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窃读记有感(精选23篇)
窃读是一种求知的表现,只有求知的人才会去窃读。《窃读记》的作者就是一个热爱读书的人,所以她记录下了自己的窃读经历,希望会使更多的人爱上阅读。
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因为喜爱读书,但又没钱买书,所以放学以后就到书店内窃读她喜欢看的书,时间久了,作者也就得出了许多窃读的经验。比如要到多人的书店内窃读,越是下雨天越有留下来的理由等等。学习也是如此,做多了,自然就会熟能生巧,越做越好了。
作者在害怕被人赶出去,却有强烈求知的欲望的心情下忐忑不安的窃读着每一本她喜爱读的书,这种精神真值得我们赞赏和学习啊!相比之下,我们条件优越,但没有像作者那样想读书的欲望,我真的无地自容了!
多些阅读各种书籍是学习好的基础,因为课外书上会有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所以我们除了掌握课本上的知识,还要多阅读些课外书,这样才可以开拓视野,开拓知识面,学到更多的知识!
阅读,不仅可以学到知识,还可以收获快乐。《窃读记》这篇课文,让我深刻地体会到这个道理,并且深深地爱上了阅读!
《窃读记》的作者是一位非常爱读书的小女孩,可她那时却掏不出半分钱来买书,于是想方设法,风雨无阻地去书店窃读。从中,她收获了大量的知识,并感受到了阅读的乐趣。
文中的小女孩热爱读书,我同她十分相似,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记得不久前的一个下午,我手捧童话书走在放学路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书看,被书中曲折的情节所吸引,头也不抬地往前走。这时,我的铁杆姐们儿小张看见我,便追上来跟我打招呼,可是我实在看得太入迷了,竟没有听到,小张见我不理她,就凑到我耳边大吼一声:“嘿,站住!”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吼声吓了一跳,还以为是童话中的怪兽跑出来了呢,想都没想,拨腿就跑。小张见我不但不理她,反而一溜烟儿跑了,大喊:“喂,你跑什么呀?曹操!”我一听:糟了,这怪兽还知道我小名儿!不行,得跑快点。于是,我立马加快速度,如百米冲刺一般“飞”了出去。谁知我才刚飞出去就被一只手抓了回来,我心想:这下完了,大白天的,被鬼逮到了。我颤颤巍巍地回过头去一瞧:咦?怎么是小张!怪兽呢?见我一头雾水,小张也奇怪:“曹静怡,你跑啥呀?怕我不成?”当真相大白之后,我和小张笑得气儿都喘不过来了。呵呵,都是这好书惹的“祸”!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内涵,给人以光彩!茫茫书海,丰富的知识等我们去学习,无穷的奥秘待我们去探索,正如李若禅所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多读书吧,让我们一起收获知识和快乐!
《窃读记》这一课文在小学五年级就学过了。它主要内容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她在小的时候,因为没钱买书就只能偷偷地在书店看书的这一事情。《窃读记》抒发了作者林海音当时非常想看书的情感,也表现了穷苦人家孩子想看书的心。
我第一次看完我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回事?连书都买不起?还需要窃读?”但在学完课文后才觉得自己很幸运,活在这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年代。但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好好读书。我发现,现在整个世界都变了,变得颠倒了。以前眼镜是知识的证明;而现在,戴着厚厚的眼镜的往往都是玩手机电脑近视的。再比如,以前衣服的补丁是穷人的;现在呢,很多有钱就是喜欢穿洞洞裤,这就是所谓的“时尚”!哎!真是搞不懂。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的,人若不读书,就没有知识,没有知识就会落后,一落后就要挨打。我们要学习林海音的精神,她的爱书的精神。只有书籍才能让我们进步。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没了它,我们无法生存;书,是人类的伙伴,没了它,我们会孤单;书是人类的指向标,没了它,我们会迷失方向!让我们读书吧!
这篇文件主要叙述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偷偷读书的经历,也说明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与对知识的渴望。因为他爱读书、想读书,所以总结了许多窃读的技巧,比如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借雨天读书等等。虽然窃读又苦又累,可是林海音这种爱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去敬佩。
是啊,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是在哺育身体,而书则是在充实我们的生活。当然我也十分喜爱读书。
我读书也时常忘记时间,忘记吃饭。去年暑假我几乎每天都要去三毛书城读书,从早上一直读到晚上,19:00左右才肯回家,也常常忘记吃午饭,因为读书读进去之后就不会觉的很饿。有时一本书都要读上两三遍,偶尔抬头瞧瞧四周,左右的人都在入迷的读着,而在书架旁一本一本选书的人则挑的十分仔细,挨个挑生怕错过哪本精美的书。书店从没有人喧哗,没有人吵闹,一片寂静。从进门到出门;从天亮到天黑;从安静到喧闹,仿佛和店外是两个世界,两种生活。
读书真的是令人惬意、享受的事情,正如林海音那样,因为爱读书可以跑遍几家书店,也正如那个年代,他说: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我想,那个年代生活不宽裕的人家读书很辛苦,脚麻了,腿酸了,但是可以窃读,读完了心里会十分轻松,那么我们何尝又珍惜现在的生活呢?
书,是我们的益友,它可以让我们享受生活;可以让我们心情愉悦;可以让我们获得知识,懂得道理。现在让我们像林海音那样去快乐地读书吧!
《窃读记》讲完了。我被主人公林海音喜欢读书,为了“多读书、读好书”而遭受的种种困难、付出的种种努力而感动。林海音偷着读书有三大弊端:首先,害怕被老板发现,赶出书店,不能读书;其次,站着读书非常累;另外,时间上受书店作息时间的影响,不能随心所欲地读完书。
课文主要写林海音小时候因贫困买不起书,而到书店偷着读了许多书。从而开阔了自己的眼界,丰富了自己的知识,最后成长为一名作家。
读了这篇课文,我深有感悟,作者家里穷买不起书,就去书店窃读,十分辛苦。而我们呢?试问同学们,有谁家的书架上不是被家长买来的书层层摆满?可我们有谁能像林海音那样热爱书籍、渴望读书、认真读书呢?读书几乎成了我们的负担。有的同学是走马观花似地看完,却什么知识也没有掌握,正所谓“读而不知其味”;有的同学只囫囵吞枣地看到一半,就把书随意地扔到一边儿,做事有始无终;还有的同学是书买回来后,让书静静地躺在书架上,空落了一身的灰尘,辜负了家长的一片爱心; (读后感) 甚至有的同学为了应付家长,装出一幅看书的样子——眼睛盯着书,而心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既欺骗了家长,也欺骗了自己。我们与林海音的差别多大啊!我们难道不应该感到羞愧吗?
况且,我们生在一个尊重知识的大好时代里,我们根本不需要窃读,因为不管在哪个书店都可以免费看书,不会遭受到林海音窃读的尴尬,社会大家庭给大家提供了优越的阅读环境,这是现代社会与林海音童年时代的不同之处。所以,我们更加应该认真读书,向林海音这位作家学习,学习她那强大的求知欲望,在书的海洋中尽情汲取知识,长大后利用自己学到的丰富知识,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今天我们学完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文中的英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文中的英子酷爱读书,文章中处处体现出英子喜欢读书。由于家中没钱买闲书,她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不惜用窃读这种令人心酸的方法去书店读书。虽然这样,但英子仍然很快乐,因为她感到收获了知识。每次窃读,英子都像吃了一顿精神的大餐,收获了无数的知识与智慧。虽然这种大餐饱不了身体,却饱了她的灵魂。
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英子好多了,要什么有什么,想看什么书,爸爸妈妈都会到书店给我们买。像我的书柜上,童话类、科幻类、小说类、名著类、寓言类、历史类等等,在我的书柜上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让人看起来眼花缭乱,而我却不喜欢看,看起来都是一目十行。而英子呢,不惜饿着肚子,不惜腿脚麻木,在书店看两个多小时的书,还恋恋不舍呢。我和英子一比,真是相差很远,真让我惭愧。
我以后要学习英子这种爱读书的习惯,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也要爱看书
在一声声清脆的读书声里,我大致对《窃读记》有了了解。在老师深刻的讲解中,我已对《窃读记》有了自己的感受和自己悟出的道理。现在,我就向大家说说自己的感悟吧。
《窃读记》告诉我们要在物质方面(吃饱肚子)长大,也要在精神(学习)方面有所长进。为了窃读,她宁愿遭受狂风暴雨;为了窃读,她宁愿受到书店老板的狠心白眼;还会面临着找不到书的那种急切的心情!冷饿的滋味会一下子涌到她心头,但她还是快乐地读书,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使我大受感染。
《窃读记》就围绕“读书”这两个字,内容也启示我们好好读书,好好读书是老师给我们的最低限度。
让我们像作者那样珍惜时间,热爱读书!
今天,我怀着激动兴奋的心情读完了这篇课文——《窃读记》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林海音,她虽然家里贫困没钱买书,但是她总想尽办法去读书——偷偷摸摸的到书店里窃读。比起林海音小时候读书的精神,我还差许多许多。
记得有一次,妈妈要出去整理头发,我争着要和妈妈一起去。可是妈妈大声说:“不行,你要在家里好好读书。”我知道和妈妈谈话时没有商量的余地的,只好答应了。妈妈走后,我在家里的沙发上读书,过了一会儿,我就呆不住了,拿起了遥控器按了一下,电视的大屏幕上立刻闪现出了一个我们小朋友最喜欢的动画片——喜洋洋和灰太狼,我津津有味地看着,甚至不知道妈妈回来了,妈妈看见我正在看动画片,严厉地批评了我一顿,以后我再也不敢干这样的事了。
读了《窃读记》后,我早晚都在想我的过错,我好后悔,我要是能像林海音一样就好了。
林海音虽然买不起书,但她非常喜欢读书,她拼了命地读书,而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仍然贪吃贪玩,真不应该。今后我更应该好好学习,珍惜今天,把握今天,学习我们的好榜样——林海音。
五年级上册语文的第一课就是林海音写的《窃读记》,写了作者小时候家里很穷,没有钱买书,所以只能在书店里窃读,作者从书中得到了很大的乐趣。
可是像她这样常常光顾而不买书的人恐怕没有。所以她要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大人的身边或者藏在人群当中。有的时候她还为了看一本书而跑了好几家书店。
像我们这个时代都比以前有钱了可是有的人却不把钱用在买书上,不把钱用在学习上,却用在买零食、买玩具。想想作者小时候为了看一本书而跑了好几家书店,再想想我们,问问自己爱看书吗?我想应该不太多吧,其实课外书要多看,看课外书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培养高雅的生活情趣,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的水平。“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的好处真多,因此,我们要多读课外书。
当我读到“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她们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从这句话中体会到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
作者是多么爱看书却买不起书,可是她却常常在书店里窃读,体现出了作者小时候真的很想很想看书。作者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爱护、喜欢书吧!
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后,我十分佩服她,虽然家里没钱,不能买书,可是她还是很爱读书,可我们现在有些人,有了钱,可以买书了,却不爱读书了。真是应了好读书,不好读书;好读书,不好读书这句话呀!
林海音在书店窃读,有许多不便之处:1、怕书被卖光了,没得看。2、怕被书店老板发现。3、要忍着饥饿。4、要一直站着看。5、要站在一个大人身边,假装是那人的女儿或妹妹。
到了下雨天,要是是我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很懊恼。可是,林海音却异常兴奋,因为,这样她就有充分的理由一直在书店待下去了,她有时还得装着皱起眉头望望街心,好像在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她心里却在想:大些,再大些!如果是我的话,哪还有心思跑到书店去呀,立马就跑回家去了!
我也有过窃读的滋味:有一次,我去书城,忘了带钱。正当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心急如焚时,不经意间看到许多人正蹲在书架前看书时,我也蹲了下来,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后来的几次到书城,都不带钱,就蹲在书架前看书。看久了,也觉得不好意思了,服务员来了,就把书放回书架上。有时也会脚酸,可是没有林海音那样要忍着饥饿。
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想想看林海音那时看一本书多么困难呀!
开学了,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语文书的第一课就是由林海音写的《窃读记》。窃,是偷,把不属于自己的占为己有的意思,窃读,难道读书也能偷吗?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终于明白窃读原来是指偷偷读书的意思。
作者年幼时非常爱看书,但因为家境贫穷,所以无法购买图书,只能偷偷地看书,为了不被老板赶走,作者有时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一直到了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曝光灯亮了,作者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但和作者比起来还差十万八千里。从低年级开始,妈妈每个礼拜都带我去书城看书,我们不用像作者一样偷偷地看,而是光明正大地搬张凳子坐着慢慢看,比起作者,我是多么幸运!家里有十几个大书柜,我却很少看书,不是没时间看,是因为我有点贪玩。有时我写完作业多余的时间,我就会玩耍,比起作者,我是多么地幸福。可是我却不好好珍惜,我要向作者学习,改正贪玩的坏习惯,养成多看书的好习惯,看书不仅能增长知识,而且能提高作文水平。我一定要多看书,多学习,将来为祖国出一份力!
今天,我在学校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读了这篇课文后,我对小作者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同时,这篇课文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小作者在小的时候,因为家里穷,没钱买书,而又喜欢看书,而每天一放学,便到书店看书,但是又怕被老板发现,于是,小作者最喜欢下雨天啦,因为这样就可以有充足的理由看书,有时,一本书要到好几家才能看完,一看便看到天黑。“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情和喜爱令我佩服,每天放学,他想的不是去吃饭,而是去看书,。一看便十几个小时,废寝忘食。而我们,每天一放学便想着要回家吃饭、玩,而不是看书。作者小时候,能看上书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我们呢?可以看书,却还有人不珍惜。
我敬佩小作者,因为他爱读书,同时我也敬佩他对书的热爱。
五(3)班林译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文章《窃读记》,读完以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窃读记》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放学后匆匆忙忙往书店赶的情景,还写了作者看书时的心理,最后,写了作者走出书店后的感受,并想起了老师的话。
书中的作者冒着被书店老板训斥和赶跑的危险,也要前往阅读。这一举动,恰恰说明了她是多么的热爱读书。然而,现在许多人家里都不缺书,那一本本的书堆起来就像一座座小山。但是,很多书却从来没有被翻阅,一直只呆在那被遗忘的角落。他们总这样说,每天工作、学习已经够苦够累的了,哪有心情去读书看报啊!我却不认同这种说法。因为,读书不但可以使人修身养性,还可以令我们增长见闻。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要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因为读书会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快乐和收获。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情不自禁的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窃读记》,每一遍都有新的体会,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感受,敬佩、感动、惭愧……
合上书,闭上眼,面前总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光景的小女孩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挤进书店,急切的找到自己心爱的书,欣喜若狂的打开,犹如一匹饿狼,贪婪的读了起来。我似乎也随着她快乐、惧怕、饥饿,甚至会感到隐隐的腿酸。我知道是她那强烈的求知欲感动着我,是她那执着的读书精神让我敬佩。
曾几何时,我也是一个非常爱读书的孩子。记得我三、四岁时还认不了几个字,却总是捧着一本小故事书,连问带猜的读了一遍又一遍,到最后竟然可以一字不漏管瓜烂熟的背诵下来。可随着我渐渐长大,却失去了那份读书的热情,丢掉了那份对书的渴望,总是有千万个看似合理的借口:只玩一小会儿,等一下再读吧;作业太多明天再读吧……家里的各类书籍都成了摆设。相比《窃读记》里的小作者,我不能不觉得惭愧。
文章的最后一段鼓励我们: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一个人既要粮食哺育身体,又要书籍来哺育灵魂。这也让我想起了许多古人的话:“鸟欲高飞先振翅,认求上进先读书。”“室有诗书神清爽,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们唯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通向智慧的殿堂!
《窃读记》让我成长,给我力量,更坚定了我读书的信念!
今天,我们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
文中讲了一个小女孩因为家庭的问题,所以不能买书看。因此,她每天放学以后都去书店看书,虽然有时店员会把她赶出来,可是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尽管看书时书中是快乐,书外是惧怕。但是她心中始终铭记国文老师说过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可是,我想一想自己,课外书就放在书桌上,我却很少看,有时就看上几页,而且还看了许多漫画书,书中的小女孩看书的环境一点也不好,还担心随时会被店员赶出去,但是她依然能认人真真的读书。可是我能?有舒服的椅子坐着,有安静的环境,没有人打扰我,可我却不能认真读书。真让我无地自容。
我以后一定要认认真真的读书。改正不认真读书,不喜欢的书就不读的习惯,珍惜今天我能有这么好的读书环境,读好每一本书,把书中学到的知识灵活的运用到生活中去。
步入金秋时节,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与林海音相比,我看书的痴迷度可比不过她。我平常读书的速度有点走马观花,一目十行,而对读书的理解,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我每回一到书店,就就要买书,每回买回的书,我差不多都看不懂其中理。我以后一定要像林海音热爱读书。
读书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还能将我们的知识增长。书,就是一把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就是一只只蜡笔,将我们黑白的人生涂上色彩;让我们热爱读书吧!让我们畅游书海,拥有智慧吧!
读完《窃读记》,慢慢地合上书,我心情沉重。我被作者热爱读书的精神和优美经典的语言所震撼,也为穷人的生活而抱不平。
《窃读记》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林海音,主要讲了我童年时的窃读经历和感受,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作者用了“跨”“踮”“挤”等词语,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渴望,以至于作者做出偷偷摸摸。很无礼的动作。也正是这些动词,衬托出了“我”没钱,不敢光明正大的安心看书。看到这里,我不禁一阵心酸,作者用“当饭店里飘来一阵陈菜香”等词写出了我的饥肠,同时引发了我一连串美好的幻想。尽管这些放在有钱人身上是最容易的,但对一个穷学生来说,想白日梦一样难以是想。
反观我们自己,在家里就是送你的书可能也不看,说是随便的走马观花,草草了事,家族榜单上你肯定是“叱咤风云”的小皇帝,要什么有什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穷人的苦痛你哪有体验过?
《窃读记》教会了我读书的真正意念,也使我懂得“自爱,自强,自尊”的道理。它更成为我最爱的书。
“开学了!开学了!”经过了一个充实的暑假,我们又迎来了一个新学期。我们的第一节课,就是<<窃读记>>。
这一篇课文,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家境很贫困,她连一口好饭也吃不到,可仍然特别喜欢看书,却没钱买,只好在书店里偷偷看。
当时作者不愿意被书店老板发现,所以要把自己隐藏起来,她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让书店老板误以为是他的某个家人,这样就不会被赶跑了。
作者最喜欢的就是下大雨了,下得越大越好,因为这样她就可以在书店里一直待下去,人家总不好意思就这样把她赶出去吧?
作者读书很痴迷,每次都是等书店的日光灯亮了起来才惊觉自己已读了很久,这才万分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读到这里,我不由地想到自己。我也挺爱看书的,但是只喜欢看科学类的书,而文学类的书放在家里很少去看。学了这篇课文后,我也要学会好好看书,不仅看科技类的书,也要学会看富有文学性的书,更要牢记冰心奶奶说的一句话:“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这几天,我就阅读了《窃读记》这整篇课文,从中感受到了作者林海音在书店窃读时候的感受:是酸的,是累的,是提心吊胆的,还是甜的,是窃喜的,是快乐的,为了收获知识,她也很不容易;我还体会到了林海音爱读书的好品制和她去书店窃读的坏品质这种事情的两面性。
我拿课文中的林海音和我自己比较。我发现,林海音和我都是很爱看书的,可是,她是自己去书店窃读,我是和家长一起去书店买书,我能从中感受到作者是非常节约,舍不得用家里的钱去买书的,而现在的我们,是非常浪费东西的。我要向林海音学习她的这种良好的节约品质,并发动我的亲人、我的朋友们一起学习林海音的节约品质。
当我读过《窃读记》这篇文章后,被作者林海音窃读的行为所震憾,触动了我的心灵。她之所以能创作出那么多受读者喜爱的丰厚的文学作品,我想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
林海音因为小时候家里穷,没有钱买书,但她酷爱读书,所以每当放学她抵住饭店的菜香,急匆匆地钻进书店,品尝读书的窃喜。她总是趁人多或下雨时挤进书店,虽然每次都会很惧怕老板发现只读不买的她,但读完书后浑身的轻松,让她一次又一次地去冒险。她读书时总是废寝忘食,每当天暗书店里的日光灯亮起来时,她才突然意识到,不知觉已过两个钟头了。读到文章这段时,我自然想到自己,我的书柜里排了满满的书,桌子上也堆满了书,去书店的时候,妈妈从不吝啬给我买书,而我又真正把哪本书读完整了呢?每本书都是随意翻阅,经常半途而废,比起林海音是多么富有和幸福,我暗生自愧啊!
光读书也不行,必须要活学活用,不同的书会给我不同的知识和见解,无论是多大多难学的书,只要一字字,一本本从头读,不知不觉中就会学艺精进,当领悟了读书的目的是在于教人切已体察时,学以便能致用,这才是读书最大的收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凡是有作为的人,没有谁能和书分得开。比如周恩来为中华掘起读书,这些伟人都如此,作为普通的我是不是更该多读书呢?
《窃读记》中的林海音告诉我,读书是一种美丽的姿态,仅管躲躲藏藏,但读书后得到的快乐与满足那又算什么。她对书的渴望与专注值我去学习。正如林海音先生说的,读书是一种乐趣,读书会让我们在孤独寂寞时获得一位善谈的佳友,会让我们在有限的空间里,领悟无穷的世界,会让我们“身未动,心已远”。
让我们一起爱读书吧!
昨天,我读了《窃读记》,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非常喜欢读书,并想方设法的多读些书。有时她为了看完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因为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偷偷地读书,所以她不得不放下未读完的书再走进另一家书店。令她最开心的是下雨天,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有时看得入迷竟忘记了时间。
文章中的小女孩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想尽一切办法坚持看完。与她相比,我无地自容。还有一些穷人家的孩子他们很珍惜自己的书,有时一本书可以看很多遍都不觉得厌烦。而我们有优越的生活条件却不珍惜自己的书,看完一遍就不再看第二遍了,而这样我们就失去了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
我读了《窃读记》之后,深有体会。童年时期的林海音家济贫困,但热爱书本的她从未放弃,曾多次进行窃读,但也不少次被书店老板当成小偷,赶了出来。受尽屈辱的林海音总结出经验终于能够看到自己心仪的书了。
凭借一次次教训,困难地看到自己心爱的书,这样的经历我也有过一次。
那天晚上九点,不知为何,嗑睡虫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就是不来光顾我,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便偷偷地,轻轻地打开灯,捧着那本被翻了不知多少遍的《百科全书》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一秒,两秒;一分,两分······我想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不知不觉间我感到脖子很酸,抬起头活动一下,天哪!十点了!就在这一刻,我听见了一声“砰”!门开了。我来不及关灯,只好把书扔到床头,转个身,死闭着睛怎么办?被发现就惨了,不管了,先赌一把。过了一会儿,门又关上了。我拿起书,又沉浸到书的海洋里。看了不久,感觉眼睛酸酸的,只好依依不舍得把书放回床头,睡着了。
真是有惊无险!我一定要学习林海音热爱书本的精神。
前一段时间,我“遇上”了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林海音小时候的窃读经历。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因家里没有钱买书,作者每天放学后都会溜进书店里偷偷看书,一次,她被书店店主赶出了点,她狼狈不堪,自尊心也受到了伤害……
我觉得,虽然现在的孩子们都感受不到这样痛苦的经历,但是,假如我是当时的林海音,我就不会再去找另外一家书店看书了,而是忍……忍……忍。作者林海音被感触书店后还继续找下一家书店看书,说明她太爱读书了,假如她当时没有读那么多书,她也就不可能出书,不可能成为一个作家,不可能……
读完《窃读记》,我不仅了解了以前时候普通人家的生活,也懂得了看书,可以使自己变得强大起来,也许,有很多作家小时候,都有着这样艰苦的“窃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