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童话故事。是世界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巨著。接下来给大家带来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想,希望能给您大家带来帮助。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想【优秀7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为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就是瑞典的一名优秀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在1909年,这本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拉格洛芙也因此所获得了与安徒生齐名的荣誉。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十四岁的小男孩的故事。他的名字叫尼尔斯,是一个瘦高个儿,鼻子的两侧长着不少雀斑,头上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他不爱读书写字,喜欢捣蛋。
有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去了教堂后。尼尔斯在家里,因为捉弄小精灵,所以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就在这个时候,他家的雄鹅莫顿想要和大雁一起去旅行。于是他张开翅膀,飞了起来。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不让母亲伤心。所以就紧紧地拖住雄鹅的脖子。可是,他却没有料到,他会被雄鹅带上天空。跟着一只名字叫阿卡的大雁还有她的雁群,一起飞去拉普兰。那只名叫阿卡的大雁是从大雪山来的,所以大家都叫她:大雪山来的阿卡,已经有一百岁了。在这八个月旅行里,尼尔斯破坏了狐狸的所有诡计,救了母松鼠和它的孩子们,救了一只名字叫雅洛的绿头鸭,还救了。.。.。.他还发生了许多变化,比如他变得既善良又有责任心等。
在假期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刚打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充满了好奇想一下就知道故事的结尾,但细细品味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又感动,有悲伤。.。.。.
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尼尔斯因为非常顽皮,爱搞恶作剧。一个初春的下午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尼尔斯变成了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
就在这时天空飞来一群大雁,家中的雄鹅莫顿也想随着大雁飞去。尼尔斯抱着莫顿的脖子不想让它飞走。不料被它提了起来。从此尼尔斯骑在莫顿的身上跟着大雁们走南闯北,一路上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遇到了数不胜数的朋友。
比如说大雁领头人阿卡,狡猾多段的狐狸斯米尔,小灰雁邓芬,白鸽卡尔姆,猎狗卡尔。可恶的黑蛇。.。.。.
还有许多阻挡他们前进的事情如深夜遇险,绕道去厄兰岛,风暴的来袭,排水计划,森林虫害。.。.。.
尼尔斯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交到了这么多的朋友锻炼出了从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到一个机智的男孩,因为他的乐于助人放弃了一次又一次长大的机会,但是到最后尼尔斯还是变回了始终的模样。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我感悟到了做什么事都要勇敢,遇到什么事都要先冷静下来想办法。
如果你们有这本书的话千万一定要看看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太吸引我了,老师一发下来,我就一口气把它读完了!看完书后,我真想和书中的尼尔斯一起骑上白鹅,翱翔在蓝天白云之间,开始一段奇妙的空中旅行呀。
我最喜欢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因为自从他变成了小精灵后就跟许多动物和好了,他开始学会关心别人了,帮助许多动物逃脱危险,还帮助雁群逃离狐狸的魔爪。
一开始,雁群的首领阿卡认为人类不应该相信,人类是会伤害雁群的,对尼尔斯并不友好,后来就是因为尼尔斯做了许多对雁群有益的事情,所以阿卡对尼尔斯的态度变了,他们愿意在尼尔斯受到狐狸袭击的时候舍命去救他,我想这就是友谊。
我觉得自己也要象尼尔斯一样,多去帮助别人,关心别人,这样才能够跟别人友好相处,结交更多的朋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读完之后有很多感想。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一开始他是一个调皮的孩子,非常让家长操心,而且他还经常捉弄家里的家禽。有一天他发现家里发现了一个拇指一样大的小人,原来这个小人是一个小精灵,可尼尔斯用渔网将它网住并且戏耍了他。小精灵一生气就将尼尔斯变成了小人。
变成小人的尼尔斯收到了家禽的欺负,然后跟着家里的大白鹅飞了起来,一路见到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受了不少苦。慢慢的,他变了,不再淘气,不再贪玩了,最后他又回到爸爸妈妈身边,还成了爱学习好孩子。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告诉我一个道理,小动物们都是有生命的,我们要懂得爱护他们。
如果你虐待了它们,说不定哪天它们会老报复你。所有我们要好好保护小动物们,更好的保护这片自然。
小说开篇时,主人公尼尔斯·豪尔耶松是一个12岁的顽童。因为戏弄了小狐仙,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匆忙中他骑上家养的雄鹅茅帧的脖子,跟随一群大雁飞上了天空。在跟随大雁迁徙北飞和南归的路途中,大拇指尼尔斯时不时与狡猾的狐狸、坏乌鸦斗智斗勇;每每在雁群、别的动物和人遇到危险时出手相助,结交了很多动物朋友。他自己也曾多次面临危险,在动物朋友和人类朋友帮助下脱身。这些经历使尼尔斯从一个捣蛋鬼成长为富有正义感、真诚、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故事的结尾,尼尔斯最终变回健壮英俊的少年,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边。小说为读者描绘了瑞典美丽的自然风光,并以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为线,对瑞典的地理和地貌、动物、植物、文化古迹、内地居民和偏远地区少数民族的生活和风俗习惯,进行了真实的记录,融艺术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体。
《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大致读过三遍,一次是读高中时,一次是儿子四、五岁时,一次是最近。三次读书的体验截然不同,特别想与大家分享。
第一次读《骑鹅旅行记》,是在高中的春季运动会期间,书是班主任老师的藏书,借给我看。那里身在乡村,课外书很少,自己又是只知苦读课本的书呆子。《骑鹅旅行记》对于我,就像清新的风,像久旱野草的甘霖,像放在乞丐面前的面包。我用不到两天时间把书读完,心满意足地把书还给了老师,又去跟教科书搏斗了。当时关注的,更多的是故事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命运。书中关于瑞典的风土人情、物产地理、民间传说,都被我匆匆略过了。工作后,有一段时间经常与来自瑞典的爱立信技术专家共事,那时我竟没有记起《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若是当时重读此书,工作交流中会与外专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交流上更加流畅,对工作有更大帮助。
儿子小时候,我们每天晚上都有亲子共读时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骑鹅旅行记》成为我们共同的藏书。一天的工作之后,在小朋友期盼中,我和他一起读。小朋友被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吸引,为大拇指和雄鹅的经历时而紧张,时而欣喜。他至今还记得读到故事尾声时,尼尔斯和雄鹅茅帧回到家中,雄鹅茅帧被尼尔斯妈妈放到案板上要杀掉那个危急时刻,他紧张不已的心情。而我在为儿子读书时,却有些漫不经心,只想尽快把一章读完,好早些休息。假设往事能够重来,我一定要更认真地为儿子读这本书:给儿子读一章故事前,自己先读一遍,设计好语句的抑扬顿挫,像董浩叔叔讲故事那样读,让小朋友有更好的听书体验;还要根据故事情节,跟小朋友一起分析故事走向,启发他的想象力,还要探讨故事体现的仁爱、勇敢、坚强等等美德,寓教于乐,让小朋友有更多的收获。
最近,以“空巢老人”的身份,再一次读《骑鹅旅行记》,没有了学业的压力,没有了繁重的家务,周末的午后阳光下读,平日的夜晚灯光下读,细细品味,连连赞叹。作者行文流水,情节丝丝入扣,古老的民间传说像珍珠一样镶嵌在故事中,瑞典的地理地貌在作者笔下熠熠生辉,让人身临其境,历史人物与现世的国王、平民英雄遥相呼应。当年,如果一个瑞典孩子读完这本书,他仿佛自己从南到北做了一次瑞典全国旅行,而且学完了国家地理、生物、历史和思政课程。放下书,他仿佛跟尼尔斯一样,也长大了一岁。多么希望我也有作者这样的一支笔,作者这样的一颗心,能为中国的孩子们写下这样亲切美好的文字。
我小时候,妈妈曾问我:“给你买的书你看完了吗?你记住了吗?”一直以来,我对这个问题不以为然。《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觉得值得我读完,而且记住。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尼尔森在没有遇到马丁的时候,是一个非常顽皮的男孩,但是自从他回到家以后,变得懂事又听话。
因为尼尔森和马丁在旅行中经历了不少困难,就比如说,斯米尔的狐狸、那次大雨和那一家熊。在尼尔斯打败斯米尔以后,斯米尔就拿着乌鸦来喂他,尼尔斯还救了斯尔的妻子。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要爱护动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作者:陈家源
在一个漫长的假期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讲的是十四岁的尼尔斯不爱学习,还十分调皮,而且喜欢捉弄牲口,他的父母为此很烦恼。
有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去教堂,他无意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结果,小精灵把尼尔斯变成了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后来,他和家鹅与雁群一起去旅行,一路上,尼尔斯帮其中一只大雁“狐口逃生”,杀死了紫貂和水獭,还有残暴的黑旋风……通过这次旅行,他长了许多见识,不再调皮了!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尼尔斯变小后,虽然力气也小了,但他还是用尽全力地去帮助别人。朋友有了困难,他总是伸出双手去救援,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是我们要学习的!
尼尔斯虽然以前调皮,但他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之后,他勇于改正,这种精神让我敬佩!我喜欢尼尔斯�豪格尔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