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1951年1月4日—2010年12月31日),中国作家、散文家。1951年出生于北京。196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1969年去延安一带插队。因双腿瘫痪于1972年回到北京,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靠着每周3次透析维持生命,后历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自称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里是可爱的小编给家人们分享的史铁生经典散文精选5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我与地坛》与中国当代
散文写作伦理的变迁
虽然《我与地坛》具有艺术上的自足性,但是要真正认识到它的价值,还是需要有一个历史的视野。也就是说,我们只有把它放置在中国当代散文史的脉络中进行观察才能得到恰切的理解。
散文并无固定格式,书信、日记、读书札记、旅途见闻,甚至墓志铭,都属散文之一种。散文也有多种功能,可言情,也可载道;可记事,也可状物。依照不同的功能,散文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的形态。遗憾的是,在进入当代以后,散文因被看作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它所蕴含的功能就自然而然地被削减了,散文的写作形态也因此变得异常单一,有真性情、诚实、可信的文字实在是太少太少。特别是在建国后一直到八十年代,报告文学占据显赫地位,其他形态的散文尽管没有完全消散,却也被格式化了,写什么,怎么写,为谁写,都有一定的规则。报告文学读多了,人是会厌倦的;过于宏大的叙事与抒情,也很容易让人退避三舍;动辄盲目升华,既不可信,也不可亲,甚至会让人觉得无法接受。在中国当代,诗歌写作的革新实验,在1980年代,甚至是在1970年代就已在酝酿;小说写作的革新实验,在1980年代中期也形成浩大声势,硕果累累;散文变革获得较大进展,却要等到1990年代初。《我与地坛》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现的――它的初稿写于1989年,1990年定稿。虽说史铁生谈不上是中国当代散文变革的主将,《我与地坛》却堪称是这一变革中的一枚重要果实,是这次革新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作品。要说《我与地坛》的文学史意义,恐怕就在于它有效地让散文从过分政治化的境地中脱离开来,切实地回到了存在本身。
二、有“我”的写作
从中国当代散文史的序列来看,《我与地坛》有一个特点很值得我们注意:它的写作,不再是为工农兵代言,而是回到个人存在的具体性,直接面对史铁生自己的存在处境发言。
史铁生1951年1月4日生于北京。1969年,他遵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到陕西延安插队。20岁那年,他的双腿开始出现问题,于是回北京治疗,可惜效果并不理想。他从此坐起了轮椅,成了一位残疾人。从1974年开始,史铁生在一家街道工厂谋到了一个差事:画彩蛋。他并不喜欢这份工作,与此同时,他开始学习写作。除了双腿,后来史铁生的肾也出了问题。可以说,残疾是史铁生一生中所要面对的最严峻的存在困境。同样让他十分悲伤的是,在1976年,与他相依为命的母亲去世了。这些重大的事件,在《我与地坛》中都有所涉及。“我”的存在印记,在《我与地坛》里非常鲜明,甚至可以说是无处不在。
在这篇文章中,史铁生的笔触始于地坛。值得注意的是,他在描写地坛时,也总是藏着一个“我”在里面,总是与“我”有关的。他提到,在两条腿残废后的那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也找不到去路,这时候,“我”就摇着轮椅到地坛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与地坛的“我”,可谓是大有意味。进一步而言,我与地坛的“与”,也意味甚深。简单而平常的一个与字,写出了“我”与地坛的姻缘之深。正是基于“我”的这种不堪的境遇,基于“我”个人的存在疑难,“我”与地坛才获得了一种血肉相连般的联系,“与”字正是对这种存在关联的提示。如果说地坛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的话,那么对于“我”来说,地坛首先就是一个与“我”的存在密切相关的生活世界。它既为肉身性的“我”提供了一个切身的去处,也为精神性的“我”提供了一个得以自由冥思的空间。
因此,“我”与地坛就不是像水在杯子当中,桌子在屋子当中,书在抽屉里这样单纯的物理意义上的空间关系。水脱离了杯子,水照旧是水,杯子也照旧还是杯子;桌子离开了屋子,桌子也照旧是桌子,屋子也照旧还是屋子;书远离了抽屉,书照旧还是书,抽屉也照旧还是抽屉。这种远离,仅仅是空间意义上的变更,不会导致彼此在形态、性质上发生丝毫改变。可是对于“我”而言,地坛是“我”的生存得以展开、得以形成、得以成其本质的存在境域。“我”之存在的种种可能性,是在和地坛照面、相拥的过程中形成的。一旦少了地坛,“我”就少了一条通达存在的通道;离开了“我”之存在的切身与具体,地坛也不复是有血有肉、若有生命的地坛。即使有另外一个人给它打上存在的印记,地坛的面影也将大不相同,不可与史铁生的地坛同日而语。
对于史铁生而言,地坛除了是一种空间性的存在,还是一种具有存在论意味的关联方式。如果说《我与地坛》的第一节主要写史铁生与地坛、存在与空间的关系的话,那么接下来的第二节则是主要写史铁生和他母亲的关系。在史铁生和他母亲之间,地坛起到了一种关联作用。第二节的第一句,史铁生是这样写的:“现在我才想到,当年我总是独自跑到地坛去,曾经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题。”显然,地坛是“我”和母亲的纽带;而这种关联方式,实际上贯穿全文。《我与地坛》的第三节,主要写“我”与时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与时间的关系。第四、第五节主要写“我”和地坛其他来访者的关系,第六、第七节则是“我”对存在意义的追索、辩难与肯定。若往深处追寻,凡此种种,莫不是从“我”个人的存在地基出发的。
这样一个具体而实在的“我”,在《我与地坛》中可谓是念兹在兹,无日或忘。作为读者,又岂能忽视。有很多人都注意到一点,《我与地坛》是一篇很有思想深度的作品,里面既有对存在意义的思考,也有对生死关系的论辩。有的论者,甚至还从里面读出史铁生本人的宗教意识与宗教情怀。这些分析都是有意义的,可是必须注意到一点:史铁生在里面所出示的种种思考,都是从个人的生活地基出发的;他的思考之所以深刻、动人,是因为这些思考都经由个人存在的穿透与浸染,有个人的深度。若是单单从知识学的角度去论断,它们则未免单薄:他对宗教的沉思,未必比得上西方的众多宗教学家;他对文学艺术的思考,难免有欠缜密,缺乏体系意义上的完整;和索福克勒斯这样的悲剧作家相比,他对命运的追索,也并没有说出更多的秘密,发现更多的幽暗地带。可是,史铁生的所言所思背后,始终站立着一个人,也就是史铁生本人。此一铁生,命运多舛,却不畏险阻,持志前行,勇气可嘉;此一铁生,何其具体,他的存在,又何其鲜活。而从个人的存在出发,他的所言所思就具备了一种独特性,和他的人生一样鲜活、生动。《我与地坛》之所以动人心魄,与此大有关联。可以说,《我与地坛》堪称是“个人写作”的一个范例。它说明了一点:散文的写作,并非总是和家国存亡、民族大义、集体生活这些话题联系在一起才是有意义的。散文的写作,也可以回到个人,回到个人的存在本身。如果散文的写作,能做到从个人的具体性出发,然后扩展自己的视域与问题的边界,由个别而一般,由特殊而普遍,那么这种写作非但不会降低它在交流上的有效性,反而可能更容易打动人,被人接受,被人记住。
三、《我与地坛》与史铁生的写作伦理
从史铁生个人的创作过程来看,《我与地坛》也预示了史铁生个人的写作伦理的形成。
在《我与地坛》以后,史铁生写下了大量作品,也在不同场合多次陈述他对文学的认知。他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写作并“不是从政治、经济和传统出发,甚至也不是从文学出发。”写作的起点,应该是原初的、本真的存在。是存在的疑难,而不是什么理念、知识或写作的成规,构成了写作的开端:“当一个人刚刚来到世界上,就如亚当与夏娃刚刚走出伊甸园,这时他知道什么是国界吗?知道什么是民族吗?知道什么是东西文化吗?但是他却已经感到了孤独,感到了恐惧,感到了善恶之果所造成的人间困境,因而有了一份孤独的心绪渴望表达――不管他动没有动笔,这应该就是、而且已经就是写作的开端了。”从这一认知出发,他进而力图将“写作”与“文学”区别开来:“文学之一种,是只凭着大脑操作的,惟跟随着某种传统,跟随着那些已经被确定为文学的东西。而另一种文学,则是跟随着灵魂,跟随着灵魂于固有的文学之外所遭遇的迷茫――既是于固有的文学之外,那就不如叫写作吧。前者会在部分的知识中沾沾自喜。后者呢,原是由于那辽阔的神秘之呼唤与折磨,所以用笔、用思、用悟去寻找存在的真相。”
从这一立场出发,史铁生后来的写作实践,往往打破了文体的界限,具有鲜明的先锋气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不少评论文章,也包括一些文学史教材,都认为史铁生是名副其实的、有精神内涵的先锋作家。如果说史铁生的散文尚有相对清晰的文体界限的话,那么他的长篇小说《务虚笔记》、《我的丁一之旅》无疑是典型的跨文体写作。这一写作方式更成为史铁生本人的自觉追求,如他在讨论《务虚笔记》时所说的:“我想,某种小说的规矩是可以放弃的,在试图看一看心魂真实的时候,那尤其是值得放弃的……如果有人说《务》不是小说,我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对。如果有人说它既不是小说,也不是散文,也不是诗,也不是报告文学,我觉得也还说没什么不对。因为实在是不知道它是什么,才勉强叫它作小说……我不关心小说是什么,我只关心小说可以怎样说。”可是,如果我们对他写作进行回溯,回到《我与地坛》这个文本,我们就会发现,史铁生最初对文体的界限还是很在意的。考虑到《我与地坛》的文体属性也是近来谈论较多的话题,在此也不妨略作讨论。
《我与地坛》首发于《上海文学》1991年第1期。当时编辑曾建议把它作为小说发表,可史铁生并不同意,坚决认为这篇作品“就是散文,不能作为小说发。如果《上海文学》有难处,不发也行。”后来编辑部采用了一个相对灵活的做法:既没有把它放到小说栏目,也没放到散文栏目,而是以“史铁生近作”为栏目标题发表。发表以后,不少作家和批评家都把它看作时小说,而不是散文。1992年此文获上海文学奖时,也被归为小说一类。这说明了一点:《我与地坛》是具有跨文体属性的。我们通常将它定位为散文,因为它所写的事情是真实的,可是在写法上又的确有“小说的嫌疑”。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由此而引发的“小说与散文之争”?
《我的梦想》
①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等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
②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天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③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与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破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④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比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⑤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都得到,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须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⑥后来知道,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看见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活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我曾经写过:人与人的差别大于人与猪的差别。人与猪的差别是一个定数,人与人的差别却是无穷大。所以,人与人的交往多半肤浅。或者说,只有在比较肤浅的层面上,交往是容易的。一旦走进复杂,人与人就是相互的迷宫。这大概又是人的根本处境。
我常常感到这样的矛盾:睁开白天的眼睛,看很多人很多事都可憎恶。睁开夜的眼睛,才发现其实人人都是苦弱地挣扎,惟当互爱。当然,白天的眼睛并非多余,我是说,夜的眼睛是多么必要。
人们就像在呆板的实际生活中渴望虚构的艺术那样,在这无奈的现实中梦想一片净土、一种完美的时间。这就是宗教精神吧。在这样的境界中,在沉思默坐向着神圣皈依的时间里,尘世的一切标准才被扫荡,于是看见一切众生都是苦弱,歧视与隔离惟使这苦弱深重。那一刻,人摆脱了尘世附加的一切高低贵贱,重新成为赤裸的亚当、夏娃。生命必要有这样一种时间,一块净土,尽管它常会被嘲笑为“不现实”。但“不现实”未必不是一种好品质。比如艺术,我想应该是脱离实际的。模仿实际不会有好艺术,好的艺术都难免是实际之外的追寻。
当然,在强大的现实面前,这理想(梦想、净土)只能是一出非现实的戏剧,不管人们多么渴望它,为它感动,为它流泪,为它呼唤,人们仍要回到现实中去,并且不可能消灭这惩罚之地的规则。
我可能是幸运的。我知道满意的爱情并不很多,需要种种机遇。我只是想,不应该因为现实的不满意,就迁怒于那亘古的梦想,说它本来没有。人若无梦,夜的眼睛就要瞎了。说“没有爱情”,是因为必求其现实,而不大看重它更是信奉。不单爱情如此,一切需要信奉的东西都是这样,美满了还有什么好说?不美满,那才是需要智慧和信念的时候。
上帝把一个危险性最小的机会(因为人数最少)给了恋人,期待他们“打开窗户”。上帝大约是在暗示:如果这样你们还不能相互敞开你们就毫无希望了,如果这样你们还是相互隔离或防范,你们就只配永恒的惩罚。所以爱情本身也具有理想意义。艺术又何尝不是如此?它不因现实的强大而放弃热情,相反却乐此不疲地点燃梦想。
我越来越相信,人生是苦海,是惩罚,是原罪。对惩罚之地的最恰当的态度,是把它看成锤炼之地。既是锤炼之地,便有了一种猜想——灵魂曾经不在这里,灵魂也不止于这里,我们是途经这里!宇宙那宏大浑然的消息被分割进肉体,成为一个个有限或残缺,从而体会爱的必要。
我去地坛,只为怀念他。我记得史铁生曾在《想念地坛》中这样写道:“一进园门,心便安稳。有一条界线似的,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来,悠远、浑厚。”
许多年过去了,史铁生的关于地坛的作品,并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褪色。直到现在,仍有人说,到北京可以不去长城,不去十三陵,但一定要去看一看地坛。这就是文学的生命力。
史铁生的散文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史铁生写的不是速生速灭的快餐散文,不是自以为是的假“士大夫”散文,不是故作姿态的小女人散文。他的作品中,虽然有挫折、病痛、悲愤、绝望等留下的痕迹,但始终祥和、平静,兼具文学的力量和人道的力量。他用睿智的眼光看世界,内心则保持纯真无邪。正因为他拥有一颗返璞归真的赤子之心,他的作品才体现出广博而深远的真、善、美、慧。
双肾坏死、尿毒症,每隔一天就得去医院透析一次,任谁也难以承受。不过,史铁生在21岁时就挺过了最为煎熬的时光,之后,哪怕是死亡的威胁,对他来说都不可怕了。曾经,医院的王主任劝慰整天痛不欲生的他:“还是看看书吧,你不是爱看书吗?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将来你工作了,忙得一点时间都没有,你会后悔这段时光就让它这么白白地过去了。”
经历过几十年的风霜雪雨之后,史铁生已经可以坦然面对人世间的一切苦难、灾难、劫难。“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写一点东西。”他笑称,“做透析就像是去上班,有时候也会烦,但我想医生、护士天天都要上班,我一周只上三天,比他们好多了……”他过50岁生日时,对作家朋友们说:“座山雕也是50岁,要健康不说长寿了吧。”这幽默令人心酸。但是,“幽默包含着对人生的理解”,这是他的原话。
心灵的成长需要时间,更需要命运的提醒。
《病隙碎笔》就是他在透析期间的轮椅上、手术台边写出来的,足足写了四年之久。他在书中写了这样一段话。
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甚或算得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的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
这些感悟,将哲思与个人的生命体验交融,使我们看到作者的谦逊、平和、坚韧,使我们懂得:幸与不幸,在于人的感受,少欲少求,保持一颗虔诚的心,一颗感恩的心,一w平和的心,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关键词:史铁生;生命体验;灵魂;回声
中图分类号:1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7740(2010)03---0212---03
史铁生,当代著名小说家,兼写散文。1951年出生,18岁下乡去陕北插队,后双腿瘫痪回到北京,曾在街道工厂做工。1978年开始学习写作,1983年加入中国作协,短篇小说《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后多次获奖,成为中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在散文方面成就很大,《我与地坛》成为当代散文最有影响的名篇之一,曾出版多部散文集。
史铁生的散文影响很大,他身患残疾坐在轮椅上,以超然冷静的情感方式,表达自己对于世界和人生的睿智性思考。他的散文大气而深远。平和而流畅,深得艺术与人生的真义。他是当代中国散文写作的大手笔。
一、冷静达观的自我写真
史铁生散文最重要的篇目是《我与地坛》、《好运设计》、《文革记愧》、《我二十一岁那年》、《爱情问题》以及长篇随笔《病隙碎笔》等篇。他的散文大幅度地展示自我的精神历程,写出了一个特殊人生境况中生存的深切感受。史铁生面对自己的悲剧性遭遇,在散文写作中进行了极为充分的表达,他把不幸的人生经历写得真诚感人,但他作为作家虽身处逆境却是从容不迫,冷静达观。在一系列散文创作中,史铁生反复写到自己的人生遭际。真实地反映了作为一个不幸者的心路历程。
《我二十一岁那年》一文结尾这样写他对残疾的态度:
21岁过去,我被朋友们抬着出了医院,这是我走进医院时怎么也没料到的。我没有死,也再不能走,对未来怀着希望怀着恐惧。在以后的年月里,还将有很多我料想不到的事发生,我仍旧有时候默念着“上帝保佑”而陷入茫然。但是有一天我认识了神,他有一个更为具体的名字――精神。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不管我们信仰什么,都是我们自己的精神的描述和引导…。
从医院被抬出来,人就残疾了,从此再也不能行走了。这是非常残酷的现实。尤其是21岁,刚刚走向成熟就失去了行走的双腿,对于一个人来说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接受的。而当他陷于迷途的时候,他却找到了“神”,这个神就是人的“精神”,于是他从一种生活和生命的深度中理解了自己的不幸,而且在此基础上理解了他人,理解了人生的本质。《我与地坛》可以说是面对自我不幸在人生命运上的大彻大悟:
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昏了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她有一个长到20岁上忽然截瘫了的儿子,还是唯一的儿子;她情愿截瘫的是自己而不是儿子,可这事无法代替;她想,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呢也行,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证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这是对母亲的理解,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要加倍的。所以母亲的不幸就减弱了儿子的不幸,与母亲比起来,儿子的不幸又算得了什么。这种苦难人生的精神境界是崇高而明智的,史铁生在散文中为我们悟出了一种达观的人生智慧,他确实找到了“神”。他从自身的人生经历开始,进入了对于生命深度理解的境界,他的散文有了一种醒世但又达观的透彻,是一种可贵的哲理的升华: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足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
如果说作家参透了世界和人生,那么他主要是从真实的自我体察了命运所包含的偶然性,无公道可言,没有什么道理好讲。史铁生不是怨天尤人,而是冷静平和地看待一切事物间的对立统一,把一切难以理解的东西都找到了让人可以接受的答案。而这种深刻的感悟都是与他对自身命运达的观态度分不开的。
长篇散文《好运设计》是史铁生最重要的散文力作之一,是作家在经历了人生苦难和悲剧精神的炼狱之后走向美好人生境界的心灵展示。他把人的美好理想设计在来世,那么多机会和可能,是一片光明的景象。其实人活着就是一种心态,史铁生是用一种理想的方式把自己从悲剧的人生状态中解放出来。他把希望寄托在来世,不是精神的虚无,而是生命需要的实在:
譬如和朋友们一起去野游,满心欢喜妙想联翩地到了地方,大家的热情正高雅趣正浓,可我已经累得只剩了让大家扫兴的份儿了。所以我真希望来世能有一副好身体。今生就不去想它了。只盼下辈子能够谨慎投胎,有健壮优美如卡尔・刘易斯一般的身体和体质,有潇洒漂亮如周恩来一般的相貌和风度,有聪明智慧如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一般的大脑和灵感。
在表达自我的一己情怀时,史铁生写自己的不幸人生现实主要是为了构建一个在苦难基点上的和谐达观的人生态度,是把悲剧作为重要的人生和生命的反思内容来对待的。一个优秀的作家的目的,不是把苦难和不幸展示给别人看,而是把这种不能回避的人生现实送到充满生机和希望的阳光地带。
二、走向深度的生命体验
史铁生的散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人生和生命的体认,而是一种形而上的,由深邃的意境中出发的,具有浓郁宗教精神的生命体验。我不是说史铁生是哪一个教派的信徒,而是说他从许多终极关怀的意义上找到了一种看待世界,看待自我,看待生存和生命的立足点,进而他有了一种超越现实的哲学意识,获得了生命生存的大自在。
在《我与地坛》的结尾中,史铁生对生存和生命的状态进行了极为精彩描述:
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好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巳吹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