)先来说说法律。可能很多同学会认为,法律就是惩罚坏人的东西。其实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国家法律的制定,是对每一个公民而言的。法律赋予了每一个公民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法律是约束公民的自由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完全没有自由。法律之所以要限制我们的自由,是为了让我们获得更多的自由。就比如开车,只有你遵守交通规则了,别人才能更有自由的开车;也只有别人遵守了交通规则,我们的驾驶才能更自由。所以,这种自由的约束是相对的。法律就是给我们一定的规则,我们就要去遵守,否则,就将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个,就是要来讲讲犯罪。什么是犯罪呢,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就是犯罪。再具体点说,就是任何会造成社会危害的,依法律必须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就是犯罪。通俗一点来讲,就是说,只要你的行为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就会构成刑法当中规定的某种罪,这就是犯罪。例如我们平常经常说到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罪等等。
最后就要来说说未成年人。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也就是说,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就都是未成年人。说到这里大家就会有疑问了,也就像上个星期去参观看守所有个同学向我提出的问题。那就是“不是要十八岁以上才会被抓的吗”。这点是错误的。并不是说只有十八周岁以上的才会受到刑罚处罚。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受到刑法处罚。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在14岁以上16岁以下犯了八种暴力犯罪,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就要受到刑法处罚。另外,已满16周岁的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16周岁以上的不管犯了什么罪都要受到刑法处罚。但是,在犯罪时或者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判死刑。这也就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有,就是不满14周岁犯罪的,则依法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所教养。我国已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就有各种条款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一些规定。
那么,为什么区政府今年会把这项活动作为重头戏呢?为什么要在各中小学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活动呢?
根据调查资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几年来逐年上升,这也就意味着有不少未成年人因犯罪而被关进看守所或监狱。在这个本应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的花季年龄,却因为一步之差被关押在冷冰冰的牢房里,与外界隔绝,得不到父母和学校的关心和关爱,这是多么可怜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在校不好好学习,经常逃课,去网吧上网,揭示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于是逐渐产生了厌学心理,在他们的诱导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关进牢房。
因此,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重大,同学们应该深刻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千万要杜绝与不良青年、犯罪团伙的来往,而自己也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奇、寻找刺激而以身试法,这样的结果只会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同时,要正确运用网络这一工具,不要去网吧,不要上非法网站,应该利用网络学习更多只是,提高自身的素质。
要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以下就是我的几点建议和意见。
一,建立家长与学校沟通制度。即家长定期向学校通报子女在家里的表现,学校也应作出相应规定,使之制度化,从而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仅仅依靠学校是不够的。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和道德的多层次化,使未成年人在成长中面临的社会环境更加复杂,这就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二,改革传统教育模式,努力提高学校对在校生的管理水平。在校学生的犯罪率虽然很低,但从学校走出的“问题少年”却不少,他们走上社会后很容易犯罪。因此中小学校应担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责任。根据调查,在一些中学里,有不少学生被视为差生,这些学生一般难以得到老师的关怀与鼓励。他们到社会上之后,很容易被犯罪团伙拉下水。有不少未成年犯罪的起因就是厌学、辍学、逃学,到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人物,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在校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很好形式。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搭建了一个校园普法的平台,营造一个普法的氛围,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模拟法庭选取真实案例是对全校师生的一次生动深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也是一种自我教育的有效方式,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利用课余时间多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很多时候,犯罪与不犯罪仅仅是一步之差,所以要认识法律,懂得法律。
今天我要讲的内容就这么多,希望同学们都能够用心去体会我所讲的内容。你们都是祖国的花朵,都是未来的栋梁,我希望同学们都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从今天开始,在学校要听校长老师的话,回家要听爸爸妈妈的话,不要上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杜绝与社会上不良人士的来往,配合警察叔叔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还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做个守法的好公民,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成为祖国的可塑之才。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接下来,我就到各个班级的教室,如果同学们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向我提问,或者来到学校队部室咨询,每周一下午我都会在队部室接受大家的咨询。如果大家有什么学习、生活上的困惑或苦恼,也可以书信形式投入大队部的悄悄话信箱,骆老师和我会尽量为大家解决这些困惑,做同学们最好的听众和好朋友。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
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要讲的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有,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才刚刚建国,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相当艰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场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最后祝同学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感谢12中的给我这次机会和同学们交流一下关于校园暴力的有关问题,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校园暴力的涵义、种类及巨大的危害;导致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观(学生自身)原因;校园暴力的预防及处理方法。向大家汇报一下,在没有汇报之前,我简单向同学们介绍以下工读学校
锦州市工读学校坐落在紫荆山脚下,成立于1979年8月,至今已经走过了30年的风雨历程。为锦州市教育挽救3000多名问题学生。现有教职工29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6人、中级教师10人。这所学校是对违法和轻微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问题学生进行早期干预、早期教育、挽救的特殊学校,是九年义务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它是一所包容“工读教育、托管教育、职业教育、校外教育”等多位一体的综合型学校。
一般情况下,问题学生通过以下渠道进入工读学校学习。第一、由派出所、刑警队等公安部门直接送到工读学校学习。第二、由所在学校向工读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批,进入工读学校学习。第三、由学生家长同意,向工读学校申请,直接进入工读学校学习。
这里我重点说一下第二个途径即——由所在学校向工读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批,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那些小错误不断,大错误不犯,屡次违反校纪校规,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同学,经原校教育不能改正错误,又不能开除的,由原校直接送工读学校接受教育。
近年来,我们市的中小学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勤奋好学,努力向上”正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与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园暴力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我们所讲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这也就是我们理解的通常意义上的“校园暴力”,我们称之为狭义的“校园暴力”。由于时间关系我今天要向大家汇报的就是这种狭义的校园暴力。
我想用不着多举例了,校园暴力这个毒瘤的确在给学生、学校和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给施暴者和受害者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校园暴力在很多受害者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但是,这种不良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施暴者的危害:
1、走上犯罪道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都走上犯罪道路。学生李旭亮的例子。
2、社会遗弃。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社会归属感长期得不到满足,最后仇恨社会,危害社会,最终被社会遗弃。
3、“捷径”意识。喜欢畸形发展道路,做人不会脚踏实地,难以感受到小成功的激励。最后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
受害者的危害:
1、肉体损伤或者残疾、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
2、使受害者更加懦弱。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缺乏信心和勇气。自卑。逃避。
3、痛苦。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可能一辈子也挥之不去!
同学们,老师告诉大家,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的学校是一个神圣的殿堂,出现任何问题我们一定要及时的与家长、老师和学校沟通,如果这些都不能沟通,我们还可以诉诸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绝对不能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这种想法不会解决任何问题!请同学们切记!
再有,同学们是未成年人,在遭遇校园暴力的时候,不提倡你们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你们用特殊的方式一样可以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那就是在你的身上或者在你的身边发生类似情况首先不要慌张,不要害怕,要保护好自己不受肉体上的侵害,巧妙周旋,脱离险境,然后,及时的向学校的老师、家长等成年人报告或者拨打110求助,一定要说清人物的外观特征和地点!通过这些方式我们一样可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使这些犯罪分子没有藏身之地、没有可乘之机。只有这样同学们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使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最后,如果感觉自己的心理受到了伤害,那么一定要做心理调适。在教育心理老师的帮助下,消除心理阴影。
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了校园暴力的涵义、种类及巨大的危害;导致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观(学生自身)原因;校园暴力的预防及处理方法。希能有所收获。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同学都能高高地举起法律的盾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中学生,加强防范意识,远离校园暴力。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阖家欢乐!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快乐!谢谢大家!
同学们:
你们好!
安全常识是每个大学生所必须知道掌握的,或许有一天它会在关键时刻让你重生。“119”这个数字让我们想起了火警电话,所以,有了安全和法制教育月。
说到安全,我们会想到119。提起119,我们便会想到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提起“消防”两个字,我们很自然的就会想起“火”。火与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火,既能造福人类,又能给人类造成无穷的灾害。常言道:“水火无情“。火灾的发生,常常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因此,消防安全,特别重要!大学生无论在校学习还是在家休息,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要具有较强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意识,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全市创"平安年"活动为契机,构筑"制度健全、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校园安全网络,确保校园长治久安,创造一个安全、宁静、祥和的工作与学习环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健全安全与法制教育体系,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杜绝重大违法乱纪事件发生功能,优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校园内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大案要案。以校园广播、宣传窗、黑板报等为载体,以课堂为主阵地,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校内外现存的安全隐患和学生中存在的违纪违规现象,突出重点,制定防范措施。
作为学生,应通过召开主题班团会,加强同学们的安全与法制教育。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身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对校舍安全的检查,重视宿舍的安全问题。注意森林防火。
同时,在学校,校园安全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校园安全知识: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2、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时刻小心谨慎,严防发生用火危险。
3、采用火炉取暖的教室,要选派专人负责,管理好炉火。
4、不随意焚烧废纸等。
5、打扫卫生时,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作深埋处理或送往垃圾场,不要采取点火烧掉的办法。
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威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们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令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浸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在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发现火请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的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安全知识。我们也应知道和掌握好,以不变应万变。或许有人会说,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是,要知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等到需要的时候就已经晚矣!千万别拿自己的生命作筹码。
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用我们所知道的知识,去帮助和拯救他人,给自己一次做英雄的机会吧!让我们知安全、懂安全、用安全,携手共创安全校园,和谐校园吧!
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来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在上课之前,有一个问题我提出来给大家思考:学校是神圣的知识殿堂,监狱是肮脏聚集之地,这两个地方相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那么从学校到监狱究竟远不远?我希望大家带着问号认真听我的讲课,相信等课讲完了,对这个问题,聪明的同学们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的。
说起法律,可能有的同学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们都还只是小孩子,法律离我们太遥远了。真的很遥远吗?法律真的只关大人们的事,和我们小学生没有多大关系吗?那么请听下面这个案例:
前不久,有同学到学校交课外活动费时,老师要求学生在报名费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说以前发现有同学使用***,在人民币上签上名字有及时找到***的主人。当看到妈妈把给他的新钞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时,这个同学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知道,这种在人民币上签字的行为是否违法。同学们,你们说呢?(此处等同学回答)
是啊,这位老师要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字,不但严重伤害了师生之间的感情,更为严重的,它是一种污染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20xx年xx月xx日
同学们:
大家好!
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现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二、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物质,还有一些奢侈享受,我们呀一定要顶得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放松自己的防线。
首先是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交往对同学们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他们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还利用同学们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使少数抵抗力薄弱的学生误入歧途。
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误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现在的成人娱乐场院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特别多,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再次是互联网问题,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儿童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毒品”,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最后,预防和减少毒品必须从青少年儿童抓起。青少年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富强,中华民族的复兴,希望都寄托在你们身上。但是,由于青少年儿童涉世不深,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磨练和考验,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加之特定的年龄、生理、情感和性格等方面的特征,往往存在着判断能力、自我防范能力、自控能力、抗拒诱惑的能力不强,以及易于偏执自信、好冲动、爱冒险等方面的弱点,如不能及时正确地加以教育引导,就难免产生不利于身心健康的问题,甚至也很容易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
为什么青少年儿童容易成为毒品侵害的对象?从近年来我们对吸毒青少年儿童的调查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差。不少吸毒青少年儿童在吸毒前对毒品本身知之甚少,甚至无知,对毒品的害处只是道听途说,口耳相传,略有所知,非常肤浅。
二是在不正当的好奇心驱使下而涉毒。青少年儿童好奇心理强,同时自控能力又差,容易做出轻率的举动。而且未成年人越是禁止的东西越想尝试尝试,结果就是因为这种不正当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驱使一些青少年儿童染上了毒瘾。
三是交友不慎被拉下水。在吸毒青少年儿童中,甚至包括一些成年人在内,他们都是因为结交了一些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以后,逐渐丧失了正确的是非观和人生观,最终或被引诱吸毒,或因精神空虚,为寻求刺激而吸毒。
四是承受压力和挫折的意志力不强而希望在吸毒中寻求解脱。现代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青少年儿童一般生活环境都比较优越。但是,现代社会又是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青少年儿童的学习负担重,加之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家人又往往忙于自己的事业,与孩子交流沟通少,而要求又很高,使青少年儿童的心理压力大,容易产生孤独感和苦闷情绪。一旦遇上学习成绩上不去,家长、老师责备多,或者遭到家庭破裂等不幸,他们就更难承受这样的压力和挫折。在这种时候,如果家庭、学校、社会帮助引导不及时,就难免对生活丧失信心,对社会产生失望悲观情绪,甚至破罐子破摔,通过吸毒麻醉自己,寻求解脱。这也就是一些因此而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儿童所说的,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