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做读后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一开始迈出那一步确实很难,但是只要你跨出那一步,就会发现不一样的世界。
《欧也妮·葛朗台》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创作的《人间喜剧》中的一部杰出作品。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
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位天真美丽的独生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破产落魄的亲戚,为了资助他"闯天下",不惜倾囊赠予全部私蓄,从而激怒爱财如命的父亲,父女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吓得胆小而贤淑的慈母从此一病不起;可是在期待中丧失父亲、损耗青春的痴情姑娘,最终等到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这类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我们并不少见,但是为什么巴尔扎克的这本小说
据安德烈·莫洛亚考证,其实巴尔扎克只去过索缪一次,而且仅仅停留了几个小时;有人还找出小说中的破绽,证明故事更像发生在图尔。这些都无碍于作品的真实性。巴尔扎克对索缪的描写,无非是为了提供一个人物活动所需的典型场所,它可以是索缪,也可以是别处,但必须是法国在那个时代的内地社会的缩影。同样,到索缪去寻访小说人物的原形也是徒劳的。他们是巴尔扎克心目中的一群内地人物的典型。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艺术真实的感染力来自他对观察所得的提炼和加工,来自他以此塑造的人物在读者心目中获得的认同。老葛朗台的性格是显然与守财奴的传统形象大不相同。莫里哀的阿巴公?一译阿巴贡--编者注 只知吝啬,虽然也爱财如命,但是仅仅热衷于守财,连放债都舍不得。而老葛朗台却不只是守财,更善于发财。为了赚钱,他不惜掏空自己积攒的金银。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像老虎、像巨蟒,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会果断迅速地扑向猎物,万无一失地把大堆金银吞进血盆大口般的钱袋。有人发革命财,有人发复辟财,而他革命财也发,复辟财也发。索缪城里没有一个人不曾尝到过他的利爪的滋味,却没有人恨他,索缪的居民反而敬佩他,把他看成索缪的光荣。他实际上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上帝,因为他代表了在那个社会具有无边法力的金钱。对金钱的追逐是一种顽固的意念,而小说想证明的偏偏又是这种意念的破坏力量,它摧毁了整个家庭。
巴尔扎克的这部代表作,描写了资产阶级暴发户发家的罪恶手段,作品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的贪婪本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塑造出葛朗台这样一个举世闻名的吝啬鬼形象。据说,这部小说是巴尔扎克与后� 巴尔扎克本人非常珍爱这部小说,称它为"最出色的画稿之一"。一百多年来,这部作品以其自身独特的文学美学价值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因此赞誉巴尔扎克是"超群的小说家"。
在人间这是第二部,讲的是高尔基在十一岁时,母亲不幸去世。所以,高尔基便走入社会。第二部一共有八小章。
第一章是《到鞋店里当学徒》讲了高尔基来到人间走到了一家“时式鞋店”高尔基当学徒时没有一天可以闲着,爱发脾气的厨娘总是把“我”早早的叫起来。写了高尔基的表哥也非常讨厌厨娘。有一天厨娘不知被谁推了一把,倒在地上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当高尔基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时不小心把手烫伤了,结果被送进了医院。
第二章是《在姨婆家》讲了外祖父有把高尔基送到了姨婆的家里,外祖母的妹妹是一个喜欢唠叨脾气很大的老婆子,在这个家里高尔基的工作很多。当外祖母来看我的时候,这个老婆子对着外祖母大声说话,大声的奚落外祖母。当高尔基厌倦这个讨人厌的地方时,他做出了逃跑的决定,但是这个讨厌的冬天他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
第三章是《船上的生活》讲了第二年的春天高尔基终于逃跑了。高尔基在一个船上做起了工作,当晚上高尔基的工作最少的时候,斯穆雷就给了高尔基一本精装版的小说,让高尔基念书,自从这次以后斯穆雷就每天这个时候都让高尔基念书,并总说:“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也正是这样让高尔基热爱上了读书。
第四章是《裁缝的妻子》讲了高尔基又到了外祖母妹妹的家里,外祖母家里德楼下有一个人是裁缝的妻子,她总是借高尔基书看。
接下来四章都体现了高尔基非常爱看书。最后高尔基抱着能进大学的希望到喀山求学。
这么多章都体现了高尔基很爱读书,也体现了爱读书的好处,也能体现出斯穆雷总说的那句话:“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我明白如果我们每念完一本书就会写一篇读后感的话,那就等于每念完一本书就有一篇读后感那么长的收获一开始可能只有一点,但越往后,你的读后感写的越长,你明白的道理就越多,你读的书越多你懂得知识就越多。
这部文章更让我懂得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道理。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胜利的果实。人生不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够坦然的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我要像高尔基一样,做一个心存善良,有文化,有教养,认真刻苦的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
并没有花多长时间,读完了这本《追风筝的人》。从起初被80年代阿富汗儿童幸福简单的生活吸引,到被作者细腻真实的情感描写所折服,深深陷人其中,难以自拨,它带给我的是一场心灵的洗礼。
主人公阿米尔与哈又要自幼都失去母亲,在同一个奶妈的哺育下成长,在同一片山坡上欢笑,看似纯真的兄弟情谊后,却从幼年时期便潜伏着裂痕。阿米尔是有名份有地位的富家弟子。光明正大的接受教育,享受财富,而哈桑却只是一个哈扎拉人,长着兔唇,身份低微,在这样一片纯朴的阿富汗土地上,却也遍布着落后的文明,等级分明的政治制度,残酷冷血的宗教岐视。或许正是因此,让两个在同一屋檐下长大的小孩有了两种性格: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上摇摆不定,不知何去何从;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
矛盾从一开始就有,在平静的童年生活中如同暗流涌动、静水深流。终于在风筝比赛那天喷发而出。当阿米尔看着哈桑为了将风筝交到自己手上而被人暴打,怯懦使他只敢站在原地,他惶恐地看着哈桑为自己牺牲灵魂,往事一幕幕在他心头闪过……他最后选择了无动于忠,从此,自己便坠入歉疚的深渊,只想从以后的人生中得到自我救赎,“救赎”只这本书中贯穿始终的线索。
风筝比赛取得了荣耀,成为了父亲的骄傲,可是阿米曾梦寐以求的而快乐并没有如期而至,因为他已将自己定为罪人,已经为自己一个错误的选择而沦陷。
而多年以后,当拉辛汉对自己说“这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毫不犹豫的上路,当他为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被打得头破血流,他大笑、如释负重,当中年的他为了索拉博的一个微笑,去追逐孩童们的风筝,他说着:为你,千千万遍。心中一片晴朗,这是他应该负担的责任,这是他在自我救赎中滋长的快乐。
人最高层次的需求,是自我实现。是阿米尔的良知,让他与阿赛夫不同,他最终能得到救赎,迎接他的是敞亮的明天。
童年时期时阿米尔与哈桑身份天差地别,他却偏偏嫉妒着仆人哈桑,哈桑有阿里的守护,而父亲对自己只有疏远。我想,他更嫉妒的是哈桑有一颗纯洁的心,不用遭受良心的谴责,所以当他在救赎之路慢慢成熟,勇敢地奉献自己后,心情也变得平静而愉悦。
男主角童年时优柔寡断,随波逐流。他一直不愿意承认哈桑是他的朋友,跟别的孩子玩时不理会哈桑,在意别人的眼光,意志飘忽不定。后来一步步走向成熟,向妻子敞开心扉,不再逃避责任,他最�
从小,父母的亲切呵护,悉心照料,让我们得以茁壮成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更是爱护有加,体贴到位,从不让我们受一丁点儿的委屈,事事都为儿女和孙子孙女着想。家人的爱护让我们懂得:家是每一个人舒适的摇篮,温馨的港湾。
然而,巴金的《家》却彻底颠覆了我对家庭的认识。这个姓高的大家庭充斥着封建思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都是长辈按自己的意愿和与亲戚的关系来安排儿女孙儿的婚配对象,不论他们喜不喜欢对方,都必须顺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
觉新与钱梅芬,觉民与琴,觉慧与鸣凤,这三兄弟都有彼此真心爱的人,却因为祖父的决绝而拆散,只有觉民在觉慧的鼓励下取得了一定的胜利,觉新与梅表姐相见而不能相认,觉慧与鸣凤生死两隔,都是一大悲剧。可见,旧时的封建思想有多么可怕和令人憎恶。
人生病本应该好好医治,在祖父病了之后,陈姨太非要以鬼神压病,觉慧看祖父被吓得半死,气不过于是与众人据理力争,却没有挽回什么,祖父在临死前才退步,答应觉民不再纠缠与他人的婚事。
只恨封建的强大和觉新的懦弱,为了不与祖父的亡灵相冲突,在生产前几天不得不搬出城外,孤单寂寞,最后竟死去。这时候他才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数,整个迷信压着他,夺去了他的青春,夺去了他的前途,夺去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他在挣扎,但他无力,懦弱,无法抵抗这一切。于是他绝望了,双腿一软,跪下,无力地哭泣。
觉慧自从鸣凤投湖自杀之后就没有停止过反抗封建,高氏家族不断的在没落,却阻挡不了觉民觉慧对光明和真理的追求,最后,觉慧终于脱离了这个他憎恶的充斥着封建思想的家庭,在大哥的支持下到上海求学。他望着向前不停流去的绿水,轻声道“再见”,不知是该快乐还是悲伤。封建势力虽然充斥着这个家庭,但不意味着没有人在为光明和真理奋斗着,觉慧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人;这个家庭当然也有爱,人人之间都有真挚的爱,只恨封建势力过于强大,再真挚的爱也招架不了,悲剧还是在不断发生。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然同情书中的不幸的人们,但也不免要谴责他们的软弱,如果多几个觉慧这样的人,说不定悲剧就会少一些了。生活在如此封建落后的家庭里怎么能像在现代一样,享受到专属于家的温馨呢?
这本书,这些令人心痛的故事深刻地向我们展现了封建思想的罪恶,好好的一个的家庭沦落到人人不合,四分五散的地步警醒着我们,封建是不能长久的,它只会造成一次次的悲剧,毁掉一个个本应该和谐幸福的家庭,最终毁掉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是世界。
家本就应该是温馨和谐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有的幸福,互相理解和帮助,与人为善,追求光明和真理,尽力让书中的故事不再发生,让家永远和谐幸福。作者:张鸿燕
在家中的日子,是漫长的,又有着不尽的烦恼,算不算是闲下来的后遗症?得益于爸爸妈妈的关心与爱护,所以自己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懒怠无聊,因不喜欢和他们闲话家常,觉得徒增口舌是非,我便让自己安心看看书。不知这样的情况下,大家会选择做什么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闲散呢?
最近刚好重温了路遥的《人生》这本中篇小说,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喜欢看这类型的文字呢?这是我第二次看完《人生》,时隔多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看书的心境大为不同,我虽然早已忘记彼时看完此书的感触,但是会在心里提醒自己,有时间了一定要多看看,也许当时就略微明白,这样的书籍是可以在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人生困惑的时候翻看,会有不同的体会。
在这次阅读中,触动最深的是巧珍,巧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由于出身所限,她的父母并没有给她提供上学的机会,所以她常常会以自己没有读书不识字有些自卑,尤其是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爱上的那个人偏偏是有才华有学识的,她带着透彻的真挚的善良与爱,勇敢地去爱着高加林,她的爱纯粹浓烈,可爱令人心动,我也是很爱这样的人儿。高加林,与巧珍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在家境上远远不及巧珍家殷实,所以他虽有才华,却也受到了贫困的家境影响。本来在学校教书,却因别人家里有关系使得他丢掉了工作。他那熟读的国际知识、他那丰富的文笔、他那满腔的热情,终于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他果然颓废了一段时间,而后老老实实接受了自己是个农民的角色,加入田间劳作。在他最低迷的时候,这个可爱的姑娘,出现在他身边,那么热切地爱着他,让他感觉到有了爱情,似乎生活也有了变化,有了希望。可是啊,这样的人心总归是不满足的,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让他的心真正安稳下来。在他的叔叔调到本村工作后,一些人为了巴结他们家,使得高加林重新拥有了体面的工作,到了新工作地方,他遇到了在读书期间认识的另一个女生,就这样在面对工作的前途、心理层面对巧珍的没有读书的嫌弃(就该用这两个字吧)的情景下,混着各种选择之中迷惑不已,选择放弃巧珍,抛弃了巧珍对他的爱,想着拥有另一种生活,但是现实不会这么美丽,最后工作不成,感情落空,终成遗憾。人生之中,选择二字是多么重要。
我看到这样一系列的变化,边看边感叹,似乎这样的爱情悲剧常常被人说道,是与性格有关吗?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少年,却在这样的生活条件里,有着敏感、自卑、好高骛远的性格,才导致做出后悔都来不及的决定吗?
我很喜欢喜欢开篇的一句话“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中国四大名著就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华文明史上的明珠,它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文笔勾画出了一位又一位英雄人物与感人故事。
读完了《红楼梦》让我觉得像是做完了一场梦。梦中,有喜,有乐,有哭,有忧。林黛玉,多愁善感,却又生性聪明,有着“潇湘妃子”的称号,最后的结局却是因为宝玉与宝钗成亲而大受打击,含恨离世。贾宝玉,从小聪明伶俐,性格乖张,但行为偏僻,总是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到女儿便清楚,见到男子便觉得浊鼻逼人。”有着“怡红公子”称号,科举考试时高中第七名举人,后来,却是因为看破红尘,出家为僧。
在看红楼梦时,我原以为会是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结局,可却是林黛玉含恨而终,贾宝玉看破红尘出家为僧,原本快乐的一家人破散,贾府日惭衰败。这些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就如那句话所说:“我猜中了开始,却没猜中这结局。”王熙凤,性格泼辣如烈风,南方人俗称“辣子”书中对她的描写方式则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模样标致: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青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言谈爽利,处事精细,善于操持家务,心眼也多。设计惊吓想要调戏她的贾瑞,贾瑞因受惊吓而生病至死;后来发现贾琏偷娶尤三姐过门,假装好人接尤三姐过门,后挑拨离间,施计将尤三姐折磨死了。因为她争强好胜,生了病也硬撑着,在贾府败时病逝。
这样泼辣的一生,这样安静的逝去,正如泰戈贝尔所说:“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谋计一生,从未有过一天为自己而活,这便是封建社会的女人。红楼梦,红楼往事梦一场,黛玉后知满忧伤。在红楼梦中,句句话都是隐藏着伏笔,一环套一环,彼此相连,使得文章中的人生链接起来,构成一个紧密的关系网,在人物形象上,不同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性格,曹雪芹给不同人配上了各自风格的诗作,使人物更加生动,不得不说,红楼梦便是中华文化的结晶!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仅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仅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仅有疯子才能够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期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述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完美令人向往。一个是此刻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完美和谐、以及欢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完美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此刻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并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并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经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完美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期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假期里我阅读了长篇名著《红楼梦》,并且也收看了相关的一些影视作品,感慨很多。《红楼梦》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在一个不知名的古代时期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故事,作者似乎刻意隐瞒故事时间,也没有具体说明是哪个朝代,据后世研究估计是可
在中国四大名著当中,《红楼梦》无疑是信息量最大,内涵最深的一部作品,因为它涉及到了一个国家社会的方方面面信息,包括了商业、政治、权力、人际交往、军事、宗教、伦理等。对于我这样一个初中生来说,阅读这么一篇宏伟巨著,让我谈感想确实我的感想十分有限,也并没有太多的觉悟。现在只谈一些,这部作品给我的启发吧:
第一,人世沧桑,最重要的还是要保持一颗善良乐观的心态。红楼梦当中的家族纷争纠怨很多,人与人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全然没有表明上看着得那么美好。反倒是一个从乡下来探亲的朴实无华的刘姥姥给这个大观园带来了真正的喜悦,刘姥姥在贾府的时候,确实让这些平日里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富家公子姑娘感到真正得放松与开心。而他们平时的生活却是乏味枯燥的,甚至有人寻死腻活。可见农村人的善良、乐观、淳朴是多么宝贵,甚至于农村人更加可以享受到快乐,而这些富家子弟却享受不到。
第二,多有财宝,家族纷乱,不如少有财宝,合家欢乐。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在四大家族当中平日里就没有安生的时候,不是贾宝玉不读书惹他父亲生气,就是仆人偷腥做贼搞得鸡飞蛋打,又或是薛蛮调戏良家妇女并且殴打他人惹上官司,再就是几个七大姑八大婶的角色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争夺权力。他们都是有钱人,手上握着金山银山,可是终日慌慌不得安乐。反倒刘姥姥过来探亲只得到他们的一些打赏,一些小钱,就可以回到乡村过上安乐的小生活。
第三,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二代。四大家族如此辉煌,如此富有,如此的有权势地位。可是也终究难逃衰败命运,化为尘土,让人遗忘。可见辉煌与富有是短暂的,并不能持久。作为当代的青少年,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在我们身边有些同学家庭富有,吃穿住行都很高档,也往往产生了骄奢气息,做事为人浮夸傲慢。可是再有钱也顶不过四大家族有钱啊,四大家族况且如此,咱们这些富有小康同学家庭难道一直就可以兴盛?而我们身边也有目前家境不是那么优越的同学,他们往往又是谦虚谨慎、朴实无华的,他们今后难道不可以通过奋斗努力去创造幸福生活吗?可见任何时候,我们都需要居安思危、谦虚谨慎、脚踏实地、奋斗不息、努力不止,才能让美好生活久久相伴。 啊!《红楼梦》确实令我启发很大,也推荐给各位同学有空阅读。
《西游记》到现在已经看了一大半, 师徒四人经历的磨难也不在少数, 不过给我印象(感触)最深的, 则是师徒从刚开始到现在的巨大改变。
在四人中, 改变最大的非孙悟空莫属。 他是唐僧的大徒弟, 毕竟是个猴, 总有点野性。 开始时, 是见到妖精、坏人, 不等他说什么, 一下子就打了下去, 孙悟空是个妖怪, 但经过唐僧不断的教化, 孙悟空也越来越向“善”这个目标靠近。 就如七十六章里的, 悟空和象鼻怪作战时, 到最后还说“不要打伤它, 要不然师傅看见又会说我”之类的。 什么使孙悟空有了这样大的改变? 有师傅的教导, 有师弟的帮助, 不过更重要的还是在于自己,他不想改谁又能奈何。 “人最大的害怕, 是在于我们的力量无边无际” 在这漫漫取经路上, 他保护了唐僧, 又何尝不是重塑了自己? 如果孙悟空没有这些种下的因果, 那他现在应该还在花果山里, 红尘世中, 这样的孙悟空只是一个候, 一个妖, 他永远不会认识自己,也不 七年级上语文书上说他胆小, 小学课本里也说他胆小。 一方面可能是衬托孙悟空的勇敢, 但我觉得这也是正常的。 刚开始, 唐僧一听妖怪就马上摔下来, 那时候他只是一个刚出京城的人, 后面慢慢就能应对, 也没有之前的那么胆小, 结交了很多友人。 这些都是他的改变, 他的成长。 在别人都对他说“西天取经太难了, 往东边去吧”的时候, 他并无退缩, 因为他心中有信念。
别人都说孙悟空像雷公, 还身材矮小, 但他总是丑, 用处可大着呢。 是呀, 唐僧, 大家的师傅精神支柱; 悟空, 机灵法力又高;八戒, 好吃懒做, 但关键时刻还是使得上劲儿的; 沙僧, 虽然不似大师兄那般高强, 但老实, 总能在调和大家, 在这部书中, 每一个人, 没一件事, 都缺一不可, 缺一则不是一本完整的西游之路。
如来菩萨为什么要让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 如果说唐僧以前在大唐读的经书只是了解的话, 那让他历经这么多难后, 取到了大乘经书时, 他则是懂得什么? 懂得了他自己的真理。 在生活中, 是否也有很多人像他们一样, 有的聪明, 有的老实, 有的憨厚, 有的善良。 有人曾跟我说“如果有难易两条路, 选难的那条, 他带给你智慧和经历是在易的那条所感受不到的。 ”许多人也是这样, 在自己曲曲折折的人生中, 去发现, 去了解, 去探索, 去懂得。 也许他们的外表并不出众, 但他们的心灵是美的。 有人问我, 什么是美? “美呀, 就是从知道到懂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主角方鸿渐是一个被动、无能、意志不坚定的人。小说围绕着方鸿渐外出留学、购买虚构博士学位证书并回国、及后来抗战时期等一系列事件展开。
给我很深刻印象的是方鸿渐这一人物,年少轻狂时就自诩不凡,也在最好的年华里获得了很多人的吹捧,可是纸包不住火,不管是包装得多好,脸上的面具也迟早会被摘下,最后摆在人们面前的只是造假的文凭、软弱无能的内心以及毫无用处的傲气。到后来,他需要去仰仗着曾经并肩的朋友,去接受曾经爱慕她的女子对他及妻子家人的轻视。最终感叹着婚姻这一座围城,困住了他,让他无力、让他愈发的平庸。
其实他完全可以有着不同的人生,倘若他能在留学时勤奋努力,凭借自己的能力去拿到博士学位,甚至他完全可以在三闾大学争取到留下来的机会,可是他没有,他的软弱无能,他的退缩,让他注定有着平庸的生活,让他注定碌碌无为。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数不胜数的方鸿渐,自命不凡却又丝毫不知用自己的努力去过到想要的生活,做想要做的人,他们懦弱、退缩、无能……书中的人物总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但愿我们都能勇敢,敢于拼搏,�
除了对方鸿渐的理解,我还想谈谈小说里那一� ”在我看来,这里的“围城”并不单指婚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无数的“围城”,比如工作,人际关系等等,会面对很多的困扰与挫折。可能我们也会有很多的无力感,没有办法去挣脱,便只好默默承受……但其实不妨换一种思考方式,毕竟面对围城会是人生常态,不论是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进或是出,我们都还在围城之中,所以,能够做出选择便就是最好的答案了,至少我们的犹豫与徘徊是毫无用处的。而主动做出选择,主动权就在我们的手中,我们面对这些围城或许就会有着不同的看法,毕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围城》的结局采用了留白,没有写出具体的最终的结局,“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并未直接写出结局,给了读者想象空间,其实也可以猜想到方鸿渐之后的生活,大致也是如此平庸而无奈的生活吧。(高进慧)
《我们怎样教育孩子》是好久好久以前学校发的一本书,当时顺手放在了办公桌里,一直没有再翻出来。这学期无意间翻出来,就顺便看了看,结果就被里面那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和拨出问题看实质的质朴的语言吸引了。
《我们怎样教育孩子》是张广利校长结合他在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中,对家庭教育的研究和思考的文字呈现。其“社会即学校,家庭即学校,父母即教师”的观点,是我伴随着教育工作年限的增长,感触越来越深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原本就是一个整体,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重要一环,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础,学校和家庭应形成合力,共同承担起培育孩子的责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的言谈举止、处世态度、生活方式及对每一件事、每一个问题的看法都会对孩子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在孩子的心中打下烙印。“在孩子幼小的心田里该播种些什么”使我更加清晰的知道:让孩子学会尊重、学会理解、学会合作、学会共处、学会生活、学会做人比学习书本的知识更重要。在孩子幼小的心田里,该播种些什么,教育孩子从小该崇尚什么,反对什么,珍惜什么,爱护什么……是值得我们做父母和老师应该注意和深思的问题。
“一心渴望伟大,追求伟大,伟大却了无踪影;甘于平淡,认真做好每一个细节,伟大却不期而至。”这是汪中求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我想,从这句话中,我们能够体会到: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我们不要期望自己的孩子未来多么伟大,关键是要关注孩子成长的当下,让孩子在平凡的生活和学习中成长,从小事做起,从脚踏实地地做事中体验成功,从平凡的经历中发现伟大,成就孩子真实而丰硕的人生。
一篇一篇细细品读下,再与自己在孩子的成长教育中所做的一切相对比,发现自己对孩子的某些教育行为是不恰当的。或许,我们早就知道,或许,我们才发现,但这需要我们改变。“要想改变孩子,首先应该改变自己”。这是一句非常简单好记的话,但做起来却相当困难。就像教我们家的小姑娘识字,发现就是简单的“东南西北”这四个字,她在学习时却东张西望,一遍一遍记不住,在那里胡猜。大怒,训斥一顿之后,孩子一边哭,一边吓得往大人怀里钻,还得一边继续胡猜。或许,冷静之后想一想,让孩子休息一下,等她能精力集中时再来认,效果一定比边哭边学习的效果要好。但当时盛怒之下,知道是错的,却还在和孩子,也和自己较着那个劲。
掌握孩子成长的规律,做个智慧的父母和老师,我想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追求的。为此,我们都要努力呀!
《红楼梦》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它不仅是一部悲剧,而且是人类对美好的人性、人情和美。它集中了人性最本质的东西——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心灵也是脆弱的,就如林黛玉那样。
“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如此美人,最终却落的个忧郁而死,只因她一心追求爱情的永恒与唯一。
宝黛的爱情源自太虚幻境中的木石前盟,再加上红尘中的两小无猜,双方遂有了私订终身的意愿。从一开始的一见倾心到后来的心心相印,以及最后的心灰意冷。他们爱情的产生与发展正是两颗纯洁高尚的“心”相互碰撞沟通和彼此认同的过程。但在一个封建的大家庭里,这只能存在两颗真诚的心间,双方的爱情没有任何的承诺和物质保障。
宝钗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但实际上她对诸如《牡丹亭》、《西厢记》等了然于胸。宝玉和宝钗的爱情一开始并没有得到贾府上下的默许,实际起初贾母也许更倾向于黛玉或是宝琴。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宝钗和宝玉的爱情才得到了贾家上下的心照不宣。
“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他们的爱情是大家认定的金玉良缘,是建立在世俗的物质基础和家族利益上的爱情,也是造成他们悲剧性结尾的原因之一。
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一切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中不孝的罪名。这就是作者曹雪芹对精神爱情的高度赞扬。后来宝玉中举,宝钗怀孕,可他却遁入空门,说明作者在精神追求和世俗情感方面的矛盾,也集中体现作者坚定崇高的爱情观。宝黛的爱情是个大悲剧,宝玉和宝钗的爱情也是个大悲剧,曹雪芹对两者结局是矛盾的,但无疑都寄予了深切的同情。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爱情既是生活中的幸福之源,又是逃避人生的避难所。在《红楼梦》里,爱情是宿命的,爱情本身就是悲剧,是人的悲剧,是人的世界的悲剧。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只不过是两种悲剧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在本质上是相通的,那就是它们都是理想追求与现实世界的相互冲突,共同作用的结果。
我们生活在由情感的锁链所组成的世界,而在情感的锁链中,必不可少的是爱情这个环扣。在红楼梦,在大观园里,爱情是永恒的,永恒使我们选择了它,永恒的爱情成了可塑性的话题。它引起了我们对人性的思考,对生活的思考。
人活在世上,虽然有许多烦恼和痛苦,但是我们却从没有放弃过追求理想和美,曹雪芹是这样,我们也应该是这样,历史正因为这样而继续向前发展。
我读过富含军事谋略?三国演义?,仰慕过行侠仗义的?水浒传?中的英雄豪杰,也深思过?红楼梦?里盘根错节的四大家族,但令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仍是要数降服妖魔。大快人心的?西纪行?了!
若要问我最崇拜谁,当然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了。孙悟空具有嫉恶如仇、劝善扬善的精神。他降妖除魔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人间庶民的爱护,并不仅仅由于妖精要吃唐僧肉,阻碍了取经的入程。他上天进地,三借芭蕉扇,扑灭了火焰山的千年神火,其目的之一就是要让当地的庶民能够"布种收割",用"五谷摄生"。固然他降魔伏妖是为取经道路翦灭障碍,但"为民除害"的意图也表现的很凸起。为此,他与唐僧相反,一听说有妖精,就捋臂将拳,伎痒,先斩为快。正如书中猪八戒说他:"闻声捉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暖!"生动地表现了他要"翦灭一切害人虫"的精神。
孙悟空具有坚韧不拔。顽强乐观的精神。面对取经路上的重重难题,孙悟空的表现不同于唐僧和猪八戒。唐僧在危急情况下,不是吓得浑身发软,就是愁得两泪交流,甚至"坐不稳雕鞍,翻身跌下马来"显得懦弱和无能;猪八戒动不动就要"散伙","分行李",对事业缺乏决心信念和恒心。孙悟空却截然不同,为了消灭白骨精,固然吃绝了"紧箍咒"的苦头,但仍坚持把它打死。狮陀山上,他误进"阴阳二气瓶"差点送了性命,但依旧咬着牙。忍着痛,继承顽强战斗。在小雷音寺被妖精罩在金饶中几乎闷死,可他既没有丧气,也没有动摇,而是寻找妖精来历改变斗争方法,想法讨援军,克敌制胜。难题眼前吓不倒他,失败也不能使他气馁,他老是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地入行斩妖除魔的斗争。有了孙悟空,取经路上布满了笑声,取经胜利天然就有了保证。
孙悟空还具有机智多变。善于斗争的精神。他有一双善辩妖怪的火眼金睛,无论妖怪怎样伪装,他都能一眼望穿。白骨精先后变化为女子。老翁,三戏唐僧,都被孙悟空逐一识破。他不仅善识妖魔,而且擅长变化,随机应变,灵活地与妖魔斗争。他讲究战术,经常变成蜜蜂。小蝇。蚊子等,钻入妖魔内部往摸情况,找弱点。盗法宝。他百战百胜,最后功德圆满,被尊为"斗战胜佛"。
固然孙悟空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书中虚幻的内容也都是不存在的,但我仍是相信世界上有这么一个嫉恶如仇。机智多谋,敢与同恶势力作斗争的孙悟空,他也许就在我们糊口中,也许就在我们身边。
终于有时间坐下来静心看书了,也有一些收获。特别是看了朱永信的书《新教育》,结合他20年的教学经验,我有很多感触:
新教育意味着一种教育理想,一种教育激情,一首教育诗,一种教育行动。新教育的四大变化改变了教育的行走方式、学生的生存状态、学校的发展模式和教育的研究范式。六个行动,打造书香校园,师生一起写作文,倾听窗外的声音,培养优秀口才,建设理想课堂,建设数字社区,教育感悟、教育规律等理论和理念深深打动了我。让我对未来的教育教学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新教育明确指出:“一个人的精神发展史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其阅读水平。一个没有读书的学校,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的教育,一个满是书的城市,才会是一个美丽的城市。”由此可见,新教育主张变� 在新教育语文教学实验中,我们渗透了这一理念,把“小教材”变成了“大教材”。所谓“小教科书”就是教科书。所谓“大教材”,是指根据课本对课外教材进行拓展和延伸,激发孩子的阅读兴趣。其次,借鉴新教育,打造书香校园、书香课堂、书香世家,让孩子可以与明共舞,早上背诗,中午读书,下午黄昏储蓄,开展各种与读书相关的活动,如晨练比赛、读书、写作、绘画、绘画经验交流会、有益读书等。通过多种方式让孩子喜欢读书。
老师应该严格要求学生。这样才能把班级管理的井井有条,有一套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善于总结和反思。学生正处于成长发展阶段,难免会犯这样那样的缺点和错误。所以一定要按照学生的言行规范严格要求,而 按照他们的成长规律,应该给他们时间和机会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而不是一味的批评指责,甚至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老师的管理要得到学生的尊重,让学生能够心服口服,得到他们发自内心的认可。
新教育中的科学研究是一种课堂上的行动科学研究。行动研究。关键有两点:新教育出来的名师都是多愁善感的,二是关注师生的生存状态。新教育出来的名师,都是能放下心事,持之以恒,持之以恒,每天记录自己的教育随笔、思想、感想的老师。在假期培训的时候,也有专家指出,有些老师经常在想:为什么我在教的任何年级、任何学科都成不了名师或专家?答案很简单,就是你在日常教学中不善于总结、写作、发表、分享。我觉得有道理。
假期即将结束。新学期,正如新教育所说,只要我们行动,就会有收获,只有坚持,才会有奇迹。教育从来都不是最好的。教育只能在无尽的探索中建立自己,在无尽的发展中壮大自己。教育永远是一个美丽的梦。让我们一起为梦想而努力!
《复活节游行》这样一本内容悲惨的小说,得到的评价却很高,盛赞者不乏库尔特·冯尼格、朱利安·巴恩斯、琼·迪迪昂这样的名家。的确,能把如此多内容放进一本薄薄的小长篇中,描写了几位女性的人生,展示了作者高超的写作能力,情节上绝不拖泥带水,文字像刀子一样直插人心。
孤独将被永恒地书写着,因为孤独与生俱来,至死方休。这个结论让人很沮丧,不过,话说回来,我们到底为什么,如此害怕孤独?
另一个生而为人,永远难以把握得当的词语是“幸福”,不知道怎样才能得到幸福,而不幸,那么多种多样,每个人都无需着急,必能摊到属于自己的独一份。
理查德·耶茨擅长体会他人情感的微妙颤动,纤细敏感的捕捉力,非常适合描绘女性内心。而他同时,又是冷峭而不加粉饰的。
全书开端,作者就冷冷地下了断言:“格兰姆斯家的两姐妹都不会得到幸福。”这句话里有隔岸观火的洞明,但看完全书,回头时就会赫然发现,原来那句话里,还有着不肯坦承的一腔悲郁。
这可能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典型悲剧。父母婚姻破裂,父爱缺席,让女孩们对于男人以及男人的情欲世界,或一无所知,或深入迷途。脆弱且自尊心强烈的母亲,一心要让女儿们得到她未曾得到的幸福,可惜大大地力不从心,反而让女儿们从小饱尝动荡与人际中的疏离冷酷。
归根结底得承认,作为社会学意义上的人类,是愚蠢而软弱的。男人的蠢花样百出,而女人的蠢,逃不了最悠久的那一种:找个男人,从他身上让自己得到幸福。
关于这个无尽悲哀的故事,为了化解它,可以交出很多理性的答案。比如,可以把它看作一份家庭关系与儿童成长的心理研究,告诉人们,不健康的家庭环境,会怎么样从童年时代开始,在他们的人生里投下终身阴影。
无法逃脱,那么,所谓成功人生,获得幸福的两大法宝:理解与爱,其实都没有作用了?
关于理解,于他人的痛苦,书中人并非迟钝。正如萨拉的儿子,对父亲长年施加于母亲的暴力深感愤怒,但最后,也并不肯深责父亲:“大家都只是尽己所能。”
关于爱。即使不那么纯粹,即使只能有分寸地付出,但不能否认,它存在着。离异的父亲,为了能多和女儿见面,费心撒下谎言;母亲诚心诚意想让女儿幸福,在精神病院里依然为其实并不得志的女儿骄傲着;男人和女人,互相迷恋,为对方的离去痛苦万分。
但理解与爱,似乎也真的无法抵御我们人生向失败一往无前地滑去,更不能让我们摆脱孤独的侵袭。
读者也会以书为镜,与书中人共影。放下书,有些难过。清楚地知道,这一生中,谁也不能逃避孤独,不能征服孤独。但好在,读这些“伤害我们或捅我们一刀的书”,还是有些用处的。
我想或者可以这样,有一天我终能与孤独共生,用所有煎熬,砺出我生而为人的尊严和骄傲,在生命尽头回想往事,并不尤悔。
理想不能实现也没有关系,我只希望,我为之奋斗过。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堂吉诃德》这本书是西班牙历史上里程碑式的二十本书之一。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这是一本很有想象力的书,它主要是讲了唐吉诃德的冒险,把生活中一些不可能的事集中在一起,最稀奇的是,塞万提斯总有一些不可思议,稀奇古怪,别人想不到的念头。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离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小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会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纯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人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他做对?
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苦恼和应有的欢乐。
在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是英国的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每个角落,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困潦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政府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
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本好书。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一个莽莽撞撞的毛头小子,历经千难万险,为了国家,他的一只眼睛在战斗中瞎了,中枢神经受到了很大的损害;到最后,他甚至两腿瘫痪,双目失明,左臂不听使唤。即使如此,他身残志坚,还是坚持工作,为布尔什维克党和国家发光发热。即使他只能在家里休养,他还是在写书,希望能记录自己的平生事迹,让其他的党员也像他一样努力工作。他是一个伟大的布尔什维克党员。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感慨万千。这本书其实是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一部自传,他只是将自己的真实事迹记录下来。文中的保尔・柯察金是一个爱国的、坚强的人。说他爱国,是因为他为了国家不惜牺牲自己;说他坚强,是因为他在下肢瘫痪、左臂不听使唤、双目失明的情况下还坚持工作。他认为,无论是什么工作,只要他还能做,他就一定要做。即使党员都认为他应该休养,他也没有放弃,在家里写书。他是多么坚强!残疾了,还要为国家发光发热。想想现在的人吧,不说残疾人,就算是健全人,遇到困难还是会气馁,会放弃,何况是这么大的困难呢。而保尔・柯察金坚持了下来。这需要何等的毅力和忍耐力!如果我们突然双目失明,我们会怎么样?我们大部分人都肯定
写书嘛,有很多人都可以写书。但是,如果一个人在保尔・柯察金那样的境遇里写书、工作,那个人会怎么样?大多数人都会被这种生活逼疯的。而保尔・柯察金不但写出来了,而且还获得了大家的喜爱。而且他写了不止一次,在第一次创作时因为没有留下底稿就贸然寄出去,导致书稿丢失,他不得不再写一次。我之前说了,这本书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一本自传。你可以想象吗?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这种境遇里,写出了这样一本几十万字的巨著!他残疾了能做得到,我们还健全怎么做不到呢?因此,我们要向他学习。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 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 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