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这次为您整理了《名利场》读后感【优秀7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看来我还是喜欢那种令人满意的结局,虽然算不上皆大欢喜,不过也够令人为主人公欢呼喝彩的了,名利场读后感。好人终究有好报,这估计是大多数英国作家所推崇的英国式的结局,不管中间主人公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到最后必然是雨过天晴。名著的精神自然希望把人往好的一方面带,是金子终究会发光。
现在想来,这算是我看过的第二部跨越时间较长的小说了,虽然萨克雷没有像罗曼罗兰描写约翰·克里斯多夫那样描写都宾和爱米利亚的一生,但既然这对好人终成眷属,不仅拥有名位和财产,还拥有了子女和真诚的朋友们,接下来的岁月不用说读者也能猜得出来,所以萨克雷还是让他们早点谢幕休息去吧,其他人也别再打扰他们了。
这部著作的情节在我看来并不算很老套,虽然它难逃从贫困到发达,从发达到贫困,从发达到贫困再到发达,从贫困到发达再到贫困这几种老路子,但它描写的内容却是多方面的。蓓基和爱米利亚两个人在这部小说中走的就是不同的路子,甚至可以说她们是名利场上两个截然不同的两方。蓓基为了能在名利场上混个出头之日,实在是使劲了花招。我看着她一步步向着她期望的东西迈进,心里不仅不为她高兴,反而觉得她很可耻,心中的厌恶之情一步步加深,估计大多数读者都是类似的想法。对于并不喜欢钻营,甚至有些傻里傻气的爱米利亚,心中自是另一番情形。她甚至比都宾还要诚实,还要好,以至于我认为如果没有都宾,她也根本不可能有最后幸福的生活。名利场对于她来说,实在是一部难读的巨作。
我不知道萨克雷究竟把谁放在了中心位置,或许是爱米利亚,或许是蓓基,亦或许是都宾。至于美与丑一下子就能区分的很清楚,这出戏告诉我们的也就是美与丑的碰撞,就在现实中,就在名利场上,就在你眼前发生。时代变了又变,但名利场依然是不变的。
既然自己也将要走向社会,我只担心自己碰不到像都宾这么好的朋友,而不担心遇见类似于蓓基这样的善于钻营之人。现实有多么美好,我实在说不清楚,如果要按照十分制的话,我估计能给个5分就不错了。萨克雷的戏从来没有断过,名利场这部戏终究会一直演下去,都宾,爱米利亚,蓓基只是许许多多人中的代表罢了,他们虽然走了,还会有更多的人上来,有你,有我,还有我们的'子孙们。
从丽贝卡和艾米利亚讲起,这二人才是真正的时代姐妹花,作为贯穿全书的两位女性,在她们身上发生的事都借着作者的手中的放大镜被无限放大在我们眼前。
丽贝卡和艾米利亚,通俗点说就是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丽贝卡是穷人家出身的聪明妹子,还没发育就知道跟买画的达官贵族讨价还价,发育了之后那就更了不得,她眼中的男人就是货币符号的代言,爱情就是金钱的商标,她不断地趋炎附势,时刻准备攀龙附凤,有过几次飞黄腾达,也几次被自己的晚礼服绊倒,出场的男人大多都被她利用但她一个都不爱,她伤害了你不说还一笑而过,但是这样的丽贝卡对艾米利亚却是一片真心,因为艾米利亚,实在是太傻了。白富美,气质佳,看见喜欢的人就瞬间樱唇欲动、眼波将流,好姑娘都是相由心生的,即使最后家族败落,白富美依旧有白富美的操守,即使最后成为了大龄离异女青年,去见领走亲生儿子的公公时,拿的也不是盾和矛,而是几件衣服和满满的辛酸。
戈达尔说,如果粪便值钱,那穷人就不会有眼儿。丽贝卡才是真正懂得这句话的人,她就活在最底层仰望着繁星旁的土豪和贵族们,她作为一名战斗型冒险家,她的一生都如同开了挂。
不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不经劫难磨练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所以丽贝卡从不舍弃,一直都没有想开过,更没有自己出世哲学。
今天,我读了《名利场》这本书,感受十分得多。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瑞蓓卡,艾米利亚,罗登,锋炳,乔治。瑞蓓卡阴险狡猾,但长的还有几分俊俏,她出生在一个穷苦家庭,父母早亡,她能说一口十分流利的法语。她一心想混入上流社会,知道艾米利亚家十分有钱,所以去勾引艾米利亚的哥哥约瑟,她想尽一切办法,不择手段,可怜的约瑟被她引的神魂颠倒,不知不觉爱上了她,不知怎么了,艾米利亚一家突然破产,瑞蓓卡抛弃了他们一家。原来艾米利亚的未婚夫的父亲取消了他们的`婚姻,艾米利亚的父亲非常气愤,但没人阻止得了这对恩爱夫妻,他们瞒着父母结了婚,离开了这个地方…。。而瑞蓓卡又勾引了罗登,她们俩私奔了,罗等帮助瑞蓓卡进入了上流社会,但瑞蓓卡瞒着罗登又和一位公爵好上了,罗登知道后,十分气愤,离开了她,因为爵士被误会,也离开了瑞蓓卡。乔治战死沙场,艾米利亚十分伤心,最后嫁给了封炳,他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你们有时间也来看看着本书吧!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大家的双眼,所以,大家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我找一个漂亮、华美的地方,借此炫耀自我,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大家只顾不断地借用所有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资金、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资金再多,权利再高,一直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没办法填满,哪个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叫你身不由己。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漂亮?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离得远远的尘嚣,探寻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今天,我读了《名利场》这本书,感受十分得多。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瑞蓓卡,艾米利亚,罗登,锋炳,乔治。瑞蓓卡阴险狡猾,但长的还有几分俊俏,她出生在一个穷苦家庭,父母早亡,她能说一口十分流利的法语。她一心想混入上流社会,知道艾米利亚家十分有钱,所以去勾引艾米利亚的哥哥约瑟,她想尽一切办法,不择手段,可怜的约瑟被她引的神魂颠倒,不知不觉爱上了她,不知怎么了,艾米利亚一家突然破产,瑞蓓卡抛弃了他们一家。原来艾米利亚的未婚夫的父亲取消了他们的婚姻,艾米利亚的父亲非常气愤,但没人阻止得了这对恩爱夫妻,他们瞒着父母结了婚,离开了这个地方…。。而瑞蓓卡又勾引了罗登,她们俩私奔了,罗等帮助瑞蓓卡进入了上流社会,但瑞蓓卡瞒着罗登又和一位公爵好上了,罗登知道后,十分气愤,离开了她,因为爵士被误会,也离开了瑞蓓卡。乔治战死沙场,艾米利亚十分伤心,最后嫁给了封炳,他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你们有时间也来看看着本书吧!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基督教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至于故事的主角,出人意料,竟是一位女士,在那个男尊女卑再自然不过的时代,将一位女士塑造为主角实属不易,何况她还出身卑微,孤女一个,她叫丽贝卡·夏普。在深入阅读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她与《红与黑》中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索黑尔不无类似之处。他们同是一心向上爬者,都曾从社会底层爬入了上流社会,出尽风头,最后又都从高处跌落,只是法国的于连被推上了断头台,而英国的丽贝卡生活归于平常,不惊不喜。他们俩虽一个是男一个为女,可是都勤奋努力,有着某方面的天分,聪明机灵,超越常人,只是社会不允许他们跨越固有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朝气蓬勃、不断攀升的人物典型。
言归正传,在那个讲究出身血统、社会地位的时代,丽贝卡和普通人一样卑微,被人瞧不起。虽然她禀赋异常,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又精通歌唱,性格温和总是满脸微笑,又精通几种语言,学识渊博眼界开阔,不亚于任何一位上流社会的男士,在各种社交场合她虽不是最漂亮的,但是有她在的地方她总是最迷人的一个,男人迷恋她,女人嫉妒她,她多才多艺,很少有女士能比得上。
这个女人有如此众多的优点,可是只要有一个缺点就足以将她所有的优点都抹杀掉,这就是她卑微的出身。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人从来不屑于与贫民百姓交往。同时,这个一心向上爬的女人也有许多品行恶劣,心灵邪恶之处,深为读者所唾弃。她是个天生撒谎者、表演者,仿佛蜘蛛般布下天罗地网般的谎言,欺骗愚蠢的人、欺骗信任她的人、欺骗善良的人,这一点我是对她深恶痛绝,和前段时间看的肥皂剧《女人的颜色》中的姚倩倩有得一拼。撒谎对她来说是习以为常,是像说真话一样自然的事,心灵早就已扭曲。小说里有些人评价她为水妖,在情在理。总之,这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女性形象,为世界小说人物画廊增添了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小说作者通过丽贝卡和阿米莉亚两条主线的铺排、交叉前进,广泛描绘了上流社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贵族与奴仆的生活百态、日常生活情景。世袭的贵族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给懒人创造了享乐的摇篮,同时也阻碍了优秀人才向上层的合理流入。贵族人士随意挥霍着劳动人民缴纳的税收,四处举债赌博、玩乐、宴饮、招摇,只靠着亲戚间争夺遗产来维持以后奢靡的生活,如成功则一朝在上,如失败则再也无回天之力,很多人处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状态。
书中不时涌现出精彩之处,有些比喻让人拍案叫绝,比如有一章的开头部分作者将英国房子的二楼楼梯窗口做了特写和详细描述,作者透过这扇窗观察和摹写在楼梯上来来往往的人和事,男人、主妇、佣人、孩子、客人、律师、医生等等,他们从这里下楼或者上楼,上楼时是什么表情,做什么事,下楼又是什么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作者通过这个微型的窗口洞察这里来往的人,也洞察社会上的是是非非、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各自的喜怒哀乐,它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十八世纪英国房子普通的窗口。
小说中滑铁卢战役展示的社会波澜壮阔的画面,几位主人公命运的颠沛流离、起伏不平,在故事的结尾最终归于平静喜悦。作者语言的诙谐幽默。讽刺机警,到处可圈可点。可惜我只是作为一位业余的读者,抱以虔诚之心,对作者致以敬意。正如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写下的:“啊!名利虚荣,虚荣名利!人生在世哪个能幸福?哪个能如愿?即使能如愿,哪个又能满足?”如此智语,又何须多解释,些许有人生经历的人都能颔首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