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这里是敬业的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夏至未至的读后感优秀15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浅川的夏季,草长鹦飞,桃花盛开,那些被时光切割成碎片的日子从他们身边匆匆走过,他们告别一个过去,也带走了自认永远的岁月,那个盛夏,他们演绎这自己的年轻。
不要轻易的对被人的成果说不,一个不,可能会毁了一个人,甚至几个人的人生。书中小司的遭遇让我倍感揪心,他面对这恶毒的诬告,是无能为力,他选择躲在阴暗的一角,让泪水肆虐。我们面对被人的心酸成果,唯一能做的就是鼓励他,收好让人伤心那把刀,不让他刺伤一个脆弱的灵魂。
青春是一本仓促的书,而成长就是一个摆脱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立夏出生贫寒,但她不卑不亢,朴实,勤奋,唯有为落后的成绩寝食难安。人的一生不只是需要躲在幕后默默发光,而是让闪耀的霓虹灯来照亮自己的舞台。
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的大雨里潮湿的回忆,所有的眼泪和拥抱,所有的刻骨铭心的灼热年华,都在那夏至未到的夏天中湮灭。郭敬明在书中没有延续《幻城》的奇幻,而是采用了叙事的风格,在这个香樟和香樟的故事里,她从他身边匆匆跑过,于是浮草开出了伶仃的花,他在她的背上安静的等候,于是落日关上了沉重的们。他们互相教会对方原谅,宽容,哪怕遇见再打的挫折,再大的失落,最后都可以在岁月的手掌里,在时光变迁中慢慢治愈。
时光断出的层面,被地壳褶皱成永恒,来去的年华,露出曾拓印的章节,那些光阴的故事,全都被折进了书页的某个章节,那些有浮云记录下来的花事,那些又花开装点过的彩虹,都在无尽漫长的夏天成为了旱季。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暑假开端一直没事干,坐在床上翻看着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就像在翻看着自己的记忆。还记得小学有时间就喜欢去书店里看小说,看那些从作者笔下书写出来的人生。当时看了小四的《夏至未至》,只是觉得眼睛涩涩的难受。一直都觉得人生为什么就要这样的捉弄人,充满了这么的悲伤。那浓浓密密的香樟树,忽明忽暗的光影,在记忆中安静的陪我走过了这么多年。只是在校园里抬头看见那绿的快要滴出水来的香樟树叶,才觉得内心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一下,于是在放假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去图书馆把《夏至未至》带了回来。
翻开书的刹那,仿佛又回到了那年夏天,在角落里安静的感受着书中的生活气息。我总是容易伤感,总是容易陷入回忆,因为有太多太多的回忆深埋在我心里……
有人说:人老了,便总爱回忆过去。我老了么?也许是吧,从蹦蹦跳跳开始变得不再那么爱说话,我就开始苍老了。不过,苍老的是灵魂而已。再次阅读这本书,我很想说“年轻真好”。因为年轻,所以肆无忌惮;因为年轻,所以可以在那么多的悲伤中倔强的不屈的站立。遇见是一个那么倔强的女孩,只是一个理想,便让她勇往直前,不再回头。只是在她勇往直前的同时,她看不到青田掉落在地上大颗大颗的悲伤。她总是把那些伤害把那些悲伤压缩再压缩,压缩到自己也无能为力了,可还是会感到疼痛。看到她,我突然就想起在阳光下,也同样的站着那么一个女孩,总是叛逆的倔强着,总是不屈服,可是我分明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孤单和落寞。就那么的轻轻的映在了我的心底,于是那模糊的身影和那苦涩的笑容也同样在记忆中留下了痕迹。可是现实总是如此残酷,时间总是会改变一些人。当七七为了自己按下红灯的一刻,就注定了遇见的命运被改写,注定了她的悲伤咆哮着奔腾而出的那一天。
就像现在的我们,满怀着那么多的回忆,在这不大不小的城市中和那么多人擦肩而过,遇见又离开。
回忆的其实只是我们在心里不愿意流走的岁月……
郭敬明的文字,看得多了越来越没有感觉。而几年前写的小说,却越来越喜欢。
在那个冗长的,迷幻的夏天,天空是蓝的,有云,海风轻轻吹起,单纯的立夏,安静的傅小司,调皮的陆之昂,倔强的遇见……一个消失了季节的迷局,一个我们要想,要说,要形容,却总也找不到合适的思路去表达的迷局。只有大脑皮层下的那些美好,那些花瓣的脉络,以仿佛再也不会遭遇冬天般的骄傲默默无闻地在盛开着。机缘把他们相遇在那片香樟下,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有人低声说了句话,于是一切就变得很微妙,眼神有了温度手心有了潮湿,在那些天空里匆忙盛开的夏天,阳光有了最繁盛的拔节。但似乎一切还是朝着原来的方向继续,傅小司依旧一双大幕弥漫的眼,陆之昂仍然一张孩童般的笑脸,立夏依然保持着乖乖女的形象,遇见依旧桀骜不羁,七七仍然花枝招展……他们在同一个校园中展开一张张同样的笑脸,一招手一搭肩之中便度过了一个个夏天。
然而命运并不愿施舍给任何人风平浪静的年华,母亲的离去使陆之昂心中的向日葵大片地枯死,候鸟成群结队地送葬,连同一起死亡的还有那孩童般的天真,于是他变得成熟沉默,像另一个成熟版的傅小司。傅小司在津川美术大赛上的一举成名也使他在迈向成熟的祗步上遇到了一个令人们嫉妒得窒息的艳阳天。遇见放弃了求学,踏上了一条艰辛无比的寻梦之旅。当繁盛的凤凰花给他们的青春盖上最完美的尾章的时候,他们的笑脸仍是那么得干净,没有掺杂任何对未来的惶恐,所有美好的纹络仍然保留到青春结束的最后一刻,保存在照相机“咔嚓”的那个瞬间,然后人们作鸟兽散,各奔前程。
如果未来的一切仍然停留在那种缓缓流淌的香樟的温馨里该有多好,那么所有人都不会为后来发生在这群干净的少年们身上的一切而感到痛彻心扉了。那些依然驻足在过去的盼望还没来得及收走自己的线,就被现实吹来的残酷的风无情的带走了,带着对十几岁的赞叹,带着夏天的味道,带着好似可以恒久不变的安然感,栽进了某个不见人迹的荒野。
傅小司伪装的微笑,陆之昂断送的未来,立夏听了七七的背叛整颗心无声无息地沉向泥沼,遇见失去了所爱的人,七七,又活泼又大方的七七,不敢再正眼看一看以前的朋友。曾经她们是可以抱着睡在一起的女生,却在最后看对方怎样竭力掩盖内心的失落和愤怒。无数我们没有料到的事,一件件发生了。
现实里残酷的风将过去那些被阳光拉长的岁月无情地吹断,汹涌澎湃的旋律将过去所有的美好掩埋,而那些习惯了单纯而卸下了防御的人们却只能向那些记忆里美好的夏天做无止境的缅怀。仿佛无力的香客希望能从中再借到一些庇护。
然而谁也没有来庇护他们,十年的光阴让人们发现,除了记忆外,什么也不能永久。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绿油油的青春在夏天最后的呼喊声中告别。时光将这些回忆打包赠予。有了它们,我们便可以不带遗憾不惧前险的断然前行。
终于强迫自己看完了,不是不喜欢看,却是恐惧看。怕那悲伤无休止的漫上心头,无处可藏。
果然,看到尾声,我突然想阖住书本。可是一但阖上的书本我不知道可以放置多久,每每轻轻触碰,却始终不敢翻开。
看到最后几句,我甚至没有办法细细读下去。我只是匆匆掠过便迫不及待的冲下床,急促的呼吸。去找纸笔。
很美,夏至未至。死去的夏天。你们一定不知,被我宝贝不忍心弄皱一点的书,却在某日清晨惊诧的发现浸在水渍里。我一直想要让它崭新的存在。可是在看到已然皱皱巴巴残破的书。让我突然感到冥冥中的天意,正如那残破的人生。
坦白说,我甚至没有最喜欢的人。
我讨厌程七七,极度讨厌。我不知道她为何要这样。郭敬明没有交代她这样做的动机。可是她的所作所为让我厌恶。想着她在荧屏中,遇见不敢说她是自己曾经的好友。那"最佳女歌手"的荣耀,让我觉得恶心,那张嘴脸分外恶心。
至于立夏,我也并不怎么喜欢她。虽然她是一个在哪里都让人觉得温暖的女孩子。我却觉得她软弱,她甚至不敢亲自问清楚傅小司。只那样匆匆逃离。丢弃了已经失去太多,承受不住的小司。让他一夜之间失去所有,所有,一无所有……
立夏为什么不肯再陪陪他?即使他有说不要烦他。可是你可知那是他最最重要的朋友,你可知那时的他需要的绝不是你的质问。
在我眼里立夏只是个爱哭,会哭的女孩子。在发生事情的时候没有办法像遇见一样勇敢。
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遇见,只是在遇见奔跑过去,段桥红色风衣下缓慢渗出的鲜血,让我微微的埋怨。
如果遇见可以不那么的冲动,如果遇见可以听段桥说一句话。也许这个爱她的男孩子便不会在最花样的年华中嘎然结束美好的的生命,似锦的前程。
当遇见真的和青田在一起时,我感到微微的难过。虽然知道这样的合理,死者已逝活着的人要更好的生活。可是却莫名的替那消逝的青春生命而难过。失去生命的那个人就注定永远失去了所有可以的拥有……
小司,那个眼里永远大雾弥漫的男孩子,干净,美好的不曾属于这样的世界。那样的茫然,让人微微心疼。那样纯粹的男孩子爱起来一定很辛苦吧。可是仍然忍不住怪他连累了陆之昂原本绚烂的人生,虽然无辜着。
只是小司在以后的日子里会不会永远孤单下去……
陆之昂,其实我一直忘不掉的是那样一个养尊处优的少爷,那样一个明艳照人的男子,做成了乞丐。心蓦的痛着。冻坏的脚,粘成片的发,一层层油污的衣服抵抗不了刺骨的风,还有那明亮的眼睛。像个孩子一样哭得撕心裂肺,即使是那样他也从不曾怨过小司一点点。他在用力的守护着那个天使。以至于葬送了自己的人生却无怨无悔,无怨无悔……
我忽的觉得陆之昂爱小司超过了立夏。那个无论怎样都想要守在小司身边的陆之昂,超过了那个逃离小司生命后却认为是小司中途离开自己的立夏。
无期……无期……小司可以光鲜的活着,遇见可以幸福的活着,立夏可以平凡的活着。只有你,漫漫无期的人生
午夜梦回,萦绕不去的是陆之昂乞丐的模样站在满大街小司绚烂的大幅海报面前。静静伫立。
曾经,曾经立夏说过,陆之昂要比傅小司好看些,比傅小司高些……
死亡,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我是匆匆看完,匆匆写下的。没有来得及更多华丽的润色,没有更加完全考虑每个人的处境。却是呼吸急促的书写下当时最强烈的感受。凌晨2点,汹涌澎湃的记录。事后,我开始觉得自己的偏执,在那个夏至未至的光照下,所有的人都是一个悲剧。最惨烈的悲剧。
借了本夏至未至,刚看完。
觉得最后立夏离开小司没有错,如果小司和七七的事是件误会,这肯定是一个悲剧。但这确实存在着的事实,发生这样的事不是任何人的错,可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又有谁可以改变。
陆之昂啊,一个大好青年就这样毁了,悲惨。
刚开始看的时候,同学说了结局给我听,然后看着立夏和小司的温馨的高中生活,心里确实一直害怕着,害怕着小司被人陷害的那一幕的到来,看到他差不过被人陷害了,心居然踏实了下来。或许是终于看到了自己不知道的情节,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的是什么吧!不知道还有小司和七七的那一段,看到的时候,心沉下来了,看到里面的描写才知道,原来问出"堕了它"这样的话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或许不会在看这本书了,已经知道的悲情结局,总是让人不忍心在去承受一次。
起雾是冬天的事儿,可我却想说一个夏天的故事,起初写下标题并没有太多想说的,因为时间已经让我不善言辞。
人总是喜欢凑热闹的,好像是天性使然,后来,原本平庸的日子也能因为人最初的某些情感而变得看似重要了。日子平静,无常,多了温馨,多了感动,自然也少不了些许莫名的遗憾,不是为谁,也不是为杂七杂八的事,可能就是一个天气而已,譬如今天阳光不如昨天好,haha,有时候自嘲也不失初衷,就像我渴望阳光,却又那么害怕阳光,对它的害怕就如同我的皮肤,被灼伤直至凹凸不平,褪去却怎么也恢复不了如初那般模样,何时起,医生竟开始说夏天的我,对紫外线过敏,也许,就在那时,我开始将渴望变成了恐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到夏天,我将自己封闭,包裹在黑暗下,好像这样就不会过敏了,尽管你们看来矛盾,可我自己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温暖,也是怎样的荒凉。
很久之前,久到我还在20岁之前的时间里,有人说你所渴望的温暖并不是每个人需要的,你见过大片大片的向日葵在田野里燃烧的那种荒凉么?当然,顺其自然就好,渴望终归是欲求所为,既然喜欢阳光,那就先温暖自己,让自己变得足够好的时候,别人才会感受到的吧。
今天回来有人留言说我很久没有写东西了,什么时候日志会更新,看到陌生朋友喜欢我的文字,我有些感动,斜倚在沙发,然后恍如时隔多年,公交车停留在了那个充斥香樟气味的城市,一个穿着白衬衣的男孩骑着单车等待红绿灯,他长得很干净,眼睛却雾蒙蒙的,对,他就是傅小司,而我望向窗外,起雾了,他却在人群中如此耀眼,此后的日子就未曾散去。
这是《夏至未至》中我印象最深的画面,也是故事的主线,这本书我珍藏了一年,后来断断续续看了两年,却也只看了一半,后来我没打算看了,因为我仿佛看到了结局,夏至终究未至,就让书里的人物都停留在那个香樟城市,停留在学习的日子,无关遇见的离开,无关小司的梦想,无关之昂的改变,无关青田的逃离,无关七七的追逐,却想不起无关立夏的什么,也许无关的太多,只留下有关的,那是对祭司的狂热和小司的陪伴,却不是不离不弃。这个寒假我重拾起这本书,很多细节都忘了,花了两个晚上睡前的时间重新看,终于看完了,如你所料,每个人都无法回到最初,都有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同时有了太多成长蜕变的代价,却都不曾后悔。于是,我在想,如果当初每个人没有那么要强,没有那么固执,就没有未至的夏天的了。
我开始酝酿着一件事,那就是我想从去小司追梦的路上开始有个改变,我想记录下我心中对于这个夏天最美的结局,少了要强,固执的棱角,多了理解,宽容的气量,这个夏天还是可以来到人们心中的,来到小司的心中。
窗外起雾了,立夏靠着小司的肩膀,余光望着那条他曾等待红绿灯的路,用低沉许久的声音说“小司,你一直都知道的,我喜欢你,可是你却不知,我很早就喜欢祭司”。“嗯?”小司正要问,立夏仿佛躺在自己的记忆里,自顾自地说“后来在演出画画时看到你的署名,我的心就像你的眼睛雾蒙蒙的,之后和之昂那家伙陪你第一次离开北川去上海的日子记忆犹新,我看到了本属于我一个人的不知名画家祭司在那一刻光鲜亮丽,所有人都喜欢他的画,我真心替小司开心呢,可心里有些许的失落和难过,你就像冬日里的暖阳,让人无法抗拒,可是,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夏天,你开始有了光芒,我害怕”。
借了本夏至未至,刚看完。
觉得最后立夏离开小司没有错,如果小司和七七的事是件误会,这肯定是一个‘杯具’。但这确实存在着的事实,发生这样的事不是任何人的错,可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又有谁可以改变。一个女人是无法容忍自己心爱的男人和别的女人发生肉体上的接触,即使很爱。 如果我是立夏,也会走的。天意就是弄人啊!
陆之昂啊,一个大好青年就这样毁了,悲惨。
刚开始看的时候,同学说了结局给我听,然后看着立夏和小司的温馨的高中生活,心里确实一直害怕着,害怕着小司被人陷害的那一幕的到来,看到他差不过被人陷害了,心居然踏实了下来。或许是终于看到了自己不知道的情节,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的是什么吧!不知道还有小司和七七的那一段,看到的时候,心沉下来了,看到里面的描写才知道,原来问出"堕了它"这样的话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唉——
或许不会在看着本书了,已经知道的悲情结局,总是让人不忍心在去承受一次。
初次读《夏至未至》是六年级时,那时这本书已被我铭记。时隔一年多的时间重读《夏至未至》,它以崭新的面貌再度回归,再次深深地打动我。
郭敬明的书我一向都是喜欢的,他总能一下子击中我们的弱点。这本书相比,《幻城》的梦幻,《悲伤逆流成河》的凄怆,《小时代》的犀利,《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直白,《夏至未至》中的文字拥有青春淡淡的忧伤,宁静而透彻,如同被月光笼罩的泉水,纯净,唯美。
思绪被牵引到一个拥有大片香樟树的城市——浅川。立夏,遇见,傅小司,陆之昂他们的出现,他们的情绪就和我们一样发生在最透明的少年时代。有些寂寞,有些无奈,有些不羁,有些疯狂。但拥有大片香樟树的他们,拥有大片流动的绿色的季节却深烙在脑海中,有着花瓣的美好。他们的每一天都是平淡的,傅小司和陆之昂继续言语攻击,立夏拉着遇见去买饮料。光芒照亮了这群男女生。当我还停留在他们的平淡,停留在立夏与傅小司在去比赛时各分一只耳机。微笑的弧度还停留在嘴角,突然加快的齿轮,加速了悲剧的发生,他们的美好都在离开学校后崩塌。傅小司的强装的微笑,陆之昂断送的未来,立夏听了七七的叙述后心的下沉,遇见失去所爱,这就是故事的结局,出乎意料的结局。
现在的我们就生活在学校中。也许每个星期一样的课程,按部就班的生活作息,没完没了的考试,都会令我们感到无聊和无奈。但在这些日子里也总会发生小插曲。这些插曲会令我们焦虑,会令我们兴奋,会令我们害怕,会令我们疯狂。我们在感叹学校可恶的同时,却又舍不得离开这座象牙塔。我们感谢在这里得到了最纯净的友谊,面临了人生的转折点,学会了不懂的知识,了解了所处世界的辽阔。我们深爱着与我们朝夕相处的校园。这里的一花一木都藏着我们青涩的笑语,倾听着我们窃窃私语的小秘密,微笑看着我们脸上所绽放的光彩。可是,当我们离开这个巨大的保护伞后,我们一直想象的美好世界又是怎样的呢?
现在的我们无法了解真实的社会,更无法知道它的残酷。但是时间会改变我们,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会把曾经的我们变成以后的我和你。也许最终我们会变成自己所讨厌的模样,但在此之前,我们曾并肩。这个夏天,我们拥有的不仅是那片流动的绿色,还有我们相伴多年的朋友。这个夏天,掠过的飞鸟和漂浮的白云都是我们最鲜明的意义。在我们不算长的一生中总有些人教会我们成长,教会我们如何去爱。而那些我们以为惨烈的青春,那些我们以为黑暗的岁月,那些我们以为委屈的事情,原来都可以释怀,都可以深烙在我们心中。在那个冗长的,迷幻的,永不结束的夏天。
最近根据郭敬明的同名小说热播的电视剧《夏至未至》完美落幕了,虽然是一个悲剧,但也让我们唏嘘一场轰轰烈烈的青春。
故事讲的是男女主人公从高中到大学再到毕业的故事,从一个小乡村到大都市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青涩爱情成长的故事。男女主人公是在高一的校园遇见的。自行车完美邂逅的一撞,两个并不熟悉的人便撞出了好感。前后桌,班长副班长等一个个的身份让彼此互相了解,最后一起考上了中央美院。我们的青春里何尝不也有这样的例子:因为喜欢,所以一起努力,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又或者是因为暗恋某个人,拼命学好数学拿去现学现卖。那些一起奋斗的时光,身边的点点滴滴细微末节的小事情,勾勒出青春美好的乐章。青春除了拼命苦读,还有那些任性的岁月。在一个不顺心的下午,约上几个死党一起爬围墙逃课去玩一下午;又或是找一个刚刚好的晚上,喊几个同伴一起去网吧。毕竟不疯狂,枉少年。在电视剧中出现了很多闺蜜哥们的情节,而在我们的青春里,也总有那么几个要好的死党,陪你一起疯一起闹,度过最青葱的岁月。尽管可能会有背叛,尽管那些人可能被时光的洪流给带走,但是毕竟曾经来到过你的世界,陪你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
可能青春就是离开,离开就是成长。正如夏至未至里那句话所说的: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成长,就是一次次的经验一次次的教训,来告诉我们,如何更好的活着。一路走来,我们跌跌撞撞,看到了一些人情世故,也经历了一些沧海桑田。可能是因为失去,才懂得了有些人有些事要倍加珍惜。而我们,也不再是曾经的那个自己。猛然发现一切都已成过往云烟,于是我们说自己长大了。
青春的记忆,就像那片香樟树,伴随着那些夏天里沉睡着的味道,成了心里最美好的东西。田径场上,教学楼里,图书馆内,都还藏有一丝丝青春的秘密。那些为了考试而拼搏的岁月,那些闷热枯燥的夏天,那些死气沉沉的教室,还有那些永远年轻着的少年,都伴随着那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一并夹杂在了名为青春的书本里,等到老了的那天,还能翻起泛黄的书本慢慢回忆。
也就是在那次我被老师打动了,老师介绍小四的《夏至未至》时,只说了一句话:“那个女孩教会我爱,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我就在想:这是怎样的一部书?后来有机会买到了夏至未至,才发现,小四的思维中充满了浓浓的忧伤,无尽的悲哀,到最后差一点落泪,结局最好的还是遇见,也只有遇见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了,久久不能忘掉的悲伤,陆之昂的结局最后是这样,我想每一个读者都不会想到他为了傅小司而去杀人,进了监狱。合上这本书,闭上眼睛脑海里回想着书中刺人的文字,伤得很彻底。我每次看书都是这样,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对书这么痴迷。我最爱揣测别人的心思,以及猜想人物在想什么,我这到这样很无聊,但已在不知不觉间养成了习惯。
在《夏至未至》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夏至和傅小司,夏至是一个乖乖地,很有上进心,善良的女孩子。傅小司则是一个成天冷冰冰的样子,学习很好。我经常在想如果没有冯晓翼的官司,也没有程七七的手段,一切的一切会不会改变?
整本书中最喜欢的往往是给我感受最多的: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情。读到这我不仅潸然泪下,一个普通的男孩,女孩会在一个人的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这也是很困难的吧。所以这让我深深地记住了它,把它刻在我灵魂的最深处,默默的体会它带给我的忧伤。
九月将至,夏日流亡。
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喜欢夏天。因为夏天生气勃勃,给人一种希望,给人一种阳光。
相信每个人,都会喜欢这样的青春少年时光。单纯,每个人都忙于学业,好像没有真正的忧愁。
相信每个人,都会遗憾于结局。曲终人散,曾经的感情都化为乌有。都有的青春都埋葬于时间之下。
谁都会向往开头的高中时光,它单纯,明亮,干净。因为每个人的内心本质是纯真的。往往纯真的东西会重重的敲击人的心灵深处,唤起埋葬已久的善良和纯真。
仿佛时刻可以看到在冰冷的冬天,傅小司和陆之昂穿着单薄的衣服行走。都是为了耍酷。还有他们可以总是稳拿级部第一第二。傅小司放学后给立夏补化学。青春的误会,只要是解释,烦恼就没了。
无论是那一刻的定格,都可以构成一幅叫《青春》的美妙画卷。那样清晰,单纯。纯的不敢去碰触,一碰就会碎掉。
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是把美丽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
无论对么单纯总会有进入社会的一天。总会被人嫉妒,猜疑的一天。
就像构成《青春》这幅画,总要给世人看,总要接受他人的批评和夸奖,总是用物质的眼光来评判这幅画,总要拿去拍卖,把它和金钱相衡量相提并论。
再白净的画也有被被污染的一天。越白净,污染越明显。
他们都是天国降临的天使,为什么要进入人间来经受命运的生死离别,轮回之苦呢?
就像是海水冲过沙滩,沙滩上的沙子,会被海水给渐渐冲刷掉,但在沙滩上总会留些世间最美丽的贝壳。就像是岁月不断冲刷我们的人生,在人生中总要留下那最宝贵的记忆。
经历了沧桑后,又不免开始感时伤怀。
时间使这些天使不再单纯,不变的是校园外浓郁的香樟树。它们见证了他们的青春,却无法改变他们的人生。这是他们人生中最宝贵的,不会磨灭的,再怎么经历,人的内心都会留下那样一片净地。在那里,有我们的回忆,我们的玩伴,真心爱我们的人。
一切都扑向盛大的死亡。
这是人生的一部分。人生可能有很多部分组成。我们看到的是最浅显的一部分,离和合。
立夏、陆之昂是傅小司人生中的过客吗?不。不是的,他们曾经轰轰烈烈的出现在傅小司的生命里。即使没有在一起,也不会从他的生命中消失。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和他、她,在一起。人最宝贵的就是感情。
死亡后,那浓郁的香樟树下,白净帅气的男生,可爱清秀的女生,仍在这片土地上,学习,奋斗,一起画画,喝可乐。柔软的发丝仍在风中飞扬着的青春。
这一切都没变。
在离夏天最远的地方,十年的光阴让人发现,除了记忆外,什么也不能永久。原来,青春就是这样脆弱到无法挽留的东西。
故事的某一天,傅小司和陆之昂的继续言语攻击,立夏拉着遇见的手说我们去买饮料喝好不好。作者永远为我们描绘着这样浪漫而温暖的细节,把男女年少的无知发展到发现彼此。他们的青春仿佛都是在画室里、教室中、楼梯口,和香樟树下度过的。那里夏天最远的地方,也是故事开始的地方。
那年的夏天,是他们高中开学的第一天,之后十年的故事便由此开展。陆之昂和傅小司两种不同类型的男生吸引着我们的眼球。立夏如同有着单纯善良的小姑娘,遇见,让人印象深刻,仿佛天地之中,只有她的倔强。程七七的突出,让人揪心的青田。高中生活,在无数的纠缠中渐渐消逝。
他们都带着最纯的梦想进入高中,他们都拥有一颗最干净的心灵。男孩之间的仗义,女孩之间的照顾,这才是最纯的。他们的眼神中写满干净和纯真、温暖和善良。仿佛这个夏天很漫长,但是三年转瞬即逝了。
十年,发生了太多的事。每个人从校园走出后都忘记了当初他们那张纯白、幼稚的脸庞,踏入了社会,有了竞争,有了心机,在不是当初那些怀揣着最初的梦想的男女孩们。夏天已在不可阻挡地远去,仿佛要永远消失似的带走那些美好的过往。傅小司伪装的笑,陆之昂断送的未来,立夏听了叶小小的故事无声无息的离开,遇见失去了心爱之人,那个又大方又活泼的七七再也鼓不起勇气正眼看当初最好的朋友。无数我们不知道的事,都发生了。到不了的夏天,永远也不会来了,我们都走到了那个离夏天最远的地方。
原来青春不仅能给我们张弛的笑,更能给我们莫名的痛。时间会改变太多,那就像那个被香樟遮住的校园,已不再授予现在的我们;就像那时全身散发着太阳光芒的人儿,如今已处在一半阴影里。城市,学校永远不会衰老,因为他们在回忆里给人留下的只有还黄昏时的孤独和寂寞,三年,十年,从未变过。
这个城市是没有夏至的,即使太阳在最高处,也总有一半藏在香樟树下面。十年之后,又回到当初的那个夏天,你是否还是当初那个心里只有一个单纯的梦想的人?或许我们会发现,即使是站在离夏天最近的地方,也变成了离夏天最远的地方。
我是知道《夏至未至》这本书的。可是,若要让我写出现在的季节,我便也只好说——夏至未至。
很早前,几个同学便约好放假去爬山,好不容易盼到放假了,早晨起来时,天空还晴,吃完饭,刚装好爬山的东西时,便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不一会,雨便下起来。
我知道今天的爬山计划一定泡汤了,便坐在窗前看起了正对面的敖包山。雨天有很多的雾。请他时,看着山腰上开满的桃花,很是漂亮。但雨天看起来,那似白似粉竟模糊起来,隐隐约约,飘忽不定。像是没有景物的海市蜃楼,竟也不比晴天逊色!
但那山脚处的树,却在牤牛河的映衬下,在雨中的雾中格外显眼,那树上叶子的颜色,是夏天的浓绿,又是春天的似绿似黄,远远望去,那桃花和绿树像是一幅浸了水的山水画!但这一切,却又放在了北方的小镇。
雨还在淅沥沥的下着,雾也散去了一些,丁香花的香气在雨中顺着我开启着的窗子,一丝一丝的浸进鼻中。经雨冲洗过的小镇,越发显的宁静。一个还穿着工作服的工人,一手举着伞一手拎个布袋,匆匆走过对面的街道。他一定想在雨天没活的时候回家看看妻儿吧!那布袋里是给他孩子带的吃食?或玩具?而在那边,一家院子里有棵大桑树的房子里已经冒着缕缕青烟……
雾散去了不少,可雨依旧在下,现在那片树在雨中,更是显得干净,挺拔了。这时我竟在散去的雾里,看到了树下的小草,满山遍野,那颜色并不是韩愈所说春天的“草色遥看近却无”,而是夏天的绿,鲜绿,浓绿,那么诱人,那么想让人接近去碰触。在山的最东面,有两三个小梯田,禾苗稀稀落落的浓绿着,那么温馨……
回过神来,却又看到了正对着的那片桃花。桃花!哦!依旧朦胧……
电话响了,是一个同学,他说:“这雨一下,一定出蘑菇了,我们下周放假去采好吗?”我笑了笑,望了一眼窗外,抓起手旁的笔,随手写了一句——真的说不清现在是什么季节,只好说——夏至未至。
当朋友第一次向我提到《夏至未至》时,我并不在意。他们向我诉说这本书有多么多么好看,多么多么感人,可我一点也不相信,毕竟读过那么多书,从没有哪本书会给我那些感觉,即使有,也只是轻微的一点点,一点点。
当朋友第一次和我谈到郭敬明,《夏至未至》的作者时,我感觉他道像是一位出道多年,资格深老的一位歌手,当我向朋友提出时,他们所有人一惊,然后说我们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也有这种想法。也许这个人或者他的文章也会给我音乐般流畅的感觉。
带着对郭敬明的好奇和对《夏至未至》的期望,我去书店买了一本。记得在付账时,那个阿姨还笑容满面地对我说: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想你这么大的年龄也应该十分喜欢。我没说什么,只是心中多了些疑惑,《夏至未至》真的会让我喜欢,让我感动?
于是带着更强烈的好奇心开始阅读这本书,它的封面很漂亮,是淡淡而幽静的浅蓝,葱葱而清凉的墨绿,闪闪而纯洁的乳白构成,对于我这种爱幻想的人,是幅很美的画面。
看完落落的序言——离夏天最远的地方,确使我感到行行字间充满了奇妙的感觉,是幸福,是忧伤,是悲怆,难以形容。
其实真正的奇妙还在后头。这本看似不厚的书却足足花了我半个月才看完,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因为它真的很好看,使我不能放过每一个细节,到现在,也许永远我都不会否定这一点。
我喜欢浅川的香樟,其实家门口一大堆的香樟挺立了那么多年,我也没对它们产生爱慕之情,却不知小四(郭敬明)笔下浅川的香樟是那样有生气,那样栩栩如生,使我都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原本没有任何特点的香樟。望着家门前的那些香樟,我就想它们会不会是浅川的香樟,因为它们也很高大,也很繁盛。
记得浅川一中的香樟树下,那些朝着自己理想而充满活力的高中生:立夏、傅小司、陆之昂、七七、遇见这些名字随即跳出我的脑海。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有着不同的经历,可都聚在了一起,成为了好朋友。
学生时代无疑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可时间总会悄悄逝去,慢慢地,也飞快地,他们长大成人,参加了工作。
傅小司最终还是选择了他擅长且热爱的绘画事业,立夏做了他的助手。七七成了名望极大的顶红歌手。而遇见,最初立下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看到,在CD销售架上,我的CD将会排在第一位。的志愿的遇见。可在那一次,七七作为评委,她在最后一刻按下了淘汰键,遇见走了,她失落的走了,不是七七不守诺言,而是七七知道,遇见的实力要远远超过她,如果她让遇见通过,她在以后的事业中,她会被淘汰,她也是为了自己。我不能说七七是自私的,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会那样做。
《夏至未至》是80后作家郭敬明的代表作品之一,全书以青春校园为题材,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浅川的虚构城市中,有一群年轻人在这里成长,故事就在这里开始。
接下来,他们都毕业了。立夏和傅小司上了同一所美术大学并正式交往;陆之昂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而去日本留学;遇见因为找不到伯乐而继续北漂;程七七因为一场歌唱比赛而一炮而红,成为知名的女歌手。
本以为之后是宁静的生活,可命运又给他们开了个巨大的玩笑:立夏因为程七七的挑拨离间怀着绝望和悲伤永远离开了傅小司,和另一个爱慕她很久的男子成婚;傅小司因为别人的污蔑名气大不如前,并因为找不到立夏而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陆之昂为了帮助傅小司洗刷冤屈而一时冲动误杀了人开始了逃亡生涯,却最终被捕,判了无期徒刑;程七七为了得到傅小司不择手段的背叛了立夏和遇见。
答案是不唯一的,但至少要比原先的结局要好得多。
我个人感觉,这结局的大部分的责任在于傅小司的犹豫和懦弱。
如果他在程七七的的情书的情书曝光了解到真相说“不”,也许程七七就不会背叛立夏;
如果他当时下定决心不让陆之昂牵扯进这件污蔑事件,也许陆之昂就不会入狱,永远失去了自由;
一切虽是傅小司无心挑起,可最大的症结还是他。
立夏有了归宿,傅小司有了名望,而陆之昂……只有冰冷的监狱。
情义,为了从小到大的兄弟情义。
有时真的为陆之昂感到不值,在我看来,傅小司不值得他搭进去一生的自由。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骑着自行车穿过高大香樟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安静坐在教室里做题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有说有笑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执笔画素描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陪伴傅小司帮助他度过一个有一个难关暖心的样子?
青春欠我们一个陆之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