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所写的《百年孤独》刚一面世,便立马震惊了拉丁美洲文坛及整个西班牙语世界,并很快被�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的名著。
这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以魔幻主义的手法,模写了布斯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
并从中艺术地再现了作家童年时代眼中的世界。
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超越于整部拉美文学史之上,其中充满了理想的光辉。
对光荣与梦想的憧憬,对爱与自由的崇拜,创造后的不屈和灵魂的不朽已超越于虚幻的手法之上,再此篇小说中,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归宿。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七十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
这本书以很大篇幅描述了这房间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
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这种古都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
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时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五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绝陌生的感受,从而及其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绮丽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有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穿始终的。
后来我还看到了有关介绍说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八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
这是很深切的批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难道不是吗?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比较难读的一本书,外国人的名字长且晦涩,时不时的就忘记人物之间的关系,初读,需拿笔勾勒人物之间的关系。我初读完时,苦涩感比较重。就是那种,你给我块糖吃,我说这糖是苦的,吐了。后来,我发现不是糖是苦的,是所有东西都苦。
《百年孤独》想表述的主题,没有读明白。只记住了一个大概的情节——历经百年的家族七代人,最后都在羊皮卷的预言中走向湮灭。家族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他们也在的交流、沟通,有的甚至需要不伦之恋这样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孤独(我是这样理解的,但最终都未摆脱掉孤独的命运)。文中,七代人不断重复以祖先的名字命名,凡是叫奥雷里亚诺的男性都是性格坚韧、沉稳的,而叫阿尔卡蒂奥的男性都是狂躁、放纵的,似乎是命运不断的在重复轮回。
本文的基调始终都是颓废的凄凉之意。初读时,一直以为他会像《一句顶一万句》那样,给我启示。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能说的上话的人。但它没有,像是在讲一个没有任何情节起伏的故事。把每个人的命运都那样无情的罗列在纸上。
一段奥雷里亚诺第二回到家乡的描写:
他带着自己的衣箱回到家里,心中确信不仅是乌尔苏拉,马孔多所有的居民都在等待雨停后死去。一路上,他看见他们坐在厅堂里,眼神迷茫,抱手胸前,感受着浑然一体、未经分割的时光在流逝。既然除了看雨在无事可做,那么将时光分为年月、将日子分为钟点都终归是徒劳的。我看到这段的时候,心里特别难受。不知是在纸上做到了感同身受还是为这样的人悲哀。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这句话是文中叙述的,似乎不断的在提醒读者,孤独才是生活的本态,而生活中其他的东西都是暂时的,你千万不要对这些东西持有幻象,那样你在识别生活的本态后会更孤独的。
作为读者,如果没有一种丰富的人生阅历,这部作品不能让我们感到开心启发或者任何正向的东西,相反的却是绝望,极度的绝望和从骨子里往外冒的苦涩。
但这是部好作品会再读第二遍,会试图寻找更加细致的情节,感受每个人物的内心活动,去体会这宏大的家族的孤独,相信在体验孤独本身的过程中,更有收获吧。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爱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正因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
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那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样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好处。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正因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一样,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著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述了这种关联: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联生下了孩子……这都是正因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一样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杯具之路。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 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 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写过好多次了,最近突然感觉懂了这本书!
上个月有一天晚上电脑键盘上洒了半杯水,匆匆忙忙关机拿去修,回宿舍的路上和家人打电话。之前每周和父母打电话的时候都会讲很多,如果碰到什么开心的事、难过的事,都会和父母讲一讲。
我本来想说下电脑的事还有些别的,刚说完花了100元冤枉钱拆机,我妈就迅速转移话题,然后我爸说了我弟偷偷买了第三台手机,偷偷带到学校玩。我爸低着头,我知道他是不好意思和我直视,太难过而不好意思被我看见他的情绪、他的表情、他的眼神。低着头的时候又刚好能看见我爸的满头白发。
顿时我就不想讲我最近碰到的难过事了,突然想到百年孤独里也是这样。第一代女主老了之后瞎了,全靠在家中多年的记忆生活,也因此不再出门了,但是其他人谁也没发现她看不见了,她也不和其他人说。我猜她可能是看到听到其他家人的悲伤,就留存了自己的,不和他们说。
而其他人也是。
第一代双胞胎兄弟里性格冷静的那个,闹革命的那个,革命失败回来也没和其他人说过什么,只是自己在工房里把金子融化打成金鱼,再等价卖出去。
所有所有,《百年孤独》里这个家族的人都是这样。他们居住在一起,因为过分亲密而变得陌生。《百年孤独》里太多太多悲伤,阅读的时候作者却没有对这方面过多的描写,书里的角色没有因为自己碰到的不幸而歇斯底里,没有“黑化”,只是默默藏在心底。
这个家族的所有人看其他人很伤心,所以就决定不让自己的伤心污染其他人,把一切都埋藏在心底。
“报喜不报忧”
川端康成的《山音》,主角信吾也是,半夜突然醒来,听到山音,被恐惧深深笼罩,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叫醒枕边人,独自一人溺浸在恐惧彷徨之中。信吾在生活中也有种种不顺,却无人述说,同时信吾作为旁观者,无法代替当局者作决定,无助和无力反映在梦里就是“山音”,信吾半夜醒来,听到山音,独自一人承受。
虽然我最后还是和父母说了难过的事情。
但是我突然想到除了父母也只有寥寥几个朋友可以讲讲这些,有的事情连这寥寥几个朋友也不能讲。有的时间和谁都不能讲,像信吾一样半夜醒来的时候,工作时间的时候,家人朋友忙的时候。
更何况,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和另一个人感同身受。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初次买回这本书大约是在两年前,为了使自己的格调看起来更高而硬着头皮尝试走进这本书。然而,在翻看了大约半小时后,我便被这冗长的剧情、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吓退了。于是,囫囵吞枣式地马虎将书“翻”到封底便落荒而逃。想来,当初这样的举动许是对此书、对马尔克斯的亵渎。
而今,再次翻开有些陈旧的书页,带着些许歉意和近乎赎罪的心态,竟是被它吸引了去,于是挑了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坐在朝南阳台的靠椅上,独自一人,一口气将书读到了底。
我似乎有些理解了家族重复取名的传统,叫“奥雷里亚诺”的人大多性格孤僻、且体态消瘦,叫“阿尔卡蒂奥”的又多是体格壮硕、行事鲁莽。于是,重复的取名导致了家族命运的不断轮回,推动家族的覆灭。其中一对在年幼时互换姓名的双胞胎也颇有意思。尽管他们互换了姓名,但在长大后越发与匹配“对方名字”的模样发展,最终在死后,因朋友们醉酒后的失误,又把他们的棺材错误的埋进写着“对方名字”的坟坑里。作者在此,或许是暗示了他们到死也没能摆脱受姓名束缚的命运吧。
布恩迪亚家族的不通人性、不懂爱情的通病将他们带入了更为深刻的孤独。上校和17个素昧平生的女人所生下的孩子无一例外遭暗杀,他深爱的妻子被毒死;阿玛兰塔害死了深情的意大利人;丽贝卡的婚后生活以丈夫被神秘枪杀告终;费尔南达为阻止女儿与族外人恋爱,派人杀死了男方,但她的孙女却因为和近亲通婚,生下的孩子长着条猪尾巴,被发现时正在被蚂蚁蚕食……
最后的最后,正如经过百年才被翻译出的羊皮卷上所预言的那样,小镇遭受着一场飓风将正在翻译这羊皮卷的最后一代奥雷里亚诺,连同整个家族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一并抹去……
故事至此结束,留给我的是久久不能平复的震惊和良久的深思。我自觉无能对这样的作品作出任何评价,有的,仅是完成阅读的成就感、快意,以及对一个注定百年孤独的家族深深的恻隐。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初次买回这本书大约是在两年前,为了使自己的格调看起来更高而硬着头皮尝试走进这本书。然而,在翻看了大约半小时后,我便被这冗长的剧情、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吓退了。于是,囫囵吞枣式地马虎将书“翻”到封底便落荒而逃。想来,当初这样的举动许是对此书、对马尔克斯的亵渎。
而今,再次翻开有些陈旧的书页,带着些许歉意和近乎赎罪的心态,竟是被它吸引了去,于是挑了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坐在朝南阳台的靠椅上,独自一人,一口气将书读到了底。
我似乎有些理解了家族重复取名的传统,叫“奥雷里亚诺”的人大多性格孤僻、且体态消瘦,叫“阿尔卡蒂奥”的又多是体格壮硕、行事鲁莽。于是,重复的取名导致了家族命运的不断轮回,推动家族的覆灭。其中一对在年幼时互换姓名的双胞胎也颇有意思。尽管他们互换了姓名,但在长大后越发与匹配“对方名字”的模样发展,最终在死后,因朋友们醉酒后的失误,又把他们的棺材错误的埋进写着“对方名字”的坟坑里。作者在此,或许是暗示了他们到死也没能摆脱受姓名束缚的命运吧。
布恩迪亚家族的不通人性、不懂爱情的通病将他们带入了更为深刻的孤独。上校和17个素昧平生的女人所生下的孩子无一例外遭暗杀,他深爱的妻子被毒死;阿玛兰塔害死了深情的意大利人;丽贝卡的婚后生活以丈夫被神秘枪杀告终;费尔南达为阻止女儿与族外人恋爱,派人杀死了男方,但她的孙女却因为和近亲通婚,生下的孩子长着条猪尾巴,被发现时正在被蚂蚁蚕食……
最后的最后,正如经过百年才被翻译出的羊皮卷上所预言的那样,小镇遭受着一场飓风将正在翻译这羊皮卷的最后一代奥雷里亚诺,连同整个家族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一并抹去……
这本书可是大大的有名,马尔克斯的成名之作,也是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赞誉之词太多了。
不过读马尔克斯的文字和小说,耐心是不可少的。前两年读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已有体验:一定要坚持,看到30页之后,才能慢慢的读出感觉。一是习惯了他的文字风格,能慢慢感受到这种文字的魅力,二是也能够慢慢进入情节了。他的小说里的人物名字比较长又特别,记不住又不大习惯。从网上下载一个人物关系图,搞不清关系时对照一下,就不至于太糊涂了。
这本书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从网上搜了一些魔幻现实主义的资料。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将日常生活转化为令人惊叹的非现实。从本质上说,魔幻现实主义所要表现的,并不是魔幻,而是现实,魔幻只是手段,反映现实才是目的。
可说实话,我并不大喜欢过于魔幻的现实描述。如果没有魔幻色彩,可能会少点肆意挥洒、渲染夸张、情节的跳跃和推进,但也许会降低点阅读障碍和理解的难度。受其影响的中国作家里,陈忠实写的《白鹿原》,相对就魔幻色彩淡一些,读起来更舒服。
这本书的第一句话被奉为小说经典式开头。“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为什么这句文字在文学界具有那么高的地位和评价?说实话,起初我也不能理解。后面看完了这本书,了解这部小说的内容情节,再搜了一下网上的评价,还真的感觉不简单,能感受到了这句文字的魅力。网上对这句话有一个感悟评价我觉得特别好,“时间被轻轻折叠起来,现在与过去有了神秘的连接”。从情节上看,仔细品味,这样一个开头确实能起到设置诸多悬念、引人入胜的效果。毫无疑问,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本书的第一主角,第一句开头就让主人翁出场了。可为什么他面对行刑队?面对死神和生命终结,为什么单单想起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见识冰块对他的一生产生什么深刻影响?父亲为什么带他见识冰块?一句开头,给了读者那么多悬念,实在是高啊。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部分。从结婚、起义、革命到被捕面对行刑、逃走、凯旋、停战、战争结束。读起来非常震撼。读了这段文字,就能一定程度了解拉丁美洲的政治、革命的本质。这部分,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词是“行刑”。真的应了那句话,“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可革命、打仗到底是为了什么,还真说不清楚,最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说了一句,“打仗是为了自尊”。
伟大的作品,需要多读几遍。我承认我费力的坚持读完了第一遍,渐渐喜欢上了马尔克斯的文字风格,和书里诸多的富有哲理的语句。后面有时间一定会再读这本书。也许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体会,读出不同的味道。因为作品里有鲜活的人物形象,无论何时,现实中都能找到原型,与你了解的或认识的人物对上号。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地方,费尔南达的抱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费尔南达是奥雷里亚诺第二的妻子,出身于一个戒律森严的落魄贵族家庭,不但自己也让全家人陷入阴森的教条之中,又做作自大、有超强虚荣心、喜欢唠叨抱怨。书里描写费尔南达的一次满腹哀怨,一口气下来整整用了两页半纸,而且中间几乎都是逗号(有几个顿号和一个省略号)没有句号。
昨天终于把《小团圆》给看完了,很晦涩,不好读懂,特别是张爱玲写的他和她,如果稍不用心去读,就不下去了。
这个书真不是畅销书,读者应该很少,因为太难读了。比世界名著都难读许多倍。
读完整本书,发现张爱玲的文笔还是不错的。起码现在的作者很少能够有这种水平。把无聊的内容写成一部比较经典的小说。
九莉是本书的主角,她的身边有两个重要的人物,一个是她母球蕊秋,一个是之雍。
九莉的母亲的优点是九莉身上没有的,即使她母亲很有耐心的教她。她还是不上路。
九莉的初恋之雍是个花花公子。我想不通的是,九莉分手后,还要寄钱给她花,他不是深深伤了九莉的心吗,九莉怎么这么没有用,又是去挽回这段感情,又是寄钱给他用。九莉不是谈恋爱的高手,她怎么会写出如此多的爱情小说呢,看来她的幻想能力很强。还是她把之雍的爱情都写出来了呢?我觉得应该是后者,之雍写信告诉他如果和女人交往,发生关系。这种事情,九莉都可以忍受。她到底爱他什么呢,人不是都说爱情是自私的,但是九莉在于她的爱情,是个博爱的。她都可以忍受与别的女人一起分享男人。她的爱情是个变态,扭曲的,其实,她很轻松的与之雍分手了,她还是很爱之雍,她在寂寞的时候,无法忘记他的一切。她还是相当痛苦的。�
张爱玲的小说,我想我会只看这一本了,她的书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的学习的东西。
中午恬淡的阳光下一口气读完,但却实在感觉自己没有能力评价,只感到文字如清水缓缓流过,于这篇羊皮卷记载的痛苦回忆下,涌起平静淡然的情绪。此时此刻恰如合上书的彼时彼刻,月光似阳光流淌在我的房子,仍然忍不住微笑。只印象最深的一句“上校,马孔在下雨”,消散了往年的天真与情谊,充满淡淡的别离与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惆怅。
虽说没有能力评价,但还是忍不住一篇狗尾续貂之作,因它最出彩的不是华丽的辞藻,抑或荒诞的情节,甚至于宿命般的家族命运。只因它的魔力太过强大,色彩太过绚丽。它会赋予我特质,晦暗中存在希望,困顿中抚慰灵魂,它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又真实存在,在悄悄地滋润着我的心性和良知。
所以,还是将这篇不甚成熟,浅显直白的读后感公之于众,以鞭策自己。
面对百年孤独,面对布恩迪亚上校及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我一开始和许多人一样也有点迷失,但是当我不去纠结那纷繁复杂的人物关系,不再去刻意读通那段我毫不熟悉的美洲历史时。我似乎又有点明白了,在年轻的季节我们似乎感受不到孤独,我们甘愿吃苦受累,只愿通过自己富有激情、积极主动的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并在社会中做出最大的贡献。我们现在勤于学习与钻研,敢于挑战未知领域,乐于在自身及周围世界寻求突破。
那么,当我读了《百年孤独》之后呢?一个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了。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布恩地亚这个家族呢?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知识广博的、有天生聪慧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天才的头脑、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异性。人们似乎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存在了短短百余年,然后飓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痕迹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似乎不应该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我觉得文字象河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翻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我在看什么我也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玩累了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就好像张无忌初学太极拳的状态,我忘得越来越多。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喜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在这本书上,我似乎理解了陶潜的那句“好读书,不求甚解”,我不需要刻意钻研,只需要观其大略就能领会作者的意思,他所传达的是全人类共有的情感。用他妙笔生花的文字,再经过范晔先生的翻译,如同流水缓缓趟过,读者一触摸,就能感到一种穿透人心的冰凉。这种冰凉是中性的,冰凉之下,一种不同寻常的孤独感萦绕人心,不是普通的孤独,更恰当一点说是透彻、是顿悟。但其中的故事又很强烈,我们可以通过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悲壮一生、通过美人儿雷梅黛丝的嫣然一笑、通过能预见一切的羊皮卷,通过阿玛兰妲长久无人居住的房子的秋海棠蒙落灰尘、通过家族里每一个人所迸发出的原始欲望……一一窥探,不需理解,只需感受。感受其中那种动人心魄的力量。这是一种极致的浪漫,没有爱情,没有旅行,是关乎生命、时间的浪漫。感谢马尔克斯,奉献了如此伟大的作品,让我接受了孤独,让我一个人能静静思考,自己是谁。
村上春树在《海边的卡夫卡》中说过“不久,你睡了,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读了这本书,这句话应�
花了几个月时间,终于又一次读完了这部鸿篇巨著——《百年孤独》。
查了下,我在XX文库上传的中文西班牙语版doc中的中文版是老翻译家高长荣的作品,他的文笔很流畅,确实相当水平。有时候读到了他翻译的一些句子,不由地佩服之极。当然不知道是打字输进题目孤独还是他的版本题目孤独,有不少删节,有些是被*的,也有些地方有个人以为孤独的一些明显的错误,我不自量力地都更正了,现在想想汗颜之至。
曾记得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中文版是高中的时候,那时候语文课外读本有黄锦炎的译本第一章。刚刚读到,感觉那是个很怪的文体,故事情节离奇,人物杂七杂八,有点吓人的感觉。当然对德雷克等人在加勒比的历史有点了解,对拉美的地理历史也略知一二,所以,粗略的读完了,并未有什么想法,反而阔别孤独了它。
大学和工作期间,各读了一遍中文的,读到后来,布恩蒂亚家族不断重复的名字让人相当头痛,故事又一次熟悉了。现在又读了一遍西班牙语,又读了一遍中文。年纪也大了点,想法就产生了不少。
其一,孤独感;总是感觉,出了校门,孤独感日益增强,不仅仅是由于孤独身边少了这么多熟悉的同学,换成了有直接利益冲突的同事,上级,下级,客户。还要面临社会的竞争,现实的刷选,*的骚扰,父母的代沟。交心的朋友和真心的爱人又是那么难以寻觅到,有时候又不珍惜这些缘分,总之,孤独感在增长是种自然成熟但又未成熟的标记,也是最有生命力,动力,最有想法时候的标记。孤独不代表孤独,不代表否定,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凡是都要相对而论。当你彻底孤独了,那就离毁灭不远了;假如没有一点孤独,那么离死亡也就近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历史何止一百年,而是一个缩影,一个人孤独的缩影,一个民族的缩影,一段历史的缩影。小时候总是不会孤独,但是渴看孤独,真正把你放到一个透明的世界里,没有了那种感觉,人也是活不了的(比如,现在的隐私泄露到了一定的阶段);到了老时,身边没有一个人,孤独的死往才是最大的悲哀。《百年孤独》就是让你在里面感受了人的这一个萌发孤独毁灭的过程。个人以为孤独好的文章就能让读者发现自己,融进文中,然后久久回味着,这也许就是名著成名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第二,情;读外文小说,真能感觉到了中西文化的差异。人与人交流总离不开一个字--情;褒义的情主要有三种,亲情,友情和爱情,反过却有两种:陌生人,敌人。可能新时期的我们,民族遗传的留少了点,外国文化的吸取多了点,但是还是能找到些共同的影子和差异的小点。《百年孤独孤独幽客》里讲了是一家人,开始肯定是亲情,读者在家中的角色可能不一样。个人的角色是孩子,所以把乌苏娜与自己的母亲和奶奶相比较了,把阿卡迪奥和布恩蒂亚等后代当成了自己,能清楚孤独地找到那些熟悉的背影;有时候发现了还能感动一把,父母亲情的气力是无私的,高尚的,伟大的;祖辈的气力则是厚实的,热和的,值得回味。平辈之间则和平时差孤独,不能过了那个利益线。对于陌生人和敌人,中外差孤独。可能我已经体会不到差异了,所以差异不写了,只能意会吧。
任何情可以看做友情,只有理解了才能成为朋友,而理解的双方可以是任何人。有时候老师和学生相互理解,欣赏,就超越了师生关系,爱人之间,假如从交心的朋友开始,稳定性肯定很高;父母与孩子之间,长辈与晚辈之间,假如成了朋友,那么代沟肯定很小。小说中或多或少都提及了这个话题,最明显的例子是:小奥雷连诺与他的大姥爷阿卡迪奥成了莫逆之交,其他具体例子我就不举了。人物关系复杂化后,开始出现伦理混淆,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情这根线牢牢的系住了每一个人。凡是谋篇布局好的小说,人物再怎么复杂,脉络很清楚孤独,关系也很清楚孤独。
爱情也是百年孤独孤独中的重重之重。一方面,布恩蒂亚同姓结婚是要生猪尾巴的孩子的,一方面,唯逐一个真爱的结晶却真的长了猪尾巴。这就是爱情的奥妙,也是可悲之处。爱是孤独的,百年孤独里的爱最孤独了,人也是孤独的,所以人总是布满孤独着那种欲看。乱轮之爱从开始就在里面植根了。但是看到最多的是当相思,当相思的双方都是异常孤独的人:我爱的人尽不领情或铁石心肠的背面却是爱我的人我一点不喜欢,由于孤独爱不是交易,不是你对他好他就会对你好的一种同等孤独关系。这也是人的一种追求吧,花了一生追得手了,攀上了爱情的高峰,要么走下坡路,要么寻找下一座高峰,留在上面也只能高处不胜冷。可能孤独的极点真是瞬间的,而关系的维持才是最重要的。第二十章就讲述了这个题目孤独,小布恩蒂亚与阿姨阿玛兰塔的挚爱在现实眼前尽管牢不可破,但是也布满孤独着未知因素。就像博学的加泰罗尼亚学者讲的:时间兴头一过,真爱也是浮云。
第三,这个词是敏感词暂时不论,中西有差距,又有相同之处,老外确实想得开,新时代的中国人也慢慢想开了。《百年孤独》里的性,也似走了极端。
第四,历史的重复;百年孤独的马贡多很多人以为孤独是一个地方的缩影,比如拉美的缩影。我个人以为孤独,比缩影更重要的是,这个地方的人在重复着先辈们的事情,是人类社会的缩影。无论是娶妻生子,代代相传,生老病死,人本来就是依靠自己的后代不断延续着整个种族的生存,这个和动物没什么区别,还是追求一种社会的承认,都是在重复着,其他和生活相关的,都是如此,知识的学习获取,孤独的经历,技术的进步,到习惯的养成,思想的成熟,等等,都能在前代找到相似的影子。人就在不断的重复中取得了所谓的进步,也可以说是退步,由于孤独每进一步的代价也是异常昂贵的,反思的人越多,说明里进步在流血,不管是先辈的血还是下一辈人的血。《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就是由于孤独其反思,其总结,其展看。布恩蒂亚家族的后人,名字都差孤独,本身就是种重复,在寻找真爱,寻找答案,寻找那种渴看的生活路上,越走越近,也越走越远,终极孤独被一阵风刮走了。
《百年孤独》中的历史:从印第安人在美洲发展着自己文明,到西班牙人发现美洲,然后开始血腥的殖民统治,200年后,拉美风风火火地搞起了独立,接受了欧洲的思想却产生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政体,考迪罗(军阀)横行,战争不断,生灵涂炭,拉美沦为了各方势力的斗鸡场,彻底沦为政治的?*铩F湮拿ぢ示痈卟幌拢其人民的善良反而助长了这个风气,其各种制度和法律在不断地重复着悲剧的产生,终极孤独走向一个万劫不复的地方。很多事情都会推倒重来,然后又开始一个新的循环?赡芟乱桓霾级鞯傺羌易逑衷谡在马贡多开始了新的生活,寻找新的出冢然后香蕉公司发展。
最后,只能想到这么多;一直在关注马尔克斯的写作技巧,我并不是想做什么作荚冬但是他的技巧确实有独到之处;他的文笔很细腻,来源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深沉聪明孤独,做了这么多年的记者,见闻广博,加上自己专心孤独体会,写出来的文章确实面面俱到,感人至深。他有一个外婆外公,打小就给他讲述听不完的故事;他父亲和母亲又是情种,所以爱情方面,马尔克斯有异人的天赋;哥伦比亚的民风历史也给了他灵感,加上不断持续的毅然而然地学习,终成一代大家。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淘气包马小跳的书,书中描写了马小跳在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奶奶家度过了一个难忘暑假的故事。
马小跳在奶奶的村子里认识了叫小非洲的小男孩,跑的跟马一样快的小猪“黑旋风”,爱管闲事的大黄狗,话说的很溜的鹩哥。他还帮助胖猴子减肥,当他发现村民在夜里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便跑到专卖野生动物肉的野味餐厅,将关在那里的娃娃鱼等各种野生动物全部放生了;他还发现一座黑暗的小屋子里关着一头黑熊,便机智的将这一情报传到“黑熊保护中心”,这头被折磨了十一年的黑熊成功的救了出来。
读完这本书,我认识到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能伤害动物,要保护动物。
百年孤独这本书读完后,虽然不像我读三体那么震撼,但是我还是感觉到了震撼。魔幻又现实,情节和人物多而复杂,有掺杂复杂的情欲和家族历史,令人眼花缭乱。
不仅让人联想起拉丁美洲的历史,好像是一场徒劳。我想写母亲的一生,好像有点不值一提。没有那么多人物,也没有那么多情节,只有普通人生活的琐碎和点滴,只有对命运的屈服和悲凉。
人们总是在小说家的作品里找到他们乐意找到的东西,而不是他们能够找到的东西。我要为我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缺的文学归宿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孩子们终其一生都将记得父亲如何在桌首庄严入座,被长期熬夜和苦思冥想折磨得形销骨立,因激动而颤抖着,向他们透露自己的发现:“地球是圆的,就像个橙子。”
死神一直追随他的脚步,嗅闻他的行踪,但尚未下定决心给他最后一击。世上正发生着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乌尔苏拉说,“就在那边,在河的另一边,各种魔法机器应有尽有,而我们却还像驴子一样生活。”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当初建功立业的雄心,迅速在磁铁迷狂、天文演算、炼金幻梦以及见识世上奇观的热望中消磨殆尽,曾经勇于开拓、仪表整洁的他,变成一个外表懒散、不修边幅的男人。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热情受到沉重打击。他将此视为顽皮的命运对自己的嘲弄:曾经作出巨大牺牲、历经无数苦难寻找大海而不得,如今无心寻找它却送上门来,横在自己前进的道路
“我们还没有死人,”他说,“只要没有死人埋在地下,你就不属于这个地方。”
“如果非要我死了才能留下,那我就去死。”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没能解开镜屋之梦,直到见识冰块的那一刻。那倦怠的模样和深邃的眼神与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时一般无二。但那时他尚未感觉到命运的预示。你那么憎恨军人,跟他们斗了那么久,琢磨了他们那么久,最终却变得和他们一样。人世间没有任何理想值得以这样的沉沦作为代价。
权力带来的陶醉消失于阵阵烦恼之中。她从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得出了在她看来无可争辩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读后感·懂得幸福晚年的秘诀不过是与孤独签下不失尊严的协定罢了。直到羁留尘世的最后一刻,她都丝毫不曾察觉自己红颜祸水的宿命意味着日常生活中的灾难。我知道你老了,可现在才明白你比看起来的样子还要老得多。
她最终得出结论,自己不惜为他付出生命的这个儿子,不过是个无力去爱的人。等费尔南达发觉丈夫还在世自己就成了寡妇,已经错过了挽救的时机。
看着他装门锁,修钟表,费尔南达不禁暗自担心他会不会也染上了且造且毁、且毁且造的恶习,就如同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做小金鱼、阿玛兰妲缝扣子做寿衣、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读羊皮卷、乌尔苏拉追忆往事那样。
他看到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在尘世时空中完美显现: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百年孤独具有宏达的视野,将每个人都摸索的很透彻,写了百年的历史,写了很多事情,情节,人物。我写小说,也要有足够多的人物,足够多的时间,足够多的情节来推动人物的变化。人物的变化才能推动情节的发展,进而再次推动人物的思想变化。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1982年,哥伦比亚人加西亚·马尔克斯也是以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百年孤独》,成为南美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也是唯一人。看来,魔幻现实主义是非欧美人叩开这个古老而固执奖项的一块有效敲门砖。
有书评说,《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大成登峰之作,从未真正领略过这种手法有多精妙,就从这座山峰开始入门吧,给自己的魔幻现实概念以一个高起点。
译本字如蚁大,厚如小砖,一气读完,畅意掩卷。感觉就象酒鬼豪饮完一瓮佳酿,用衣袖一抹口角,酣畅淋漓地曰:“好酒!”。很久没有一部小说能如此引我入胜了。
故事讲得曲折离奇,场面摆得浩荡庞杂,脉络骨感,内容丰满,手法多样,匠心独运。小说将不可思议的魔幻外衣披挂在赤裸的现实酮体上,让你去欣赏、剖析洋洋社会大观,去领略深刻的人性、丰富的情感。书中人物众多,且名字雷同难记,开始读起来磕磕绊绊,需要不停地翻到前面核对人名。无奈边读边按情节、血缘列了张祖孙七代人物关系图谱,总算眉清目楚的读完这本小说。过程与当年读《红楼梦》有几分相似。
其实不仅过程,细细对比起来,小说架构、内容、手法也与《红楼梦》有几分相仿:小说的情节都是将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命运,放在社会的大环境中铺陈展开,尽管人物都性格各异,命运迥然,但众多人物的生死悲喜却一例限于一种宿命,或是一卷羊皮卷,或是一册生死薄。二者还都采用了一种非现实的叙述手法,如果说《百》是魔幻现实主义,那《红》是不是能称为仙幻现实主义?
撇开种种对比,就《百年孤独》的故事内容,据说作者是通过虚构出马孔多这个新兴城市作为背景,以布恩同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进而希望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走向文明、开放、繁荣。我未深入了解过拉美的历史、作者的生平,所以读不出背景下的意味,甚至觉得,这种解读,有可能是由于小说获奖,为了给其以积极正面的意义,某些读者或评论家为它臆撰的。
一部名著,只有能给人以多角度的解读视野,多层次的丰富内涵,才能称之为名著。所以,一个读者,也大可以自己相应层次的阅历、理解力去读一部作品,哪怕品出的是与主流理解大相径庭,甚至与作者本意相悖的滋味,那又何妨?必竟,你才是读者。
我眼中的《百年孤独》,难掩一种宿命轮回的孤独无望感。马尔克斯把孤独的诅咒封印进一卷羊皮卷,在“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的预言中,一座城市从无到有到繁荣到到自闭到化为齑粉,一个个生命从诞生到强大到要衰微到死亡。马孔多城市的繁荣,祖先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非凡胆识和开放精神、妻子乌尔苏拉坚韧聪慧,后辈们零零总总的美丑善恶、蓬勃颓废,在最后那阵将房子连根拔起的莫名狂风中,都显得如此苍白空洞,只有孤独的狂笑在虚空中回荡。
无可救赎的毁灭让人不由滋生出一种悲观无为主义。
一个人,从脱离母体那刻起就烙上孤独的印记,无论生时如何寻找、攀附,如何富贵荣华、纸醉金迷、穷困潦倒,到死皆不免孑孓而去,营营苟苟碌碌地存活一世,所为何?
一个朝代王国,从独立起帜,历经征伐杀戮,励精图治,无论繁荣昌盛,积贫积弱,太平盛世之后必然暗藏摧枯拉朽的历史循环。由贤明统治者庇护一个朝代得享永年只是一场奢望,权谋勾斗叱咤风云一时,所为何?
一个星球,从独自悬浮于浩渺宇宙那天起,就开始为摆脱孤独,苦苦寻求另一个星球回应,无论生命是否光顾,寒暑是否更迭,最终归宿也无非是无尽的黑洞,或复归尘土。执着闪烁,让光线走过漫漫光年,所为何?
孤独就是一切人、事、物的灵魂,如影随形,无法摆脱。绵长的亲情、激越的爱恋,行空的创想,都是无谓的自我救赎,昙花一现后,孤独复孤独,百年又百年。
那么,我们是否就此只能将孤独的牢底坐穿?
拨开《百年孤独》看似颓废的气息,屏气凝神,我又嗅到一种另类的清新。书中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物,都烙着无法抹去的孤独印记,顶着雷同的名字,却活出一种种不同的轨迹,或奋发有为,或声色犬马,或沉寂归隐,或生命戛然,无论哪种演绎,都灿烂缤纷!回想起来,对书中形色人物人物死亡的归宿无需设想,对生命历程的关注,才是我读下这部30万字巨著的一大动力。结果并不重要,经历才最美妙。
孤独是定论,寻找是求解。死亡是注定的结局,经历才显得那么重要。因为能够望见终点,才让我们人生的路走得淡定从容。无惧风雨,无畏艰险,经受历练,享受孤独,在孤独中沉静地观照自己,观照世界。
马尔克斯自己曾说:“� ”所以,他的小说应该是让我们在无奈的
轮回中,更勇敢地生活,堆积厚重的记忆,以之与百年复百年的孤独相抗衡,孤独不灭,记忆永恒!
有句歌词说:“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想必作者就是在独自的狂欢中,为我们缔造了一座丰饶的城市,一群丰满的人物,一场丰盛的文学盛宴。他穷尽了世界,又自我穷尽。
感谢孤独,百年不够!
在这一天,我随着马尔克斯最后那句“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合上厚厚的这本《百年孤独》。
书买来很久了,一直没下决心看这部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最无争议的诺贝尔文学奖著作。因为一是我骨子里并不是很喜欢读外国小说,二是早听说这里面人物众多,名字重叠,光看这个书名也觉得甚是厚重。
但我仍在4月的某天打开了他,之前也做了一些功课,大概了解了一下小说的创作背景,作者的经历,里面人物之间的关系,否则一遍读下来,便不会如此顺畅。
简单的说《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用一个家族的命运,告诉世人:孤独才是人生的常态。在变老的路上,与其抗拒孤独,不如学会享受孤独;学会和自己相处,学会和内心相处,或许才能回归生命真正的意义。
虽然该书语言优美富有哲理,人物情节刻画细致深刻,但我仍无法像其他人那样,去深切歌讼这本书,特别不赞同青少年读这本书。因为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压抑的,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
马尔克斯说,“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没有归路,春天总是一去不复返,最疯狂执着的爱情也终究是过眼云烟。”他让我想起生命中那些孤独颓废的日子,让我想起少年时曾经呆过而今已面目全非的白羊小镇,让我想起那些曾经热闹地陪伴在身边而今已很久不见面不联系甚至天隔一方的人。
全书真实如一面镜子照见我们每个人生命的旅程,孤独和颓废至始至终充斥了整个生命。每个人的宿命都如书中的羊皮卷一样早早被写下,哪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努力,奋斗,抗争,期望得到改变,可时光之轴又悄悄地将一切旋转还原。就如同布恩迪亚家族一样。无论第一代怎样开疆拓土,向先进科技靠拢,无论后面几代怎样不屈反抗或纵情声色,最终仍逃不去的是无人能解的孤独,荒诞无聊的晚年,宿命的轮回。正如书中那三袋巨额金币一样,莫名其妙的得到,却又离奇消散,果真如书中所说“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我们生活在日新月异的世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大多数人都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唯恐落后于人,汲汲尘世间的名和利,刷着短视频,吃着名星瓜,何曾停下脚步,思索一下生命的本源,我们从何地而来,又将往何处而去?
当然,看完书之后,也是有收获的。你也许会明白,曾经得到的东西最后极大可能会回到起点;你也许会有所改变,从一开始畏惧孤独到享受孤独。人到中年,只有自己心态从容才能与生活共生,要想一路幸福,不妨改变自己的心态。
——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朋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的读后感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确实,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主干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同,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介绍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系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接着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接着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心情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可以按照自己理解能力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系,才可以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可以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人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欢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小心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欢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加西亚·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作《百年孤独》。这样介绍这位伟大的'作家应该没问题吧。他还有一本比较有名的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推荐看一下。
《百年孤独》,写读后感的时候本想写一个带有自己感情的概述,不过能力有限,日后再写吧。
《百年孤独》这本书在6天的努力之后读完了,头脑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甚至连主角的名字都没办法回忆起,作者大概是故意的,用长的而且重复的名字来命名一个又一个不同的人,好让读者更迷惑,故事更疯狂。我才疏学浅,很多地方实在读不懂。这部书有很强的奇幻色彩,有时书中的故事更像一个神话,一个传说,比如美人儿升天、鬼魂在世间徘徊、马孔多应了预言被飓风毁灭。书中有大量的性,《霍乱时期的爱情》和《百年孤独》很像,都大量描写了性,好像作者用大量的性,疯狂的性,有悖伦常的性来展示故事的奇幻和疯狂,让读者随之兴奋,而心情又随疯狂又短暂的性而跌落谷底。《百年孤独》好似有一种魔性,能充分调动读者的情绪,却又能让读者对一切疯狂无法想象的事淡然处之,好似正常的事。
《百年孤独》记录了一个家族由贫穷走向富有而又衰落,期间有一些起色,马上又被规矩或者疯狂而打碎。书中一个占篇幅不多却贯穿全书的角色,他向命运的使者,来做一个实验,可自己也逃不过命运,依旧要受人间苦痛。书开头,主角好像空想家,疯狂,固执,有开创性,勇敢,睿智。他以各种疯狂的举动来开启了故事的序章。之后,在书的前半部分,没有死亡的人,一切安详,主角家族开始扩充,财富也开始积累,家庭环境开始变好。中间部分,家族成员变得十分多,财富开始疯狂积累,战争开始,开始死人,有些是因为战争死去,有些不是,但有的人在战争的影响下开始朝坏的方向走,有的人能保持初心,保持清醒。但家开始在累积财富的同时也开始衰落,但当时看不出迹象,可以看出迹象的是时间和孤独,开始让一些人和事发生微妙的变化。书后半部分,随着一位女人的加入,曾经欢快自由的家开始腐朽,当时革命没有胜利,但曾经自由的家庭开始变得腐朽,像是被一具巨大的棺材关了起来,埋在了土里,人们在无限的重复中却能得到安宁,人们开始在孤独中存活,居住的地方开始混乱,不像能居住的地方,像是诡异又恶心的粘液,人们在里面苟延残喘,慢慢地粉碎。书的结尾,无论多少个起伏都没能打败孤独和时间,一个城镇和城镇上的人包括城镇里最突出的家族都应召了预言,随预言消散在风里。全书结束。
书中用一个有一个的重复象征了时间的重复,家族魂灵的重复,给读者塑造了一个颓废漫长的世界。读完之后像做梦一样,却也发现,自己可能也在不知不觉中走进神秘的重复中。作者好像用一百年长的故事描写了日复一日不断重复的生活。
生活不断在重复,希望每个人都能在重复的生活里找到不一样的感觉,活出精彩的人生,逃离时间创造的孤独。
就在最近,我看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刚开始选这本书的时候,其实是在其他一些早期歌曲中得到了百年孤独的歌词,所以去书店买了看。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太深奥,很多地方看不懂,很多东西很可笑。这本书里的名字反复出现,同样的怪事反复发生,只有电视剧里才会发生。
从生活现实来看,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但这些都写在这本书里,这一切都发生在这个家庭的周围。更奇怪的是,在这本书里已经建立了100多年的家族里,男人被称为阿卡迪亚或奥雷连诺,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而家族中的各种怪事,在家族的第一任创始人阿卡迪亚反复发生,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任守护者奥雷连诺。这些都太诡异了,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害怕。虽然以我的阅读水平,我无法向你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读几遍,我就能读到更深层次的东西,但我现在真的没有这个能力。
印象比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二世和奥雷连诺二世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的名字不一样,没有其他人那么复杂,都被记住了。然后他们继承了父母的名字,却表现出相反的性格。
霍布恩蒂亚和奥雷连诺上校一样深沉,奥雷连诺和霍布恩蒂亚一样桀骜不驯,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不是从小就互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这是一个深刻的讽刺。但是,最后两兄弟死的时候,他们对坟墓犯了一个错误,好像这里才是该属于的地方,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虽然每一代人的成员都经历了波折,但这个家族却代代相传。只是到了最后,当家里的男人去世的时候,这个百年世家终于没落了。幸运的是,家族最后的守护者奥雷连诺醒悟了,因为他终于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命运,是一个永远走不出去的轮回。
即使合上书,情节也会一个接一个浮现在脑海里。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我不能忘记它。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
―――题记
推开《百年孤独》,来自拉美的闷热空气与喧闹怪诞便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夹杂着布恩地亚的百年孤独,于案上独成一个世界。
一开始,便是奥雷良诺上校面对行刑队时想起了那个遥远且清晰的下午。一个家族忍受百年孤独的苦难就此开始。
马尔可斯老爷子似乎很喜欢插叙,于是在行刑队之后,是马孔多的创建伊始。何塞被吉普赛人从外界带来的各种新鲜事物迷得神魂颠倒,马尔苏拉则尽力使丈夫回归生活,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没有谁是胜者,除了孤独。之后是上校、小何塞、阿玛兰塔……命运的齿轮就此转动,预言开始一一应验。
上校接二连三地发动战争,直到最后上校发现自己不知道为何战斗。阿玛兰塔拒绝了可怜的意大利人,又拒绝了忠实可靠的战士,最后坦然地迎接死亡。布恩地亚家族的人一直在孤独中垂死挣扎,可就像马尔苏拉说的,“这家人全是疯子”,布雷地亚不会爱,不会被爱,他们在自己的周围筑起冷漠的高墙,任墙外春风和煦,鲜花缤纷,自岿然不动。
上校最后明白了,于是他不停地打造小金鱼,为的不过是“与老年生活签个体面的协议”,以专心致志来排遣永恒的孤独。而不停织着裹尸布的阿玛兰塔,也只是另一个上校罢了。在孤独面前,布恩地亚一败涂地。
还有后人,那些奥雷良诺、何塞,相同的名字早已注定他们命运的归途,无人破解的预言在灰尘里默默叹息。
整个故事似乎很悲观,布恩地亚家族渐渐分崩离析,原本生气勃勃的马孔多也逐渐腐,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又似乎是现代文明的传入。那么,文明究竟是好是坏?谁也无法定念经,但不可否认,香蕉公司,和那些外人的到来,摧毁了布恩地亚和马孔多。在这一点上,马孔多就是南美的缩影,一开始懵懵懂懂,却生气勃勃,后来,文明入侵,带来了大规模战争和生离死别,然后,又在外在势力的欺压下不得翻身。那结局呢?是对未来的预言还是期望?但愿是期望。
无论如何,一切都在继续,香蕉公司在运行,昔日马可多的居民逐渐被排挤在外,坟墓中的人在增多,流淌着布恩地亚家族血液的私生子在不带出生,马尔苏拉在黑暗中淌过时光的河流,吉普赛人的房间逐渐腐蚀,家族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吞噬,马孔多在飓风中消失不见,一切的一切,最终都成了圆,一切都回到了原点,一切都还在继续。布恩地亚的孤独仍在,新的马孔多还在重建,一切似乎都在向前奔跑,其实也不过是莫比乌斯环中的蚂蚁,前进并重复着。于是,命运成了宿命,孤独成了永恒。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也没有人是一种孤岛。
在这个世界上的我们,在孤独的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正如此书所言:“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这部描述了一个历经百年,由兴到衰的家族的著作,刚开始读会让人十分迷茫,书中既穿插着错综复杂人物关系和姓名,并且作者又别出心裁的将七代人的姓名重复,这样让读者感觉身临其境,也突出了整本书的色彩,“孤独”。以我这个年纪,现在读这本书是有些困难的。开始,我就被无限重复的人名和繁杂的倒叙插叙所搞晕,读完了第一遍,我的脑子里充满了人名和叙述,我没有感觉出来这是一本名著,反而像一本繁杂的史书,迷茫,空旷充斥在我的想法里。当我一遍又一遍的重新去读时,我才发现这本书后面隐藏的那副宏图壮景。
这本描写一个长达百年的家族—布恩迪亚家族由兴到衰的著作,书的开头就从上校的回忆开始记起,那时的马孔多,还是不开放的,它跟不上世界的步伐,一块微不足道的磁石也可以引起整个村子的轰动。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代,他有着开放,前进的精神世界,但是在那个时候,马孔多狭隘,无知,与现实格格不入。当他发现他的精神世界与现实矛盾,甚至完全相反,他努力的想去改变这个现实,可他做不到,这时,他的精神失常了。他被家人绑在了栗树上,随之而去的,是马孔多的未来。这正如当时拉丁美洲的社会背景,一个刚刚被解放的地方,人们的思想里充斥着无知,这使得当时的拉美孤独,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在书的最后,这个家族彻底被飓风卷走,这也暗示了作者对冲破孤独的渴望。
书中穿插了很多幻想,与现实相交错,在这种似像非像的意境中,我感受到了一种空旷的境界。当这个家族由兴到衰,直至灭亡时,我甚至感觉不到作者给予我们的孤独,而当我读完了书后,我又感觉到这本书字里行间都穿插着孤独的色彩,现实与幻想,开放与狭隘,描写的淋漓尽致。这正如这个世界,差距,潮流,与灵魂深处的孤寂和迷茫。
这是部令人惊叹,令人恐惧的伟大小说,在书中那无法挣脱的无力和孤独,梦想,激情,皆为泡影,暴风之中,只留有那丝缕舨的回忆。
多年以后,当我读到“马孔多在下雨”这句话时,我回想起了我第一次听说百年孤独的那个遥远的高中午后。
百年?很久。孤独?令人不解。在高中某个时间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内心强烈的阅读欲望就被唤起了。但是碍于学业紧迫,那时候即便忙中偷闲也是拿一些爽文来读,于是就那么错过了。之后再见到这本书就是在所谓的“死活读不下去了书排行榜”,红楼梦和百年孤独分列状元榜眼。《石头记》的厉害我是知道的,理所当然《百年孤独》也不会好读到哪里去,于是拿起的书就又放下了。一直到我读完《金陵十二钗》才恍然大悟:有多么死活读不下去,就有多么经典多么好看。看完此书后更加确信了这一真理,《百年孤独》,一本好书,一本奇书,一本神书!
提到此书不得不说其描写的硕大的家族以及交杂错综的人物关系,重复七代的人物而且还长的人物名字,确实给阅读带来了很大困难。二十六万字的书,我读了整整七个多小时才读完—而且我看其他人很多十几个小时才读了一半的。但是如果认真阅读,并且把握住书中稍纵即逝的行文脉络的话—我承认这本书乍看上去非常的乱—还是可以很好地理解到作者的深意。
断断续续的读了很长时间才读完这本书,读了大半本的时候还在为阿玛兰妲的孤高和不可理喻感到愤慨,还在为双胞胎兄弟的放荡感到气愤的时候,在书的结尾却感到了无比的凄凉,从拉乌尔苏去世之后,小说也快走到了尽头,联系着他们几代人的纽带没有了,这也为最后的悲剧慢下了伏笔。
一个小镇从祖先开始的开拓,到最后整个家族只有那个猪尾巴小孩儿,尤其是最后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不光是他孤独的问题,而是他对整个家族的历史完全不了解,也无从知道,就是那种悲凉。带着这种悲凉整个小镇从地球上消失了,而再也没有人会了解这个小镇的历史,也无从考证。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我家是隶属于东北林区,以为林区的总部在那,我们林区的职工也都在厂部附近居住,那时候厂部一派欣欣向荣,院里的凉亭,两边的喷水池,厂部气派的大门,都是我们常去玩儿的地方,最主要的厂部的大部分设施都是由我爸爸带着他的那帮工程队完成的,还记得他在家里的时候做的凉亭上四角的龙头和蹲在亭子上面的神兽,以及做院墙的时候用水泥打的花架。
过年的时候每天都会去好几拨扭秧歌拜年的人,现在过年的时候已经没有这样的景象了,出了过年大部分时间都去城里打工了,镇里有点儿钱的都去城里买房子了,厂部也是野草横生,将水泥地面和砖地埋在里草丛里,喷水池也早就没有水了,在假山的旁边斜斜的横生出一株杨树来,凉亭也是好多年没有从新粉刷过,柱子上的漆大片大片的脱落,蹲在四角的身手和龙头已经露出了水泥的本色,丝毫没有色彩。墙根底下的野草疯长着。墙上的口号时隐时现,一派荒凉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