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峰
以前听朋友说,她让读博士的同学为高中学生推荐阅读书目,这位博士同学思量再三,推荐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听闻这件事之后,就不自觉地发现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有对这本书的推荐。于是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但真正读这本书源于今年新高一开学。在高一统编本的新教材中,第五单元就是《乡土中国》的整本本书阅读。于是我惊叹于之前这位博士同学的远见和学识。在这种好奇和“必读”任务的双重驱动下,我轻轻翻开了得到众多大家青睐的《乡土中国》。
一打开书,还没有读几段文字,一种熟悉感就扑面而来,因为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所以对书中提到的“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意义”“城市人藐视农村人”“男女有别”等现象有着极为强烈的心理认同,对书中的内容有了一种熟悉和亲切的感觉。这种心灵的共鸣吸引我一鼓作气读完了整本书,有了下面的认知。
在重刊序言中,费孝通先生说这本书的来历:“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同时,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
整本书读完,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反复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
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借条都是多余的。等到秋收之后,谷物卖掉,再去偿还债务,这样约定俗成的借还的方式维持着乡土社会的经济往来,况且这种方式极少引发邻里之间的经济纠纷,就算是有了纠纷,经过村里的长老调节也就能够妥善解决。
在农村,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在吃饭的时候,村民们经常蹲在自家门口或者街头巷尾。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着农作物的长势啊,家长里短啊,甚至是一些邻里的合作呀,也是在这种情形下达成的。
乡土社会,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
而在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更何况,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文字下乡》一节中说:“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识不识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说奶奶一生未识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在我的老家,这样的奶奶同样也不在少数。我的奶奶一生不会写字,不会读书,更不懂学问;但是这一点都不耽误她把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也不妨碍她把我的叔叔大伯都教育的出人头地。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乡下人有乡下人的智慧。
轻轻的翻过书的最后一页,一种浓浓的充实感,沉沉的厚重感,一种意犹未尽,回味无穷的满足感涌上心头。我想这种幸福感只有像我一样,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人,才能深深的体会吧!
东校区高一�2班张永江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望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千丝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完过后,感触颇多。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旧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它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里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而我却认为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中国乡村的根挖出来了,而且给我们介绍得十分详细,头头是道。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并不是实质上的贬义。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比较稳定的,即使经受过战乱、迁移,这些灾难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细致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再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自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理,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部分人往往总是想着“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令我受益匪浅。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分离,社会变迁剧烈,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但总的来说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还是“土”的,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写到这里,我不禁赞叹费孝通先生持之以恒、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费孝通先生已经逝世,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仍然散发光芒,他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得是如此透彻。因此,我要继续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中国的乡土社会的理解。
北斗七七
早些年,第一次读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时,我没有耐心细读完整本书,只是听说它是本名著、看到它被多次推荐的心态而功利地读了个大概。虽是浏览,但书里提到的一些情形,对于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我,熟悉而又印象深刻。比如书里写到“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用得很好”,“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向泥土讨生活的人是不能老是移动的”时,让我想起终年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劳作的母亲,有时叫她出来散散心,她总是推脱说“哪里走得开嘛,地里的草长得快有一人高了还没薅完……我走了,家里的鸡给喂食啊”,真像是书里所说的“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流动不得。
初读这本书,我只停留在农村生活表面的感同身受,并没有深入地思考过。再读这本费老基于农村社会调查的基础来剖析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及其特点的书时,我已经离家在外近10年。这10年,我跟土气的农村老家在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上,有过一个分分合合分分、心生排斥到达成和解的过程。
从第一次出来上大学开始,家乡于我,只剩冬夏,再也没有春天和秋天。所以,我曾特别怀念老家院子里那满树白色的杏花、粉色的桃花,以及其他我都记不清是什么颜色的果树花、蔬菜花各相争艳的春天,怀念我家果子熟了,树叶变得红的红、黄的黄那五颜六色的秋天。曾想什么时候有机会在四五月的时候回趟家,看看那魂绕梦牵的家乡的春天。
然而,当这个机会真正来临时,我却任其溜走。由于疫情,今年学校一直没开学,我在家待了两个多月,本来还可以待到四五月杏花盛开的时候,但我却提前离开了家,后知后觉地才发现自己已经与家乡在精神上做了一次“断舍离”。我想,此后我恐怕再没资格把“怀念家乡的春天”之类的话挂在嘴上,毕竟是自己主动与家乡的人、家乡的景渐渐疏离……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调查中国农村状况而完成的,尽管时过境迁,斗转星移,现在的国人依然有着“安土重迁”的浓重思想,但是随着一个个新兴城市的崛起,向传统的农村生活不断提出挑战,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农耕劳作的人越来越少,随便走到中国任何一个农村角落,青壮年出去外面闯荡营生、只剩空巢老人在农村老家一边种地一边照顾留守儿童的现象比比皆是。特别是从我们90后这一代人开始,有相当一部分人出外求学、工作,孔雀东南飞,家乡成远方,他乡即故乡。
而年轻一代人在原来熟人的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到了陌生人的城市生活中逐渐失灵,所以“法律”开始居于中心管理地位,这是时代的进步。但仅仅依靠法律条文来规范调节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是不够的,还得靠道德来约束,胜在我们从原始社会到农业社会,再从工业社会到信息社会,一直都保有这个优良传统,所以对比历史简短的西方国家,我们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是基于我国国情而制定的,读过《乡土中国》这本书后就理解得更透彻了。如果再有一部调查当前这种社会流动现象的社会学著作,配上这本书那就太赞了!
随便瞎掰扯了一些,等再过几年回头来看,不知道会有什么新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