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友谊的故事合集大全

友情是朋友之间不能缺少的那种无法说出口的东西。友谊是一种有人懂我的慰藉,朋友是可以可以分享悲伤的人。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友谊的故事,方便大家学习。

关于友谊的故事1

时至今日才知道,有韬光在身边是一件如何幸福的事。

韬光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她是那种很爽气的女孩,活脱脱一个假小子。整个高中,好像就是短发白衬衣牛仔裤的形象,整天咋咋呼呼扎在男生堆里打篮球,比较令人费解的不是一个女孩会打篮球,而是这个会打篮球的女孩的学习成绩几乎是班里最好的。弄不清是什么时候把韬光当成铁哥们儿的。幸而是韬光,如果换了别的女生,我会被男生笑死。高中男生瞧不起只知道死读书的女生,更瞧不起跟女生玩的男生,好在韬光赢得了几乎所有男生的尊敬与认可。我至今觉得,单单从“弟兄”情谊上韬光在我的交际范围内就无人能代替。我们是高二那年班级元旦晚会评选出的“黄金搭档”和“默契同桌”。

应该讲韬光待我真的不错,甚至不厌其烦地帮我补习物理,给我讲解数学题,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女孩子如果起个男孩名,就能同时拥有男孩的性格和理性思维。我对韬光说如果我以后生了女孩,就借用她的名字。她笑笑说,那要看孩子她妈是不是顺眼,如果是唐菲就批准。

高考前只有韬光知道我对唐菲“不怀好意”,如果不是毕业喝醉了乱说话,恐怕世上只有她知道我从初二就开始暗恋唐菲,且被唐菲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唐菲是我初中的同桌,高中只有同窗的缘分。她是静如止水的那种,很甜也很温顺的样子。如果说全校的男生认识韬光是因为韬光富有传奇性的个人魅力,那么,认识唐菲的理由则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唐菲是校花,虽然大家没有公开评过谁是校花。

韬光曾经无数次问过我为什么会对唐菲“执迷不悟”,屡败屡战,如果她觉得我爱唐菲理由充分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托着下巴想了无数堂自修课仍然找不到答案,于是只好作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感情的事是没有原因的。

无论韬光解物理题的本事多大,她终究是个不懂女生心事的假小子,除了从电视里学来的毫无实战性的馊主意,她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当个听众,不厌其烦地听我讲我的love story,或者皱着眉听我特抒情地唱《同桌的你》。比较公道地讲,韬光做到这点非常不易,我有一副难以忍受的破喉咙。

韬光跟我同桌整整3年,从高一到高三。这3年,我压根没当她是女生,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对一个女生怀有崇拜、信任,甚至依赖的感情。

高考像过滤器般把大家区分出高低优劣,我考进了浙江一所理工大学,韬光到北京理所当然地进了梦寐以求的名牌学府,唐菲则到江苏读了外语系。

大学里,我只跟两个女生有书信来往:依然痴心不改地写情书往江苏寄,依然不时跟北京的韬光天南海北地扯皮。韬光依然力图帮我追唐菲,而且已经能真的帮上不少忙,比如,她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摘抄参考。

韬光进了大学后变化很快,一年后再见她时已是长发披肩。

那次同学聚会,韬光破天荒不是跟我们男生扎堆,而是坐在角落里跟唐菲聊天,使得男生们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那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喝酒太多,再加上没适应韬光的长发,竟接连两次把韬光叫成了唐菲。

这竟然惹恼了一向跟男生一样大度的韬光,我哄了她很久才使她不再生气,这使我越发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儿越来越女性化。但我心里仍清楚,追上韬光比较难,我若干次亲眼见过优秀男士兵败如山倒。韬光是个优秀的女孩,用她的话说是“找男朋友至少也要找个比自己强点的吧”。

我没这个实力,我愚蠢地认为我贵在有自知之明。

大三暑假,我放弃了继续写信给唐菲,好像没什么由头。韬光说我可笑,8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还没把一个“同桌的你”搞定。我说,唐菲不是你呀,你这个“同桌的你”可能比较容易搞定。韬光定定地看着我:“拿我当替补?”我回答:“你们俩差别太大……”韬光做忿忿状,“长得难看连替补都没机会?”

其实,韬光一点都不难看。

大学快读完了,韬光继续直升了研究生,我也在考虑是考研还是工作。韬光是个激进主义者,她认定了考研或出国才更能有所作为。我早就知道,这女孩壮志凌云,一心只想往前飞。

关于我的前程选择,韬光终于不再“意见仅供参考”了,她邀我考到北京读研,态度坚决而诚挚。我踌躇不知如何是好,跟韬光同一城市读书应该很好,毕竟她是我最贴心的知己朋友,但是,随着年龄的逐渐长大,我似乎更愿跟她以通信的方式沟通而不是见面,虽然真的很想她。我不知道是不是虚荣心在作怪,这个女孩总叫我觉得自己技不如人,我还没过英语四级的时候她在长叹六级没拿优秀,我考国家计算机二级那天她也坐在考场里,不过考的却是三级。然而,我不可救药地竟越来越想超过她。

韬光写来一封信,洋洋洒洒数千字,系统分析了我目前的现状,罗列了我考北京的十大理由,信的结尾,一行字灼痛了我的眼睛:“如果你仍觉得理由不充分,还有第十一条:我很喜欢你,认真的。”

不知道什么感觉,真的,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

两个星期后,我回了信,“认真”地在信中说,我从没有考虑过考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清华有没有广告系(我的专业)我都没问过,同样我从没考虑过你是女孩……寄出这封信之前,一个哥们儿看过,摇摇头说我迟早会后悔的。

我是个极讲“协调”的人,宁可让红棉吉他空弦也不会降档配根差点的凑合;决不肯套了臭袜子穿新鞋,就连洗了澡以后,我也会尽量把物理作业写得干干净净以显得配套。在没有“实力”配得上韬光以前,我不会让自己有所表白。

韬光似乎对那封信没什么反应,至少没说什么,只是从那以后我们之间有些冷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考研很快结束,寒假回家,韬光不在。没有了考研的压力,没有了韬光的笑容,整个假期突然觉得很空。惟一挂在心上的,就是考研的成绩。它似乎不但决定着我的求学生涯,更决定着我的爱情。

那段日子一直联系不到韬光,直到4月份,我才收到一封她的电子邮件,“伊妹儿”里她恭喜我考上了研究生。

我立马核实了韬光的消息,不错,我当真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上海一所不错的大学,虽说比不上韬光的清华,但尚属名校。韬光的消息居然比我这个当事人还灵。

我开始写情书了,给韬光。

我发现情书与情书之间的区别很大,虽然有写过不下数百封的经历,但我仍然不知如何向韬光开口。韬光太了解我。

不知道韬光是否收到了我写了一个星期的信。我不敢问,只是等。

整整一个月后,韬光发了封电子邮件,只有一个单词,no。

我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唐菲带给我的“失恋”都不曾让我用崩溃这个词。韬光的性子我最清楚,她说不的事没有悔改的余地,她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脾气。而且,我可能永远地失去她了,无论作为老朋友、铁哥们儿,还是女朋友。

果然,韬光像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电话那端永远是她的室友;写信永远石沉大海;发电子邮件竟然老被“拒收”;假期里去她家,她没回家;曾以旅游的理由去过北京找她,没想到她竟然也去“旅游”了……

我觉得自己“玩真的”了。但爱情是双人游戏,我在这边起劲地跑跳蹿叫,可是对手不在。愤怒也好,忧伤也罢,都只是对着空气。研究生一年级过得晕晕乎乎,干什么都有点漫不经心,跟室友伟整天泡在寝室里上网。伟是电脑鬼才,不是黑客却爱在网上干无伤大雅的坏事,曾“破译”了不少人的电子邮件密码。人有时候并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一日,闲极无聊,我鬼使神差输入了韬光的电子信箱,学伟的样子试着输入了觉得可能的密码,最后,我进入了韬光的信箱。

没人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韬光给我的信,或者,韬光给自己的日记。21封没有发出却是以我的名字为抬头以信的格式写成的文章,一封封堆在草稿箱里。

于是那个黄昏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为何她会对我错叫她唐菲那么生气,为何她会一心一意要我考到北京,为何她会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原来她比我希冀友情转化成爱情早了那么久!

没有人明白我看到那些邮件的感觉,甜、痛、酸、悔,心里狂跳不止,大脑像严重缺氧一样。数年来海上漂流终于看到了一叶小舟,有救了。

然而,当看到一封名为《替补》的邮件时,一个惊雷在我脑上炸开了,我蓦然明白了一个现实,我终于失去她了:“他有他的生活和选择,我也是。毕竟,我只是他的高中同桌。更为重要的是,我不是他‘同桌的你’。没想到他也像其他男人一样学会了退而求其次,其实,我可以在他身边默默做任何他需要的角色,除了那个‘替补’……”

远处,有人在夜幕里哼《同桌的你》。

韬光,你知不知道,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同桌的你”,而且从来没有人把你当“替补”

关于友谊的故事2

这天还没到晚饭时间,我走进一家叫“客来饭店”的小饭馆,要了一盘拍黄瓜、一碟花生米,当然,一瓶三块半的当地产白酒是断断不能少的,看看服务员的脸色不好看,就又狠狠心要了一份麻婆豆腐,反正少了这点钱坏不了事,多了这点钱也成不了事。

俗话说,一人不喝酒,两人不赌钱。我酒量本来就不大,再加上一个人喝闷酒,才二两下肚,头就开始晕了,抬头四下看看,整个饭馆里空荡荡的。就在这时,相邻的桌子边坐下一个人。

那是个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中年人,头发却白得比我还厉害,一身洗得发白的衣裳皱巴巴地裹在身上。我左手支着桌子,右手拿着酒杯,瓮声瓮气地朝他说:“老哥,过来喝一杯?”

花白头发听见了,朝我一摆手:“不,谢啦!”

我苦笑一声,一扬脖子把杯中的酒倒进嘴里……

过了一会儿,忽见那花白头发走到我面前,轻声慢语地开了口:“打扰一下,我能跟您说件事吗?”

我一时酒往上涌,眼都斜了,问:“什么事?”

花白头发的脸红得像块红布一样,青筋暴突的手一刻不停地搓着,说:“是这样的,我想借你这几个菜用一下,就一下,你放心,我不会动一筷子的。”

我一听奇怪了:还有借菜的?看看面前,三盘菜差不多见底了,便点点头说:“行,你拿去吧。”

花白头发一边忙不迭地感谢,一边手忙脚乱地端过那三只残汤剩水的盘碟,然后坐下来满意地看着。

我看酒瓶里还剩大半瓶酒,开玩笑似的说:“我这酒喝不了啦,要不,一起借给你好了,要不要?”

谁知话一出口,那花白头发却一骨碌站起来,连连说:“那,那太感谢你了!不,不瞒你说,我正想跟你借酒哩,可又说不出口,你看我这人,光麻烦人,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他还真的借酒了,我一时哭笑不得,心里忽然生出一个念头:这人莫不是骗子吧?又是借菜又是借酒的,是不是在一步步给我下套?不过,反正口袋里也没有多少钱,我一个男子汉光天化日之下还怕见鬼不成?这么一想,就点了点头。

花白头发没想到这么顺利,高兴坏了,当即拿过酒来,端端正正地坐下。

我假装醉了,伏下头偷眼看他到底想玩什么花样,只见花白头发不住地看表,又抬头朝外张望,像是在等什么人,就在这时,怪事真的发生了:花白头发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左手拽起衣裳领子,右手抓起酒瓶就往怀里倒,接着又“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

这是干什么?我惊得差点叫出声来。忽然,小饭馆外吵吵嚷嚷拥进来几个人,一见花白头发便兴奋地大喊起来:“我说老伙计,你还是蛮守信用的嘛,果然在这家小饭馆等我们,唔,酒气这么浓,你先喝上了?”

其中有一个大男孩高高瘦瘦的,看上去长得跟花白头发很像,上前说:“爸、爸,叔叔们来了,你怎么不等人家一起吃啊?”

花白头发转过脸,却见他眼也斜了,嘴也歪了,舌头也打着结:“伙计们,我可是等了你们好久了,可你们倒好,一个也不来,我只好先……先喝上了,不好意思……”说罢,头一耷拉,“砰”的一声重重撞在桌子上,震得几个空空的盘碟一阵乱跳,再一看他,竟然鼾声大起,睡着了!

那几个人一见这副阵势个个失望极了,相互看看,然后一脸无奈地说:“这家伙也太不够意思了,看这样子酒喝得不少,看,半瓶酒都没了,要不,咱下回再让他请客吧,走走走,真扫兴!”

其中一个人说:“那咱凑的钱怎么办?”

“就给咱大侄子吧!”一个年纪稍大的人说,“我说大侄子,你考上大学了,本来哩,我们哥几个是无论如何也该帮衬你一把的,可咱们各人的日子……不说了,不说了,唉,咱老哥几个就只能凑这么点钱了,两千块,你不要嫌少,拿着!”一边说一边掏出一个厚厚的旧信封递给那大男孩。

那大男孩一见慌了手脚,嘴里直说:“叔叔、叔叔,这不能……”

可那人早把信封塞进了男孩的口袋里,又说:“我们和你爸,哥几个已有好长时间没在一起好好喝顿酒了,本来是想借你考上大学的机会大醉一场的。孩子,你考上大学是你家的喜事,也是我们的喜事,不醉一场能说得过去吗?当然我们也说好了,不会让你爸掏钱请客的,你家的钱必须用在刀口上,不想你爸这个馋猫先喝了,扫兴!下次再说吧。另外告诉你爸一声,别再一天到晚发愁了,车到山前自有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说着用力拍拍那大男孩的肩膀,摆了摆手,几个人就一起转身走了。

那男孩张张嘴想说什么,忽又硬生生低下头,我从侧面看过去,只见那大男孩的喉头一上一下地颤动着。

那几个人走了好久,花白头发还在桌上趴着,我在一旁冷眼看着,终于看出一点名堂了,这人喝酒装醉,是不想请客,原来是个小气鬼!这么一想,我便朝他冷冷地说:“哥们儿,别装了,人都走了!”

花白头发慢慢抬起头来,眼里竟然含着泪!他用粗糙的大手一抹眼睛,一脸难为情地说:“你笑我小气了是不是?唉,实际上刚才那几位都是我最要好的伙计,我儿子考上了大学,他们一直闹着要请客,本来这也是应该的,我没办法拒绝,口头上就答应了,可我……实在拿不出钱啊,孩子的学费还没凑齐哩……”

这时那大男孩跑过来轻声责怪道:“爸,你干什么呀,让叔叔们白跑了一趟,叔叔们都生气了。”

花白头发摇摇头,说:“他们不会生我气的,永远不会,你还小,不知道友情是咋回事……咱们回家吧!”

花白头发摇晃着身子站起来,扶着儿子刚走到小饭馆门口,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转身走到我面前,说:“你看我这人,忘性太大了,我没动你的菜,可是动了你的酒哩,我给你钱……”说着,就从口袋里掏钱。

我一把按住花白头发的手,诚恳地说:“一点酒你就不要太客气了,你儿子考上大学了,我该祝贺你啊!”

那爷儿俩一听脸上就乐开了花,连声说“谢谢”,花白头发又紧紧拉住我的手,一脸诚恳地说:“老弟,你可别怪我多嘴,实际上我看得出你也有一点发愁的样子,是啊,像咱们这个年纪,上有老,下有小,烦心的事确实很多,不过,借用老伙计们刚才的一句话劝劝你:别发愁,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说完,花白头发又重重地摇了摇我的手,然后爷儿俩相互搀扶着走了。

我目送着他们一步一步地走远,直至看不见了才收回目光,然后结了账,紧一步慢一步地往家赶。

好一会儿,才回到家,我没精打采地推开门,发现妻子正在煮着鱼汤。

她见我回来,笑吟吟地迎上来,一边手脚轻快地给我舀上满满一大碗鱼汤,一边高兴地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找到工作了,在一家鱼市专门剖鱼,这些鱼就是那个老板见我做事利索便宜卖给我的,怎么样,香吧?”

妻子顿了顿,又说:“我知道这段时间把你愁坏了,以后千万别借酒浇愁了,我能找到事做,你身强力壮的,还愁找不到?即使一时半会儿找不到也别急,车到山前自有路,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是不是?”

此时此刻,我紧锁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了,是的,那花白头发说得对,妻子也说得对,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关于友谊的故事3

一个男人和他的狗在路上漫步。当他沉醉于沿途的美景时,他突然想起自己已经死了。他记得他死了,也记得正走在身边的狗也死去多年了。他揣度着这条路将会把他们带往何方。

过了一会儿,他们来到了路边一堵高耸的白色石墙前,它看起来像是上好的大理石。延绵不断的山顶被一扇高大的拱门切断,拱门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站在拱门前,他看到拱门里有一扇像珠母层一般富丽堂皇的大门,通向大门的街道如同纯金一般闪闪发光。他和狗走向大门,走近之后,他看见门边有一个男人坐在一张桌子旁。

他大声问道:“打扰一下,请问我们这是在哪里?”

“这是天堂,先生。”那个人回答道。

“噢!你这儿有水吗?”男人问道。

“当然有,先生,请直接进来,我叫人弄些冰水来。”

那个人做了个手势,门就慢慢打开了。

“我的朋友也能进来吗?”他指着他的狗问道。

“很抱歉先生,这里禁止宠物入内。”

男人思索片刻之后,转身朝马路走去,带着狗继续向前走。

又走了很久,在另一座连绵不断的山顶,他走上了一条泥土路,来到一个农场大门前,那里没有栅栏,看起来大门似乎从来没有关闭过。

走近大门,只见里面有一个人正靠着一棵树看书。“打扰一下!”他对着里面那个人喊道,“请问你这里有水吗?”

“是的,当然有,那边有个水泵。进来吧。”

“我的朋友能进来吗?”旅行者指着他的狗问道。

“水泵旁边应该有个碗。”

他们进入大门,的确发现那里有一个老式的手摇水泵,旁边有一个碗。

旅行者接了满满一碗水咕咚咕咚痛饮一番,然后剩了一些水给他的狗。

喝足之后,他和狗朝站在树边的男人走去,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天堂。”那人答道。

“唉,真令人困惑不解啊,”旅行者说,“路那头的那个人说那里也是天堂。”

“哦,你指的是有金光大道和珍珠大门的那个地方吗?不对,那是地狱。”

“他们跟你们用一样的名字,你们不感到生气吗?”

“不会,我们很高兴,因为他们替我们筛选出了不抛弃自己最好朋友的人。”

关于友谊的故事4

一个是电脑公司的总裁米先生,一个是该公司大厦的看门人老波比,他们两个提出要交换心脏,并且因为医生拒绝手术而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颁令强制医生执行。

其实故事发生于五年前,那时波比还是一个流浪汉。在一个下雪天,米先生见到他,没有给他钱,却带他去喝了一顿热汤。那是他们第一次交谈,说起足球,说起往事,原来他们在高中时曾参加过同一场球赛。

从那一天起他们真正成了朋友。米先生介绍波比进了自己的公司做门卫,并没有刻意照顾,不过是让他做力所能及的工作,薪水微薄聊以糊口。唯一与其他员工不同的是,每个星期三,他们仍会相聚,共进一顿午餐。整整五年,周周如此。直到一个月前米先生因为心脏病而失约,波比才知道他的老朋友的心脏岌岌可危,随时都会停跳,即使给予最好的医药治疗,也最多可维持两三年。于是,他提出来要与朋友交换心脏。

他向法庭陈述了自己的理由“他有家庭,有妻子,两个孩子,还有整个公司上千人在等他开工吃饭;而我,一个流浪汉,一无所有,无家无业,无儿无女。他的价值远大于我,如果我能有什么可以给他,与他交换,我很乐意。我会因为终于有机会做一件重要的事,而觉得不枉此生,这会是我在人世间创造的最大价值。”

律师问“如果你是总裁而他是门卫,你还会愿意跟他交换心脏吗?”“不,如果我是总裁,未必会带他在寒天喝热汤。”老波比说,“五年中,他曾经给予我很多,而我唯一能给予他的就是,友谊与我健康的心脏。”

然而没有人愿意相信这友谊是真实的,这恰恰是因为他们的身份太不对等了,人生的价值也太悬殊。律师因此认为有理由质疑米先生在这场交往中的获益——除了那心脏——倘若不是为了换心,那么他最初与一个流浪汉的循序渐进的友谊到底意义何在?

米先生回答:“在我的周围,人人视我为老板,但是没有人肯与我推心置腹,当我是朋友。只有他,波比,他从不奉承我,固执己见,稍不如意就对我暴跳如雷,但他却真正当我是朋友,平等、自由的朋友。当他向我提出换心的要求的时候,我答应了。这并不是因为我是总裁而他是门卫,我的考虑仅仅是因为我有儿女,不想让他们失去父亲。这里面没有金钱交易。如果你们质疑这友谊,认为我在安排波比进公司时就在计划换心,那么不是侮辱了我,而是侮辱了我的朋友波比。”

法官最终还是宣布他们败诉——基于众生平等的无上原则,没有一条法律可以强制要求以一个生命的结束来换取另一个生命的延续。

老波比十分沮丧,米先生却淡然地说:“我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我知道法庭根本不可能颁布这样的强制令,我也根本不会接受你换心的要求。可是我知道,如果不让你出庭,你无论如何都不会甘心的。”

波比惊愕道:“你答应出庭只是为了让我说出那些慷慨激昂的话,让我当一回英雄?”

米先生答:“不,是你令我成为英雄。这样,我以后就可以无比骄傲地告诉儿女,不要以我的成功和职衔炫耀,而应该引以为豪的是:你们的父亲,曾经拥有一个像老波比这样的朋友。人人都说为友谊应该两肋插刀,然而只有他真正做到,他竟然愿意,把自己的心脏给我。”

关于友谊的故事5

我和若萱,从初中到高中,一直是一个班。若萱长得玲珑剔透,亭亭玉立,沉鱼落雁,用大勇的话说有一种摧枯拉朽的力量。初中时,隔壁班的好几个英俊男生给若萱写信,结果全被若萱丢到了垃圾桶里。

爱情绝对需要勇气去争取,哪怕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也要试一试。大勇不厌其烦地挑拨我。大勇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喜欢若萱的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大勇说凭我和若萱多年的友谊,我的信她绝对不会扔掉。在大勇的百般煽动和教唆下,我写了生平第一封情书。

大勇把我的情书偷偷放进若萱的书包里。然后,悄悄告诉若萱说她的书包里有只蛐蛐。若萱不信,打开书包一下子就看到了那封信。她的脸刷的通红,我赶忙低下头,假装看书,眼皮直跳,心如鹿撞。好久,我没听见若萱撕信的声音,便用眼睛偷偷瞄了瞄若萱。只见若萱低着头,脸颊绯红,真是闭月羞花,倾国倾城。

这些情节是我高中毕业前夕的记忆画面。我以为,若萱的轻轻拒绝,也许是为了让我更加疯狂地爱她。

天气转凉了。晚秋的风,轻轻一吹,便凉入骨髓。大勇骑着车子从城市的北头到城市的南头看我。我当时惊呆了。大勇穿了个很薄的外套,抽着鼻子,脸冻得通红,看着我笑着说,千万别感动啊。

我鼻子一酸,抱着大勇,没有说话。高中毕业后,很多人都说着不忘不忘,一转身便全都没影了。我记得拍毕业照时,大家都被高考压得没有一点笑容。摄影师让我们喊“茄子”,结果大勇大声地喊了声“骡子”,然后,全班笑得不成样子。画面就在那一瞬间定格。毕业照洗出来,我看见上面的若萱玉唇轻启,柳腰轻摆,莞尔微笑。我把毕业照上若萱的照片精心剪下来,放在钱包里,成为我以后几年的精神寄托。后来,大勇和我考到一个城市,只不过一个在南,一个在北。

大勇说这个城市整天刮风,吹得人心里慌慌的。我和大勇沿着操场边走边说。大勇说很怀念以前的日子。最后,大勇问我是不是还想着若萱。我眉头微微一皱,望着远处,记忆无敌。

高考后,便没有见过若萱。只听说她去了广州。我和大勇问了很多人,都没有得到若萱的消息。大勇说有些人只在你生命里一闪而过。我想是的。可我知道,有些东西可以慢慢忘掉,有些却永远不能。

没有若萱的日子,我感觉白昼是那么黯淡,黑夜是那么漫长!特别到了晚上,月上中天,皎皎洁洁,半缺半圆,如诗如梦,若萱娉婷婉约的风姿,娇艳俏丽的容貌,妩媚得体的举止,优雅大方的谈吐,在我眼前若隐若现,让我陷入不可名状的思念之中。

嫣儿对我说,我会永远爱你的。我轻轻推开她的手说,别说永远,千万别说。

大勇说忘记一个人的最好方法就是喜欢上另一个人。在我试着忘记若萱的时候,嫣儿走进了我的视野,对我说她喜欢我。嫣儿是美术系的女生,体态轻柔,聪明心细。画笔轻挥,一幅好画便在宣纸上缓缓展开。我想她的爱情也应该这样,要么,好得如同一幅绝美的画,要么就像是扔在垃圾桶里的一团废纸。我宠着嫣儿,把这些年对若萱压抑的爱加倍地给了嫣儿。嫣儿说这辈子遇见我,是她莫大的幸福。

只是旧情难忘,夜阑人静,若萱的一切萦绕不断。无论我怎样的努力,始终无法将那个嘴角含笑的倩影从心中赶出去。钱包里放的照片仍然是毕业照上剪下来的若萱,我在想象中把她放大,用来加倍地想她,然后小心翼翼地封存在脑海里。

我想嫣儿是我的右心房,若萱是我的左心房。每每想起往事,左心房连着右心房,隐隐作痛。高中快毕业时的那个画面总被记起。若萱玉齿轻启,脸颊绯红的美丽,嫣儿真情单纯,至死不渝的爱恋,像两条线缠着我,让我不敢往前迈出半步。

旧爱如一杯美酒,越陈越浓,多年不启,香味不散。

那个晚上,我和大勇一人抱着一瓶白酒,你来我往,谁也不认输。喝到面红耳赤,话就多了。我对大勇说,如果还能遇见她,就算眼泪化成泛滥的雨,也愿意困在其中,死在往事里。

大勇没有答我,只是举起酒瓶,说喝。我有点生气,怨他不解风情。大勇笑,你有没有想过,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有结果呢?不追求结果的爱就不会有尽头的一日。将昨天埋在心底,才能留下最美好的回忆。我哭笑不得,说我又不是唐僧,你怎就成了如来。大勇望着窗外,缓缓地说,哥们,咱也恋爱了。

我把嘴里的茶喷了一地。望着大勇一本正经的样子,我说,不会吧,罗汉也动了情?大勇说,她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唱歌很好听。我看着大勇的眼里盛满了甜蜜和喜悦,一如当年暗恋若萱的我。

大勇很少再来找我了,只是偶尔打个电话。期末考试一天一天逼近。阅览室、教室整天都是人。我望着书本上的条条符符,心里一片凄凉。嫣儿每天跟着一干人出去写生,兴高采烈的。我仿佛属于另外一个世界。我一个人孤独地站在一旁,看着别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黯然伤神。想起那些青葱岁月里的点点滴滴,一个人难过得心痛。

再次接到大勇的电话。我听见大勇嘶哑的声音,是在低低地抽泣,声音隐忍压抑。我忽然很想抱抱这个老朋友。这么多年一直陪在我身边的便是大勇。大勇在我面前总是笑呵呵的,很少见到他不开心。我想也许每个人表达自己情感的方式不一样吧!我忽然觉得对我来说大勇比若萱还要重要。

在大勇的宿舍,我知道那个女孩是如何收获大勇的爱情,又如何抛弃大勇的真心。大勇的伤心欲绝,让我忽然很惧怕爱情。我想起若萱和嫣儿,竟也泪水轻轻翻落。爱情如同烟花,刹那美艳,留下一地的凄凉。

长长的校园小路,嫣儿一直陪着我。我真想对她说,如果可以,让我的爱化做空气,永远与你同在。

然而,我说的却是,嫣儿,我对不起你。爱的大海宽广而深沉,而爱的航船只能搭乘一个恋人。我心里有个女孩,一直无法将她忘却。

嫣儿靠着我的肩膀说,我知道,是你钱包里照片上那个女孩吧!她的美,我无法比拟。但,我对你的爱,她无法比拟。你是喜欢别人的美还是喜欢别人对你的爱?我豁然开朗。然后我又说,我配不上你,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好?嫣儿回眸一笑,因为我想分享你的喜怒哀乐,快乐着你的快乐,悲伤着你的悲伤。我拥紧嫣儿,眼泪湿透嫣儿的肩膀。若萱的一切像深埋在我心里的竹子。砍掉一节,长出一节。可是,我知道,有些东西,现在我必须放弃。

若萱结婚了。盼了五年,盼来一张结婚请柬。婚礼上,我见到了若萱,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奔忙在人群中,看谁都是满面春风,就像一只快乐的蝴蝶翩翩起舞。我和几个老同学坐在一块。大家猜拳行令,兴高采烈,只有大勇低着头,喝着闷酒,我坐在那儿,僵僵的。

嫣儿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悄悄说,我们出去走走,好么?我没有说话,慌忙端起酒杯。一滴眼泪坠入里面。我一饮而尽,火辣的烈酒顺喉而入。时间的巨轮无法抹去我对若萱的思念,我想,纵使海枯石烂,她的身影仍将存于我的心中。大勇一直沉默着。我们都在想一些东西。那些失去的往事,记忆。

婚礼半场,我拉着嫣儿走了出来。嫣儿轻轻对我说,我好喜欢你的执著,好感动你的痴情,可人家都结婚了,你还想怎么样?我摇头不语。走着走着,眼泪竟不由下来了。原来对于爱情,每个人都是这么脆弱,男人也不能例外。

嫣儿忽然抱住我,在我耳边轻轻低语:抱抱我,好么?好想哭!这时,我心中一震,所有防线全面崩溃。我忽然发现,嫣儿其实并不比若萱差,同样有着千般温柔、万种风情。

一年后,我和嫣儿踏上了幸福的红地毯。又过了三年,我听说若萱和她的爱人因为性格不合,友好地分了手。而这时,我和嫣儿已经研究生毕业,我成了一所大学的教师,嫣儿也成了小有名气的青年画家。身边的幸福让我忽然明白,现实生活中,每一种事、每一样东西都会随时发生变化,绝对没有一定的说法。真心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非要得到它。喜欢一样东西,应该要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变得弥足珍贵。

对若萱,我仍会经常想她,但已经没了过去那种刻骨铭心。那天,大勇翻着我的像册,看到了那张从毕业照上剪下的若萱的照片。大勇说,时间可以改变一切。任何痛苦和欢乐都可以在时间的推移中找到最后归宿,任何难题和疑虑也可以在岁月的流逝中得到答案。世上或许可以有一段不可代替的爱情,却没有一个不能取代的人。学会了放弃,才能卸下人生的种.种包袱,轻装上阵,渡过风风雨雨;懂得了放弃,才能拥有一份成熟,才会活得更加充实、坦然和轻松。什么时候,大勇竟成了哲理家?

大勇大学毕业后,进了一家著名的大公司,现在已经是高层领导,活得潇洒快活。大勇也找到了他的所爱,成了这家大公司董事长的乘龙快婿。更让我们欣慰的是,我们和大勇一家,仍旧生活在一个城市里。这让我们有足够的时间缅怀过去,畅想未来,切磋“武功”,互诉衷情。

对若萱的爱让我感到,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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