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照耀中国是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的不朽名著,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红星照耀中国》优秀读后感600字【优秀5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张馨叶
合起书页,我激动澎湃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的思绪仿佛又回到了那战火纷飞、硝烟弥漫的年代,脑海里依然浮现着一代革命英雄人物的传奇人生,他们用生命和鲜血书写了一部光辉灿烂、彪炳千秋的历史。为后人留下一串红色的记忆。
《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证明了一个记者的正直和职业道德,斯诺客观详实的报道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纲领,让全世界知道,在这个人口最多的国家,真正的未来在哪里。
在书中,中国的伟大革命被国民党刻意曲解,这已经不是一段真正的历史了,而被国民党扭曲,就像在斯诺未进入苏区时一样,他一直认为共产党就是所谓的“赤匪”,而毛泽东则是“土匪头子”。
在进入苏区后,他发现自己是大错特错,共产党员们热心,善良,关爱人民,处处将人民利益至上,深受人民爱戴。他们用火一般的热情、钢铁一般的意志,斩去了旧中国的毒瘤,建立起了一个崭新的新中国。
相比之下,国民党才更像土匪,他们将资本主义至上,压榨底基层劳动人民,卖国求荣,把中国社会搞得乌烟瘴气,却给自己塑造“救世主”的形象,而土匪般的过去,才是他们真正的历史。
历史是沉重的,虽经过岁月的沉淀,似乎变得遥不可及,但我们要牢记历史,感受党的伟大,这种伟大,将会带领中国迈出更辉煌的一步。
┈┈王咨鑫
2021年,我因为学习的原因,读了《红星照耀中国》,在不知不觉中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所以对这本节有许多感想。
这作本书的作者是埃德加斯诺。这本书主要以毛泽东和周恩来等红军将领和央产党领袖为主的,讲述他们革命的真实情况,准确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的斗争业绩,这本节也替世界各国解答了合种关于红色中国的疑问。这本书中令我记忆深刻的章节是万里长征,从斯诺书灾通过一组教字乃条山脉4条河流、12个省份、2座市本条河流10↑地方军阀包围看出了长征的伟大以及长征所取得的成绩。但走时长征并出来的人,他们都是经历千辛万苦的人,有些人还为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们每个人都是英雄,都有着不怕困难,坚定不移的精神,为我们达代人做出了许多贡献、看到现在这个社会和国家是多么如繁荣,都是他们的负献,但有一些人思到一些挫断和困难,就不会虽敢地去面对,而是一直懦弱地等待或盼望他们会消失,但很难,即使他们“消失,但他们也还会继续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影响着你,还不会现在勇敢地去面对他,把他解决,即使他夜再次出现,你每可以得心应手的把它解决。
顿时间,我就想了《七得,长征》中所表现的不怕留难。坚定不移的红军精神。现在年轻人还不如现在认真学习,不要辜负中国共产党对我们的期待,我们是中国的未来,我们应认真学习学到知识为社会做贡献,壮大我们热爱的祖国我们要有那种遇事不惧、坚定不移的精神。
中国建立在红军战士的忠骨上,今天的我们幸福安稳,不应庆幸,不应感恩么?向红军战士们致敬!向中国共产党致敬!愿你们的亡灵永存。让我们在这个繁荣与开放的时代奋进吧!
当你看到五星红旗在旗杆上飘扬的时候,当学校广播上演奏着国歌的时候,你是否有“我是中国人”的骄傲与自豪?你是否想要对天呼喊:“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红星照耀中国》是美国的斯诺写的。本书主要讲了他怀着浓烈的好奇心冒着可能掉头的危险来到了红区。他认为,拿一个外国人的脑袋去冒一下险,探明真相,这个代价不算太高。他来到红区,先后见了周恩来总理,毛泽东主席等人,在一九三六年十月中,他回到了白色世界。
在他来到红区之前,他提出过很多问题,没有人帮他解答,他只能自己进入红区询问,他是一个美国人,那么他为什么还冒着生命危险去了解中国呢?
他热爱中国,即使中国的条件再艰苦满分作文网,中国的饭食再差,他也不放弃了解中国,了解一个他的祖国不让了解,不让进入的地方,世界上的任何事,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他想到了,就一定要做到,不了解中国,决不罢休。
因为斯诺对中国的热爱,揭开了中美友好的新篇章,他促进了中美之间的友好往来,他也使更多的人民了解到了红色中国,他在中国西北红色区域的四个月引起他的激情和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热爱,编成了很多著作,《红星照耀中国》就是其中一篇。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一个外国人对中国充满了无限的热爱,那么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就更应该热爱中国,为“我是中国人”而骄傲,为“我生长在中国”而自豪,为“我是中国妈妈的宝宝”而欣慰。
说起贺龙,在我看来,他已经不是“人”,而是一个“神”了。
当时的贺龙被国民党称为“劣迹昭著”,但又是一个极力要争取的领袖人物,这两者看起来十分矛盾。
有人说,贺龙是个土匪,我对此坚决否认。大家想想土匪是什么,是做事粗鲁、纪律懒散的人,而贺龙呢,人家军官抽大烟、抢民女,他从未做过这等事,把治理得井井有条,令人敬佩。
贺龙是神,他神勇。
一次,他父亲带他去赴宴,父亲说贺龙胆大包天,有人还偷放一枪,贺龙面不改色,眼睛不眨,若无其事,客人拍案叫绝。这胆量也是无人能比,换作是我,早吓得魂飞魄散,可贺龙却如此镇定,少见!少见!
贺龙还有个传说。贺龙躲在湖南一个村里,有几个国民党人来收税,贺龙拿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左一刀,右一刀,把他们几个全杀光了,建立了一个苏区。这传说是真是假,已无从知晓,但是就凭他不怕枪声,能推断出这事多半是真的,人家这勇气不是吹的呀,贺龙是什么事都能做出来的人。
贺龙也十分关心百姓和战友。
在行军路上,他总是背着受伤的部下,他也从不高人一等,他的生活与部下一样简单。
他爱百姓,他痛恨压迫者,所以会有许多民众千里迢迢来投奔他,这也正是地主土绅听见贺龙而逃跑的原因之一。这世上有多少军官做得到与下属平起平坐,又有多少真心实意关心百姓呢,贺龙这种品质十分可贵!
贺龙高大、勇猛、节俭、爱民、爱兵、谦虚……
这一种。种的性格凝聚在一人的身上,他是多么传奇多么奇特,他是“神”!
这本书是一位外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在中国内战时来中国的报道,他不惧危险,走访前线,与红军同吃,同住,深入体会红军精神。
书中讲到了毛泽东,他少年时就有很强的反抗精神,他不惧强权,他敢于和当时代表很大权利的先生对质,最后还说服了他严厉的父亲,同意他去比较“先进”的学校。这在当时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所以他也成了日后中国最伟大的领导人。
当时的少年毛泽东都有如此大的胆量去对质先生,因为他并没有随着大多数人,而是很有自己的主见。这不仅在当时,在现在也很重要,不能盲目跟随人们,我们应该学习他的这一点。
在书中,还记得一位伟大的人。他是一位大将军,国民党悬赏十万元要他的头,可是他还是丝毫不怕的走在大街上,他就是红军大将军—朱德。他的大鼻子是他的标志,在当时,人们却把敌人叫作“大鼻子”,于是一些小鬼子就说你的鼻子还不够大,不能叫作“大鼻子”。
朱德居住得地方很朴素,只有几件简单的家具,他总是和几个士兵在炕上吃瓜人们一见他总是乐呵呵的,一点也没架子。民间却又很多他的神话,他能“上天,入地,分身,还可以飞”,这当然是夸大化了,不过也突出他深懂兵法。他也很懂照顾将士,一次行军中,他为了7省下些食物,连续二十几天不吃东西,只吃些野果,于是,得了肠胃病。
朱德平易近人,他很爱士兵,对自己却很吝啬,也不自高自大。这里只是朱德一人,但红军中的大将们无一不这样。在如此艰难的时期,能做到这样,是我们这个和平年代的人榜样。
埃德加·斯诺,来的时候并没有感触,但他走的时候,就感觉像“离家”,而不是“回家”,这正是红军所带给他的,也是让我们值得反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