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
“远看玛瑙紫溜溜,近看珍珠圆溜溜,掐它一把水溜溜,咬它一口酸溜溜。”你们猜猜答案是什么?当然是葡萄了!秋高气爽的一天,张老师宣布了一个好消息:葡萄园摘葡萄去。大家听后,顿时欢呼起来,让这个本来平淡的日子变得充满欢乐。
“葡萄个儿大吗?”“葡萄甜吗?”“葡萄是怎样生长的?”……带着这些疑问,同学们兴致勃勃地向着葡萄园出发。
到了葡萄园,主人徐伯伯便迎了上来,向我们介绍:“我们葡萄园的品种叫做户太八号,是从陕西引进的新品种。它个头中等,没有籽,味道酸甜,欢迎大家来采摘。”
话音刚落,我们迫不及待地跑进葡萄园,本以为是紫盈盈的累累硕果,可看到的却是一个个白色的袋子挂在葡萄树上。大家满脸疑惑,甚至有同学认为白色袋子里装的是农药。徐伯伯见状,连忙为我们解开谜题:“其实这些白袋子里面就是葡萄,白袋子是为了不让葡萄受到污染。葡萄大概是一、二月时播种种植,三、四月发芽,生长期有三年,七、八月左右开花结果,结果时我们就会给葡萄套上白袋子。”说完,便随手剥开一个白袋子,里面露出了一大串晶莹的葡萄。徐伯伯摘下葡萄给我们看,还让每个人都尝了一颗。葡萄圆溜溜的,呈深紫色,咬上一口,汁液从嘴里爆发出来,酸酸甜甜的。
徐伯伯宣布一声“开摘”,我们便不约而同开启了“扫荡”模式。女生都拿着剪刀一串一串地挑选,有合适的就剪下来。可男生们却围在一串葡萄周围,狼吞虎咽地吃着葡萄,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往嘴里塞,连味道都没有细细品尝便吞了下去。不到五分钟,他们就“消灭”了一串葡萄,可他们不满足,继续“消灭”下一串葡萄。
我摘好后,便仔细打量起葡萄来。只见葡萄的树干细细的、弯弯的,像一条弯曲的长蛇。每隔一段距离,就立着一根水泥柱,葡萄枝就顺着柱子生长。葡萄叶比巴掌还大,边缘是锯齿形,叶脉很明晰清楚,摸上去有些刺痛。在葡萄园上方罩着白色的线网,是为了防止小鸟、昆虫来吃葡萄。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大家都提着鼓鼓的一袋葡萄满载而归。这次活动,我不仅吃到了美味的葡萄,更体会到了摘葡萄的辛苦和乐趣,真是一举两得,双丰收啊!
在城市,我们不会太在意天气的变化,除了极端恶劣的情形,基本不会给我们学习和生活带来什么特别影响。可是在农村,我深刻地体会到天气对人们的重要。
早上,忙碌的外婆见天高云淡,一幅晴空万里的画卷,于是组织大家都忙活起来。最首要的是将从地里收回来并已经脱粒的玉米粒,搬去晒场摊晒,外公和外婆将巨大的竹编晒垫一个个搬到了屋外,整齐排列在晒场,我和弟弟负责将晒垫的绳索解开,并铺好所有晒垫。
当晒垫准备就绪,年迈的外公把沉重的玉米粒一担一担艰难地挑到晒场,推倒箩筐,玉米粒哗啦啦地全部堆在晒垫上,金黄金黄的。外婆忧虑地说:“咱们这山里的天气多变,容易下阵雨,要是不能及时将玉米晒干,这种湿热的天气玉米容易发霉,到那时,所有的辛苦都白费了。”
“外婆,这天气不是挺好的吗?今天不会下雨了,我看今天一天就能晒干。”我乐观地说道。虽然如此,但我还是不希望外婆和外公的辛苦白费,于是和我弟弟仔细地将玉米粒均匀拔开,好让玉米粒充分暴晒,尽快晒透,这样就可以早点将玉米收进仓库,外婆就可以少担心了。
大概忙活了一个小时,才将所有玉米晒好,我想外公外婆真是辛苦啊,要不是正好我和弟弟暑假能帮忙,那他们为了晒玉米,不是需要更长时间,会更辛苦吗?
可是并没过多久,也许没比摊晒玉米花的时间长多少吧,在外面玩的弟弟,突然跑进屋里,大声地呼叫外公外婆:“我听见打雷了,是不是要下雨了!”纳尼?不会是真的吧!听到弟弟的呼喊声,我简直都不敢相信,快速跑到屋外,只见头顶一片乌云,还真是马上就要下雨了。全家紧急总动员,外公、外婆、弟弟和我,手忙脚乱地将玉米粒耙成堆,用小铲将它们重新装回箩筐,二外公也来帮忙把玉米挑回屋内。我们全部人都满头大汗,就像收拾战场一样,快速而又紧张地忙碌着,最后还要将晒垫重新卷起系好,再逐个搬回屋内。
刚忙完这些,大雨就下了起来,在放下紧张心情的同时,我不惊感叹,天气对于农家来说真是非常重要,晒个玉米都不容易啊!这不净折腾大家吗?
刚看完一集最新的《最好的我们》(一部网络剧),我才发现原来一直觉得距离我很远的“文学”就在身边。撇开难懂的概念而谈,我还是不太懂“文学”具体是什么。钱钟书曾说过,文学乃"天童舍利,五色无定,随人见性。"在接触文学的道路上,我想:我所收获的应该与别人不一样吧。
我接触文学最主要的途径是阅读。我的书架上放着这样的一些书:励志·青春文学、外国畅销文学、文学·经典、散杂文、诗集……我总是带着轻松的心情去遨游书海,但有时我却是心情沉重地合上书本。谈谈我喜欢的一本书吧,是卡勒德·胡塞尼的《灿烂千阳》。小说的背景是阿富汗战争时期,小说通过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妇女的悲惨生活——个人要忍耐饥饿、病痛的约束。家庭要承受战争的创伤、难民的流离失所。国家要忍耐前苏联、塔XX与美国的战争。这是一部阿富汗忍耐的历史。它带给我的沉重不是我能够想象得到的。当我们谈论阿富汗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政权的更迭只是让悲剧无限循环,暴力就象一个无底洞,根本无法想象那里的家庭、孩子、妇女他们究竟在经历什么,古老的阿富汗早已在无数新闻里幻化成一个有关恐怖主义和战争的符号,你无法想像那里生活着有心、有思想、有感情的真实的人!小说就让我看到了这些人,而苦痛与折磨那样延绵不绝,血泪斑驳,我如鲠在喉,无法下咽。但她们渴望的真情和追求的自由同样如此真实,她们迸发的最后的光芒一如灿烂千阳,令人无法直视。每个人都有一个太阳。不分昼夜也妄论国界,他们可以穿越硝烟,亦可以拒绝流言。但宗教和信仰,专制和平等,却始终没有在战火里找到回家的路。
当我沉浸在书海时,它对我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我慢慢地从一个每天只会纠结于生活小事的女孩到现在会认真思考人生了。看完《灿烂千阳》之后我对阿富汗人的故事产生无尽的悲凉,同时也庆幸自己生活在繁荣富强、男女平等的现代中国,对今天的平安、稳定、幸福的生活加倍珍惜…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我幼儿园时,学校门口有只流浪猫,上学、放学的时候,那些无聊的同学总会把小猫当成皮球玩,搞得它伤痕累累,我看了都不禁掉下几滴眼泪。心想:小猫也是动物呀,为什么人们要这样对它。回家之后我就央求大伯伯把它收养了。
小猫才到我们家的时候,性格变化多端,让人琢磨不透。每次吃饭的时候,大伯伯都要拎着它软软的耳朵,把它送到饭盆前。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问大伯伯:“您为什么要抓小猫的耳朵呢?它不疼吗?”大伯伯告诉我:“小猫的耳朵里没有血管,抓着它没有关系的。”
小猫的眼睛平时眯成一条缝,就象会笑一样。有一次小猫在太阳底下睡觉,我想让它和我一起玩,“起来呀!”我对着小猫大叫,还用脚踢了踢它,也许是扰了它的清梦,被激怒了的它把我的手抓了三道血痕,并用那平时笑眯眯的眼睛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就傲慢地走开了。从此,那双笑眯眯的眼睛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那是一双可怕的眼睛。
小猫的鼻子湿润润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一张挑剔的嘴巴,整天就知道吃鱼,别的什么都不吃;一身黄白相间的毛,就像人们穿的毛皮大衣一样,柔软极了,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可爱至极。
小猫时而凶狠,时而温柔,有时也很调皮。
记得有一次,我在院子里走,小猫突然从院子的角落里猛的一扑,扑到我的腿上,我吓了一跳,它还喵喵叫,仿佛说:“嘿嘿,吓着你了吧!”
小猫还很勇敢呢!就算遇上蛇也敢斗一斗。有一次,小猫遇上了一条小蛇,它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条蛇仿佛在说:“你不动,我不动。”拱起腰的样子很威武。小蛇也盯着小猫,仿佛在回答:“你不动,我也不动,你一动,我就要动。”僵持一会后,小猫再也等不住了,飞快地冲到小蛇面前,用爪子抓了小蛇一下,小蛇想要逃走,原来之前咝咝叫着只是虚张声势。小猫立刻开始抓捕行动,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小蛇最终还是被“捕”了。
你们是不是也觉得小猫挺可爱呢?你们一定很想看吧,心动不如行动,快到我家来吧,要快哦,去迟了可就没有“门票”了。
4月21日对其他人来说是平常的一天。然而,这对我的家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天,因为我出生在这一天。
在医院里,一位孕妇艰难地走着。那是我妈妈。我妈妈说当我在她肚子里的时候,我有空的时候就开始踢,我妈妈也非常喜欢辛辣的食物,所以他们猜测我妈妈怀了一个女孩。
4月21日,医院的手术室里响起了一声巨响,我发表了世界上第一份声明。我母亲对我说:“我不知道;当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你的体重只有6公斤8两,而且你的头发非常小,就像一个小男孩,所以奶奶在你的头上画了姜,但是头发还是不多。现在,当你长大后,你的头发变得越来越长。
我的祖母告诉我,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学会了先把我放在地上爬,而我的母亲站在另一端让我爬过去,所以我开始了我的“艰难之旅”,最终到达了我的目的地。在学会攀爬之后,我开始学习走路。和以前一样。我母亲站在另一端,但我像一个小脚的老太太。风一刮,我好像就要被风吹倒了。我花了一个星期才学会走路。当时我才八九个月。
爷爷说我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拿筷子。别人应该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学会拿筷子,但我两岁的时候就能拿筷子了。当我说的时候,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实际上是个跑腿的Ldquo;谁能帮我操作遥控器;我去,我去谁去买大蒜;我去,我要走了“我不明白是因为我发现 总之,我现在非常懒惰。我甚至需要有人给我倒一杯饮料。
我父亲说,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一大早就起床,发现母亲不见了。我吓得哭了。事实上,我妈妈正要去洗手间。当母亲听到我的哭声时,她急忙去开门。当我看到母亲时,我立刻停止了哭泣。
听到这些故事,我立刻看到一张电影般的照片摆在我面前,里面充满了我的故事和我有趣的出生故事。
小时候,我爱看书,因为我十分赞同“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而且多读书可以增长知识,扩宽见闻,让我的世界丰富来。
小时候我爱看《淘气包马小跳》,而且看的很快。妈妈给我买一本《淘气包马小跳》,往往一天不到就会被我“啃”完了,并且“啃”的一丁点儿都不剩,所有的细节我都会记得清清楚楚。虽然往后也可能忘记,但是如果要我讲给朋友们听,我也会讲得十分详细,这也是我的一大乐趣。所以,妈妈每次有事的时候,没空搭理我。她就把我往“三味书屋”里一扔,然后放心的去办她自己的事。
三味书屋,是我们镇上最大的书店。可不是鲁迅先生的“三味书屋”哦。这是我最快乐的天地。在这里,大到中华上下五千年,小到虫鱼鸟兽,花草树木,都能呈现在我的眼里、心里,让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每当我走进书屋,我便成了一只“贪吃蛇”,拿起自己喜欢的书,把书里的内容全部都“啃”进肚子里,一“啃”就是一整天。我零花钱有限,往往只看不买。书店老板是个亲切和善的大姐姐,总是笑眯眯的,从不说我。于是,我便厚着脸皮常常“光顾”。
我和书还有一些有趣的小故事呢!有一次我借到一本《笑猫日记》,看到那笑猫的小女儿“小可怜”没能活过冬天,凄惨地夭折了,我不禁伤心落泪,完全不顾旁边同学一脸茫然,还以为哪里惹到我了;当读到笑猫的老朋友球球老鼠,古灵精怪,各种搞笑,又让我忍俊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就在我完全融入这本书的时候,彷佛那画面就在我眼前发生,我睁大了眼睛,低着头,完全不理会周围。可就在这时,我的耳朵突然一阵疼痛,我抬起头来一看,原来是妈妈正在揪我的耳朵,大声叫我:“敢默涵,吃饭啦!”我吐吐舌头,赶紧从地上爬起来,依依不舍地合上书。看来,看书也是不能太上瘾的,不然可就要吃亏了。可我,倒是愿意吃这个亏。
我爱看书,这是我快乐的来源,也是我动力的源泉。每当我觉得学习枯燥乏味,难以坚持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书上的一句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话一直激励着我,坚持不懈地从书中找到光明。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横渡时间的航船,这几句话姥爷经常提起,对我影响很大。书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草原,让人在这里自由的奔跑,书是瓦蓝的天空,在这里放飞梦想。书像是一台灯,照亮了黑暗,迎来了让人们向往的光明。
我以前非常不爱读书,觉得书没有乐趣,并不知道读书有什么用?三年级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昆虫史诗,是法国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的巨著,他以生动的笔触记录了各种各样的昆虫的生活习性、个性特点和趣味故事、科学性、知识性于一体。全书语言活泼,写出了作者对生命的关爱与敬畏之情,能够培养我对自然的亲近,热爱科学,尊重生命的探索精神。
我还读了《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了,许多历史故事,认识到了许多历史人物如:呆头呆脑的晋惠帝,把朝廷治理得非常腐败,隋文帝的第二个儿子隋炀帝以暴君支称在历史上留下了臭名。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武则天,在位时,来俊臣与周兴的请君入瓮,实在精彩。唐玄宗、杨贵妃,与唐朝最著名的诗人白居易这些,让我体验到了历史的乐趣。
读了《趣味科学》知道了,猫眼星云、蟹状星云、最倒霉的是星星彗星,地球的保护伞臭氧层。泥石流、地震、气旋、海啸、火山爆发。世界上最长的山系可迪勒拉山系,世界上最长的山脉安第斯山脉,世界上最高的岛屿山峰查亚峰,世界上最长的海底山脉洋中脊,世界上最高的'死火山阿空加瓜山,世界上体积最大的火山冒约罗亚大山。七大洲,四大洋让我领悟到了科学的大门。《鲁滨逊漂流记》当我读到鲁宾逊流落岛,却抱着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一切的时候,我不由得深深敬佩。
好书常如最精美的宝器,珍藏着一生思想的精华,生活中引书充满了精彩,书籍长廊有浓浓的香气,在书中我明白了一些生活中的道理,书会随着我的成长变得越来越丰富。
文学无处不在,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们每个人都会与身边的文学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换句话说,其实,文学伴随着我们成长。
小时候,我们都喜欢听着爷爷奶奶或爸爸妈妈在床前讲故事,最喜欢《安徒生童话》,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其实就是在与文学交流。也许从此刻开始,你与文学的故事也就展开了。
我想,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文学了,即使那时也完全不懂什么是文学,但是小时候的我就很喜欢听故事,尤其是童话故事,现在想来,这些小故事也属于文学范畴,所以我觉得我与文学的故事就应该从这些童话故事开始。我听过和读过的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小锡兵》、《拇指姑娘》等很多,那时候就觉得这些特别有趣,看了一遍又一遍,有时候还和自己的`小伙伴们扮演这些角色,特别好玩。
文学是一个很有趣的东西,从儿童时期的童话故事,到我上小学、中学后,我喜欢上寓言故事,像《鹬蚌相争》、《揠苗助长》《狐假虎威》等等,这些都是出现在语文课本里的,那时,老师把这些故事讲得很精彩,然后自己就喜欢上语文课,天天期待着上语文课。初中高中都很喜欢古文,喜欢读文言文小说,《聊斋志异》读过一些,在语文课上也会学一些,那时还是比较喜欢老师给我们翻译出来,总感觉老师的翻译特别有趣,而自己却很难很难理解,老师解后自己会有幡然醒悟的心情,但是毕竟水平有限,读的也不多,而且很多都来自于语文课本,所以我觉得,我与文学的故事更多的是在课堂上,在语文课本上。到现在,我们的四大名著我都还没有完全读完,我还真的该好好找时间好好地读一读了。
文学是很奇妙的,它与我们的生活同在,它随处可见,像那些广告啊、音乐、歌曲、标语。身边的很多东西都离不开文学,我们与文学的故事也很多,并且每天都在更新。用心去发现身边的文学,发现你与文学的故事,你会发现,在不知不觉中,文学已陪伴你很久。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餐不吃饿得慌。”而我认为“人是铁,书是钢,一天不看饿得慌。”咳咳,从幼年开始,书就悄悄滴进入了我的生活,到现在, 《爱的教育》里的环境一会儿让我哈哈大笑,一会儿又让我掩面哭泣……
正当我看到最精彩的部分,突然之间,有人叫我:“萝卜头~我们出去玩吧!”我撇了撇嘴:“不去,等我看完。”
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合上书,望了望天花板,舒了舒筋骨,正准备出去玩,突然发现好朋友不见了,我跑去问母亲:“妈妈,我的朋友呢?”妈妈还在洗碗:“出去了。”“什么……”我心里喊了一声,好吧,我自己去玩……
还有一次,我偷偷地买了一本《查理九世(青铜馆的葬礼)》,正所谓“偷偷地”嘛,就是不让母亲发现,因为母亲是不可能让我买这样的“闲书”的。
回到家,我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然后舒了一口气,把藏在怀里的《查理九世》拿出来,低着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呀!是不是去买闲书啦?”我抬起头,只见母亲满脸疑惑,我支支吾吾地说:“不……不是……我买的,同……同学送的……”“嗯?哦。”妈妈离开了房间,我松了口气,继续看书,书里的内容让我毛骨悚然:青铜馆、守墓红娘……我狠狠地打了个哆嗦。突然,“啪——”我感觉左肩膀加了重量,谁把手搭在我肩上?木乃伊?双面人?亡灵?我僵直地转过头——妈妈,呼,吓死我了……妈妈拉长了脸:“叫你去吃饭啦!”我脱离了那些幻想,不高兴了:“叫我一声不就行了么?”妈妈扑哧一笑:“哈哈,一次?我都叫了你十几次啦!”“是吗?”我走向餐厅……
我在书中快乐地生活着,似乎每一本书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共同快乐,共同悲伤。
别看着小小的拼音,却有很大的作用,在生活中每个都用得上。一说到拼音每个人都不陌生,告诉你们一件我的糗事但又很有趣。
在学前班,大大班大家都会接触拼音,刚学的时候老师都会拿一些很有趣很厚一沓的卡片,上的“L”在卡片上就是这样的“”是不是很有趣啊!它不仅很有趣还很神奇呢!比如“a”一变身就成了“an”“ai”……它不仅会变身还有四胞胎
第一个兄弟“—”是第一声,第二个兄弟“/”是第二声,第三个兄弟“ˇ”是第三声,第四个兄弟“”是第四声。你能分清吗?它们是不是长得很像呢?所以在那时候我就说这些拼音是‘小精灵’。从此我就爱上这‘小精灵’了。
以前我可喜欢在睡觉前读童话故事,但之前我读到不会读的字时都是妈妈告诉我的,然而现在不用了自从我了拼音就可以自己解决这些我不会的字了,因为妈妈买的童话故事书的那些内容上都有拼音。正因为这个让我对这些‘小精灵’就更有性趣了,而且我现在对语文这门科目也很感兴趣,这可是‘小精灵’的功劳。
我现在对它产生兴趣后就更想要了解它背后的历史。我通过查阅各种资料,了解到汉语拼音是我国的汉字拉丁化方案,主要用于汉语、普通话读音的标注,作为汉字的一种普通话音标,是辅助汉字读音的工具,汉语拼音共有56个字母,分为‘声母’‘韵母’大类,声母有21个,韵母有35个。正是这56个神奇的字母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殿堂。
接下来就是我的‘大糗事’了,大大班吗肯定有学英语的,英语的26个字母和拼音的56个字母长得跟双胞胎似的。一节英语课上老师在黑板上写着;‘i’和‘y’老师就问:“哪位同学来回答一下这两个字母怎么读?”我在心里确定了很多遍才非常自信的举了手回答道:“第一个读:‘i’第二个读‘y’。我回到完后大家都在哄堂大笑,连蓝时都在说:“再确定一下哦,确定就是这个答案吗?”我在下面说:“对啊,没错啊就是这样读啊!”同学们笑得更大声了,这时连老师都笑了。老师还说:“这世界英语课哦,不是拼音课,别搞混了!”我恍然大悟的回答道:是‘i’和‘y’当时非常的尴尬。很糗很丢脸吧!
这虽然是我的糗事,但也让我知道了拼音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记得小时候,我回到乡下姥姥家里,姥姥一个人做饭,需要用柴火,我就抱起尺长的柴火,拿起斧头劈柴火,不小心把手给劈流血啦,一个哈巴狗汪汪地站在我身旁叫着,它看到我疼痛的样子,就跑到正在厨房里摞馍的姥姥面前汪汪交了几声,它看着姥姥不动的样子,它就用嘴咬住姥姥的裤腿嗷嗷的叫着,姥姥把它推开啦,然后用小擀杖敲打着它的背部,它疼的嗷嗷直叫,被打倒在地上的它爬着一步一步的移到我身旁,它把脸放在我的裤腿上蹭着,喊着眼泪的它似乎抬起头用眼神在问我,你疼吗?我喊你姥姥啦,她在忙,也许没看到。
我疼的晕了过去,此时姥姥扭头一看,我已经躺在地上,她扔下擀杖,从厨房里跑出来,她看着躲闪的它趴在我身旁,姥姥哭着抱起我就去医院,哈巴狗似乎高兴的欢跳着跟在后面追着。
我在姥姥身后的右手指抖动着,我嘴里喃喃地叫着,哈巴狗,谢谢你,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我爱你……”蹦起来的哈巴狗在姥姥身后,用嘴添着我手,一欢一蹦的它似乎在安慰我,等我送进了附近最多人的诊所里,等医生包扎好让我躺在床上输液时,我突然发现哈巴不在这里了。
我扭头看见姥姥正用破袖子低头擦着眼泪,我扭过头也哭了,过来一会,我看到喘气的哈巴狗带着我的舅舅在在门口,他喊着我的名字,我扭头看到掉眼泪的哈巴狗,我从床上跌下来,伸着手拉着它的小手哭着问:“是你把我的舅舅给叫来的,你以为我快死啦对不对呀,我爱你,我的哈巴狗!”长满红毛的它似乎用眼睛里流出来的眼泪擦在我的手背上,然后它依在我的怀里,大家都哭了,我抱着哈巴狗坐在病床上,用手抚摸着它的毛,眼泪滑落在它的红毛上,它抖了抖身子,然后用嘴舔着掉在我手心里的眼泪,我哇一声的抱着它大声哭着。
过来一会,姥姥从外面端来热腾腾的面条,我没有吃,只留给了哈巴狗吃,它摇摇头,晃晃尾巴,过了一会,姥姥有端来一碗面,它看到我吃了,才肯吃下另一碗已凉的面条。
只听舅舅披着外衣走进来说,这个哈巴狗真乖。
一开始接触《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它是以一个初中语文必读书目的形象闯入了我的生活,我一直就对这类纪实性书籍不大感冒,再加上每天必写的一项作业章节梗概,更是导致它在我心目中的好感度直线下降。
每天早上来到学校,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红星照耀中国》,翻到今天要读的章节开始阅读,用铅笔在纸上记录概要。作为一本优秀的反映了二十世纪初历史的纪实书籍,它对这一阶段的中国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同时,作为一本没有任何风趣语言和过多情节的书,它简直就是我的噩梦。因为它,我不得不一吃完午饭便匆匆赶回教室写梗概;不得不把我无数个课间用来绞尽脑汁地思考这一章节的中心思想与主要内容;不得不在晚上挑灯夜战强打精神与它展开“殊死较量”可以说,我完全是以一个只为完成作业的心态来强迫自己读这本书的。很巧的是,我们历史课最近也正好讲到了与《红星照耀中国》这段历史背景有关的部分中国的抗日战争与战争前夕。这一阶段的中国历史,可谓是跌宕起伏,很是令我感兴趣。渐渐地,我开始把历史教材与《红星照耀中国》关联起来,寻找它们的共同之处。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意外地发现《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中所塑造的一个个人物,似乎变得不那么生硬和刻板了。在我眼中,那个不苟言笑、严肃死板的朱德变成了一个生性豪爽、正直可爱的铁骨汉子;一脑门子墨水的毛主席,变成了一个爱吃辣、温和质朴的湖南大伯不知不觉间,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浮现在我的脑海中,那些从不愿去了解和触碰的历史,竟有了温度。先前,写这本书的梗概是我最头疼的`一项作业,可如今,它却变成了我最乐于想要认真完成的作业。这时我才发现,原来令我反感的并非是纪实书籍,而是接受这些对我而言从未接触过的事物。习惯了熟悉的风格,猛地一读这种书籍则会下意识地排斥这些看似冰冷的一切。想到这,我不禁为自己做出的改变而感到惊讶。
“哎,你怎么最近写《红星》梗概那么积极啊?开窍了?”朋友有些疑惑地看着我奋笔疾书。“灵感来了挡也挡不住啊!”我感慨道:“可能我真的开窍了吧!”
错过了交老师要求做文学调查的作业的时间,于是就要做另一份作业:我与文学的故事。不过没关系,我很乐意和大家分享我和文学的故事。
虽然我是文科生,但其实我并不喜欢看书。所以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们:我看过的课外书很少很少,少的几乎可以用手指数的出来。但是我看过的`很少的课外书还是有两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余华的《活着》,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余华的《活着》是我看哭了的小说。我是个很少说看书会哭的女生,但是我确实在看《活着》的过程中边看边哭,因为觉得主人公福贵的命真的太苦了。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感受到文学的力量——感染读者,把读者带到作品中去。我一直都天真的以为,文学作品是不会把读者给感染哭的,觉得文学没有那么大的魅力。直至我读了余华的作品,我才知道:原来文字也是可以感动人,可以让人落泪的。于是,我开始渐渐地喜欢上了读文学作品,但是每次我看完一部文学作品之后,我必须让自己隔一两个星期再去接触其他的文学作品。因为我觉得刚看完一部文学作品,需要时间去消化,去沉淀。
在看完《活着》之后,我久久都不能从福贵的遭遇中走出来,但是后来我又阅读了一部让我感触很大的作品——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或许是因为主题是校园爱情故事,讲的是校园的故事,所以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尤其是女主罗琦琦最后跟男主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没有幸福的结局。所以,当我看完这部小说之后,我就不敢再去看同类型的小说了,因为我觉得还没有做好准备去接受另一部小说。
看文学作品,总会从中学到些什么的。我就说说看完《活着》我悟到的,不过其实也是很简单的道理,只是相对很深刻而已: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
我相信每个人和文学都会有不得不说的故事,那么今天我和文学的故事就说到这里。
在四月里,我真的读了好多书呀!《女生日记薄》、《胡小闹日记》、《灾难逃生》等等。在书里,我感到了无限的快乐、作者的感情。天马行空的想象,让我沉醉其中。我想写《女生日记薄》这本书的读后感。
这本书是一套,有五本,每本都是一个主题,分别有:友谊、智慧、勇敢、坚强、自信这五方面。这是一套关于女生心灵成长的书,我很喜欢。每当我迷茫时,我会去读一读这套书,它就像一盏明亮的灯一样,让我找到人生的方向。这套书给我的影响是无法磨灭的。
里面的主角:小樱桃,她是一位充满正能量的学霸,她的学习超级好,每次考试几乎都是年级第一。她不仅学习好,还关爱朋友,对长辈很尊敬,在我看来她是十全十美的好学生,和她比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一无所有,但也就这样,我想追上她的感觉才更强烈。她也跟我一样,在一件件小事中感悟深刻的人生道理。与朋友、亲人、老师的交流中长大,学会了更多事情,让自己的人生多一点色彩。
我读《女生日记薄》不止一遍,但以前读的很浅,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深刻。它给我们的人生道理是要好好去体会的,它里面的所有主角都是经历过磨难之后才懂得了前所未有的喜悦和成长。我也在读这套书的时候成长了很多。以前很多对朋友,亲人、老师的见解,误解也都一一的解开了,是这本书给了我这些财富,让我懂得了人的`生命总要有点波折,就跟蛇蜕皮蝴蝶出茧一样,不受点伤怎么才能成长?我们也不要畏惧成长路上的阻挡、障碍,也许那会让你的人生更丰富多彩。我觉得这套书的作者肯定也在这么想,这也许是作者真正想让我们明白的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让我非常喜爱,我不光喜欢它里面的故事,也喜欢它带给我的思考,和深刻的人生感悟,可以让我的人生变得精彩。经历过成长的人是幸运的,经历过成长带给你的苦痛的人也是幸运的,因为它们给你的人生添加了不可磨灭的色彩和记忆。
0、1、2、3……数字的世界是奇妙的。0就像是一个鸡蛋,浑圆、饱满;1象征着永得第一的信念,勇往直前;2则是一只欢快的小鸭子,让人感觉快乐、舒畅;3又是一个耳朵的轮廓,耳听八方;4又是……但0――9这些数字却都不能引起我的兴趣,我喜欢的,是一串奇妙的数字。
我认识这奇妙的一串数字是在六年级。那天,我们刚开始学习圆的认识,一个符号映入我的眼帘――π。“嗯?这是什么?怎么这么奇怪?”我小声嘀咕,旁边的同学也议论纷纷,显然,它们也看到了这个奇怪的π。老师好像看透了我们的想法,不紧不慢地在黑板上写下了π,说:“它念‘pai’。”议论的同学马上转移了话题:“pai,派?”“原来念pai啊!可它表示什么意思呢?”……
没等我们再议论几声,老师又说:“pai是圆周率的字母形式,等于3.1415926535……约等于3.14。”我听着,突然想起爸爸说的圆周率:3.14159――山顶一寺一壶酒。原来π就是圆周率呀!真有意思!3.1415926535……心中念叨着这一串奇妙的数字,又把思绪放回了课堂上。
不知怎么的,我越来越喜欢π这个奇妙的一串数字了,随着学习,我对π的了解加深了,我现在已经可以把π背到二十多位了呢!不信你听:“1415926535897932384626!呼――”怎么样,我厉害吧,哈哈!
除了这些,我还了解许多关于π的故事:
中国古算书中有“径一而周三”的记载。第一个用科学方法寻求圆周率数值的人是阿基米德,开创了圆周率计算的几何方法。南北朝时代数学家祖冲之进一步得出精确到小数点后7位的π值。到1948年英国的弗格森和美国的伦奇共同发表了π的808位小数值,成为人工计算圆周率值的最高纪录。电子计算机的出现使π值计算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至今最新纪录是小数点后25769亿位。
看着π这曲折的历史,我不禁对π更加的好奇、喜爱了。那无限不循环的小数,似乎预示着那未知的,不确定的未来,也在激励着我们好好学习,探索数学的奥秘!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籍可以是一束阳光,温暖人们的心房,书籍可以是一场淅淅沥沥的春雨,滋润我们的心田;书籍可以是一阵温暖的春风,抚平我们心中的伤痛。而我,则有幸与书交上了好朋友。
在我七岁的时候,一位大哥哥送给我一沓子老版的《儿童文学》,一回到家便饶有兴趣地读了起来。一翻开书,我便被里面精彩的文章和优美的词句吸引了眼球,但都读不太懂,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直到年前一阵子,当我再从书架上拿出这些杂志的时候,才真正爱上了它。可数量实在太少,读起来断断续续,每次都是正读到精彩部分时,突然戛然而止,只好带着对下文无尽的悬念死死盯着那四个字——“未完待续”。
长期处在这种强烈的求知欲望的“折磨”下,我一次又一次地央求妈妈给我订《儿童文学》这部杂志。终于,妈妈同意了。
我盼星星盼月亮,天天问妈妈到货没有,连写作业的时候都竖着耳朵留心有没有人敲门,连妈妈接个电话都要在旁边听着。短短几天度日如年,终于有一天,正当我写作业时,突然听到了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
我眼睛一亮,立马撂下手中的笔,跑过去开门,一看,果然是我梦寐以求的《儿童文学》!我一把抢过快递员手中的包裹,用手使劲地撕开包装纸,就像一匹饿狼而给它喂食的时刻就要到了,我拿起书,往小床上一趴,开始了遨游书的三国的旅行。
我如饥似渴地吸食着书中的营养,读着读着,我仿佛来到了浩瀚的宇宙,那一颗颗闪耀着璀璨光芒的星星,就是一段段优美的诗句;那一团团如真似幻的星云,就像是一条条流芳千古的人世真谛,正等待着我们去拨开云雾;而那颗太阳,就是《儿童文学》,让我们永远沐浴在它温暖的阳光之中。
《儿童文学》里无数的词句,使我可以欣赏其他人的文章,汲取其中的营养,再将其转化为自己的。这里就像一个大展台,而任何人都有权利观赏它。我从中获取知识,在应用到我的作文当中,使我的作文时常得“优”。我既获得了精神上的愉悦,又收获了知识上的满足,真是一举两得啊!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当幼小的我从书店门口经过的时候,我总会吵着妈妈给我买书。因为幼小的我总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打开书就有一座用黄金砌成的房屋,就有一堆玉石“噼里啪啦”地掉在地上。妈妈无可奈何地给我买了一本《青鸟》连环画,本以为打开书就有黄金砌成的房屋和一堆玉石,没想到里面居然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些我不认识的字符和美丽的图画。我被那些美丽的图画吸引住了,可我又读不懂那些字符,只知道对那些美丽的图画傻傻地笑。妈妈知道我不认识那些字符,所以妈妈每天晚上会在睡觉之前读给我听,因此每天在睡觉之前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我爱上了书,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上小学了,认识的`字慢慢地越来越多了,我就渐渐地学会读《青鸟》的原著了。这时我才读懂这本书背后的含义是亲情,书中的妹妹和哥哥深深地感动了我。有一天晚上,我快要睡觉的时候,我正在为两兄妹是否能顺利通过夜神的考验而担忧呢,妈妈却无情地将书收了过去,桌上对我说:“这都几点了,你还不睡觉,明天还要起早上学呢。”
“哦,我马上就去睡觉。”我胡乱地应答着。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妈妈又在敲门催我关灯睡觉,我就关灯躺在床上,满脑子在想:兄妹俩能打败夜神吗?他们俩以后的命运会如何?一些问题在我脑海里徘徊着。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等妈妈睡着以后我就来“窃读”。这个办法好,说做就做,妈妈终于睡着了,我拿起手电筒和书躲在被窝里就看了起来,啊,原来小兄妹俩战胜了夜神并拿到了“青鸟”。看完一整本书后,我眼皮在打架似的,我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早晨醒来的时候,我才发现书还在我手边,手电筒还在亮着,这时妈妈忽然走进了房间,看着一脸惊慌的我和我手边的书和亮着的手电筒,顿时明白了什么,我刚想解释,妈妈一声不吭,无可奈何地地走出了房门,哎,这下我又有得挨批了。
这就是我读书的经历,书已�
如果没有书,就像花儿没有了泥土。
如果没有书,就像小草没有了阳光。
如果没有书,就像人类没有了精神粮食。
说起我和琴的故事,那可真不少哩!我们仿佛是有缘,偏偏让我遇见你——那个声音动听的庞然大物。一听到你的声音,就像是遇到了知已,对你一见钟情。那么,就一起来回忆一下我们的往事吧……
相识
那天,无意中看到了你在电视中的身影。人们正在尽情演奏,一双手灵巧地在黑白键上跳跃飞舞,发出如此动听美妙的声音。那旋律,时而悠扬婉转,好似山间小溪潺潺流淌,沁人心脾;时而铿锵激昂,好似巍峨高山在我面前耸立,令人热血沸腾;时而悲惨凄凉,好似可怜的人儿在哭泣,让人心生怜悯……音乐已停,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仿佛那动人的旋律还萦绕在我耳畔。我随即爱上了你,梦想便萌了芽,对妈妈说:“我要学钢琴,我也要当钢琴家!”
相知
经过一番努力,你终于搬来了我家,正式成为家中一员。学琴的机会来之不易,我一定不会让爸妈还有你失望!我每天不停地练习指法,弹得手指都磨破了皮。尽管练习内容枯燥乏味,我依然凭借着心中那个梦想坚持下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钢琴上那双跳跃飞舞的小手,房间里悦耳动人的音乐,从未停息。虽然中途曾想过放弃,但不付出,何来收获?不经艰难困苦的洗礼,哪来风雨后绚丽灿烂的成功?我于是更加努力地练习,一步步向梦想前进!
相伴
经过激烈的竞争,我终于获得去武汉参加钢琴比赛的资格,但在临出发之际,我又打起了退堂鼓:“我行不行?”这时,妈妈走到我身边,语重心长地说:“当初是你非要学琴,现在有机会展示自己,你却临阵退缩!你看看你的手,皮破了多少次,茧也结了多少?如果你放弃了,那么这几年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吗?”我望向身旁的钢琴,你仿佛也坚定地告诉我:“你能行!”我在心中默默地回应你:“嗯,加油!……”
终于,我们的努力有了回报,我在比赛中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感谢你的默默相伴,一路走来,我们哭过,也笑过。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台下十年功,台上一分钟!
亲爱的钢琴啊,你是否还记得我们的往事?相信你一定没忘吧!你就像我的老师,教给我深刻的道理;你也是我的知己,默默相伴,传达我的喜怒哀乐。让我们坚守彼此的信念,共同携手向梦想前进吧,加油!
依偎在书房温馨的一隅读书,是我从小到大最爱的事。
总是于黄昏时分坐在那儿,很安静。偶尔听到外面“沙——沙——”的一阵响,循声向窗外探去,是那身披羽衣,头戴金冠的合欢在摇曳。她轻轻地上下舞动着手臂,向着远方的西天挥手作别,与夕阳恋恋不舍地互道珍重。天上,流云缓缓地飘向霞的方向,不回头。阳光被碾成细碎的粉末,穿过云层的缝隙扬在风中,打着旋,飘进窗棂,落到头发上,落到肩头上,落在膝间的书上——整个世界都是金色的画卷了。
书是这幅印象画卷中最浓墨重彩的特写,毫无疑义。
书房的每个角落都有一股淡淡的油墨香气。我极其喜爱油墨香,“闻书香”是我自幼就极爱干的一件种事儿。新买的书,新发的书,新借的书,都急忙抱回家去。进了书房,静静地捧起一本书,郑重地翻开,把鼻尖凑到书页间,深深地一嗅,那熟悉的馨香钻进鼻子,香了鼻翼,也浸润了心。旧书的香味会淡些,但并无妨碍,因为旧书有着不一样的韵味,纸的清香里混杂着一些时间的味道,似乎有一种别样的芬芳。经常傻傻地将一本本书捧过来闻,长此以往,竟也觉得书与书之间的香气也是不同。闻多了,经常可以闭着眼,单凭闻,就能分辨出来手中的是什么书了。
和这书香气最搭的不只是温暖明亮的灯光,自然还有一盏宁神的茶。茶香随着雾气缭绕着,似也消逝在书中那无边的意境里。它飘进桃源深处,升腾在边城的水边,融进塞外的孤烟,氤氲在江南的柳雾中,恍惚间便成了天边的虹。这股清幽的意境时刻牵着我的心,心随之搏动。一页,又一页,再一页,沉醉在故事和美景间,忘了时间,忘了身在何处。
有时倦了,不觉间就抱着书睡着了。书躺在怀里,把身子捂得暖洋洋的,冬天也能沁出汗来。那阵香气复又钻进脑海,钻入梦境,给梦镀上宁静的光。
晚间,天边挂着一轮皎月。如水的银光映在合欢花粉嫩的花朵上,将她染成银白。
灯光是暖的,书是暖的,心自然也是暖的。悄悄地,月光也暖起来,温婉地缠绕在书页和指尖。
月光化成银色的墨汁,渲染着我与书的故事。
记得小时候妈妈有事没事的都会讲些童话故事书给我听,那时的我很懵懂,总是向往着故事中的人物所生活的环境,拥有非一般的能量。我每次都听得很入神,喜欢变成泡沫的小鱼公主,高贵美丽的白雪公主、机智勇敢的小红帽、还有贫苦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妈妈用心地讲着,脸上泛起甜美的笑容。我有时候也津津有味的拿着一本书坐在那翻看,用手指指着一行行的字学着妈妈讲故事,妈妈总是开玩笑的说我不认识字,故事讲起来还有模有样的。其实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手指指在哪?
上小学一年级了,语文老师教会了我拼拼音,我也认识了很多字,这样我就可以读些带有拼音的书了,也不用妈妈每天晚上读书给我听了。因为读书我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妈妈也经常带我去书店,在那里我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书,静静地坐在一角享受着书中的乐趣。阅读那些经典和杰作,在故事和语言间得到与生活中不一样的气息,还有很多智慧和见解!今年校园读书节期间,我被评为学校首届“十佳阅读之星”,获赠一本好书——《亲爱的汉修先生》。我很快就读完了,这本让我学到观察事物的方法,阅读方法和写作技巧。比如书中鲍雷伊给汉修先生写的第一封信只有一句话,而且还有错别字,但是鲍雷伊慢慢的能进行很好的风景描写和场面描写,他不但学会了如何面对生活,理解了父母无法共处的原因,也体会到了父母对他的关爱。还练就了一手好文笔呢!这就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原因吧!读书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自从喜欢上了阅读,我养成了一种习惯,床头边总是放着一本书,睡觉之前翻翻,细细品位,然后进入梦乡。书是我的朋友伴我成长,从不识字到能够独立读完一本书。一本书放哪儿不读就是一堆废纸,“十年寒窗苦读书,一朝闻名天下知”,书带给我知识,教会了我很多道理。
读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它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位知心朋友!
少先队已经建队60周年了!从儿童团到少先队是个伟大的发展,少先队也有标志,是红领巾。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伟大的一角,还是新中国成立的辉煌、灿烂的一页。
上幼儿园时,我看到大哥哥大姐姐胸前带着鲜艳的红领巾时,我非常羡慕,非常渴望有一天,我也能带上鲜艳的红领巾。记得一年级时,我光荣的被选入少先队员,当大哥哥给我戴上红领巾时,我无比激动。当看着红领巾在我胸前高高飘扬,我无比自豪。心里在想:我终于是一位少先队员了!就这事,我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
但是,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老师带领我们去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玩游戏,游戏规则是:两个人一组,并排站好,把一个人的左脚和另一个人右脚用绳绑牢,“一二一”,一起向前走,哪一组先走到终点哪一组就赢。我找不到绳子,急得团团转。于是我拿下了胸前的红领巾,把它当绳子,绑在了大腿上,就出发了。游戏玩好了,我把皱巴巴的红领巾塞进了裤袋里,正想离开。老师叫住了我,我吓了一跳,不知道老师叫我干嘛,来到老师旁。她严厉的问我:“刚才你用什么当绳子!”我脸红红的,吞吞吐吐的说:“用……用……红……领……巾。”老师严肃对我说:“红领巾象征着国旗的一角,是战士们的鲜血染红的,要像国旗那样尊重!你是一位少先队员,应该加倍爱护红领巾!下次不能这样了!”听了老师的批评,我后悔莫及。
从那件事以后,我很爱护红领巾。记的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墨水沾到红领巾上去了,我急得马上拿去冲洗,可是洗也洗不干净,最后还有痕迹在上面,我非常心痛,急的眼睛里闪出了泪花。妈妈安慰了我,并想办法用彩漂给红领巾漂了一下,这才把上面的墨汁痕迹洗干净了。当我看到一条鲜艳的红领巾展现在我眼前时,我小心翼翼的折好挂在了胸前。
红领巾啊红领巾!你永远在我心中高高飘扬!
钢琴与我有着缘分,音乐中的一个个音符,跳跃着练成一条线,牵引着我与钢琴靠近。
在众多乐器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钢琴了。可我不是钢琴家,在赛场上也少有风采,只不过是发自内心的喜爱,弹得好坏都没有过于在意,只要手指在钢琴键上跳跃就满足了我的快感。家中的家具在钢琴一旁显得有些“卑微”,我的钢琴才是主角。
有时,我一抬头,就看见了一张挂在墙上的照片,便想起自己第一次上台表演时的情景。那时练琴还没多久,在得知不就后我将迎来我第一次表演时,我有些手足无措,为了能够完美的完成这次演出,我便私下争分夺秒地练习。我的技术还不是很好,右指常常按不准键,左手指则过分地按住大面积的钢琴键,然后不停地大幅度敲击,钢琴在我的敲击下发出一声声哀叹。我的手指像一只黑熊在密林中笨拙的行走,常常把一只曲子弹得七零八碎。这些可笑的动作和不准确的音符,反而让一旁的听众有异常的感觉并忍俊不禁。
终于到了上台的那一天。阳光撒下,一片金黄镶在我的裙摆� 风不大,温暖的阳光像母亲的手,抚摸我心中的不安。即使是这样,我依然紧张着:双手一会扯着裙子,一会又紧捏,出了一手心的汗。眼神中有几分迷离与慌乱,紧绷着脸,极不自然地站着,准备登上舞台。
好在,走上台去,我开始调整自己,试了一下琴音,便开始弹了。起初,琴音比较低缓,听起来仿佛隔着层薄雾,轻柔极了。我逐渐忘了恐惧,紧张犹如轻言,随微风谈谈化为乌有。弹了十几个小节后,我慢慢按照琴谱的音调变化,将曲调慢慢升高,达到一段小高潮后,边愈弹愈低,愈低愈细,渐渐的似乎没有了声响。我瞄了一眼台下,听众都有些惊讶,但都屏气凝神。我吸了一口气,右手一个重音按下,又高了起来。颇有“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之势。随后,曲音渐尽………
这便是我与钢琴的故事,是它引领我走进音乐,融入音乐。我与它的故事多之又多,那些故事是我一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