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导盲犬迪克》读后感【优秀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看过导盲犬迪克的故事吗?那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能让你留三次眼泪的故事。
主人公阿炯是个盲人,自从他的亲生一妈一一妈一离开他去了昆明,他就一直跟着师傅学拉一胡一琴,就是为了多挣点钱。而迪克也是一只命苦的狗。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身高贵,长得漂亮的猎犬,偏偏它奇丑无比,出生三个月才刚刚断一奶一,就被自己的一妈一一妈一嫌弃,后来又差点被阿炯的继父抛弃。就是这样一个可怜的人和一只可怜的狗,他们相依为命,成为了比朋友还要亲密的亲人。
故事让我最感动的,小主人阿炯生病了,可是没有钱治病,怎么办呢?迪克为了赚钱给小主人治病,情愿让自己成为别人练武的靶子,甚至让别人用齐眉棍、三节棍、九节鞭来打自己。迪克真是一只忠心耿耿的导盲犬啊,拥有如此的好品质,我想阿炯一定是以迪克为骄傲的。
而我又为迪克伤心,不是因为它很丑,而是因为最终它被人代替了,只是因为它没有白狮狗漂亮,不招人喜欢,忠心的迪克就此被阿炯的继父抛弃了。你了解这是什么滋味吗?对,是很伤心、很愤怒的感觉,看到这里,我流泪了,为迪克遭受的不公平而伤心。
故事的最后,阿炯和迪克相伴离开了,决定去异地闯荡,他们虽然一个是人,一只是狗,但却像是亲人,真心希望他们能好好地生活下去,从此再也不受人欺负。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它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死神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位叫阿炯盲童收养,拜了一位老师傅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下了大祸,老板以为狗是条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阿炯家,威逼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因为阿炯是盲人,无法知道前方的危险,所以迪克便给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他们穿过了荒无人烟的死林,还要走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幸运的遇到了他们又昆 www.jingyou.net 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好心的阿姨原来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继续去流浪。
读完了这本精彩的书之后,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猎狗,但是却对主人很忠诚,而阿炯也十分关心它,只有他们互相帮助,才得以生存。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狗是人们最忠诚的朋友,而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品《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更加明白了这个道理。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个优秀猎犬的后代,却因为长得丑陋,被主人给遗弃,小狗不得不离开家自己养活自己。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不嫌弃自己的丑陋,收养自己。在寻找主人的途中,经历过许许多多的坎坷,但它并不灰心。运气好的时候可以抓到一只野兔吃吃,运气不好的时候,就只能饿着肚子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个晴朗的白天,来到了一个小镇,看到一个小瞎子,在街上卖艺。它也去凑凑热闹。当小瞎子准备回去时,它跟了过去。在一个拐角处突然一只恶狗“汪汪汪”地冲向小瞎子,它勇敢地撞向那狗,恶狗受到惊吓,逃走了。小瞎子便收养了它,并取名为迪克。
小瞎子原来是因为继母不喜欢他,被赶出了家门,从此浪迹天涯。小瞎子想找亲妈,便四处打听。后来小瞎子被一位好心的阿姨收养了,但他却不知那就是他亲妈。最终母子相认,母亲将儿子安排在自己上班的地方工作。但是好景不长,因迪克捣蛋,被关进“监狱”,小主人担心过度,在一天傍晚悄悄来到了“监狱”,偷偷带出了迪克并离家出走。也正是这样,小主人和迪克培养出了感情。小主人因为眼瞎,不认识地方,让迪克带路,去过他们以前过的生活……
一个是不离不弃,一个是无条件的信任。一只狗,一个瞎子,他们之间的相互依赖与相互信任,超越了动物与人的界限。他们让我们明白,原来动物与人之间相处也是可以如此和谐,也有如此深厚的感情。
从我翻开这本书的一刻起,我便深深地被故事吸引住了……
一只狗,虽然拥有高贵的纯种血统,但生来便丑,一副斜巴眼,眼角满了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又黏又滑的口涎。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黑锅底,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走遍整个村庄,没有一处人家愿意收养它,不是骂它丑狗,就是用打狗棍打它。当我读到这里,我十分愤怒。一只狗又无法决定它自己的相貌,为什么要这么对它!最可恨的还是那个猎人,自己打不着狐狸,急的要命,狗想认他做主人,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咬死了那狐狸,献给猎人,猎人看见狐狸,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当他看见狗时,吓得他认为是只丑豺,拿起枪就打,真是好心没好报!
但是,当上帝关上一扇门时,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一位盲童每日都在茶馆拉二胡,挣点小钱,一日在回家路上遇见了狗儿,好心收养了它,并唤为迪克。从此迪克成了盲童阿炯的导盲犬。读到这儿,我心里舒服多了,开心的笑了。
可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在父亲、继母和茶馆的同共施压下,阿炯不得不带着他的二胡,领着他的迪克离家出走,来到昆明寻找他的亲身母亲缪箐。不过,就凭他一个盲童和一只导盲犬能在如此大的城市生活吗?于是,阿炯不得不卖艺度日,乞讨为生,很多时候都吃不上饱饭。更惨得下在后头,阿炯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每日来听他拉二胡并给他两块钱的阿姨就是自己的母亲。来到一个歌舞团却只把自己当摇钱树,整日在舞台上拉二胡,更可恨得是歌舞团的人竟因为嫌迪克太丑而换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冒充迪克,与阿炯一起演出。而迪克被关进了大笼子里,还扣上了铁链,每日让它吃猪食都不如的残渣,时不时打它一阵。对此,阿炯根本无法反抗。
令人欣慰的是,阿炯趁大伙熟睡之际,收拾东西成功逃离,与迪克远走高飞。
不得不说,迪克虽丑,但它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为了主人,它不惜杀害了自己的初恋,一只想吃阿炯的红豺狗。在主人生病时,它千方百计讨要钱财,最后竟答应了一群无赖,在白圈内陪他们练九节棍,三分钟两元钱,却被他们打得皮开肉绽……
当我合上书页时,仍意犹未尽地回忆着……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导盲犬迪克》这部小说,读完之后我感触很多。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父母离异后的盲眼少年,父亲对他不好,在学习二胡的过程中遇到了因为丑而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狗“迪克”。从此这只忠诚的狗便一直守护着他,帮他解决了许多麻烦,也成了他寻母之路上最忠实的朋友。在终于找到母亲之后,继父便让他把自己的遭遇改编成二胡曲,上台演奏。继父为了不让丑陋的迪克吓到观众,便买了一只雪白的小狗与盲眼少年一起演出,并给这只小狗也取名叫“迪克”。而真正的“迪克”却被关了起来,并将在第二天被杀死。盲眼少年想念迪克,在第二天一早便救出了迪克,带着它走上了流浪的道路。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人类的社会复杂多变,有时充满了利用关系。就像盲眼少年的继父一样,一直在利用他赚钱。而导盲犬迪克却忠诚地守护着它的主人,保护着它的主人,甚至不惜牺牲它的生命。这种精神是不是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最需要的善良和忠诚呢?我们应该少一些利用,多一些互助;少一些猜忌,多一些忠诚。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我一直很欣赏沈石溪爷爷的动物小说,而让我觉得,最感人的一本,那就非莫属《导盲犬迪克》了。
书里共有32个小故事,每一页,每一字我都很喜欢。比武场上九死一生,这个小故事。
里面讲的是:迪克为了让小主人阿炯挣钱,让小主人吃上热腾腾的饭菜。不惜为了自己的生命和三个高大的男人比武,那三个男人有齐眉棍的,也有三节棍的,还有九节鞭的,什么叫九死一生呢?因为那三个男人说了每次比武需要三分钟,我就到迪克要赢的时候,他们超时了。还说旁边的小孩多管闲事。就当迪克快要死的时候。他忽然灵机一动,相信了那男人,这时时间已到,那些男人去耍赖皮,只给迪克一张钞票,说好的三张呢?迪克心里想到。这时也快到傍晚,迪克拿着自己的小碗回到主人身边,这时,那个阿姨又来了(那是阿炯的妈妈,可阿炯却不知道)原来,阿炯的妈妈要走了,他要去丽江了,他只是跟阿炯离个别顺便把对面的面馆给预约了10天,10天之内都到这里吃面(早上一碗面,中午两碗面,晚上一碗面,当然,迪克也吃一些骨头)可是10很快就到了,可那个阿姨还没有回来,阿炯忽然着急,想阿姨出了什么意外
我十分喜欢而又非常担心迪克和阿炯,阿炯是个盲人,可迪克又不是真正的导盲犬,(而且迪克也长的非常丑,没有几个人会喜欢他,时不时还有几个人踢他一脚,)这时的我又十分惭愧,我们现在要什么,有什么,可迪克和阿炯呢,只能到街上买艺,一天也没有几个钱,(还不能吃饱饭,每天都只能饿肚子,)此时此刻我又点恼羞成怒,不是每个母亲都不想让孩子吃苦对吧,可为什么阿炯的母亲就心甘情愿的让阿炯在外面吃苦呢?就算阿炯的母亲已经又有了家庭,但也不应该让阿炯在外面风吹日晒吧,而且阿炯的母亲也很富裕吧。
我现在只想说,让我们诊惜自己现在的一切吧,因为也有许多人吃不饱,穿不上衣服的。
当我看到《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时,就被它的书名所吸引。世界上不是有很多导盲犬吗?为什么只写迪克呢?迪克有什么特殊之处吗……。。一大堆问题从我脑海中蹦了出来,我怀着疑惑不解的心态,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面貌丑陋,所以一断奶就被遗弃在死林中,过上了自生自灭的野狗生活。可是对于令其它狗羡慕的不受拘束的生活,却令它厌烦。有一次它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通过自己编制的《野狗与流浪少年》曲子,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从而一曲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时,却因迪克的丑陋差点毁掉了整场戏。因此,盘龙歌舞团找了一条白狮狗冒名顶替了迪克,并把真迪克关了起来。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迪克为了阿炯的安危而大义灭亲的举动。那是在穿越死林时,迪克去觅食时,突然阿炯叫迪克去救他。它立刻回去救阿炯。就在它准备下口咬死红豺狗时,却发现红豺狗就是自己的爱妻红娜时,它迟疑了,但它还是选择了救阿炯。这份人狗情谊真令人感动啊!我想,连人和狗都能有这样的情谊,何况我们人类呢!所以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对朋友要真诚、友善、互相帮助。
从阿炯和迪克的感人事迹中,我有很多的感想。迪克由于外貌丑陋,一断奶就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但是迪克没有放弃希望,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新的主人,并且和新主人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人以貌取人,只注重外在美而忽略了心灵美,往往导致了判断的错误。我记得我小时候走在路上时,看见一些长得胖的人就说他们是胖子。爸爸发现了之后就批评我说:“这是不对的,不要嘲笑别人的缺点。”但我当时还不理解,还争辩道:“他就是胖嘛!我又没说错。”后面爸爸又给我说了很多道理,可我还是没有完全弄懂。直到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渐渐地明白爸爸给我讲的道理。那样的嘲讽只会给别人带来伤害,而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我决定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不嘲笑别人缺点,这样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
《导盲犬迪克》是一部青少年励志情感之作。它讲述了有着高贵血统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坎坷经历。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为阿炯和迪克的多舛人生感到悲伤难过;但同时也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因为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它对主人阿炯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一起勇敢地面对并不容易的生活。他们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了另外一个道理: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为什么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我经常看到一只脏兮兮的土黄色流浪狗,它不像那些卷毛的白色宠物小狗招人怜爱,但我对它只有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善良的人同情我。它只是外表丑陋,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同样,我们不能单凭一个人的外表,就轻易地否定他的人品。因为心灵美,才是最美。
让我们珍惜友谊,珍爱心灵美!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导盲犬迪克》主要写了主人公阿烔是个小瞎子,在一次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条很丑的狗,并取名为“迪克”。后来,阿烔受不了爸爸的脾气,去找妈妈。她带着迪克穿越死林,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却都克服了它们,最后找到了妈妈。
我觉得阿烔这样的性格值得我们学习。他一路上不怕困难,两天两夜不吃不喝也不睡觉,勇敢地穿越了死林,坚持到底,为的是找到妈妈,找到那幸福的家。
我却不能像他那样能勇敢地迎难而上,不怕困难。我有了不会做的题目,就放在了一边;一碰到不能解决的事情,要么就是依赖大人,要么就是像碰到了拦路虎一样,调头就跑。从来都没有迎难而上的勇气,也不曾想过怎样去解决它,克服它,只是一味地逃避。
有一个暑假,由于我的数学不是很好,妈妈就给我报了一个奥数课。我死活不同意,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试卷,让我自己做。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很认真地在做,每天一张,做好后再批改,错的题目也会抄写下来。可渐渐的,我开始厌烦,心想:“这反正也不是作业,不做也没事!”就这样开始抛下了试卷,不再坚持。妈妈看到了很生气,我却不以为然。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我想:“我们不应该知难而退,做事情半途而废,应该迎难而上,坚持不懈,做事情才会成功。”我们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逃避,不退缩,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