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狗猫鼠》读后感(优秀5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
在《狗·猫·鼠》中,鲁迅先生清算了他仇猫的缘由。一则是猫对于自己抓捕到的猎物,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一番之后,直至玩厌了,才肯吃下去。二则是猫与狮虎同族,却一副媚态。三则是猫吃了鲁迅先生小时候最爱的小鼠,虽然是个误会,但这可厌的猫确实在日后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虽看上去是鲁迅先生对猫恶行的控诉,但在我看来,却别有深意。鲁迅先生的文章带有一定的批判色彩,其实他借用猫的形象来讽刺当时社会之中,那些恃强凌弱、仗势欺人的暴虐者。猫在玩弄猎物这一点上,确实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折磨弱者的坏习惯相同,我实在赞成这句话。当时的中国,与典型的弱肉强食一般无二,有些人认为自己拥有“强大”的力量,便去抓住另一类“弱小”者的错误与缺点不放,如猫般折磨他们,这种坏习惯竟逐渐成为当时的社会风气!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这些都毫不留情地揭露出来,更表现了他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先生仇猫,也与它们一副媚态有关。那些封建社会中的所谓“绅士”们带给鲁迅先生厌恶,而他们的种种丑态,竟与猫的天生媚态出奇相似。文章之中多次的批判讽刺,令我对鲁迅先生在那样一种情势下,这样一种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批判精神深深折服。
在我阅读《狗·猫·鼠》这篇文章时,注意到鲁迅先生的一段文字:“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这句话着实写出了人共性的一些丑恶。人类文明虽然进步了,人类虽然是最高等的动物,却再没有如同动物一般的是非分明。我们总在为各种事情找着各式各样天花乱坠的理由,为了一些浮华肤浅的东西变得做作甚至虚伪,于是我们便很难看到是非对错看的明朗以及那些爱憎分明的人了。而更可怕的在于,没有了爱憎分明,是非黑白便在某些徒有华表的东西下变得很轻很轻。这便是一种最不可取的态度!
在鲁迅先生这篇对“猫”的控诉之中,我看到了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也更加坚定我的信念了!
《狗·猫·鼠》是鲁迅先生的散文名篇,取自散文集《朝花夕拾》。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迅先生在文中阐述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17岁生日那天,同学送了我人生中第一个布娃娃。我给它取名“泡泡”。这个名字,贯穿了我成长的17年里的所有宠物。那些宠物,全部都不属于我……
——题记
第一次见到泡泡,它是一只狗,一只普通的蜷缩在角落里的狗。但它又是特殊的。泡泡有三条腿。
初次见面时,泡泡身上的灰毛稀稀拉拉,粉红色的肉在灰黑的毛下若隐若现。我没有看到它的腿,因为在我迎上了它好奇的目光后,被从巷子的拐角处一直追到过了马路。那时我五岁,刚上小学一年级。朦胧的记得在那段隐约的时间里,巷子里总会出现狗追着人跑的“风光”场面。在我被追了一个星期后,终于被它咬到了小腿——外的棉裤。回家后发现,棉裤的四层被它咬穿了三个洞。一直到现在,我都很害怕巷子角落里以及到处撒了欢狂跑的狗
我是在被它追着咬到后才发现它有三条腿的。我很惊讶它一只三条腿的狗居然比一个两条腿的人跑得还快,它也惊讶于一个矮个小毛孩被它追了一个礼拜还敢往这里走的勇气。我们不谋而合,成为了朋友。
小时候的我是没有零花钱的,但经常能从家的各个角落里摸到面值一角五角不等的钞票或硬币,然后背着爸妈,在学校路边上买那些“垃圾食品”,吃得唾液飞了一路。泡泡总会在曾追我的巷子拐角盯着我——手中的小吃,口水顺着张开的嘴角,流了一地。
一个人回家时,我也会逗逗它,但总与它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它的丑陋与肮脏,生怕它再次的袭击,生怕它居心叵测,生怕它会带着病毒传染给我。我开始学着疏远它。不再理会它的叫声,不再一个人回家时对它招手,我会和小伙伴一起说“看那狗,真丑”,我会在它对我摇尾时拿书包赶它走。
时间久了,它也老了,连对着路人叫的声音都小了许多,身上本是稀拉的毛,掉的更多了。我和泡泡的交集终在我上初中时,停止了。泡泡在我的生命中若有若无了六年,初中后的我,再也没有走过那偏僻拐角处的小巷。而今,泡泡在我脑海里也只剩下了追我时那几声兴奋地咆哮。我不知自己是否真的珍惜过它,是否爱过它。但我想,我是在乎过它的,不然那时的我不会记得它脱了多久的毛,流了多大面积的口水。
只是现在想起来,六年里,我从未给过泡泡一次食物。
在家对面的新房还未建起时,曾经有两棵很大的樟树。大到什么程度了呢?我只知道拆迁时搬走了几十家住户。而在我家餐厅正对面的小阁楼外,我总会看见那只胖得不能再胖的猫。
是的,我的第二只泡泡是只猫。
我已不记得第一次见它是什么时候了,或许,比见到第一只泡泡还要早。不得不承认,泡泡是我这么多年时至今日见过的最会享受的猫。温暖冬日下有阳光的午后,炎炎夏季清凉的绿荫处,都可以看到它,慵懒地横趴在阁楼下的灰瓦上,眯着眼,偶尔摇摇尾巴,一副“我很惬意”的样子。
我总认为泡泡的存在是对我的公然挑衅。我曾无数次在这样的日子蹲在阳台上,冲着空气练习并不流畅的口哨。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视力5.2的我看到对面趴着的灰猫,不耐地用手,不,是爪子挠挠头,同时向我的方向翻了一连串的白眼。后来的几天,为了证实这一现象,我出门一看见它,就会挑衅的学它叫几声。只是后来接着的白眼就越发的多了起来。
我偷偷在没人的时候冲泡泡叫“肥猫”,因为它真的胖到了我都会替对面房顶的瓦块担心的地步。可在不久,它的周围就多了几只嗷嗷待哺的小猫,颜色不一。似乎就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接到过它的白眼。或许连它自己也知道,当着孩子的面翻白眼,影响不好。
收到对面一片房屋要拆迁的通知时,阁楼里那家已经搬走了。每天早出晚归的我便能看到泡泡孤单地守在阁楼的。台阶口,一坐就是一整天。那几只还在吃奶的小猫也不知什么时候,全都没了踪影。
那夜,我至今难忘。
那天下午回家有些晚,到家楼下时发现泡泡正端坐在我家楼梯口的对面台阶,双目里,没了往日的高傲。看到我的到来,它冲我轻轻唤了一声,轻轻地,“喵——”。不知是因为它这样太安静让我心疼还是怎的,我居然反条件的回叫了三声,似乎是我的回答使它兴奋了,它站了起来,连向我叫了五六遍。愣在了原地的我毫不犹豫的又一次回叫。这下的我慌了,泡泡肥胖的身躯不失优雅的朝我走来——它跳到了我的脚边!金色的双眸在夜幕下闪亮。我突然就醒了,没再敢看它一眼,头也没回一口气冲上了四楼。身后,是一阵阵戚戚的叫声。近了,更近了。我不敢回头,只顾用力打开家门。门开了,我松了一口气,鞋也顾不上脱就跳了进去。关门的一霎那,我听到了一声从未有过的属于一只猫的,哭泣。
第二天,旧房拆迁。
第三天,第四天……我再也没见过泡泡。
几个月后,我上了高中,才明白,泡泡是没有家了。而我,终究还是没能把它带回它想的家。
第三个泡泡的故事很短,我只能告诉怀着好奇阅读心的你,它是我见过最胆小的一只小老鼠。我只见过它一面,透过上下楼梯扶手的间隙,我看到被爸爸吓傻了的这只泡泡。小小的缩成一团,不住的瑟瑟发抖。新年的鞭炮声此起彼伏,它就在那个角落,无助的原地转转。我不忍再看下去,反身回了家。
今年17岁生日,我收到了我的第四个泡泡。
我不知道它们曾经属于哪个家庭,不知道它们在我看不见的时间里经历过什么,甚至连它们的生死都不知道,我只希望不论它们在哪里,都能幸福着。
如果你在街角看到一条三条腿喜欢发呆的老狗,如果你在屋顶看见一只喜欢翻白眼的灰色大肥猫,如果你在肮脏的水道边发现一只只会原地打转转的小老鼠,请替我告诉它们,我爱它。
《狗·猫·鼠》这篇以动物喻人,对“现代评论派”进行了讽刺,表现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与随意欺凌弱小的憎恨,并对社会上纵容邪恶,无法除恶务尽的现象进行鞭挞。
第一段回击了“现代评论派”对作者仇猫的污蔑,揭露他们卑鄙的手段。
第二、三段交代了狗和猫成仇的原因,以及作者对其的看法,暗讽了“现代评论派”。
第四段将动物与“现代评论派”进行对比,讽刺了他们的噜苏做作与虚伪性。
之后,作者进一步叙述了他仇猫的原因。
第五段刻画了猫的主要特征,简要交代了作者仇猫的近因,暗讽了与猫有类似习性的人。
第六段是过渡段,承上启下,承接上文作者仇猫的近因,也为下文他儿时仇猫的原因作铺垫。
第七、八、九段引用了三个民间传说,简要介绍了“猫婆”、“猫鬼”,主要叙述了“猫和老虎”,表现出猫的狡猾。
第十段介绍了隐鼠的特点、习性和“老鼠成亲”画像。
第十一至十七段,作者追忆了自己儿时救养的一只隐鼠惨遭杀害的故事。字里行间可以体会到作者以为是猫杀害了隐鼠时的那股愤怒,以及他之后“报仇”的行为,无一不表现出他对弱小的同情与随意欺凌弱小的憎恨。
最后一段,交代了作者对猫的态度与策略的转变,也对当时社会上纵容邪恶,无法除恶务尽的现象进行鞭挞,表现了作文作者的斗争精神。
一场追逐开始了。杰瑞昂首挺胸的急速奔跑着,可无论如何也前进不了一步,他不禁大喊道:“奶奶的,这样跑下去猴年马月才能跑好啊!”在他的身后,汤姆两只手接连将铺在肘子上的直抽出,,还一把给拽光了,杰瑞如释重负,连忙撒开脚,两手摆动,奔跑起来。汤姆冷哼一声,心想:逃跑?我是不会给你任何机会的,想着便低下头,两只爪子向前探出,双脚蹬地,从桌子下窜了出来,张大了嘴巴,目光直视着前方,一动不动的,像是在守株待兔。杰瑞看见了那等待着自己的血盆大口,惊呼一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硬是一头撞进了毛口,将身子一转,又向外跑,刚跑出几步之远,被汤姆的一根胡须牵制住了,又荡回猫口,犹如荡秋千似的,杰瑞暗道;“不好”连忙将身子一扭,挣脱了胡须,拼命的向外跑去。
到了转角口,一只脚向前一伸,刹住车,又向那近在咫尺的洞内跑去,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汤姆也紧跟其后,见杰瑞进了洞,在洞口探出爪子,在上方彬彬有礼的扣了几下门,闪到一边,趴在地面上,心想:哼!我就不信你还不出来了!走着瞧!你一定是我的,便在一旁耐心的等待着,在他的身后,老鼠撩开电插口,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看见了身旁的捕鼠夹,突然计上心来,心里全是得意:哼!我用捕鼠夹夹死你!我夹!我夹!我夹!我夹夹!哈哈!
杰瑞双手放在捕鼠夹下方,抬起来,艰难的朝汤姆尾巴移动,还抱怨道:“这东西也太重了吧!太辛苦了!”可汤姆的尾巴总是四处摇曳着,一会飘在这,一会儿飘在那儿,杰瑞抬着捕鼠夹,咬着牙,十分吃力地随着那条尾巴移动,可恶啊!动你毛!别动!杰瑞放下捕鼠夹,对着那条尾巴破口大骂,挽了挽袖子,气鼓鼓的大踏步走过去,双手抱起那根尾巴,可怜的汤姆,要倒霉了!“哼!活该!谁让你惹老子了。”杰瑞忍不住夸了自己一句,硬是将猫尾巴搬到捕鼠夹前,双手一放,只听得啪的一声,猫大嚎了一声,手一把抓起尾巴,脸气得有些扭曲了,连忙飞也似地抓住罪魁祸首老鼠,可杰瑞早就识相的逃命去了,他一边往后瞥了一眼,可脚却没闲着。
突然,他向前看了一眼,吓得魂都飞了出来,埋怨道:“我也太倒霉了吧~又是一个祸星。”好容易刹住车,离狗也只有一寸之差了,连忙躲到一扇门后面,可猫却没那么好运了,被狗追得心惊肉跳。
这就是猫老鼠狗之战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