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有感(汇总五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有感1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它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由于贪吃而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他先后遇到了塔克老鼠、亨利猫和男孩玛利欧,并与他们产生了深厚的友谊。柴斯特用他的天赋帮助了玛利欧一家摆脱了生活的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但他仍思念着在康涅狄格州乡下农场里的自由生活。最后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

男孩玛利欧很爱柴斯特,可以从文章中好几处看出来。①他努力说服了爸爸妈妈让柴斯特留在自己身边。②柴斯特吃掉了半张2元纸币后,玛利欧一点也不责怪柴斯特,承诺要自己挣2元来弥补家里的损失。③玛利欧担心柴斯特饮食有问题带他到冯塞那里去“诊治疾病”④在报摊发生火灾后,玛利欧首先想到的是柴斯特的安危,并没有责怪他。⑤当柴斯特选择了回家乡,玛利欧为他而高兴。

我喜欢柴斯特,他每次做错了事后,都不逃避责任,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来弥补损失;他热爱自由,如果说快乐和出名是三明治上的两片面包,而自由则是里面的馅,柴斯特只能要一个,他便毫不犹豫地要了自由。这样的选择值得我们为他大声喝彩。

我同样为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发生的真挚友情而感动。不管是爱出鬼主意塔克老鼠、与老鼠和平共处的猫咪、还是热爱自由的蟋蟀,它们都可以为朋友真诚的付出。

这篇故事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书中可爱的小动物用它们的善良、勇敢、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优秀品质感动了我,我要向它们学习。

读《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有感2

大家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我们好读书,读好书,书就会带给我们意想不到的收获!寒假里,我读了老师向我们推荐的--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受到了不小的启发......

这本书讲了: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自己能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可是他却应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的地铁站.

幸运的是他碰到了塔可老鼠,亨利猫,和爱他们的主人---马力欧.他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马力欧一家---帮助他们摆脱贫困,自己也成了震撼纽约的音乐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来了.最后,柴斯特在朋友的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一本书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余音环绕.这个故事让我喜欢上了童话,读完后我体会到了一个繁弦急管的世界中的星星温暖。星星虽然小,但是可以点亮整个世界!我相信只要我们都像书里的柴斯特,塔可老鼠,亨利猫一样,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一份友谊......这份信心之火可以温暖期整个世界!

读《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有感3

当蟋蟀-柴斯特奏出天籁之音时,它可能不以为然,可是玛丽欧一家却为之震惊,并给一直不景气的报摊带来更旺的人气;当它每天不断变换曲子它也可能觉得理所当然,但是它却让人越聚越多,整个时代广场的地跌站——不,是全纽约都在倾听,倾听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籁般的鸣奏。

本以为柴斯特会很开心,但是当它住在豪华精致的小房子里,享受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看着苍穹中数以百计的明灯,望着纽约市里高大的楼房它却那么怀念康涅狄格洲乡下的小洞,尽管和纽约比安然失色,但是它却患上了九月的忧郁,它自言自语道:“就快到秋季了。这正是康涅狄格州最美的时候。”它的好友塔克和亨利猫都告诉它所有的美景在纽约都可以看到,还有那些因为听不到它演奏的人会变得很难过。但是柴斯特平静地说:“我很喜欢纽约,也很喜欢那么多人听我演奏,但是我更爱康涅狄格州。我想回家去”

其实蟋蟀和人一样,它有和我们一样的思维,一样的品格。它认为康尼狄格州才是最好的归宿,现在的小屋虽然精致,可是它却感觉失去了自由,被当作宠物娇生惯养着。它更向往大自然,它渴望看到收获的那些成堆成捆的玉米,它希望当狐狸再次追捕兔子时,它开始演奏狐狸最喜欢的歌,结果狐狸就停下了脚步,欣赏起来了。像这样的事,是柴斯特不能在地铁站为任何人类做的。

亨利猫说“柴斯特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他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柴斯特想要回家,因为家才是它永远的归宿,是它发挥自我价值的地方,尽管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也能演奏,但是完全不一样了。

人也是如此。很多人迫于生活在外地工作,赚到了想要的,正心满意足的往家赶,也许就错过了很多,或许是陪伴孩子的美好时光,或许是和父母的温馨团聚。

对于我,家是最温馨的港湾,是我快乐和欢笑的地方,也会让我的苦恼和烦闷烟消云散。在学校也许我要控制我的情绪,然在家里,家人一起分享我的喜怒哀乐,让我最大限度的表现自我。奶奶家坐落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生活条件也相对落后,但是一到节假日爸爸一定会带我们回家看看,他说,回家的意义就在于此。

屋檐的残破,房门的单薄,并没有什么可怕,甚至房屋的矮小,也不能决定什么,可怕的是看不到内在的精神与力量。

柴斯特的经历,让我把家看的更加深刻,看的更加清晰,比起柴斯特我们有什么理由任性地离家出走?

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往往不是体积,而是精神,这只渺小的蟋蟀告诉我们一个坚不可摧的力量——家是我们永远的归宿。

读《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有感4

书中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而被压在三明治下面带到了纽约,被一个叫玛利欧的男孩作宠物饲养时发生的事情。它曾经磨牙时吃掉了半张两块钱的钞票;和朋友亨利猫、塔克老鼠开盛大的晚宴;因为音乐“拉”得动听,所以招来了许多人的观看和倾听……一个个故事曲折离奇,让人不得不赞叹作者高超的想象能力。

这本书的反面写了两句其他读者的感受:1、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我同意他/她的说法,因为他们之间的友情从一个个事例中就能体现:那次柴斯特吃掉了两块钱,塔克竟然愿意用自己几乎是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钱(他在去捡钱的时候可能面临着一只飞过来的大脚)这样的友情还不够真挚吗?2、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都会永远记得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他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我也非常赞同,作者把他鸣叫的优美描写得非常细致、生动。

最后,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这本好书!

读《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有感5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是一部由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小说,主人公是蟋蟀柴斯特,猫咪亨利和有趣的老鼠塔克这三个要好的朋友。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乡下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所以掉进了野餐篮子里,被送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它遇到了猫咪亨利和老鼠塔克。他们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蟋蟀还认识了善良的男孩马利欧。后来,蟋蟀用它天生妙的音乐帮助了马利欧一家,自己还成为了纽约的奏家。但是,蟋蟀突然想回乡下,继续它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下,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让我最惊讶的是:一只小小的蟋蟀,竟然能演奏有名的歌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小夜曲之类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但这种荣耀也让它感到疲倦,自由变得像金子一样宝贵。如果成名变得不快乐,那成名还有什么意义呢?就像困在金笼子里的小鸟。由此看来,自由是一切快乐的前提,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快乐地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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