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信息欺瞒,可以不发工资吗?

  我们都知道在现代社会特别是找工作特别难的近几年想要找到一份好的工作都需要有一份非常完美的简历, 而对于一些急需工作却无法拿出好简历的人来说,只能选择通过伪造简历来获得工作,那么入职时信息欺瞒可以不发工资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入职时信息欺瞒可不可以不发工资

  1、入职时信息欺瞒属于隐瞒事实,欺骗用人单位。看其岗位是否胜任,如果用人单位觉得其能力不符合之前的用人标准,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但是因为还是付出了劳动不可以不发工资。单位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理由是员工存在过错,但是单位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也存在过错,所以法律后果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来承担。这个比例在实践中分配通常是,较小过错方承担20%-40%责任,较大过错方承担60%-80%责任。

  2、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应该认识到行为后果,因此有较大过错,应该承担较大责任。单位审查不严,承担较小责任。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还是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人的识别能力是比较弱的,他就具有较小的责任。单位对未成年人的入职审查不严,就有较大过错。

  入职时信息欺瞒工伤待遇会受到影响吗

  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实际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六级伤残员工的伤残津贴等),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比如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费、残疾护具费等)。在上述情形下,无论劳动者是否身份造假,本该单位承担的部分,单位都应该支付;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会有两种情况:单位如果没有参保,这部分责任由单位承担;如果造假者以假身份获得参保,查实后工伤保险基金往往会拒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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