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
今天的西方文明的摇篮是希腊文化,而希腊文化的摇篮是爱琴海文明。一说起希腊文化,我们总会想到美轮美奂的希腊神话。可是,希腊神话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这样,我们就不得不往回追溯,追溯至爱琴海文明。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提到史诗。当然,大部分已经流失了。不过,两部非常重要的史诗流传了下来,一部是赫西俄德的《神谱》,一部是荷马的《荷马史诗》。至于说荷马是一个盲人,或者荷马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甚至亦或没有其人,这已经不重要了。
《神谱》简单来说,就是讲了神的谱系。最先有了大地之神盖亚,创造了天空之神乌拉诺斯。天空之神乌拉诺斯又和母亲大地之神盖亚结为连理,创造和平之神克洛诺斯以及一系列泰坦诸神。而和平之神克洛诺斯又和自己的姐姐瑞亚相结合,生下了一些列神,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雷电之神宙斯了。而后来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希腊神话—奥林匹斯诸神了,这些神都是宙斯的孩子,包括阿波罗、雅典娜、阿佛洛狄忒……这批神就已经和我们人类非常相似了,神人同形同性,和人有一样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宙斯和诸神到处沾花染草,和凡人生下的孩子就叫英雄,hero,血液里流着一半神的血。用丹纳的话来概括希腊诸神以及英雄,就是“在天上颂之为神明,在地上颂之为楷模”。
我们在《神谱》中尤其要重视一个问题,那就是有一个看不见的东西在背后笼罩。我们来看看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先是乌拉诺斯想尽一切办法避免儿子夺权,但是最后还是不能避免;接着是克洛诺斯避免儿子夺权,但是最后还是狡猾的宙斯骗过了;接着是宙斯为了避免被夺权,审问普罗米修斯,据说普罗米修斯最后还是泄露了这个秘密,把提修斯嫁给凡人。我们中国人常说“有个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但是我们看到希腊诸神之王往往摆脱不了这个被推翻的结局,这个东西就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命运”。而命运这也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按照吴国盛的说法,也是成就了西方科技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是后话了。
《荷马史诗》分为两部,《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伊利亚特》主要讲了特洛伊战争的十年中的最后一年的一个小故事。《伊利亚特》开宗明义,阿克琉斯的愤怒。特洛伊战争足足打了九年了,而战争仍然没有结束。在这个当头,希腊联军的统帅阿伽门农抢走了阿克琉斯的战利品—女人。阿克琉斯一怒之下就退出了战场,于是,特洛伊的赫克托耳就占据了上风。在这时,阿克琉斯的一个朋友就穿上阿克琉斯的铠甲代替阿克琉斯出战,最后被赫克托耳杀死了。这一下,阿克琉斯愤怒了,再次回到了战场,杀死了赫克托耳,故事到此结束。《伊利亚特》对整个过程的描述,那可真是丰富多彩、跌宕起伏。
但是,我要在这里特别夸赞特洛伊的英雄,赫克托耳。其实《伊利亚特》更像是一部《特洛伊记》,是为特洛伊而写,为海伦而写,为赫克托耳而写,为特洛伊的英雄而写。赫克托耳是特洛伊联军一位非常睿智的领袖,不但英勇杀敌,而且很有人性,更是敬重神灵。他不同于阿克琉斯,阿克琉斯会耍小脾气,会让母亲去向父亲乞求更多的神佑,或者也可以反过来说,是报复,但是赫克托耳不会。赫克托耳对特洛伊始终如一,对妻子、海伦、父亲、弟弟、战友始终如一,不曾抛弃过,责任在他心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面对着希腊联军,面对着战场颓势,也不曾动摇过。借用谌老师的话来说,就是赫克托耳是一位非常具有德性的英雄,于公于私于神,都是如此。
《奥德赛》讲述的是奥德修斯在特洛伊战争胜利后的返乡历程。这个返乡过程是非常动魄惊心的,有兴趣不妨可以去看这部电影《奥德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了这么两个想法,一个是关于探查,一个是关于家乡。我们看到,奥德修斯在返乡历程中,自己犯了错误, 这样,我们就能看到这么一种游戏规则,第一要公平,第二要针对所有人,第三,要共同遵守,很有些今日宪政的味道。我们注意到,奥德修斯以及妻子、父亲、儿子、仆人都有详细的探查的举动,求证我们所看到的所听到的到底是不是事实。这里反映出人类认知的跨越,由以前的神秘主义到求证到罗格斯的阶段。关于家乡,奥德修斯的家乡能回去的了吗?哪怕就是回去了是他要找的家乡吗?事实上,奥德修斯回去了以后,很快又出去了。因为这里不是他要找的家乡,他的家乡是流浪。我们就很奇怪了,回了家乡,一家人其乐融融,这不很好吗?希腊人不是这么想的。希腊人倒是希望英雄能够,像中国人说的一样,四海为家,去过一种不断探求的生活,尤其是英雄,不像中国这边的一些故事,王子和公主在这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至少是希腊英雄大多数不是这么想的,而是想去追求命运,哪怕是必死的结局,也在所不惜。
读过这部史诗,发现里面有好多东西都值得我们学习。从宪政的角度可以,比如说权力制衡,宙斯尽管力量无穷,但是仍然受到制约,奥德修斯的回乡之旅中宪政原理的凸显,这些我们学到了多少?从德性的角度可以,我们如何像赫克托耳一样,靠着自己的德性,在双方看来都是英雄,而不是如我们身边一般陷入无谓的立场之争。从文学的角度来看,那些描述真的是太美妙了,把一个人描述栩栩如生,如此真实,而不是像我们的描述充满了那种革命味道。从人性的角度讲,海伦的美丽,在双方看来,没有别的,就高贵的美丽,不会有“祸国殃民”的道德审判,对照妲己,两个� 从命运的角度可以,那所有的英雄都诠释了命运,就是积极进取的生活,向命运不低头,勇敢的面对命运,把命运抓回到自己的手中。从亲情的角度可以,从友谊的角度可以,从爱情的角度可以……这些以及那些都需要我们通过阅读《荷马史诗》中来获得。
阅读《荷马史诗》,就仿佛跟着英雄们进行一场旅程,尽管险象环生,终于波澜不惊。可是,英雄之后,留给我们的话题和思考,我们又该如何考量,期待我们的回应。
荷马史诗是对人性的描写,写得很华美,也很真实。可以看作是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来作深刻的写实。
史诗第一部《伊利亚特》,从写神的争斗开始,写的是神的欲望和贪婪。而女人们似乎是情欲的贪婪者,但事实上,她们什么都不想放弃。她们不会和流亡的王子浪迹天涯,即使他风姿依旧;更不会与战败的国王床第之欢,即使他腰缠万贯。
从这个角度上讲,女人比起男人来,似乎更加贪婪。阿喀琉斯、赫克托耳、阿伽门农,男人们的英雄,因为女人而死;女人们也死了,被更不肖的男人杀死。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自杀的,死在自己的欲望和贪婪之中。
史诗第二部《奥德赛》,也描写了人类相同的贪婪。但这部后期作品,谢天谢地,也展现了人类美好的品质——女人对爱情的忠贞,男人对家庭的依恋和责任。俄底修斯是特洛伊之战的智者。也许,只有真正的智者才能知道,只有美好的品质才能帮助自己找到幸福之源,欲望和贪婪只会毁掉自己。正如赫克托尔所说:“幸福的日子其实很简单,辛勤的劳动;爱自己的妻子,爱自己的丈夫;同情弱者。”
《荷马史诗》,一本蕴含哲理的书。
整个荷马史诗上篇的精彩,不就是海伦的精彩,开战时,美人是因由;胜负分,美人是战利品。数个国家尸骨成山血流成河,无数英雄相惜,然后一决生死,无数夫妻温存,然后天人两隔,无辜孩子被献祭、杀戮、枉死,家国涂炭,生灵绝灭,轰轰烈烈的战争旷日持久长达十年,竟无人怨怪海伦?真是奇谈!那么多英雄,雄奇伟岸,神袛护他时左挡右遮,让其死时毫不吝惜。是不是可以说明在他们心里,他们永不会缺英雄,前仆后继只要有神在,英雄的血统自会代代香火鼎盛,而美则可遇不可求,没说护佑却总得保全。可见在他们的观念里,美多么弥足珍贵是不是因此他们的美人才总是那样摄人魂魄灵动不可方物,比如赫本,比如费雯丽…
放在中国美人可没那么好的待遇。红颜祸水,烽火戏诸侯,一骑红尘妃子笑等等,岂不弱爆了,还广招骂名,每一个都死的很难看。
民族性格使然吧?真是相去深远。
以美人嫁老头,即使一时有冲动,多半时候却沉重透不过气来,中国男人似乎非的压女人几头,才显得出男人气概。在中国,美跟权势富贵家族荣辱比起来更像个工具,而且中国的美人注定是要么薄命要么不长久,似乎美是不现实的,非丑了不踏实?
以美人嫁青壮年,碰到的人,生命大好,懂得美,理解美,宠溺美,眷恋美宽容美,所以无论男人女人之美都能美的肆无忌惮,让人彻头彻尾的甘愿匍匐称臣,多好。
《荷马史诗》相传是由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是他根据民间流传的短歌综合编写而成。荷马史诗两部史诗都分成24卷。《荷马史诗》以扬抑格六音部写成,集古希腊口述文学之大成,是古希腊最伟大的作品,也是西方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西方学者将其作为史料去研究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的社会和迈锡尼礼貌。《荷马史诗》具有文学艺术上的重要价值,它在历史、地理、考古学和民俗学方面也供给给后世很多值得研究的东西。
《荷马史诗》以扬抑格六音部写成,集古希腊口述文学之大成。它是古希腊最伟大的作品,也是西方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处理的主题分别是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基琉斯与阿伽门农间的争端,以及特洛伊沦陷后,奥德修斯回到绮色佳岛上的王国,与妻子珀涅罗团聚的故事。
《荷马史诗》是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两部史诗都分成24卷,《伊利亚特》共有15693行,《奥德赛》共有12110行。《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处理的主题分别是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基琉斯与阿伽门农间的争端,以及特洛伊沦陷后,奥德修斯回到伊萨卡岛上的王国,与妻子珀涅罗珀团聚的故事。《荷马史诗》是早期英雄时代的大幅全景,也是艺术上的绝妙之作,它以整个希腊及其四周的汪洋大海为主要情节的背景,充分展现了自由主义的情景,并为日后希腊人的道德观念(进而为整个西方社会的道德观念),立下了典范。继此而来的,首先是一种追求成就,自我实现的人文伦理观,其次是一种人神同性的自由神学,剥除了精神世界中的神秘恐惧。《荷马史诗》于是成了“希腊的圣经”。
荷马史诗是古代希腊从氏族社会过渡到奴隶制时期的一部社会史、风俗史,具有历史、地理、考古学和民俗学方面的很高价值。这部史诗也表现了人文主义的思想,肯定了人的尊严、价值和力量。这是人类童年时代的艺术创作,在思想上、艺术上不免带有局限性。有关特洛伊战争的神话故事与传说在古希腊各地� 许许多多游荡于希腊世界的说唱艺人、吟游诗人都乐此不疲,从而使之代代相传,古希腊伟大诗人荷马的两部光辉诗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便取材于此。
赫克托战死的那一段。就我个人阅读体验,赫克托是个比阿喀琉斯丰富的英雄。他身后是古老的文明,满城的人民,前方是杀人不眨眼的阿喀琉斯。作为城市的守护者,他在枪林箭雨前放下武器,试图妥协。面对着给全城带来灾难的海伦,他也给予了最大的包容和理解。让他们冲到战船之前的时候,特洛伊的预言家看到宙斯的预兆,让赫克托停止攻击。赫克托只说了一句:“The only thing we have to care about is our city.”
赫克托一直不敢面对阿喀琉斯,因为他知道阿喀琉斯是他的天命,他死亡的预兆。他绕着特洛伊跑,不想面对阿喀琉斯。但他在雅典娜的欺骗下终于鼓起勇气面对这位半神背水一战。他将死之际也终于鼓起勇气面对自己的命运,说到:“我的生命是不能贱卖的,我宁可战斗而死去,也不要走上不光荣的结局,让显赫的功勋传到来世。”
在那个背景下,无论实力如何,对于预言正确与否,开始他不敢面对,之后敢于面对。
赫克托没什么黑点,真面的英雄,待人友善忠于家人,守护家园子民,挺身一战。
金庸在《碧血剑》后记《袁崇焕评传》提到,和满清皇太极设反间计,崇祯和他的大臣们怎样商量要不要杀了袁崇焕,有剧烈的凄怆之感。
有一本书,名叫《荷马史诗》,它包括了两个故事:《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其中,我最喜欢《伊利亚特》这个故事。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希腊最勇猛的将领阿喀琉斯面对节节失利的危急局面,抛开与主帅的个人恩怨,奋勇作战,扭转了战局。最后,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古希腊人流传下来的最早的文学作品,是世界古代文学的珍贵遗产。这两篇故事相传古希腊盲人歌手荷马所作,因此统称为《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这个故事歌颂英雄的威武勇敢,赞美古希腊民族历史。阿喀琉斯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他勇敢、富有同情心、重视荣誉,同时又具有固执、易怒等弱点,这些弱点往往会酿成大错。
在读《荷马史诗》时,我有一种百感交集的滋味,里面有着艰难、悲哀、痛苦,也有着一丝快乐和希望。书中情节生动,引人人胜。书中的英雄人物热爱生活,追求道德,给人一种向上的力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奥德修斯不怕困难,用他非凡的智慧和意志战胜各种磨难的精神,告诉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也要有毅力,不能畏缩不前。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正义必定战胜邪恶,我们要做善良、正直、勇敢的人。
《荷马史诗》这本书带我走进了世界文学殿堂,同时也给更多热爱文学的小读者们带来更为广阔的阅读视野。
在西方文学史上,希腊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现存最早的的精品。一般认为,这两部史诗的作者是西方文学史上第一位有作品传世的天才,饮誉全球的希腊诗人荷马。荷马史诗的历史背景是旷世十年,规模雄伟,给交战双方造成重大创伤的特洛伊战争。像许多重大事件一样,这场战争用它的血与火给文学和艺术供给了取之不尽的素材。英雄们的业绩触发了诗人的灵魂给他们插上了想象的翅膀,是他们在历史和现实之间找到一片文学的沃土,在史实和传闻上之上架起五光十色的桥梁,用才华的犁头耕耘在刀枪碰响的田野,指点战争的风云,催发诗的芳草,歌的香花。
的确,它的地位不容抹煞,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却对荷马史诗有点不一样的看法。
《荷马史诗》宣扬神的威力无比,对人任意杀戮,神完全控制着凡人的生活,甚至是生命。神与神的矛盾往往经过战争来解决,而这些战争有是以牺牲众多凡人为代价的, 他们的残忍程度令我吃惊。
宙斯的蛮横,对妻子,儿女毫无亲情可言,对妻子赫拉更是怒极而骂,毫无丈夫对妻子应有的关爱,对子女更是铁石心肠,毫无父爱,一幅庄严不可侵犯状。
用此刻的观点看,宙斯就是独裁,就是专制。此刻的人们已经无法忍受专制压迫的痛苦了。既然我们对希特勒法西斯恨之入骨,那又为什么向往宙斯呢,无非是人们变了态的对权力的向往,对利益的追逐。
史诗还创造了众多的英雄,描述英雄必然描述战争,战争场面为英雄们供给了一展英姿的天地,英雄们把血腥的战争当作展现其英雄品格,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以最大规模杀死对方来展示自我超人的武艺,胆魄与智慧,这种疯狂鲁莽的性格却也是是当今作战的大忌,你越是想大规模杀死对方,就越容易中人圈套。这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夫特点。要放此刻,这种人只配去扛木头,抬钢材,或许人家也不要他,此刻人家都机械化了呀。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失去了生命就什么都不要提了,而那些所谓“英雄”视人的生命如草芥,实在令人忿恨。我们这些凡人凭什么去崇拜他们呢?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生存的权利,既然不能实现民主自由,我们凭什么景仰他们。
如果说有人异常聪明,那是因为神给了他智慧,倘若有人干了傻事,那多半是因为神袛走了他的睿智。既然都神了,那还要人干什么?在一个受到神力控制的世界里没有不能解释的事情,就象今日的社会里封建迷信能够解释一切一样。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但封建思想残余犹存,相信就是从荷马那里传下来的吧!
总之,荷马史诗卓越的结构某篇艺术的确值得赞扬,它的开山鼻祖地位不可撼动,但读起来,去总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便写了出来。
神的国度与人的国度,神性与人性,界限可是森严?
宙斯爱赫克托,只是因为他的献祭丰厚,而并非因为他是个英雄;这种基于利益的喜爱终于使其架不住众神的裁断,而判决赫克托死亡。
阿喀琉斯在庸庸碌碌地长寿和短暂却闪光地生活之间,选择了后者。
奥德修斯经历万般苦难却矢志不渝地回家,他是智慧而坚韧的,是真正的英雄,这种英雄比阿喀琉斯那种特别能战斗的英雄强过百倍,所以奥德赛专写奥德修斯的故事;而阿喀琉斯做了些什么呢?我的印象是他一直在与人争斗,显示其力量,此外并无其它;其侮辱赫克托尸体的事迹则更使他显得气量狭窄、意气用事和水准低下。
当美神阿弗洛狄忒与战神阿瑞斯私通被美神的丈夫设计网住,并请众神来参观评断之时,阿波罗问赫尔墨斯,若是你这样,当会如此?赫尔墨斯则答为了接近美神,他愿遭受更为难堪之事。看来,孔夫子所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也适用于希腊的神。
荷尔德林的一首诗曾写出了神与人,尤其是与诗人的关系:
“如果生活纯属劳累,人还能举目仰望说:我也甘于存在?是的!只要善良,这种纯真,尚与人心同在,人就不无欣喜以神性度量自身。神莫测而不可知?神如苍天昭然显明?我宁愿信奉后者。神本是人之尺度。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我要说星光璀璨的夜之阴影也难与人的纯洁相匹。人乃神性之形象。大地上可有尺度?绝无。”
《荷马史诗》,一本蕴含哲理的书。
荷马史诗是对人性的描述,写得很华美,也很真实。能够看作是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来作深刻的写实。
史诗第一部《伊利亚特》,从写神的争斗开始,写的是神的欲望和贪婪。西方的神,本就是人化的神,与东方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截然不一样。之后,史诗从神正式写到人的欲望和贪婪。人对情欲、对权力、对荣誉的贪婪。然而,男人和女人的欲望和贪婪却有不一样,也许男人的欲望要纯粹得多——能够为了女人,放弃王位;为了权力放弃女人;也能够为了荣誉放弃一切。而女人们似乎是情欲的贪婪者,但事实上,她们什么都不想放弃。她们不会和流亡的王子浪迹天涯,即使他风姿依旧;更不会与战败的国王床第之欢,即使他腰缠万贯。
从这个角度上讲,女人比起男人来,似乎更加贪婪。阿喀琉斯、赫克托耳、阿伽门农,男人们的`英雄,因为女人而死;女人们也死了,被更不肖的男人杀死。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自杀的,死在自我的欲望和贪婪之中。
史诗第二部《奥德赛》,也描述了人类相同的贪婪。但这部后期作品,谢天谢地,也展现了人类完美的品质——女人对感情的忠贞,男人对家庭的依恋和职责。俄底修斯是特洛伊之战的智者。也许,仅有真正的智者才能明白,仅有完美的品质才能帮忙自我找到幸福之源,欲望和贪婪只会毁掉自我。正如赫克托尔所说:“幸福的日子其实很简单,辛勤的劳动;爱自我的妻子,爱自我的丈夫;同情弱者。”
《荷马史诗》,一本蕴含哲理的书。
从古希腊到古罗马,从古中国到古埃及,从古印度到古巴比伦,都有自己的文学经典:《希腊神话》、《荷马史诗》、《莎士比亚戏剧》、《红楼梦》、 《安徒生童话》……我最喜欢的是《荷马史诗》。在这个寒假里,我看完了。
《荷马史诗》分为两部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奥赛德》。
这部分是关于奥德修斯和他的士兵因为风暴而与主力部队分开的。途中,他的士兵因得罪了太阳神阿波罗而遭遇暴风雨而失踪。而因为当初奥德修斯得罪了波塞冬,回家的路途十分艰难。
终于,他历经千辛万苦回到了家乡,杀死了背叛他的人,与妻子佩内和儿子特勒重逢。
《荷马史诗》中的《奥德赛》让我们领悟到“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道理。
俗话说,“十年寒窗第一秀才”。 中国的状元很多,但哪一个不努力学习呢?他们历经十年艰辛,只为科举状元。是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
通过阅读《荷马史诗》,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自己用汗水浇灌的果实,才是真正的收获,才是真正的快乐!
神的国度与人的国度,神性与人性,界限可是森严?
宙斯爱赫克托,只是因为他的献祭丰厚,而并非因为他是个英雄;这种基于利益的喜爱终于使其架不住众神的裁断,而判决赫克托死亡。
阿喀琉斯在庸庸碌碌地长寿和短暂却闪光地生活之间,选择了后者。
奥德修斯经历万般苦难却矢志不渝地回家,他是智慧而坚韧的,是真正的英雄,这种英雄比阿喀琉斯那种特别能战斗的英雄强过百倍,所以奥德赛专写奥德修斯的故事;而阿喀琉斯做了些什么呢?我的印象是他一直在与人争斗,显示其力量,此外并无其它;其侮辱赫克托尸体的事迹则更使他显得气量狭窄、意气用事和水准低下。
当美神阿弗洛狄忒与战神阿瑞斯私通被美神的丈夫设计网住,并请众神来参观评断之时,阿波罗问赫尔墨斯,若是你这样,当会如此?赫尔墨斯则答为了接近美神,他愿遭受更为难堪之事。看来,孔夫子所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也适用于希腊的神。
荷尔德林的一首诗曾写出了神与人,尤其是与诗人的关系:
“如果生活纯属劳累,人还能举目仰望说:我也甘于存在?是的!只要善良,这种纯真,尚与人心同在,人就不无欣喜以神性度量自身。神莫测而不可知?神如苍天昭然显明?我宁愿信奉后者。神本是人之尺度。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我要说星光璀璨的夜之阴影也难与人的纯洁相匹。人乃神性之形象。大地上可有尺度?绝无。”
一位教授说:“追溯西方经济思想,最早使用”经济“一词的是公元前四世纪左右的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他的代表作是《经济论》和《雅典的收入》。但是西方最早的经济思想应该是出自荷马史诗。”所以我怀着追寻人类之和最原始经济思想的目的,拜读了荷马史诗,本以为荷马史诗就是一本诗集呢,可是找到它是才知道,原来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长篇叙事诗,据传是由盲人荷马根据人们的口头传说整理,润色而成。
由于时代久远,资料不足,所以关于诗人本身我们所知甚少,但要在世界文学史中提起《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这两部巨著,却几乎是无人不晓。它们不仅生动地对我们描绘了当时氏族社会最繁荣时期的情况,而且对后世欧洲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两部书都取材于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间的特洛伊战争,不过不是从战争开始到战争结束,而是以战争为背景,各取其中一小部分来叙述。
《伊利亚特》描述的是战争最后一年中51天内发生的故事。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希腊国王斯巴达的妻子海伦,引起双方酣战10年。天上诸神各助一方,或从旁观看。一直到第十年的时候,因为希腊统帅阿伽门农和阿凯亚部族中最勇猛的的首领阿基里斯为争夺战俘发生争执,于是阿基里斯一怒之下拒绝出战——这就是著名的“阿基里斯的愤怒”——并请求天上的神惩罚阿基门农。护佑阿基里斯的神让希腊军在战场上节节败退,而让特洛伊军队连连获胜。
看到这种情况,阿基里斯的密友帕特洛克斯力劝阿基里斯出战,但结果不遂人意。于是他便穿上阿基里斯的盔甲亲自上阵,企图借助阿基里斯的威名吓退特洛伊人,结果却被特洛伊著名战将赫克托尔识破。赫克托尔立即将帕特克罗斯杀死。阿基里斯闻讯悲痛万分,下定决心要重返战场,为好友报仇。
英勇的阿基里斯在战场上杀死了赫克托尔,并把他的尸体绑在战车后面绕城而行,惨败的特洛伊城哭声震天。赫克托尔的老父前来哀求,要赎回儿子的尸体,阿基里斯不准。但在神的帮助下,阿基里斯还是终于醒悟,把尸体归还给了老人。
《伊利亚特》的故事写到这里为止。以后的故事在另一部史诗《奥德赛》中得以描述。按照神意的安排,阿基里斯亦战死,再后来,阿凯亚人用木马计攻破特洛伊城,洗劫了这座昔日富裕繁华的城池。阿凯亚的战士们班师回朝,回到自己的家园,开始了新的生活。《奥德赛》就以这种返乡行成为背景,描写了希腊联军将领,伊达卡国王奥德修斯在海上因得罪了神,而经历了种种风险和磨难,后又得到神助,最后终于靠着非凡的才华与英勇,平安返家,与妻儿团聚过上了美满生活。
<荷马史诗>是最早反应古希腊奴隶主阶级经济思想意识的著作,古希腊早期的经济思想属于从原始公社制向奴隶占有制转化时所出现的初期奴隶主阶级的思想意识。从《史诗》中可以看出,古希腊
从《史记》还可以看出,当时的奴隶主还不鄙视体力劳动,甚至以自己有高超的生产技能而骄傲。这是因为当时还处在家长奴隶制阶段,奴隶的数量还不多,劳动生产率又很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还没分离,剩余产品还不足以使奴隶主摆脱体力劳动。但是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已经开始,《史记》中就曾提到对奴隶必须勤加督促,还经常使用“高贵的主人”和“卑贱的奴隶”这样的词句。
古希腊从原始公社制向奴隶占有制转化的完成是以梭伦改革为标志的。梭伦改革是公元前594年由雅典执政官梭伦所发动的一次经济和政治的改革。这次改革在经济方面消除了所有制关系上的氏族残余,在政治方面原则上废除了氏族贵族的特权。这次改革调整了自由民内部各阶层的经济政治关系,确立和巩固了奴隶制国家,奠定了雅典奴隶主民主制的基础。
此后,雅典出现了一些奴隶主思想家,其中,色诺芬、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经济学说方面的代表。
世界名著之所以是世界名著,其关键在于获得世界各国人的肯定与推崇。《荷马史诗》作为世界名著,想必也早已被无数的读者欣赏品味鉴评过了,如此一来,我的这篇读后感未免显得沧海一粟,其力也细,其功亦微;即便如此;读过此书后的感情冲动还是让我不得不写下这篇读后感。
首先,《荷马史诗》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么一点:表现战争,动人心魄。读《荷马史诗》的人,如果对它里面的战争场面描写和英雄战斗描写无动于衷的话,,请保留此标记只能证明读者的心不在焉已达到了如同白读的程度。写战争场面的史诗或史书,各国想必都有,然而能把战争场面描写得如此富有震撼力、如此摄人心魄的,恐怕也只有这一本古希腊人的诗篇了。在《荷马史诗》尤其是《伊利亚特》中,战争已经完全现出了它的原形——血腥与野蛮。就这一点来说,连现在的某些用高科技手段拍摄出来的好莱坞影片中的战争场景都无法与之比肩。
“……他一心想打死伊德莫纽斯却被对手先投出的***中,喉咙被穿了一个大洞。他就像一棵耸立于山间的橡树或白杨树,或是挺拔的松树被木工挥舞的利斧砍倒、运到海边去做造船的木料……”
“……他利落地倒下,枪还扎在心脏处,枪杆随着还在跳动的心脏颤抖……”
“……莫诺提奥尔特不甘示弱,砍中了他的脑门,脑壳劈为两半,两颗血淋淋的眼珠落在他脚下的尘埃里,身体晃悠悠地倒下……”
真不知道连看到太阳西沉就忍不装氨的一声叫出来的金圣叹看到这些描写会做出如何反应。像这样的血腥场面,在一般的令人作呕的恐怖读物中或许能找得到,甚或有甚于此,然而把这些用诗句来表现出来,却达到了无可比及的艺术效果,即外俗内雅,当诗人贯注了他的真挚感情于这些吓人的诗句中时,他就已经摆脱低级趣味的写作,而进入艺术的创作了。
《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
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 6 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 12 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 10 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起,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大约在公元前 9 世纪至 8 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 9―8 世纪 ) 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 6 世纪正式形成文字。公元前 3 世纪至 2 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编辑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
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因此,《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
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 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写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后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最高的英勇。
《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通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
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达到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最大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绕城示威。但在9 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己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屠杀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
史诗的结构异常精美。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 10 年,但前者只描写了 4 天的战斗、 21 天的埋葬仪式和 26 天的空闲时间共计 51 天;后者也只集中描写了 41 天的活动。与主题有关的事件构成核心故事 , 其它的社会活动、贸易往来、宗教活动和生产作为穿插。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
世界名著之所以是世界名著,其关键在于获得世界各国人的肯定与推崇。《荷马史诗》作为世界名著,想必也早已被无数的读者欣赏品味鉴评过了,如此一来,我的这篇读后感未免显得沧海一粟,其力也细,其功亦微;即便如此;读过此书后的感情冲动还是让我不得不写下这篇读后感。
首先,《荷马史诗》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么一点:表现战争,动人心魄。读《荷马史诗》的人,如果对它里面的战争场面描写和英雄战斗描写无动于衷的话,那么只能证明读者的心不在焉已达到了如同白读的程度。写战争场面的史诗或史书,各国想必都有,然而能把战争场面描写得如此富有震撼力、如此摄人心魄的,恐怕也只有这一本古希腊人的诗篇了。在《荷马史诗》尤其是《伊利亚特》中,战争已经完全现出了它的原形——血腥与野蛮。就这一点来说,连现在的某些用高科技手段拍摄出来的好莱坞影片中的战争场景都无法与之比肩。
“……他一心想打死伊德莫纽斯却被对手先投出的***中,
喉咙被穿了一个大洞。
他就像一棵耸立于山间的橡树或白杨树,
或是挺拔的松树被木工挥舞的利斧砍倒、
运到海边去做造船的木料……”
“……他利落地倒下,枪还扎在心脏处,
枪杆随着还在跳动的心脏颤抖……”
“……莫诺提奥尔特不甘示弱,
砍中了他的脑门,脑壳劈为两半,
两颗血淋淋的眼珠落在他脚下的尘埃里,
身体晃悠悠地倒下……”
真不知道连看到太阳西沉就忍不住“啊”的一声叫出来的金圣叹看到这些描写会做出如何反应。像这样的血腥场面,在一般的令人作呕的恐怖读物中或许能找得到,甚或有甚于此,然而把这些用诗句来表现出来,却达到了无可比及的艺术效果,即外俗内雅,当诗人贯注了他的真挚感情于这些吓人的诗句中时,他就已经摆脱低级趣味的写作,而进入艺术的创作了。人类的野蛮性是无时不在的,真正完全反映它的便是战争,而能把野蛮性合理而又完美地溶入战争的创作,恐怕也只有《伊利亚特》了。
在《奥德赛》中,虽然更多的内容是描写诸神的安排、奥得修斯的奇遇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但是在对英雄事迹的叙述中,也从不避讳露骨的战斗场面描写。这些战争场面一样让人身临其境、心惊肉跳、热血沸腾,仿佛能找回尘封了的对冷兵器时代的冲突的记忆。
其次,不得不谈谈它的文辞如何之巧妙、华美和伟岸。一部史诗,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算得上是鸿篇巨制了,然而读起来却是那么的朗朗上口,那么的形象逼真,那么的跌宕自如,那么的气势雄浑。作为叙事诗,它的辞采运用简直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第一,人物语言描写富于表情化,贴合人物的性格及场景设置,而且不乏幽默感。从这些语言对话中,读者不难推测出人物性格以及当时的心理状态。比如给我印象最深的,赫克托尔与艾阿斯决斗前所说的话:
“艾阿斯,宙斯的后代,
特拉蒙国王的儿子,士兵的将领,
你切莫把我当成不谙战事的孩子或妇人。
我是一个精通战事懂得如何杀戮的人……”
用连续几个称呼来叫对方,这既是西方人普遍遵从的一种礼仪,又恰如其分地驳斥了对手的挑衅,给对手以一种只可意会的讽刺挖苦;而后面的话语则以一种近乎幽默的语气表达了赫克托尔内心的自信和与对手决一死战的决心。诸如这样恰当的语言描写在全诗中比比皆是,因为《荷马史诗》有一半左右的篇幅都是以对话的形式写出来的,而这,也正是本诗的特长之一。第二,动作描写具体传神,而且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多处比喻手法的运用来描写动作是本诗的一大亮点。比如雅典娜帮助奥德修斯等人追杀求婚者的那一段:
“……雅典娜摇起埃吉斯,凡人的灾星,
把求婚者吓得昏头转向、四窜奔逃,
像那春暖日长季节的牧牛,被纠缠不休
的牛虻追赶叮咬,发疯似的奔跑。
像那爪利嘴硬的秃鹫,从大山扑下,
平原上的小鸟惊叫逃窜,在云层下面,
却不能抵挡鹰鸷的猛扑,悲惨死去,无可抵御。
奥德修斯等人正是这样,横扫宫殿,追杀求婚者。
伤者发出撕心裂肺的痛嚎,躺倒一地,
人头纷落,血流成河……”
比喻手法把单调的杀戮过程描绘成了人皆能懂的形象逼真的动物格斗,表现英雄的勇猛及对手的惨败,又不自觉地加入了作者的感情倾向,真可谓一石二鸟。另外,正是通过语言与动作描写的有机结合,才使《荷马史诗》的故 第三,即使是直接的白描也写得气势宏伟。这一点表现得最突出的当数《伊利亚特》第二卷中对希腊联军和特洛亚联军的各自布阵及其成员来源的描述。作者不厌其烦地把每一支军队所来自的城邦介绍清楚,把那里的人的首领及其宗族历数一遍,而且还详细描述他们的战斗力(不无夸张之处)。作为一首诗,这的确显得罗嗦、冗长而且拖沓,但是作为文学史学作品,这些描述却显示了战争双方的雄厚的实力,增强了战斗场面的气势,正是这些描绘,使《荷马史诗》的战争场面变得无比宏大,气势无比雄浑。
最后,《荷马史诗》的结构严谨,故事性强,读后让人拍案叫绝。《荷马史诗》是文人根据特洛亚战争后流传在民间的神话和英雄传说加工整理而成的。虽然特洛亚战争确有其事,但是民间传说便必有其虚构性,一些人物及事件定有虚构之嫌,而且在不同地方可能有相互矛盾的传说流传下来,而且不必说希腊神话中的诸神本已虚构,况且相当大一部分人认为《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并非是由一个人或一个写作队伍完成的(根据对两部分的详细比较)。但是即便如此,《荷马史诗》中的“特洛亚战争”仍然是一个结构紧凑合理的、人物事件并行不悖的完整的故事,这不能不令人佩服。先是诸神的一场争吵引发了人间战争的祸端,随后诸神各自支持一方,使战争开始并且变得旷日持久,而后希腊联军内部引起矛盾,使战争局面不可捉摸,再后来联军消除矛盾,重归于好,团结一致,最终攻陷特洛亚城,战争以希腊联军的胜利而告结束;而战争结束后,又以一个希腊将领回家的经历为线索描述了希腊联军的下场,而这些事件都是由无所不能的诸神所预先设计好的。如让阿基硫斯预言阿伽门农“会为他的傲慢付出生命”,后来阿伽门农果然死于非命;又如赫克托尔得到神谕,预言阿基硫斯会被阿波罗杀死,后来亦得到实现。这些故事既宣扬了命定论的观点,又讴歌了故事中的主人公们不畏命运、不怕牺牲、与悲惨命运作斗争的精神,给人以极强的感染力。如果说文辞的华美是诗歌的固有特征的话,那么如此严谨的故事情节却超越了它的文学性,使
读诗,要用心投入,置身诗意之内;读史,要能从书中出来,借古喻今。而读《荷马史诗》,这部史诗,则须既能投入,又能化出。正是以深入浅出的目标来要求自己,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而说到对《荷马史诗》的整体印象,我总结了一下,表达为八个字:瑰丽奇伟,悲壮雄浑。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主要围绕英雄阿基琉斯的两次疯怒展开,全篇一开始交待残暴、贪婪的阿伽门农王在一次议会中引发了卓越的阿基琉斯的愤怒,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件又催发了特洛伊人最勇敢的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琉斯的同伴,如此激发了阿基琉斯的第二次愤怒,最后以阿基琉斯为同伴报仇,愤怒平息而收尾。
如此看来统领全篇的是阿基琉斯的两次愤怒,但是从荷马所叙述的一系列事件来看,左右了阿基琉斯愤怒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神明——宙斯和赫拉的的内斗引发了神与神,神与人,甚至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战争。这是受那个时代神化传说的局限,并非出自荷马的意愿。
从目前的观点来看,特洛伊战争的***是海伦,一个貌美如天神的女人引发的。但从《伊利亚特》的情节来看,荷马似乎否定了特洛伊战争的***是海伦引发的,相反, 其实,那根本就不是神明的意旨,而是残暴的统治者,是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断,这点我们可以从史诗中找到。当然,那个时代的人通常把统治者视若神明,以至于到了今天都有很多学者认为特洛伊战争是为了一个女人而爆发的,其实大错特错,也是荒唐可笑的,甚至一些学派,如精神分析法也为此奠定了理论基础,说来更是让大家啼笑皆非了。
事实上,特洛伊战争之所以会爆发,无非就是当时的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统治更辽阔的疆土,联合各方的首领,而他们又各怀鬼胎,且都想从战争中捞到好处,或者说是得到战利品。
世界名著之所以是世界名著,其关键在于获得世界各国人的肯定与推崇。《荷马史诗》作为世界名著,想必也早已被无数的读者欣赏品味鉴评过了,如此一来,我的这篇读后感未免显得沧海一粟,其力也细,其功亦微;即便如此;读过此书后的感情冲动还是让我不得不写下这篇读后感。
首先,《荷马史诗》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么一点:表现战争,动人心魄。读《荷马史诗》的人,如果对它里面的战争场面描写和英雄战斗描写无动于衷的话,只能证明读者的心不在焉已达到了如同白读的程度。写战争场面的史诗或史书,各国想必都有,然而能把战争场面描写得如此富有震撼力、如此摄人心魄的,恐怕也只有这一本古希腊人的诗篇了。在《荷马史诗》尤其是《伊利亚特》中,战争已经完全现出了它的原形——血腥与野蛮。就这一点来说,连现在的某些用高科技手段拍摄出来的好莱坞影片中的战争场景都无法与之比肩。
“他一心想打死伊德莫纽斯却被对手先投出的***中,喉咙被穿了一个大洞。他就像一棵耸立于山间的橡树或白杨树,或是挺拔的松树被木工挥舞的利斧砍倒、运到海边去做造船的木料……”
“他利落地倒下,枪还扎在心脏处,枪杆随着还在跳动的心脏颤抖……”
“莫诺提奥尔特不甘示弱,砍中了他的脑门,脑壳劈为两半,两颗血淋淋的眼珠落在他脚下的尘埃里,身体晃悠悠地倒下……”
真不知道连看到太阳西沉就忍不装氨的一声叫出来的金圣叹看到这些描写会做出如何反应。像这样的血腥场面,在一般的令人作呕的恐怖读物中或许能找得到,甚或有甚于此,然而把这些用诗句来表现出来,却达到了无可比及的艺术效果,即外俗内雅,当诗人贯注了他的真挚感情于这些吓人的诗句中时,他就已经摆脱低级趣味的写作,而进入艺术的创作了。
这是一个拥有神的世界,在这神的世界里,发生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特洛伊战争。神降临到人间,与人类一起战斗。在特洛伊的最后五十一天,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便有两军数十名英雄丧生。而引发这场战争的***,使希腊军不惜一切代价去攻破特洛伊?是那只邪恶的“金苹果”?是绝世美女海伦?到底是什么?一切无法得知。
在这个世界里,神的权利是无限的,他们想做什么,没有人能够阻拦。在忒修斯的婚礼上,纷争女神因没有受到邀请而生恨,从而丢下了金苹果“送给最美丽的女神”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美丽女神阿芙罗狄忒都认为自己是最美的,应该得到金苹果。而宙斯却有事没事的把特洛伊王子帕里斯牵扯了进来。三位女神纷纷向帕里斯许愿,用以得到金苹果。得到金苹果的美神,按照允诺帮助帕里斯得到了希腊美女——海伦。希腊人不允许这样的侮辱,举军攻打特洛伊,而众神各助一方。战争就这样进行了十年,死尸也布满了大地。
神界的人原本一场快乐的婚宴,由于妒恨从而勾心斗角,造成了人间的一场大灾难,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战争。这一切,都是为了利益,如果没有这种利益,那么也不会有恨,世间也会变得和平,万物一片安宁。
语言虽然美丽,但是战争是残酷的;神话即便动听,也无法掩盖事实的真相。
特洛伊的事实是存在的,那就是在公元前十二世纪。当时希腊各个城邦的战争连续不断,民不聊生。而在希腊的附近,小亚细亚,也就是如今的土耳其,那里有一个美丽富庶的国家,也就是特洛伊。而那只金苹果,就是使那些野心勃勃的权利者所梦寐以求的利益。而这时,神话便成了最好的武器。我们现在都知道,是没有神的;但在当时,迷信的人们对神的尊敬度是很高的。如果说,这是神的旨意,那么那些人们必会奋勇向前,走上不归之路。
几千年后,人们早已脱离了那种粗鲁野蛮的生活,再也不会衣不蔽体,也不会茹毛饮血。如今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社会,但是“战争”依然进行,但是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利益,这些“战争”中,有的是平时的勾心斗角,有的则是真正的战争。看看几年前,美国找尽各种理由去挑起伊拉克战争,绞死萨达姆,其中的目的也就是为了石油,有了石油便可以称王称霸,取得更大的利益,这难道不是吗?
战争没有胜利者,只有失败者!以史为鉴,战争值得我们每个人所唾弃。呼吁和平,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英雄们的血不白白流掉,让那些利益集团所造成的悲剧重演!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
下面我再说说 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分为两个部分《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考虑到叙事的繁杂,没有引导他从宏观叙事开始,而是选择了他喜欢的几个人物入手,描述一二。
其实,《荷马史诗》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再阅,算是我们母子共乐了吧,喜欢的朋友不妨一读。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主要围绕英雄阿基琉斯的两次疯怒展开,全篇一开始交待残暴、贪婪的阿伽门农王在一次议会中引发了卓越的阿基琉斯的愤怒,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件又催发了特洛伊人最勇敢的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琉斯的同伴,如此激发了阿基琉斯的第二次愤怒,最后以阿基琉斯为同伴报仇,愤怒平息而收尾。
如此看来统领全篇的是阿基琉斯的两次愤怒,但是从荷马所叙述的一系列事件来看,左右了阿基琉斯愤怒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神明——宙斯和赫拉的的内斗引发了神与神,神与人,甚至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战争。这是受那个时代神化传说的局限,并非出自荷马的意愿。
从目前的观点来看,特洛伊战争的***是海伦,一个貌美如天神的女人引发的。但从《伊利亚特》的情节来看,荷马似乎否定了特洛伊战争的***是海伦引发的,相反, 其实,那根本就不是神明的意旨,而是残暴的统治者,是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断,这点我们可以从史诗中找到。当然,那个时代的人通常把统治者视若神明,以至于到了今天都有很多学者认为特洛伊战争是为了一个女人而爆发的,其实大错特错,也是荒。唐可笑的,甚至一些学派,如精神分析法也为此奠定了理论基础,说来更是让大家啼笑皆非了。
神话一直都是孩子们的向往,在看《荷马史诗》以后,我更加是这么认为。美国有一部非常大电影《特洛伊·木马屠城》,影片的内容就是出自《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书和电影的细节也有差别,书是偏向于描写希腊的神,而电影是表述人的,可是这两者又是那么紧密地联系着,不能缺其一。
特洛伊一战到底是真是假,一直都是世界之谜,可如今已在土耳其挖掘到特洛伊的遗址,这多少也有点证据证明特洛伊曾经辉煌得存在。这场战争充满了希腊特有的神话色彩,这是如此,使人感觉到这场战争的盛况是如此空前绝后。
正所谓乱世造英雄,这场战争无正义可言,表面说是有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引起,实际上还是权力在做崇。帕里斯听神的指示,爱上了希腊国王弟弟的妻子海伦,并把她带回了特洛伊。于是希腊就借此正式攻打特洛伊,在两军对峙的时候,希腊国王就很直接的告诉了他弟弟,别傻了,我不是为你的女人而来的,我要的是更大的权力。战争就是如此莫明其妙地开始了。
赫克托尔是特洛伊的王子,帕里斯的哥哥,特洛伊最优秀的战士,他的父亲称他为“天下最好的儿子。赫克托尔有一条原则:敬重神明,忠于妻子,保护祖国。然而赫克托尔被逼上这场战争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他爱他的弟弟,他要捍卫他任性的弟弟的爱情。当希腊大军列大特洛伊城外时,赫克托尔毫不犹豫地应战了。作为父亲,他是那么深情地告诉还抱着一个小宝宝的妻子:“我也想看着我们的孩子长大,然后有许多的姑娘追求他。”无论是哪一方面,赫克托尔都堪称伟大,包括他最大的敌人阿喀琉斯也同样是如此认为。
阿喀琉斯是全希腊最好的战士,他刀枪不入,骁勇善战,唯一的致命伤是脚踝,这是神话的魅力。他似乎天生就是属于战争的了,他热爱战争,一个不折不扣的冷血杀手。他的母亲是神,预言阿喀琉斯若是参加这场战争就必然会死亡是相连的,他最后还是选择了荣誉,他不甘于平凡,在希腊的神话中,它是最勇猛的战神。在赫克托尔杀了他的表弟后,他亲手杀死了赫克托尔。最懂英雄的人就只有英雄了,阿喀琉斯最后对赫克托尔说了一句,我的兄弟,我们很快又会见面了,改变了阿喀琉斯一生,导致阿喀琉斯死亡的并非是他一直向往的荣誉,而是平静而不平凡的爱情。他爱上了他的俘虏,赫克托尔的表妹布里塞伊斯。他让他的部队回希腊去,而他却毅然进入了木马,起初我也不明白他为了什么,原来是为了救他心爱的女人。帕里斯射中了阿喀琉斯的脚踝,书上说是由于太阳神阿波罗帮助帕里斯,阿喀琉斯在临死之际,抱着布里塞伊斯,“我征战一生,是你给了我平静。”原来英雄最后想要的也不过是平静。
特洛伊沦陷,战争也就结束了,英雄们的灵魂也得以平静了。有人如此写过,在战争的最后,我们记住了阿喀琉斯的强大,赫克托尔的伟大。我们不禁要问,战争到底带来了什么?我不知道。
战争的背后到底又蕴藏了什么?
《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
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因此,《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终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最终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异常英勇,并且他射箭技术异常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头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异常坚固,打起仗来异常厉害,最终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可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能够刀枪不入了啊!)
下头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可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十分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明白,仅有阿克琉斯一个人明白,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可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