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一生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引进、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贡献。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鲁迅的名言名句(优秀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1925年3月11日,许广平以“受教的一个小学生”的名义给鲁迅写了第一封信,鲁迅当日即回复,并以“比直呼其名略胜一筹”的“广平兄”相称。那一年,鲁迅44岁,比许广平大17岁。
他们的通信后来结集为《两地书》出版,鲁迅在该书序言中说:他们之间的书信里,“既没有死呀活呀的热情,也没有花呀月呀的佳句”。特别是鲁迅,直至1927年初,在给许广平写信时抬头仍是“广平兄”,而许广平则早已以“我亲爱的老师”相称了。
在许多人眼中,鲁迅根本不懂浪漫,毫无柔情可言,其实不然,有一种浪漫折射在小事上,浸润于细节中。
1926年3月6日,鲁迅日记记载:“夜为害马剪去鬃毛。”“害马”,是鲁迅对许广平亲昵的戏称。在女师大风潮中,许广平等6名学生被校方开除,布告“即令出校,以免害群”,故有此一说。“剪去鬃毛”,也许是替她修剪秀发,也许是隐含深意吧。此事表明,两人感情经过近一年的发展,已亲密无间。
同年9月,鲁迅南下赴厦门大学任教,许广平则去了广州,两人约定各自奋斗两年之后再相聚。思念总是痛苦的,有时却也是浪漫的。鲁迅平素为人冷峻而严肃,但这个时期,他的许多言行却呈现出匪夷所思的另一面。
那时的厦大如同僻处荒岛四无人烟,鲁迅每天都要去邮政代办所看看有没有广州来信,他暗自数过,从住处至邮政所的距离大约80步。邮政所内外各有一个邮筒,有一次他半夜去给许广平寄信,把信投在外面的邮筒里,回来后想起邮政所的伙计是新换的,而且满脸呆气,便不放心,第二天又写了一封信,投到所内的邮筒里。
校园附近有一棵相思树,鲁迅曾独坐树下打发寂寞的时光,不料一头猪颠颠地跑过来啃吃树叶。这相思树叶在鲁迅心目中可是爱情的象征啊,他怒不可遏,一跃而起,同猪展开决斗……
风风雨雨中,鲁迅终于抛下一切顾忌,和许广平走到了一起,于1927年9月从广州同赴上海定居。
1929年5月,许广平已身怀有孕,鲁迅只身前往北平探望生病的老母。夜深人静,他在西三条寓所的“老虎尾巴”遥想伊人:“此刻是二十三日之夜十点半,我独自坐在靠壁的桌前,这旁边,先前是有人屡次坐过的,而她此刻却远在上海。我只好来写信算作谈天了。”
鲁迅给许广平的一封信中,精心选用了两张漂亮的花笺。许广平爱吃枇杷,鲁迅便先选了一张印着三个通红的枇杷的,第二张花笺则以并蒂莲为背景图案。许广平心领神会:“那两个莲蓬,并题着的几句,都很好,我也读熟了。你是十分精细的,那两张纸必不是随手捡起就用的。”
北平之行,鲁迅带回上海的是小米、棒子面……这些在别人眼中粗粝而缺乏情调的东西,都是许广平平时爱吃的。
春去秋来,9月底的一个早晨,他们的爱子降临人世。翌日下午,鲁迅特意买了一盆文竹送到许广平的床头。枝叶纤纤、如片片翠云的文竹,远不如鲜花那样绚丽夺目,却能养眼、清心、怡情。
原来,鲁迅先生是一个只会替别人着想,而却从来不会为自己着想的人。鲁迅先生常常半夜三更地写文章,写累了,就趴在桌上小睡一会儿,睡醒了又继续写下去。伟大的鲁迅先生就是这样日以继夜地写文章,务求让读者读到最好的文章。
鲁迅先生也非常地珍惜时间。在他的一生中,曾经翻译过许多外国经典的名著,使我们的阅读更加的方便。而他自己也写下了许多的小说,为他的人生创造辉煌。
我记得很清楚,在2003年的10月11日星期六,我去了深圳书城看书。那里根本就是“书海”嘛!不过,我在无意中发现有一个地方有许多人围在一起,有的人笑眯眯,像是在地上捡到了金元宝似的;有的人则全神贯注地不知道在看些什么。想到这里,我再也忍不住了,便飞快地跑过去探个究竟。原来,是写鲁迅先生的一本书,是讲名言警句。哦,怪不得,鲁迅先生的名言警句是出名了的好!也难怪刚刚那些读者会这样。我随手就拿起一本来看,那本书就像是磁铁一样地“吸引”着我。
这本书实在是太厚了!一本语文教科书大概也只有它的三分之一页而已。另外,我还发现鲁迅先生的名言警句读起来特别有亲切感,(大概是因为我刚刚刚才学习完了有关于他的课文吧!)也难怪有那么多的读者喜爱他的文学作品!
2、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3、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4、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5、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了工作上了。
6、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
我最喜欢在清闲的午后,在落日的黄昏,倒一杯清茶,翻开手中的书,静静阅览。当然这个世界不可能只有我一个人看书,我国的古今中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名人也曾经在如饥如渴、夜以继日、废寝忘食、不屈不饶的发奋看书的如: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唯对于书,不能忘情。是啊!鲁迅先生这样的伟人,也是从书山题海中走出来的,鲁迅先生之所以能永垂不朽、被世人留恋都是因为他有的如泰山般的知识和学问,当然鲁迅先生也是待人谦虚、为人和蔼的大人物。除了鲁迅先生还有许多名人如:培根先生,培根先生虽然是一名外国人,可他的名言警句仍然名扬四海、举世闻名,其中不乏许多经典的世界名言如:阅读使人充分;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的确,世界唯一不死的东西是书本,当培根在新婚时还仍带了一本书,我感动不已,令我成了他的铁杆粉丝了。在我看完书时,我又看到了颜真卿的一首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当我翻开一本书时,上面的三句话令我感伤肺腑: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苦读书。积财千万,无过读书。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
我认为读书是享受阳光,明媚;享受空气,清新;享受历练,深邃;是光照自然。渴望倾听,亲近生命,走入心灵。是都会闪烁的火花,都会流露出笑的宽慰、苦的涩味。是打开快乐与智慧的大门,亲吻那带着新鲜露珠,透着淡淡清香的玫瑰吧!拥抱着那睿智火花,充满青春气息的人生大树吧!总而言之;读书就是一种享受、一种情怀、一种幸福、一种快乐。
五年级:黄清洋
论文关键词:翻译文学,文言,汉语写作
近代翻译文学是一种由域外输入到本土的文学样式,无论内容、体式还是语言思维模式上都大有别于本土文学。汉语写作关涉的是用本土语言为第一语言进行的文学创作。用什么样的语言写怎样的文学作品,对此的争鸣百年文学史上何曾停息过。把这两个概念进行一定维度上的关联,旨在探讨近代翻译文学作为有着自身语源的外来文学样式其在语言体式上对汉语写作产生的冲击与塑造,以及随之而来的自我重新定位。
一、用文言复述的域外故事
传统汉语写作的深厚底蕴自可以为现代汉语写作提供丰富营养,只是近代以来的百年现代汉语写作似乎更倾向于从外部汲取可供自身成长的元素。翻译文学在即将踏上二十世纪门槛的那刻才开始发端,多说始见于林纾翻译的《巴黎茶花女遗事》。而翻译作为一种跨语际勾连活动,早于此六十来年前已开始于那场“师夷长技以制夷”运动。只是,以介绍西方知识、吸纳西方先进技术为宗旨的这场运动,似乎和文学意义上的汉语写作很难产生瓜葛。这个翻译习惯一直延续到世纪末的林纾那里,才得以改观——即旨在引进与介绍域外新内容,扩大国人文学视野。
从文学表现摘要的东西,就是对世纪初语言革新的潜在推动。废文言倡白话的思潮被胡适一文点燃了***,但是若非没有先前大量翻译文学作为铺垫,这***可能只会是一小撮绚丽的烟花,而难以演化为轰轰烈烈的国语更新运动。
但是最初的翻译文学多采用古来遗传的文言系统进行,仅从语言层面看,其对现代汉语写作的贡献亦颇寥寥。林纾在他那个时代俨然是一位特殊的翻译大家。他不懂外文,却拥有着令人乍舌的翻译量,据统计林纾翻译的外国小说多达一百八十余种,涉及的原语国多达十一个,而波及的作家更是多达九十八个。除了这惊人的翻译量,林纾的文言译文也颇具特色文学艺术论文,几乎成了同时期其他翻译者的范本。从介绍外国新文艺角度看,林纾的翻译自是功不可没,但是林纾的译文的致命缺陷也充分暴露出来。文言译文,虽也夹杂了些许文言白话,但从整个表达上看,域外的文学体式几乎完全被“化”掉了。钱钟书在《林纾的翻译》一文中提出“文字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 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入得于‘化境”。林纾笔下的这个“化”自然不是钱钟书所谓的“化境”的“化”,而是说译文的原语面貌已是面目全非。可以说,林纾笔下的译文只是用文言文将外国的故事复述了一遍。林纾译文在当时大受欢迎自有原因。新鲜的故事内容格外引人注目,加之林纾的老练而优美的古文表达,自是为他引得了众多读者,“不胫走万本”不也是市场效应吗?
阿英的评价会让人错觉林纾简直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山鼻祖,“使中国知识阶级,接近了外国文学,认识了不少的第一流作家,使他们从外国文学里去学习,以促进本国文学发展”②。我总觉得阿英的这个评价有点拔高的嫌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林纾的确给世纪初的国人带来了全新的外国故事,但是林纾译文中原语风格几乎消失殆尽。看两段林译文字:
“马克自是以后,竟弗谈公爵,一举一动,均若防余忆其旧日狂荡之态,力自洗涤以对余者。情好日深,交游尽息,言语渐形庄重,用度归于撙节,时时冠草冠,著素衣,偕余同行水边林下,意态萧闲,人岂知为十余日前身在巴黎花天酒地中,绝代出尘之马克耶!嗟夫!”③
“凡人苟渡黑逞河者,与言加齿几而山,必能忆之。山为亚巴拉姜山之分支,耸然矗河之西岸,其高际天,实为河上镇山”④
文言译文虽说功底深厚,但是以牺牲原文风格为代价,对现代汉语写作建设的推动作用就显得微而又微。茅盾曾说林译小说“译法是不免两重的歪曲的;口译者把原文译为口语,光景不免有多少歪曲;再由林氏将口语译成文言,那就是第二次歪曲了”⑤。歪曲的首先自然是内容情节上的,带来的影响顶多只是故事情节的残缺,而原语文本语言风格体式的埋没所影响的范围却是文学史意义上的。这个层面上来说,林译文本并不是真正的域外文学,而是文言化的不中不西的怪物。这个说法自然严重了。但从语源意义上看文学艺术论文,的确有此印记。在此并不是百年之后对林纾翻译作苛刻要求,乃是分析林译文本因其文言表达而对现代汉语建设的推进作用显得甚微。
二、现代汉语的先觉者
近乎同期的鲁迅翻译却让人看见现代汉语写作的早期形态。1903年,也就是鲁迅留日的第二年秋,鲁迅翻译了《月界旅行》。该译本在目录体例上采取了“第一回 悲太平会员怀旧,破廖寂社长贻书”等章回体小说的体式,但表达上使用的是较为浅显易懂的非文言格式。
“凡读过世界地理同历史的,都晓得有个亚美利加的地方。至于亚美利加独立战争一事,连孩子也晓得是惊天动地;应该时时记得,永远不忘的。今且不说单那独立战争时,合众国中,有一个麦烈兰国,其首府名曰拔儿祛摩,是个有名街市。真是行人接踵,车马如云。这府中有一所会社,壮大是不消说,一见他国旗高挑,随风飞舞,就令人起一种肃然致敬的光景。原来是时濒年战斗,人心恟恟,经商者捐资财,操舟者弃舟楫,无不竭力尽心,考究兵事。”⑥
该段中除去“不消说”、“的光景”等旧白话味道的用语和最后一句的浅白文言表达之外,其余的用语及句式皆是“”理路格式。十四年后胡适大力提倡的,鲁迅早已在他世纪初的翻译活动中开始实践了。由此可见,翻译文学在现代汉语的建设路程上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现代汉语写作也正是在诸如鲁迅等翻译家笔下的白话译本的刺激下逐渐走上自身成长与重塑的道路。
鲁迅在该译本相当于序言的《科学小说月界旅行辩言》文中提到,“《月界旅行》原书,为日本井上勤氏译本,凡二十八章,例若杂记。今截长补短,得十四回。初拟译以俗语,稍逸读者之思索,然纯用俗语,复嫌冗繁,因参用文言,以省篇页。其措辞无味,不适于我国人者,删易少许。体杂言庞之讥,知难幸免”⑦。可见,当时所谓的“俗语”比起文言更加符合大众读者的阅读,但是鲁迅认为“俗语”有“冗繁”之嫌,所以就夹杂了一点文言进去。
《月界旅行》让我们看到鲁迅对语言的先觉。从早期的翻译开始有了语言的自觉,鲁迅接下来的文学创作也同样对语言的使用抱有自觉的心态。无论是小说还是杂文,都透出鲁迅汉语写作的语言自觉。“鲁迅杂文不仅内容和题材是多变的,其表现形式也是多变的。它把中国语言的表现力提到了空前未有的高度,是一种独立的语言表现形式,是有别于写实、抒情、论说的第四种中国语言。这种语言需要的是在你的精神感受中来理解文学艺术论文,这也正是理解西方现代主义文学作品的方式”⑧。鲁迅的这种语言体式在百年文学中也可谓有独占鳌头之势,对现代汉语写作的起步与成熟有着不可小觑的推动作用。这也得从鲁迅二十世纪初的翻译实践中的语言自觉说起。
而鲁迅后期的硬译实践及理论,对现代汉语写作也有着深刻的提示。瞿秋白曾以J.K.署名在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五日给鲁迅写信,“翻译——除出能够介绍原本的内容给中国读者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帮助我们创造出新的中国的现代言语。中国的言语(文字)是那么穷乏,甚至于日常用品都是无名氏的。中国的言语简直没有完全脱离所谓‘姿势语’的程度——普通日常谈话几乎还离不开‘手势戏’。自然,一切表现细腻的分别和复杂的关系的形容词,动词,前置词,几乎没有……翻译,的确可以帮助我们造出许多新的字眼,新的句法,丰富的字汇和细腻的精密的正确的表现。因此,我们既然进行着创造中国现代的新的言语的斗争,我们对于翻译,就不能够不要求:绝对的正确和绝对的中国” ⑨。瞿秋白在这里将翻译文学之于现代汉语写作的意义呈现得一目了然。在翻译中重视保持原语文本的语言体式和风格对于现代汉语写作新的语言格局的形成有着不言而喻的促进作用。
在开始翻译《苦闷的象征》后的第三天,也就是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鲁迅写下了点翻译中的感想,“至于译文之坏,则无法可想,拚着挨骂而已”⑩。这自然是“本以为易,译起来却也难”的真切感受,不过更多的应是鲁迅的一种谦虚表态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其实,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鲁迅就顺利译好了这册厨川白村的遗稿。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鲁迅在《苦闷的象征》译完的“引言”中说到“这译文虽然拙涩,幸而实质本好,倘读者能够坚忍地反复过两三回,当可以看见许多很有意义的处所罢”11。这无疑是所有译者都会有的在引言或序言中出现的特有谦辞。句子的后半部分足可见鲁迅对于自己这个译本的自信。“文句大概是直译的,也极愿意一并保存原文的口吻。但我于国语文法是外行,想必很有不合轨范的句子在里面”12。这也许正是瞿秋白欣赏鲁迅翻译的原因所在,“的确是非常忠实的”。而所谓“不合轨范的句子”也只是在当时语言场域中的自我审视。如今看来,这些句子恰是很正宗的现代汉语写作意义上的白话语言。如下:
“文艺是纯然的生命的表现;是能够全然离了外界的压抑和强制,站在绝对自由的心境上,表现出个性来的唯一的世界。忘却名利,除去奴隶根性,从一切羁绊束缚解放下来,这才能成文艺上的创作。”13
在给J.K. 的回信中,鲁迅说道,“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14,又说,“装进异样的句法去,古的,外省外府的,外国的,后来便可以据为己有”15《鲁迅全集》第二卷第391页。鲁迅的对于翻译之于现代汉语建设的意义,自此文学艺术论文,不免一目了然。
在鲁迅看来,林纾“完全归化”的翻译策略和动向也几近是貌合神离,严格地说来,甚至“算不得翻译”。所以鲁迅在《且介亭杂文二集》中说“凡是翻译,必须兼顾两面,一当然力求易懂,一则保存着原作的风姿,但这保存,却又常常和易懂相矛盾:看不惯了。不过它原是洋鬼子,当然谁也看不惯,为比较的顺眼起见,只能改换他的衣裳,却不该削低他的鼻子,剜掉他的眼睛。我是不主张削鼻剜眼的,所以有些地方,仍然宁可译得不顺口”。鲁迅“宁信而不顺”的翻译观就在此表达得很清楚了。而此间赵景深所谓的“达、信、雅”、“宁错而务顺,毋拗而仅信”等观点,以迎合当时的一些读者口味而不顾原语语言体貌风格,从没想到现代汉语写作层面上来。林纾们的“归化”翻译实践自然是赵景深观点的基础。难以想象,假若二十世纪的翻译文学一直囿于林纾式的翻译实践和赵景深式的翻译理论,那么现代汉语写作会是怎么样一副模样。由此,也许可以想见鲁迅翻译文学实践和理论对于现代汉语写作走向成熟之路的那种自觉与先觉。
“西方近代文明,只有最后触及中国文明的‘语言’,才算完成了它对传统中国最深刻的冲击与改变,而身处这个冲击与改变中的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思想与文学的觉醒,也只有进到语言层次,才算是最深刻的觉醒”。中国近代现代文学也只有归位到现代汉语写作的思考与努力上,才是触及到了文学革新的灵魂。近代翻译文学正是为近现代文学提供了这种契机和动力。
参考文献:
①王晓明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论修订版·下卷》,东方出版中心,2003年4月第2版,第377/378页。
②阿英著:《晚清小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82页。
③【法】小仲马著,林纾译:《巴黎茶花女遗事》第49页,转引自郭延礼著《中国近代翻译文学概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7月出版,第270页。
④【美】欧文著,林纾、魏易译:《拊掌录》,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二年十二月版,第42页。
⑤茅盾:《直译、顺译、歪译》,《文学》,第2卷第3期,1934年3月。
⑥、⑦分别引自《鲁迅全集》第二十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12月,第13页、第11页。
⑧王晓明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论修订版·上卷》,东方出版中心,2003年4月第2版,第283页。
⑨《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出版,第380页。
⑩、11、12、13分别引自《鲁迅译文全集》第二卷,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3月出版,第289页、第224页、第224页、第330页。
14、15分别引自《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出版,第391页。
16郜元宝:《为什么粗糙?——中国现代知识分子语言观念与现当代文学》,文艺争鸣,2004/02。
我可是有名的时间浪费“大王”,以前,我无论做什么事情总是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到头来什么也没做成。当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事后,我才恍然大悟,我才知道我是在做时间的奴隶,在浪费时间哪!
有一次暑假,我恨不得一个星期就把作业做完。可我在做作业时,又想我还是先溜一会儿冰吧,反正还有很多的时间。结果因为溜冰耽误了作业。这样的事情真是举不胜举!
鲁迅先生在别人细细地品尝着又香又美味的咖啡时,他还在埋头的工作。所以,交给他的任务,他干得又快又好。鲁迅先生到了晚年期间,生了一场很严重的病,在他离开人世的前三个小时还在写作文,医生劝他不要写,他依然在写。读到这里,心里真是惭愧不已。
鲁迅先生的话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也使我懂得了,“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以后要在放假前的两三天要写一个计划,要把别人玩的时间争取来复习课文,看课外书等,把这些时间都给利用上。随着自己慢慢长大,我对这句话的意义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变化而变得越来越深刻了我喜欢的一句名言
“才华是刀刃,辛苦是磨刀石,很锋利的刀刃若日久不磨,也会生锈,成为废物!”今天,我又一次情不自禁地读起了这句老舍的名言。是它让我在即将退缩的那一刻,鼓起了勇气,去面对困难;是它让我在困难面前充满自信。虽然时间在流逝,但它在我脑海中却像金子般闪闪发光。
没错,在生活中,的确有很多充满潜力的人才,他们就是一把把锋利的刀刃,他们都有基础和条件成为“天才”,但为什么真正的天才却那么寥寥无几呢?关键在于吃苦。虽然他们知识渊博,头脑精明,但人生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总有很多挫折与坎坷在等着他们,在它们面前,只有经得起磨练的勇者,真正锋利的刀刃,才能披荆斩棘,到达胜利的顶峰。而那些经不起风吹雨打的,虚有才华的人,只能被困难淘汰。
铁与钢就能说明这个问题。铁和钢是同一材料制作的,而两者却截然不同,这是为什么?在火炉中,铁锤下,处处都有铁的身影。经过不断千锤百炼,烈火焚烧,它成了无坚不摧的钢。而那些怕吃苦的铁,永远只能成为一块无人问津的废铁,在阴暗的角落中,寂寞,无助。铁变钢是经过了多少痛苦的折磨?付出了多少艰苦的汗水?
说到这儿,我又不禁想起了自己。从前的我是多么地糟糕,在写作上我总是怕吃苦,怕练习。所以写每篇作文我都是不经过大脑的思考就脱口而出,编、抄、造都是我的招。但自从学会吃苦与思考后,我的作文就突飞猛进,成为了我最得意的一门绝技。从厌烦到痴迷,这就像沙子变珍珠一样,经历了风雨,才能见到绚丽的彩虹。
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经历了风吹雨打,在困难与磨练中成长,才能获得成功。
再回想这句话,它仿佛一位名人时时催促着我,又如同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程,更似一堆牛粪,让我这颗种子尽情地吸收精华……
关键词:鲁迅小说 特殊性方言 语言风格
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新文化运动中,鲁迅通过创作以《狂人日记》为首的三十余篇白话小说,在运动中树先锋之资。小说语言生动传神,直指人心,渗透着独特的“鲁迅式”风格,并通过“方言化――口语化――白话”的过渡性传递方式一步步推动的演进和发展。鲁迅小说中的特殊性方言化现象虽然在当时饱受争议,但其丰富的文学内涵和重要的文学参考价值值得我们细细推敲和分析。
一。特殊性方言化现象的主要表现
(一)浑然天成的巧妙用词
鲁迅的小说中非常注意用词之精巧、严谨,而且不少篇目出现绍兴方言词汇,颇有江南风味和生活气息。其中实词精确形象,虚词则模糊婉转,但不管是实词还是虚词,都因其匠心独运的设置而使小说的画面感浑然天成,人物刻画惟妙惟肖。
1.(1)长子弯了腰。(《示众》)
(2)罗汉豆正旺相。(《社戏》)
“长子”指身材高大的人。吴方言中“长”可用来修饰人,古汉语中也有此用法,如《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北方话中,“长”已经失去了修饰人的能力,在形容人的身材时用“高”。[1]“旺相”是茂盛的样子,“罗汉豆”是绍兴话对“蚕豆”的称呼,只六字便写出了故乡一派生机祥和的模样,既传神又给人以真实感、亲近感。此般神韵也唯有这颇具灵性的方言用词才能传达出了。
2.(1)送在嫦娥的眼前。(《奔月》)
(2)他大约未必姓赵,所以我终于不知道阿Q究竟姓什么。(《阿Q正传》)
例(1)中介词“在”一般是不能放在“送”之后的,这里“在”是由吴方言中的“勒海”对译而来的。(“勒海”同时包含了“到”的意思,吴方言中习惯说将某物“送/端/拿勒海”某人面前,相当于“送到/端到/拿到”。)[2]意在还原小说真实场景,体现浓厚的民间风情。而例(2)中的模糊副词的使用则是《阿Q正传》一个非常典型的语言现象,类似的用法在很多作品都有出现,如《孔乙己》中“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并非简单的方言化,而是加入了鲁迅自己自创语体的特殊性用法,以图字里行间表现一种深刻的讽刺和锋芒的披露。
(二)恰如其分的小句点缀
除巧妙的用词外,鲁迅还善于运用带有特殊性方言化色彩的“小句”即一些特征性明显的短语、词组及俗语等。
(1)但我现在就是这样了,敷敷衍衍,模模糊糊。(《在酒楼上》)
(2)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狂人日记》)
(3)慰老爷她是不放在眼里的,见过两回,不过一个团头团脑的矮子。(《离婚》)
3.伙计本来是势利鬼,眼睛生在额角上的,早就撅着狗嘴的了。(《肥皂》)
4.总之,是完了。到下午,我的朋友都去了,戏已经开场了,我似乎听到锣鼓的声音,而且知道他们在戏台下买豆浆喝。(《社戏》)
例1是鲁迅小说中常见的AABB式,ABB式和ABAC式词组,这类词组并非常见的用法,大多是鲁迅结合吴方言的自创式语体。相比于“敷衍,模糊”,“白色的”和“傻气的”的直接表达,这类词组显然更具表现力,而且因语素之间以前从未有的组合搭配使这类词组出现让人耳目一新,碰撞出耀眼的语言火花。例2中的“眼睛生在额角上”,在吴方言中用以讽刺高傲妄为的人。这类俗语在鲁迅的小说中俯仰皆是,它们一方面用于形象贴切地描画人物或场景,另一方面也展现了吴越地区民间方言的幽默和智慧,为小说增添几分风趣。例3是鲁迅小说有的“过渡语”,这类短句看似功用性不大,甚至删去也不会影响文章大意,但实则或承接上下文,使故事情节浑然一体,或加强语气以表达某种特殊含义,余音绕梁,让人回味无穷。
(三)独树一帜的交融句法
鲁迅的文字“有些疙疙瘩瘩,读起来总有些含混”,王朔如是说。[3]看似“读不通”,仔细从语言学角度分析还可能有语病,但就是这样一种晦涩难懂、诘屈聱牙的句法风格让鲁迅的小说独树一帜,其中的奥妙的确令人玩味。
1.“我没有再教下去的意思,女学堂真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子。我辈正经人,确乎犯不上酱在一起。”(《高老夫子》)
2.现在我听见的故事清楚起来了,美丽,优雅,有趣而且分明。(《好的故事》)
3.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狂人日记》)
“我辈正经人”是一个标准的文言判断句式,直接的语言描写一方面表现高老夫子鲜明的人物形象;例2将“美丽,优雅,有趣而且分明”放在“故事”后面可以强调重点,突出定语,同时平衡句子结构,其实是对欧化句法中“定语后置”语序的引用。[4]而例3一句则是一种“双重定语结构”,通过叠加“的”增强句子反复性效果,虽然读起来生硬而含混,但正是这种句中暗藏的矛盾性累积激起了整篇小说的爆发点,让觉醒的咆哮成为主旋律,成为一个时代的呐喊强音。
二。特殊性方言化现象的形成特色
鲁迅在谈到绍方言时说:“方言土语里,很有些意味深长的话,我们那里叫‘炼话’,用起来是很有意思的,恰如文言文的用古典,听者也觉得趣味津津。各就各处的方言,将语法和词汇,更加提炼,使他们发达上去的,就是专化。这于文学,是很有益处的,它可以做得比仅用泛泛的话头的文章更加有意思。”(《且接亭杂文・门外文谈》)但实际上鲁迅小说中出现的特殊性方言化现象并非纯粹的方言体,受鲁迅自身经历及当时社会背景影响,这种特殊性方言化现象其实是一种以吴方言为主干,以文言文、外来语(主要为欧化及日语)及自创语体等为枝叶多种成分相融合的“语言综合体”。
(一)方言与外来语的综合体
拉开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在学习西方民主科学的道路上,语言的“西化”也理所当然的成为当时一大趋势。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革命先驱,因他受西方文学的浸润及留学日本七年有余的经历,其小说的语言便出现了在已有的方言化特性基础上融入以“欧化”和日语为代表的外来语成分。
以口语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方言化和以印欧语系范式为主体的欧化形成了二元对立冲击又相互融合的趋势。欧化和口语化是“五四”文学乃至二十世纪汉语文学在语言探索方面的两大趋向。用欧化来抵制口语化与用口语化来反对欧化,是中国文学欧化/口语化二元对立的最主要表现。[5]以印欧语系为主体的欧化的确成为新文学突破古典文言束缚的一有力武器,但其在跟语言意识形态存在根本性质差异的汉语交融过程中有时难免出现“水土不服”的窘境;方言口语化则是另一个极端,其大众化、民俗化的表达一方面推动的普及,但另一方面也由于其粗糙的外壳使以其为载体的文学难登大雅之堂,饱受质疑。而鲁迅小说中的语言则睿智地取方言之词令,欧化之句法,将方言化的通俗亲民性与欧化的精确新颖性得以完美结合。如《狂人日记》中:“我晓得他们的方法,直接杀人了,是不肯的,而且也不敢,怕有祸祟。”“晓得”和“祸祟”都是取绍兴方言近音的表达;判断动词“是”在此直接表达判断语气,转承英语中表示判断或强调作用的标志“be”的用法,成为一种句子中必需的普遍形式,是欧化句法的一个重要表现。[6]鲁迅小说中方言化与欧化的交融既使小说的受众面更广、文学思想波及力度更宽,也真正意义上为登上文学主流舞台找寻到了一个可行的突破口,是现代汉语“前身”的一个重要典型。
鲁迅先生留学日本七年(1902-1909),当他投身文坛后,作品中也自然而然地留下了日式话语挥之不去的风格特点,一方面体现在小说中大量的“日语借词”,另一方面是语句中若隐若现的日式语法及语言思维传统。据研究学者统计,鲁迅小说中出现如“代表”、“革命”、“偶然”“参看”、“出版”、“钱”、“思想”、“自然”等一类“日语借词”共138个,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钱”、“自然”和“革命”分别达148次、75次和37次。[7]它们都是构成鲁迅小说中外来语成分的重要内容。而与方言的结合则主要体现在日式语法和思维模式上。鲁迅的作品中“的”字数量多而且灵活多变,是受到日语语法中“の”用法的影响。不仅小说,散文中也有体现,如名篇《藤野先生》中“上野的樱花烂漫的时节”。[8]这些语句读来拗口,但却经得起咀嚼,是鲁迅先生博采方言和日语之长的精心提炼。
(二)方言与古典文言的综合体
虽积极倡导运动,但鲁迅也在小说创作中收放自如地运用文言文以增色,使文章既不失古典优雅的风韵,又为方言式话语套上了一层柔和的外衣。如在《孔乙己》中,为了塑造一个没落的旧知识分子典型,鲁迅对其语言描写运用大量文言句式。除用于塑造典型的人物形象外,鲁迅白话小说中不少代表性的文言句式也让其与充当“中介角色”的方言口语相得益彰。这些文言句式虽经典而古朴,但却浅显易懂,从表达效果来看,文言文句式的运用也达到了特殊的艺术效果,或让语言显得庄重典雅,或显得幽默诙谐。[9]它们是构成鲁迅小说殊性方言化现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方言与鲁迅“自创语体”的综合体
除与外来语和古典文言结合外,鲁迅小说中的方言化之特殊还因其存在大量的“自创语体”。“自创语体”是笔者为鲁迅小说中一类语言现象所取之名,指那些在鲁迅先生创作之前从未使用的语言现象,但经其创造性地发掘使用之后得以广泛流传的一类。它们既包括鲁迅先生自创的词句,也涵盖旧词新用、拓展或转移其本义。下面略举两例:
1.“吃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药》)
2.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咀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故乡》)
按照传统汉语规则,“运气”是不能这么用的,而鲁迅为了体现康大叔职业刽子手粗暴、愚盲的性格特点,创造性地赋予“运气”这一名词以动词和形容词的用法,这出现在康大叔的话语中妥帖又直观地刻画了人物形象。[10]“细脚伶仃”更是鲁迅先生自创的成语,与“圆规”这一借代手法相互映衬,将一个粗鲁、野蛮的市井妇女形象惟妙惟肖地呈现在读者眼前,成为现代小说史中人物描写的一个相当成功的典型范例。鲁迅小说语言还常出现旧词新用,或夸大其词,或引词反义,或将一词一语刻意用在不恰当的人、事、物、情景场合及范围上,制造强烈的反差感给读者带来鲜明的视觉效果以激起文章主线矛盾,达到讽刺、批露的目的。当鲁迅的自创语体以方言化口语为载体出现时,显得自然诙谐、真实含蓄,大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言语风范。
三。特殊性方言化现象的影响
正如鲁迅自己坦言:“我以我倘十分努力,大概也还能博采口语,来改革我的文章。”(《写在的后面》)而他在小说中也的确做到了,只言片语饱含深意,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谈及其小说殊性方言化现象,它们已不仅仅是对于鲁迅为人称道的特异性语言本身的建造砖块,更是二三十年代新文化运动中弃旧图新最有杀伤力的武器,也是对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改革,同时也深深影响着我们今天对于鲁迅文学的研究、对于现代文学这一整体版块的探索,成为一笔亟待进一步挖掘的宝贵财富。
(一)立当世之典范
1.奠定鲁迅小说的文坛经典地位
特殊性方言化现象一个最大的功用便是以其非同一般的个性化、生活化和真实化色彩为鲁迅小说塑造了众多经典人物形象。如通过充满乡土气息的吴方言、绍兴土语塑造的村妇形象如杨二嫂、祥林嫂和夏四奶奶等;通过方言化口语和古典文言的结合塑造的腐朽落魄的知识分子形象及封建卫道士如孔乙己,赵七爷,高尔础等;通过方言化口语和外来语结合体塑造的具有初步小资产阶级思想的知识分子形象如魏连殳,N先生(《头发的故事》),涓生和子君等;通过方言化口语和自创语体的结合塑造的一类让人捉摸不透但却暗藏深意代表已觉醒的知识分子的“疯癫”形象如狂人(《狂人日记》),疯子(《长明灯》)。人物形象塑造得丰满、立体而多维是一部小说成功之要诀、灵魂之所在,而读者得以洞悉这些人物的“窗口”便是小说的语言。
此外,特殊性方言化现象对于鲁迅小说的环境背景渲染及主题矛盾的揭示也有不可取代的意义。《故乡》和《社戏》是两篇鲁迅对于自己虚构的故乡“鲁镇”人、事、景、物的描绘。儿时一起看社戏的天真烂漫,几十年后重回故乡的萧瑟破败;杨二嫂、闰土等一行人儿时记忆中美好而充满生命力的形象与如今被生活所压榨的世故、苦酸之对比。这些小说中故事的小环境都通过凝练而沉重的方言化口吻一一呈现,而前后鲜明的对比最后也归于当时社会矛盾激化、正处变革时期的大背景,其最终都是用以揭示贯穿小说的主题――抨击封建礼教,批判民族的劣根性,启蒙国人的民主科学意识,以求救亡图存的革新之路。
2.成就鲁迅文学改革创新的先锋角色
形成一种鲁迅式的独特话语模式、特异性语言风格。这种风格不仅让其小说在现代文坛耳目一新,更以强烈的“启蒙性、前瞻性、先锋性”显示出初步的“后现代色彩”。《故事新编》的语言混杂、语言狂欢无疑具有后现代性,而其全部小说语言所体现的特异性,因为其朦胧多解、不确定性、反逻辑性、未完成性、混杂性、游戏性等等,而颇具后现代性,这使鲁迅小说兼具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色彩,从而显得丰富多彩,异彩纷呈。郁达夫说:“当我们见到局部时,他见到的却是全面。当我们热衷去掌握现实时,他已经把握了古今与未来。”[13]茅盾先生也曾评价《呐喊》的语言:“这奇文中冷峻的句子,挺峭的文调,对照那含蓄半吐的意义,和淡淡的象征主义的色彩,便构成了异样的风格,使人一见就感着不可言喻的悲哀的愉快。”[14]当“方言化――口语化――白话”的过渡性传递方式从小说内发而及外地正式形成后,便顺理成章地实现了运动由文言向白话转变的宗旨。特殊性方言化现象是现代白话处于雏形期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其虽尚未成熟且残留些许文言的晦涩难懂、方言的浅俗粗糙,但却是文字表达变革的必经阶段。而历经这个过程的艰难跋涉后,现代文学创作的风貌焕然一新。此后,由文学延展开的思想革新、制度革新也顺势扶摇直上,新民主义主义革命以坚定而沉稳的步伐一步步迈向曙光。
(二)开后世之先河
特殊性方言化现象得以出现在鲁迅的小说中,一方面缘于前文提及的种种客观因素,另一方面也缘于鲁迅先生本人言他人所不敢言的英勇、果敢的创作精神。特殊性方言化现象于后世之贡献不仅限于作为一种文学现有的成果用于引用、效仿和学习,更重要地是学会鲁迅先生创作的通达之气魄,创造性语言的思维模式。敢写,敢言;发散思考,无畏陈规。唯有秉持此般创作精神才有可能在充分利用既有文学积淀的基础上重登新高。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特殊性方言化现象这一鲁迅亲身“走”出来的“路”到今天已引起愈来愈多的专家学者注意和考察。鲁迅文学的相关研究虽然已经相当成熟,但对于像特殊性方言化一类语言现象的应对模式却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就翻译领域而言,它们的存在就为鲁迅小说的进一步传播延续制造不少难题。译者一方面要尊重小说表述原意,将其转化为我们今天使用的现代汉语而不失神韵,另一方面还要结合翻译后受众者的文化、语言习惯而使其不至于出现偏差、扭曲。《社戏》中一句“‘……我们又都是识水性的!’诚然!这十多个少年,委实没有一个不会凫水的,而且两三个还是弄潮的好手。”就有“识水性”,“凫水”和“弄潮”三个意义相近但表述不同的词;此外,特殊性方言化现象中庞杂的文言典故、方言俗语以及鲁迅的自创语体的交融都给翻译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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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成为圣人,往往是在他死了之后。用鲁迅的话说,是被权势者们捧起来的,或曰“被圣人”。这种圣人,很容易有这样几种负面效应:一是因为圣人所言“字字珠玑”,就会被权势者们用来禁锢人们的思想,形成以圣人之是非为是非的思维方式。二是因为圣人通体“完美无缺”,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往往造成人们的人格分裂,尤其是那些追捧圣人的权势者,更是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三是因为圣人神圣不可冒犯,往往成为权势者整人的工具,以所谓“离经叛道”的名义将异已置于死地。
孔子就是这样的圣人。
上个世纪初期的新文化运动对于孔子以及儒家思想的冲击,具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参加新文化运动的诸公或有偏激之词,却是极而言之,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例如,在鲁迅眼中就有两个孔子,一个是权势者们捧起来的孔子,一个则是有血有肉也有七情六欲的原生态的孔子。他的批孔,批的主要是那个被权势者们捧起来的孔子,对于原生态的孔子,他说的是“不全拜服”。
“时代不同了”,将孔子当“敲门砖”的,都会“明明白白地失败”。这是鲁迅对于前事的总结,也是鲁迅对于后事的预言,这种预言早已为历史所证实。但鲁迅未能预见,在此八九十年之后,孔夫子居然还会重新“摩登”起来。
如今的“国学热”,其核心便是孔子热。祭孔规格不断升级,尊孔调门日见高涨,不但有人口口声声地称孔子为圣人,而且还有提出国人必须“回到儒家去”的。与此相对应的,则是鲁迅的冷落与不景气。
在我的头脑中,孔子与鲁迅,便由这条逻辑链串在一起。
我不想随大流而再将孔子神化为圣人,却也不想贬损孔子,将他妖魔化。我只想将他当作一个人:一个出类拔萃的古人,既有其人格魅力,也有其人性缺陷;一个有深远影响的文化名人,既有其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重大贡献,也有其思想局限以及对于中国历史发展的负面影响。