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1000字作文(优秀7篇)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接下来给大家带来名著围城读后感1000字,希望能给您大家带来帮助。下面是整理的《围城》读后感1000字作文(优秀7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围城读后感 篇1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围城的读后感1200字 篇2

紧赶慢赶,终于在今天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可看完全书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仔细回忆了一下初中时读《围城》时的感受,又与现在的读后感比较一番,发现了不少东西。

初读《围城》,一直替方鸿渐揪着心,害怕他的假学历***被拆穿。那时候太小,对人事不通,看到他在三闾大学被同样购买了"克莱登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的韩学愈针对时,总觉得情节很可怕,似乎方鸿渐随时会被达摩克利斯之剑处死一般。

再读时,对这些情节不但能坦然接受,还觉得有意犹未尽之感。原因很简单,如今的我已经有三年的职场经验,且在初入职场时曾被人暗算一番,职场的明争暗斗对我已经没有了神秘感。换句话说,人害怕一个东西,往往害怕的不是这个东西本身,而是自己对这个东西未知的部分。无论多么可怕的事情,只要自己经历过一番,破除了神秘感,也就无所畏惧了。

说到这儿,想起来小时候手被冻伤的经历。大约在6年级,手上生了冻疮,说来奇怪,别人冻手,要么是手肿的很厚,要么是结了厚厚的痂。而我,却偏偏在指关节的地方冻破了皮、冻破了肉,甚至隐约可瞅见森森的白骨,但是我不并觉得疼或者有其他异样。

有天清晨上学,校门还未开,几个同学三五成群聚在一起闲话。忽然间有个同学惊呼,大声问我手怎么受伤了,骨头都露出来了?一瞬间,以我圆心叽叽喳喳围了一圈人,大声说可怕吓人的,问询我疼不疼的,展示自己肿的跟面包一样的冻手的,还有说要是自己手冻成这样就如何如何的……也是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手冻得太厉害了。不过我自己端详伤口时,既不觉得可怕,也不觉得分外疼痛。后来读到王子变乞丐的故事,才知道,人总会刻意夸大看到的别人苦痛,但实际上当自己接受时,也就没什么了。

因为毕业后一直在从事新媒体的工作,多少跟文字分不了干系,所以这次重读《围城》,我格外关注钱钟书的文字描写、看他的遣词造句,时常读到让我暗生“这样的句子,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写出来的”精彩表述。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的迷人”,“假使订婚戒指是落入圈套的象征,纽扣也是扣留不放的预兆”……

另一方面,关于生活细节的描写也是颇入人心。“方老先生也写信问他是否已得博士学位,何日东归。他回信大发议论,痛骂博士头衔的毫无实际。方老先生大不谓然,可是儿子大了,不敢再把父亲的尊严去威胁他;便信上说,自己深知道头衔无用,绝不勉强儿子,但周经理出钱不少,终得对他有个交代。”方鸿渐的言辞,像极了日常被父母责问时强词夺理的我们。我们也常常把父母的退让当做是我们说服了他们,殊不知,父母已有他们论断,不拆穿我们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想法和用意。

围城读后感700字 篇3

爱熄灭了灯,心围一座城,像一扇牢牢封闭的门,虔诚的很认真,沉默安静的在等。--题记

《围城》是一部读来回味无穷的书。读《围城》,不但可以感受到沿途邂逅的惊喜,体会到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蕴含深意的象征。起初读它的时候,仿佛在看一部电视剧。只觉得它的剧情很好而已。不过看到后来,我又才发现钱老先生仅用朴实易懂的词句刻画出一个个个性鲜明、活灵活现的人物。没有高深的词汇、华丽的语言,却有着撩动心灵的力量。“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从很小就听说了这样的话。稍大一些的时候,知道这是对爱情婚姻的描写,然后再大一些,就知道了原来其实什么事情都是这样的。不由感慨钱老的话真的很经典很精辟地阐述了一个人人都知道的事实,这个是不是可以叫“公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学习与娱乐、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4

早就听过了这本书的名气,却一直没有读,说来也是一种惭愧,恰巧这次上线了才有机会去认真读一读,才发现这本书真的是实至名归。围城,城里的人想着出去,城外的人想着进来,彼此都向往着各自的生活,但真到了进城或出城的那一天,那些曾经满怀期待与希望的城外人或城中人看到的却又是另一番景象,内心的希望不免会破灭成失望。

方鸿渐,与其说他是一个留学生,倒不如说他是一个游学生,这是一个游遍国外靠着糊弄与欺骗手段来获得一纸学历的男青年,正如文中所说,学历有时侯是一张遮羞布,它可以遮掉一个人的才疏学浅与愚笨无知,显露出来的尽是人性的虚荣,这话用来形容方怕是最贴切不过了。这一纸文凭也奠基了他的圈层,得益于他圈内的资源与人脉,海归的他人生虽谈不上荣光至极,却也不失体面,至少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作为留学生的他在当时的社会地位不会低,这样一来他混的不算惨,至于他为什么无法达到好友辛楣的人生高度,这一切都源于他性格的劣根性。也许是从小深受传统家庭封建教育的熏陶,他性格上总表现出一股天生的软弱,他是一个内心不够坚定,缺乏勇气的人,无论是对感情,对生活,还是对事业,都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使得他成为了一个极其平庸甚至无用的人。对待感情,他拿不出不喜欢就坚决拒绝的态度,也做不到因为喜欢才会结婚,而是会因一时的情绪冲动再加上环境的苦闷与寂寞而选择和孙嘉柔在一起;对待生活,他总是表现出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兴趣宽泛而无主见是钱老对他的描述,这使得他逐渐地失去了生活的热情;对待事业,他表现出了毫无进取心与上进心,从教书到报社,一切都是得益于好友辛楣的帮助,到后来他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则发展的更为牢固和健全,事业则全然指望着老友和老爹。

方鸿渐的人生俨然就是一座围城,从上海辗转到内地后来又折腾回上海最后又想重新回内地,一次次环境的迁徙反映出的正是他对生活的不断逃离。殊不知,他永远也只是在城外人和城中人之间进行角色互换,而不管他属于哪一种,生活都不会因此而变得温柔。说到他和孙的婚姻,总是让人觉得过于仓促与脆弱,两人草率的相恋进而草率的完婚到婚后日常式的拌嘴吵架到最后所有争吵终于凝聚成了一股爆炸性的力量,最终成为压垮他们感情的最后一根稻草;显然,婚姻这座围城也没有放过他。

于我而言,我想围城这部小说所能带给我的东西是: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座围城,不管我们是城中人还是城外人,苦与乐总是相伴相生的,我们要做的并不是逃离这座城,而是如何在这座城里能够活的更好。只有学会用心拥抱当下,能够从生活中苦中作乐,努力寻找到生活的乐趣,人生才会过的快乐而精彩。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5

阅读一本书,像浸泡在温泉中,酣畅淋漓,心醉神迷;阅罢如同出水,不禁哆嗦,一身冷汗。带给我这样感受的,唯有《围城》。

一本讽刺小说能引起读者如此反应,不可谓不成功。一方面,我赞叹作者刻画人物一针见血,又不至于夸张;另一方面,我为自己某些人性的弱点或多或少遭到作者赤裸裸地披露而惶恐不安,急欲克服。这得益于作者用高超的技巧来记叙事情,却不评论,从而触发读者的心理反应,使读者自己生出批判的意义来。

印象最深的便是李梅亭买红薯,这件事总让人揣测他自私、吝啬的性格,却又惊觉,若这是当时的自己,大概也会生出如此的想法和相同的行动吧,不然如何猜得熟练而世故?读书以自喻,我该暗暗敲响反省的警钟了。

不过作者在自序里写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由此可知,《围城》所突出的重点并不在于探讨人性,而在于反映“某一社会”、“某一类人物”的存在状态。那时的社会正处于抗战前期,其最大的时代特征是中西文化的碰撞,而最能见证文化变迁的学者或文化人,自然是那一类人。

这本讽刺小说的矛头指向的是部分陷入精神危机的文化人,他们有的学习西方文化,不料生搬硬套——看看三闾大学的“导师制”,本来是要向西方一流大学看齐,与国际接轨的,不料竟变成了倡导教师一天三餐都跟学生同桌吃饭之类非马非驴的闹剧。

有的学者志在传承中国文化,不料抱残守缺,这有鉴于方鸿渐先生的家庭观。有的人明明碌碌无为,却偏偏贪图风光,于是把这无聊的聪明用于各个场所,一旦有所成效,就披上皇帝的新衣,装模作样,旁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品味,连声赞叹,助长了不正之风。

倘若没有最后一段,小说也仅有智者的痛快,没有仁者的悲哀,没有蜡烛点亮了黑夜的同时流下眼泪闪耀的神圣光芒:

“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一切归于平静,平静地经历暴风雨的洗礼,然而平静是妥协的无奈,是祭奠的惋惜,是雨后沉闷的瘴气。

随着方鸿渐坠入原始的睡或者称为死的样品,他的灵魂挣开肉体的束缚,归于缥缈,归于虚无。我叹至此,再无“围城”。

围城读后感 篇6

我坐在灯下,读着《围城》。投射在墙上的影子影影绰绰,竟有了一种苦读寒士的意趣。那是一种简单的寂寞,这或许是钟书隔着文字传递给我的厚重。

《围城》已读过好几遍,却有一种常读常新的意味。每读一遍,心中的感触便愈深一层。那是一种痛,慢慢地,慢慢地啃噬着心脏,钝钝地疼着,不剧烈,却又如此清晰。而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伤口扩散,血流了又凝住,无穷无止,无法摆脱。正如书中那一个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恕我肤浅,我对“围城”最初的认识便是爱情。

我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我倒觉得,婚姻是爱情的一种救赎。爱情是一座围城,四面有高高的城垣,或许还有护城河。而城中住着一群痴男怨女,方鸿渐是,苏小姐、唐小姐是,我们亦是。围在城中,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寻寻觅觅,幻想着蓦然回首后,佳人灯火阑珊下的笑靥。

佳期如梦,如梦佳期。

有多少梦可以邂逅呢?苏文纨因着这梦,孤芳自赏了多少年,错负了年华。不是没有追求过,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嫁了个庸俗无聊的曹元朗。或许,方鸿渐比她幸运,他遇到了对的人——干净美好的唐小姐。但时间不对,地点不对,终是负了彼此。末了叹一句,从来情深,奈何缘浅。

或许,我们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

“有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借苏文纨之口,道出了这洞明的世态人性。

董斜川的附庸风雅,褚慎明的欺世盗名,高松年的浅薄卖弄……《围城》就像一部舞台剧,唱戏的换了一批又一批,在台上演绎着一幕幕尴尬而又苍凉的人生,在城中苦苦挣扎。让人在台下哂笑不已的同时,顿觉人性的悲哀。

有人说,每个人都能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这话不假。能够看穿人性、洞察世态的,通常有两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的大染缸中如鱼得水。另一种则是大智之人,站在精神的高峰,俯视芸芸众生,但笑不语。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入而能出,这才是真正的高士!

有时,我总会不自觉的将方鸿渐与魏晋名士们放在一起,不学无术的方鸿渐显然与谢安之流没有可比性。但我仍固执的这样做,原因无他,仅因为两字:乱世。名士们选择清谈自保,围城中人选择的亦是逃避。这是乱世的悲哀,亦是浮城的寂寞。

乱世出英雄,然而更多的却是懦夫!他们躲在围城中,挥霍着生命,挥霍着曾经的骄傲与不羁,终是,一无所有。而城,依然是城,浮华到寂寞。

《围城》被誉为是一部痴书,而我亦是痴了,因着这望不穿的人间世态,这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夜阑,心不静。

《围城》读后感900字 篇7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文凭之前,他也问问本心,他为本身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贩子,要看契据。"以他本身的口气,就是"说了大话,还要讲本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本心这大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本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本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 害得本身当个副传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本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小人物,如许的性格,似乎就决议了他的一生。围城读后感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体面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本身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大概是一个体面,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阻挡,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议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议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期间,做个小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但是他照旧希望做个小人物,买文凭时,希望本身能够使家翁以为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以为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要两种人能够混得好。围城读后感

自然,七零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如许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门生的傲气,揭破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分析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有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如许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倘使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得到了生命中的价值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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