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字读后感(通用24篇)
今天,我们学习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故事作文,主要讲诉的是在战国时期有一个农夫,由于经常食不果腹,所以他每天都必须坚持到田地辛苦劳作。
有一天,当他正在专心工作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出来。由于速度太快,它还没来得及收力就已经撞死在田边的树桩上啦。
这时,农夫又惊又喜,天下还有这等好事。于是他将野兔带回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他想,要是天天都有一只兔子撞死在这,那我岂不是以后都不用劳动啦。于是,农夫从此就荒废了自己的田地,每天就在那个树桩旁边等待着,等待着……
通过这篇文章,我了解到人不能够企图不劳而获,只有自己脚踏实地,才能将日子好好过下去。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一本书就如同一个装满智慧的背囊。而《智慧背囊》这本书就像一个各种智慧的融合。
在《智慧背囊》中,我们时刻都能找到自己的背影,感觉故事里面的人物跟生活当中的自己一样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其实,只需要我们勇敢面对,加以克服,便能战胜困难。在平时,我们的家长会教我们许多东西,他们都想要让我们不走弯路,而不走弯路未免就对我们的成长有利,反而会我们害我们。比如说《鱼王的儿子》就告诉我们;传授了技术,却没传授教训,一样不能使人成大器。现在如同温室般花朵的我们,也该见见外面的“阳光”了。
有时候,换个角度看问题也是一种巧妙的方法。比如:《橡树林子着火后》。在美国的一个小村庄里,村后是一大片空旷的场地。村长带领村民种橡树。然而,很多年过去了,橡树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由于橡树越来越少,橡树的价格也一路上涨。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场火灾使上百年的橡树林子成了一堆灰烬。看着让人心痛的灰烬,村民欲哭无泪。这时一位老人说:“橡树没有了,可是我们还有大伙留下来的橡树木炭。”大家一听,马上把那些还在冒着热气的庞大树干倒进炭窑。不久,橡树木炭获得了市场的青睐,村庄成为了一个百万富翁的村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失败,但失败并不会是最终的结果,往往失败中就蕴藏着希望。名言说得好:“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只要我们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智慧背囊》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爱是无处不在的,能从他人微笑中感受到爱,注视中感受到爱,从语言中感受到爱。我们平时可能经常会挨父母骂,但那也是一种父母对我们爱的表达。
利用假期空闲时间我读了几个小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大禹治水》,讲的是古代时期经常发生洪水灾害,人民的生活流离失所。有个叫大禹的人为了天下人民的安全治理水害,在这期间大禹曾三次路过家门,但一次都没有进去看看自己的亲人。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终于疏通了九条河道,使洪水沿着新的河道流入大海的故事。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大禹是个非常无私。非常了不起的人,说他无私是因为在跋山涉水治理河道的几年里,他曾经三次路过自己的家门口都没有进去看一眼,他有多么的想念自已的家人啊!但他都没有回家,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说他了不起是因为他面对可怕的自然灾害,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治理。翻山越岭,查清地势,探明河道……这其中遇到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大禹有着坚定的决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困难后最终制服了洪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面对多大的困难只要有颗坚定的心和顽强的意志,不论做什么事情都会难不倒你!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课外书,它的名字叫《调皮的日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朱多星,他的外号叫“智多星”。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朱多星和他的表弟小沙及其小伙伴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这本课外书中有亲人之间温暖的关怀,有小伙伴之间善良的恶作剧,还有人与动物之间深厚的情感,看书的过程中我时不时地会捧腹大笑,笑完之后我自己好像也悟出了不少生活的道理。
在这本书中有趣的事情数不胜数,比如有一次小沙生日,朱多星全家费尽心思给小沙买了很多礼物,姑父买了漂亮的羽毛球拍,姑妈买了一个三层的大蛋糕,而朱多星也特意买了一副漂亮的象棋,可是小沙反而不高兴了,任凭大家怎么哄他他都不开心。直到后来朱多星才知道小沙不开心的原因是因为所有的这些礼物是送给他们两个人的,因为只有两个人才能玩得起来。于是朱多星决定以后小沙的生日要送他一个独自享用的“外号”。看到这里我不禁笑了,多么调皮可爱的一对小伙伴!
读着读着,我突然想到了在我们的自己的生活中,也有这样有趣的事,比如我帮助身边的朋友照顾小宠物,同学们为班会而准备扮演各种角色,和小伙伴们一起结伴旅行,我们拔牙而闹出的好多笑话,也有因为怕鬼晚上不敢独自上厕所……生活中很多的事情都让人啼笑皆非,令人难忘。
在读书的过程中,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主人公童年的欢乐,同时我自己也收获了很多很多的欢乐。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我花了两个星期读完了,不过读的有点囫囵吞枣。因为看的入迷,以至于我迫不及待想翻开下一页历史,到翻完最后一页我还想再看下一页。这本《全球通史》被世界上许多著名大学选为教材。也是自90年代起北京大学历史系本科教学的首要教材之一。
以前我读《史记》《资治通鉴》没觉得写得好的。虽然历史上对这两部书,评价是很高的:《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不过我觉得《史记》、《资治通鉴》就是一本帝王书,都是阴谋、权术、人治、治人那一套。利用权术驾驭群臣、奴役人民、愚昧人民、控制人民的思想。这样的书不看也罢,也只有在现在的中国和一些落后地区还有市场。
而《全球通史》描绘的是人类历史从诞生到现代一系列几次大的飞跃。随着技术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类从茹毛饮血的史前社会到科技日新月异生活水准大幅提高的现代社会。水渠种田、驯养动物、利用牲畜耕田、铁的发明、火药的发明、蒸汽机、铁路。每一次大的技术变革都对社会才生了深远的影响。斯塔夫里阿诺斯总是不遗余力的带我们去通过远古的历史、来如何看待我们今天社会快速发展所面临的新的问题。而他对这些新的问题也总是不下定论,让我们自己去思考。世界未来是会变得更好,还是毁灭呢?环境问题、人口急剧增加和资源匮乏、核扩散危机、基因工程、社会不公平和贫富悬殊、青年的反叛,异化、犯罪和吸毒、恐怖主义、地缘政治和宗教争端、贸易保护主义、货币危机和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问题。社会到底是变得更好还是变得更坏呢?历史也正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创造、探索,我们现在的每一个人都将见证这段历史,也都要参与到这段历史当中去。
斯塔夫里阿诺斯说:21世纪不仅面临着巨大危险,而且还拥有巨大潜力。虽然历史学家们没有魔法师的水晶球,不能确定无疑地预知未来,但是,他们能比较确定地预测到,21世纪既不是乌托邦,也不是地狱,而是一个拥有各种可能性的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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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很有趣,小猪很可爱!
这本书主要写了小猪上学、当大侠、小猪和狐狸这几个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唏哩呼噜当大侠,有这么一段:集市上猩猩老二正在卖香蕉,山羊老汉听见了卖香蕉的就去买。香蕉的价格是100元一斤,可山羊老汉闻了闻没买。这个猩猩老二不愿意了说:”闻闻就得200块!“山羊老汉不给,猩猩老二站起来就打。大侠小猪上前阻止猩猩老二,自己却被当做球踢飞了。他真勇敢,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如果我遇到这种事情,我也要帮助别人解除危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小说讲述警方为破解连环杀人案,在一所高级饭店安排警务人员预防事件发生的故事,安排的新田警官与饭店服务人员尚美之间磨合最终彼此信任,在默默无闻的警官能势的帮助下,最终抓住了罪犯。故事在我读来,我更喜欢将结局看成是次要的部分,主要的部分是在破案过程中在饭店遇到的每个人,“到饭店里来的人,都带着一张叫做客人的假面”这句话作为隐隐的线索贯穿了全文,又奠定了小说的题目。不仅仅是客人,所有人在不同的情境下都会带着一张假面,无论是谁。
每次看完一部小说,心里都有种抑制不住的感觉,并且感觉自己写下的这些话隐隐约约有作者的味道,仿佛是用作品中的主人公的身份表达着我的思想。现在想来,这种悸动,又好像是见到暗恋对象一般的兴奋与不安,我不知道我的表达是否正确,在这时才觉得书到用时方恨少,想表达的感觉因为自己的才疏学浅却不能尽然的表达出来,有种对作者的亵渎。
读完《假面饭店》,似乎体内有一种什么样的情感要喷薄而出,一种不安,一种失落,又或是一种激动。我喜欢书中的山岸尚美,是一种超乎其他的喜欢,喜欢她的敏锐洞察,喜欢她的严谨细心。对她或许更多的是一种羡慕,羡慕她可以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羡慕她一步步践行着自己的理想。大概是从她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吧,毕竟原来的我和她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像的,甚至是一致的。到底是什么磨灭了我的理想,是什么将我信誓旦旦要完成的目标瓦解的呢,不是时间,不是别人,是我自己。现在的我并不想认清这个事实。但我向往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的幸福感,向往追求目标的充实感,我想我会努力,毕竟我现在充满激情。我想有一天底气十足的对他们说:不好意思,虽然是征求你们意见,倒不如说是已经下了决心。
从小说和动漫中,我渐渐了解日本的生活习惯,语言方式,表达清感的方法,尽管和现实生活中不大一样,但我依旧喜欢在我了解中的日本人。那种礼仪习惯是我苦苦追求却无法实施的憧憬,因为那种习俗也只有在那样的环境中表现出来才不会觉得突兀吧。现在觉得就算是书中表现粗鲁的人物形象,也会觉得可爱呢,原来我已经爱屋及乌到了这种程度呢。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又见小绿人》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是:又见小绿人,这本书是作家金波老师写的一篇长篇童话,《又见小绿人》是长篇童话《追踪小绿人》的第二部,《又见小绿人》是由《追踪小绿人》这本书的结尾悬念为开端,大家肯定看到这个《又见小绿人》的题目有问题要问吧?比如又见小绿人在什么时候?小晓、宫爷爷他们后来怎样啦?我也是这样想的,看了这本书我心里的谜题就全都解开了。《又见小绿人》分为二十八章!
这本书写了小叶子和爷爷找到闪光的叶子,与小叔一起踏上了造访小绿人的旅程。看到这里,我真替小叶子兴奋,终于又能看见小晓和小绿人了。
他们在小绿人的栖息地,看见了小晓和变成小绿人的宫爷爷,还看见了很多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小绿人。变成了小绿人的宫爷爷正在写一本关于小绿人的书,还不时给小绿人讲故事,由于宫爷爷的到来,小绿人的生活也充实了起来。
可是宫爷爷原来是人,假如是人变成的小绿人只能活一年,一年以后会变成一棵有心跳的树来延续生命。看到这里,我还有一点点伤心。
宫爷爷在一年后真地变成了一棵有心跳的树,爷爷为了与宫爷爷谈心并替他完成那本关于小绿人的书,也变成了小绿人。还和小绿人奶奶成立了一所倾听小学,担任了这所学校的校长。他决定永远和小绿人在一起,教会他们倾听花草树木。
为了学习,小叶子要和妈妈回家了,他真想带小晓一起走,但小晓说还不是时候,看着小叶子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小绿人,我真难过,真希看金波爷爷能再写下一部续集《再见小绿人》,让小叶子和小晓他们永远生活在一起,不再分开!
看了这篇童话,我除了知道怎么写好文章人物的表情,我还为文章里的小朋友感到高兴,因为他最后也变成小绿人了,以后都可以和自己的伙伴小绿人玩了!我知道除了要掌握怎么写好文章人物的表情,还从中懂得了要如何珍惜生命,团结友爱,快乐生活每一天!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外公是棵樱桃树》。
故事的主人公是托尼诺,他是个天真活泼的小男孩,也有善解人意的一面。他与众不同的是,有一位特立独行的外公。在外公的引导下,学会了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樱桃树呼吸的声音;山雀妈妈喂宝宝的声音······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外公的年纪大了。再也不是以前那身强力壮的外公了,托尼诺只好独自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单独爬上樱桃树。有一次,政府要砍掉这棵名为爱丽丝的樱桃树—修路。为了保护爱丽丝,托尼诺爬上树不肯下来。爸爸妈妈很是着急,无论怎样劝说,托尼诺坚持不下树。政府无奈,只好放弃了这棵樱桃树。爱丽丝不只是一棵树,更是外公精神的象征。
书中有个故事说道:一天,托尼诺不小心打碎了一个鸡蛋,外公拿出两个给他。但若是在妈妈面前打碎鸡蛋,他得到的肯定会是一记响亮的耳光。这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换位思考。一次,班上有位同学考试考了65分,老师却表扬了他。但在我们看来,这已经是一个很差的分数了,几乎不可能赢得任何人的赞扬。而老师首先想到的是,无论分数如何,只要有进步,哪怕是一丁点进步,也不应该被人们忽视。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都应该站在别人的立场想想,而不要过分的自我。对的,我们要坚持,错了,我们应该及时改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坦诚地面对他人、善待他人。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还会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述了就在XX年某一天的下午,汶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当大人们都沉静在工作中,学生们都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时,突然天空在他们面前黑暗下来,脚下好像有什么在走动,房子在他面前猛力地晃动着被撕裂开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发生了,时间停留在那个下午2点28分,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
路震塌了,房子震倒了,他们还失去了许多亲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搜救队员每天不停地在废墟堆里搜救幸存者,他们在一位已死去的妈妈怀里救了一个只有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幸运的是那个婴儿还活着,可是他永远失去了疼爱他的妈妈。我真为这个小孩难过,他以后的人生路怎么走下去!
地震发生的时候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我也每晚都挤在妈妈身边看电视上播放搜救的情景,看到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子,看不到原来的路,找不到原来的家,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看到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他们满脸地失望,他们失去了温暖的家、失去了学校、失去了童年和快乐,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了……这件事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我问妈妈他们以后还会有温暖的家吗?还会有学校上吗?还会有人疼爱他们吗?妈妈说;“只要我们每个人伸出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会有学校上的,他们也会有温暖的家和疼爱他们的人”。
我不解地问,谁会帮助他们呢?妈妈说;“国家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
我说:“国家是什么家”?
妈妈说;“国家就是把我们全世界的人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久他们就会有学校上,把你们的亲人当做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就会感觉到就像回到以前的家一样会得到温暖和快乐。”
从这个震惊人心的故事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帮助,这样就算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受灾的同学们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哦。”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