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读书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是创造,本页是敬业的小编给大家整编的15篇我的偶像作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我最难过的人是我的妈妈,我的偶像也是我的妈妈!她不漂亮,她没有特殊技能,她的知识水平一般,但她教会了我做人做事。“不能随地扔垃圾!我母亲用居高临下的语气责备我。我突然震惊了。从我记事起,我妈妈就没有训斥过我。这种委屈立刻涌上我的心头,大声反驳道:“你为什么不把垃圾扔在地上呢?你为什么这么严格?此外。.。此外,其他学生在地上扔垃圾。他们的父母没有提到他们。你为什么说我?哎呦。”说着说着,她哭了起来。然而,我母亲没有立即安慰我。我哭了之后,当我的心情平静了很多,她开始教我。
你看到那个穿橙色衣服的阿姨了吗?她的工资没有给你买玩具的钱高,但是她们做着不同寻常的事情,从早到晚在街上扫来扫去,在炎热和寒冷中努力工作,被别人拒绝。你应该把垃圾放在垃圾桶里,这不仅尊重那些叔叔和阿姨,也让别人认为你很明智。说完后,我妈妈一直看着我,没有再说什么。我突然意识到我必须把垃圾放进垃圾桶。我妈妈摸了摸我的头,给了我买食物的奖励。我非常开心。那时我8岁。11岁时,我开始逐渐叛逆,我母亲的话也不再那么抵触。早上,我妈妈直到7点钟才开始为我做饭。
昨晚她洗衣服洗得很晚,还在睡觉前打扫了餐厅。我吃完时已经是7点40分了。我收拾好书包,没吃几口就走了(因为我妈妈不信任我,每次都要把它送到楼下),我妈妈很快跟进。因为我觉得我上学要迟到了,所以我认为这是我妈妈的错。我一边走一边责怪母亲。我妈妈只是静静地听着。当我下楼的时候,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和妈妈说再见,没有回头就走了。在学校,我的道歉和遗憾越来越深。我心想,我妈妈起床晚了,因为她给我洗衣服。她不仅要做家务,还要工作。
她必须受到我的责备。我当时为什么没有冷静下来?为什么我不体谅我的母亲?越想越自责,越想越后悔。我一到家,就向母亲道歉,但她笑着说,“没关系,我忘了。“我的心突然觉得像调料一样不舒服。妈妈,你就像一支蜡烛,默默地无私地燃烧着自己。你只想让我健康成长。你在我身上花了半辈子,只要求我的生活一帆风顺。妈妈,我怎么能被这样对待?
偶像,不一定是万众瞩目的明星,不一定要有俊朗的面容,不一定要有蒸蒸日上的事业。他可以是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人。
他们,穿着老土的黄色服装,每天都要以十倍的努力才去换取仅以糊口的工资,但每天都无怨无悔,一直在为这座城市贡献出自己微小的力量。可就算是这样,他们却得不到任何的尊重,我也不例外,直到又一次……
那是一个寒风禀冽的冬天,我哆嗦地走在放学的路上,手中还拿着一袋面包,边走边吃。这时,眼前浮现出一位白领,他若无其事地把手中的塑料袋扔在地上,旁边的一位清洁工看了,放下手中的扫帚,疾步跑到白领面前,带有点命令的口气,说道:“请你把垃圾捡起来!”又来了,我厌恶地皱起眉头,面包已经吃完了,我也把塑料袋扔在地上,脚步慢了下来,准备看好戏。不出所料,白领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摆摆手:“去!要捡你自己捡!”清洁工说道:“你不给我捡起来,我就喊人了。然后让全福建人都知道,再传到你上司那,让你连西北风都喝不成!”白领依然是不屑地说到:“就你?你那嗓门就算是喊哑了,也不会有人来管你!谁靠近你呀,准会被你的臭味吓到!”清洁工不听,竟喊起来了,不一会,这里便从四面八方涌来了许多人。“大家快来看呀!白领扔垃圾了!”白领有点后悔了,从包里拿出一叠百元大钞,交到清洁工手上,“大哥,行行好,别叫了!”清洁工竟“不识务”地把手一翻,钞票一下去“哗哗”地掉地上了,“拿走你的钱!钱在我这不是万能的。就算有一天我饿死了,也不会收你的‘贿赂’!好啊,你要是不想被炒鱿鱼,就把垃圾捡起来!”“说得好!”“有志气!”人群中传来了一阵喝彩。白领在声音中,面红耳赤地捡起了垃圾。清洁工这才说:“好了好了,大家都散了吧!没事了!”说完,他便捡起扫帚,又去干活了。
我看了。尴尬地捡起我扔在地上的塑料袋。我想,那些钱是每一个清洁工好几个月的工资,但他却不像其他人一样,而是那么敬业奉献,这种品质,难道不值得我敬佩吗?想到这,我早已打心里敬佩他,以他为我的偶像。
那位清洁工,我的偶像,无时无刻推动着我人生的道路上大步前进。
“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
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
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
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
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
我不是一个追星族,所以几乎没有什么特别崇拜的明星,因为我知道一旦他们褪去舞台上闪耀的光环将不再耀眼。我那平凡的母亲倒是我一生中学习的榜样,她那严谨的工作态度、宽容大度的处事风格,值得我用一生去崇拜。
我的母亲相貌平平。却因为我操碎了心,一头乌黑的长发中已长出了几根细细的银丝。一张圆圆的脸经常面带微笑是那样的和蔼可亲。妈妈生就一副菩萨心肠,有求必应,自己再苦再累也要让别人心满意足。这也让妈妈拥有许多好朋友。妈妈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家务事上样样精通。
妈妈矢志不移地钟情于自己的岗位,令众人啧啧赞叹。妈妈是一名会计,十几年来对工作兢兢业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单位忙时早出晚归,爸爸有时逗妈妈说:“给你多少奖金?”妈妈也笑笑说:“谁让我是党员呢!”
难得的是,周末,妈妈从不睡懒觉。早早的就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去菜市场买许多我们爱吃的菜以改善我们的生活。
说到我的学习,这真是一个愁人的问题。我的成绩总是起伏不定,妈妈总是为这事儿担心。妈妈语文绝对好,她那张大嘴无论说什么都能联系到学习上,所以她经常给我“讲座”,告诉我学习的重要性。妈妈非常爱学习,每天晚上都要“检查”我的数学作业,不管懂不懂,不懂就让我一一为她讲解。有一次,我实在不耐烦了就说:“你真是的,做好单位的帐不就得了吗,还看我的作业干什么呀?”妈妈语重心长地说说:“学无止境,你们现在学的知识我都忘了,还得儿子教教啊!”如果遇到我不会的问题,妈妈就会严厉地说“怎么学的还有不会的,干什么要是不求甚解的话将一事无成,明天问老师回来给我讲!”第二天晚上,妈妈肯定不会忘记向我“请教”的我真佩服妈妈,能对学习这样如饥似渴。后来我才意识到妈妈也是在暗暗地帮助我提高主动学习的能力。妈妈真是太伟大了,我一定会追随我心目中的偶像——妈妈。
妈妈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又伟大的人,在生活中我们无话不谈,是亲密无间的挚友,学习上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妈妈就是我心目中的神,心目中永远的偶像!
我心中有一个极重要的人,他像指针,引导我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
又像太阳,照亮我心中的一方天地他是我想要成为的那个人,他就是我的偶像袁隆平爷爷。
他是我国杂交水稻育种专家,勋章共和国获得者,被誉为世界杂交水稻之父。很多人只看到了他头上的光环,却不知他为此付出了汗水。他从30岁起专注于研究水稻杂交项目,始终脚踏实地,勤恳做事,甚至躬耕在三亚30℃高温下的稻田里。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袁隆平即使在最艰难的关头,他也没有放弃。无论面临权威的压力,还是文革的动荡,他都没有停止实践的脚步。正因他不吝汗水,心无旁骛,才在50年中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科技难关,创造出水稻研发的辉煌。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一道道皱纹,须发已被匆匆流去的时光染成花白,黝黑的皮肤闪烁着被太阳亲吻过的色彩。他在研究杂交水稻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曾多次赴国际水稻研究所开展合作研究和技术交流。在一次实验中,他所研究的杂交水稻稻谷减少了5%,而稻草却足足增加了60%,在这时有人就说:人要是能吃草的话,你这个水稻就大有发展了。面对无数的讥讽,袁隆平爷爷变压力为动力,一直坚持研究水稻,终于将杂交水稻研究成功,解决了中国14亿人口的温饱问题。
他是位令世界瞩目的科学家,却有农民的质朴与勤俭,袁隆平被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因水稻研发获得一系列荣誉,其名字的品牌价值被评估出上千亿元的天价。可袁隆平仍穿着三四十元钱一件的衬衣,系着十来元一条的领带。当一席农民着装的袁隆平被派遣到国外传授技术时,多次被接待人员误当做随行人员。他也是怀揣着一颗年轻的心的智者。一次记者采访他时,他像个小孩子乐呵呵的说过这样一句话:我80岁时是80后,我90岁时就是90后。正是他这种乐观积极的心态,感染了我,对待事情总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看待,那么所有事情都会变得美好起来。我喜欢他从不言败的精神、乐观积极的态度、纯朴而高尚的品德,他就是我的偶像,一个真正能让我们吃饱饭的偶像袁隆平。
偶像是我们生命中的一束光,照亮我们前行的路,使我们勇往直前,偶像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教会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我的偶像是小学同学小丽,是她教会了我不到最后一刻永不言弃……
“叮铃铃……”伴着清脆悦耳的上课铃我们踏着欢快的脚步走到操场,体育老师从远处缓缓走来,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麻绳,神秘的一笑,对我们说:“同学们,我们今天来进行一场拔河比赛,第一排的女生与第三排的男生为一组,第二排的……,给大家5分钟准备时间。”我扫了一圈自己的队友,灵活的小明,有力量的小张都在我们组,还有柔弱的小丽,嗯……小丽的力量比较小,会不会拖后腿呀?我心里正想着,五分钟转瞬,比赛正式开始。我方由小明奔赴“前线”,小张镇后,大家喊着:“一二三”一齐发力,个个紧咬牙关,生怕拖了大家后腿。只见有的同学双手紧握麻绳,呲着牙、咧着嘴的;有的同学气喘吁吁,大汗小汗地冒着,还有的同学双脚紧蹬着地,没有一丝松脚,可麻绳中间系的红带子却还是慢慢向我们对方离去。“太远了,赢不了了,要不还是放弃吧。”这样一个念头从我心里飘过。看着红带子慢慢的向我离去,正当我要放弃松力,任麻绳远去对方时,一个柔弱的身影却倔强出现在我的面前,她小脸涨的通红,豆大的汗珠从她的额头上流下,稍稍凌乱的头发好像都在用着力,她的双手如同夹子般牢牢地抓着麻绳,由于绳子粗糙且一直在向前滑动,她的手已被磨的通红,但她依旧坚持着,双脚不断地蹬着地板,想要努力将绳子拉回些,她就是小丽。我见此状对她说:“不行就算了吧,两队之间差太多了。”她却眼神坚定地对我说:“不!不到最后一刻,我绝不会放弃!”刹时一种羞耻感涌上心头,是啊,怎么能这么轻易说放弃呢!没有到最后,一切皆有可能!我带着那份羞耻与重燃的希望继续投身到“战斗”中,也许是被我俩所感染,队员们又燃起了斗志,此时好似有一股力量在燃烧,我知道那是团魂,那是我们共同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我们队取得了胜利!
那时小丽就成了我的偶像,是她让我懂得了不到最后一刻永不言弃!偶像如指南针带领我们走向前方,指导我们奋勇向前,勇敢面对前方一切未知,感谢你,我的偶像。
别人家的偶像会唱歌跳舞,我的偶像会飞;别人家的偶像会打篮球,我的偶像会骑光轮;别人家的偶像长得英俊,我的偶像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罗林真是一个最会写魔法界的大师,在她的笔下,魔界如此真实,哈利波特成为拯救世界的勇敢少年。
这个少年戴着一副圆圆镜片的眼镜,有一双像大海般蓝色的眼睛。但最显眼的不是这张帅气的脸,而是隐藏在头发下那一道闪电状的印记。那是小时候,父母被那个秃头没五官满脸铁青的黑巫师伏地魔-阿瓦达索命,他的妈妈帮哈利波特挡了一下,在头上留下了爱的印记。长大后,他被邓布利多老人家送到姑母家。那一家子都不喜欢哈利波特,甚至被姑母的儿子天天欺负,以至于魔法学院的邀请都没有及时收到。不幸的是哈里注定永远都不可能平平常常地成长。
这个勇敢的男孩从不认输。他乘上魔法列车去的学校,有了很好的朋友;他一直努力学习咒语,见义勇为,打败好几次伏地魔想要复活的阴谋。最让我向往的片段是,他被选上飞人队的那片段:死对头马尔福也在赛场上,金色贼在飞来飞去,他们俩经过了多次的斗争。最后一千钧一发,飞得极快的飞贼就被哈利波特抓到了。格兰芬多赢了,全场一片欢呼,我又一次佩服他的勇气。小魔法师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努力地学习和艰苦地磨练,在和恶魔斗智斗勇的战斗中,慢慢成长为一个出色的魔法师。
感谢妈妈为我买的这部书《哈利波特》。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中,每一次的结局都让我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让我感动。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
将来,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将来,我可能会有很多偶像,但是心中也永远有一个哈利波特。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偶像,当然,我也有一个心中的偶像,只是从一开始到现在的崇拜,真是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那要从去年暑假说起。有好友要毕业了,我拿同学录给他们填写。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在“我的偶像”那一栏上填上了“周杰伦”三个字。当时我真不知道那个眼睛小小,甚至连咬词都不清楚的歌星,怎么会博得这么多人的喜爱,还红遍了大江南北?
后来,《不能说的秘密》上映了,我禁不住好奇心也打算看一看,不料,这一看就真的也对周杰伦刮目相看了。影片里优美的乐曲一段段响起,特别是“斗琴”那一段,那一种激烈的气氛与音符之间快速而又强劲的配合让我现在仍记忆犹新。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听一遍就记下那一堆乐曲的,直到现在我还是顶多能记下十二个小节的节奏。要是再加上那些音符、指法什么的我真是要晕了,而他们竟然弹得那么流利,似乎不加一丝思考。
我也很喜欢听周杰伦的歌。周杰伦的作曲才华真的是绝对一流,至少是那一群只知道卖弄外表的男歌手所不能匹敌的。特别是到后来听到《青花瓷》这样惊艳的歌曲时,我更是着实地佩服了他一把。
更让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在《读者》上看到一篇名为《很高兴,我没有……》的短文,后面作者的暑名竟是——周杰伦!我当即兴致勃勃地读了一遍。这篇短文让我看到了另一个周杰伦,很快乐,很自由,他从不曾努力地去训练自己去参加比赛,他也不认为有什么是绝对的对与错。同时,他也教会了我成功没有一定的规则,只要你能自由,能快乐,因你所做的每一件事开心,对你所努力的方面有兴趣,能从中得到乐趣就好。在人生中,没有固定的答案,因此不要给自己答错的压力。
这就是我的偶像——周杰伦,我崇拜他,不仅仅因为他的音乐才华,更因为他对人生的乐观态度!
其实在《极限挑战》孙红雷这个明星就被我们所熟知,而看了《极限挑战》以后,可能大家对他的印象更加深刻了。以前在我们看来,孙红雷就是一个比较高冷的人物。而在《极限挑战》以后,我们开始觉得他很搞笑,特别搞笑。可是他搞笑背后的另一面是我们小不出来的。
或许在我们眼里,孙红雷现在拥有如此大的成就。他的家庭背景应该也是很好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的家庭条件并没有那么好。这他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的母亲下班后还要去捡破烂来补贴家用。他的母亲也曾让他放学后和他一起去捡,而作为小孩子的他肯定会拒绝的,这很正常。可是从那以后,孙红雷就开始变得孤僻,沉默。而终于有一天,在他放学的时候,看到母亲正在朝别家借钱的时候,那一家一听到这些就马上关门。他决定要和她的母亲一起去捡破烂。而捡破烂的,条件比较艰苦。对于现在很多人来说,都无法忍受那份脏的。看到这里,我无法想象我们面前的这个搞笑的"颜王"是如此的心酸。
而还好,他的幸运也应该对得起他的努力,所以他考上了中央戏剧学院。他的母亲也是揣着自己比较不舍得用的钱来北京去看望儿子。当时孙红雷的同学都吵着要她的母亲请客。而她高兴的答应了。因为那些学生的家境都比较好。也点了不少菜。可是他母亲毫无不舍之意。但是他请了他们吃饭之后自己回家买的票都是硬座。特别远的路,他为了自己的儿子愿意受这份苦,所以有这样好的母亲,才练就了这么好的孙红雷。
慢慢的,孙红雷发展好了,变成了一线演员。当然他肯定也让他的母亲享福了,可是好景不长,还没过几年,他的母亲因为病重永远离开了他。失去了母亲的他当然是非常痛苦的。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他知道对他母亲最好的报答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好。所以,在他失去了母亲之后,他的演技变得更好。他开始突破自我,尝试不同的角色,也在角色里注入崭新的东西。他对于演戏变得更加执着,演技也成熟了不少。也获了不少奖。
现在我们所看到的"颜王"孙红雷就有一种喜感,他也向我们传递了很多正能量。可是他背后艰辛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一些,可能更多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吧。不管怎样,希望他一直开心。
我的偶像是大家都知道的当红小生易烊千玺。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长得帅,而是因为他的很多方面值得我学习。他在二零一三年加入TFBOYS,那时他只有十三岁,和我一样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好的成果。我喜欢他是因为:
学习勤奋
他考了中央戏剧学院的第一名,平时要拍戏,录歌,还有拍广告,这么忙碌的生活能在高考时取得第一的成绩是非常难的。我们可以想像他该多么的勤奋哪!人们常说:“罗马非一日之功!”他如果不挤时间学习,仅靠临时突击恐怕是不行的。所以我也要像他那样,学习再努力一些,相信老天是眷顾那些勤奋的人的!
才艺多
他的爱好广泛,喜欢唱歌,跳舞,写字,电子琴,贝斯,架子鼓,葫芦丝,摄影,滑雪,吉他,画画,手风琴等等。因此他多才多艺。一个十几岁的人居然有这么多的才艺,真令人惊讶!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安排时间的。恐怕他几乎没有自由时间吧!记得他曾说过一句话:“那有什么一夜成名,都不过是百炼成钢。”这些才艺都要经过自己的努力练习才能练好炼精。我真佩服他!
很上进
他刚出道时,不被别人看好,可是他并不气馁,而是让自己更努力的变成更好的自己。他最喜欢的是街舞,也在《这就是街舞》里成为了队长,并在第一季取得了冠军。但他并没有骄傲,而是更努力的练习街舞,自己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坚持下去。从他的经历中,我懂得了坚持的意义!
为人低调
他在平时采访时不会抢风头,在别人采访自己时就非常认真地回答问题。他也不会因为自己的问题来影响别人。在拍摄《长安十二时辰》时,自己发了高烧,可是尽管难受,却还是坚持下来,等结束后才去医治,在《这就是街舞》里也是同样。自己在小时候就落下了腰伤,而每次表演完,也都会忍着疼痛向观看者进行九十度鞠躬,以表感谢。从他身上我知道了谦虚是一种美德!
这就是我的偶像,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的颜值,而是他散发出来的内在美深深吸引了我。今后我也会像他一样努力学习,遇到困难不退缩,低调做人。
偶像――多么熟悉的字眼,多么常见的人物,多么令人着迷的明星。“追星族”一批接一批,但我并不在其中,我的偶像可不是明星。
“那个明星帅呆了!”“那个明星酷毙了!”这些话大都出自中学生之口,可我并不特别喜欢他们。的确,他们有华丽的外表,他们有高超的技艺,他们有令人着迷的气质,但在我心里另一个人的分量比他们更重。我的偶像不是遥不可及的明星、伟人,而是天天与我在一起的妈妈。
我的妈妈对与旁人来说只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母亲,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平凡的母亲是我心中永远尊敬、不会随岁月而改变的独一偶像。
她,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她有一双勤劳的手、一个充满笑容的脸、一颗真挚的心,谁会比她更美?她,没有高超的技艺,但她会做饭、会为我们缝补衣服、会打扫家务,更会安慰我、鼓励我、帮助我,谁会比她更有能耐?她,没有迷人的气质,但她有在烈日下劳动的背影,她有在严冬不眠为儿女织毛衣的身影,谁会比她更打动人?
我忘不了去年冬天妈妈在灯光下给我织毛衣的情景。我深深地感受到,妈妈织的衣服是最暖的,不仅暖在身上,更暖在我的心头。她那黝黑的手,穿针引线,那一根根的线是她的情思,那一针针地织将满满的爱织入其中。“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回忆那时的情景,我满眼的都是感动,或许她是希望这件毛衣替她陪我来到离家更远的高中吧。那个冬天我一点都不冷,我戴的是妈妈织的手套、围的是妈妈织的围巾、穿的是妈妈织的毛衣毛裤,她的爱将我紧紧地包围。
我的妈妈,一位来自农村的母亲,用中华民族最质朴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她是我的偶像,值得我尊敬、敬佩,值得我学习的人。可她却告诉我,不要学她,更不要像她,她希望我好好学习,走出农村、走出大山,走向更美好的明天。是的,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她的孩子生活得更好,于是她付出的更多,日益消瘦满脸皱纹是岁月留给她的回忆。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的爱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更不是我们所能回报的。我们能做的便是让她们开心,抓住每一个陪伴妈妈的机会吧,因为她把她的所有都给了我们。我的妈妈就是我的自豪,就是我的偶像!
偶像是什么?是站在舞台上的歌手;偶像是什么?是平凡之人的傍样;偶像是什么?是一部分人精神的信仰……
生活中多数人都会有自己的偶像,亦或是名著中的张飞、林冲;亦或是现安生活中的史铁生、张海迪;又亦或是电视屏幕后的歌手、演员。我也有偶像,只不过,他只是一个很高的少年,他的名字,叫做王源。
听到这个名字,大家都不感到陌生,没错,他就是当红少年偶像歌手组合——T.F.BOYS的王源。
记得五年级时,我第一次从电视屏幕上见到他——那是一个周末,电视上播放着前一天晚上的《快乐大本营》重播。在家里闲来无事的我拿着遥控器,漫不经心地换着台。突然,我看到了几张新鲜的少年面孔,我突然停下了按着遥控器上按着按钮的手,认真地看着这期节目,明明舞台中央的三个少年都是那么的优秀出色,可我却不由得被一旁长的很可爱的少年吸引了目光,后来,我知道了,这位少年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王源。
王源是小巧的瓜子脸型,一双微微上挑的丹凤眼,然后是精致的鼻梁,接着下面就是两片薄薄的唇瓣。厚密的齐刘海遮住了他的眉毛。那看起来非常水嫩的脸颊,让人忍不住想揪上两把。
后来去学校时,周围有两个正在聊八封的女孩,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她们在聊天:“前天那期《快乐大本营》你看了吗?”看了看了,TF也上了节目呢!好帅!没错,特别帅,连说话的声音都那么好听,还很多才多艺呢!真是太厉害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别的女生都喜欢易烊千玺,可我却喜欢另一边的可爱少年。
后来,我时常在电视上看见王源,听见别人讨论他的声音。其实,我觉得自己并不是在追星,而是将他树立成了自己的榜样;每当有题不会做时,我就会想到王源,就会想到他流着汗解题的模样,便会觉得自己一定也可以做出来,每当听见别人对每有成见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在采访节目上所答的那声“没关系”,便会觉得,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的……
他成了我成长中的动力。或许几年后,独属于他们三人的十周年演唱会上,会有一个刚满十九岁的女孩对他说一声“谢谢你带给我的鼓励和勇气”吧!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自己心目中敬仰的人,或许我们可以称之为“偶像”。他或许是鼎鼎有名的诗人、作家;又或是默默无闻的一名护士,一位清洁工人……总之,能成为偶像的人有很多。而我的偶像是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曾老师。
她是一个负责任的老师。“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每个老师都是为了学生默默奉献的,我们的曾老师也一样。她陪伴了我们六年,在见证我们成长的同时,自己的一头黑发也渐渐有了些许银丝。曾老师个子矮矮的,身形瘦小,甚至还没有我们班某些同学高。但是曾老师小小的身体里总能迸发出大大的能量,不管是班级里的脏活累活,还是可能有一点危险性的任务,曾老师总是冲在前头,生怕我们受伤。
她又是一个可爱的老师。一年的六一儿童节,曾老师给我留下了格外深刻的印象。在那一天,班上每个同学都换上了统一的服装,格外青春。在曾老师走进教室的一瞬间,只见同学们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发出一声声惊叹,原来曾老师一改之前成熟模样,换上了跟我们一样的衣服,站在讲台微笑着说:“同学们,今天是你们的节日,老师祝你们节日快乐,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那天时间仿佛过得飞快,同学们似乎更加爱我们的曾老师了。虽说事情已经好几年了,但曾老师那时的样子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她还是一个脆弱的老师。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到了我们要毕业的时候。在举行毕业典礼那天,曾老师是笑着把我们一个个同学送走的。同学们一个个走上前拥抱老师,互留临别赠言,尽管看的出来曾老师眼眶湿润,但老师说,她要开开心心地把学生们送走。最后典礼结束了,我去老师办公室送东西时,看到故作坚强了一天的曾老师看着我们的毕业照偷偷抹眼泪,于是我走上前给了曾老师一个“突如其来”的拥抱,在老师耳边轻轻说了句“老师,谢谢您。”
现在的曾老师也许退休了,也许还在从事着她所热爱的职业,奋斗在第一线。尽管现在曾老师不在我们是身边,但我依然想要对她说一句——谢谢您,亲爱的老师。
朋友,如果你问我的偶像是谁?我只有一个答案:她,我小学的数学老师----陈老师。她教我们时,已年过四十,朴素无华,讲话干脆利落。风风火火的她,让熊孩子一切懒惰的诡计都无所遁形!她是我们双十附校的王牌,她是我心中的女神!
暗器王
记得在上第一节课前,我们早就听学长们说过她那名震江湖的外号暗器王,真可谓人未至,先闻其名。但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第一节课才过了一会儿,同桌竟和邻桌的同学偷偷聊起天来,窸窸窣窣的,我正想着:你们两个人不要命了么!说时迟那时快,陈老师在黑板上写完了板书,来了个暗器手法的双管齐发,两根粉笔头啪的一声正中二人脑袋上,同学们连大气都不敢出,教室里立刻切换成了一根针落地上都听得到的情形。从此,暗器王的名号再次享誉班级内外,让同学们闻风丧胆。
顺风耳
暗器事件过后,我们每一堂数学课都是安安静静的。但好景不长,总是有几个捣蛋鬼想要试试身手。有一天,陈老师正转身在黑板上写数学定义。忽然,猛的一扭头,慢慢的走到教室最后一排两个男生身边,啊,原来他们两个高个子在抽屉里做小动作,他们还不知道老师已经听见他们做小动作的声音了!接着,陈老师在他们的桌上用力敲了敲,严肃的说道:你们两个,下课到我办公室来!别以为我在上面写板书,就听不到你们做小动作的声音了!那两个高个子早被陈老师的顺风耳吓傻了,你说陈老师的顺风耳厉害不?
千里眼
铃铃铃放学了,陈老师说:今天校本没订正完的,到我办公室订正完再回家。我心想:我校本就剩下一题是错的,其他都对了,应该不用订正了吧。早上奶奶就说要炒我爱吃的菜。这时,我肚子里的馋虫让我抵不住回家的诱惑了。
结果,前脚刚出了教室,突然听到一声大喊:小杨杨,你又要去哪里?你不会又不订正就回家吧?我看你校本错了一题,给我留下来订正!难怪同学们在暗地里说她是千里眼,今天终于见识到了。
在陈老师这三大利器下,我只能伏首称臣。我老老实实地学数学,有了从70分飙升到90分的不可思议的成绩!如今,我升上了初中,她的数学秘籍仍是我的不二法门。
我想大声地说:陈老师,我是您所有学生中最普通的一个;而您是我所有老师中最有偶像光环的女神!
我是个冷酷的人,很多朋友说我也这么想。如果你输了高分,你就会很难过。明天或下一节课结束了。你可以不知道等待咒语足以让人们大吃一惊。有时候,看着他们生气,看着自己变成局外人。我不明白为什么舞台上的人生气了。我错了吗?也许吧。像我这样的人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有追逐明星的形状。
一方面,我认为它是幼稚的,另一方面,我期待着更准确的说法。我很好奇。有一段时间我以为我应该找个偶像。毕竟,人们走到右边,想知道他们是否错了。已经过时了。让别人走你自己的路。对我来说,这只是一本书。谁是我的偶像?事实上,这是相当简单的。上个月,一部电影感动了我的男主角和女主角,成为我的偶像。这个月我听了一首好歌。我以为歌手是我的偶像。总之,我只想留下一个完整的,就像它完全生活在我的生活中一样。我还是很冷。
我仍然面临着一天的欢乐和悲伤。应该是初中的时候。我去学校的书店读书。我想读的书旁边还有另一本书。三茂的撒哈拉故事。关于她。我以前一定听说过。我真的不喜欢那个化名。我不太想读她的书。但那天我随便挑了一篇文章,然后我失控了。我想买它,但它真的很贵。花了几天的时间放弃它,但我每天中午去书店看她的书。但我觉得值得。当我想到她的名字,她的三毛笔名时,我感到很舒服,有时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只是想念她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名教师,她像一个知心朋友一样尊重和交流。她是真正的正义,敢于爱和恨,有一种流浪的感觉。总之,我崇拜的性格和气质。
三茂在我眼里并不完美,虽然我会因为她的不完美而和别人争吵。例如,她的自杀诗人会让她美丽。宗教把它归咎于寻求另一种重生,但我很生气,因为她没有坚强的毅力。她很生气,因为她不是一个真正的战士,不敢面对悲惨的生活。
生气的时候,她不知道一个人的生活不仅仅是一个人,但我仍然喜欢她,因为她喜欢她,认为它的缺点不是可憎的,而是只有一个纠正的机会。三茂感染了我,她的错误教会了我。我觉得这是一个真正的偶像。偶像是什么?他们不需要完美。我们知道哪条路不能走。但这并不全是你和我如何判断的。
这是对的和错的,所以我认为希特勒也可以成为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