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字的读后感(通用35篇)
初读《海底两万里》,我被凡尔纳奇妙的幻想,生动的描写所陶醉。而今我重读这一世界名著,却望见了作者赋予几位主人公果敢、坚毅的性格,与那奇妙而真实的水中世界。
19世纪,一条水怪在大西洋的深处游荡,有时不留意的碰上一艘商船,有时不小心的撞坏一艘巨艇。英国因此派了一个战舰,想要歼灭它。一位博士应邀带着他的朋友上了船。不料,船毁,两人与船上的捕鲸手漂流到了“水怪”身上——它竟然是一个潜水艇!尼莫船长接纳了他们,又带领他们周游世界,参观那奇妙无比的海中帝国。
他们遇到过鲨鱼的袭击,遭遇过巨型章鱼的纠缠,来到无人来过的南极点,穿过极度炎热的海底火山。有两次,他们的同伴与他们天人永隔,他们将同伴葬在海底;有几回,他们在海底挖掘宝藏,然后送给穷苦的人民。博士三人在这里度过了梦幻似得七月,尽情浏览了海底的美景。在捕鲸手的怂恿下,三人出逃,却遇到了大西洋的漩涡。他们奇迹般的得救,结束了这奇幻的旅行。
故事简单,仅仅有四个主人公,但他们的果敢、坚强与睿智却令人惊叹。阿龙纳斯,是一位博士先生,他是三人团的领导者,整个故事由他讲述。他十分睿智,并凭借这个赢得了其他三人的尊敬;康塞尔,是博士先生的仆人,对他忠心耿耿,甚至在窒息的威胁中把仅剩的氧气给了阿龙纳斯,是个诚实、能干的年轻小伙子。还有捕鲸手尼德兰,他勇敢、坚强,精通野外生存,也有着暴躁的脾气。出逃计划也是他提出的。
他,像一只尖利的矛,狠狠地刺向外来的一切威胁。还有最神秘的尼摩船长,驾驶着领先当时科技几十年水平的潜水艇,带领着一批人,像幽灵一般在各个海洋中穿梭。从这本书上,我看到了尼摩船长的魅力。他富可敌国,却从不登上陆地;他扶持弱者,却与世隔绝;他明明不愿泄露自己的秘密,却没有杀人灭口,而是殷勤招待;他明明爱好和平,却把一艘战舰无情消灭。他是什么身份?为何有那么高端的科技?奇幻,真实,和平,杀戮,在这海底世界中,演绎了多少故事?每一次读,都能读到更多信息。这就是世界名著的魅力吧?每一本,都能挖掘出许多精彩。
雨来生长在晋察冀边区的一条芦花村里,他十分聪明好动,最喜欢跟小伙伴到村边的还乡河里游泳玩耍,他还喜欢去夜校读书认字。
那年,雨来12岁。有一次,日本鬼子来“扫荡”了,爸爸去当民兵抗日,妈妈又出了门,雨来一个人在家读书。日本鬼子来搜家,交通员李大叔跑来雨来家躲藏。日本鬼子搜到了雨来家,把雨来捆绑起来,软硬兼施,逼雨来讲出李大叔的下落。但是,任凭日本鬼子使出浑身解数,还把雨来打的遍体鳞伤,可雨来就是一句话:“不明白,没看见!”日本鬼子气得嵫牙裂齿,要把雨来拉去河边枪毙。当日本鬼子准备开枪时,雨来灵机一动,一头栽进河里,从水底里敏捷地逃跑了。
战争让无数人失去了生命。据不完全统计,第一次世界大战持续了4年3个月,有33个国家参战,卷入战争人口达15亿以上,军民伤亡3000多万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历时6年之久,先后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战,20多亿人卷入战争,死亡7000多万人。因为战争,世界有200多万儿童死亡,600万儿童受伤或残废。
但是,雨来机智勇敢,竟然在日本鬼子的枪口下成功逃脱了,又救了李大叔,这真是一个奇迹呀!我真是万分敬佩这位小英雄雨来!
我们要学习雨来这种热爱祖国,不怕牺牲的精神,做一个新时期的小英雄!
孔明三气周瑜,是《三国演义》中比较有趣的章节,茶余饭后总是被大家津津乐道。
周瑜与曹仁大战之时,诸葛亮得了南郡,用兵符星夜诈调荆州守城军马来救,却叫张飞袭了荆州。又差人带兵符诈称曹仁求救,引诱夏侯敦出兵,教关羽袭取襄阳。不费吹灰之力,诸葛亮夺下两座城池。周瑜大叫一声,金疮迸裂。这是诸葛亮一气周瑜。
刘备丧失甘夫人后,周瑜设计把孙权之妹嫁与刘备,实际上是趁刘备到南徐后暗杀之,然后图荆州。孔明将计就计,让刘备带赵子龙入赘东吴,并送三个锦囊备用。没想到吴国太相中刘备,果真将女儿嫁与刘备。孔明又设计让刘备带孙夫人回荆州,周瑜追赶未致。岸上刘备军士大叫:“周郎妙计安天下,陪了夫人有折兵。”周瑜又羞又怒,大叫一声,金疮迸裂,倒于船上。这是诸葛亮二气周瑜。
刘备不还荆州,推说夺取西川后归还,后又借口西川刘表是他兄弟,不忍做无义之事。周瑜设计,说代取西川,路过荆州时,望刘备钱粮相助,实际上,他想趁势杀刘备而夺荆州。诸葛亮又将计就计,安排四路军马围攻周瑜,扬言活捉周瑜。周瑜大叫一声,倒于马下,孔明又差人送信羞辱,周瑜仰天长叹:“既生瑜,何生亮。”连叫数声而亡。这是诸葛亮三气周瑜。
周瑜被气死时只有三十六岁,可谓英年早逝。我们在扼腕叹息的时候,不免感慨:心胸太小会害了自己啊!法国大作家雨果说:“世界上最宽阔的东西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古人说:“将军额上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些名言都劝戒我们:为人要宽容大度。倘若周瑜换个角度想:“诸葛亮啊诸葛亮,你就能吧你,我治不了你,总有人对付了你,到时候你机关算尽,看你落何下场。”就不会被气死了,即便战死沙场,也不愧为英雄称号。
平时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生气的时候。就说我吧,作为孩子王,天天和毛孩子打交道。今天你上课不认真听讲,明天他不写家庭作业。平时,值日逃跑的,损坏公物的,打架骂人的,迟到扣分的,搅得你不得开心。生气时,不免大声训斥,失控时还出口成脏。读了周瑜被气死的故事后,我反思自己:生气不仅伤害了师生的感情,还降低了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一班七、八十的孩子,不听话的毕竟是少数,为什么咱的眼里都是坏孩子呢?再说,即使孩子顽劣不听教导,那也不是咱生气的理由。假如咱总是和风细雨对待孩子,循循善诱引导孩子,孩子也不能是铁石心肠。再退一步讲,你的态度没能使孩子丝毫改变,也只能证明:教育不是万能的!但大家对你的评价,始终是:她是一位温和的教师!
所以,做温和的老师,做温和的人,冷静处理遇到的事情,成为我新的追求!
几天前我带着疼痛的心情读完巴金的小说《家》,曾经在某一本语文书的扉页上写了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一年前的某个静谧的夜晚,对着烫手却依然白亮的灯管,我心血来潮的为“活”字进行了拆字解释——
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曾叹言:“人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于死命,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人可以被轻易的毁灭,但他也有着同水一样不可忽视的巨大力量,他可以主宰自然,可以使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别小瞧水,别小瞧人应持有的“简单”,别让心的灵魂被“黑暗”所控制、压迫!
水如人,人亦如水。水,简简单单,晶莹剔透,可从外望穿里面;那么既然“人亦如水”,人是不是也应该简简单单,“一眼望穿”呢?生活的“活”字,有三点水,这第一点水代表实在,第二点水代表品德,第三点水代表道理;那么既然“水如人”,人是不是也应该注意“三点水”呢?世界万物都很美,因为它(她/他)本身就很美,美在自然,不需要装点!那么,生活和自身的心灵世界是不是也应该“很美”呢?
在巴金的《家》中,我再次见识了流动的力量和强大,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场“搏斗”。在《家》中,我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还有他们的选择和反抗,顺从、叛逆、腐化堕落等,从主人公高家三少觉慧,到主线高家大少爷觉新,从鲜明的“有压迫就有反抗”的三少爷觉慧,到既不满于黑暗的旧制度又逆来顺受的大少爷觉新,把一场激流一般的“搏斗”摄入了我的思想中,与我的“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重合交织在一起……
巴金曾提问:“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这生命?”并用罗曼·罗兰的话题做了回答:“为的是来征服它”!
从《家》中,我伸出手,结果触碰到了无边的黑暗,但是,正如巴金所说的“我并不孤独,并不绝望。我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这生活的激流会永远动荡着,不曾停止,也不能够停止,并且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
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活着,就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纵使内心含着爱、恨、欢乐、痛苦,也绝不曾失去信仰:对于生活的信仰。我的生活还不会结束,我也不知道在前面还有什么东西等着我,我只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
曾经读过一本很有奥秘的书籍,它叫《宇宙未解之谜》,这本书由五个部分组成:浩瀚宇宙,探索太空,奇诡太空,天外来客和神秘太阳。他们都有自己的特色,让我们十分的收益。
探索太空,其中讲述的太空,有很多丰富的资源。一些小行星,那上面竟然蕴含着很多的资源。其中也说的一些关于宇宙的分布。一些星系之间的距离让我们感到十分的汗颜。比如和我们相近的恒星,它距离我们之间的距离有几光年,这个也就是说,就算我们能够用光速在宇宙中穿梭,到达那个地方也要几年的时间。这个也就是说我们想要在宇宙中探索其他的奥秘的话,我们还需要很高级的科技,这样我们才能尽情的遨游宇宙了。
其中的神秘太阳也很有看头。以前从图片上看到的那些比例,看着那些星球也不必我们地球大多少,可是看这本说才知道。木星、土星这些都要比地球大几百倍!这些令我们非常的自卑。还有那个用水、火、木、土等命名的星球,曾经让我很疑惑。那个水星上面是不是全部的都是水,那个火星是不是又是全部都是火呢?
现在知道了,这些都只是个比喻罢了。金、水、火星是有岩石组成的,而木星和土星却是由气体组成的。这个是难以想象的。气体可以组成星球,那是不是说那个上面可能有氧气呢?那我们可不可以在上面生活呢?这些不过是幻想罢了。
最感兴趣的还是天外来客,那些幻想中的外星人都是很恐怖的,很吓人的。可是那书里面却让我不太害怕了。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描述下这些,就此略过罢了。
《宇宙未解之谜》——我的启蒙书,它独特的展示出了那些曾经令我们幻想无穷的许多场景。它有很多的天文知识,曾经我还看过一本《太阳纪历险记》,这个里面也讲述了一些太空的知识了。离太阳越远越冷,那是可以让一块钢铁从一米的高度掉下来就会粉碎的寒冷。但是这本书中说的有点可怜。
可以说,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感悟。而我也可以由此有很大的想法,可是尽管都是虚幻的。
看吧!一本知识读物给我们带来了多么大的益处,在这个讲究科学的时代,如果我们不多学习一些有关科学的知识的话,我们肯定会被这个时代所渐渐的遗忘,我们只会一点一点的落后,选择一本好的科普类读物吧,相信它会给你带来意外的收获!
今天我们学习了《三打白骨精》这一课,这一课主要讲了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的事情。这篇课文还体现出了孙悟空的机智、冷静、英勇无敌、明辨善恶、为人正直、忠心耿耿、武艺高强。唐僧的固执、顽强、心慈手软。还有白骨精的阴险狡诈、诡计多端。
第一次白骨精化作村姑,孙悟空劈脸一棒。第二次白骨精又化作年满八旬的老妇人,孙悟空当头一棒。第三次白骨精再次化作白发老公公,孙悟空抡起金箍棒,一棒打死了妖精。本文可化简为一句话,白骨精三次骗唐僧,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唐僧两次责怪孙悟空。
我看完本篇课文明白了,要弄清事实再去办事。
静下来了,只有天空中那许多盏星灯还在陪伴着我。
我并无睡意,读完了《高老头》应该说是读完了,了解了当代法国巴黎——那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本书中写出一个父亲——(高老头)高里奥把毕生的心血倾注在了两个女儿身上,但最终却病死在医院黑暗的病房里。直到临死两个女儿谁也不愿来看自己的父亲。在父亲下葬那天,连块埤也是两个大学生当了手表资助的。他以前是那么富有,可结局却如此的悲惨。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在女儿出嫁时一人给了六、七十万的家产,自己只留了五六万作养老金。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对父亲产生了厌恶,把他赶出了自己的圈子。她们以父亲为耻,盼着父亲早一点死去,但表面上却说出种种托词来假意的安慰他。她们像是一个吸汁机,吸干了父亲,把剩下的残品急于扔掉。儿女都是父母养大的,女儿的所作所为,高老头都看在了眼里。这可怜的老头是那么失望、孤独,他为此可以说是已经肝肠寸断了。但无论女儿怎样做,怎样一次又一次的令他失望,他的父爱却是永恒的。当他听说他的女儿在外面欠了大笔债务的时候,他宁愿把自己最珍惜的银饰卖掉为女儿还债,也不愿让女儿为此伤半点脑筋。那银饰可是他最值钱的东西了!卖了之后,他确实哭了,但他这样做并没有换取女儿的心。
书上曾写过这一段,它的每一句话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对我的震惊太大了:拉斯蒂涅克因为与鲍赛昂夫人有所谓的姐弟关系,从而有幸被公爵夫人邀请参加一个舞会。他在舞会上认识了长得高雅、漂亮的纽沁根夫人,也就是高老头的二女儿——苔尔费纳。拉斯蒂涅克在舞会上才真正看到,什么才是名门显赫,什么才是华丽、富有……他与纽沁根夫人交谈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到已攀上了通往上流社会的阶梯,他感到飘飘然了。正当他得意之时敲开了高老头的房门,在看到房间的那凄凉的景色,一股寒气让他清醒了:房间内简陋不堪:窗上没有窗帘,床上只有薄薄的棉毯,那还是用伏盖太太的旧长裙改做的,柜子已经掉漆了,没有柜门,一张不成样的写字台上放着旧草帽。这冷冰冰的房间看着让人揪心,酷似监狱里的一间凄惨的牢房。让你无法想象的是这样的“家”是两位贵族小姐父亲的住所,它与王公贵族们奢侈、华丽、体面的生活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呀!高老头看到拉斯蒂涅克,急忙问他两个女儿的情况,还问两个女儿对自己有什么看法。拉斯蒂涅克望着这个好老头儿,真觉得他可笑、可怜!他的女儿过惯了体面、奢侈的生活早已忘记了这个整日思念自己的老父亲。此时的他能说出真象吗?能让这个可怜的老人再次心碎吗?他的鼻子一酸,强忍着泪水编造出一些安慰他的话。他的语调很低,当他抬头看看高老头时,发现他容光焕发,很激动。他能说什么呢?这个好老头平时就受别人玩弄、嘲笑,难道让他知道,他在女儿眼里是那么渺小,一文不值,成了她们的眼中钉,让他那仅有的一些希望与宽慰也要随之而去吗?让他在女儿面前的一点点尊严感也要化为耻辱吗?就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看到这样的父亲,看到他伟大的父爱也会流泪呀!他觉得,这是在欺骗他,但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它是一个大学生对这位老人的无限敬意与理解。
最后,高老头病了。可怜的他发出最后一声呻吟竟是“求求你们,让我见见我的女儿吧!我只要看见她们,我的病就会好的,求求你们了……”这几句发自内心的肺腹之言虽是这么朴实,但却饱含了对女儿的爱与期待。病痛折磨得他浑身发抖、昏迷了。但昏迷时还亲切地叫着:“阿纳斯塔西,苔尔费纳(两个女儿的名字)!”他对女儿的爱已经感染了周围的人,却不能融化两个女儿那冰冷的心。直到他死了,两个女儿才来到父亲身旁,同他“告别”。但对父亲的后事却不闻不问,扬长而去。高老头的归天仪式是最简单、最贫困、最单调的,只有最穷的人才是这种仪式:可怜得只有哀乐在号响。可他是两个贵族家庭的父亲呀!难道让这颗亡魂在升天后也不能安息吗?(他)它也是上帝赐与的呀!高老头就这样走了,人间的苦难、孤独愿能留下来,让他在天堂能过几天好日子吧!
有人说,高老头的女儿太可恶了。但我认为,如果高老头对女儿的爱转化为教育而不是宠爱,那么女儿现在应该懂得珍惜父爱,应该懂得如何善良、真诚待人。然而,许多人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一个心地善良、毫无城府的人能在上流社会中立住足吗?在那个年代,特别是在巴黎——那个似乎是大浪淘沙、充满杀气的社会中,引用文中一少妇的话——“善良、纯洁就是上流社会中致命的杀手”。如果想在上流社会稳住脚根,你必须学会察言观色,任何事情的发生都绝不能写在脸上。你必须去夺取权力,争夺金钱,这样,别人才能投靠你。读完这一段,你也许会觉得少妇的话太严重了,但当时的情况确实如此。一个成功的人实质上就是一个在权力与金钱的决战中取胜的人。这样的人肯定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我不禁这样想:在那个年代中,有多少善良人会被贵族们利用、践踏,从而他学会了不露声色,会捧会拍。他们本质的善良就会埋在心灵深处不能挥发出来。归根结底,让巴黎的人们在当时能成为那样,毁坏者应该是这个社会,这个社会潮流。
高老头的遭遇是许多当时社会中人们的一个最真实的缩影。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失去人性的一种杀戳。他生前的光辉带着痛苦与回忆,永远藏在那座孤独的坟墓中……
天空微雨,我捧着《鲁滨逊漂流记》,坐在椅子上,若有所思。
鲁滨逊从小就向往着自由,一直梦想着要去航海探险。他不顾家人反对,带着无限的憧憬,登上了朋友父亲的船。可不幸的是,船只触礁遇难,鲁滨逊只身漂到了一座荒岛上。但在危险面前,他没有退缩,而是依靠自己的双手在岛上开辟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地。他种植庄稼,驯养鹦鹉和山羊,将自己的生活安置得井井有条。之后,鲁滨逊又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作为朋友和仆人。他总会想方设法地让自己的生活更舒适、更丰富:他花了五个多月的时间造了一艘大船;他尝试着去酿酒……事实上,鲁滨逊尝试做的事儿,无论有没有成功,都无形中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乐趣。
丹尼尔·笛福在书中说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的,危险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在困境中,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将会成为英雄。而鲁滨逊,就是这样一位具有远大理想和不畏惧危险精神的英雄。
再想想,这本书又教会了我们什么呢?坚持追寻梦想,大胆地探索,坚持不懈,善良勇敢,有勇有谋……
此时,已经放晴,蓝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我心中也好似乌云掠过,此时已是雨过天晴,洒下了一抹一抹的阳光……
上年我读了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是同学借给我的。
主要内容是:一八六六年在海上发生了一件怪事:一个椭圆形的海怪在海上神秘地出没。它体型比鲸鱼大的多,速度更是让鲸望尘莫及。许多船都受到了海怪的打击。于是,主人公带着他的仆人孔塞依乘坐“林肯”号捕捉海怪。当尼德·兰用鱼叉刺到海怪时。它发怒了,猛地撞击了一下“林肯”号,主人公掉进了海里。孔塞依见状后毫不犹豫地跳进海里,把主人公救到了海怪身上。尼德兰也在上面,他发现这只海怪原来是一艘潜水艇!他们被带进了潜水艇,船长尼摩下令开船到南极去。抵达南极后,潜水艇被困在了冰山里。人们立刻开始工作。到还剩左后2米冰了,人们在半窒息的情况下躺在床上,这是多么痛苦的夜晚。只剩下最后一米的冰层要凿了,人们奋力地干着,冰层终于凿开了,潜水艇回到了海面,它的每一处地方又充满了新鲜的空气。第二天,潜艇正在海底行驶,突然窗外出现了无数只大章鱼。尼摩船长拿着斧头带着勇士们和章鱼展开了肉搏大战。领头的一位水手不幸被章鱼缠住,扔到了海里。其他的人们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跟章鱼进行了殊死拼搏。最后章鱼大败,伤的伤,死的死都逃到了海里。
在这本书里我仿佛也变成了主人公,在无边无际的大海里冒险,这次在书中主人公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蓝蓝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
《活了100万次的猫》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只100万年也不死的虎斑猫。有100万个人宠爱过它,又有100万个人在它死时哭了。可它一次也没有哭。后来,它变成了一只野猫,它呆在了一只白猫身边。在白猫生了好多小猫后,它喜欢白猫和小猫胜过喜欢自己。渐渐的,白猫老了,有一天死在了它的怀里,之后,它一直在哭,哭了100万次。就在一天中午,他死在了白猫身边,从此它再也没有活过来。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话是“猫抱着白猫,流下了大滴大滴的眼泪,他头一次哭了。”这句话中的“他头一次哭了”让我感到非常疑惑,为什么这只虎斑猫会为了这只白猫而流泪?我现在终于知道了,原来这只虎斑猫已经体验过爱与被爱的感觉了。如果去爱一样东西,那在失去它时,就会很悲伤;相反,如果不爱那一样东西,在失去它时,就不会悲伤。而且这本书中提到过:“猫喜欢白猫和小猫们,胜过喜欢自己。”这只虎斑猫喜欢白猫和小猫们都已经胜过喜欢自己了,那它在白猫死去时,一定会为白猫的死而悲伤的。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这本书十分动人,因为书中的主角——一只活了100万次的猫爱过一只白猫,又为这只白猫而哭,而且是哭了100万次,在哭了100万次后的一天中午死了,又再也没有活过来。这只活了100万次的猫在这次死后再也没有活过来,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只虎斑猫对白猫的爱。
近日,断断续续读完那个岛黄武雄先生的《学校在窗外》一书,书中作者谈对教育的理解,并不是那种理论色彩很重的“教授之书”,而是用讲故事的形式亲切地娓娓道来,谈生活中的教育,谈孩子的成长历程和发展变化。开篇就用“孩子为了什么去学校?”的问题直击人的心灵,一篇篇通俗的标题和故事阐释着自己对教育的理解,确实引人深思。作者以“孩子为了什么去学校”这个追问为引线,深入思考“受教育与不受教育有什么差别”、“知识是什么”、“学校要不要存在”、“教改发生了什么事”等涉及教育的本原问题,重新去认识知识、认识学校教育、认识当前社会。孩子为了什么去学校?作者认为,为了打开经验世界与发展抽象能力,以便与世界真正联结。作者的观点,简而言之就是,学校教育为个体的经验世界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对知识的系统学习,把自己的经验发展成抽象能力、理性能力,从而与真实世界形成真正的联结。
学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学习环境?我想起了第欧尼的那句名言:“不要挡住我的阳光”!可我们的学校教育,俨然成了束缚学生心智的场所。我的孩子在小学二年级就要做超出他们智力范围很多的题目,一到快考试就要做大量的卷子,题海战术。我曾经也去过一些中小学的校园,特别是到了中学,很难看到学生那种特有的阳光与灿烂,多数脸上写满的是疲惫与木讷。对我们的学生而言,他们在学校究竟学到了些什么?表面来看,学生在学校学到了很系统、很丰富的知识,但细一追问:这些知识是他们自己的吗?他们消化了多少?这些知识又帮助了他们什么?为他们打开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我们会发觉我们的教育离我们的生活有多远!学校学到的这一套套装知识,正是忽略了知识与人的主体经验相互联结,造成我们的学生浮离于真实世界之上,只知道一些普遍法则,面对真实生活、真实世界只能以套公式的方式对待人生。后果就是,学生一旦离开了学校,曾经的知识便遗忘得所剩无己了。知识是什么?显然不只是书本或教科书上的套装知识,还包括人与世界互动形成的经验,教育的目的就在于让人认识自己,认识世界。
刚刚过去的高考,报纸上罗列出一长串的高考状元,细细看过这些状元的事迹,没有一个是死读书、读死书的孩子,他们都有大量的课外阅读和课外活动,所以才使他们有睿智的头脑和开阔的眼界。学校里传授的套装知识只是知识的一部分。一般说来,教科书上所铺陈的材料,是套装知识的典型。数学与语文的系列课程,尤其是其典型中的典型。习惯于学习套装知识,长期被遗忘了的是人最真实的经验知识。
解决之法是通过拓广知识视野,进行价值思辨,培养抽象能力,来培养、发展人的独立思考能力。教育者应该做的事就是创造人发展独立思考的环境及催化机制。让教育内容回归知识的本来面目,把知识还原为人与世界互动的经验,而非疏离于主体经验之外的概念与资讯。
目前学校的主流价值与教师正在扮演的角色,其实不利于学生心智的成长,它们严重压抑了学生的想象力,扭曲了学生的价值观。教育成为复制知识的机器。实际上,人的学习大部分靠自己,而非依赖教师。教师最多从旁协助,所以教育的重点,首先在于解除学生身上的压抑,让他恢复童年时的好奇,让他想学。其次是向他提出问题,让他看到方向。再其次是营造讨论问题的环境。最后才是“教材与教法”。
有时看到很多孩子包括自己的孩子被大量的作业、补习班压得没有时间走出去玩一玩,我都觉得非常的不忍。窗外的世界,总能引发人们无尽的向往,抬头望向窗外,绿意盎然的风景在招摇。孩子们的眼光渴望与阳光、与芳草相遇,孩子们的心灵也期待与草地、与蓝天拥抱。学校的教育,理应架起一个联结窗内、窗外世界的桥梁。当学校教育卸下沉重与束缚,走向窗外,走向真实的世界,教育才真正回归到了它的原点。
学校在窗外,这本身也是一个隐喻。我们的学校教育,理应推开那一扇关闭的窗,看一看窗外的风景。其实,仅仅看一看窗外是不够的。画家马蒂斯一生不断地在画窗外,他自己说:“在我的意识中,窗内窗外已融而为一。”学校教育也一样,只有与个体经验相连、与真实世界相连,实现“窗内”与“窗外”的一体融合,才能让受教育者的人性特质得以健康地生长,成为人性健全的人。卢梭曾提出,“教育即生长”,可以说这就是教育的本义。“生长”需要一个良好的土壤,我们教育首先要做的也是,为“生长”提供一个良性的环境,提供一个有阳光雨露、花草树木、云霞虹影的彩色世界,让窗内的生活不再单调。
读完此书,深深觉得作为教师我们真的应该在埋头工作的时候,抬起头来看一看,看一看自己,看一看学生,看一看窗外。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岁月如歌,凡事如尘,匆匆而逝,恍如梦中·····人生匆匆而过,有喜有悲,苦乐相随,—红颜易老,韶华难留。虽不说大风大浪,但经历的事多了,在我们这个“少年不识愁滋味”的似水年华的阶段,对人生的感叹亦算是常有的事。余读晏殊的浣溪沙,不禁感同身受,或不与“大家”同,但只求述发情感,排解心绪。若不与赞,只当茶余饭后贻笑大方之味料罢了。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人最大的理想莫过于追求快乐,没有人愿意去自讨苦吃的。正如晏殊一般闲情雅致,自娱自乐,填一首词,斟一壶酒,快乐何其多!但是在快乐的过程中,若一件熟悉的物,一件相识的事,侵入眼帘,一个多愁善感的词人还能继续怡然自得吗?看到“去年”的相识的“旧亭台”,触景生情,不禁放下觥筹,拉来将要西下的夕阳,问问它到底什么时候能再回来来光顾他这惆怅的人。紧接着词人以“无可奈何花落去,时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之句叹道:可惜啊,无可奈何花都如同我此刻的心情,已经凋萎,昔日的芙蓉花,今天已成断肠草,你应该再也不会回来了。只看到去年的野燕在空邈的天空中低飞。只剩下我在这遗弃的花园中莞尔不语,独自徘徊······徘徊······
花美如靥,能绽放几时?春绚易魇,却又有几度春秋?曾经绝美的笑言,只化作岩陨坠入了未知的旷野。寥寥一生,独自悲戚。这亘古的咏叹调只为晏殊所奏出凄冽,让我的灵魂也湮没于无尽的黑夜。在此般感伤的夜里,空对银屏,木然的敲出一字一句,季春的云雾遮掩了夜里的最后一丝光亮。周遭的静谧,更映衬了内心的仓皇。
所有的一切都无法再转圆,那一段流年,只能放逐在悲欢的尘世间。看着去年的亭台,我只能轻轻问道:“夕阳西下几时回?”。
无可奈何花落去!寂寞沧桑,时光依旧,只是我们却不再是从前。我一直在想,我们,究竟是输给了时间,还是败给了苍天。以往的时光,如今看来却像一根生硬的刺,它硬生生的插在了柔软的心房,让人痛不欲生,却又不忍拔下。
一段时光的仓皇,一指流沙的无道,一番岁月的波折,悲欢离合,就让它永远沉淀。美好的事物自然会凋残,“花落去”已是事物原本的规律。感春惜时,你又何所得?独自徘徊就徘徊,只怪红颜易老,韶华难留。
追求简单,却又有多少尽如人意,伤感与婉约也并非词人之意,心中未曾平息过,“似曾相识的燕”总是无情的打扰,多情的晏殊又怎能不自讨苦吃,放下觥筹?
一只归燕,感伤了一曲浣溪沙,一曲浣溪沙却又惆怅了一个人。我不知道词人是否在感春惜时,但我却知道此人正在惜时感春······
笔于失眠夜,与失眠曲(浣溪沙)共眠。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的三部曲的第二部,主要讲述了诺第留斯号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们遇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探险,一次次把我们带入了令人神往的深海,那一幕幕惊险和悲伤也格外扣人心弦。
故事起源于1866年,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只独角鲸,出于对安全的考虑,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请参加了这次追捕行动,结果遭到了独角鲸的袭击,最终他和他的仆人以及一个捕鲸手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被独角鲸所救,此后被一个叫尼摩的艇长囚禁,在这艘潜艇开始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他们这才知道这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诺第留斯号潜水艇。他们乘着潜水艇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惊奇地遇见了许多罕见自然现象,知道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还共同学习了海洋知识。在两万里的海底航程里,他们经历了搁浅、土著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苦苦煎熬了许多日子后,潜艇终于到达了挪威海岸,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尼摩艇长这个谜一样的人物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他的纯情善良展现了一个高大令人景仰的形象。尼摩艇长的品质中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向往自由,他完全脱离海上地区管辖权和国界的限制,始终如一地追求自由自在的人生格调,虽然他一直在海底无忧无虑地生活,但还是对自己独自一人的生活感到万分悲痛,不过早已独立自主的心态让他学会了逆来顺受地面对一切,这使故事情节更加深刻,让我们可以切实地体谅他的坚忍。这部科幻小说具有多方面的特点,故事情节曲折紧张、扑朔迷离,人物命运瞬息万变,科学知识丰富详实,幻想与事实巧妙融合,交替展现了海底美妙绝伦、波澜壮阔、危机四伏的境界。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富有真情实感的科幻小说,在幻想中,一切都是那么完美无缺,那么触手可及。
今天,我读了《愚公移山》这篇文章,受到了很多启发。
从前,在太行山和王屋山这两座大山的后边,住着一位叫“愚公”的老头,他九十多岁了,跟他的家人住在一起。这两座大山阻碍了愚公一家人的出行。于是,愚公和家人决定把这两座大山铲平,开出一条大路来。这件事被一个叫“智叟”的老头知道了,他劝愚公说:“你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能搬运多少泥土?”愚公说:“我挖不了了,还有儿子,儿子挖不了,还有孙子——子子孙孙无穷无尽,而山不会增高,怎么会挖不完呢?”愚公的话感到了上天,上天派了两位天神把大山移走了。从此,这里的交通便利了,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愚公移山》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份坚持。如果认准一件事,不管会遇到多大的困我从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启发:世界上没有你做不到的事,只有你想不到的事。难,都要坚持下去,因为胜利的曙光也许就在不远处。
又是一个艳阳天!我带着愉悦的好心情,翻开了《无字书图书馆》的第一页。渐渐的,我被故事中的情节所迷住。
《无字书图书馆》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一座普通的小镇上,疲惫的火车站站长塔德欧无意间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了很多四处飘零的字母。塔德欧感到困惑:这些字母从哪儿来的?他追寻着字母,一路来到了图书馆门口,眼前的景象另他大吃一惊,字母堆成一座座山。他又找到镇长本杰明一起来到了图书馆。原来,图书馆里面的所有藏书一夜之间都变成了无字天书。镇长本杰明和人们不知所措时,首都文化部派来的阿卡西奥教授,教授下了一个结论:“没有文化!”阿卡西奥教授的话让所有的人都瞠目结舌。
这时,镇长的女儿玛嘉没有放弃,她燃起最后的一丝希望,想到了一个好主意:用掉下的字母写书!可镇长并不听她的话。她只好瞒着父母夜探图书馆,证明自己的方法可行后,她把这个奇迹告诉好朋友,玛嘉的好朋友又把这个奇迹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好朋友。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几乎全镇八到十四岁的孩子们都去图书馆写书了。可纸终究包不住火,他们被家长发现了。但令人欣喜的是,大人们受到孩子们的影响,也开始去图书馆写书。首都文化部部长也写了一本书。这个无字图书馆又恢复生机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意犹未尽,感触颇深:当我读到阿卡西奥教授所说的话:“那些书是真理,是梦想,是现实,是幻想,是知识,是愉悦,是平静,是生命。是的,是生命,因为书是活着的,他们有灵魂,有心脏,有感受。”我才明白;书也是人,他们也有自己的体会,只不过不能用口语表达罢了。当我们去翻一翻它时,它会欢呼,在心里默默地欢呼;当我们一年多没去关注它时,它会流泪,在心中静静地流泪。书是知识的代言人,失去了书,就像大树失去了根一样,知识会遗忘,甚至是消失。而一个没有知识的王国,跟那些野人有什么区别呢?都是一样的无知、愚笨,甚至因为一些野蛮的行为永遭世人的唾弃!一代伟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对人类文明史做出了多大的贡献啊!中国的名人毛主席、邓小平、钱学森等等,哪个不是读书成才?所以说,伙伴们,爱上书吧,与书为伴,不要让书默默地待在角落,静静地抽泣了!让书打开你心灵的窗户,让那一缕知识的阳光融入身体,印在灵魂之中!
读《无字书图书馆》,开始扪心自问:我多久没有读过一本书了?于是,你便会在不知不觉中爱上读书!
《木偶奇遇记》讲的是老木匠杰佩托刻了一个木偶皮诺乔,他总是让爸爸老木匠失望,他和朋友去了玩儿国,他淘气又爱撒谎。 我们不能学习他的淘气、撒谎、贪玩,不爱读书,好吃懒做。
我们要学习他后来为了找爸爸不怕苦、不怕累,学会了辛勤劳动,最后变成了真正的男孩。
书,一向是我的最爱,这不,寒假期间,我一下子把十大名着全买来了。其中,《呼啸山庄》给我的启示最大。
文中死亡希刺克厉夫既让人同情,又让人气恼。他爱凯瑟琳,为了她不顾一切,可因为凯瑟琳的虚荣最终使希刺克里夫成为魔鬼。他报复她,到头来痛苦的是他自我。
上一代的恩怨使无辜的孩子受到牵连,林顿因为父亲的不管不问,最终走向死亡。而哈里顿和凯蒂心中有爱,幸福的生活在一齐。希刺克里夫不知为何,死于非命。故事的结局令人感慨万千,它使我明白,处心积虑地报复别人,不但会使自我身心疲惫,还会伤害到许多人。可结果,往往是徒劳无功,甚至是讽刺的。所以,就应宽容的对待别人。
合上书,心里思潮起伏。我站起身,眺望远方,思绪飞走了好远……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著名的杯具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戏剧不仅仅仅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俄狄浦斯与杯具命运抗争的一生,更有价值的是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人生、思考活法的无限哲学空间。
从一出生便被太阳神谕示其终将?杀父娶母?,于是,尽管笑靥纯真、天真可爱,小小的俄狄浦斯还是被作为父母亲的国王和王后狠心地遗弃于荒野之外,甚至命令牧羊人要将其刺死,以避免未来的杯具。但是,命运终究是命运,与芸芸众生一样,俄狄浦斯最后也没能逃脱命运之魔掌,落得刺瞎自我的双眼之后自我流放的结局。
有人说,命运是存在的,人一出生上天便给你安排好了一辈子。俄狄浦斯王读后感。俄狄浦斯王何尝不是呢?他的这辈子之中,有什么是能够让他自我改变的呢?若是牧羊人狠心将他刺死,那么也就没有了之后的他;若是在迷茫的途中娶了那位女人成家,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杯具;若是当时没有智慧地猜中斯芬克斯之谜,他就不会被理所当然地奉为王,不会娶得王后他的母亲为妻这一切的一切,都由不得他。
杯具的命运是一对锋利的魔爪,紧紧地追赶着俄狄浦斯,吞噬着他。应对被注定的命运,俄狄浦斯苦笑、不屑,他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理解,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痛。杀父娶母!这样的神谕令他痛楚的同时,也充斥着深深的无奈和可笑。他觉得很可笑,自我怎会被注定如此糟糕的命运?他觉得心都被掏空了,世界都空了,他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心里只有绝望与孤寂。
但是,坚强的俄狄浦斯不甘这样败给所谓的命运,他开始反抗,发了疯地反抗,即使明白不可能改变,却还是自我给自我一丝期望去走未来的路。而越是反抗,杯具的命运越是在?斗争?的路上一步步被应验了。俄狄浦斯王读后感。在当时神化的国度里,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就算内心再强大,意志力再强,也终究打败不了魔鬼般的命运。
最后,当俄狄浦斯得知自我在尽心追查的杀害国王的凶手、全城瘟疫的祸首竟是自我,而心爱的妻子却是自我的亲生母亲之时,彻底绝望、崩溃了,但就在这样的时刻他还是没有选取逃避,勇敢地惩罚自我,承担了职责。
一向被命运追着跑,却一向勇于反抗、勇于承担,这就是俄狄浦斯。他不满于所谓的宿命,勇敢地与命运做斗争,这也是这一典型人物形象值得我们尊敬的地方。合上《俄狄浦斯王》,反思自我的人生,我觉得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就该像俄狄浦斯那样具备勇于应对、敢于承担的可贵精神品质,不为小小的挫折所打倒、不被所谓的命运所束缚,即使明白前方的道路很艰难,也要进行?有血有肉?的抗争,为自我保留一点期望,从容而勇敢地走下去,承担自我就应承担的,这样的过程也是完美而有好处的。
这是作为一个人的本分,更是作为一名党员的本分!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之后,我从中明白了人生的真谛。
这本书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样一个无产阶级英雄的光辉形象,展示了苏维埃夺取政权、保卫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波澜壮阔的斗争场面。
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英雄形象,他有着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以及钢铁般坚强的意志。在保尔投身革命期间,他曾受了重伤并因此失去了健康;但是保尔并没有放弃。他离开战场转向投入国家建设,一直忘我地工作着。这种能为理想而奉献自己的精神是多么的可敬啊!
固然,保尔的一生是艰苦而又不平凡的。一路上,当然也少不了引导着保尔走向革命的最初领导人——朱赫来。他坚强、刚毅,并且无私,愿意将自己的本领教给别人,不会想到做任何的保留;他对自己面前的道路十分了解,不屈不挠地坚决和剥削者作斗争。就是这样一个人,才造就了保尔钢铁般的意志。
这本书是一曲生命的赞歌,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都是那些为人类解放而奋斗的先烈们用鲜血换回来的。这使我深深感到:我们的一生在回顾已逝年华时,不因虚度光阴而悔恨,也不因一事无成而羞愧,而是要珍惜现有的时光,充实而又美好地走好人生的道路。
是的,如果一个人的心中永远想着祖国和人民,永远忠于人类的进步事业,那么你就会刻苦地学习、忘我地工作,永远搏击进取,你就会为祖国、为人民、为人类的进步事业贡献出自己的全部智慧和力量,乃至于生命,就会使你的人生放射出不一样的光芒!
保尔·柯察金的一生让我们永远铭记:生命不是为了索取,而是为了奉献!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这是我妈妈和老师教我学的一首古诗。
四岁时,我对古诗的意思只是一知半解。吃饭时总会在餐桌上撒下些许饭粒,妈妈常说我的嘴是“漏斗嘴”,家里人哈哈大笑,我偶尔也会傻笑。
七岁了,我在一年级的课文里读到了《悯农》,经过老师绘声绘声的分析讲解,亲眼所见让我感受到农民伯伯在炎炎烈日下劳作的辛苦,知道颗颗粒粒都饱含着农民的血汗。
我懂得了要珍惜粮食,对浪费粮食的行为产生了反感。有一天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一位叔叔抱着一位大约四五岁小女孩走过烧烤店,女孩吵着要吃烤鸭腿,叔叔毫不犹豫从口袋里拿出钱包付了五元钱。小女孩刚吃一口,就皱着皱头说:“不好吃!”“不好吃就扔了吧!”叔叔也很干脆地说了一句话。小女孩随手把鸭腿一扔,叔叔急忙抬起脚狠劲地把鸭腿踢入路旁的水沟里,亲了亲小女孩红扑扑的脸蛋,“走啦!”说完话扬长而去。
此时此刻,我真想上前劝说叔叔:不要浪费那个鸭腿!可是看到那位叔叔不屑一顾的神情,他还在乎一个鸭腿吗?还在乎那五元钱吗?我想到《金色的鱼钩》中饿死在草地上的红军老班长,想到了在大年夜饿死在街头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想到中国西部的孩子们忍饥挨饿的情景,想到海地这个国家的穷人用黄泥和面粉做饼干……满嘴流油的人怎能理解饥肠辘辘的人对粮食渴望的焦灼心情?我的眼圈红了。
前天晚上,我上网得知:中国人一年浪费的粮食相当于2亿位贫困同胞的口粮。我要呼吁:让我们共同珍惜粮食,伸出援手助贫困地区的人们一臂之力吧!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火印》,它讲的是:十二岁的坡娃带着黑狗放羊,意外地碰到狼群围困一只小马驹,他想迅速撤离,但经不住小马驹求救的嘶叫,终于让黑狗赶羊群往村里跑,自己留下来和狼群纠缠。一个孩子,一匹马驹,根本不是狼群的对手,怎么脱险?最后,是靠他的鞭声的吓唬,靠他和马驹的拼死相搏,更靠带着枪赶来的村民们,还有他临时想起的点火烧草,才赶走了狼,而他和马都受了伤。以后,这马驹和坡娃成了最好的朋友,马驹渐渐长大,相马的人看到后说这是一匹稀世良马。战争破坏了他们平静的生活,日本兵来了,要征用所有的驴、骡子和马。坡娃怎么也不让自己的雪儿被拉走,死死抓住缰绳不放,差点死在日本兵枪下。但马还是被拉走了,心爱的黑狗也在争夺中死了。雪儿被烙上了日本战马的火印,爱马懂马的日本军官河野想把它训练成自己的坐骑,雪儿处处不配合,甚至将他狠狠摔在石头上。雪儿被送去拉大炮了,就是这些大炮后来轰毁了坡儿的村庄。中国军队打败了河野的队伍,这是一次惨胜,雪儿成了战俘。但雪儿不愿跟坡娃回村里去,它仿佛有耻辱感。在后续的战斗中,当中国兵骑上雪儿追击河野时,它终于有了报仇的机会,它使尽了自己的才华,最后,是在一阵近乎疯狂的逃跑中,它忽然悬崖勒马并微微侧身,致使河野连人带马摔下了深深的山谷。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回荡着雪儿嘶鸣声,雪儿的嘶鸣是抒发与传递自己情感的一种独特方式,它是为自己的生命在呼喊,她是为坡娃呼喊,为小马驹呼喊,为野狐峪上所有的人呼喊,更是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苦闷与沉痛而呼喊。同时也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善待每一个生灵。让我们真心的对待动物吧,使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鲁滨孙漂流记》这篇课文我早就盼着学了,因为我特别佩服鲁滨孙,也对他的荒岛生活十分好奇。学过以后我不但更加佩服他而且还在他身上懂得了道理。
这部小说是迪福的代表作,讲述了鲁滨孙不顾父亲的劝阻,决心出海去经商,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鲁兵孙是一个很有胆量而且喜欢冒险的人。但不幸的是第一次出海他在大海上遇险,流落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船上其余的人全部葬身大海了。读到这一部分,我不禁为鲁滨孙感到幸运。却又为他怎样生活而担忧,我接着往下读,令我欣慰的是他战胜了重重困难,乐观面对,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获救返回了故乡。
鲁滨孙是那样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面对,他顽强乐观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漫长的二十八年里包含了多少的恐惧、孤单、艰辛,可是他全挺过来了,只因心中有一个信念“好好活下去。”我们刚学过苏联的肖洛霍夫写的一句话:人是为了自己的希望才活着的。没错,如果当时的鲁滨孙不这样乐观,心中希望自己活下去,他可能不会熬得过这漫长的二十八年,也永远不会再回到故乡了。
说起鲁滨孙孤身一人来到小岛上独立生活,我想起了六岁时在南洋学校(寄宿学校)完全陌生的环境里独立生活的时光,记得当时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没有任何让我感到熟悉和亲切的东西。周围的小朋友都在哭着喊着要见妈妈,可我知道眼泪无法洗去痛苦,哭,没有一点作用,我开始学着笑着面对。老师、同学他们总是看到我开心的一面,我把所有对妈妈的思念和各种我从未自己解决过的困难中的无奈,全都留在晚上悄悄哭泣,哭够了自己安慰自己要乐观面对。不会自己洗衣服就去问大姐姐,不会自己梳头发就去找生活老师学,那期间我曾与到多少困难呀!我都走过来了,是笑着走过来了。老师夸我是个坚强的孩子,从不哭泣,爸爸妈妈说我是个坚强的孩子,总能自己克服生活中的困难,可我总觉着自己其实并不坚强,只是什么事情总往好处想,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自己悲伤罢了。后来我才知道,这就是乐观。正是这乐观面对现实的精神才使我克服了重重困难,让那片原本陌生的校园飘舞着快乐的音符,至今我仍记得那天早晨,同学们都红着眼圈扒在门口等待着父母来接时,我独自在温暖的阳光下,在操场边采下一朵盛开的紫丁香夹在语文书里的场景,是那样快乐、幸福。
小说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也正是凭着这乐观的精神让荒无人烟的小岛充满生机,自己快乐生活的。今后的生活里,我们还将面临着各种困难、挫折。只要我们向鲁滨孙那样坚强、勇敢、乐观的面对,就一定会闯过暴风雨,迎来春天般温暖的阳光!就像阿斯图利亚斯说的“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孔乙己是一个考不上科举的穷苦书生,通过作者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写出了孔乙己与别人不同的身份,是个读书人,而且非常贫穷,没钱去坐着喝。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孔乙己》中有好几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一次是“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半句话突出了孔乙己的生活状况不佳,甚至连温饱都不能解决。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这一动作企图维护读书人的面子另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尔为之。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觉得只有捞到一个秀才才能算是一个读书人。殊不知他读的四书五经在当时的社会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文中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除了这一点,还和他好吃懒做的习性是分不开的,和鲁迅别的小说一样,孔乙己也是在封建社会精神和生活上的压迫而走向死亡的。
光阴荏苒,再回头看这篇小说,当初人们的愚昧依稀可见。尽管大城市里的人们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国民素质相比以往有显著提高,但农村,小城镇仍然是”蛮荒之地“,像华老栓夫妇那样的人并不在少数。且不谈什么边远的山区,光是在上海附近的苏州小镇,就让我见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
苏州的交通很不方便,像胥口镇那样的小地方根本就没什么出租车。一直见到造地铁的工地,不知多少个年头过去了,连1号线都没有出现。就连前往火车站的公交车都只有一辆69路,车程之长,车厢之挤,环境之劣是普通人无法承受的。从胥口到火车站一路上没有座位,1个小时的颠簸中还有无数个急刹车令你头晕脑胀,但想不到的是这一路上所谓的没有座位其实是人为造成的。车很挤,汽车到站有人下车,恰巧在我面前的2个座位便空了出来,爸爸刚想让我坐下,一个中年妇女立刻仗着人瘦小,挤进了里面的那个座位。再转眼,另一个年纪不大的老太太从另一边出现,钻过空档,立刻抢了原本在我面前的座位。我也只能无奈地笑笑,因为毕竟是年纪比较大的人,她们比我们更需要这两个座位。
正当我和爸爸笑着谈:”如果在上海,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要么就是很早就有年轻人让位了,要么就是身体硬朗还不愿别人让座。“时,前面有一个年轻人呕吐了。即便如此,也没有人让座,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好在她很快就到站了,才算是缓解了些紧张的气氛。
不知是老天看我一路疲惫困顿,我面前的两个乘客到站下车了,可这次情况却愈演愈烈。
妈妈刚想拉我坐下,只见一个青年男子冲了过来,并为了抢位子用力推了妈妈一把。我年轻气盛,沉不住气了,指责道:”就算抢位子,你也不用推人吧!“那人却还理直气壮,操着一口安徽的口音是要定了这个位子。我平时乘公交车倒是不喜欢坐下来,但今天看到那人的野蛮行径只觉愤怒,挖苦他说:”你有需要坐下的话就直说,我会让的。“爸爸却把我拉到一边,示意我别再说了。
我知道为什么不能说,因为你若与他们争辩,只有挨打的份。我想起了徐家汇麦当劳一个营业员由于不允许顾客睡觉而被刀捅死,想起了一个保安由于不允许别人插队被伞柄戳死,我还能说吗?
可是这样的事件一次次的发生,不正是鲁迅先生所极力批评的国民劣根性吗?动不动就动粗更是一种可怕的愚昧。鲁迅先生九十年前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时至今日还在延续。
一、 概述阅读内容,把握适度
读后感总是从“读”入手,一开始就要拎出读的内容,将其放在醒目的位置上。但拎出读的内容不能铺叙,篇幅不能过长,要简洁明了,具有高度概括性。可以采用两种常见的方法,一是概述,二是引述。概述抓住要点,切忌面面俱到。引述,可以直接或间接引述。但不管采用哪种概括方法,都要把握一个适度。内容过多了,会喧宾夺主,影响“感”的分量;内容过少了,不能看出“读”的情况,使“感”失去支撑点。刚刚学写读后感,往往不能把握好适度,要么大段大段地引述所读内容,把“读”写成了汇报稿;要么只有几条筋,瘦得难看,不能反映“读”的概况。“读”要小于三分之一,“感”要大于三分之二。不能把握“读”的适度,会使整个读后感或头重脚轻,或头小肚大,比例失当,让人看了很不舒服。因此,要多看看人家写得好的读后感,反复琢磨其中的诀窍。写读后感应从写好“读”开始,迈好第一步。
二、 拎出感受点,把握亮度
一开始学写读后感,不要胃口太大,写成对整本书或整篇文章的评论,而应该从小处着眼,截取读物中的一个小点或一个片段。因此,在概述所读内容之后,就要水到渠成地拎出感受点,这也是写感受的落脚点、出发点,是全文的核心所在。它像一支路标,偏离了它,就会偏离方向,误入歧途。它又像一根红线,既能贯穿全文,又能拢住全文。它还像一副跳板,借助它,由“读”到“感”。说来说去,不能小看感受点,初写读后感,最容易忽视感受点,直接从“读”跳到“感”上,把介于两者之间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随意丢掉。可见,拎出感受点十分重要。它一般是一两句话,有点像议论文的论点。但拎出感受点也不可随心所欲,因为感受点是“读”浓缩的精华,是最能打动作者的一根弦,必须慎重对待,把握一个亮度,就是说感受点要十分醒目,十分耀眼,既能吸引读者的眼球,又能辐射全文,使整个读后感跟着亮起来。
三、 阐述感受,把握深度
“感”的位置在读后感中最为重要,它是全篇的主体。应该集中精力、笔墨写好“感”。这个“感”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感受,也是读者应获得的感受,因此写阅读感受,要把握一个深度。不能浮光掠影,泛泛而谈。写好阅读感受,使它具有一定的深度,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要就事论事,就“读”而谈“读”,要有明显的针对性。要理论联系实际,有机结合实际问题来谈。与社会现实扣得越紧,就越具有说服力,越能打动读者。
第二,不要架空说理,要有真情实感。读后感的“感”,不只是来自“读”的内容,还来自自己的情感。鲁迅先生有句名言:从喷泉中涌出来的是水,从血管里流出来的是血。“水”和“血”都是液体,最大的不同不在于色彩,而在于内在质量。读后感的感受,就是从血管里流出来的血。有真情实感,才能打动读者,感染读者,具有广度和深度。
第三,不要墨守陈旧理论,要与时俱进,体现新意。读后感和其他文章一样,贵在创新。
四、“读”、“感”贯通,把握梯度
写读后感一开始就要考虑由“读”引出“感”,接着扣住“读”的内容和感受点来议论,最后还要回应开头,再次揭示“读”和“感”的内在联系,一脉贯通。这样,一层一层写下去,就像登山一样,一个阶梯一个阶梯往上攀登,最后到达顶点,给人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境。这当中就要把握一个梯度,层层深入,步步推进。读后感的结尾,再次点明“读”和“感”之间的内在联系,不单单是结构安排,首尾呼应,而且也是内容的深化,感情的升华。
一个适度,一个亮度,一个深度,一个梯度,就是学写读后感应把握的“度”,这是写读后感最基本的要求。我们要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多思考感悟勤写读书笔记,特别是写读后感。初写读后感,不一定能达到这几个“度”,但只要持之以恒地写下去,一定会写出文质兼美的读后感来。
《小王子》是一本很特别的书。是一本和我以前看的书不一样的书。看了这本书,会让你发笑,也回让你思考。有时好像没看懂,有时又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小王子独自生活在一个星球上。这个星球上只有在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小王子去了很多星球,在每个星球上认识了不同的人,有自以为是的国王、有爱慕虚荣的人、地理学家、勤劳的点灯人……最后小王子还去了美丽的人类。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放弃了自己的身体,回到了自己的星球。我想要像点灯人一样有自己的一份职业,也想像小王子那样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
总之,很奇怪。小王子共去了七个星球,最后一个来到地球上,认识了狐狸并成为朋友。在大人眼里很重要的事情,小王子却不在意。最后小王子走了,去找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玫瑰花了。书中的小王子是一个想象力非常丰富的孩子,在他眼里任何事物都是有生命的,需要用心灵去体会的。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看:他在残疾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又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经过顽强地努力,他终于成功地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禁不住热泪盈眶。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
对于困难,苦难,意志薄弱的人调头就跑,然而意志坚强的人却勇往直前,成功自然属于后者。人生在世,谁都难免会遇到崎岖坎坷,有些人会束手就擒,有些人则会勇敢拼搏。拿出一种精神,勇往向前,我们就会看到阳光。
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还需要一种等待,一种忍耐。没有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没有坚持再坚持的耐性,谁能担保自己能成才?
哲学家曾经说过:“苦难是一所学校。许多人的生命之所以伟大,都来自他们所承受的苦难。最好的才干往往是烈火中锻炼出来的。”苦难能磨练人的意志,激发人的潜能,使它折射出光辉的人格魅力,保尔?柯察金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是一个小书虫,无论天文的、地理的,还是科学的、历史的,都是我的最爱,家里的书都被我啃了很多遍,于是我的肚子里就有了许许多多的故事,这些故事都是我从书里“吃”出来的。
一天我在书柜里找寻当天新鲜的“食物”,突然《幻想语文大战》跳到了我的手中,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仔细地读起来。
《幻想语文大战》是幻想大王杨鹏为四、五年级的学生量身打造的幻想作品。讲述了主人公孙小空,来到异空间的神殿星球,调查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并偶然间卷入风暴漩涡中,回到十年前的奇幻故事。他遇到了师傅——白眉长老,以及年幼的灵狐和苍狼。师傅白眉长老交给他两大任务,一是学习武功,并控制好体内的神龙,夺取天赐神珠消灭反语文星人;二是保护灵狐和苍狼,直到他们长大成人并最终获得语文星辉,抗击反语文星人的故事。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书中各种各样百范文网题的设置,比如:找错别字,病句,错误的标点符号;在空格里添上适当的字,让每一行都组成成语;根据古诗猜花名;根据图片猜成语等等。我变成了主人公开动大脑、冥思苦想,幻想讨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解开谜题夺取语文星辉,凭借语文星辉封印了魑魅魍魉的三千魔兵。
整本书看下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靠聪明才智是不能够侥幸取胜的,而取胜的关键是必须掌握足够的语文知识。哎,只要地球上还有人写错别字,说病句,用错误的标点符号,这场战争都就不会停止。我一定要引以为戒,改掉马虎等毛病,学好语文,让语文变成我的星光宝剑,手握这把宝剑,披荆斩棘,我的学习之路、人生之路就会光辉灿烂!
不知为何,“纯情小说”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勾起我丝毫的兴趣,也许我会在某个花好月圆之夜,触景生情而冲动地去翻开一本“纯情小说”的第一页,然而,我很难保证我会读到第三页。何为“纯情小说”?在个人看来,就是那些为写爱情而写爱情的矫情之作,通篇下来,只是看到男女主人公尽做些无聊至极之事,而这些情节又常常让人发笑,笑过后只是会让人断定作者和主人公们一样低智商、低趣味。所以,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我会在一大堆小说中留意着描写爱情故事的小说,但有怀着它不要让我失望的强烈希冀。毕竟,我一向相信爱情,超过婚姻的相信。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暑假,学校布置师生同读一本书,我们班一起读了《绿野仙踪》这本童话。
《绿野仙踪》是一本荒诞离奇,如梦似幻,而十分有趣优美的童话书!多萝西在寻找回家的路上遇到各种恶魔,然后在伙伴的帮助下战胜了恶魔,最终实现愿望回到姆婶婶的怀抱中。多萝西是一个美丽活泼、有爱心、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她把稻草人变成了一个健康自由的人。他又拯救了铁皮人、帮助了胆小的狮子……他们共同为追求幸福而建立了坚固的友情,他们为战胜恶魔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使人非常感动。
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才能战胜一切困难。更使我明白了友谊的珍贵和重要性。我最喜欢、最佩服的是“胆小的狮子”。在我的印象中,狮子是森林之王,凶狠的眼睛、长长的鬃毛、尖利的牙齿、威风凛凛,非常勇敢。而这一头狮子却胆小如鼠,看到小猫小狗都要往后退几步。但自从它跟着多萝茜走上冒险之路后,一次又一次的困难、挑战逐渐唤醒的它身上的勇敢。一次他们在森林里遇见了一群害怕被怪物――大型毒蜘蛛吃掉的小动物,小动物把狮子当作救星,纷纷向他求救,狮子顿时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毫不推辞,独自一人走进了森林。当大家再见他时,它已提着毒蜘蛛的脑袋凯旋而归,虽然它也伤痕累累,疲惫不堪。胆小的狮子难道不怕怪物吗?不,他怕。那么,是什么让它克服恐惧,走进了这片森林?是向困难挑战的信心和勇气,是对小动物的关心和坚持正义的责任心。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经常会有胆小、退缩的时候,这时我们应该多想想《绿野仙踪》中的小狮子,在困难面前挺起我们的胸膛,勇往直前。决不向命运低头,我们一定会成功。
各位小朋友,大家好!我想,你们对木偶皮诺乔一定不陌生吧,是的,他就是《木偶奇遇记》里面的主人公。别看他是个木偶,可他也有情感,会哭,会笑,也会说话,他跟真正的小孩子没什么区别。如果还有谁没有看过《木偶奇遇记》的话,那别忘了赶快去瞧一瞧哟。我相信,在那里有好多的故事会让你有所收获的,从中也能得到些启发和教育。
木偶皮诺乔是个顽皮任性,做事很少考虑后果,活泼而又淘气的孩子。由于他经不起诱惑,他尽闯祸,干了不少的坏事,也给他的亲人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同时他自己也遭到一次次的惩罚。他的父亲因他被抓去坐牢,还差点丢了性命;背着家长逃学,跑到镇上去看木偶戏;嫌蟋蟀说话太啰嗦,误杀了它;因为说谎话,鼻子长得在屋子里面都不能转身;他差一点就被食火者投入火炉;狐狸和猫骗走了他的钱,又差一点把他吊死在一棵大橡树上;因贪玩他被坏孩子小灯芯带到玩儿国,被变成了一头驴子经过种种遭遇,皮诺乔终于认识了自己的错,还在鲨鱼的肚子里面救出了他的父亲。在蓝头发仙女的帮助下,决心痛改前非,并努力学习、辛勤劳动,还变得特别的有爱心。从此,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人们也都非常的喜欢他。听说在意大利的一个镇子上,还建着一个皮诺乔的铜像呢!你说,他的名气大不大?
当我用双手将这本书合上,并高高的举起的时候,我的心情那是多么的激动,这是因为我终于将它看完了。我觉得这本书里面的那些童话故事不仅滑稽有趣,而且非常有教育意义。我也深深地明白,我在父母和老师的关怀和呵护下,我要做个诚实的孩子,知错就改,努力学习,不断进取,不断去鞭策自己。我要学会感恩,那就是要拿出优异的成绩和行动,来回报他们。同时,我也希望能用自己的那颗爱心,去帮助他人。
不得不说,《俄狄浦斯王》是一个让我读了之后毛骨悚然又热血沸腾的故事。故事集中写俄狄浦斯追查杀害前王凶手这一中心事件。究竟谁是凶手?构成戏剧的?悬念?。之后透过一环扣一环的?发现?、?突破?,使矛盾一个个地揭开,一步步把戏剧冲突推向惊心动魄的结局,紧凑生动,悬念迭起,扣人心弦。令我毛骨悚然的是这无法摆脱的命运,剧中人一心想摆脱杯具的命运,无奈每一步都使自我离杯具更近一步。
个性是看到伊奥卡斯特自信满满的安慰俄狄浦斯预言不可信,命运但是如此时,真的太讽刺了。
伊:你所说的这件事,你尽可放心;你听我说下去,就会明白,并没有一个凡人能精通预言术。关于这一点,我能够给你个简单的证据。
有一次,拉伊俄斯得了个神示我不能说那是福玻斯亲自说的,只能说那是他的祭司说出来的它说厄运会向他突然袭来,叫他死在他和我所生的儿子手中。
但是此刻我们听说,拉伊俄斯是在三岔路口被一伙外邦强盗杀死的;我们的婴儿,出生不到三天,就被拉伊俄斯钉住左右脚跟,叫人丢在没有人迹的荒山里了。
既然如此,阿波罗就没有叫那婴儿成为杀父的凶手,也没有叫拉伊俄斯死在儿子手中这正是他害怕的事。先知的话结果但是如此,你用不着听信。凡是天神务必作的事,他自会使它实现,那是全不费力的。
俄:夫人,听了你的话,我心神不安,魂飞魄散。
命运总是在人们洋洋得意的时候给人重重一击,使人们之前的担心与忧虑和为摆脱命运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尖锐的讽刺。
索福克勒斯处理的主题是伟大人物的杯具命运,他一方面哀叹人类的命运多舛,一方面又感叹人类的可怕力量,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时常充满着特殊情感的张力。剧作取材于神话和传说,多描述理想化的英雄人物与命运的冲突,但终究不能挣脱命运的摆布而走向毁灭的杯具结局。
人真的就无法改变命运么?人应当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觉悟啊。俄狄浦斯的勇敢抗争让我热血沸腾。俄狄浦斯在明白自我犯下弑父娶母的罪孽后并没有自杀,要明白死是结束痛苦一了百了的方法,而活着理解惩罚是多么可怕的事!这时选取活着需要多大的勇气!
歌队:我不能说你的意见对;你最好死去,胜过瞎着眼睛活着。
俄:别说这件事做得不妙,别劝告我了。假如我到冥土的时候还看得见,不知当用什么样的眼睛去看我父亲和我不幸的母亲,既然我曾对他们做出死有余辜的罪行。我看着这些生出的儿女顺眼吗?不,不顺眼;就连这城堡,这望楼,神们的神圣的偶像,我看着也不顺眼;因为我,忒拜城最高贵而又最不幸的人,已经丧失了观看的权利了;我曾命令所有的人把那不清洁的人赶出去,即使他是天神所宣布的罪人,拉伊俄斯的儿子。我既然暴露了这样的污点,还能集中眼光看这些人吗?不,不能;如果有方法能够闭塞耳中的听觉,我必须把这可怜的身体封起来,使我不闻不见;当心神不为忧愁所扰乱时是多么舒畅啊!
唉,喀泰戎,你为什么收容我?为什么不把我捉来杀了,免得我在人们面前暴露我的身世?波吕玻斯啊,科任托斯啊,还有你这被称为我祖先的古老的家啊,你们把我抚养成人,皮肤多么好看,下面却有毒疮在溃烂啊!我此刻被发现是个卑贱的人,是卑贱的人所生。
你们三条道路和幽谷啊,像树林和三岔路口的窄路啊,你们从我手中吸饮了我父亲的血,也就是我的血,你们还记得我当着你们做了些什么事,来那里以后又做了些什么事吗?
婚礼啊,婚礼啊,你生了我,生了之后,又给你的孩子生孩子,你造成了父亲,哥哥,儿子,以及新娘,妻子,母亲的乱伦关系,人间最可耻的事。
不应当作的事就不应当拿来讲。看在天神面上,块把我藏在远处,或是把我杀死,或是把我丢到海里,你们不会在那里再看见我了。来呀,牵一牵这可怜的人把;答应我,别害怕,因为我的罪除了自我担当而外,别人是不会沾染的。
我想俄狄浦斯被人称为英雄就是因为他的这种勇气。英雄的可敬之处是他是人的前提下成立的,有人的七情六欲,战胜自身的恐惧才可得到人们的尊敬。若本是无情无欲,不怕不惧,轻简单松便做到常人难以做到的事,那是神,只能活在人们的想象和敬畏之中。我觉得索福克勒斯的成功便是在于他塑造了一个勇敢抗争命运,有血有肉的英雄。
凶残、冷酷、智慧、勇猛……是的,这些词汇都是用来形容狼的!早在几年前,一本风靡全国的《狼图腾》让我对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认识到狼并不是《东郭先生》或《狼来了》等故事中令人憎恶的反面形象,事实上狼是那样聪颖,它们严格遵守自然界的生存法则,遵守狼类社会中的国法家规,我甚至欣赏并深深敬佩这种动物。看了《狼王梦》我又温习了对狼的喜爱之情,并对关于狼的母性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
《狼王梦》的作者沈石溪,在文学界获奖众多。近二十年云南边疆生活,成就了起动物小说大王的称号。本书中作者时时变换叙述角度,将故事中主狼公的形象勾勒得栩栩如生、动作刻画得入木三分,心理阐述得恰如其分。在布局了扣人心弦的情节同时又将狼最真实的秉性和有关知识介绍给读者。对作者及其作品风格的介绍就至此止笔,我更想说说书中的狼。
狼母紫岚独自抚养着狼儿狼女,不畏各种艰辛一心想培育出一代狼王,实现死去丈夫的遗愿,成就自己和丈夫优秀血统的伟大传承。期间紫岚彰显的狼性和深切的母爱频频震撼着我。临盆时,紫岚正受大白狗的追击,在搏斗中,她运用狼的智慧,即使在身体裹挟着巨大负担且极度虚弱时也丝毫不显劣势,而唯有在生产的后期,为掩护已出生的小狼崽,同时把剩下的狼宝宝挤出产道,紫岚坚强地挺直身体,任凭大白狗在身上狠抓猛咬……终于将刚生下的狼崽全部安全运回狼洞,此时一只宝宝已不省狼世,紫岚久久地哀嚎着,为了补足奶水,让另四只能活下来,强忍悲痛紫岚吞噬了那只已死的狼崽,这是狼性的残忍,可谁又能说这不是一分更伟大的取舍,为了生者牺牲亡者,这是狼界残酷的自然法则,这是一匹有着远大理想的母狼令人战栗的勇气。
哺育幼狼时,狼母没有沉溺在孩子温情依恋的甜蜜中,因为她知道一匹誓将成为狼王的公狼必须有六亲不认、理所当然、唯我独尊的霸气,于是紫岚设计激起孩子的狼性,让孩子争夺她的乳头,撕咬狠抓,虽然她因此承受着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折磨,但她甘愿作出这样地牺牲。这不禁让我想到人类,家长总会很享受孩子的依赖,于是溺爱、娇惯,人们以为这是爱,其实只是满足自己的那份成就感权威心,同时却切实地害了孩子。就这一点,狼性让我敬佩。
狼追求绝对的自由和自我,它们要活得有骨气、死得有尊严。当紫岚的二子被猎人的捕狼夹困住,她独自陪伴儿子整整一夜,当再也无计可施,当再次丧子已成定局时,紫岚不愿孩子这样落入猎人的手中游街示众痛苦而屈辱地死去,于是又一次她不得不做出那样令狼悲痛且残忍的抉择:亲自爽快地结束孩子的生命……
紫岚致死追求培育狼王的理想,但不幸一次次降临到她的头上,说狼凶残,不如说是它们生活的那个弱肉强食的自然环境的残酷。垂死,紫岚依然怀揣着她的狼王梦,她将其寄托与外孙身上,并为扫除外孙安全成长的障碍与一只金雕同归于荆看到最后我忍不住潸然泪下,紫岚是一匹真正的狼、勇敢的狼。
小说中令人铭记的片段不胜枚举,小说让我感受了狼群生活地艰辛,带给我一次精神的冲击。我想说,人类请不要插足本已无比残酷的自然,不要去破换那份平衡;我想说,人类请以公平的态度对待自然界的一切生灵,还原它们的真实面目;我想说,妄自尊大的人类,其实我们真的有太多太多可以向动物学习,包括狼!
老舍先生是一位非常着名的小说家和剧作家,我们经常接触到他的作品。这个暑假,我品味了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这部小说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命运。
祥子一贯要强和奋斗,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像他这样善良、正直的人,可就是得不到上天的疼爱……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曲求全地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这些事,给了祥子一重重的打击,他本想用自己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梦,但经过这些打击,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信心,自甘堕落,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最后禁不住夏太太的诱惑得了一身脏病,成为一堆行尸走肉。
对于祥子的悲剧,我感到万分同情。他本是一个很正直的人,却落得如此下场。其实他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
其实,祥子之所以会有如此下场,很重要的原因是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不合理。书中说:"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空了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可见当时的社会真能把人变成鬼!
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这样的"刺儿头"了。以他那样的奋斗、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必能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也能成为一个幸福的人。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社会,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环境,好好地学习,不要辜负党和人民的教导,将来为祖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这本中篇小说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小说的主角是一只名叫“紫葡萄”的年轻雌狼,它的丈夫盔盔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有一年冬季,狼群因为找不到食物全都瘦成了皮包骨。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演了一场“虎口夺食”的生死戏,不幸身亡。当狼群把饥饿的目光放在了狼王盔盔的尸体上的时候,紫葡萄为了爱铤而走险,为狼群捕获了一只年轻的幼鹿,这让老母狼朵朵菊大为感动。正当狼群要展开一场血战时,老母狼朵朵菊助了紫葡萄一力,使紫葡萄成了新一任狼王,可首战便出师不利,使王位遭到了质疑……
故事还没有结束,大结局还没有出来,可是我却已经读出了一种感情。这种感情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是夫妻之间的爱?是长辈对晚辈的期待?是紫葡萄内心的纠结和苦涩?可能都不是,也可能都有。但我感受最大的,是对紫葡萄的敬佩。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雌性狼王,也是一位最负责的狼王。在它身上,你可以看到一份永远不变的责任感:首先,是对自己的丈夫负责。身为原狼王盔盔的遗孀,它拼死阻止同类相食的残酷行为,与族群里的公狼剑拔弩张。它跳悬崖,捕幼鹿,差点儿丢了性命,就是为了让众狼放弃啃食盔盔尸体的邪念。其次,是对常常帮助自己的老母狼朵朵菊负责。虽然它遭受了心怀鬼胎之辈的侮辱,抱有邪念之狼的忤逆,但为了不辜负朵朵菊的期望,它忍受了、它包容了。最后,是对自己和整个帕雅丁狼群负责。日曲卡雪山的茫茫雪野,天寒地冻,滴水成冰,无食物可果腹,它承受住精神的郁闷、饥饿的痛苦,为了自己的族群出生入死,赌上性命猎杀小牛犊证明自己!
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责任感!一份多么感人的执着!我一直在猜想故事的结局,紫葡萄的命运——我明白,紫葡萄是可以胜任的。对于动物界的弱肉强食,人们常常把身体强壮、智勇双全的视为强者。没错,这种所谓的“强者”固然是好,固然是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坚贞、执着、责任、谦让以及爱,它们融合在一起,是否会更有凝聚力、更加坚不可摧呢?紫葡萄会用行动去证明这一切,去告诉人们: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暴戾心肠的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紫葡萄拥有了这些,所以它拥有了世界。
结果如何,我说了不算,我也不能决定,但是让我来借用沈石溪老师的一句话, “假如雌性为王,这个狼群真的就会毁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