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这次为您整理了生死疲劳读后感范文【优秀10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作者说也可以把这本书看成是桑桑的中学时代故事。我就这样看待了。林冰就是油麻地小学毕业后进入油麻地中学的桑桑。
这是一个关于林冰和他的几个同学们之间以及各自的命运的故事,读完了有种挥之不去的哀愁,就是很难受。
林冰在那个下午在那片草丛中捡的那只铁皮狗也许就是他拿来回忆的青春,回忆完了,故事讲到这,最后他又把铁皮狗放回了草丛中,也把他的那份青春放在了记忆里。
比起《草房子》的温暖和感动,《铁皮狗》择充满了疼痛和遗憾。前者是无忧无虑的童年时期,后者是迷茫慌乱的青春期。后者比前者多了孤独和难受。
赵一亮犹如杜小康,家道中落,磨难接踵,刚开始挣扎着,后来就认命了。太让我牵挂和难受的俩人。和林冰关系最好的马水清也失去了爷爷奶奶后坐上邮轮去当兵,离林冰远去。
林冰也没能和暗恋的陶慧终成眷属,成长就像把一串崩断的珍珠项链,原本穿在一起的珠子落向四面八方。纵然再多不舍,再多遗憾,再多难受,在兵荒马乱的青春里茫然无措的成长了。
故事里的人各自被命运安排的明明白白,都经历了生活的千锤百炼,熄灭或是燃烧着。太怅然了,成长真的很残酷,我们像故事里的人一样都会长大,会腐朽。想到这样的结果,就很怅然。
真实而又残酷,才是生活,世人形色,成长纷杂,遗憾和难受也是一盏灯,指引着我们努力通往幸福的路。
我读《生死疲劳》虽然确实走马观花,一目十行,有追求故事情节之嫌,但是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感觉自己也好像在30天的时间里,亲身经历了一把那50年的变革,体验了一把不同动物眼中的生活,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内心经历无限的悲凉。那个时代,那个我曾经那么陌生的时代,那个作为70后的我从不曾体会到的上世纪50到80年代的一些事情,我就像亲眼所见,亲身所为一样经历了。我甚至感到读了它,我自己就像一个经历世事沧桑的老人。眉头的皱纹,内心的沉淀,处事的淡漠……短短一个月,经历和回顾半个世纪的风雨历程,尤其是50年代60年代70年代的那些事情,既是作者浓墨重彩着力描绘的,又是自己欲望难平,急于了解的。打土豪,分田地,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包产到户,自然灾害,__革前后,改革开放之初……这些在历史书中,在那些严谨的政治术语中,在那些生涩概念中,令人昏昏欲睡的事件和史实,第一次那么深刻的通过驴折腾牛犟劲猪撒欢狗精神生动真实悲壮无奈的冷峻的展示和暴露。让人在轻松之余,又深切感受到历史的厚重无比,悲壮无限。正如一位感言者所写:虽然内容离奇、叙述荒诞,但主题却是严肃的,那是一种历经历史沧桑的冷静与成熟,始终在警示着庞杂喧闹的世界,应该如何真正地面对短暂的人生。
你有欲望,欲壑难平;我有愤怒,无法消除;你有深情,款款述说,他有贪念,欲罢不能。可笑可叹,可慨的是:那么多人不能看的破,看得开。你方唱罢我登常不知道冥冥之中,我们不管如何折腾都逃不脱生死疲劳的下常
生死疲劳,对于这样一个奇怪名字的小说,我还是对他有距离感的。看完后,才发现,其实,芸芸众生,你,我,他在人世间的一些事情,其实终归是生也疲劳,死也疲劳,生也劳心,死也劳心的轮回折磨,真正能在这种轮回中获得心灵的宁静和超脱的人,一定是那种超然若世,忘记生死,悠然度日,无欲无贪之人。既然我们终究逃不脱生死轮回之苦,何方快快乐乐,闲云野鹤,让自己的灵魂神游于宇宙间,做一个超然物外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世外高人呢?
铁皮鼓一直贯穿整个故事,主人公奥斯卡从三岁就开始背着它。
铁皮鼓陪同奥斯卡见证了无数的历史瞬间。铁皮鼓见证了奥斯卡三岁从十九级地窖摔下来的时刻。
从那一刻起,奥斯卡今后十几年的人生里没有再长高一厘米,维持在九十四厘米。铁皮鼓随着奥斯卡一起经历了波兰邮局保卫战,德国入侵波兰、苏军炮轰但泽等等历史事件。
奥斯卡不停的敲鼓,他用鼓声敲出了她可怜妈妈的死亡故事,用鼓声敲出了他所经历的荒诞又魔幻的一生。
故事里,奥斯卡颠沛流离,他经历战争、去前线表演、做石匠、当艺术院校模特、在爵士乐队演奏,通过这些事情,奥斯卡充分参与了一系列历史事件。
于是,随着奥斯卡的转变,当时的社会环境也一点点展现在眼前。这本书有着深刻的政治隐喻,通过奥斯卡经历的荒诞表现出来。
要理解这本小说,一定要对相关的历史事件有充分的了解。我对这些历史的了解并不深刻,于是并没有产生亲历过这些事件人们看本书时产生的共鸣。
但是这并不影响我继续读这本书,故事的脉络还是很清晰。随着奥斯卡的视角,故事虚实结合,有真实的历史事件,也有奥斯卡唱碎玻璃的荒诞。
奥斯卡身边的人接连死去,他的生父布朗斯基参与波兰保卫战被处死,他的名义上的父亲马采拉特身为纳粹被反攻的苏军击毙。他跟随“继母”玛利亚来到新城市,经历经济低迷时期、物资匮乏时期。
奥斯卡一直在两个极端摇摆,一方面他是撒旦化身,用鼓声送走了人们的生命亵渎神灵;另一方面他是耶稣的化身,用鼓声展示了他全知全能的上帝视角。
鼓一直伴随着他,敲响在每一个历史节点,故事的节奏就是鼓声的节奏。
通过读这本书,似乎也听到借由鼓声发出的历史的咆哮与低沉。
这是本多视角多层次展现历史的不可多得的好书,可惜我也没有完全读懂,读完后只留下一声赞叹。
事实上,从西门闹在阎罗殿饱受油炸煎熬的那几页精彩的文字开始,就已经充分地透露出从容、大气、厚重而又简练的特质。这是一部从始至终都体现出十分的自信心与文字运用潜力的作品。尤其是当莫言的笔触从牛头马面皮肤的高贵蓝色转到高密东北乡沼泽中的一种上午开放下午凋谢的小花朵的时候,一股轻灵的气息和光泽便暗自流动起来,使小说肌体充满了深层的柔韧和灵性。莫言是个洞察人心、物性和世理的小说家。无论是所谓的人性、还是动物性、甚至是草木性,都被他融会贯通于他的文字里。他既能超然冷眼应对这一切生灵的际遇,又能与之同喜怒哀乐、共悲欢离合。向来被视为万物灵长的人与驴牛猪狗猴齐物相论。从西门闹的死到驴折腾、牛犟劲,再到猪撒欢、狗精神,到卖艺用的猴及西门后人、相关人等直到最后的世纪婴儿,那么多沉重而苦难的七情六欲的事,于实虚真幻间相互渗透、自然呈现,其中的轻逸狂想与冷调叙述、幽默诙谐与戏拟反讽、残酷呈现与深层抒情交相呼应,使那些沉重不堪坎坷多变的历史情境转化成了一个虚构而又现实的鲜活世界,为我们带给了前所未有的阅读、回忆与想象的多重而广阔的视角和经历。
即使再过若干年,相信莫言也不会像对《丰乳肥臀》那样去重新修改这部小说的,因为其中几乎没有他过去的小说容易出现的繁杂之弊。这部小说的出现,意味着极富韧性与耐力的莫言已抵达其创作的巅峰状态,使我们对莫言的创作力与未来的可能产生了更多的期盼。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莫言有意在书的扉页上引用的佛家语:“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其实是要说“少欲无为”对于活着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所谓的“身心自在”也就无从说起了。佛家语常常是置身世外的结果。事实上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其欲望是伴随着其生命之力起伏消长的,所以生死疲劳与贪欲同在。这部厚重的小说所体现的生生死死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人与动物都在不断地经历“生死疲劳”,似乎是永无宁日的,让你甚至忍不住想说“唯有生死是永远不会疲劳的”。而短暂寄寓天地间的微不足道的人与物,则只能去经历体验不可重复的生死疲劳的过程。
零零碎碎一个月的午休晚休前的闲暇时间,终于看完了一本莫言的《生死疲劳》电子本。
作为对莫言的敬意,总想写点什么。先是划了几句,觉得极不称心,没有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感受,或者说我无能为力尽情表达自己的感受。于是上网,查看别人的读后感,受到一定的启发,因所言和自己的感受有想通之处,反倒受其影响,更加想不出更好的表达。只得尽可能用自己的几句话凑数。
这本小说的主要情节是:高密东北乡西门屯地主西门闹在解放后被枪毙,自觉委屈冤枉,先后转生为驴,牛,猪,狗,猴,最后成为一个患有血友病世纪婴儿,而全小说就是大头婴儿蓝千岁回忆叙述,借这些动物,以及被地主西门闹救了的一个长工蓝脸的儿子蓝解放,还有故事中起补充,增加立体的描述的“莫言”来叙述完成的。小说的叙述时段从1950年到20__年,跨度长达50年,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
看莫言的《生死疲劳》第一个感觉是:抓人心。小说从一开始“我”西门闹在阎王爷那儿叫屈喊冤的荒诞不经的描述,牛头马面两个既是民间神鬼故事的原型,又经过作者加工的新鲜形象送“我”投生。那鲜明的出神入化的语言特点,一下子吸引着你,激发着你继续读下去的欲望。以往看电子书,总是一次性的在几部图书间不停的游走,切换。可是自从开始看《生死疲劳》就没有动过去看其它电子书的欲望。而且,抓心挠痒,心猿意马,总想多一会时→←间可以多看一些。看莫言小说的缺点是:严重干扰了自己的工作,这也侧面说明莫言小说的魅力。读完此书,真真正正体会到莫言作为20__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真是名至实归。
正如诺贝尔委员会给莫言的颁奖词所讲:莫言“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说实话,之前我看过几次这句话,感觉又别扭又拗口,还难以理解,莫名其妙。现在窥一斑而知全豹,通过莫言鬼斧神工出神入化的描绘,真正领略了莫言语言的风采。他的每一句话,看似不经意间,侃侃而谈,娓娓道来,而又琅琅上口,妙语连珠甚至有些地方如诗如词一般,押仄押韵,即使没有出声的朗读,目光扫过,也觉得起伏有致,韵味十足,一气呵成,体现了作者深厚的扎实的语言功底。莫言用四十三天的极短时间完成这样的一部上下五十年,纵横阴阳事的鸿篇巨着,真实令人佩服之至。六道轮回,不论写驴,写牛,还是写猪,写狗,都把这些动物的特征活灵活现表现出来,用这些动物的眼睛窥视人类的生活,视角独特,新颖有趣,而且,用笔简练生动,老到,人物刻画形象入目。自从读了莫言的这本书,常常感到身边的万事万物诸如猫啦,鸟啦,鱼啦等等都是灵异的,都可能是某个冤魂的投胎转世,因此对她们尊重而敬畏。
与那些具有社会职责感的作家相比,我肯定处于劣势。这类作家在社会义务的旗帜下敲着打字机,他们毫不关注自我,而是以社会全局为出发点来履行他们的职责。根本没有什么高尚的企图促使我为战后德国文学奉献一件璀璨的珍品。我不想,也不能满足那时文学界提出的“澄清德国历史”的合理要求,因为我的努力无法给人带来慰藉,无法使人释怀。我试图丈量我自己的失去的乡土,并且首先一层一层地铲平所谓的中产阶级(即无产者与小市民的泥砾)的垃圾堆。《铁皮鼓》的作者也许成功地发掘了某些新的认识,揭穿了某些人的伪装,用冷笑实实在在地打破了国家社会主义的魔力,瓦解了人们对它的虚假的敬畏感,并且重新赋予了迄今为止被缚的语言以行动自由。但是他原本不想,也不能够澄清历史。
鄙人满足于艺术创造的快乐,欣赏变幻的形式,喜欢在纸上描绘反现实。简言之,艺术尝试的器官早已存在,它期盼着克服阻力,吞食庞大的素材。然而素材也早已存在,它等待着基础代谢。出于对大规模的素材的恐惧,加之本人自由散漫,心不在焉,所以我未作大的努力。
私生活的诱因再次解放了我的创造力。一九五四年春,就在我母亲去世后不久,我与安娜·玛佳蕾塔·施瓦茨结为伉俪。婚后的我专心致志,恪守市民的劳动道德与奉献精神,并且下决心要向突然闯进我的陋室的姻亲们证明我的才能。我的姻亲都是循规蹈矩的瑞士公民,他们像清教徒一样质朴,宽容大度,用艺术鉴赏家的眼光注视着活蹦乱跳的我在过于庞大的器械上作体操表演。
这是一种可笑的冒险行为,因为安娜刚挣脱大资产阶级的保护,转而寻求不安定的生活,并且留意翼翼地在战后柏林的艺术家圈子中初试身手。那时她肯定没有作一个所谓的大作家妻子的野心。
尽管小市出身的飞黄腾达者的兴趣经常与大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豪门闺秀追求妇女解放的愿望发生搞笑的碰撞,与安娜的结合还是使我坚定不移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奋进。虽然创作《铁皮鼓》的文学契机发生在我们相识之前,但是我们的婚姻为我树立了一个明确的目标。
君特·格拉斯是当今德国资历最深、作品最丰、名声最大的作家。在1999年10月,他凭借长篇小说《铁皮鼓》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小说《铁皮鼓》共分三篇,现在我只读了其中的第一篇,我就我读的这一部分简单讲讲我的感受。
君特·格拉斯以其非常丰富的想象力塑造了主人公小奥斯卡这个形象。小奥斯卡一生下来就能听懂大人说话。在他出生的时候,因为两只飞蛾挡住了灯光,使他感觉到人世昏暗,便想回到娘胎里去。只可惜为时已晚。这也为小说的后文作了铺垫。因为小说的背景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当时时代的黑暗和社会的动荡造成了小奥斯卡对社会的不满,对生活的不满。他在三岁的时候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将自己变成了不会说话的“痴呆”,而且不再长个,但他却依然拥有很高的智商,而且他还获得一种特异功能,能用尖利的叫喊声震碎一切玻璃制品。这样他可以隐藏自己,保护自己,远离了复杂的成人社会。他开始整日敲打他心爱的铁皮鼓,躲在一旁冷眼观察这个世界,用他的方式回避和面对这个黑暗的社会。
小说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自述的方式来描写奥斯卡的生活,并且用了回忆的方式。在小说的开篇,就写奥斯卡居住在精神疗养院里。他居住在完全与世隔离的病房里,只通过护理员与外界联系。由此也体现出奥斯卡对当时社会的厌倦和不满。他依旧整日敲打他心爱的'铁皮鼓,在鼓点中回忆他的往事,然后让护理员为他拿来“清白”的纸,写下他的回忆。这里为什么要用“清白”一词呢,我觉得这也是奥斯卡对当时黑暗社会的一种讽刺和鄙夷。
在小说的第一篇中,当奥斯卡目睹了社会的黑暗后,便产生了厌恶之感。他不停的敲打着他的铁皮鼓,从而发泄他对畸形社会的不满。他也常常用他可以唱碎玻璃的能力,去“扰乱”社会的秩序。在他眼里,这个社会是混乱的,怪异的,无可救药的。
小说的很多地方都是由君特·格拉斯本人的经历和见闻写的。他也借小说表达自己对一战时期德国的黑暗的不满。
上学期期末,经学校研究决定,让我担任新一届七年级班主任,得知这个消息后,我是既兴奋,又忐忑。兴奋的是自己终于有机会在自己的教育道路上又前进一步,挑战班主任这项工作,忐忑的是自己毕竟工作时间不长,教学经验还很不足,不知自己能否胜任这项工作。于是,我充分利用暑假时间阅读了很多关于班主任工作的书籍和文章,其中《冬去春又来》让我眼前一亮,虽然还没有读完,却给我很大启发。
《冬去春又来》以随笔的形式真实地记录了铁皮鼓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个班级一学期的历史,也是一个班主任的日常工作随录。
在所有的描写中,铁皮鼓没有任何的豪言壮语,但我却至始至终被他的真性情感动着。在他的日记中,我看到的并不是成功的案例,也不是可以效仿的完美示范,而是一些日常教育中很琐碎的片段。他给我们的,只是一种真实的呈现,情境、事件、问题,以及教育者本人面对这一切时的焦灼、苦闷、彷徨,以及在这些困境中的苦苦探索与对答案的寻求过程。其中不乏无奈与困惑的情绪流淌。然而也正是这些情绪的流露,才更让我们看到了教育的真实。铁皮鼓对种种问题的忧虑和探索,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有教育理想的教育者对教育所怀有的可贵的担当情怀!他一次次与学生的对话,包括面谈和书信的交流等方式,让我们看到了他为了追求教育理想所做出的艰苦探索与不懈努力。我想只有对学生有爱,才会全身心的付出,虽然铁皮鼓从来没有把爱挂在嘴边,但他已用行动作了最好的诠释!他始终没有盲目地去走别人的路,他有自己的想法,是一个反思型的教师。很喜欢他这样一段话“在我看来,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活泼的生命,有着千姿百态绝不重复的个性。而教育本身是一种对话,是一种生命与许多种生命之间相互生生不已的一种交流沟通。这种交流沟通本身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交流不是取消生命的个性,让所有生命整齐划一,而是在碰撞中相互理解相互妥协,形成一定的共识,然后在此基础上彼此丰富。”
教育是一门艺术,教师要尊重事实,勇敢地面对教育本身,竭尽诚意与能力无限地靠近真实,把先进的理念与现实的教育相结合。
《铁皮鼓》的作者刚修改完最终校样,这本书就离他而去。最终校正发生在十四年前,从此我就失去了《铁皮鼓》。这部小说被译成了克罗地亚语、日语和芬兰语,我料定它会使各国的小资产阶级坐立不安。但泽市郎富尔区是我失去的故乡,它的声名在世界各国不胫而走。
评论与成见堆积如山,它们似乎阻挡了我通往此书的道路,因为我从未首尾连贯地阅读过印刷好的《铁皮鼓》。五年以来,《铁皮鼓》的写作计划或底稿,它的第一稿、第二稿和第三稿决定了我的生活习惯乃至睡梦。此刻这一切都已结束。随后出版的几本书,例如《狗年月》和诗集,当时都已近完稿,唾手可得。
迄今为止我从未读过装订好的《铁皮鼓》,这能够归因于职业习惯所产生的厌恶感。即使是此刻,当有人要求我讲述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的产生过程时,我也只是漫无目的地翻阅某些章节的开头几页。起初我并不太情愿回顾我往日的状况和写作《铁皮鼓》的起因,我害怕作茧自缚。《铁皮鼓》的作者谈《铁皮鼓》,而他是一位可疑的见证人。
正因为我承认自己没有资格评述这部小说,所以我能够成堆地清扫垃圾,并且能够避免有益的谎言。这些谎言像插枝一样使日尔曼语言文学的温室欣欣向荣。
既不是创作欲(诸如我肯定要写并且明白怎样写),也不是蓄积已久的决心,(诸如我此刻要动手写了!)更不是某种高尚的使命感或指标(天赋的义务之类),促使我坐在了打字机前。小市民的出身也许是我的最可靠的推进器,因为我要缩短自己与上流社会之间的距离。我雄心勃勃,立志要干一番惊天伟业。时断时续的文科中学教育(我以五年级高中生的身份肄业)更助长了这种臭不可当的雄心。这是一种危险的动力,它常常通向傲慢。恰恰因为我了解自己的出身及推动力,所以我在写作时总是简单而冷静地控制这种动力。我将写作视作一种有距离感的、带有讽刺色彩的过程。这种过程是个人的,而它的结果(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则是公开的。
一九五四年我的母亲海伦·格拉斯溘然长逝,享年五十六岁。因为她不仅仅怀有小市民的情感,而且热爱戏剧,所以在她的儿子十二三岁时,她就不无嘲讽地叫他培尔·金特(注:培尔·金特,易卜生的剧本《培尔·金特》的主人公,利己主义者。)。她的儿子喜欢虚构故事,并且向她许诺将给她带来财富、送给她波斯羊羔皮大衣和去尼泊尔以及香港旅游的旅费。《铁皮鼓》在她去世五年之后面世,并且获得了培尔·金特所想象的那种成功。母亲在世时,我总想向她证明自己的潜力;然而直到她谢世之后,我的能量才得以释放。
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能够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但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但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
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能够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能够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潜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样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能够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但是,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就应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
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
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
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__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下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能够决定,莫言就应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能够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能够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能够明白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
,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明白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此刻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
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能够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明白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但是,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