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班武世达
费孝通先生曾在序言中说道,它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人们的内心世界。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感触颇深。这本书是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里讲的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在阅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我会体会到一种反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很佩服书中的说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的孩子清楚对比就能让人清晰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如乡下人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无知而被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由此可见,乡下人无知确实没有是根据。然而城里人习惯用理论,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确不知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泥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是一种质朴的感觉,我们的民族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位置,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中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其《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至今仍引领后人,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一开始,在我的眼中,乡土是每个流浪在外的游子心中难以忘怀的一片净土,但在拜读了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后,心中对乡土一词有了新的感受,不免觉得自己先前的理解有些狭隘了。
在文中费老提出来一个极具启发性的概念“礼治”。在历史的长河中,人们常常认为中国社会是人治社会,其实不然,费老认为一个社会只要称得上“治”,则一定要依照某种原则,不可能是任由某个人的意志肆意妄为,所以提出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这一概念。
费老认为礼不需要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因为在乡土社会中前人留下的传统,是能够较长久的发挥效力的,后人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社会秩序就能得到维持。就像现在的公民乘坐公共交通,在看到有年迈的或行动不便的人时,不用外界的权力机构一个个督促,都会自发地起身让座,这对于其他道德礼教意识薄弱的人只是个很好的学习榜样。但在他们进行“照办”的过程中,不断演习、实践,一个个传递、学习,就能把礼延续给更多的人。在这样的教化实践中,就会产生像孟岳老师所说的“令人服膺的感召力、敬畏感”令人心生向往,形成内心的行为准则。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我看来中国人对土地是有依恋的,在当时中国人的生存、生活都是与土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些海外的游子们常常心怀着对乡土的思念,包里还珍重地要带一杯灶上的泥土,来解救“水土不服”,缓解对家乡的思念。
对于乡土社会而言,各个村落是一个团体,是一个生于斯、死于斯的团体。所以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有了不一样的特色,每家每户的孩子都是在大家的眼中看着长大的,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就是熟人社会。在我的家乡,每家每户都是沾亲带故的,甚至一整个村都是一个姓,走在充满泥土气息的泥泞小路上,常常有人戴着草帽,挑着担,沾着刚走完农活的点点汗味,笑着喊我“小鱼儿”,和我打招呼。生活在乡土的人,就是这么朴实,彼此就是这么熟悉。但就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当一个人违背了多数人公认的礼,就会受到熟人的道德指责和社会舆论压力,这就使得社会秩序更好地得以维持,所以家家户户们都规规矩矩遵守着在大家心中公认的道义。
《乡土中国》在社会学方面有着极大的成就与影响,是中国社会学的基础,但对于现在的社会却已有些不太合适,在书本的后记费老写道:“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是的,中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中国的社会也不会就此止步不前,在我阅读的同时,我学到的不仅仅当时社会的现状,还有那一代中国人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
中国正在走出乡土,而现在的我们也在继承费老孜孜不倦的精神并为之努力着。
近来读乡土中国,深有感触,激发我不少思考,于是写下这篇读后感。
《乡土中国》为费孝通先生根据其讲授乡村社会学的内容而写成的“一段尝试的记录”。此书曾试着偷袭中国乡村社会,并力求查明乡村各种现象的原因,弄清乡村社会的本质。于是费老用现代社会学的方法去分析、思考,并得到不少极有价值的“果实”。
于是我便以这些“果实”为基础,联系现实生活,简单拙劣的构建一个乡村社会的模样,作为对整本书的一个大致整理:乡村社会以农业的小农经济为基础,以血缘与地缘为联系,在定居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个稳定的村子,这些村子相对独立于社会,形成一个个与外界沟通甚少的世界,以差序格局,构筑人们的道德体系,以此建立礼制秩序,并以长老统治来维续这个礼制社会及其长久的稳定。这便是一个“理想型”的乡土社会,发展缓慢甚至于停滞,于是人们只需遵从于欲望,以祖辈流传下来的经验生存。
然而社会总要发展,于是乡土社会便缓慢的蠕动,用极缓慢的发展来啊,大大减少变革所带来的冲击。就算是在极混乱、社会变革大兴的年代里,礼制秩序与以依附于其的长老统治仍不会,也不能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为了保护这种能减缓社会发展、维持安定的制度,即使是暂时地出现许多名与实的分离,长老统治只余形式也没关系,要保住他,让他能在未来重新复苏,再次阻碍社会发展——或者说,“使社会安定”。于是从中我们得知,乡土社会的固定,其实本质上是在求一个安定的社会,以至于一切制度规则全为安定——减少变革的稳定服务。
这么说,好像是目的——安定决定了乡土社会的模样。其实不然,这是为最终表现。乡土社会的产生原因根本还是在安定,不过这次,它是一个因素,一个原因。所以是一个安定的社会,发展出安定的制度,这个安定的制度又催生出一个更安定的社会,那么是什么导致了最初的安定?乡土性。即以耕种而导致的人口不流动而形成的聚村定居,由此发展出强烈的地方性,即乡土社会的人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于是这块土地——这个社会圈子里的人在这儿长大,在这儿死去,在这儿生活一生。因此周遭的一切都是熟悉的,不需要、也不会认为需要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生产力发展及相随的强烈的陌生感——一种不安定的感觉。
于是,以往乡土社会的人,相对于现在的时间观念,长期的处于我们如今看来生产力极低下的社会中,即乡土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安定生活中。那乡土中国是否就是一个不好的社会呢?一个社会的好坏应该是按是否满足人们的需求来说。受环境等原因,导致安稳成为乡土社会中一种大部分人们所需求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至今仍为许多人所接受。所以乡土社会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不能说是一个不好的社会。其实也是存在即合理,社会的性质影响群体,群体的需求决定社会,因此,乡土社会的存在有着其本身的合理性,并且绝不是一个片面的,不好的,是人们不幸福的社会。这应该被理解,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间并无纯粹的好坏之分,现在于过去并不谁比谁高贵,大家的存在合理且平等。这并不是说没必要改革的,人们的需求决定社会,但有人开始偶然的经历变革,社会发展,在一片相同的地狱中,社会的发展程度说却有所不同,这一定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不平等,甚至成为压迫,于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社会开始转型,这就是中国近代发生变革的原因。
为何西欧表现出了其他绝大多数国家地区并没有的一个性质——快速地发展社会呢?我想这与西欧地区的战争频率高有关,战争导致了社会不安定,促使他们寻求一个发展程度高的社会以制止战争。这当然并非歌颂战争,无战争的社会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相对需求,只是说明战争能成为一个破坏安定的因素,以使社会快速发展。
全文基本于此结束。感谢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它让我们更了解自身所处的社会,对以往的历史有更多的认识,并帮助我们建立、完善社会发展的基础模型。极大开阔我们的视野,帮助我们学会用科学的方法认识社会现实,一部经典,一本好书,应当激起人们的思考,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
榆社中学高一二部411班作者赵宇柱
《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从2021年1月23日开始,历时十多天终于在2月9日下午成功结束,我们圆满完成任务。《乡土中国》这部著作,思想超凡,字句严谨,具有极大的极珍贵的探索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费孝通先生不折不扣的学术品格并为之折服。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滋养,更是对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让我感受颇深。
初得到这本书时,别人都说他苦涩难懂,我略翻开几页,满是文字,让我更是全无阅读兴趣。从小看惯了故事性的书籍,以至于对叙述性文章情有独钟。直到这次。在需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我尝试着去阅读,这一路上从未放弃。
记得阅读第一篇文章时,在老师的鼓励下克服了畏难情绪,我慢慢地在每一字上扫下目光,在读的同时去深入思考,在旁边写下自己的理解。第一次难免思考不够深刻,但我也并不气馁,而且还很高兴。渐渐地,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透过现象去深入思考其本质,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这部书中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早已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同时在费先生严谨思维的熏陶下,我的思维能力和见解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得不说,这部著作在我的阅读生涯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让我的阅读有了质的飞跃。不仅如此,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清晰的认识,让我看清了他的本质,看清了历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稳定,乡土社会是农业社会,乡下人依土而生,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而土地是固定的,因而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他们世代生活在一处“生于斯,死于斯”,每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就熟悉得很,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乡村中也有体现。例如一个村子里要细论起亲属是极多的。
乡土社会的特点即是此,故也是“熟悉的社会”,人们眉目传情,用声气辨,连语言都用处不多,就更不用说文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下乡成效不大的原因。可见,“改革”并不是易事,要等到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围绕着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就诞生了。每个人的亲属关系如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又如同蜘蛛网般错综复杂,在此道德层面,乡土社会的伸缩性也使得公私之辨模糊不清,家庭层面上加的职能是生育,家是绵续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上就有创造作用,而乡土社会并不允许有较大变化,因此男女分工维持着家的稳定。“男女有别”,使他们在生活上加以隔离,男女有别的界限致使了中国感情向变态方向的发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方向吧。
乡土社会也是“礼治”的,法律在这里并不需要,“长幼原则,教化作用”才是首要。
乡土社会的变化速率相对于现代社会可以说是禁止的,但社会终究是变迁的,但长老权力在形式上不容违逆,于是有了“名与实”的分离。乡土社会的传统不变,经验可以解决一切困难,但现代社会适应变化的他们需依着生存的条件去计划。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使其变化十分缓慢,不难想象其变革为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多么不易。前辈们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做出的努力不容忽视,我们理应牢记,同时传承前辈的优秀品格、实现人生的价值是我们的目标。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现代社会会愈加繁荣。
《乡土中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希望有时间我能再次阅读,感谢《乡土中国》,让我在文学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提及书名《乡土中国》我们或许多少也会联想起一些关于乡村的刻板印象:土里土气或是土味等等藐视性的语言。他们似乎在传达一种乡村落后的气息。看来作为社会学家的费孝通则给这样的“定论”打上一个“错号”。
我们可以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思考,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的隔离会渐渐变得产生变异。因为不同的地理环境,把本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仅仅是距离,也是思想。那么自然而然,城里人与乡下人的观念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但这并不代表着乡村落后。乡村有乡村的习惯,城里也是一样的。乡村与城市是有不同而无高低,更何况城市就是由乡村延伸出来的。《乡土中国》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以一种学术性的语言来分析乡土,虽然全书无一字对乡土和城市之间有任何的感情,但是我们无时无刻的从中可以读出作者对乡土的热爱。
城市是由乡土延伸出来的:“乡土是中国的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耘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人,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确实切中肯綮。有人讲真,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该不是城里人。”这样的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单纯地体现了人们的行为习惯去反映人的观念。乡村人有着乡村人生活的习惯。许多“乡土性”的生活方式,其实是这些人长期生活以来的一些智慧。这种智慧或许并不让一些城里人所理解,但不论怎样说都是乡村人的智慧。
在乡土社会中,最神秘的往往就是它的礼节。由于地理的问题,祖祖辈辈留下的礼节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城市里几本厚厚的书籍是绝对比不上乡村的言传身教。这并不是一种落后,存在既合理,乡村所带来的那种最原始的礼节。或许是城里更新换代迅速的流行文化所不能拥有的。乡村里那种淳朴的人风是永远不能简单的用一个落后来概括。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单纯的感情和没有功利的追求,才是乡村中穿越千年的悠久风情。
或许有人会沉醉在城市中条条框框,又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中。但这样的城市的钢筋混泥土中不曾拥有的,永远是乡村中的一种强烈的归属感。
中国从乡村中走来,她始终是带有“土”这个字眼的。不论今后中国发展的再快,也不能脱离中国的这一身“土味”。这种“土味”是一种文化,一种习俗,一种礼仪。尽管乡村与城市之间有再多的不同,但也不可否认其自身是从乡村中延伸出来的。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时无刻的被乡村中所带来的“土味”所影响。在我看来,“土味”其实就是中华民族最深处的文化所在。我们不能排斥这样的文化,相反,我们更要坚信这样的文化,只有这种源于民族自身的文化,才是个人的归宿。西洋的服装再华丽,也不及乡村中所带的那种淳朴,更加触动中国人的内心。
“乡土”是整本书最中心的地方。它不仅仅只是存在于中国广大乡村,更存在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乡土”文化是中华民族灵魂深处的一丝光亮,是中华文化的一处瑰宝。它更需要我们每一人去用心发现,并品味其穿越千年的淳朴风情。
常丹
在老师的带领下,与同学们一起攀越《乡土中国》这座高山的过程中,我们总能将现代社会带入阅读情景,并与乡土社会进行对比,剖析着社会的本质特点,这个过程是苦中夹甜,下面是我读了《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感悟。
《乡土中国》的第一章是《乡土本色》它统领了全书。乡土本质即家乡的本来面目:性质或品质。这里的家乡是中国基层社会,其本质是”乡土性”。”乡土性”包括三个要点:一是不流动的,具有稳定性;二是”熟悉的”;三是礼俗性的。
具体分析如下:①乡土社会是以耕种为主,所以形成了”土气”不流动稳定的状况。②乡土社会中的”熟悉”是从时间里,生活中的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发生的一种亲密的感觉。人们由于这种”熟悉”总会抱有”生于斯,死于斯”的观念。这种”熟悉”可以使人们眉目传情,指石为证,用声气辨人。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更是谈到“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这种社会中,语言足以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人们并不是愚到连字都不认识,而是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因为他们太过熟悉彼此。③乡土社会也是”礼俗社会”。乡土社会中有许多地方是无法服从法律的,人们以”长老权力”为主,这是人们在熟悉的基础上得到信任,这个信任便可以代表规矩,这是乡土社会中治理的通用手法。
《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从道德层面、家庭层面、家庭成员关系的层面来具体展开。①多采用了对比的手法,将中西方进行比较,以同心圆,水波纹为喻,广泛地介绍了乡土社会中家族关系,亲属关系及地缘关系的特点,还提出”团体格局””差序格局””个人主义””自我主义”等一系列的概念,结合儒家中的相关论述和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孝、悌、忠、信,层层深入地展开论述,阐释了差序格局中差等的次序,以己为核心,群己界限模糊等特点,得出乡土社会处理群己关系重在”克己”的论断。②乡土社会传统的道德是找不出一个固定的评判是非的标准,所以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有伸缩性)。③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是”家”,乡土社会中的家应该称为”大家庭”或”小家族”。二者的区别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是”大家庭”比”小家族”的伦理关系更复杂,结构与原则也不同。(总结:“家”的特征是具有长期延续性,具备生育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宗教功能等,遵循父系亲属差序扩大原则,排斥普通情感。)
《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主要从社会变迁展开。①乡土社会变动速率很慢,可以称这个社会是安定的。注释是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名实之间的分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这种社会正在慢慢地改变着。②从欲望到需要的过程是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过程。人类的行为是有动机和目的的,但个人的欲望总能与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的发展相和,就像冥冥中有一只手安排好了一切。
历史延续到今天,乡土社会是从乡土一点点走向现代。如今,现代社会覆盖了中国大多数地方,传统的乡土社会虽然已基本解体,但这些让中国人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魂并没有消散,他们仍在方方面面影响着现代中国。读了《乡土中国》,让我深刻认识到,如果将现代社会的一些政策只是单纯地推行到乡土社会的话,很有可能起到反作用力,应该先根据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思想观念进行改革,然后再推行下去,这样才会起到真正的作用。
冯璇
17年,《寻梦环游记》这一动画电影感动了无数国人,这部取材自拉丁美洲传统文化、主旨并不十分新颖的动画电影,为何会打动这么多的中国观众呢?我想,这可能是因为现代社会的人们对传统亲情的一种迫切的需求。
“中国人的社会结构,好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一书中,如此描述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此刻已有七十多年的时间跨度了,如果再以这段话来描述现如今的中国社会,恐怕已经不太合适了。在现代社会中的人们,更像是一个个独立的原子,更多是处于互不干扰的状态。
日本电视台在2010年曾播出一部纪录片《无缘社会:无缘死32000人的冲击》,佛教讲究“因缘”,“因”是事物内部的联系,而“缘”是事物与外部的联系。“无缘社会”就是这样一群与外部社会失去联系的人,高龄、无儿女、无工作,最后无声无息的死去,没有人来认领他们的尸体。日本社会也曾受儒家思想影响,义、理也成为其文化的一部分,但如今却面临着传统家庭碎片化和人情日渐冷漠的处境,逐渐演变成“无缘社会”。
反观我国,虽然没有达到老无所养的境地,但在许多方面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一部分人放弃了对土的依赖,进城打工,子女们背井离乡、四处奔波,一个人在外打拼。而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比例上升。原有的以土为生,与土为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相对稳定的乡土社会,逐渐变得流动、碎片化。
在我看来乡村发生三次变化后并没有离开“乡土本色”。乡村第一次变化:发展乡镇企业,离土不离乡;第二次变化,农名进城打工,离土又离乡;第三次变化,农民工返乡,开发乡村,既不离土也不离乡。随着社会发展,农村扎根于“乡土”,在“乡土”的基础上,去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旅游农业等各种新型的农业生产方式的出现,使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已远远不只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了,科技让乡土社会有了新的发展方式,而具有广阔开发空间的乡土社会也给了现代社会的发展一个新的通道。
在查阅资料时,注意到一个有趣的变化,就是乡土社会的社会文化由“前喻文化”向“后喻文化”转变,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对人类文化的传播提出了“三喻”论,即“前喻文化”“并喻文化”和“后喻文化”。前喻文化是指向年长的学习,文化、知识的传承是前辈向后辈传递。并喻文化是指不需要先辈的经验积累,文化在同代之间传播。后喻文化是指年长的需要向年轻人请教,到了今天信息发达的时代,年轻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更强,部分文化的传播由后辈传播至前辈。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经历过手把手教老人使用智能产品,有没有过回老家,老人指着你手机里的一个个“方格”向你“请教”是什么的经历。而再看一个个10后小朋友,对于智能产品已经无师自通了。这种文化传播方向的转变,就使书中所提到的年长的人所具有的决定事务的权利转移,不只是由长幼决定权利的大小,而是依靠能力等多个因素。
书中所提到的部分乡土社会的特征在远离我们,而“新的乡土社会”回归,《乡土中国》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中国,了解我们的根,了解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
看完书后,突然想到了《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写给兰香的信中的那段话:“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但是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他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这或许就是我们要从《乡土中国》这本书中所得到的:了解过去,然后更好地走向未来。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创作的一本经典作品,书中所介绍的中国,是朴实的,是真诚的,更是“土生土长”的。
这本书从家庭方面和社会方面入手,着实表现出了上世纪中国人民的平时所为。从农业耕种开始,到乡土吆喝,再到百姓的生活杂事。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土地是穿插一切的根本。
在文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到了“土”与“愚”。首先,“土”是很重要的一物。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也是现存的唯一一个没有中断过文化传承的国家。古代的中国,是农业大国。全国绝大部分百姓都从事农业劳作,而乡下人更是离不开土地。土地像母亲一样孕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而文中所提及的“愚”,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活观念的不断改变而造成的。在文中,城里人认为乡下人见到车就不知所措是一种“愚”,而乡下人却觉得城里人不懂种地而装懂是一种“愚”。其实,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相对。
时间永不停止,过去的东西只能成为历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我们谁都没有能力去改变历史。多亏了科技的迅猛发展,许多科技产品地出现,让我们有了认知历史的机会。
乡土永远是乡土,而中国也永远是中国。无论社会如何发展,中国文化依然扎根于历史,中国乡土依然承载灵魂。现在的农村发展飞速,无论是经济、文化还是环境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升。以前的农村破败不堪,有很多地方“脏、乱、差”,而人们的环保意识不够,环保水平参差不齐。反观当下,国家大力支持农村农业发展,许多大学生也回乡创业……这些都令农村富起来,强起来,美起来!但无论如何发展,乡土不会改变,灵魂永远存在。
乡土中国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记忆,也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美好向往!
董喜道
经过了几千年文明的积累,我们国家的城市化已经进入了一定的阶段。站立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置身于高楼林立的城市中,看着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群。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小村庄,离这里不远,但却也截然不同。两种社会迥然的差异不禁让我深思其中的原因。在《乡土中国》中,我想我找到了答案。
或许是曾经有过生活在乡村的经历吧,我对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乡下人离开不了泥土”有着深深的体会。我想乡下人离不开泥土无非就只有两种原因,其一便是为了谋生,其二也是从现在来说更加普遍的因素:对土地的眷恋。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年的扶贫中,地处偏远的小乡村不愿意搬出乡村而是选择以更艰难的方式进行脱贫的原因吧。也还记得小的时候父母班上比较忙,于是就把我“托管”给了姥姥姥爷,那时候最常干的事情,就是和姥爷上山。姥爷那时是很享受在土地上干活的,他说:“一有什么烦恼就去锄地,锄上几垄烦恼就烟消云散了”其实爸妈和舅舅们每月都会送来生活费,根本不需要姥爷去挥散汗水,但他总说,不下地他身上就痒得慌。乡村的这片土地是最无私的,她养活了无数的家庭,她也见证了一代又一代的人悲欢离合,像姥爷他们这些从小就生活在这片土地靠这片土地吃饭的农民们,对土地是有着最深厚的的情感的,对于他们来说,这片土地就是他们的安眠药,只要不是地没了,不论是什么事也能靠那一片地一双手给创造出来。我们常说,乡村人憨厚、朴实、勤劳,而这 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们从土地上学来的经验。
乡村不知带给了乡下人收入与情感,也教会了他们要遵守道德。以前的乡村中,各人都是不懂法律不明法律的,但是乡村依然能够维持有序的秩序,甚至还可以做到敞开家门。费先生告诉我们这是源于“克己复礼”“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在乡村的差序格局之下,道德和礼节融入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来源于长辈们的口口相传,固化于从小的耳濡目染。这些独特的朴实的礼节与道德和法律不同,需要人的自觉来维持,如果没有遵守这些“规矩”,就会招致邻里的疏远与议论,会让人感到深深的耻辱,所以大家都尽力的去守礼守规矩,久而久之甚至成为是乡下人的风俗习惯,这也使得这种道德更加可靠。
但是上述的乡村礼节与道德中也同时有着糟粕存在:重男轻女的错误观念;读书没有用的固化思维;长辈们一定是对的的顺从想法。这些无不阻碍着现代乡村的发展,甚至有些诸如“裹脚”“迷信”等陋习使乡村寸步难行。而我们国家现在的义务教育也正是在一步步的改善乡村的面貌。从费孝通先生37年左右初写这些文章到今天,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已经发生了变化,而文字下乡也成为越来越重要决策,因为文字下乡不仅有助于乡下人去改变他们自己甚至是他们一家人的命运,更提高了农村整体的文化水平,使农村可以更好地跟上时代的发展。
而社会发展至今,乡村振兴也已经成为了一个热门的新名词,我们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来到农村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也看到了像张桂梅这些人在纠正人们的观念,为女孩子们争取上学的机会,改变她们的命运;更看到了那些为扶贫出过汗,流过血,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人。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所以我们更应去扔掉那些固有的糟粕,更加促进乡村的发展,也在学习与传承中为“乡土中国”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乡土中国》是我期待已久的著作。在这个假期的家访中,邹老师给了我一个巨大的惊喜——送给我《乡土中国》。
于是,邹老师前脚刚走,后脚还未离开时,我就跑到房间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当我狼吞虎咽的读完后,虽还有细节没看懂,但仍感慨万分,满怀激动的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提起此书,必定要提起此书的作者——费孝通先生。费孝通是蜚声中外的社会文学家、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
1939年,年仅29岁的费孝通一鸣惊人。其出版著作《江村经济》,轰动国际人类学界,被誉为“人类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
1947至1948两年间,这本传奇著作诞生了。即便是在硝烟笼罩的内战时期,仍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将此书销售而空。同时,费孝通也不出意外的在美国《时代》周刊上被称为“中国杰出的社会学教授和中国最深刻的政治评论家之一”。
《乡土中国》的十四篇论文乃费孝通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材料整理而成。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乡土中国》的主要观点。
费孝通所说的“乡土中国”是在基层的社会结构上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乡土本色”,并不仅仅是指这土地,更是指人与土地之间不可分割的,互相眷念的情感。
我认为《乡土中国》毋庸置疑是对中国的理解中重要的一本。在如狼似虎般的读完后,我个人感觉中国人民与土地是离不开的。人的习惯、想法,都与那一方土地有关。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人人都与土地离不开,生来就是这片土地的人,无论去哪,无论去了多远,多长时间,心中牵挂的还是片土地和那儿时回忆。正如同费孝通所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这种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
当然,中国代表的不仅仅是这一方令人眷恋的乡土,但对于其核心价值的讨论却无法避开对这乡土本身的追溯,而这恰是《乡土中国》的价值所在之一。我读的不够全面透彻,而我对《乡土中国》的理解,也只是这本书真正意义的万分之一。而这本书的精神所在,也是我们今天要去不断拜读它的理由,这本书在今后依然会是我书柜中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